第3204 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经济责任审计.pdf
第 3204 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经济责任审计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 2 第一节 审计总体要求...................................................................................................................... 3 第二节 审计程序与方法.................................................................................................................. 8 第二章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22 第一节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审计............................................... 22 第二节 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及执行情况审计................................................................................25 第三节 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审计................................................................................27 第四节 组织治理情况审计............................................................................................................ 31 第五节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审计........................................................................................33 第六节 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审计....................................................................................................39 第七节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 42 第八节 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情况审计........................................................... 47 第九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审计.....................................................50 第十节 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审计....................................................................................53 第三章 责任认定.................................................................................................................................... 54 第一节 责任类别............................................................................................................................ 54 第二节 责任认定的方法................................................................................................................ 60 第四章 审计评价.................................................................................................................................... 63 第一节 总体要求............................................................................................................................ 64 第二节 审计评价方法.................................................................................................................... 67 第五章 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69 第一节 审计报告............................................................................................................................ 69 第二节 审计结果报告.................................................................................................................... 73 第六章 审计结果运用............................................................................................................................ 75 第一节 总体要求............................................................................................................................ 75 第二节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结果运用中的职责........................................................................77 附录一:审计通知书模板........................................................................................................................ 82 附录二:述职报告模板............................................................................................................................ 84 附录三:审计报告模板............................................................................................................................ 86 附录四:审计结果报告模板.................................................................................................................... 97 — 1 — 第一章 概述 为了强化对单位内部管理主要领导干部和主要领导人员 (以下统称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单位内 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根据《党 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规定》《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 2205 号内部审 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内 部审计最佳实践,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本单位任职期间, 对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推动本单位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 防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 本指南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包括履行 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下同)、内部审计人员对本单位所 管理的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评价和 建议活动。 本指南适用于党政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 院、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 地位的企业(含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 人员所从事的经济责任审计活动,其他类型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本指南中“单位”一般是指独立的法人组织,包括本级和 下级(或所属)单位,当指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 — 2 — 称“被审计单位”)时,也可以是被审计领导干部所任职的单 位内设部门(机构)或非法人的分支机构。如果审计时被审计 领导干部已离开任职期间所在的单位,“所在单位”或“被审 计单位”指被审计领导干部原任职单位。本指南中“本单位” 是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 第一节 审计总体要求 一、审计目标和工作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进入新 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 的新任务新要求,聚焦经济责任,客观评价,揭示问题,促进 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落实,促进单位事业高质 量发展和防范经济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担当作为, 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促进组织规范管理和目标实现。 经济责任审计要围绕目标要求,突出工作重点。要根据领 导干部职责范围,着重围绕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 部署在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发展战略目标、规划、计 划实施情况,主责主业开展情况实施审计;关注重大资金分配、 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聚焦是否造成公共 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生态环境破坏、公共利 — 3 — 益损害等后果;重点揭示与领导干部履职相关的典型性和普遍 性问题;大力推动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立足预防和纠正权力 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对领导干部开展常态化“经济体 检”,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 二、审计对象 本指南所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是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领 导干部,一般包括: 1.党政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事业单 位和人民团体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以及下属非 独立核算但负有经济管理职能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 2.企业(含金融机构)本级中层主要领导干部,下属分支 机构、全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对 经营效益产生重大影响或掌握重要资产的部门和机构的主要领 导干部等。 3.上级领导干部兼任下级单位正职领导职务且不实际履行 经济责任时,实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4.上级要求以及本单位内部确定的其他重要岗位人员。 各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范围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 各单位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一般由本单位的 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如有必要,也可以指定或授权所属单位的 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如无特别说明,本指南按照本单位的内部 审计机构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形加以表述。 — 4 — 三、工作原则 (一)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对领导干部有管理权限的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党委(党组)、 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本 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成 立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机构(以下统称协调机构), 负责拟定本单位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文件,监督检查经济 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协调机构应当向本单位党委(党 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报告工作。协调机构一 般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内部审计及其他具备监督管理职能 的部门(机构)组成。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内部审计机构。 本指南如无特别强调,一般按照单位已设置了协调机构的 情形加以表述,没有设置协调机构的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二)加强计划统筹。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地进行,根据干部监督管理需要 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科学制定 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由内部审计机构商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后 拟定年度项目安排;或者由内部审计机构直接根据同级组织人 事部门的书面建议拟定年度项目安排。该年度项目安排应当综 — 5 — 合考虑干部管理监督需求、审计目标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 由内部审计机构征求纪检监察等协调机构其他成员部门(机构) 意见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请本单位党委(党组)、 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批准。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按照批准的 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确定 后,一般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计划的,应当按照原程序报 批后实施。 对单位内部同一部门(机构)、同一所属单位的 2 名以上 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同步组织实施,分别认定责任。 (三)以任中审计为主。 经济责任审计可分为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两种形式。离任 审计是指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因任期内办理 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情形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任中审 计是指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 随着审计实践的不断深入,客观上要求不断前移监督关口。 单位应当提高任中审计的比重,更好地发挥任中审计的过程监 督优势,切实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相衔接,更好地满足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增强审计的 时效性。 (四)把握审计范围。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注意把握时空范围。时间上,经济 责任审计要聚焦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一般情况下,其任期之外 — 6 — 的经济事项不属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但对前任领导干部任 职期间发生的问题,现任领导干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 解决。空间上,经济责任审计要聚焦领导干部管辖范围,一般 情况下,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本级及下一级。但对于三级以下 单位出现的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和与被审计领导干部 存在较大关联的经济事项,经过综合研判,也应纳入经济责任 审计范围。 (五)推动成果共享。 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充分利用 内外部检查工作成果,尽可能减少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借鉴不同类型的检查成果应有所区别:一是借鉴内部审计成果 时,在合理确认审计成果有效性的基础上可以直接利用;二是 借鉴社会审计成果时,应采用一定的审计程序进行评估,以合 理确认审计结论的可靠性;三是可以直接利用国家审计相关审 计成果;四是借鉴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工作成果时,对已经办 结的案件,可以直接利用;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应与相关纪检 监察、巡视巡察等部门(机构)相互沟通配合。 (六)注重沟通和汇报。 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审计组应及时向内部审计机构 报告。对于特别重大的事项,内部审计机构应及时向本单位党 委(党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报告。审计发现被审计 — 7 — 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涉嫌违法违纪线索时,应将线索移送纪 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可进一步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节 审计程序与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程序一般分为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 告和后续审计四个阶段。经济责任审计常用的审计方法包括调 查访谈、查阅分析、重点核查、归纳提炼等。 一、审计程序 (一)审计准备阶段。 审计准备阶段主要环节包括: 1.组成审计组。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 划,组成审计组。审计组由审计组组长、主审和审计组成员组 成。审计组组长负责领导审计项目的开展,对审计项目和审计 报告负总责;主审负责协助组织开展审计活动,向审计人员分 配审计任务,起草审计报告;审计组成员在审计组组长领导和 主审督导下根据分工开展工作。在组成审计组的过程中,应当 根据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规模、经济活动特点、经 营管理目标以及项目的特定需求等因素,合理配置审计资源, 确保审计人员专业能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负责的业务相匹配。 根据工作需要,应当配置必要的信息化审计人员,负责收集整 理各类结构化或非结构化数据,搭建数据分析平台。如有必要, 还可邀请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机构)的有 关人员参加审计。 — 8 — 2.开展审前调查。审计组在编制审计方案前,应调查了解 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相关情况。主要包括:党和国 家有关工作重点、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所在单位的发展 目标、年度计划及工作重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职责 范围和分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经济环境、行业 状况及其他外部因素;管理体制、组织架构、经营范围、主要 (工作)业务开展情况;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适用的业绩指 标体系及业绩评价情况;内部管理情况;相关信息系统及数据 等。同时,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听取协调机构有关成员部门(机 构)的意见,及时了解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 考察考核、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调查、 案件查处结果等情况,并将相关情况提供给审计组。 3.编制审计方案。审计组应结合审前调查情况编制审计方 案,明确审计的目标、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审计组成员 职责和分工,审计项目进度安排及其他相关要求等。审计过程中 如有必要,审计组可调整审计方案。审计方案及其调整情况应 当报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制发审计通知书。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被审 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文书模板参见附录 一),并抄送同级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遇有特殊情况, 可在审计实施时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单位名称、审计依据、审计目的、范围、审 — 9 — 计起始时间、审计组组长及成员名单和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 在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通知书的附件可包括需向审 计组提供的资料清单。资料清单主要包括: (1)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 告(文书模板参见附录二),具体包括领导干部个人的基本情 况、所在单位基本情况,领导干部承担的主要职责、任职期间 履行职责情况、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执行廉政纪律情况, 所在单位及领导干部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 特别说明的情况及工作建议等。 (2)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制订的有关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 划、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有关综合和 专题汇报材料。 (3)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与履行经济责任相关的会议纪要、 会议记录、决议、决定、请示、批示、目标责任书、业务档案、 规章制度等。 (4)接受审计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社会审计组织等外部 审计或检查,以及接受巡视巡察的相关情况报告、结论性文书; 以往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或检查、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等资料。 (5)涉及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如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重 大对外投资、借款、资产处置、重大采购、重大业务调整等相 — 10 — 关的申报及审批文件资料,以及有关经济合同、协议,评估或 验收报告等。 (6)任职期间财政预决算资料、财政财务会计核算资料及 其有关经济活动资料。 (7)任职期间信息系统建设情况,以及相关的电子数据和 必要的技术文档。 (8)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书面承诺。 (9)审计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审计实施阶段。 审计实施阶段主要环节包括: 1.召开进点会议。实施现场审计时,审计组应召开由审计 组主要成员、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进 点会议,安排审计工作有关事项。协调机构有关成员部门(机 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人参加。被审计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就 其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现场述职(确实无法现场 述职的,也可以仅提供书面述职材料)。审计组应当在被审计 单位公示审计项目名称、审计纪律要求和举报电话等内容。 2.收集相关资料。审计组正式进点后,应指定专人与被审 计单位确定的配合审计的部门(机构)人员进行协调,就审计 通知书所附资料清单中列示的有关资料进行交接,做好相关资 料的签收、登记和组内分发工作。随着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可根据需要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继续提供有关资 — 11 — 料。审计组对于接收的所有纸质及电子资料和数据,负有保密 责任。 3.内部控制评审。目的主要在于了解被审计单位制度建设 及监管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管理成效,合理界定被审计领 导干部因内部控制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引发相关问题所应承担 的责任。作为一项审计程序和方法,需要审计人员在内部控制 测试的基础上,依据职业判断,确定审计策略。通过对内部控 制的评审,确定不依赖内部控制的领域,应采取有效措施,合 理安排审计资源,直接进行实质性测试,并扩大审计取证范围。 确定依赖其内部控制的领域,应通过观察、询问、审查资料、 穿行测试等方法,对内部控制从业务和功能两个方面进行符合 性测试,评价其健全性、有效性,合理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 和重点。 4.获取审计证据。审计组可通过调阅相关数据资料,访谈 相关人员,执行穿行测试等审计程序,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方法, 发现审计线索,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初步审计结论。在获取审 计证据过程中,要始终关注相关行为和结果背后权力运行的轨 迹,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和应承担的责任, 避免问题与责任脱节。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的问题线索应当 及时向党委(党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请示汇报。 5.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主要记录审计人员依 据审计方案执行的审计步骤、采用的审计方式方法、得出的审 — 12 — 计结论、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等。审计工作底稿基本要素及 编制应符合《第 2104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 的要求,并注重体现和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责任的具体情 况,包括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实施的具体行为,对存在问题的影 响程度、所起的作用、承担的责任和造成的后果,并客观得出 审计结论。 6.交换意见。审计组应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其责任界定情 况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听取其意见。 (三)审计报告阶段。 审计报告阶段主要环节包括: 1.草拟审计报告初稿。审计组应在对审计证据进行汇总和 分析的基础上,草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初稿。 2.征求意见。审计组提出的审计报告在按照规定程序复核 后,应当以内部审计机构的名义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 单位的意见。也可以经内部审计机构授权,以审计组的名义征 求意见。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自收到审计报告征求 意见稿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将其书面意见提交给内部审计机构。 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对审计报告内容有异议的,应提 供必要的补充依据;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 异议。 3.修改与审定审计报告。审计组应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 所在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和补充资料进行研究、核实,撰写意 — 13 — 见采纳情况书面说明,视情况对审计报告做出必要的修改。审 计报告应经内部审计机构复核、审定。 4.出具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审 计报告。同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出具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简要反映审计结果。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连同被审计领导 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单位党委(党组)、 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送纪检监察机构等协调机构成员部 门(机构)。同时将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 位,必要时送达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内部审计机构也可以审 计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明确整改 要求。 为了增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权威性,有力推动审计整改, 各单位可以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特 殊报送程序。例如,可以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出具正式审计报 告前,先拟定审计报告送审稿,连同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 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单位党委(党组)、董事会(或 主要负责人),经过党委(党组)、董事会等会议审议同意或 者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再由内部审计机构出具经济责任审 计报告。也可以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先 报送本单位党委(党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再由本 单位另行制发文件,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其他相 — 14 — 关单位和人员批转或下发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同时在该文件中 提出落实审计意见建议、加强审计整改等方面的要求。 5.对审计报告的复查和修改。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出具的经 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报告之日起 30 日内向内 部审计机构或单位规定的相关部门申诉。受理申诉机构(部门) 应当组成复查工作小组,并要求原审计组人员回避,自收到申 诉之日起 90 日内提出复查意见,报受理申诉机构(部门)同级 党委(党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作出复查决定。 复查决定为最终决定。本单位另有意见申诉和受理规定的,从 其规定。 经复查认定审计报告确需修改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补充 完善相关审计证据、工作底稿,对审计报告进行必要的修改。 并按规定的程序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四)后续审计阶段。 后续审计阶段主要工作包括: 1.反馈审计结果。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束后,内部审计机 构可以组织召开会议,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领导班 子成员等有关人员反馈审计结果和相关情况。协调机构有关成 员部门(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人参加。 2.推进责任追究。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跟踪并推动对被审计 领导干部或其他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 15 — 3.推动落实审计整改。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及时跟踪检查被 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建议进行整改的情况, 可以采取建立整改清单、台账、实行整改销号等措施,督促监 督整改,必要时开展后续审计,进行审计“回头看”。 4.评价审计整改情况。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开展对审计整改 情况的核实评价,重点核实评价整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 性,未整改事项的原因和风险程度,研究推动进一步整改的措 施,并出具审计整改情况评价报告。 5.审计材料归档。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人员应当及时收 集审计档案材料,根据《第 2308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 档案工作》的要求,完成审计材料的归档工作,注重审计档案 的质量管理。 二、审计方法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具有综合性、全面性以及与个人履职相 关等特殊性,单一的审计技术方法难以实现审计目标,需要综 合运用各类常规审计方法,以及采用更适合经济责任审计特点 的取证和分析方法。实践中,除了审核、观察、监盘、访谈、 调查、函证、计算和分析程序等常规审计方法外,经济责任审 计经常采用调查访谈、查阅分析、重点核查、归纳提炼等审计 方法,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分析,获取相关、可靠和充 分的审计证据,加强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 — 16 — 析,以实现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全面客观评价并揭示问 题、认定责任的目标。 1.调查访谈。 调查访谈是审计人员通过广泛走访和倾听,全面收集和了 解单位内部各层级人员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综合评价, 掌握履职特点、履职业绩、经营管理和个人廉洁从业方面的问 题线索。调查访谈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设立征求意见箱和举报 电话、个别谈话和座谈会等方式开展。 问卷调查能够快速、全面地了解相关部门和各层级人员对 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且调查结果容易量化, 便于统计处理与分析。问卷设计应简明清晰、符合逻辑、不宜 过长,可以采用封闭式题目和开放式题目相结合的方式。 设立征求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可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掌 握相关线索,便于后续深入核实。设置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前应 向全体员工充分告知,意见箱摆放地点要醒目,为意见反馈人 员和举报人员保密。 个别谈话和座谈会等访谈方式,能够与被访谈者进行深入 充分和有针对性地交流,获取更全面的信息。访谈开始前,审 计人员应厘清访谈目的,拟定访谈提纲,并可根据访谈对象的 层级、部门等特征进行分层分类座谈,制定差异化的访谈策略。 如: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访谈,应主要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在 日常工作中与班子成员之间分工与配合情况,在重大决策过程 — 17 — 中是否充分尊重和听取班子成员意见,是否存在“一言堂”、 “独断专行”等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对所在单位发展战略方 向上的引领是否存在偏差,所在单位是否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等; 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主要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在相关业 务推进过程中方向是否清晰,被审计领导干部推进的相关工作 举措是否符合业务实际,是否取得良好效果,在业务管理工作 中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隐患等;对一般业务人员进行访谈,主 要了解员工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以及领导班子的满意度,是否存 在员工反响较大的问题,以及相关意见建议等。访谈过程中, 应注意方式方法,营造轻松氛围,认真倾听,不放过任何线索 和疑点;要善于提问,通常情况下间接提出问题更容易获取相 关信息;应充分关注受访者的语调、面部表情、肢体语言等非 语言行为传达的信息。访谈结束后,及时整理访谈记录。 在开展意见征集和访谈过程中,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了解被 审计领导干部有无重大问题举报和案件遗留问题,向组织人事 部门了解是否存在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 对于各类调查访谈中获得的信息和线索,审计人员应结合 专业判断和后续审计程序进行有效甄别和事实界定,形成客观 公正的调查结论。 2.查阅分析。 查阅分析是通过查看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经营管 理相关的各类文档资料,分析各类业务及管理数据,核实确认 — 18 — 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营管理重点、履职业绩,锁定存在的主要 问题领域。 查阅分析文档资料主要包括:相关内部规章制度、战略规 划、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会议纪要、会计资料、经济合同、 统计数据、考核结果、述职报告等与履行经济责任相关的资料。 确认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战 略规划的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主要经营管理理念 和措施等情况。 分析业务及管理数据主要包括: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管 理数据等可比指标。通过对当前指标与历史指标、计划指标与 实际指标、自身指标与同业指标、存在逻辑关系的多个指标相 互间的比较分析,多维度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业务发展情况, 发现数据异动,识别潜在问题线索,确定下一步核查重点。在 分析前,审计人员还需要采取适当审计程序验证数据的准确性。 3.重点核查。 重点核查是对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相关的重点业务、项 目等具体管理事项进行抽样核查或定向核查,确定管理事项的 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率性。被审计领导干部通常负责整个单位 或某业务管理领域的全面工作,业务范围广、管理事项多,逐 项核查或大比例抽样难以实现。实践中,需依据重要性和履职 相关性原则,结合其他审计程序已识别的风险领域,进行有针 对性的重点核查。 — 19 — 抽样核查主要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决策权限范围内的重大 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等具 体事项进行抽样,特别是被审计领导干部直接参与的重大事项。 审计人员可根据专业判断确定具体抽样比例和抽样方式。 定向核查主要针对其他审计程序已识别的或内外部检查已 披露的风险事项进行的延伸审计和核查。 在具体事项核查过程中,需综合运用分析程序、检查、观 察、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等多种常规审计方法,还应充 分利用外部可用数据或公开信息对核查事项进行比较验证,确 保更深入客观地揭示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存在的问题。在无法 对跨界跨域数据进行全部审计的情况下,审计抽查强调要达到 一定的覆盖率,防止以偏概全。 4.归纳提炼。 归纳提炼是在对所获取到的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 位相关的各类材料系统梳理、总结的基础上,直接运用或结合 其他审计程序,形成审计报告素材和结论的方法。 为提升审计质量,经济责任审计开展过程中应充分利用日 常各类检查监督成果,将各类内外部专项检查、日常监测中发 现的问题整理、分析和提炼,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合力,节约审 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反映问题的全面性 和充分性。 — 20 —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履职的综合评价,审计人 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善于将各类业务审计发现与领导干部个人履 职相结合;善于从各类文字材料和业务数据中归纳提炼被审计 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主要履职工作思路、工作特色、工作 成效,最终形成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客观履职评价。 5.信息化应用和大数据分析方法。 信息化应用和大数据分析方法是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 效率的重要方法。通过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系统间的对接,应用 大数据分析模型开展风险评估,有助于从海量数据中快速锁定 审计线索和潜在风险,实现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履职尽责情况 的“精准画像”。 经济责任审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建立审计信息库;二是搭建审计信息化作业平台。经济责 任审计信息系统应具备审计项目管理、审计监测、数据分析、 成果共享和审计信息支持等工作模块,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 审计活动、流程及其相关资源、成果的管理,提升经济责任审 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大数据分析方法是参照数理统计学原理,依托相关技术工 具,对数据进行准确解读和分析的一系列技术方法的统称。在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应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全景视图分析。 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数据进行全方位的“扫描”,从多个 层次、多个维度对相关单位、业务条线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比 — 21 — 较分析,归纳出发展中的优势和不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 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精准画像”;二是数据挖掘分析。结合 被审计单位的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和关键风险点,构建风险评 估模型,使用全量数据开展数据挖掘,运用聚类、关联、群集 等分析方法,从海量数据中发现异常现象,快速获取线索、定 位风险环节、锁定审计疑点,进而结合现场审计情况确认被审 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二章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不同行业、不同单位或部门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存在 一定差别,但仍有共性。本章参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 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第 2205 号内 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内 容,结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不同类型单位的 特点,将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分为 10 个部分,进行分节论述。 第一节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审计 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以下简称重大政策措 施),主要是指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宏观调控 政策、重大改革任务、重大项目等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对部门(系统、行业)、企业作出的重要批示指 示等。重大政策措施既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重大政策措 施,也包括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 重大政策措施,结合各自领域工作实际出台的配套政策措施。 — 22 — 贯彻执行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的目标是通过对被审计领 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审查和评价,揭 示和反映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相关的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问 题,促进领导干部积极、有效履职,防范由此带来的风险,推 动重大政策措施在被审计单位落实到位。审计应重点关注是否 存在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贯彻执行重大政策措施不坚 决、不全面、不到位等情况。 一、贯彻执行重大政策措施的部署安排情况 1.部署安排的及时性和务实性。重点审计被审计领导干部 是否为其所在单位贯彻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进行了部署和具体安 排,是否组织制定了实施方案。相关部署和制定实施方案是否 及时,内容是否具体务实,是否存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 式上的部署措施多而实质性的落实举措少的问题,是否存在不 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2.实施方案的遵循性、健全性和可行性。重点审计贯彻落 实重大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 策和决策部署的要求,是否存在贯彻执行政策措施打折扣、做 选择、搞变通的情况;实施方案是否明确了贯彻执行重大政策 措施的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是否在结合单位实际制 定出台贯彻执行重大政策措施的配套政策措施方面做出了具体 工作安排,如包括专门制定或修改完善相关的发展规划、工作 计划、规章制度;建立相应领导、管理和监督机制;提供资金、 — 23 — 机构人员、场地和物资保障等。实施方案是否做到工作任务、 措施方法、职责分配、质量要求具体明确,具体措施具有可操 作性。 3.实施方案制定是否通过适当的程序。重点审计为制定贯 彻执行重大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是否充分开展了调查研究、充 分进行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是否采用了集体决策、审批控 制或其他适当的决策程序,确保方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上级 决策部署和被审计单位发展实际。 二、贯彻执行重大政策措施具体安排的落实情况 1.重点审计是否认真落实了贯彻执行重大政策措施的实施 方案,确定方案的相关工作制度机制和具体措施是否得到执行, 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方案落实过程中的打折扣、做选 择、搞变通的现象;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 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避免简单依据是否及时召开会议、 及时下发文件等形式上的措施评价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2.重点审计是否建立监督机制。是否建立贯彻执行过程评 价分析机制,结合执行目标和效果及最新政策变化,及时有效 纠正有偏差的措施;是否建立并落实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监督 检查责任、内容和频次要求,对具体措施执行情况实施了有效 的监督检查,并逐级汇报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是否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对贯彻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责 任人追究到位。 — 24 — 三、贯彻执行重大政策措施具体安排的实施效果 1.重点审计贯彻执行重大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 务、时间进度、完成目标等是否达到了预设的标准。 2.重点审计通过落实贯彻执行重大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 被审计单位的工作是否符合了党和国家出台重大政策措施的预 期;是否结合经济特点、自然环境等情况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取得良好的政策落实效果;是否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推动经济 社会发展进步的良好实务。 3.重点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是否 做到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维护了被审计单位的长远发 展利益,确保某些政策措施落实给单位带来的成本上升、利润 减少等不利影响降到了可承受的限度之内,力争实现国家利益 与单位利益的双赢,推动被审计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及执行情况审计 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及执行情况审计主要通过对被审计领导 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自身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实施效果 开展检查,评价其在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上级单位战略 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战略规划、分解落实阶段性任务、采 取有效措施保证完成目标任务和效果方面的履职情况。 一、发展战略规划制定情况 1.战略规划制定程序是否包括:开展充分调查研究、科学 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遵循民主讨论和集体决策等程序。 — 25 — 2.战略规划是否符合国家战略规划、产业政策等要求,是 否与上级单位(部门、系统、行业、企业)制定的战略规划目 标一致,是否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政策、 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及竞争对手状况、 可利用资源水平和自身优势与劣势等影响因素。战略规划是否 明确发展的阶段性和发展程度,各发展阶段的具体目标、工作 任务和实施职责是否清晰。 3.在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对战略规划进行调整 和更新。 二、发展战略规划执行情况 1.是否通过发布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全面 预算等方式推进规划落地,确保上级单位(部门、系统、行业、 企业)及被审计单位制定的战略规划有效实施。 2.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规划,是否存在随意调整战略规划等 情况。对战略规划确需作出调整的,是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 调整。 3.是否建立督办机制,通过逐级开展督查和考评,定期开 展监控和报告,推进目标责任制的完成,针对目标责任制落实 不力的实际情况,是否进行原因分析,持续改进,并追究责任。 三、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效果 1.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战略规划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是否按期 保质完成,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实现预期目标。 — 26 — 2.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国家规划及产业政策调整方向,或监 督失职导致规划执行不到位,造成重大资金或资产(资源)闲 置或损失浪费、侵占或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以及损害 公共利益等严重后果。 第三节 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审计 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审计主要围绕事关发展方向 及全局等性质重要、涉及数量重大或支出超过一定金额起点(结 合单位性质、规模确定)的项目和相关重大事项,对被审计领 导干部贯彻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和执行效果情况开展审 查评价。具体包括重大预算管理、重大基本建设、重大采购项 目、重大投资项目(包含境外投资)、重大资产处置、大额资 金运作使用的决策和执行情况。 一、重大经济决策管理情况 1.制度建立健全方面:重点关注是否建立健全了重大经济 决策制度,包括预决算管理、基本建设、大额对外投资、大额 物资采购、大额资产处置、大额度资金运作使用、监督检查和 责任追究等;是否对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范围、权限和 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制定的经济决策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产业政策等要求,是否符合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等要求,是 否存在超过其风险容忍度的重大风险。 2.决策制定及执行方面:重点关注是否严格遵循单位决策 程序等规章制度,决策事项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决策内容是否 — 27 — 合规合法,决策程序和权限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决策程序不明 确、权限不清晰、重大经济事项未纳入决策范围等问题;对执 行过程、进度的监管、评价和纠偏措施是否有效;被审计领导 干部有无违反集体决策原则,违反相关规定直接插手、干预重 大经济事项的执行等问题。 3.执行效果方面:重点关注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否按期完 成,是否实现预期目标,包括数量、质量、成本、功能、效益 等各项目标或任务;是否因决策不当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环 境破坏、风险隐患等;是否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 追究制度等。 二、重大预算管理决策和执行情况 关注重大预算管理决策机制是否健全,预算编制是否科学, 是否存在不编制预算或程序不合规,导致预算缺乏刚性、执行 不力等情况;是否制定了预算管理的相关制度,预算是否有效 执行,是否按时间进度完成目标,是否存在预算目标不合理, 导致资源浪费或发展战略难以实现的情况。在环境发生重大变 化时,是否及时采取措施调整,调整程序是否合规。 三、重大基本建设决策和执行情况 关注重大基本建设决策事项前期管理工作是否扎实,是否 具备经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是否取得相关土地、环保等部门 的批文,立项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等工作是否科学合理,有无项 — 28 — 目论证脱离实际、擅自变更设计等情况。决策程序是否健全, 有无因简化决策程序、领导干部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是否存在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审批和招标等现象, 招标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干预的行为。承建 单位是否具备必要资质和能力,有无违法转包、分包现象;项 目建设质量是否合格,工程进度及其调整是否科学合理,是否 按规定编报竣工决算,是否存在建设项目长期未进行竣工决算 等问题;项目建设和运行效果是否实现预定目标,有无重复建 设、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情况。 四、重大采购项目决策和执行情况 关注是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制定大额采购管理制度,重大采购项目是否履行了规定的 决策程序,是否按规定招标并订立合同;是否存在围标、内外 串通虚假招投标、中标价格与实际采购价格相差悬殊、出现重 大安全事故或因质量问题遭受损失、中标单位或供货单位存在 异常的项目;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进行临时采购的重大项目等 情况。 五、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和执行情况 重点关注决策过程是否科学民主,重大投资项目是否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是否围绕主业布局,投资结构是否合理;可行 性研究是否充分、准确,资金筹措等技术方案是否经济合理, 经济效益分析是否准确;项目执行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严格 — 29 — 按照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文件执行,有无决策未执行、未全部执 行等问题,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内部监督;项目 最终执行效果是否实现项目目标,是否存在投资决策失误,引 发盲目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或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等造成严重后 果的情况。 六、重大资产处置决策和执行情况 重点关注重大资产处置决策程序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及有 关部门、单位内部管理规定,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经有 关部门批准,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资产评估程序 是否规范;处置执行是否合法、合规,是否严格执行决策文件 有关要求;处置手续是否完整,实物、价值转移以及会计处理 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处置结果是否达到决策目标,是否存在人 为干预而造成资产损失或流失等行为。 七、大额资金运作使用情况 对超过一定金额起点(结合单位性质、规模确定)被纳入 大额资金运作使用范围的事项,重点关注审批决策程序是否健 全,有无违反集体决策情形,或是否存在超授权决策、超预算 审批等;是否制定了大额资金运作使用管理制度,预算内大额 资金调动和使用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 和使用的授权审批是否严格等;大额资金运作使用是否实现预 期目标等。 — 30 — 第四节 组织治理情况审计 组织治理情况审计主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及相关规定,对组织治理环境的完善性和监督约束机制运行的 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价。本节以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审计为例,对企业的组织治理情况审计进行介绍。 一、组织治理结构情况 重点关注是否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职责边界清晰的法人治 理结构,是否建立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是否依法 制定对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公司章 程,企业是否明确在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上市公司还应关 注是否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是否在董事会下设立 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成员组成和任职资格是否符合 规定;是否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内设机构与部门职责权限是否 明晰,不相容职责是否分离,内部机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 否与公司性质、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等情况相适应。 二、组织治理机制情况 重点关注是否有效落实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 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包括决策与权力分配机制是否健全,是否 制定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的议事、决策规则;上市公司是 否制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议事、决策 规则,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激励与监督机制是否健全有 — 31 — 效,是否建立领导干部的薪酬与单位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 激励机制,是否建立监督与问责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人员追究其责任;沟通 与报告机制是否健全,是否明确单位内部各层级间的报告路径, 以达到向单位内部有关方面报告风险和有效控制信息的目的, 上市公司是否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在单位内部是否推广适当 的道德和价值观,是否形成和有效推广符合单位实际的企业文 化、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规范等,以利于实现组织目标。 三、组织治理执行情况 重点关注党委(党组)与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关 系是否理顺,关注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决 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弱化或形式化党的 领导的问题;关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高 级管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包括党委 (党组)成员、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正确履 行职责;上市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高级管理层履职是否到位,运作是否规范;对组织 治理结果的衡量指标是否达到预期,是否存在因疏于监管造成 管理混乱或者导致重大违规违纪违法、经营亏损、风险隐患等 问题。 — 32 — 四、对下属单位管理情况 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管理、监督职责履行 是否到位,是否基于整体利益,有无造成危害和后果等,包括 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下属单位治理架 构,是否设置了清晰、科学和严谨的治理规则;经营发展战略 和意图是否符合上级单位整体战略意图;对下属单位重大经济 决策监管是否有效;对上级单位投资的资本资产是否实现了保 值增值目标;是否存在因管理层级过多、管理链条过长导致对 下属单位管理失控等问题。 第五节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审计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审计主要围绕被审计单位面临的 主要风险,对其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以及风险管理环境、管理机制、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等方面 进行审查和评价,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重视加强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促进被审计单位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本节以企业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例,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对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审计的内容进行介绍。 一、内部控制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通过访谈、调查问卷、实地查验等方式对内 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加强内 — 33 — 控体系监督检查,揭示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内控缺陷,进一步发 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促进单位不断优化内控体系。 (一)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 重点关注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内部控制制度或程序是 否建立且设计恰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以《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为依据;是否涵盖了所有的关键业 务环节,对单位的各层级是否具有普遍约束力;是否与单位的 业务模式、风险状况和合规管理要求相匹配等。 1.内部环境。是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建 立规范的组织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 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是否 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和内部控制要求,建立健全授权分工合理、 职责明确、平衡制约、报告关系清晰的内部组织机构;内部控 制体系是否完善,包括制定内部控制的总体要求、分业务、分 产品操作流程和相关主要风险点的内部控制规定,以及评价制 度等;是否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和建立 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是否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 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是否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员工的法制 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等。 2.风险评估。是否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对企业风险控制及 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定期评估等;是否建立风险定期评估机制, 包括是否建立风险指标识别体系、风险指标计量标准、风险评 — 34 — 估工作流程、确定风险应对策略等,以及风险定期评估是否能 够及时识别、评估和系统分析影响企业经营目标实现能力的各 种风险,是否能够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合理确定风险应对 措施以及风险管理目标。 3.控制活动。是否对各项经营活动实施全过程控制,包括 内部控制活动是否有助于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或主要 负责人)的决策得以执行,是否能够满足风险管理要求;是否 实施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 及的不相容岗位和部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 的工作机制;是否建立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 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是否建立会计系统控 制,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 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是否建立财产保护控制措施,包括建立 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等;是否建立预算控制,强 化预算约束;是否开展运营分析控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 加以改进;是否建立绩效考评控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 是否建立信息系统控制制度,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是否建 立关联交易控制制度,防止利益让渡和虚假交易等;是否建立 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控制,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 理等。 4.信息与沟通。是否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 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是否 — 35 — 建立信息质量保证机制,准确提供企业管理和控制业务活动所 需信息;是否建立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 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有关方面之间进行 沟通和反馈的机制;是否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满足监管 等部门和社会公众对信息的需求;是否建立反舞弊机制,以及 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等。 5.内部监督。是否建立了内部控制的持续监督机制,明确 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内控监督是否 能够贯穿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与常规管理工作;是否制定包括设 计缺陷和运行缺陷在内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是否定期对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等。 (二)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关注在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的前提下,内部控制能否按照 设计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正确执行,从而为内部控制目标的 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包括对内部环境的实际运行情况,日常经 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相关控制措 施的运行情况,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 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内部 监督机制在内部控制运行中发挥监督作用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风险管理审计 (一)风险管理环境。 — 36 — 关注是否强调宣传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是否认真组织和领 导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执行风险管理的所有管理人员与员 工是否充分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实施风险管理对企业 整体运营管理的意义,是否具备胜任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和专 业技能,是否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诚实的态度。在全面风 险管理战略制定、实施和组织日常活动中是否有与单位性质、 规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概念;是否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 策、市场监管、安全管理等对风险的直接影响;是否熟悉单位 整个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特征并对高风险事项是否采取谨慎介入 的态度;在追求目标实现过程中是否根据单位性质、规模确定 其风险接受程度。 (二)风险管理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关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的健全性,包括是否根据单位规模、 管理水平、风险管理程度以及单位性质等方面的特点,在全体 员工参与合作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基础上,建立规范化风险管 理组织体系,关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是否 存在超授权管理风险和不履职或不胜任情况,以及风险管理工 作记录、授权书等是否齐全。关注风险管理程序的合理性,是 否对各业务循环以及相关部门的风险识别、分析、评价、管理 及处理等活动建立规范、合理、有效的工作流程。关注风险预 警系统的有效性,包括是否建立对风险管理信息动态管理机制, — 37 — 定期或不定期实施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以便对新的风险和 原有风险的变化重新评估等。 (三)风险识别的适当性和有效性。 关注企业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是否已得到充分、适当的确认。 外部风险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经济环境的变化, 科技的快速发展,行业竞争、资源及市场变化,自然灾害及意 外损失等因素对企业目标的实现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等。内部 风险包括组织治理结构的缺陷,信息系统故障或中断、企业人 员的道德品质、业务素质未达到要求等因素产生的风险等。关 注风险识别原则的合理性和识别方法的适当性,包括是否规定 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识别的职责和标准;是否明 确各职能部门收集初始信息的职责及其适当性,是否从战略风 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维度收集与 该企业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外部信息;是否对初始信息建 立有效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的机制等;是否适时 对风险识别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进行调整和评估。 (四)风险评估方法的适当性和有效性。 关注是否建立科学的量化风险评估机制,对收集的风险管 理初始信息和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信息是否确定风险评 估方法和流程;风险评估方法与已识别的风险的特征是否相匹 配;风险评估运用的相关历史数据是否充分和可靠;风险评估 方法是否适当、有效,包括预警分析、专业判断、综合评价等 — 38 — 方法的运用;是否对风险评估成本效益进行考核与衡量;是否 制订对各项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和策略;是否建立对风险变化 信息动态量化管理机制,定期实施风险评估修正,并对新的风 险和原有风险的重大变化进行及时评估的监测记录。 (五)风险应对措施的适当性和有效性。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作出的风险应对措施主要包括回避、接 受、降低和分担。关注风险应对措施是否适合企业的经营管理 特点,包括制订相应的应对措施和整体策略的适当性,风险应 对措施的可行性等;是否建立与风险应对措施相关的信息沟通 渠道,保证风险管理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是否定期 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对存在的缺陷是否及时改进; 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是否定期对各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 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关 注采取风险应对措施之后的剩余风险水平是否在单位可以接受 的范围之内;关注采取风险应对措施对成本效益的影响,是否 进行成本效益考核与衡量等。 第六节 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审计 财政财务管理审计主要关注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资金筹集、 使用、分配等各项经济活动与经济关系,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 间财政财务资金管理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促进领导干 部加强各项资金收支管理,落实依法合规经营主体责任。 一、党政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 — 39 — (一)预算编制、批复及调整情况。 关注单位预算编报范围的完整性、准确性,是否存在未纳 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关注预算编制细化情况,是否存在年初预 算资金未细化到单位、项目的情况;关注预算调整方案编制的 完整性和审批的合规性,是否存在追加预算当年无法执行,是 否存在项目结转金额较大的情形下仍安排新增预算的情况。 (二)财政支出真实合规情况。 关注基本支出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以及揭 示与披露的充分性;关注项目立项的真实合理性、申报程序的 合规性,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项目支出反映的业务 与项目文本规定的内容是否一致,项目验收手续是否完备,项 目目标是否实现;关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使用情况,以及 楼堂馆所建设管理使用情况。关注单位主导和参与分配的专项 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是否合规,是否按要求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是否合法合理设置专项资金项目,政策目标是否清晰;专项转 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法是否科学,分配标准是否统一,分配程序 是否合规;专项转移资金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假、截留、挤 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的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单位是否及时下达预算;是否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和绩效考 评机制;考评制度是否突出对专项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的 — 40 — 考评,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执行是否到位;是否落实绩效管理 责任,是否存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损失浪费的问题。 (四)履行经济责任监督情况。 被审计单位对下属单位经济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有效监督 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是否存在依托部门职权、利用行业资源或 部门影响力违规投资获利,获取小集团利益的情况;下属企事 业单位对外投资经营是否合规;是否对违规违纪人员落实责任 追究。 二、企业(含金融机构) (一)财务真实性情况。 关注企业财务报表编制是否真实、完整、合规,主营业务 收入及利润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为了完成经营计划或绩效管理 指标、为了调节利润,虚增收入、隐瞒漏记收入,或虚增少计 各项成本费用等情况;货币资金业务是否建立严格授权审批制 度,岗位设置是否符合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有关印章和凭证 的管理程序是否健全;应收账款及存货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有效;应收账款及存货是否真实存在,有无利用应收款项账户 隐瞒收支,有无利用计价调节存货成本、虚增虚减盈亏的情况;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资产 负债表体现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项目是否真实存在;固定资 产的计价方法是否符合规定,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划分 是否正确并前后保持一致;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是否准确,是 — 41 — 否合理区分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 折旧摊销期限、标准、方法是否正常合理;是否通过调整合并 范围调节财务报表;内部交易事项抵消是否合规;关联方的确 认及变更是否及时;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让渡利益或转移利润的 情况;关联方信息和交易披露是否充分。 (二)经营发展及效益情况。 企业经营是否兼顾稳健性与可持续性发展;主要业绩考核 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是否实现预期目标。企业经营是否实现增 长;综合盈利能力是否得到巩固和加强。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在 国际、国内同行业市场具有一定地位或影响力。 (三)合规管理情况。 企业工程项目管理、物资和服务采购招标、资本运作、资 产资源收购及处置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涉及金融业务的, 信贷、投资、证券、保险、信托、租赁等经营事项是否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第七节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通过对被审计 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情况进行的检查,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方针 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重大决策、完成目标、 履行监督责任、组织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以及履行其 他相关责任等情况。 — 42 — 一、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公园 体制、多规合一等相关改革任务是否得到有效推进落实的情况, 包括: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本人及所在单位对所承担的改革任务 未部署、未落实的情况;是否存在对承担的改革任务未采取措 施有效推进,改革任务完成迟于计划时间的情况;是否存在对 承担的改革任务在推进中监督检查不够;是否存在对上报的改 革任务总结性材料把关不严,相关情况与实际严重不符,甚至 弄虚作假的情况。 (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战 略贯彻落实情况。 关注国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发展规划及长江经济带、 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 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发展规划有关资源环境的要求是否落实, 包括: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本人对中央领导同志或上级领导的资 源环境问题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的情况;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 划有关资源环境限制性要求是否被突破等。 (三)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 一降一补”的情况。 关注去产能等相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包括:承诺的去产能目标是否完成;上报的去产能任务是否存 — 43 — 在弄虚作假,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去产能过程中是否 做好职工安置和社会稳定工作等。 (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考核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 作用效果情况。 关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方 面权重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要求和规定的情况等。 二、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制度建设情况。 审查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制订的制度和规划是否符合资源环 境法律法规,是否有效、及时等。 (二)制定、批准和审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 护规划(计划)情况。 审查和评价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计划) 的编制是否有效、及时,包括: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或程序制定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计划;制定 的上述规划、计划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当地实际情况等。 (三)相关重大经济活动或建设项目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 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 1.审查和评价重大经济活动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 存在领导干部个人决定、主持会议研究决定或指使有关部门违 规审批、出让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以自 然资源资产出资进行合作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以自然资源资 — 44 — 产出资进行租赁经营、抵押贷款、担保或偿还债务等重大资本 运作事项的情况。 2.审查和评价重大建设项目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 存在违规批准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政策法 规的建设项目的情况;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或化整为零审批重大 建设项目的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建设项目未取得生态环境和自 然资源等相关审批手续前即批准开工建设情况;是否存在违规 批准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政策、法律法规 的重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等情况。 三、审查和评价重大决策的制订程序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 规定 关注经领导干部审批、审签同意的经济决策、资源环境决 策等,是否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等 相关规划要求;关注经领导干部审批、审签同意的资源环境相 关规划、计划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审查或备案;关注由领 导干部签署或主持会议审议通过的资源环境相关规划、计划是 否存在与其他相关规划、计划不衔接、不协调的情况;关注经 领导干部审批、审签通过的经济发展、资源开发利用相关规划 是否存在应开展未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的情况;关注有关重大投 资项目是否应做未做或违规审批环评的情况;关注是否存在擅 自放宽或选择性执行国家和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 清单政策标准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 — 45 — 负面清单规定,未按期淘汰禁限类产业或未对限制类产业采取 关停并转或技术改造升级措施的情况。 四、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情况 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管理体 系建设及运行情况;关注约束性指标监测、统计数据真实性情 况;关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考核目标是否完成;关注其 他考核目标特别是领导干部签字承诺的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的 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五、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 关注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有效性情况;关注 自然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等资源环境 与生态管控情况;关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控预警机制建立运 行情况;关注严重损毁自然资源资产和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 染事件预防处置情况;关注对以前年度中央相关专项督察、国 家审计和专项考核检查等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情况。 六、相关资金征收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关注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税费、有偿 使用收入的征管、分配情况;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 境保护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关注重点项目、设施建设运营情 况;关注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系统建设 情况;关注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水权等管理情况。 — 46 — 第八节 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情况审计 以中央企业为例,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情 况审计主要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国 家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促进境外投资和资产管理的规范, 保障境外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确保国家和中央企业的决 策部署在境外经营中得到贯彻执行。 一、境外出资管理情况 1.关注是否建立健全境外出资管理制度,境外出资是否遵 循法律、行政法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和所在国(地 区)法律,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是 否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是否符合中央企业发展 战略和规划。 2.关注境外出资是否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和尽职调查,是否 评估了企业财务承受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是否采取了必要的 措施来防范经营、管理、资金、法律等风险,是否存在违规在 境外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经营实体的情况。 3.关注境外出资形成的产权是否由中央企业或者其各级子 企业持有,根据境外相关法律规定须以个人名义持有的,是否 统一由中央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或者批准,依法办理委托出 资、代持等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国 资委。 — 47 — 二、境外机构及资产管理情况 1.关注境外机构是否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资产分类管 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依据有关规定建立 健全境外国有产权管理制度,明确负责机构和工作责任。是否 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加强风险管理。 2.关注境外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执 行重大决策、合同的审核与管理程序,是否存在盲目开展境外 业务造成损失或者风险。 3.关注境外资产兼并重组、股权转让等事项是否经过社会 中介机构评估和国有资产管理机关批准确认,是否存在未按规 定对拟收购的海外资产进行评估,或在评估中故意隐瞒风险, 境外机构出售、出让海外股权、资产时,是否存在将国有资产 低价折股、低价出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4.关注是否建立健全离岸公司管理制度,是否规范离岸公 司设立程序,建立离岸公司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关注是否存在 利用离岸公司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关注是否将境外机构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境外企业 年度预算目标是否明确,是否及时掌握境外企业预算执行情况。 6.关注境外机构资金管理情况,是否明确资金使用管理权 限,是否严格执行境外机构主要负责人与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 大额资金支出和调度是否符合中央企业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相关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由于机制、体制不完善, — 48 — 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是否建立 境外大额资金调度管控制度,对境外临时资金集中账户的资金 运作实施严格审批和监督检查,定期向国资委报告境外大额资 金的管理和运作情况。 7.关注是否依法建立健全境外机构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和报 告制度。境外机构相关重大事项是否按照法定程序报中央企业 总部核准,对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是否及时向国资委、中央 企业总部报告。 8.关注是否定期对境外机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会计信 息以及国有资产运营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否建立境外机构 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信息报告制度,是否按照规定向国资委报 告有关境外机构财产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境外国有资产总量、 结构、变动、收益等情况。 三、境外投资管理情况 1.关注是否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 制度,包括境外投资基本原则,投资管理流程、管理部门及相 关职责,投资决策程序、决策机构及其职责,投资项目负面清 单制度,风险管控制度,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境外投资活 动的授权、监督与管理制度等。 2.关注境外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情况,是否在国资委发布的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制定 更为严格、具体的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 49 — 3.关注是否制定清晰的国际化经营规划,明确中长期国际 化经营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 4.关注是否按照经国资委确认的主业,选择、确定境外投 资项目,是否存在违规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的情况。 5.关注是否对境外投资项目的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全 过程进行研究论证。对于境外新投资项目,是否充分借助国内 外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是否进行技术、市场、财务和法律等 方面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股权类投资项目是否开展必要的尽 职调查,是否按要求履行资产评估或估值程序。是否存在违规 决策或未经充分论证评估、项目管控不力或执行不严等情况, 造成投资损失或风险。 6.关注是否定期对实施、运营中的境外投资项目进行跟踪 分析。是否建立境外投资项目阶段评价和过程问责制度,对境 外重大投资项目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开展评价,是否对违规违纪 行为实施追责。 第九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审计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 从业情况的审计,应当将审计内容限定在经济活动中,重点聚 焦经济责任。主要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落实职责范 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 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促使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 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 50 —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是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 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是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 责任清单,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传导机制;是 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机制,上级党委(党组) 是否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是否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发 现的问题是否督促整改落实;是否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 用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 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党风廉政建设领 导不力,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相 关领导干部是否进行责任追究并严肃查处,促进反腐倡廉,落 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是否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被审计单位业务工作和党 建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 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是否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 核;是否在职责范围内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 — 51 — 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 办,努力解决改革发展深层次难题,敢于承担责任。 若被审计领导干部为单位副职,是否按照“一岗双责”的 要求督促相关部门按照上级党委和所在单位党委的部署要求, 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三)加强党内监督情况。 是否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重 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 告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是否建立通畅的信访举报渠道, 认真调查核实举报问题,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并进 行责任追究。 二、个人遵守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情况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情况。 被审计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精神,是否存在“四风”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情况。 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被审计领导干部是否 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股、违规兼职取酬、违规从事有 偿中介活动;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用车和运行费用;超标准 乘坐交通工具;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以考察、学习、 招商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利用职权为配偶、 — 52 — 子女等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等行为;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的 行为。 第十节 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审计 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审计主要通过对整改制度制定、 工作实施、措施落实和整改效果等情况的审计,确认被审计领 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效果,进一步 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一、整改制度建立情况 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其所在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推动是否有 力;是否制定或完善整改管理制度,制度中相关单位和部门(机 构)整改职责是否明确。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被审计领导干部是否牵头制定了整改方案或整改计划,制 定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存在对查出问题整改不重视、不 部署的情况;对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进行监督和跟踪,是否存在 不落实或落实不彻底的现象。被审计单位是否按要求及时向内 部审计机构或业务管理部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报告内容是否 客观、完整,是否严格按照整改完成标准确认整改状态,有无 随意或虚假调整整改状态。 三、整改效果情况 整改结果是否实现整改方案或整改计划确定的目标;整改 效果是否经过适当评估;被审计单位是否因整改工作不力而受 — 53 — 到外部监管机构不良评价;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了内部审计发 现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等。 第三章 责任认定 内部审计机构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履行经济责 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根据领导干部职 责分工及相关问题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后果和领导 干部实际所起的作用等情况,依法依规、全面客观地认定其应 承担的责任。 第一节 责任类别 参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发现问题应承担 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一、直接责任 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直接 责任: (一)直接违反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 (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有关 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 (三)贯彻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 面不到位,造成所在单位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 浪费,生态环境破坏,公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 — 54 — (四)未完成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措施、目标责任书 等规定的领导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事项,造成所在 单位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生态环境破坏, 公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 (五)未经民主决策程序或者民主决策时在多数人不同意 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造成所 在单位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生态环境破 坏,公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 (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后果起决定 性作用的其他行为。 上述第(一)项情形中,“直接”是指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履行 经济责任过程中,个人直接决定,或者通过主持会议、传签文 件、会签文件等方式进行集体研究,在决策过程中起决定性作 用;“党内法规”是指党中央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 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 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法律法规”是指我国现行有 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和部门规章等;“政策规定”是指党政机关制定的关于处理党内和 政府事务工作的文件,包括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和本级党委、 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定、办法、准则以及行业的规范、条 例等。 — 55 — 第(二)项情形中,是指被审计领导干部没有条款(一) 所述的直接违反的行为,但下属人员直接违反了有关党内法规、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被审计领导干部存在授意、指使、强 令、纵容、包庇情形的,被审计领导干部承担直接责任。其中, “授意”是指告知下属人员自己的意图,要求其照办;“指使”是指 指挥、支使下属人员行事;“强令”是指用强制的方式命令下属人 员行事;“纵容”是指对下属人员的错误行为不加制止,任其发展; “包庇”是指明知下属人员的错误行为而为其掩盖,或者帮助其隐 匿、毁灭证据的行为。本项规定的情形,无论是否造成后果, 均认定直接责任。 第(三)项情形中,“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是指被审计领导 干部不重视、不部署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作,导致贯彻 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等问题。此情形需结合造 成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生态环境破坏, 公共利益损害等后果,才能认定为直接责任。实践中,要防止 简单依据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是否及时召开会议、是 否及时下发文件等形式上的措施来认定责任,而应依据其是否 采取了提出明确要求、部署任务分工、确定阶段性目标等实质 性的举措推进工作等情况进行认定。 第(四)项情形中,领导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 的目标责任事项主要包括:与上级党委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签订 的耕地保护,林地保护,粮食安全,脱贫攻坚,节能减排,淘 — 56 — 汰落后产能,保障性住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目标责 任事项。实践中,可以重点关注目标责任中的重要约束性指标 任务的完成情况,关注是否因指标未完成造成后果。如对于未 完成地区重要约束性指标造成水质未达到预期目标等后果,被 审计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直接责任。审计评价时,应当区分约束 性指标和引导性、预期性指标,对于未完成引导性、预期性指 标的情况,应当结合被审计领导干部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情况,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五)项情形中,“民主决策”包括但不限于会议、传签文 件等集体决策形式。本款规定主要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违反规 定程序进行决策的情形,包括应当经过民主决策未经过民主决 策,或者民主决策时在多数人反对的情况下直接决策,此情形 需结合造成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生态 环境破坏,公共利益损害等后果,才能认定为直接责任。 第(六)项是兜底情形,对认定直接责任的情况作了引导 性定义。 二、领导责任 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领导 责任: (一)民主决策时,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 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所在 单位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生态环境破坏, — 57 — 公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 (二)违反单位内部管理规定造成所在单位公共资金、国 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生态环境破坏,公共利益损害等 后果的。 (三)参与相关决策和工作时,没有发表明确的反对意见, 相关决策和工作违反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 者造成所在单位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生 态环境破坏,公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 (四)疏于监管,未及时发现和处理所管辖范围内本级或 者下属单位违反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问题, 造成所在单位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生态 环境破坏,公共利益损害等后果的。 (五)除直接责任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 成的后果应当承担责任的其他行为。 上述第(一)项情形,规定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形式合规 的情况下,因决策不当或者失误造成相关后果的,应认定被审 计领导干部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项情形,考虑到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约束 力明显低于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而且有时存 在被审计单位自我加压,制定的内部管理规定严于国家标准, 或者制定的制度不够科学严谨、操作性不强甚至不具操作性等 情形。因此,明确审计发现违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时,要结 — 58 — 合造成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生态环境 破坏,公共利益损害等后果来认定责任。对于违反内部管理规 定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行为,也不排除可以认定为直接责任。 第(三)项情形,主要适用于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中的责任 认定。明确被审计领导干部参与相关决策和工作时未发表明确 的反对意见,相关决策和工作违规违纪违法或者造成相关后果, 即可认定为领导责任。 第(四)项情形,主要规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履行而未履 行监管职责,或者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处理本 级或者下一级单位的问题,但对于审计发现的三级及以下单位 出现的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或者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 行经济责任关联较大的事项,可参照此条认定被审计领导干部 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项是兜底情形,对认定为领导责任的情况作了引 导性定义。 关于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认定,《第 2205 号内部审计具 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和本指南只是列举了一些常见和典 型的情形,不可能穷尽所有情形,有的情形强调后果,有的情 形不强调后果。这里列举的“后果”,突出了对公共资金、国 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影响,对于内部审计而言,造成的损失浪 费后果可以不限于对被审计单位掌握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 国有资源,而且“后果”也不限于损失浪费、生态环境破坏、 — 59 — 公共利益损害、会计信息不实等相对直观、易于发现取证的情 况,还包括造成的恶劣影响、潜在的经济损失浪费和风险隐患 等相对隐蔽但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和本单位、被审计单位持续 健康发展的情况。实践中,内部审计要贯彻第二节所述责任认 定的基本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精准性、有效性,不能 简单地、机械地套用上述列举的情形,必须实事求是、审慎客 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同时,认定责任时,对相同职务层次 和相同类别领导干部,应注意保持责任认定原则的一致性和可 比性。 第二节 责任认定的方法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按照上述责任类别的划分,遵循责任认 定的相关原则,获取责任认定相关证据,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 情况和审计实施情况,进行责任认定。 一、责任认定的原则 (一)权责一致原则。 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综合考虑相关问题的历史背景、决 策过程、性质、后果和被审计领导干部实际所起的作用等实质 性要件,界定责任,避免简单依据是否分管、是否开会、是否 圈阅等形式要件认定责任。 (二)审慎客观原则。 — 60 — 责任认定时要秉持审慎客观的态度,对需进行责任认定的 问题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依据准确。责任认定结果应有 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三)边界清晰原则。 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范围、任职期间、履职过程和尽 职要求确定其责任边界,并对责任范围内的审计发现问题进行 责任认定。 (四)重要事项原则。 在开展责任认定前,需要按照审计发现问题的重要性划分, 确定应进行责任认定的有关事项,即应是由于被审计领导干部 对其领导或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 造成国家(单位)利益(资产)损失浪费等后果的,以及违反 法律法规、国家(单位)有关规定等重要事项。对审计发现的 非重要事项无需认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五)尽职免责原则。 在区分主客观因素的前提下,确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免责情 形,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已履职尽职或不可抗力因素等情况下 的免责。 二、责任认定的证据获取 责任认定事项需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内容密切相关。责 任认定取证时应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充分考虑相 — 61 — 关事项的历史背景、决策程序和实际决策过程等,以及是否签 批文件、是否分管、是否参与特定事项的管理等情况。 责任认定的审计证据可以是会议纪要、签发文件、责任目 标书、绩效考核结果、工作计划和总结、相关制度文件、相关 事宜的签批意见及对相关人员的询问记录等能反映与被审计领 导干部履行责任过程相关的记录。 审计人员在收集和使用责任认定的证据材料时,可对获取 的审计证据进行分类、筛选和汇总,如按证据的形成原因、当 时的客观环境等进行归类,保证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可靠性和 充分性。 三、责任认定的注意事项 在确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发现问题应承担的责任时, 可依据单位对责任类别情形的有关规定进行区分,主要有以下 几方面: (一)区分任期内和非任期内的时间界限。 从时间上区分前任后任的政绩、划清前任后任的责任,客 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 因前任的行为延续到本期才产生或造成的遗留问题,现任无管 理过错的,应属于前任的责任,在认定时应剔除或附加说明。 但也要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在积极处理 前任遗留问题、减少或防止扩大不良后果方面有失职问题的, 审计仍然要予以揭示并认定责任。 — 62 — (二)区分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决策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的界限。 判断时应以会议纪要等决策性文件进行认定。对于由被审 计领导干部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文件传签等其他方式研究, 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 为集体决策,应由被审计领导干部承担领导责任;但上述事项 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由被审计领导干部决策的,应由被 审计领导干部承担直接责任。 (三)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的界限。 由于社会环境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的问题,在被审 计领导干部尽职的情况下可予以免责。对由于被审计领导干部 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如决策失误等,原则上由被审计领 导干部个人负责并认定其责任,其中对主观故意,如有意钻政 策空子、弄虚作假谋取私利、贪污浪费等行为,应加重问责。 为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于符 合决策程序、未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无 明令禁止、积极主动挽回损失和消除不良影响等情形,各单位 可结合实际,确定免责或从轻定责标准和程序,对被审计领导 干部予以免责或从轻定责。 第四章 审计评价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所任职务的职责要求, 在审计查证或者认定事实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坚持 — 63 — 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依照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 政策规定、责任制考核目标等,在审计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 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经 济责任审计不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承担全部责任的评价,不 能超越审计职责权限进行审计评价,而要聚焦被审计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 第一节 总体要求 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并运用符合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特点 及其所在单位实际情况的评价方法体系,包括在保持与审计内 容一致的基础上,确立审计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标准等,以 及实施评价过程中应把握“五个原则”,贯彻落实“三个区分 开来”重要要求,以达到科学评价和准确评价的目的。 一、审计评价应遵循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审计评价应全面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及职责范围 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评价内容应包括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 任的业绩、主要问题以及应承担的责任。 (二)重要性原则。 审计评价应在充分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职责的前提下,根 据问题的重要性水平,认定是否为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期间的 问题。一般应重点考虑性质和金额足以影响评价结果的重要经 济事项。 — 64 — (三)客观性原则。 审计评价应以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责任目标等为依据, 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以及特定历史背景、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方 针政策等外部因素进行评价。 (四)相关性原则。 审计评价应当围绕审计目标和审计内容,对被审计领导干 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评价,做到“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 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无关的或超出审计范围的 不应评价。 (五)审慎性原则。 审计评价应在执行适当审计程序并获得充分审计证据的基 础上得出。对于受审计手段所限未经审计核实或超过审计范围, 以及评价依据不够明确、证据不够充分的事项不予评价,确需 评价的,应持审慎态度,并如实表述。 二、审计评价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 为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 践中,应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把干部在推进 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 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 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 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 — 65 — 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针对领导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和错 误,审计评价应正确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 纠并举等原则,经综合分析研判,可以免责或者从轻定责,鼓 励探索创新,支持担当作为。推动建立健全激励与容错免责机 制,做到有记录、可追溯、可检查,实事求是地作出审计评价, 使审计结论经得起检验。 三、评价标准的确定 评价依据是作出审计评价的参照标准。审计评价的一般依 据包括: (一)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中央领导批示指 示精神。 (二)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 部署。 (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制度和要求。 (四)被审计领导干部职责分工文件和责任制考核目标。 (五)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六)被审计单位制定的重要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 (七)相关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和决定,预算、决算、 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八)国家或行业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主管部 门发布或认可的统计数据、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 (九)专业机构的意见、公认的业务惯例及良好实务等。 — 66 — 第二节 审计评价方法 审计评价应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履职特点、岗位性质和 实际需要等因素,选定适用的评价方法。采取纵向比较与横向 比较、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分项评价与总体评价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一、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 纵向比较是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不同时期数据或者 审计时与上任时的有关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横向比较是将被审 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数据与自然资源禀赋相近、岗位性质相似、 行业性质相同的单位进行比较分析,将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 济责任的行为或者事项放到发生时的历史背景等客观环境下进 行统筹考虑,辩证分析,审慎作出审计评价。通过纵向比较可 以判断被审计领导干部就职后为其所在单位带来的增值影响或 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从而确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其 所在单位的主要贡献或工作失误情况;通过横向比较可以在同 等管理环境中分析比较不同领导干部的业绩完成情况,便于对 其工作的优劣进行较为客观的评价。 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 定量评价主要通过分析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 况相关的数量关系或所具同性质间的数量关系得出量化的评价 结论;定性评价主要依靠审计人员的经验,依据相关法规规定、 — 67 — 规则或常识,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性质上 的评价并得出定性结论。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之间的关系应该 统一且相互补充,并相互结合、灵活运用,以取得最佳效果。 三、评价指标的设置 评价指标设置应简明实用、易于操作,并且有准确、可靠 的数据来源和支撑,相关评价指标应当与评价的具体内容和事 项密切相关,能够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 践中,要考虑不同类别、不同级次、不同单位领导干部履职特 点、自然资源禀赋等实际情况,评价指标应各有侧重,还应根 据发展要求及时调整。 鉴于不同单位的性质、所属行业及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岗位 性质、履职特点差异较大,内部审计机构应结合被审计单位实 际情况确定科学、适用的评价指标。对同一类别、同一层级领 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标准指标,应具有一致性和可 比性。当内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时,应适时调整评价 指标。 四、分项评价与总体评价 分项评价是对不同方面的审计内容分别进行评价,得出被 审计领导干部相关方面履职情况的评价结论;总体评价是在对 分项评价结果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 经济责任情况的总体评价结论。 — 68 — 审计评价可以写实评价,也可以在建立完善的审计评价指 标体系的基础上,探索进行“好”、“较好”、“一般”、“较 差”等分类评价。 第五章 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评价客观、责任明 确、用词恰当、文字精炼、通俗易懂。经济责任审计除了出具 审计报告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简要反映审计结果,以及编写其他类审计结果文书。 第一节 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基本要素 审计报告要素一般包括:标题、收件人、正文、附件、签 章、报告日期、其他(文书模板参见附录三)。 (一)审计报告的标题。 审计报告标题应当说明审计工作的内容,力求言简意赅并 有利于归档和索引。一般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被审计领导 干部姓名、(原)职务和审计事项。如“关于 XX(单位)XX(职 务)XX 同志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 (二)审计报告的收件人。 内部审计机构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收件人可以根据 单位的治理结构、内部审计领导体制等确定。一般包括:单位 的党委(党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协调机构其他成 — 69 — 员部门(机构)、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其他相关单 位或人员。 (三)审计报告的正文。 审计报告正文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 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总体评价、主要业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 题和责任认定、审计意见和建议,以及其他必要的内容。 (四)审计报告的附件。 附件是对审计报告正文进行补充说明的文字和数据等支撑 性材料,一般包括:相关问题的计算及分析过程、审计发现问 题汇总表及说明、交接确认表、需要提供解释和说明的其他内 容等。 (五)审计报告的签章。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应当由审计组组长签字,内部审计机 构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有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签名或内 部审计机构的公章。 (六)审计报告的日期。 审计报告的日期,一般采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最终出 具的审计报告签发日作为报告日期。 (七)其他。 审计报告还应当参考公文的一般要求,设有文号、密级和 保密期限等要素。 二、审计报告正文的内容 — 70 —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当全面客观地反映审计结果,既要反 映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业绩,也要反映审计发 现的主要问题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承担的相应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般包括:审计依据、审计实施的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 的任职及分工情况、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被审计单位基 本情况可以重点反映任职前到审计时的核心财务、业务指标变 化趋势情况,详细的财务、业务数据可以通过附件《主要财务 业务数据表》的方式反映。 (二)总体评价。 “总体评价”是指综合被审计领导干部主要业绩、主要问 题以及所应承担的责任类型等情况,对其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 任情况作出的概要评价。总体评价可以写实评价,也可以在建 立完善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探索进行“好”“较 好”“一般”“较差”等量化分等评价。其中,对于被审计领 导干部个人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如果本次审计未发现被审 计领导干部本人存在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利益输送等违纪违 法问题线索的,应作出“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 XX 同志本 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分配和使用中存在 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问题”的评价意见。 (三)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业绩。 — 71 — “主要业绩”是指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主导提出的经 济社会和事业发展、单位发展的工作思路、发展规划、重大举 措并取得公认良好效果的重要发展成果。“主要业绩”应当简 明扼要、具体明确、表述平实,在区分工作基础、环境变化、 个人努力程度等主客观因素的基础上客观进行评价,防止把一 个单位的成绩简单归为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个人业绩。此部分表 述应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引用的相关数据要经过审计查证, 如无法经过核实又需引用,要注明引用来源。同时,应注意避 免此部分内容与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及其责任认定的内容相互 矛盾。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本部分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包括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被审计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类型,以及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 其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般应根据项目审计方案确定的重 点审计内容,归类列示,并清晰表述被审计领导干部与审计发 现问题的关联。责任认定应写明定责依据。审计发现的其他问 题是指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无直接关系,或不宜界 定被审计领导干部责任的其他问题,可以在附件《审计发现问 题汇总表》中反映,或者在与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的政策跟 踪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其他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中反映。 (五)审计意见和建议。 — 72 — 审计意见是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纠 正处理意见。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在组织授权处理范围内直接提 出审计意见;超出组织授权范围的,可以建议组织适当管理层 或相关部门作出处理。同时,应当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或者审 计中了解到的其他不足,深入分析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 缺陷和制度性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可操作的审计建议,以促 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深化改 革、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六)其他必要的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一般还应当包括告知被审计领导干部对 审计报告有异议情况下的救济途径、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审计 整改要求的内容,也可以包括告知将进行审计情况通报等内容。 但如果本单位规定通过单位另行制发文件方式批转或下发经济 责任审计报告,并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 审计整改要求、告知审计情况通报的,可以不在内部审计机构 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包括这些内容。 第二节 审计结果报告 为了便于党委(党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纪检 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机构)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内部 审计机构可以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基础上,精简提炼形成经 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文书模板参见附录四)。该报告要求与 — 73 — 审计报告的框架体例基本一致,但内容更加简洁,表述更加精 炼,重点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总体评价和主要 业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审计结果报告内容 1.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总体评价和主要业绩进行概要描述。 2.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被审计 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类型进行精简和提炼。 3.将重要问题责任清单作为审计结果报告的附件。 二、审计结果报告撰写要求 1.审计结果报告的实质内容要与审计报告保持一致,对审 计报告中上述两个部分的内容进行高度概括,一般对问题产生 的背景、过程、细节和定性法规依据不作描述。 2.审计结果报告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应当明确责任认定 的类型,对于领导干部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一般应当详细表 述定责依据;承担领导责任的问题,可简要表述或不表述定责 依据。 三、重要问题责任清单 为了更加简明扼要、清晰明了地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承担 责任的情况,可以编制《重要问题责任清单》,作为经济责任 审计结果报告的附件。该清单按照被审计领导干部承担的责任 类型,即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分别列示审计发现的问题,其中 — 74 — 领导责任的问题,可以按照性质、金额、与领导干部履责的关 联程度等因素,摘要反映其重要问题,同类问题合并列示。清 单中对责任认定依据一般作简要表述或不表述。 第六章 审计结果运用 审计结果运用是指单位内部相关部门和外部有关单位,根 据审计评价结论、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和审计意见建议、对 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研究结果等,采取的相应整改追责措施及 其他推动相应职责部门工作的行为。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 审计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审计作用的发挥和审计目标的实现。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确保审计结果可信、可用、可靠,不断提高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层次和水平。 第一节 总体要求 一、审计结果运用范围 本单位党委(党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监事会、 高级管理层,业务管理部门以及内部审计机构、纪检监察部门、 组织人事部门等协调机构成员部门(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应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作为干部 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工作业 绩突出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应给予肯定,并作为选拔任用的重 要依据。对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问题且负有责任的被审计领 导干部,由本单位权力机构追究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他有关责 任人员的责任。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根据经济责任审 — 75 — 计结果落实整改责任,增强干部履职尽责意识,完善组织治理、 加强内控和风险管理、推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实现高质量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按照规定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 档案,单位对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归入本人档案有规定的, 也可一并归档。 二、审计结果运用方式 (一)案件线索的报告和移送。 是指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及时报告本单位党委 (党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司 法机关,以便对该线索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情况通报。 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相关 情况进行通报或者告知,推动其他部门(机构)和人员认真履 行职责。 (三)责任追究。 是指按照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对审计发 现问题中应当承担责任的领导干部及其他责任人员进行问责追 责,作出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组织处理,甚至移送上级 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整改落实。 是指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切实纠正处理、解 决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 — 76 — 改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提出逐步解决的对策措施,持续跟 踪督促,防止屡审屡犯。 (五)专项或综合分析报告。 是指内部审计机构采取专题报告、综合报告、审计信息简 报等方式报送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或者风险隐患, 或者结合其他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综合分析本单位及所属单 位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发掘体制、机制、制度上的问 题,从而扩大和深化对单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果的运用,提 升审计结果运用成效。实践中,还可以采取分类编制领导干部 常见问题清单,为领导干部履职行权划出“红线”等其他创新 的审计结果运用方式。 三、审计结果运用工作机制 本单位及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机构,负责领导和推动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有关 业务管理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内部审计机构 及协调机构其他成员部门(机构)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逐 步建立健全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创新, 稳步推进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化、规范化,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力 度,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第二节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结果运用中的职责 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履行对审计发现问题和提出 建议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应当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这是审计 — 77 — 结果运用的核心工作。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经济 责任审计工作协调机构成员部门(机构),以及有关业务管理 部门也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相 应责任。 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结果运用自身职责的同时,还应 当推动相关责任主体认真履职,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一、内部审计机构自身承担的审计结果运用职责 1.对审计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涉嫌违法违规 线索时,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党委(党组)、董事会(或主要 负责人),并将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2.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和指导、督办,参与对审计整改及其他审计结果运用情 况的考核评价工作。 3.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分析研究,及时报送专题报告、综合 报告、审计信息等。 4.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 5.根据协调机构其他成员部门(机构)的要求,以适当方 式向其提供审计结果以及与审计项目有关的其他情况,并协助 和配合落实、查处与审计项目有关的问题和事项。 6.有效利用国家审计机关、上级单位对本单位实施经济责 任审计的成果,督促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整改审计发现问题,落 实审计建议。 — 78 — 7.履行协调机构办公室职责,研究草拟审计结果运用的相 关制度规范,推动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指导成员部门(机构) 加强审计结果运用;适时通报审计整改及其他审计结果运用进 展情况,组织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审计结果运用中出现的问题; 推动各内部监督部门形成合力,对审计整改及其他审计结果运 用中履职不到位行为追责问责。 二、内部审计机构在推动相关责任主体履行审计结果运用 中的职责 (一)推动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责任。 1.推动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内部通报审计结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审计整改的具体 责任主体,明确审计整改的具体时间表、路线图。 2.推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进行 整改,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内部审计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业 务管理部门。 3.推动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落实有关责任人 员的责任,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推动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采取措施,健全制度, 加强管理,并能够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相关问题,建立整改长 效机制,避免屡查屡犯。 — 79 — 5.推动被审计单位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单位领导 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及述职述廉 的重要内容。 (二)推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协调机构其他成员部门 (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有效运用审计结果。 1.推动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受理经济责任 审计中移送的案件线索,并查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 法行为。 2.推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审 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根 据审计发现问题及责任认定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 作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人事处理。按规定将经济责任 审计结果报告等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3.推动协调机构其他成员部门(机构)对审计结果反映的 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并将其作为采取 有关措施、完善制度规定的参考依据。 4.推动协调机构其他成员部门(机构)以适当方式及时将 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给内部审计机构。 (三)推动业务管理部门有效运用审计结果。 1.推动业务管理部门对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在职责范围 内作出进一步处理。 — 80 — 2.推动业务管理部门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要求, 把审计整改质量作为考核被审计单位业务工作的重要指标,并 在日常管理和监督中有效运用审计结果。 3.推动业务管理部门对审计结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 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并将其作为采取有关措施、完善有 关制度规定的参考依据。 4.推动业务管理部门以适当方式及时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 反馈给内部审计机构。 — 81 — 附录一:审计通知书模板 *密**〔密级和保密期限〕 关于*******〔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及职务〕 ***同志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 **经审通〔20**〕**号 ***〔被审计领导干部姓名〕同志并*****〔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全 称或者规范简称〕: 根据《********》《********》〔行业监管部门和本单位有关经济 责任审计的主要制度〕《第 2205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 计》等相关的规定,执行经党委(党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批 准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我部(局、办、处)将派出审计组对***同志自 ****年**月以来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 相关年度。现场审计时间自****年**月**日至**月**日,必要时可适当 延长。请予以配合,提供所需资料(含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 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审计组成员: 组 长:*** 主 审:*** 成 员:***、***、***、*** — 82 —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内部审计机构全称〕(印章) ****年**月**日 — 83 — 附录二:述职报告模板 ***〔姓名〕同志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 〔说明: 本部分主要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限、职责范围和分管的工作。〕 二、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 〔说明: 本部分主要包括:1.任期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 决策部署、推动所在单位可持续发展情况;2.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事项、 决策过程及其执行效果;3.任期内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4.重要 规章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5.任职前和任期内 重大经济遗留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等内容。〕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 〔说明: 包括任期内履行推动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个人遵守廉洁从 业规定的情况。〕 — 84 — 四、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述职人:***〔述职人本人签字〕 ****年**月**日 — 85 — 附录三:审计报告模板 *密**〔密级和保密期限〕 关于*******〔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及职务〕 ***同志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 ————————————————————————————— **经审报〔20**〕**号 ***同志并*****〔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 根据《********》《********》〔行业监管部门和本单位有关经济 责任审计的主要制度〕和《第 2205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 审计》等相关规定,执行经党委(党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批 准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内部审计机构全称或者规范简称〕派出 审计组,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被审计领导 干部所在单位及职务〕***同志自****年**月以来(或至****年**月)任 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以及所属*****、 *****等**家*级单位。审计涉及的单位资产额占*****〔被审计领导干部 所在单位〕资产总额的**%。审计的重点内容包括********〔根据需要可 简要列明审计重点内容〕等,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在 审计过程中,听取了***同志任职期间工作情况介绍和*****〔听取其他 人员意见的范围〕 的意见,以及*****等部门的情况介绍,并参考了 ********资料。***同志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对其提供 — 86 — 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了书面承诺。*****〔内部审计机 构全称或者规范简称〕的责任是依法依规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说明: 1.审计报告的收件人包括党委(党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 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其他相关机构或人员。一般主送被审计 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抄报、抄送其他收件人,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选择其他某个收件人为主送方,但必须抄送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 位。实际工作中,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权威性,可以以本单位名 义制发文件,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批 转或下发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还可在该文件中提出落实审计意见建议, 加强审计整改的具体要求。 2.前言部分主要说明审计依据、立项依据、审计时间、审计目标与 审计范围、审计双方责任声明等内容。审计依据、立项依据和审计时间 应当与审计通知书保持一致。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作出书面承诺的, 应注明。采取后续审计等特殊审计方式的,应当写明。 3.本模板中的“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及职务”是指被审计领导 干部在接受审计的任职期间内所任职的单位及所任的职务。〕 一、基本情况 ***同志自****年**月以来(或至****年**月)担任****〔职务〕, 负责*****全面工作,具体分管*****、*****工作。该单位主要业务为 **********,拥有下属单位*****、*****等**家,***同志任职期间,资 产总额**********;**销售收入**********;利润**********。〔总体 — 87 — 反映任职前到审计时几项核心的财务、业务指标变化趋势情况〕(详见 附件 1《主要财务业务数据表》) 〔说明: 本部分主要表述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被审计领导 干部的任职及分工情况,以及任职期间主要财务、业务指标数据变化趋 势情况。〕 二、总体评价 从审计情况看,***同志任职期间,*****,*****,*****〔根据实 际审计情况作出相关评价,如深入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关于***方面的方针 政策,制定了清晰的组织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较为完善,财务管理工作较为规范,有效控制和防范了重大经济风 险等〕,较好地〔根据实际情况表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 围内,未发现***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 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问题〔若审计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 存在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则不 表述该部分内容〕。本次审计也发现,***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 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说明: 1.总体评价部分应当围绕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根据审计认定的事实, 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领 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做到审什么、 — 88 — 评什么。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 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2.审计评价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坚持全面、 客观、辩证、历史地看待问题,既不能评价过满、失实,也不能以偏概 全、含糊其辞。同时注意不要与审计发现的问题相矛盾。 3.如单位建立了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依据打分结果探索进行量化 分等评价,即对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作出“很好”“较好”“一般” “差”的评价结论。 4.审计评价用语要准确、适当,以写实为主。〕 三、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业绩 ***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业绩包括: (一)**********。 (二)**********。 (三)**********。 ...... 〔说明: 主要业绩部分可重点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工作思路、制定的发展 战略规划、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采取的重大措施及成 效;推动所在单位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业务方向、服务模式,技术创新 研发等提升核心竞争力、关系全局发展的具体措施及成效;加强组织治 理结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等履行管理职责的有关工作及成 效等等。〕 — 89 —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方面。 ***同志任职期间,*****〔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 及决策部署共涉及********方面〔列举重要的几项,一般不超过 3 项〕 等**项工作,涉及金额**万元,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其中**项,涉及金 额**万元,占比**。审计发现,***同志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 策及决策部署方面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项政策执行不够到位的问 题。具体如下: 1.**********。*******************。 此问题主要是*****〔单位〕********,***〔人员〕********所致 〔定责理由〕,***同志对此负有**责任。 〔定责理由示例:“主要是*****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 的目标要求不到位,***同志推动落实相关工作不力所致”〕 2.**********。 (1)******。*******************。 (2)******。*******************。 ...... 上述**至**项问题,主要是*****〔单位〕********,***〔人员〕 ********所致〔定责理由〕,***同志对此负有**责任。 ...... (二)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及执行方面。 — 90 — 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单位〕********方面〔列举重要的几项, 一般不超过 3 项〕等**项工作。审计发现,***同志任职期间,*****〔单 位〕存在********等问题〔列举主要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具体如下: ...... (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方面。 ***同志任职期间,*****〔单位〕共作出********〔据实表述,如 重大投资、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物资和服务采购、重大资本运作、重大 资产处置、重大对外担保和出借资金〕等**项重大经济决策,涉及金额 **万元。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项,涉及金额**万元,占比**%。审计发 现,**项决策存在违规决策(或决策不当)问题,涉及金额**万元,造 成损失**万元、潜在损失**万元、亏损**万元、资产闲置**万元。具体 如下: ...... (四)组织治理和内部管控方面。 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单位〕********方面〔列举重要的几项, 一般不超过 3 项〕等**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情况。 审计发现,***同志任职期间,*****〔单位〕存在**********等问题〔列 举主要的几个方面的问题〕,涉及金额**万元,造成损失**万元、潜在 损失**万元、亏损**万元、资产闲置**万元。具体如下: ...... (五)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方面。 — 91 — 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单位〕预算管理、财务收支、资产管理、 ********等方面情况。审计发现,****年**月至****年**月多计收入** 万元、少计收入**万元,多计成本费用**万元、少计成本费用**万元, 多计投资收益等**万元、少计投资收益等**万元,合计多计利润**万元、 少计利润**万元;多计资产**万元、少计资产**万元,多计负债**万元、 少计负债**万元,多计所有者权益**万元、少计所有者权益**万元。其 中***同志任期内多计利润**万元、少计利润**万元。还发现在资产管理 中存在********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如下: ...... (六)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 定方面。 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单位〕********等情况。审计发现,**** 总部、重点所属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纪违规问题**项,涉及金 额**万元。具体如下: ...... (七)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面。 针对****年对*****〔单位〕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基本已按要求进行 整改,但以下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具体如下: ...... 〔说明: 1.反映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应考虑其重要性(包括性质、情节、金 额、后果和影响的严重性、典型性和普遍性等因素),与被审计领导干 — 92 — 部履职情况的关联度和对实现审计目标的影响等。金额较小、性质较轻、 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关联不大的问题,可以不写入审计报告正文,而是在 《审计发现问题汇总表》(附件 2)中反映。 2.审计发现问题的发生期间应与被审计领导人员任期内的分工范围 和期间严格对应。问题需要进行责任认定的,应表述责任认定依据(定 责理由)及应承担的责任。对于本次审计难以认定责任的,如本次审计 未抽样、未能获取充分证据证明离任者需承担经济责任等情形,在报告 中采用“对于********问题,将依据具体项目的后续责任认定结果相应 认定经济责任”等相关表述。 3.问题一般应表述违纪违规事实、定性及依据。在引用法律和法规 时,一般应列明文件名称、具体条款号及条款内容;在引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时,一般应列明发文单位、文件名称、发文号、具体条款号及条 款内容。审计报告篇幅过长的,可以仅在《审计发现问题汇总表》(附 件 2)中列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内容。 4.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合理归类,按照重要性原则排序。〕 五、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 (二)*******************。 (三)*******************。 ...... 〔说明: — 93 — 1.应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何纠正问题和追究责任的具体意见。 提出审计意见时要关注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在组 织授权处理范围内的,直接提出审计处理意见;超出组织授权范围的, 可建议组织适当管理层或相关部门作出处理。 2.既可以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也可以针对审计中了解到的其他不 足,提出进一步改进提高的审计建议。其中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的审 计建议应与反映问题的顺序基本一致。 3.审计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便于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 在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机构)采纳。 4.审计建议的对象一般为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 对于本次审计发现的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无直接关系的 其他问题及其相关审计意见建议在《审计发现问题汇总表》(附件 2)中 反映。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请*****〔被审计领 导干部所在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切实抓 好整改,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日〔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内部审计机构全称或者规范简称〕。*** 〔被审计领导干部〕如果对本报告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报告之日起 30 日 内向*****〔内部审计机构全称或者规范简称〕或*****〔授权处理申诉 事项的其他机构全称或者规范简称〕申诉。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随后将 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审计报告中相关内容涉密的,应在相关段落后 — 94 — 用括号标注密级,并在审计报告结尾注明“除已标明的涉密内容外,审 计结果及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说明: 如果本单位将另行下发文件批转或下发审计报告,并告知了被审计 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有关落实整改、情况通报、救济途径等信息,则 以上这段内容不必写入审计报告。〕 附件 1.主要财务业务数据表〔格式略〕 附件 2.审计发现问题汇总表 〔说明: 1.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应当编制《主要财务业务数据表》,对被审计 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主要财务和业务指标、数据的发展变化情况以表格形 式直观地加以展示。 2.《审计发现问题汇总表》集中反映审计报告正文中“审计发现的 主要问题”及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补充说明在审计报告正文中不便反 映的部分信息。问题可以按照在审计报告中的分类和顺序,或者项目审 计方案中审计内容的分类和顺序列示。不必列示审计报告中对每类问题 的汇总情况。每项具体问题描述尽量简洁明了。〕 *****〔内部审计机构全称〕(印章) ****年**月**日 — 95 — 附件 2 审计发现问题汇总表 在审计 序号 报告中 的序号 问题标题 及摘要 责任 认定 问题 金额 (万元)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2 3 二、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未在报告正文反映) 1 2 3 — 96 — 审计定性及 审计意见及 依据 依据 审计 建议 备注 附录四:审计结果报告模板 *密**〔密级和保密期限〕 关于*******〔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及职务〕 ***同志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 **经审结报〔20**〕**号 ******〔收件人〕: 根据《********》《********》〔行业监管部门和本单位有关经济 责任审计的主要制度〕和《第 2205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 审计》等相关规定,执行经党委(党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批 准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内部审计机构全称或者规范简称〕派出 审计组,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被审计领导 干部所在单位及职务〕***同志自****年**月以来(或至****年**月)任 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同志任职期间负责*****全面 工作,具体分管*****、*****工作。 〔说明: 1.审计结果报告的收件人包括党委(党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 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相关机构或人员。根据本单位规 定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档案的审计结果报告可以不写收件人。 2.前言部分可以比审计报告的相应内容适当简略。〕 — 97 — 一、总体评价 从审计情况看,***同志任职期间,*****,*****,*****〔根据实 际审计情况作出相关评价,如深入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关于***方面的方针 政策,制定了清晰的组织发展战略规划,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较为完善,财务管理工作较为规范,有效控制和防范了重大经 济风险等〕,较好地〔根据实际情况表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本次审 计范围内,未发现***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 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问题〔若审计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 本人存在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 则不表述该部分内容〕。本次审计也发现,***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 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业绩 ***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业绩包括: (一)**********。 (二)**********。 (三)**********。 ...... 〔说明:在审计报告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主要业绩相关内容的基础 上适当精简表述。〕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贯彻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方面。 1.**********。*******************。 — 98 — 此问题主要是*****〔单位〕********,***〔人员〕********所致 〔定责理由〕,***同志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或***同志对此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2.**********。 (1)******。*******************。 (2)******。*******************。 ...... 上述**至**项问题,主要是*****〔单位〕********,***〔人员〕 ********所致〔定责理由〕,***同志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或***同志对上述**至**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 (二)********方面。 ...... (三)********方面。 ...... 〔说明: 1.审计结果报告的实质内容要与审计报告保持一致,对领导干部履 行经济责任的总体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高度概括,一般对问 题产生的背景、过程、细节和定性法规依据不作描述。审计意见和建议 也可以省略。 — 99 — 2.对审计发现的被审计领导干部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一般应当详 细表述定责理由;承担领导责任的问题,可简要表述或不表述定责理由。〕 附件:***同志重要问题责任清单 *****〔内部审计机构全称〕(印章) ****年**月**日 — 100 — 附件 ***同志重要问题责任清单 本次经济责任审计共发现重要问题**个,其中***同志应承担直接 责任的问题**个,承担领导责任的问题**个,现将重要问题列示如下: 一、应承担直接责任的主要问题 1.********************。 2.********************。 ...... 二、应承担领导责任的主要问题 1.********************。 2.********************。 ...... 〔说明: 清单中反映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应与正文基本一致,并进行高度 概括。按照责任类型分类,不再反映定责理由。〕 — 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