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0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pdf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中国中铁”)首次公开发行 不超过467,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 396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 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 4.00 元/股-4.80 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由 于网上发行时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 行价格区间上限(人民币 4.80 元/股)进行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 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 2007 年 11 月 26 日(T+3 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 款同时退还给网上申购投资者。 4、本次发行 A 股股份总量不超过 467,50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 发行股份不超过 163,630 万股,约占本次 A 股发行数量的 35%;其余部分向网 上发行,约为 303,870 万股,约占本次 A 股发行数量的 65%。 5、 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必须是 1,000 股的整数倍。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 9,999.9 万股。除法定机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购不能撤 单。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上证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 资金不实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法定机构证券账户每户的累计申购股数不能超过 回拨前的网上发行数量(即 303,870 万股) 。 6、本次网上资金申购日为 2007 年 11 月 21 日(T 日),申购时间为上证 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申购简称为“中铁 申购”;申购代码为“780390”。 7、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 况于 2007 年 11 月 22 日(T+1)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并将有关情况在《 中 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下称“《定价、 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 具体安排请参见公告中的“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8、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 9、本次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网上发行,有关网下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 2007 年 11 月 20 日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 《证 券日报》上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发行公告》 。 10、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 2007 年 11 月 7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国中 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A 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中国中铁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 备查文件可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中国中铁 中国证监会 上证所 登记公司 联席保荐人(主承 销商) (排名不分先 后) 指 指 指 指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申购 指 T 日/网上资金申购 日 指 元 指 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 程序、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要求等的 申购 2007 年 11 月 21 日,为本次发行中参与网上资金申购 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的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 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人民币元 2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 A 股股份数量不超过 467,50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 股份不超过 163,630 万股,约占本次 A 股发行数量的 35%;其余部分向网上发 行,约为 303,870 万股,约占本次 A 股发行数量的 65%。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在 网下发行的最后一天同步进行,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实施,以价格区间上 限缴纳申购款。 本次网下和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累 计投标询价情况,并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情 况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于 2007 年 11 月 23 日(T+2)在《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三)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持有上证所股票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主 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四) 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 4.00 元/股-4.80 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 网上资金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4.80 元/股)进行申购。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16.30 倍至 19.5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核的 2007 年净利润预测数除以本次 A 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25 倍至 26.70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核的 2007 年净利润预测数除以本次 A 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五) 申购时间 2007 年 11 月 21 日(T 日),在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内(上午 9:30 至 11: 3 30,下午 13:00 至 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 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六) 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中铁申购”;申购代码为“ 780390”。 (七) 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证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八)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 于2007年11月22日(T+1)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 行调节,并将于2007年11月23日(T+2)刊登的《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 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初步配售 比例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配售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1%且低 于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的前 提下,从网下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A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23,375 万股) 。 2、在网上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 初步中签率,则从网上向网下回拨,直至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最终 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 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 整。 (九)锁定期安排 网上发行投资者获配股票无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 4 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 3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 上发行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10 11月7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 公告》 初步询价起始日 T-3 11月16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 T-2 11月19日 确定价格区间,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11月20日 T 11月21日 T+1 11月22日 T+2 11月23日 T+3 11月26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网 下发行公告》、《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 网上路演 网上资金申购日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确定回拨后(如有)的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资金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对应之“日”均指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 行,发行人、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依上证所《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 《关于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补充通知》及《关于实施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 (十一)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二)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启动回拨机制前,网上发行规模为 5 不超过 303,870 万股。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07 年 11 月 21 日(T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将 303,870 万股“中国中铁” 股票输入在上证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区间上限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 款。申购结束后,由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登记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 到账情况,上证所和登记公司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 数。 网上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 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由上证所交易系统 主机按每 1,000 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 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000 股。 最终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三、申购数量的规定 (一) 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必须是 1,000 股的整数倍。 (二) 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 9,999.9 万股。 (三) 除法定机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购 不能撤单。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上证所交易系统自 动剔除。资金不实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法定机构证券账户每户的累计申购股数 不能超过回拨前的网上发行数量(即 303,870 万股)。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网上申购程序 (一) 办理开户登记 凡参加本次“中国中铁”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上证所的股票账户卡。 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资金申购日(2007 年 11 月 21 日) 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6 (一) 存入足额申购款 参与本次“中国中铁”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资金申购日 2007 年 11 月 21 日前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 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二)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证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 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 购者开户的与上证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 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 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一) 申购配号确认 2007 年 11 月 22 日(T+1 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登记公司 的结算银行账户。 2007 年 11 月 22 日(T+1 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登记公司将实际 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专户。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登记 公司及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算,并 由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上证所和登记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 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 1,0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 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07 年 11 月 23 日(T+2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二) 公布中签率 2007 年 11 月 23 日(T+2 日),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定价、网 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三)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07 年 11 月 23 日(T+2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联席保荐人(主 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 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2007 年 11 月 26 日(T+3 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 日报》刊登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摇号 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四) 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00 股。 六、结算与登记 (一)2007 年 11 月 22 日(T+1 日)至 2007 年 11 月 23 日(T+2 日), 全部申购资金由登记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上证所、登记公司有 关规定。 (二)2007 年 11 月 23 日(T+2 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登记公司根据 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 点。 (三)2007 年 11 月 26 日(T+3 日),由登记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 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 还投资者;如果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上限 4.80 元/股(投资者 网上申购价格),则由登记公司将中签申购款的差价部分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 同时通过各证券交易网点向投资者退还;同时登记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联 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资金交收账户。 (四)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登记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向发行人提 供股东名册。 8 七、申购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 八、网上路演 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07 年 11 月 20 日(T-1 日) 15:00-18:00 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www.p5w.net)及中证网(www.cs.com.cn) 同时进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九、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大华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 1 号 传真:010-5184 2057 电话:010-5184 5717 联系人:于腾群 2、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联系人:陈湄、江禹、王磊、任佳、吴题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联系人:朱俊伟、郭宇辉、卢强 发行人: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 年 11 月 20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