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pdf

originally、最初5 页 201.113 KB下载文档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pdf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pdf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pdf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pdf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pdf
当前文档共5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pdf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020 年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 称“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 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教学〔2006〕114 号) 、 《教育部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工作办法的通知》 (教学厅〔2014〕5 号) ,为促进我校接收推免 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接收推免生工作公平公正, 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 以人为本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二、组织管理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接收推免生工 作。负责制定推免生接收条件和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办法,建立有 效的监督保证机制,并监督实施过程,对接收推免生过程的公平、 公正和结果全面负责。研究生处负责统筹安排接收推免生的各项 具体工作。 (二)按二级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小组负 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有关具体内容和程序,并组织 实施。 - 1 - 三、接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尊敬 老师,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未受过任何纪律处 分; (二)经“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 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的四 年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四)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动手能力,学习 成绩优秀,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必修课、限选课)无补考、重考; 2.大学英语四级或大学英语六级达到 425 分以上,或雅思成 绩 6.5 以上,或通过专业英语八级; 3.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逻辑思维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实践动手能力、分析解决 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申请专业 申请我校的校外推免生本科专业应为:航空航天类、交通运 输类、心理学类、安全类、大气科学类、电子类、电气类、管理 类、计算机与信息类、能源与动力类、英语和机械类等专业。 五、接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必须在 2019 年 9 月 28 日至 10 月 25 日期间通 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 开 暨 管 理 服 务 系 统 ”( 以 下 简 称 “ 推 免 服 务 系 统 ”, 网 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二)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 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 - 2 - 生发复试通知。 复试工作必须在 10 月 25 日前完成。 (三)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 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 24 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六、复试过程 (一)复试报到时,推免生向研究生处招生科提交以下申请 材料: 1.个人自述 1 份(1000 字内) ; 2.本科正式成绩单 1 份(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公章) ; 3.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 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复印件各 1 份; 4.国家外语四、六级考试(或雅思考试,或英语专业八级) 成绩复印件 1 份。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复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 2.综合面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 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 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 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 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 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 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 (三)复试总分、各单项成绩(包括加试科目)必须合格(不 低于满分的 60%),并按复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七、奖助学金 我校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具 - 3 - 体评选办法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的相关文件执行,我校 学业奖学金 100%全覆盖,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推荐免试生(包 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优先获得学业奖学金特 等奖(12000 元) 。 八、公示和监督渠道 (一)我院接收外校推免生信息、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 息均在我院网站(http://www.cafuc.edu.cn)中公布,公示时间 不 少 于 10 个 工 作 日 , 研 究 生 处 招 生 科 咨 询 电 话 为 : 0838-5183046。 (二)接收外校推免工作由学校监察处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 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监察处监督电话为:0838- 5182001 。 九、其他 (一)确定录取的推免生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须同时取得 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确定录取的推免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 消录取资格; (四)确定录取的推免生另行报名参加统考,取消录取资格; (五)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未完成上述程序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七)推免生接收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推免生有亲属关 系或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与接收有关的工作; (八)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 教育或纪律处分。 十、本文件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本文件与教育部、四川省 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相冲突的,以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文 件为准。 - 4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019 年 9 月 5 日 - 5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