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2018.3.1鲁教高函18-1.pdf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鲁教高函〔2018〕1 号 1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生实习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 单位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学生实习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 实习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实习环节组织管理 实习环节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 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的重要途径,是 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 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一)合理安排实习形式与方式。认识类实习(指由学校组 织学生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的活动,下同)和跟岗类实 习(指由学校组织学生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 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下同) ,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 学生不得自行选择。顶岗类实习(指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 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下同) ,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高校同 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不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 (二)科学确定实习单位。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 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安排学生 实习。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确定实习单位前须进行实地考察评 估,考察内容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 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 防护等;确定实习单位后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 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 排学生实习。对学生自行选择的实习单位,应参照以上要求进行 审核。 (三)切实保证学生合法权益。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要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参照本单位相同 岗位的报酬标准和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 素,合理确定并足额支付实习报酬。对违反实习协议的实习单位, 高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并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 担相关责任。高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 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居 —2— 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一)加强信息化管理。高校要建立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 2018 年 6 月底前,完成“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上线使 用,利用信息系统加强对实习的全过程管理。 (二)加强跟踪指导。高校和实习单位应分别选派经验丰富、 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 同管理学生实习,认真听取学生反馈,定期进行检查并向高校和 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指导 学生实习,高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三)加强教育管理。高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 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实习开始前印发实习指导书,帮助学 生了解实习任务、实习纪律、考核要求等。实习过程中加强安全 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方面的教育,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 穿实习全过程。严格实习纪律管理,高校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 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经多方 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实习指导老师有权停止其实习。学 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高校给予纪律处分。 (四)加强实习安全管理。高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 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加 强对实习学生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和考核, —3— 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切实保障学生 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三、加强实习条件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高校是学生实习管理的主体,校长是 第一责任人,要成立或指定负责学生实习管理的责任部门,会同 实习单位加强实习管理,落实实习管理责任。要健全学生实习管 理制度,制定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加强实 习过程安全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风险处置。 (二)加强基地建设。高校每个专业都要建立有稳定的实习 实训基地。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 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有助于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要建立 实习基地动态调整机制,综合学生反馈、实地考察等确定是否继 续作为实习基地。 (三)加大经费投入。高校要加大对实习教学和实习基地建 设的投入倾斜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多渠道增加经费投 入,保障实习工作健康开展,充分发挥实习教学重要功能,切实 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山东省教育厅 2018 年 2 月 2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