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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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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绥芬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环评单位:哈尔滨博诚工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 目 录 1 概述.................................................................................................................... 1 1.1 建设项目由来.............................................................................................................1 1.2 建设项目特点.............................................................................................................2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4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5 1.4.1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符合性分析.......................5 1.4.2 与“关于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符合性分析.......................................................................................................................6 1.4.3 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7 1.4.4 选址合理性分析.......................................................................................... 11 1.4.5 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13 1.4.6 与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19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20 1.6 评价的主要结论.......................................................................................................21 2 总则.................................................................................................................. 22 2.1 编制依据...................................................................................................................22 2.1.1 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22 2.1.2 有关技术规范.............................................................................................. 23 2.1.3 相关文件...................................................................................................... 24 2.2 评价目的和原则........................................................................................................25 2.2.1 评价目的...................................................................................................... 25 2.2.2 评价原则...................................................................................................... 25 2.3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26 2.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26 2.3.2 评价因子筛选.............................................................................................. 26 2.3.3 环境质量标准.............................................................................................. 27 2.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34 2.4.1 大气环境...................................................................................................... 34 2.4.2 地表水环境.................................................................................................. 40 2.4.3 地下水环境.................................................................................................. 40 2.4.4 声环境.......................................................................................................... 43 2.4.5 土壤环境...................................................................................................... 44 2.4.6 环境风险...................................................................................................... 45 2.4.7 生态环境...................................................................................................... 47 2.5 环境保护目标...........................................................................................................48 3 工程概况.......................................................................................................... 50 3.1 现有工程概况...........................................................................................................50 3.1.1 现有厂区基本概况...................................................................................... 50 3.1.2 现有工程组成.............................................................................................. 50 3.1.3 现有厂区环境管理情况.............................................................................. 52 3.1.4 现有厂区工艺流程...................................................................................... 53 3.1.5 现有厂区污染物排放情况.......................................................................... 54 3.1.6 现有厂区总量情况...................................................................................... 55 3.1.7 现有厂区存在的环境问题.......................................................................... 55 3.2 本项目工程概况.......................................................................................................55 3.2.1 项目基本情况.............................................................................................. 55 3.2.2 主要建设内容.............................................................................................. 56 3.2.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60 3.2.4 主要生产设备.............................................................................................. 61 3.2.5 处理规模确定.............................................................................................. 63 3.2.6 处理医疗废物种类...................................................................................... 64 3.2.7 工艺选择及可行性分析.............................................................................. 65 3.2.8 医废残渣抽检和消毒质量控制方案.......................................................... 68 3.3 公用工程...................................................................................................................69 3.3.1 给水工程...................................................................................................... 69 3.3.2 排水工程...................................................................................................... 71 3.3.3 供电工程...................................................................................................... 73 3.3.4 供暖工程...................................................................................................... 74 3.3.5 制冷系统...................................................................................................... 74 3.4 厂区平面布置...........................................................................................................74 3.4.1 布置原则...................................................................................................... 74 3.4.2 总平面布置.................................................................................................. 75 3.5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75 3.5.1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75 3.5.2 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77 3.6 项目工程污染分析...................................................................................................91 3.6.1 施工期污染源强分析.................................................................................. 91 3.6.2 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 91 3.6.3 微波消毒设备辐射.................................................................................... 104 3.6.4 非正常排放情况........................................................................................ 106 3.7 清洁生产分析.........................................................................................................107 3.7.1 生产工艺清洁生产分析............................................................................ 107 3.7.2 处置方法清洁生产分析............................................................................ 108 3.7.3 节能措施清洁生产分析............................................................................ 108 3.7.4 自动控制水平清洁生产分析.................................................................... 108 3.7.5 污染治理措施清洁生产分析.................................................................... 109 3.7.6 清洁生产分析结论.................................................................................... 110 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11 4.1 自然环境概况.........................................................................................................111 4.1.1 地理位置.....................................................................................................111 4.1.2 地形地貌.....................................................................................................112 4.1.3 评价区地质特征........................................................................................ 113 4.1.4 评价区水文地质特征................................................................................ 114 4.1.5 水文.............................................................................................................118 4.1.6 气象特征.....................................................................................................118 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19 4.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19 4.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24 4.2.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24 4.2.4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32 4.2.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34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0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50 5.1.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50 5.1.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50 5.1.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51 5.1.4 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评价........................................................................ 152 5.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52 5.2.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52 5.2.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54 5.2.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56 5.2.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66 5.2.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69 5.2.6 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70 5.2.7 环境风险预测与分析................................................................................ 171 6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77 6.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77 6.1.1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77 6.1.2 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77 6.1.3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77 6.1.4 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78 6.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78 6.2.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178 6.2.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182 6.2.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184 6.2.4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85 6.2.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88 6.2.6 土壤污染环境防护措施............................................................................ 193 6.2.7 生态保护措施分析.................................................................................... 194 6.2.8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94 6.2.9 病菌疫情防控............................................................................................ 199 6.2.10 环保投资估算.......................................................................................... 202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204 7.1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204 7.2 项目对绥芬河市医疗废物处置环境效益............................................................ 204 7.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05 7.4 小结.........................................................................................................................205 8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206 8.1 环境管理.................................................................................................................206 8.1.1 环境管理的意义........................................................................................ 206 8.1.2 环境管理体系............................................................................................ 206 8.1.3 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 206 8.1.4 运营期环境管理计划................................................................................ 207 8.1.5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208 8.1.6 信息公开.................................................................................................... 209 8.2 环境监测.................................................................................................................209 8.2.1 环境监测的意义........................................................................................ 209 8.2.2 环境监测计划............................................................................................ 210 8.3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总量控制.................................................................................211 8.3.1 污染物排放清单........................................................................................ 211 8.3.2 总量控制.................................................................................................... 214 8.4 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内容.........................................................................215 9 结论................................................................................................................. 218 9.1 项目概况.................................................................................................................218 9.2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218 9.2.1 环境空气.................................................................................................... 218 9.2.2 地表水环境................................................................................................ 218 9.2.3 声环境........................................................................................................ 219 9.2.4 地下水环境................................................................................................ 219 9.2.5 土壤环境.................................................................................................... 219 9.3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219 9.3.1 废水............................................................................................................ 219 9.3.2 废气............................................................................................................ 220 9.3.3 噪声............................................................................................................ 220 9.3.4 固体废物.................................................................................................... 220 9.3.5 地下水........................................................................................................ 221 9.4 环境风险.................................................................................................................221 9.5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221 9.6 综合结论.................................................................................................................221 附件 1: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绥发改发[2021]25 号 附件 2:13 市(地)固废规划技术审查专家组意见单 附件 3:牡丹江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 附件 4: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乡固体废物分类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牡环函[2020]3 号) 附件 5: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绥芬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批复》(黑环审[2010]282 号) 附件 6:排污许可证 附件 7:应急预案备案表 附件 8: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 9:检测报告 附图 1:评价范围图 附图 2:环境保护目标图 附图 3:水平衡图 附表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 3: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 4:环境风险影响评价自查表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概述 1.1 建设项目由来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 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 年版),医疗废物废物类型为 HW01。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 理条例的通知》(环发[2003]117 号)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 修订)(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88 号))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疗 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要求“尚无集中处置设施或者处置能力不足的城市,自本条例 施行之日起,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应当在 1 年内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县级市 应当在 2 年内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县(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随着绥芬河市经济建设力度不断加强,城市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也不断增加。加上 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带动了旅游业发展,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医疗卫生 事业也随之发展,市内各医院医疗设施条件先进,城市每天产生大量的医疗废物。但 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式及能力远远达不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要求,对人类和环 境的危害极大。 在此背景下,绥芬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拟投资 304.86 万元在绥芬河市大外 环路南,红岭路与南绥路交叉转弯处,利用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 的渗滤液处理间附属设施厂房内建设“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新建 1 座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配备 1 套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冷库、清洗区、暂存间、 配电区、休息间、办公室、卫生间等附属用房。并配置 1 辆 0.5t 和 1 辆 1.0t 的医疗废 物转运车,120 个周转箱,包装袋 2000 个(备用)和利器盒 200 个(备用)。本项 目建成投产后,日处理医疗废物 2t/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绥芬河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哈尔滨博诚工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绥芬河市医疗废物 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 102 医疗废物 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中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纯收集、贮存的除 外)”,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技术人员收集有关项目 资料,了解厂区附近的环境概况,进一步对环境特征进行了分析,对环境影响评价因 子进行了识别和筛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评价标准、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编 制完成了《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建设项目特点 1、本项目为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服务区域为绥芬河市、东宁市和 绥阳镇。拟选厂址位于绥芬河市大外环路南,红岭路与南绥路交叉转弯处,利用绥芬 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液处理间附属设施厂房。本项目改造厂房 面积为 439.5m2。新建 1 座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配备 1 套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 冷库、清洗区、暂存间、配电区、休息间、办公室、卫生间等附属用房。并配置 1 辆 0.5t 和 1 辆 1.0t 的医疗废物转运车,120 个周转箱,包装袋 2000 个(备用)和利 器盒 200 个(备用)。项目建成投产后,日处理医疗废物 2t/d。同时依托现有厂区的 综合楼、实验室、渗滤液处理系统、车库、消防水池。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 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第四十三类“环境保 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8、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含重金属废物安全处置技 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3、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非甲烷 总烃。破碎微波消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非甲烷总烃经设备 自带的“二级过滤+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一同经“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 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冷库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非甲烷 总烃由管道引至“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 气筒排放,冷库与微波消毒设备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 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要求,即氨15m高排气筒对应的 2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4.9kg/h;硫化氢15m高排气筒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33kg/h; 臭气浓度15m高排气筒对应的标准值为2000(无量纲)。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污染 物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中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即氨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为1.5mg/m3,硫化氢厂界监控点浓 度限值为0.06mg/m3,臭气浓度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为20(无量纲)。 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即颗粒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120mg/m3,15m 高排气筒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3.5kg/h;非 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120mg/m3 ,15m 高排气筒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10kg/h。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 求(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房外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和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 浓度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 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主要 为工作人员生活区产生的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水、周转箱消毒 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电蒸汽发生器排水、蒸汽冷凝排 水和旋流塔废水。 生活污水与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水、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电蒸汽发生器排水、蒸汽冷凝排水和旋流塔废水一同排入新建的 污水收集池后进入厂区现有的污水收集罐体后进入厂区现有渗滤液处理站,经处理达 标后排入填埋场场区底部的马架子河,向南自然流约15km进寒葱河,再向北流30km 汇入小绥芬河。现有厂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两级碟管反渗透(DTRO)工艺, 渗滤液处理规模为150m3/d。 (3)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来自破碎设备、提升设备、微波消毒设备、废气处理系统、 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风机、水泵发出的机械噪声,运营期使用低噪环保设备、并采取减振、降噪和隔声等 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 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残渣、废过滤材料、废 活性炭、废防护用具、破碎医废周转箱和废紫外线固化灯管。其中生活垃圾和经微波 消毒工艺处理后的医疗废物残渣、废过滤材料、废防护用具经收集后由专用运输车运 至绥芬河市南岭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区填埋处理;废活性炭、废紫外线固化灯管和破 碎医废周转箱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 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 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阶段。具体工作程序见图 1-3-1。 一、前期准备阶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四十 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 102 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中的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纯收集、贮存的除外)”,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工 作人员在研究相关技术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了初步工程分析,开展了初步的 环境现状调查,之后进行了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的判定,明确了评价 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进一步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最后制定出环评工作方 案。 二、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 根据第一阶段的工作成果,工作人员在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调查、监测与评价 后,详细进行了工程分析。同时对各环境要素影响进行了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对各 专题进行了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三、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 根据上一阶段的预测、分析与评价,给出建设项目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 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保护措施,进行其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列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并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图 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4.1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符合性分析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 四十三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 8 条“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含重 金属废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要求。 同时本项目采用微波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医疗废物,该处置技术为环境保护技术文 件《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2011.12)中推荐的医 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疗废物非焚烧处理技术中的“微波处理技术”,该技术原理是通过微波振动水分子产生 的热量实现对传染性病菌的灭活,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该技术具有杀菌谱广、 无残留物、除臭效果好、清洁卫生等特点。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 策。 1.4.2 与“关于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 复”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已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取得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绥芬河市医 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绥发改发[2021]25 号),详见附 件 1。 一、文件相关内容 (1)同意实施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项目代码为 2109-231081-04-01-169829。 (2)项目建设地点:绥芬河市大外环路南,红岭路与南绥路交叉转弯处,南岭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3)项目单位:绥芬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4)项目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占地面积 439.5m2,日处理规模 2t/d,设计使用 年限 10 年。建设医废处理车间一座,配备医废微波消毒设备一套,冷库、暂存间、 配电井、休息间等附属用房,0.5t 医废垃圾收集运输车 1 辆,1.0t 医废垃圾收集运输 车 1 辆,周转箱 120 个。 (5)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为 304.86 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二、符合性分析 绥芬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拟投资 304.86 万元在绥芬河市大外环路南,红岭 路与南绥路交叉转弯处,利用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液处理 间附属设施厂房内建设“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新建 1 座医疗废弃物 处理车间,配备 1 套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冷库、清洗区、暂存间、配电区、休息 间、办公室、卫生间等附属用房。并配置 1 辆 0.5t 和 1 辆 1.0t 的医疗废物垃圾收集运 输车,120 个周转箱,包装袋 2000 个(备用)和利器盒 200 个(备用)。本项目建 成投产后,日处理医疗废物 2t/d,设计使用年限 10 年。因此本项目与《关于绥芬河 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是符合的。 1.4.3 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厂址位于绥芬河市大外环路南,红岭路与南绥路交叉转弯处,绥芬河市南 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液处理间附属设施厂房内。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 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为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厂址在牡丹江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 图上的位置见图 1-4-1。 图1-4-1 本项目在牡丹江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上的位置 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 根据《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牡丹江市部分)》、《牡丹江市生 态环境准入清单》,结合本项目生产工艺、排污状况和区域环境及环境质量现状进行 调查的基础上,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情况见表 1-4-1。 表 1-4-1 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管控单元类别 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一般管控区 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均 属于优先保护区,其余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区。 本项目位于绥芬河市大外环路南,红岭路与南绥路交叉转弯处,绥芬河市南岭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液处理间附属设施厂房内,厂界东北侧为林 地、东南侧为林地、西南侧为林地、西北侧为林地。所在区域内无国家、省、 市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基 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 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 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 海域等环境敏感区。 (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 ①大气环境 对照《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牡丹江市)》,本项目环境质量底 线中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分区情况:本项目为一般管控区。根据《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 态环境评价报告(牡丹江市)》中附表 7 大气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表,本项目大气环境 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 1-4-2。 表 1-4-2 大气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环境要素分区管控 管控区 要素细类 分类 一般 管控区 管控要求 本项目 符合 性 减少新增化工园区,除符合省政府 本项目为医疗废物集 产业布局调整政策外,减少新增钢 中处置项目,项目产 空间布局 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 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 约束 能。减少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大气环境 等项目。 (GB16297-1996)表 一般管控 符合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 区 全面执行国家、省及各市下达的大 物排放限值要求。该 项目在实施中严格加 污染物排 气污染防治要求。新建钢铁、焦化 强环境管理,实施环 放管控 等高污染项目要同时配置最先进的 境监测制度,对周边 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装备。 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制区域内大气污染应急减排项目 可得到有效控制。供 清单,做到可操作、可核查、可监 热采用电采暖,不新 建锅炉,不属于高燃 环境风险 测,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 用高污染项目。 防控 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 应急响应措施。 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 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 资源开发 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 率要求 其他清洁能源。新上耗煤项目实施 煤炭减量替代,单位产品(产值) 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②水环境 根据《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牡丹江市)》中附表 15 牡丹江水 环境分流域管控要求表,本项目大气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 1-4-3。 表 1-4-3 所在 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管控要求 流域 本项目 加强对跨国界水体的污染治理和管控。加 空间布 局约束 快市域内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严格 依法管控畜禽养殖企业,提高规模化养殖 占比,优化种植业结构,坚持适区种植。 坚持市场需求导向。 绥芬河 流域 污染物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加强污水厂日常监 排放管 管,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畜禽养殖、农业 控 种植、农村生活污染管控。 加强污水厂事故排放管控。对化肥、农药、 环境风 除草剂及包装物等处理、处置加强风险防 险防控 控。提高跨国界河流水环境污染预警与应 急能力,防范环境风险。 资源利 建议实施清洁生产、中水回用、循环利用。 用效率 提高化肥、农药、除草剂及农业生产废弃 要求 物、畜禽粪便等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符合 性 本项目为医疗废物集中 处置项目,本项目生活污 水和生产废水排入污水 收集池后进厂区现有的 污水收集罐体后排入厂 区现有渗滤液处理站,经 处理达标后排入生活垃 圾处理场场区底部的马 符合 架子河,向南自然流约 15km 进寒葱河,再向北 流 30km 汇入小绥芬河。 本项目为水环境一般管 控区,项目不会对区域水 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③土壤环境 根据《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牡丹江市)》中附表 16 黑龙江省 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要求表,本项目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 1-4-4。 9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1-4-4 土壤环境风险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管控单元 类别 土壤(一般管控区)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在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中,强化土壤环境调查, 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明确防范土壤污染具体措施,纳入环保“三 同时”管理。2.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未利用地的开发应符合土地整治规划, 经科学论证与评估,依法批准后方可进行。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市、 空间布 区)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达不到相关标准的,不得种植 局约束 食用农产品和饲草。拟开发为建设用地的未利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3.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 学布局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 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 管控要求 1.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 环评。环评文件应当包括对土壤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应当采取的相应预防 措施等内容。2.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环境风 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范防控 避免土壤受到污染。3.开展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对已搬迁、关闭企业原址场 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排查,建立已搬迁、关闭企业原址场地的潜在污染地块 清单,并及时更新。4.健全垃圾处理处置体系。5.加强对尾矿坝安全监控及 对其周边地下水水质监测。 本项目位于绥芬河市大外环路南,红岭路与南绥路交叉转弯处,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 符合性 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液处理间附属设施厂房内,项目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 分析 目,建设项目敏感程度为较敏感,本项目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产生的固体废物进 行合理处置,本项目符合土壤环境风险分区管控要求。 (3)资源利用上限符合性 表 1-4-5 类型 黑龙江省资源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管控要求 本项目 符合 性 针对土地资源一般管控区,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 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严格划定城市开 本项目不新征占 发边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安排生产、生活、 地,利用绥芬河 生态用地,引导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格局。——黑土地。一是 市南岭城市生活 土地 重点保护类黑土地应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通过土壤改良、地 垃圾处理场厂区 资源 力培肥和治理修复,有效遏制黑土地退化,持续提升黑土耕地 内现有的渗滤液 (一 质量,改善黑土区生态环境;二是质量严重退化或者污染严重 符合 处理间附属设施 般管 的黑土地,应当实行轮耕、休耕或者退耕还林、还草、还湿以 厂房,占地面积 控区) 及采取土壤工程技术等污染防治措施推进连片治理;三是整合 为 439.5m2,符合 黑土保护技术,分类推广成熟黑土耕地保护模式,针对不同类 土地资源分区管 型区域,开展差异化的黑土耕地保护治理工作;四是加快农村 控要求。 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及黑土地的集中连片治理,提升 修复治理效率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 本项目与绥芬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 1-4-6。 1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1-4-6 环境管控单 管控单元 元名称 类别 绥芬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管控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执 行本 清单 全 市准 入要 求中 “6.1 总体要求”准入要求。即贯彻实施 本项目属于医疗废 其他区域 国家与省大气、水污染相关各项标 物集中处置项目, 准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进国 利用绥芬河市南岭 家和省、市确定的各项产业结构调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场厂区内已有的渗 整措施。1 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 滤液处理间附属设 集中促进产业集聚、资源集约、绿 施厂房,处理工艺 一般管控 空 间 布 色发展 2 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 为微波消毒工艺。 符合 单元 局约束 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 通过设置环保设备 (废气处理设备、 查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 污水处理设备等)、 工、石油石化、船舶、煤炭、印染、 加强内部管理、以 造纸、制革、染料、焦化、电镀等 “节能、降耗、减污” 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 为目标,有效地控 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 制污染。 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因此,本项目建设满足《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牡丹江市部分)》 、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 1.4.4 选址合理性分析 (1)本项目厂址概况 本项目位于绥芬河市大外环路南,红岭路与南绥路交叉转弯处的绥芬河市南岭城 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液处理间附属设施厂房内,厂址东北侧为林地、东南 侧为林地、西南侧为林地、西北侧为林地。项目选址临便道,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供电等配套设施较完善,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及 重要生态功能区。 (2)与《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 》 选址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原则(试行)》的要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选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标准等有关规定。其厂址选择前应进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场地环境、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气候、应急救援等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厂址的各种因素可分为 A、B、 1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C 三类。A 类为必须满足,B 类为厂址比选优劣的重要条件,C 类为参考条件”。项 目厂址与《原则(试行)》要求的符合性见表 1-4-7。 表 1-4-7 环境 社会 环境 本项目厂址与《原则(试行)》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厂址实际情况 符合 性 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 划、环境功能区划 符合绥芬河市环境功能区划 符合 确保城市市区和规划区边缘的安 全距离,不得位于城市主导风向上 风向 本项目位于绥芬河市南部,建成区 以外,绥芬河市多年主导风向为西 风-西北偏西风-西北风,本项目位于 主导风向的侧下风向。 符合 本项目厂址周边没有重要目标 符合 条件 确保与重要目标(包括重要的军事 设施、大型水利电力设施、交通通 讯主要干线、核电站、飞机场等) 的安全距离 因素 划分 A 本项目所在地社会安定、治安良好, 附近无人口密集区、宗教圣地等敏 感区。 不属于河流溯源地、饮用水源保护 区 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旅游 度假区 不属于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划 定的文物保护区 社会安定、治安良好地区,避开人 口密集区、宗教圣地等敏感区 自然 环境 不属于河流溯源地、饮用水源保 护区 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旅 游度假区 不属于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 划定的文物保护区 A 不属于重要资源丰富区 工程 符合 符合 符合 不属于重要资源于高区 符合 A 没有规划中的地下设施 符合 地形开阔,避免大规模平整土地、 砍伐森林、占用基本保护农田 B 本项目厂址位置地形较为开阔,土 地平整,利用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 活垃圾处理场厂区现有渗滤液处理 间附属厂房,减少了施工量,项目 用地性不占用基本农田。 符合 减少设施用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避免公用设施或居民的大规模拆 迁 B 本项目厂址周边无公用设施和村 屯,不涉及居民的大规模拆迁。 符合 避开现有和规划中的地下设施 场地 环境 符合 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水、电、交 通、通讯等) C 可以常年获得危险废物和医疗废 物供应 A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风险 B 避免自然灾害多发区和地质条件 不稳定地区(废弃矿区、塌陷区、 A 本项目利用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 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液处理间 附属设施厂房建设,厂区己具备各 种水、电、交通和通讯等基础条件 本项目负责绥芬河市、东宁市和绥 阳镇各卫生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 理 采用标准要求的包装袋、利器盒、 周转箱和专用医疗服务运输车辆, 交通方便运输风险低。 本项目厂区无活动断裂通过,无滑 坡、塌方、泥石流等不良地质情况 12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地质/ 水文 地质 崩塌、岩堆、滑坡区、泥石流多发 区、活动断层、其它危及设施安全 的地质不稳定区),设施选址应在 百年一遇洪水位以上 存在,岩、土边坡稳定,厂区位于 百年一遇洪水位以上,不受洪水、 潮水或内涝的威胁。 B 区域地震烈度 6 度 符合 最高地下水位应在不透水层以下 3.0 米 B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埋深 77.8 米, 厂区车间、污水收集池进行重点防 渗,可确保地下水位在不透水层以 下 3.0 米。 符合 土壤不具有强烈腐蚀性 B 土壤不具有强烈腐蚀性 符合 有明显的主导风向,静风频率低 B 暴雨、暴雪、雷暴、尘暴、台风等 灾害性天气出现几率小 B 有设施应急救援的水、电、通讯、 交通、医疗条件 A 地震烈度在Ⅶ度以下 本项目多年主导风向为西风-西北 偏西风-西北风,全年静风出现频率 较小。 本项目所在区域出现暴雨、暴雪、 雷暴、尘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 几率较小 水、电、通讯、交通等均可达到应 急要求,实施后,企业将做好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可满 足应急救援要求。 气候 应急 救援 符合 符合 符合 综合分析,本项目符合《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原则(试行)》相关规定。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运营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大 气环境、声环境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现有规划功能要求,本项目选 址是合理可行的。 1.4.5 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1.4.5.1 项目建设与《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符性对照情况见表 1-4-8。 表 1-4-8 本项目建设与《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对照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 相符 性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医疗 废物 管理 的一 般规 定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本项目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 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 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 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 任人。 相符 污染事故。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项目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建立 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 专职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负 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 责监督落实各项医疗废物管 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 13 理制度和应急处置制度。 相符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 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 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 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项目请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 对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 技能、安全防护、紧急处置等 相符 知识培训。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 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 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 项目落实职工职业卫生防护 措施,每年对职工进行健康检 相符 查。 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 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项目运行期严格落实危险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 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相符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 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 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 项目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登记 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 制度。 相符 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 年。 第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 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 流失、泄漏、扩散。 项目在医疗废物运输、储存、 处置过程中严格落实技术规 范要求,防治,防止医疗废物 相符 流失、泄漏、扩散。 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 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 项目投入运行前依法申领经 营许可证。 相符 第二十三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符 医疗 合下列条件: 废物 (一)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 的集 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 中处 (二)具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 置 技术工人; (三)具有负责医疗废物处置效果检测、评 价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四)具有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章制 度。 14 项目规划建设的医疗废物储 存、处置设施符合环境保护和 卫生要求;对职工进行技术培 训;设置医疗废物处置效果检 测、评价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建立完善的医疗废物安全处 置规章制度。 相符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厂址位于绥芬河市大 第二十四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 外环南,红岭路与南绥路交叉 处置设施,应当远离居(村)民居住区、水 转弯处,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 源保护区和交通干道,与工厂、企业等工作 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 场所有适当的安全防护距离,并符合国务院 液处理间附属设施厂房内,厂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区距离周边最近的村屯为 相符 5000m,无水源保护区。 第二十五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 少每 2 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 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 项目医疗废物收集为 24 小时 内到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 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 相符 贮存、处置。 第二十六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 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 本项目配备 2 台有明显医疗 理的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 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 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达到防渗漏、 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在 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运送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清洗 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废 区进行消毒和清洗。 相符 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第二十七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运送 项目采取优化运输路线、强化 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不得丢弃、 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确保医 遗撒医疗废物。 相符 疗废物运输安全。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 控制标准》 (GB39707-2020), 焚烧设施应配置烟气净化装 第二十八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安 置以及集成烟气在线自动监 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并确保监控装 测、运行工况在线监测等功能 置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的运行监控装置。本项目医疗 相符 废物处理工艺为微波消毒法, 不涉及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 监控装置。 第二十九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 疗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 生标准、规范。 项目按照环保、卫生标准及规 范建设、运行。 相符 第三十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 门的规定,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 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检 测、评价结果存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档 案,每半年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 15 项目建立环境监测计划,运行 期每年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 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 果进行检测、评价。 相符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4.5.2 项目建设与《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29-2021)相符性 分析 本项目采用微波消毒技术处理医疗废物,与《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 术规范》(HJ229-2021)的符合性见表 1-4-9。 表 1-4-9 项目 适用处理 的医废种 类 与《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相符性分析 《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 范》要求 适用于处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感染性废物、损伤 性废物以及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 病理蜡块等不可辨识的病理性废物 a 厂址应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水 文地质条件和气象条件;b 厂址所在区域不 应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必须建在 该地区时,应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c 厂址附近应有满足生产生活的供水水源、 污水排放、电力供应等条件,并应综合考 厂址选址 虑交通条件、运输距离、土地利用现状、 基础设施状况等因素。d 厂址应考虑蒸汽供 给条件(如有蒸汽消毒环节)如需自建蒸 汽供给单元,还应符合大气污染房质的相 关规定;e 厂址宜选择在生活垃圾焚烧或填 埋处置场所附近。 本项目 是否 符合 本项目处理感染性废物、损伤性 废物和病理性废物(人体器官和 符合 传染性的动物尸体除外) 本项目是利用绥芬河市南岭城 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 滤液处理间附属设施厂房新建 医疗废物处理车间,位于当地主 导风向的侧下风向。附近无居民 区、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水源 保护区等。同时本项目所在区域 地质条件较好,所在区域不受洪 相符 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生产用 水依托厂区现有水井提供,生活 水为外购桶装水,厂区电力供应 充足;本项目厂址附近交通便 利,基础设施完善;本项目与绥 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场填埋区距离约 280m。 2020 年 医 疗 废 弃 物 产 生 量 情 况:绥芬河约为 0.5t/d,东宁市 建设规模 应考虑服务区域内医疗废物产生量、成分 约为 0.5t/d,绥阳镇约为 0.5t/d, 特点、变化趋势、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应 考虑到绥芬河市和东宁市均为 考虑微博消毒处理技术的适用性;规模设 边境城市,容易受疫情影响,医 计应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预留足够裕量。 疗废物的实际数量会有一定的 符合 浮动变化,因此本项目医疗废物 处置设施建设规模为 2.0t/d。 工程构成 一般由主体工程、主要辅助工程和配套设 本项目新建 1 座微波消毒处理 施构成,主体工程包括接收贮存系统(包 车间,内含 1 套微波消毒处理设 括医疗废物计量、卸料、贮存、转运等设 备、冷库、暂存间、清洗区、休 施)b 微波消毒处理系统(包括进料单元、 息区、办公室、配电区、卫生间, 16 符合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破碎单元、消毒处理单元、出料单元和自 同时依托厂区现有公用设施辅。 动化控制设施)c 二次污染控制单元(包括 清洗消毒单元、废气处理单元和废水处理 单元)。辅助工程包括电气系统、给排水、 蒸汽供应、消防、采暖通风、通信、机械 维修、检测;配套设施有办公用房、食堂、 浴 室 、 值 班 宿 舍 等 设 施 。 1.4.5.3 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相 符性分析 一、文件相关内容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中“3.2 医疗废物非焚 烧处理技术”包括高温蒸汽处理技术、化学处理技术、微波处理技术。微波处理技术 原理是通过微波振动水分子产生的热量实现对传染性病菌的灭活,对医疗废物进行消 毒处理。该技术具有杀菌谱广、无残留物、除臭效果好、清洁卫生等特点。 “3.2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技术”中大气污染防治技术-“高效过滤+ 活性炭吸附技术”,该技术是利用过滤、吸附原理处理废气,通常选用高效空气过滤 器和活性炭吸附等装置,适用于非焚烧工艺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恶臭治理。微波发 生源频率采用 915±25MHZ 或 245±50MHZ,微波处理的温度不低于 95℃,作用时间 不少于 45min。 二、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采用微波消毒技术处理医疗废物,置于医疗废物周转箱内的医疗废物经医 疗废物转运车运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后,转移至医疗废物贮存间,经上料系统将 医疗废物投入微波处理设备的料斗里进行破碎,粒径小于 5cm 的医疗通过筛网进入 转动料斗,之后进入微波消毒管道,同时蒸汽发生器向微波消毒管道内注入 130℃蒸 汽预热及加温,之后开启微波发生器,对医疗废物进行 45-60 分钟、95℃~99℃的微 波杀菌、消毒,杀菌完成后的医疗废物通过出料系统排出。废气处理措施采用“方型 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微波在距离 设备 5cm 处,微波功率≤5mW/cm 2(2450MHz)和微波功率≤1mW/cm2(915MHz)。 因此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1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4.5.4 项目建设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环发[2004]16 号) 的相符性分析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环发[2004]16 号)是根据《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危险 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国家环保总局编制完成的。该 规划目标是要求消除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污染隐患,实现全国危险废物、 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贮存和处置,为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提供保障。该规划 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原则上以设区市为规划单元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在合 理运输半径内接纳处置辖区内接纳处置辖区内所有县城医疗废物,东中部地区要辐射 到乡镇卫生院。不提倡医院分散处置。鼓励交通发达、城镇密集地区的城市联合建设、 共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本项目为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拟选厂址位于绥芬河市大外环路南, 红岭路与南绥路交叉转弯处,利用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液 处理间附属设施厂房,主要收集绥芬河市、东宁市和绥阳镇的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 项目的建设符合《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规定,项目建设将更 加完善当地社会基础设施,保证人民人身健康安全。 1.4.5.5 与《关于印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 资[2020]696 号)的相符性分析 一、相关文件内容 1、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 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推动现有处置能力扩能 提质,补齐处置能力缺口,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 应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 2、实施目标 争取 1-2 年内尽快实现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备充足应急处理能力;每个地级以上 城市至少建成 1 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 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 1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镇,争取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 3、主要任务 (1)积极推进大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急备用能力建设。直辖市、省会 城市、计划单列市、东中部地区人口 1000 万以上城市、西部地区人口 500 万以上城 市,对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进行评估,综合考虑未来医疗废物增长情况、应急备用 需求,适度超前谋划、设计、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现有危险废物焚烧炉、生活 垃圾焚烧炉、水泥窑补足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短板。 (2)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快补齐县级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短板。 依托跨区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县(区),要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 系。收集处置能力不足的偏远区县要新建收集处置设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要配 备数量充足的收集、转运周转设施和具备相关资质的车辆。收集转运能力应当向农村 地区延伸。 (3)建立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 年底前,建立全国医疗废物信息化管 理平台,覆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现信息互 通共享,及时掌握医疗废物产生量、集中处置量、集中处置设施工作负荷以及应急处 置需求等信息,提高医疗废物处置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绥芬河市大外环路南,红岭路与南绥路交叉转弯处,利用绥芬河市南 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液处理间附属设施厂房内,项目配备医疗废物转 运车和周转箱,主要处置绥芬河市、东宁市和绥阳镇的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因 此,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是符 合的。 1.4.6 与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一、文件相关内容 《黑龙江省城乡固体废物分类治理布局规划(2019-2035 年)(2021 年修订版)》 中关于“医疗废物治理布局规划”:近期规划扩建牡丹江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黑龙江 省牡丹江市城乡固体废物分类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 年)》已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取得《13 市(地)固废规划技术审查专家组意见单》详见附件 2,《牡丹江市规划 19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委员会会议纪要》(2019.8.6),详见附件 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乡固体废物分 类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取得牡丹 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乡固体废物分类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牡环函[2020]3 号),详见附件 4。 该规划的规划范围为牡丹江市全市域,规划年限为 2019 年-2035 年,规划内容为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无害化 处理设施、转运站、转运设施的布局及建设。 根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乡固体废物分类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 年)》及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乡固体废物分类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 书》中关于“医疗废物治理专项规划”内容,规划牡丹江市现有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即 牡丹江市环达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近期更新设备,处置规模增加 3 吨/天,即处 置规模达到 8 吨/天。投资 600 万元。服务统筹牡丹江市全市域。 二、符合性分析 为了解决当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问题,绥芬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拟利用绥芬 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液处理间附属设施厂房建设“绥芬河市医 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该项目新建 1 座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配备 1 套医疗废 物微波消毒设备、冷库、清洗区、暂存间、配电室、休息间、办公室、卫生间等附属 用房,建成投产后,日处理医疗废物 2t/d。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后期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乡固体废物分类治理专项规划 (2019-2035 年)》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修编,修编后对医疗废物治理专项规 划内容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在医疗废物治理专项规划中规划绥芬河市建设“绥芬河 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 噪声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次评价针对项目运 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或综合利用 2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措施。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确定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 (1)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关注废气分类收集处理以及达标排放情况 (2)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SS、BOD5、NH3-N、动植物油、粪大肠 菌群,关注废水处理情况。 (3)关注各类危险废物能否得到妥善收集、暂存和处置。 (4)环境风险是否可控,如出现突发环境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需采取哪些 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1.6 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医疗废物管 理条例》、《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29-2006)、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环发[2004]16 号)要求,本项目运 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 固体废物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而 降低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经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项目建设对外环境影 响较小,能够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总量控制指标能够落实。综上所述,本项目建 设是合理可行。 2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10.1 实施);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2021.1.1);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19.10.30); (12)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文,2012.7.3); (13)《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 (1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黑 政发[2020]14 号) (1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4 号),(2019.1.1) ; (1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2021.7.1) (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1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 护部公告 2013 第 36 号) (19)《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22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3.9.10); (20)《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 通知》(黑政发[2014]1 号,2014.1.26); (21)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 号,2015.4.2) (2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 政发[2016]3 号,2016.1.10); (23)《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 号); (24) 《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 第 31 号); (25)《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 [2014]30 号); (26)《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医发[2003]287 号, 2003 年 10 月 10 日); (27)《关于印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 环资[2020]696 号,2020.4.30); (2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环发[2003]188 号, 2003.11.20); (29)《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206 号,2003.12.26); (30)《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5 号,1999.10.1 施行); >(31)《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黑龙江省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的通知》(黑环函[2018]398 号),2018 年 10 月 31 日; (32)《黑龙江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黑发改规[2017]; (33)《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29-2021); 2.1.2 有关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2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10)《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9217-2003); (11)《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 (12)《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GB15981-1995); (1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36 号); (14)关于印发《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 (试行)》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4]58 号; (1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 (HJ1033-2019); (16)《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1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环保部修订公告([2013] 第 36 号); (18)《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199 号; (19)《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 (20)《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 号); (21)《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22)《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 2.1.3 相关文件 (1)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乡固体废物分类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 年)》; 2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乡固体废物分类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 年)环境 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牡环函[2020]3 号); (4)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 (5)黑龙江-乌苏里江-绥芬河边境地区(南三江区)水工环地质综合评价; 2.2 评价目的和原则 2.2.1 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结合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点,以详尽的基础资料和数据为基础,贯 彻预防为主的污染防治政策,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因此,本次评价目的如下: (1)根据区域的资源情况,结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分析论证 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2)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及污染源调查,掌握该区域 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源分布情况。 (3)通过工程分析,分析本项目涉及的工艺流程、产物环节及污染物排放特征, 弄清“三废”排放规律、排放去向;核算“三废”产生量、排放量及浓度。 (4)预测或分析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噪声的影响程度及范围。 (5)结合当前技术经济条件,提出技术经济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6)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7)提出项目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2.2 评价原则 (1)依法评价 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 务环境管理。 (2)科学评价 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突出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 2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 2.3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2.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本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排污特征,结合拟选厂址的自然环境特点、环境质量现 状、在充分分析本项目建设内容的基础上,识别建设项目实施可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 环境产生的影响,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情况见表 2-3-1。 表 2-3-1 影响因素 大气环境 施 物料堆存 -1D 工 材料运输 -1D 期 建筑施工 -1D 废气排放 -1C 运 废水排放 营 噪声排放 期 固体废物处置 事故排放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 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 声环境 生态环境 土壤环境 -1D -1D -1D -1D -1C -1C -2D -1D -1D -1C -1C -1C -1C -2D -2D -1D -1D -1D 注:1、表中“+”表示正效益,“-”表示负效益。 2、表中数字表示影响的相对程度,“1”表示影响较小,“2”表示影响中等,“3”表示影响较大。 3、表中“D”表示短期影响,“C 表示长期影响”。 由表 2-3-1 可知,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主要负面影响主要是对大气环 境、声环境、固体废物产生的短期影响,运营期主要负面影响是废气和废水污染对环 境质量产生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采取了妥善的处理 处置措施,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3.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和对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确定本项目的各环境影响 评价因子见表 2-3-2。 2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2-3-2 环境要素 环境空气 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 土壤环境 声环境 固体废物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一览表 现状评价因子 预测评价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 PM10、PM2.5、SO2、NO2、CO、O3、TSP、NH3、 TSP、NH3、H2S、 TSP、 H2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非甲烷总烃 非甲烷总烃 水污染控制和水 环境影响减缓措 施有效性评价和 pH、COD、BOD5、NH3-N、SS、总磷、总氮 COD、NH3-N 依托污水处理设 施的环境可行性 评价 pH、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 氟化物、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硬度、 铅、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 氨氮、BOD5 / 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K+、 Na+、Ca2+、Mg2+、CO32-、HCO3-、Cl - 、SO 4 2- 、 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 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 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 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 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 / / 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 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 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 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 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 芘、萘、锌 等效连续 A 声级 等效连续 A 声级 Leq(A) / Leq(A) 生活垃圾、医疗废 物残渣、废过滤材 料、废活性炭、废 / / 防护用具、废紫外 线固化灯管、破损 周转箱 2.3.3 环境质量标准 2.3.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执行标准情况见表 2-3-3。 2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2-3-3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因 子 和 评 价 标 准 评价因子 平均时段 标准值 标准来源 (ug/m3) 24小时平均 300 年平均 200 24小时平均 150 年平均 70 24小时平均 75 年平均 35 1小时平均 500 24小时平均 15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年平均 60 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1小时平均 200 24小时平均 80 年平均 40 1小时平均 10mg/m3 24小时平均 4mg/m3 1小时平均 200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 Hg 年平均 0.0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 NH3 1小时平均 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2S 1小时平均 10 (HJ2.2-2018)附录D 非甲烷总烃 1小时平均 2000 TSP PM10 PM2.5 SO2 NO2 CO O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家环境 保护局科技标准司) 2.3.3.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系为绥芬河,所在河流为寒葱河和小绥芬河,因寒葱河无水体 功能,本项目参照小绥芬河水体功能类别,项目位于小绥芬河(老莱营村-大、小绥 芬河汇合口断面),根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 年)》,水 质类别为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标准。地 表水环境质量执行标准见表 2-3-4。 2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2-3-4 本 项 目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类别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污染因子 pH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 (GB3838-2002) 单位 数值 无量纲 6~9 COD ≤20 BOD5 ≤4 NH3-N Ⅲ类 标准 标准值 mg/L ≤1.0 T-P ≤0.2 T-N ≤1.0 2.3.3.3 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情况见表2-3-5。 表 2-3-5 本项目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污染因子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噪声 标准值 单位 dB(A) 数值 昼间 60 夜间 50 2.3.3.4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 标准, 标准见表2-3-6。 表 2-3-6 类别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污染因子 pH 《地下水质量标准》 地下水环境 (GB/T14848-2017) 29 单位 数值 无量纲 6.5~8.5 氨氮 ≤ 0.50 硝酸盐氮 ≤20 亚硝酸盐氮 ≤1.00 挥发性酚类 Ⅲ类 标准 标准值 mg/L ≤0.002 氰化物 ≤0.05 砷 ≤0.01 汞 ≤0.00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价铬 ≤0.05 总硬度 ≤450 铅 ≤0.01 氟化物 ≤1.0 镉 ≤0.005 铁 ≤0.3 锰 ≤0.1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耗氧量(CODMn) ≤3.0 硫酸盐 ≤250 氯化物 ≤250 总大肠菌群 ≤3.0 菌落总数 ≤100 2.3.2.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占地范围内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标准》(GB366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本项目占地范围外土壤环境质 量参照执行《土壤质量环境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本项目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情况见表2-3-7~表2-3-8。 表 2-3-7 《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建 设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管 控 标 准 ( 试 行 ) 》 ( GB36600-2018 ) 表 1 建 设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筛 选 值 和 管 制 值 (基本项目) 序号 污染物项目 第二类用地 筛选值(mg/kg) 管制值(mg/kg) 重金属和无机物 1 砷 60 140 2 镉 65 172 3 铬(六价) 5.7 78 4 铜 18000 36000 5 铅 800 2500 6 汞 38 82 7 镍 900 2000 挥发性有机物 3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 四氯化碳 2.8 36 9 氯仿 0.9 10 10 氯甲烷 37 120 11 1,1-二氯乙烷 9 100 12 1,2-二氯乙烷 5 21 13 1,1,-二氯乙烯 66 200 14 顺-1,2-二氯乙烯 596 2000 15 反-1,2-二氯乙烯 54 163 16 二氯甲烷 616 2000 17 1,2-二氯丙烷 5 47 18 1,1,1,2-四氯乙烷 10 100 19 1,1,2,2-四氯乙烷 6.8 50 20 四氯乙烯 53 183 21 1,1,1-三氯乙烷 840 840 22 1,1,2-三氯乙烷 2.8 15 23 三氯乙烯 2.8 20 24 1,2,3-三氯丙烷 0.5 5 25 氯乙烯 0.43 4.3 26 苯 4 40 27 氯苯 270 1000 28 1,2-二氯苯 560 560 29 1,4-二氯苯 20 200 30 乙苯 28 280 31 苯乙烯 1290 1290 32 甲苯 1200 1200 33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570 570 34 邻甲苯 640 640 半挥发有机物 35 硝基苯 76 760 36 苯胺 260 663 37 2-氯酚 2256 4500 38 苯并[a]蒽 15 151 39 苯并[a]芘 1.5 15 3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0 苯并[b]荧蒽 15 151 41 苯并[k]荧蒽 151 1500 42 䓛 1293 12900 43 二苯并[a,h]蒽 1.5 15 44 茚并[1,2,3-cd]芘 15 151 45 萘 70 700 46 石油烃 4500 9000 表 2-3-8 《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农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管 控 标 准 ( 试 行 ) 》 ( GB15618 -2018 )表 1 农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筛 选 值( 基 本 项 目 )单 位 :mg/kg 序号 风险筛选值 污染物项目 pH ≤5.5 5.5 < pH ≤ 6. 5 6.5 < pH ≤ 7.5 pH > 7.5 1 镉 其他 0.3 0.3 0.3 0.6 2 汞 其他 1.3 1.8 2.4 3.4 3 砷 其他 40 40 30 25 4 铅 其他 70 90 120 170 5 铬 其他 150 15 0 200 250 6 铜 其他 50 50 100 100 7 镍 60 70 100 190 8 锌 200 20 0 250 300 2.3.2.6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 2-3-9。 表 2-3-9 污染源 污染因子 标准值 单位 120 mg/m3 10 kg/h 120 mg/m3 3.5 kg/h 氨 4.9 kg/h 硫化氢 0.33 kg/h 臭气浓度 2000 无量纲 非甲烷总烃 15m 高排气筒 (有组织)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颗粒物 标准来源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2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周界外浓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非甲烷总烃 4.0 mg/m3 (无组织) 颗粒物 1.0 mg/m3 恶臭污染物 氨 1.5 mg/m3 厂界标准值 硫化氢 0.06 mg/m3 (无组织) 臭气浓度 20 无量纲 10 mg/m 最高点 (GB16297-1996) 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厂区内 VOCS 无 组织排放限值 (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 3 排放限值中厂房外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非甲烷总烃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30 mg/m (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 3 排放限值中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 2) 废 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标准见表 2-3-10。 表 2-3-10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序号 项目 单位 标准值 1 色度(稀释倍数) / 40 2 化学需氧量 mg/L 100 3 生化需氧量 mg/L 30 4 悬浮物 mg/L 30 5 总氮 mg/L 40 6 氨氮 mg/L 25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7 总磷 mg/L 3 (GB16889-2008)表2现有和新建 8 粪大肠菌群数 (个/L) 10000 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 9 总汞 mg/L 0.001 度限值 10 总镉 mg/L 0.01 11 总铬 mg/L 0.1 12 六价铬 mg/L 0.05 13 总砷 mg/L 0.1 14 总铅 mg/L 0.1 ( 3) 噪 声 本项目噪声排放标准见表 2-3-11。 33 标准来源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2-3-11 噪声排放标准情况表 评价时段 运营期 施工期 标准名称 因子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噪声 噪声 单位 标准值 昼间dB(A) 60 夜间dB(A) 50 昼间dB(A) 70 夜间dB(A) 55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第 36 号)。 2.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2.4.1 大气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本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和工程分析结果,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主要 为项目排放的基本污染物及其他污染物。同时本项目供暖采用电采暖,不涉及 SO2 和 NOx 的排放,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5.1 章 节要求,本次评价因子不需要增加二次 PM2.5。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为 TSP、NH3、H2S、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A 推荐模型中 的估算模型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Pi(第 i 个 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 的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 其中 Pi 定义见公式:Pi=Ci/Coi×100% 式中: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 1h 地面空气质量浓度,ug/m3; Co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ug/m3。一般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 1h 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对仅有 8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 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 2 倍、3 倍、6 倍折算为 1h 3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 其中 PM10、TSP 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 1 二级标准中的 24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值的 3 倍值;NH3、H2S 选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 境》(HJ2.2-2018)附录 D 标准值;非甲烷总烃选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中的 1 小时平均值。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的有关规定,将大气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一、二、三级,划分依据见表 2-4-1,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 标率 Pi 按公式计算,如污染物数 i 大于 1,取 P 值中最大者 Pmax。 表 2-4-1 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评价 Pmax≥10% 二级评价 1%≤Pmax<10% 三级评价 Pmax<1% 本项目估算模型参数见表 2-4-2,估算模型参数选取如下: (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B 的 B.6.1 城 市/农村选项—当项目周边 3km 半径范围内一半以上面积属于城市建成区或者规划区 时选择城市,否则选择农村”。依据对项目厂址周边 3km 半径范围内的用地性质进行 调查可知,本项目周边 3km 半径范围内建成区的面积小于 14.13km2,因此本次大气 环境影响评价选取农村选项。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B 的 B.3.1— 估算模型所需最高和最低环境温度,一般需选取评价区域近 20 年以上资料统计结 果”。本项目估算所需最高和最低环境温度取值采用牡丹江市气象站(54094)近 20 年气象数据统计结果,最高气温统计值为 38.2℃,最低气温统计值为-35.3℃。 (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B 的 B.5 地表 参数—AERSCREEN 的地表参数根据模型特点取项目周边 3km 范围内占地面积最大 的土地利用类型来确定”,本项目周边 3km 范围内占地面积最大的土地利用类型为林 地,因此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 (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B 的 B.5 地表 3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参数—AERMOD 和 AERSCREEN 所需的区域湿度条件根据中国干湿度分布图判断, 经过判定绥芬河市地区属于潮湿气候。 (5)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B 的 B.4 地形 数据—原始地形数据分辨率不得小于 90m”,因此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形数据分 辨率为 90m。 (6)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B 的 B.6.2-对 估算模型 AERSCREEN,当污染源附近 3km 范围内有大型水体时,需选择岸边熏烟 选项”,本项目污染源 3km 范围内无大型水体,因此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不考虑岸 线熏烟。 表 2-4-2 本项目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城 市 /农 村 选 项 取值 城 市 /农 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最 高 环 境 温 度 /℃ 38. 20 最 低 环 境 温 度 /℃ -3 5.30 土地利用类型 林地 区域湿度条件 潮湿气候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地 形 数 据 分 辨 率 /m 考虑岸线熏烟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是 否 90 是 否 岸 线 距 离 /km / 岸 线 方 向 /° /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参数表见表 2-4-3~表 2-4-4,主要污染物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见 表 2-4-5~表 2-4-6。通过计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排气筒排 放的颗粒物 Pmax=5.1%,占标率小于 10%,根据表 2-4-1 判定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等 级为二级。 3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2-4-3 编 号 名称 1 医疗废物 处理车间 15m 高排 气筒 编 号 名称 1 医疗废物 处理车间 排气筒底部 中心坐标(°) X Y 7 32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参数表(点源) 排气筒底部 海拔高度/m 排气筒 高度/m 排气筒出 口内径/m 烟气 流速 /m3/h 烟气 温度 /℃ 年排放 小时数 /h 排放 工况 637 15 0.5 5000 50 5840 正常 工况 表 2-4-4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参数表(面源) 排气筒底部 中心坐标(°) X Y 面源海 拔高度 /m 12 27 637 面源 长度 /m 面源 宽度 /m 面源有 效排放 高度/m 年排放 小时数 /h 排放 工况 24 27 4 5840 正常 工况 37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NH3 H2 S TSP 非甲烷总烃 0.00457 7 0.000278 6 0.107 0.022885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NH3 H2 S PM10 非甲烷总烃 0.00023 0.000014 0.0018 0.0011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2-4-5 本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源 估 算 模 型 计 算 结 果 表 ( 点 源 ) 下风向距离 NH3 H2S TSP 非甲烷总烃 /m 预测质量 浓度/ug/m3 占标 率% 预测质量 浓度/ug/m3 占标 预测质量 占标 预测质量 占标 率% 浓度/ug/m3 率% 浓度/ug/m3 率% 53 0.19707 0.1 0.011996 0.12 4.60705 0.5 0.98535 0.05 100 0.22906 0.11 0.013943 0.14 5.35491 0.6 1.1453 0.06 200 1.3924 0.7 0.084755 0.85 32.55119 3.6 6.961999 0.35 220 1.9518 0.98 0.118805 1.19 45.6287 5.1 9.758999 0.49 300 1.2932 0.65 0.078717 0.79 30.23211 3.4 6.466 0.32 400 1.13 0.57 0.068783 0.69 26.41686 2.9 5.649999 0.28 500 0.84767 0.42 0.051597 0.52 19.81662 2.2 4.238349 0.21 600 0.79062 0.4 0.048125 0.48 18.48292 2.1 3.953099 0.2 700 0.72862 0.36 0.044351 0.44 17.0335 1.9 3.643099 0.18 800 0.58784 0.29 0.035782 0.36 13.74238 1.5 2.939199 0.15 900 0.56276 0.28 0.034255 0.34 13.15606 1.5 2.813799 0.14 1000 0.50684 0.25 0.030851 0.31 11.84878 1.3 2.534199 0.13 1500 0.30358 0.15 0.018479 0.18 7.09702 0.8 1.5179 0.08 2000 0.26594 0.13 0.016188 0.16 6.21708 0.7 1.3297 0.07 2500 0.19312 0.1 0.011755 0.12 4.51471 0.5 0.9656 0.05 5000 0.091958 0.05 0.005597 0.06 2.14977 0.2 0.45979 0.02 10000 0.019363 0.01 0.001179 0.01 0.45266 0.1 0.096815 0 15000 0.016199 0.01 0.000986 0.01 0.3787 0 0.080995 0 20000 0.012331 0.01 0.000751 0.01 0.28827 0 0.061655 0 25000 0.007549 0 0.000459 0 0.17647 0 0.037744 0 下风向最大 质量浓度及 占标率% 1.9518 0.98 0.118805 1.19 45.6287 5.1 9.758999 0.49 D10%最远 距离/m / / / 38 /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2-4-6 本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源 估 算 模 型 计 算 结 果 表 ( 面 源 ) TSP 下风向 距离/m 预测质量 占标 浓度/ug/m3 率% NH3 H2 S 非甲烷总烃 预测质量 浓度/ug/m3 占标 率% 预测质量 浓度/ug/m3 占标 率% 预测质量 浓度/ug/m3 占标 率% 60 0.63405 0.32 0.038594 0.39 4.962132 0.55 3.17025 0.16 100 0.46525 0.23 0.02832 0.28 3.641087 0.4 2.32625 0.12 200 0.28038 0.14 0.017067 0.17 2.194278 0.24 1.4019 0.07 300 0.18927 0.09 0.011521 0.12 1.481244 0.16 0.94635 0.05 400 0.13848 0.07 0.008429 0.08 1.083757 0.12 0.6924 0.03 500 0.10696 0.05 0.006511 0.07 0.837078 0.09 0.5348 0.03 600 0.085992 0.04 0.005234 0.05 0.672981 0.07 0.42996 0.02 700 0.071488 0.04 0.004351 0.04 0.559471 0.06 0.35744 0.02 800 0.06053 0.03 0.003684 0.04 0.473713 0.05 0.30265 0.02 900 0.05218 0.03 0.003176 0.03 0.408365 0.05 0.2609 0.01 1000 0.045639 0.02 0.002778 0.03 0.357175 0.04 0.228195 0.01 1500 0.027037 0.01 0.001646 0.02 0.211594 0.02 0.135185 0.01 2000 0.018541 0.01 0.001129 0.01 0.145104 0.02 0.092705 0 2500 0.013806 0.01 0.00084 0.01 0.108047 0.01 0.06903 0 5000 0.00548 0 0.000334 0 0.042883 0 0.027398 0 10000 0.00216 0 0.000131 0 0.0169 0 0.010798 0 15000 0.001287 0 0.000078 0 0.010074 0 0.006436 0 20000 0.001052 0 0.000064 0 0.008235 0 0.005262 0 25000 0.007549 0 0.000459 0 0.017647 0 0.037744 0 下 风向 最 大质 量 浓度 0.63405 及 占标 率% 0.32 0.038594 0.39 4.962132 0.55 3.17025 0.16 D10% 最 远距 离/m 0 0 0 0 (2)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本项目大气环 境评价范围为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边长 5km×5km 的矩形范围。 39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见附图 1。 2.4.2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 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区产生的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水、周 转箱消毒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电蒸汽发生器排水、 蒸汽冷凝排水和旋流塔废水。 生活污水与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水、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 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电蒸汽发生器排水、蒸汽冷凝排水和旋流塔废水一同排 入新建的污水收集池后进入厂区现有的污水收集罐体后再进入厂区现有渗滤液 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填埋场场区底部的马架子河,向南自然流约 15km 进 寒葱河,再向北流 30km 汇入小绥芬河。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5.2 评价等 级确定”章节中“表 1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评价等级判定”注 9、注 10。判定依据 详见表 2-4-7。本项目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B。 表 2-4-7 评价等级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Q/(m3/d);水污染物当量数W/(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或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A 直接排放 Q<200且W<6000 三级B 间接排放 —— 注9:依托现有排放口,且对外环境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参照间接排放,定 位三级B。 注10: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有废水产生,但作为回水利用,不外排到外环境的,按三级B评价。 2.4.3 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对建设项目地 下水评价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 确定该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1)评价工作等级 ①建设项目分类 4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102医疗废物 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中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纯收集、贮存的 除外)”,同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 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可知,本项目属于“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 产”中的“151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地下水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Ⅰ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见表2-4-8。 表 2-4-8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 环评类别 行业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151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 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 全部 /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Ⅰ类 / ②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的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 级情况见表 2-4-9。 表 2-4-9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敏感 较敏感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 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 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 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 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 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注:a 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根据现场调查,厂区周边 3km 范围内无村屯居民区,无饮用水水源井,绥 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管理区人员饮用水为拉运桶装水。因此地下水 评价区范围内不存在饮用水水源地,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③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地 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详见表 2-4-10。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 4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敏感,评价项目类别为І类项目,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表 2-4-10 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Ⅰ类项目(√) Ⅱ类项目 Ⅲ类项目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2)评价范围 参照项目的评价等级,为了说明地下水环境的基本状况,依据项目区周边的 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地形、地貌特征,确定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本项目厂区 东、西、南、北四方均被群山环抱,总体地势北高南低,地表自然坡度 4%-8% 之间。因而本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调查评价范围是以本项目区范围为核 心,以项目区四周地下水分水岭为界,南北长约 2.2km,东西长约 1.3km,面积 为 2.79km2,见图 2-4-2。 42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 2-4-2 本项目评价区范围图 2.4.4 声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将声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等级分为三级,划分依据见表2-4-11。 4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2-4-11 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相关部分) 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 功能区类别 GB3096 规定的 0 类 声环境功能区域 GB3096 规定的 1 类、2 类地区 GB3096 规定的 3 类、4 类地区 建设项目建设前后所在区域 的声环境质量变化程度 敏感目标噪声级增 高量>5dB(A) 敏感目标噪声级 增高量达 3dB(A)-5dB(A) 敏感目标噪声级增 高量<3dB(A) 受建设项目影响人口数量 显著增多 增加较多 变化不大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 定的 2 类地区,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加量在 3dB(A)-5dB(A),项目周边 200 范围内无居民区等敏感点,因此确定本项目噪声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关于声环境影响 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本次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厂界外 200m 范围。声环境评 价范围见附图 1. 2.4.5 土壤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①项目类别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 A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项目,项目属于“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行业类别中的“Ⅰ类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类别情况见表 2-4-12。 表 2-4-12 行业类别 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危险废物 利用及处 置 采取填埋和焚烧方式的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 合利用;城镇生活垃圾(不 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 综合利用(除采取填埋和焚 烧方式以外的);废旧资源 加工、再生利用。 其他 ②占地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 439.5m2(0.04395hm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 4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壤环境》(试行)(HJ964-2018)6.2.2.1 章节,本项目占地规模属于小型(5hm2)。 ③敏感程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6.2.2.2 章 节,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污染 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见表 2-4-13。 本项目厂址周边存在林地,因此,本项目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 表 2-4-13 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判别依据 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 疗养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较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 不敏感 其他情况 ④评价等级判定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见表 2-4-14,根据项目类别、占地规模和 敏感程度判断出本项目土壤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 表 2-4-14 占地 规模 敏感 程度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Ⅰ类 Ⅱ类 Ⅲ类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敏感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较敏感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不敏感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 注:“-”表示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7.2 调查 评价范围”,本项目为污染影响型项目,评价等级为二级,因此本项目评价范围为 厂区占地范围及厂区边界外 0.2km 范围内。土壤环境评价范围见附图 1。 2.4.6 环境风险 1、建设项目风险源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重点关注 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可知,本项目所涉及的危险物质包括 84 消毒液(主要成分 4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次氯酸钠)。 2、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本项目环境风险敏感目标调查情况见表 2-5-1。 3、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1)环境风险潜势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6.1 环境风险潜 势划分”可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应根据建设 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对建设项目潜 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按照表 2-4-15 确定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表 2-4-15 环境敏感程度(E)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极高危害(P1) 高度危害(P2) 中度危害(P3) 轻度危害(P4) 环境高度敏感区(E1) Ⅳ+ Ⅳ Ⅲ Ⅲ 环境中度敏感区(E2) Ⅳ Ⅲ Ⅲ Ⅱ 环境低度敏感区(E3) Ⅲ Ⅲ Ⅱ Ⅰ 注:Ⅳ+为极高环境风险 (2)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分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6.2 P 的分级确 定”可知,应分析建设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 质,参见“附录 B 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定量分 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和所属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M),按“附 录 C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的分级”对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等级进行判断。 ①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附录 C 中 C.1.1 可知,应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导则中附录 B 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 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 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4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Q q q1 q2    n Q1 Q2 Qn (C.1) 式中,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 1≤Q<10, 10≤Q<100,Q≥100。 本项目判定结果:本项目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和临界量的比值情况见表 2-4-16,车间使用的消毒剂为 84 消毒液(主要成分为次氯酸钠),84 消毒液每 日使用量为 10kg,84 消毒液最大储存量为 100kg。通过计算可知本项目危险物质 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0.02,属于 Q<1 范围内,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 表 2-4-16 项目危险物质数量及分布情况一览表 名称 分布地点 CAS 号 临界量 状态 项目最大储存量 Q值 次氯酸钠 生产车间 7681-52-9 5t 液态 0.1t 0.02 (3)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判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169-2018),本项目危险物质 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根据表 2-4-17,本项目环境风险 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表 2-4-17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Ⅳ、Ⅳ+ Ⅲ Ⅱ Ⅰ 评价工作等级 一 二 三 简单分析 a a 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信,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 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 A。 2.4.7 生态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中“4.2 评价工作 分级”,依据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评价项目的工程占地范围,包括永久占地 和临时占地,将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生态影响工作 等级详见表 2-4-18。 4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2-4-18 生态影响工作等级划分表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型 面积≥20km2 或长度≥100 km 面积 2km2~20km2 或长度 50km~100km 面积≤2km2 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本项目是利用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液处理间附 属设施厂房,拟在厂房内建设 1 座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 属于位于原厂界(或永久用地)范围内的工业类建设项目,可做生态影响分析。 (2)评价范围 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区域。 2.5 环境保护目标 经现场踏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 胜区、名胜古迹、疗养院以及重要的政治文化设施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保护目 标。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评价区范围内受工程排污影响的环境空气、声环境、地 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及环境风险。本项目厂址周围 200m 范围内无 居民。 同时根据实地调查表明,评价区范围内没有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项目所 在区域不属于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不属于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 水源保护区、也不属于补给径流区,评价区范围内有零星分布的分散式饮用水水 源地。因此将项目区周边基岩风化裂隙潜水含水层作为地下水保护目标。加强地 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减小地下水受污染的可能性,保证评价区地下水的水质安全。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2-5-1 及附图 2。 4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2-5-1 坐标 环境要素 序 号 名称 环境空气 1 声环境 1 地表水环境 1 1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表(保护目标代表点) 经度 纬度 / / / / / / / / 小绥芬河 厂址所在区域 / /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 环境风险 相对厂 界距离 /m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 类标准 / /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 / / 地表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 / 厂址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 控 标 准 ( 试 行 ) 》 ( GB3 6600-20 18 ) 表 1 建 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 项 目 ) 第二类用地标准 / / / / / / 厂界外 200m 范围 土壤环境 2 环境功能区 相对 厂址 方位 厂址周边林地 / / 厂址周边土壤环境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GB15618-2018)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 选值(基本项目)中“其他”标准 / / / / / 49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工程概况 3.1 现有工程概况 3.1.1 现有厂区基本概况 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绥芬河市大外环路南,红岭路与南绥 路交叉转弯处。处理场主要为卫生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 250t/d,生活 垃圾处理场总填埋量为 1.75×106m3,服务期为 11 年。该生活垃圾处理场总占地 面积为 2×105m2,平均深度 12.5m。 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区场底防渗系统及渗滤液收集系统 一次性铺设。填埋区总面积为 1.4×105m2,其中一区占地面积为 0.72×105m2,用 于填埋服务期前 6 年的 40 万吨的垃圾,二区占地面积为 0.68×105m2,用于填埋 服务期后 5 年的垃圾。两区之间由临时垃圾坝隔开,一区位于填埋场的北半部, 二区位于填埋场的南半部。 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管理区位于垃圾处理场填埋区西北侧的 缓坡上,距离填埋区约 50m。渗滤液处理车间位于管理区,渗滤液调节池位于垃 圾处理场填埋区南部。 3.1.2 现有工程组成 现有厂区主体工程组成情况见表 3-1-1。 表 3-1-1 项目 现有厂区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名称 场地基础 垃圾挡坝 主体 工程 渗滤液防渗 系统 建设情况 场地底部平整度达到每平方米粘土层误差小于 2cm,同时对场底进 行压实,填埋区底部的粘土层压实度不小于 93%。场地边坡比为 1:3, 粘土层压实度不小于 90%。 在填埋场周围设置垃圾挡坝,垃圾坝采用断面为梯形的土坝,坡度 采用 1:3,上宽 4m,高 6m,下宽 13m,长度为 200m。垃圾挡土坝 以粘土为原料。 填埋场防渗系统采用人工复合防渗系统,在填埋场、侧壁及调节池 底部做防渗。防渗采用双层防渗系统,防渗材料采用高密度聚乙烯 土工膜(HDPE)。 基础上设地下水导流层,采用 300mm 碎石。导流层上为膜下粘土保 护 层 , 粘 土 保 护 层 要 求 分 层 压 实 , 压 实 后 渗 透 系 数 不 大 于 1x 10-7cm/s。压实后场底应有 2%以上纵、横向坡度,以利于渗滤液排 除。厚度 1000mm,其上铺设 1.5mm 厚 HDPE 土工膜及 600g/m2 长 纤无纺布作为主防渗层的次防渗层,其上为渗滤液检测层,采用 5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 工程名称 渗滤液导流及 收集系统 渗滤液循环 回灌系统 渗滤液调节池 填埋场封场 场区排水系统 填埋气体导排 系统 辅助 工程 环保 工程 管理区 建设情况 300mm 砾石,其上铺设 250g/m2 长纤无纺布作为主防渗层的膜下保 护层,其上铺设 1.5mm 厚 HDPE 土工膜及 600g/m2 长纤无纺布作为 主防渗层的主防渗层。边坡整平后首先为膜下粘土保护层,粘土保 护层要求分层压实,压实后渗透系数不大于 1x10 -7cm/s。压实后场 底应有 2%以上纵、横向坡度,以利于渗滤液排除。厚度 1000mm, 其上铺设 1.5mm 厚 HDPE 土工膜及 600g/m2 长纤无纺布作为次防渗 层,其上为渗滤液检测层,采用 300mm 砾石,其上铺设 250g/m2 长 纤无纺布作为主防渗层的膜下保护层,其上铺设 1.5mm 厚 HDPE 土 工膜及 600g/m2 长纤无纺布作为主防渗层。在两个防渗层之间设置 导水层及渗滤液检测层。两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之间布设导水层及 渗漏液检测层。侧面四周设 8m 高/1.5m 厚的的帷幕灌浆防渗处理工 艺。为使 HDPE 土工膜安全锚固,在填埋场坡项设置锚固平台,锚 固平台宽度为 1.5m,平台锚固沟横断面为 1000x1000mm 的矩形断面, 土工膜在坡顶亦进行锚固,坡顶锚固沟断面与锚固平合相同,坡顶 锚固沟沿环场道路进行,锚固沟总长度 800m。 在填埋场底部防渗系统上设置渗滤液导流及收集系统。导流层选用 河卵石(φ16~ φ32)、砾石(φ16~φ32)和粗砂级配,在填埋区底部防渗 层上满铺,导流层厚度 300mm,大石在下,小石在上,防止垃圾堵 塞缝隙,导流层上铺设 150g/m2 长纤无纺布。 渗滤液进入污水处理站前进行回灌处理,在填埋库区集液地内设回 灌用潜污泵 2 台(一用一备),回灌管采用 DN150 球墨铸铁管,沿填 埋场西侧铺设,在填埋区每隔 50m 设 DN75 喷嘴阀一个,回灌管全 长 180m, 共设 3 个喷嘴阀,回灌时由 2 人按一定填埋高程用塑料软 管接喷嘴阀进行回灌工作,封场前在垃圾表面设 DN100 穿孔塑料管, 用于到场后垃圾渗滤液的回灌,芽孔管总长度 300m。 调节池容积 30000m3,采用密闭结构。调节池设于填埋库区的南侧, 距填埋库区 30m,调节池采用敞口式浆砌块石护砌结构,调节池尺 寸:100x50x6m,调节池内设 2 台(一用一备)。 调节地底的防渗处理与填埋场底的防渗形式相同,铺设 1.5mm 厚 HDPE 膜总面积 0.66hm2,400g/m2 聚酯长纤无纺土工布 0.64hm2,粘 土 0.56 万 m3,250g/m2 聚酯长纤无纺土工布 0.62hm2。 本项目填埋场正在服务期,未进行填埋场封场 在填埋场周围设置环场排水沟,排水沟采用断面为梯形的干砌块石 护砌,减少进入填埋场区的地表径流雨水量及封场后的雨水量。 气体导排采用自然排气法,在填埋库区内的盲沟设垂直导气石笼, 导气石笼中部设置φ200 的 HDPE 穿孔导气管,管外用钢丝网围成 1000m 的网笼,管与网笼之间填充,30-50 粒径的碎石,导气石笼及 导气管的铺设随着填埋作业面逐层上升而逐段加高。 综合楼面积为 504m2,车库、维修车间面积为 500m2,地秤房面积为 54m2,锅炉房面积为 252m2(锅炉房闲置) 取土场 位于建新村 3.6 平方千米,距离本项目 3km,占地面积 20000m2 监测井 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的上游 30m 处设 1 眼本底井,在垂直与填埋 场地地下水走向的两侧各设 1 眼污染扩散井,在填埋场地下水流下 游 30m 处和 50m 处各设 1 眼污染监视井。 5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 公用 工程 工程名称 建设情况 道路 场外道路起点为红岭路交叉口,终点为垃圾处理厂填埋区进口, 包括管理区和渗滤液处理区的道路,路面车行道宽 6m,路基宽 7.5m, 道路长度 300m,马道采用砂石路面,路宽 4m,总长度 100m。 绿化工程 填埋场正在服务期,填埋场作业区四周设置挡网,用来防止垃圾飘 散。 渗滤液处理站 渗滤液处理站位于管理区,占地面积 0.2hm2,处理规模 150m3/d。 渗滤液的平均产生量 73.2m3/d,采用两级碟管反渗透(DTRO)工艺 的处理工艺。 采暖工程 锅炉停用,锅炉房闲置,取暖方式改为电采暖。 供电工程 采用电缆直埋模式,变压器容量 200KVA,平均功率因数提高到 92% 以上。电源电压 10kv,供电距离 1000m。 3.1.3 现有厂区环境管理情况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0 年 9 月 28 日取得原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绥芬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黑环审[2010]282 号),详见附件 5。 该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于 2013 年 6 月开工建设,2018 年 6 月投入使用。 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取得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231081MA1BEJW51F001V),行业类别为环境卫生管理、锅炉,有效期限为 2020-06-17 至 2023-06-16,运营单位为绥芬河市康绿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排 污许可证见附件 6。 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取得牡丹江市绥芬河生态环境局出具的《企业事业单位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 231081-2021-06-L,应急预案备案 表详见附件 7。 并于 2021 年 9 月 7 日通过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黑龙江省绥芬 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8。 现有工程环境管理情况见表 3-1-2。 52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3-1-2 项目名称 现有厂区环境管理情况 环评/验收审批部门/批复文号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城市生 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书 排污许可证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原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绥芬河市城市生 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黑环审 [2010]282 号)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 编号:91231081MA1BEJW51F001V) 牡丹江市绥芬河生态环境局出具的《企业事业 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 231081-2021-06-L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城市生 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审批时间 2010.9.28 2020.6.17 2021.6.11 2021.9.7 3.1.4 现有厂区工艺流程 现有厂区生活垃圾填埋工艺流程见图 3-1-1,现有厂区渗滤液处理工艺见图 3-1-2。 图 3-1-1 现有厂区生活垃圾填埋工艺流程图 图 3-1-2 现有厂区渗滤液处理工艺流程图 5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1.5 现有厂区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所在厂区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引用《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城市生活 垃圾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的监测数据,其中大气、地下水、 土壤数据监测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6 日~7 日,渗滤液检测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 (1)废气 依据检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垃圾填埋场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氨排放浓度为 <0.01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为<0.001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为<10mg/m3、 甲烷排放浓度为<0.06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最大监测值为 0.180mg/m3,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26)表 2 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 依据检测报告,污水处理站进水口监测结果:COD 浓度为 9665~9686mg/L, BOD5 浓 度 为 3496~3521mg/L , 氨 氮 浓 度 为 1230~1246mg/L , SS 浓 度 为 2106~2133mg/L、总氮浓度为 1374~1391mg/L,总磷浓度为 23.4~24.8mg/L、色 度最大值为 128 度,粪大肠菌群浓度最大值为 2.4×105 个/L,总汞浓度最大值为 最低检出限、总镉浓度最大值为 0.0014mg/L、总铬浓度最大值为最低检出限、 六价铬浓度最大值为最低检出限、总砷浓度最大值为最低检出限,总铅浓度最大 值为 0.005mg/L。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总排放出口监测结果:COD 浓度在 29-33mg/L, BOD5 浓度在 7.7-7.9mg/L,氨氮浓度在 0.548-0.756mg/L,色度为 4,SS 浓度在 6-7mg/L、总氮浓度在 0.78-0.83mg/L,总磷浓度在 0.02-0.03mg/L,粪大肠菌群浓 度在 3.1×103~4×103 个/L,总汞、总砷、六价铬、总镉、总铅、总铬均未检出。 经计算,COD 去除效率为 99.66%,BOD5 去除效率为 99.78%,氨氮去除效 率为 99.94%,SS 去除效率为 99.67%、总氮去除效率为 99.94%,总磷去除效率 为 99.87% 。 各 污 染 物 指 标 均 满 足 《 生 活 垃 圾 填 埋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6889-2008)表 2 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3)地下水监测结果 5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验收监测期间,填埋区各井所监测项污染指数均小于 1,没有发生明显变化, 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指标。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垃圾填埋场厂界噪声昼间在 50.6~52.3dB(A)之间,夜间 在 40.3~42.9dB(A)之间,以上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5)固体废物 现有厂区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填埋区统一处 理卫生填埋。 3.1.6 现有厂区总量情况 表 3-1-3 污染物总量核算结果 污染物名称 实际排放量 环评预测排放总量 单位 COD 排放量 0.584 0.98 t/a 氨氮排放量 0.077 0.13 t/a 3.1.7 现有厂区存在的环境问题 根据对企业现有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调查和分析,现有工程废气、废水、 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进行了合理处置。 企业环境管理手续完善,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备案表,企业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有工程不存在环境问题。 3.2 本项目工程概况 3.2.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 (2)建设单位:绥芬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3)建设地点:位于绥芬河市大外环路南,红岭路与南绥路交叉转弯处, 利用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液处理间附属设施厂房,厂 界东北侧为林地、东南侧为林地、西南侧为林地、西北侧为林地。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总投资:304.86 万元 5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占地面积:本项目无新增用地,利用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场厂区内原有渗滤液处理间附属设施厂房进行改造,改造面积为 439.5m2。 (7)建设规模:日处理医疗废物量为 2t/d,设计使用年限 10 年。服务区域 为绥芬河市、东宁市和绥阳镇。 (8)劳动定员及生产天数:本项目劳动定员 3 人,每天工作 16 小时,年运 行 365 天。 3.2.2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利用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液处理间附 属设施厂房新建 1 座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车间占地面积 439.5m2。配备 1 套医 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冷库、清洗区、暂存间、配电室、休息间、办公室、卫生 间等附属用房。并配置 1 辆 0.5t 和 1 辆 1.0t 的医疗废物转运车,120 个周转箱, 包装袋 2000 个(备用)和利器盒 200 个(备用)。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日处理 医疗废物 2t/d。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3-2-1。 表 3-2-1 工程 类别 名称 建设内容 备注 新设 1 套微波消毒处理设备 新建 冷库 新建 1 座容积为 60m3 的冷库,冷库尺寸为 5m×3.5m×3.5m。卸下的医疗废物暂时堆放 在进料口,等待微波消毒处理。医疗废物 原则上当天进行处置,若发生意外事故或 医疗废物当天处理不掉,可在车间新建的 冷库贮存。贮存冷库未启动制冷设备时, 可用作暂时贮存库,此时医疗废物暂存时 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当启动制冷设备,医 疗废物贮存温度<5℃,贮存时间也不得超 过 72 小时。 新建 清洗区 新建 1 座建筑面积 21m2 清洗区,尺寸为 7m×3m×3.5m,用于运输车辆、周转箱、生 产设备及车间地面消毒清洗使用。清洗区 内设有 1 座尺寸为 1m×1m×0.6m 的清洗池, 用于运输车辆、周转箱、生产设备等消毒 新建 清洗使用。本项目采用 2%的漂白粉澄清液 (含氯 5000 毫克/升)或 5000 毫克/升有效 氯消毒剂溶液喷淋,消毒接触时间不小于 30min。消毒完成后,要对车辆、周转箱、 微波消毒处理区 主体 工程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医疗废物 处理车间 总建筑面 积为 439.5m2 5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暂存间 辅助 工程 生产设备进行冲洗。配备高压喷枪 2 支(1 用 1 备),高压水泵 2 台(1 用 1 备),污 水提升泵 2 支。产生的清洗废水进行车间 新建的 1 座污水收集池内。 新设1套废气净化系统,采用“方型旋流塔+ 废气净化系统 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废气经 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新建 1 个暂存间,位于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的西南侧,暂存间 建筑面积为 27m2。 新建 新建 休息间 休息区位于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的西南侧,休息区建筑面积 107.6m2。用于工作人员休息使用。 新建 办公室 新建 1 座办公室,位于厂区西南侧,用于工作人员办公使用。 新建 卫生间 在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的东北侧新建面积 5m2 卫生间。 新建 配电区 新建配电区位于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的西南侧。 新建 实验室 厂区内现有 1 座化验室,主要对全厂排放的污泥、废水定期检 查其细菌灭活指标和环保达标情况。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的实 验室。 依托 门卫 门卫位于现有厂区的西南角,本次不新建门卫。 依托 厂界围墙高 2.2m。 依托 本项目采用专用医疗废物转运车从各个医疗机构收集医疗废 物,各个医疗机构的医疗工作人员必须将医疗废物妥善分类, 将手术器械等尖锐利器收集在利器盒中,将其他医疗废物采用 包装袋收集,装满后妥善密封处理,统一收集在医疗废物暂存 间暂存。待医疗废物转运车来收集转运时,及时放入医疗废物 集中处置中心准备的周转箱中。本项目配有 120 个医疗垃圾周 转箱,颜色为黄色,配有医疗废物专用周转箱标识,尺寸为 600mm×500mm×400mm,容积 100L,材料为高密度聚丙烯。 周转箱口加有密封圈,外封安全扣,使用后及时进行清洗和消 毒。同时配有 2000 个包装袋(聚乙烯)和 200 个利器盒(材料 为全新聚丙烯)作为备用,颜色为黄色,并标有醒目的医疗废 物标志。包装袋和利器盒为一次性使用,直接和医疗废物一起 加入微波消毒处理设备中处理。 新建 厂界围墙 收集 储运 工程 本项目配备 2 台具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密闭医疗废物转 运车,其中 1 辆 0.5t 的医疗废物转运车负责收集绥芬河市医疗 废物,1 辆 1.0t 的医疗废物转运车负责收集东宁市和绥阳镇的 运输 卸料 医疗废物。收集绥芬河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运输车,单次运 输距离约为 40km,收集东宁市、绥阳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转 新建 运车单次运输距离约为 150km。医疗废物转运车每次卸除医疗 废物后,均需按照有关规程到消毒清洗区进行消毒清洗处理后 才能再次使用。转运车停用时,必须将车厢内外进行彻底消毒、 清洗、晾干、锁上车门和驾驶室。 收集的医疗废物由医疗废物转运车运至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内 后直接从转运车上卸到微波消毒处理设备的上料箱。 57 新建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用 工程 计量 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部进行各类医疗废物分类计量,医疗废 物集中处置中心在收集时双方进行核对、登记和交接,一般采 取每天接收、每月结算的方式。但为了统计医疗废物的实际产 生量,采用随车配备电子秤来实现医疗废物的计量。在各个医 疗机构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移交医疗废物时,双方就转移 的医疗废物进行清点袋数、测量重量、签字确认等流程。医疗 废物的微波处理系统加料处,医疗废物通过输送带及提升机进 入混合给料斗,给料斗捕获医疗废物的净重,输入计算机,并 由计算机确定时间和日期。本项目计量系统与绥芬河市南岭城 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计量系统共用,本次不新增计量设备。 依托 危险废物 暂存间 在厂区现有锅炉房内改造新建 1 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 为 20m2。危废暂存间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01)及 2013 修改单中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地面 防 渗 , 防 渗 层 为 2mm 厚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防 渗 , 渗 透 系 数 1×≤10-10cm/s。对运营期间产生的各种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暂存。 新建 给水工程 本项目生活用水外购,运输车辆消毒清洗用水、周转箱消毒清 洗用水、车间地面冲洗用水、生产设备清洗用水、旋流塔用水、 电蒸汽发生器用水均依托现有厂区已有的 1 眼自打深水井,井 深 100m,出水量为 20m3/h。供水水泵和清水池均依托现有厂 依托 区已有设施,原自备水井引水至现有生产用水清水池,清水池 有效容积为 500m3,本项目新建供水管道管径 DN25,管长 20m, 管道材质为 PPR。 排水工程 本项目排水系统分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雨水排水系统。 雨水采用地面自然排放,顺地势流入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 圾处埋场内的排水沟中;生活污水与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水、 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 电蒸汽发生器排水、蒸汽冷凝排水和旋流塔废水一同排入新建 的污水收集池后进入厂区现有的污水收集罐体后进入厂区现有 渗滤液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填埋场场区底部的马架子河, 依托 向南自然流约15km进寒葱河,再向北流30km汇入小绥芬河。 在清洗区新建 1 座清洗池,清洗池尺寸为 1m×1m×0.6m,内设 1 台潜污泵。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新建 1 座污水收集池,收集 池尺寸为 1.8m×1.4m×1.6m。厂区现有渗滤液处理车间处理工艺 为两级处理工艺 DTRO,处理规模为 150m3/d,处理后的废水 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 2 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供暖工程 本项目供暖面积为 439.5m2,供暖采用电采暖方式。 新建 供电工程 绥芬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两路供电电源,并配置柴油发电 机组作为备用电使用,现有 1 台容量 315KVA 变压器。本项目 建成后现有配电室和控制室移至渗滤液处理间 B-C 轴房间。 本项目用电负荷为二级负荷,现有供电电源能够满足本项目用 电需求。本项目在新配电区内增设 1 台进线柜、1 台补偿柜及 1 台出线柜,为新增用电设备提供电源。 依托 5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消防工程 废气 治理措施 环保 工程 废水 治理措施 建筑物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 10L/s,火灾延续时间为 2h。项目 总用水量约 72m3。厂区现有 1 座 200m3 的消防水池。 本项目破碎消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 非甲烷总烃经设备自带的“二级过滤+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 一同经“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 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冷库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 非甲烷总烃由管道引至“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 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冷库与微波消毒设备共 用1根15m高排气筒)。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污染物 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污 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的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 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非甲烷总烃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4.0mg/m3 、 颗 粒 物 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1.0mg/m3),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房外监控点处1h平均 浓度值和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 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生活污水与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水、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车 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电蒸汽发生器排水、蒸 汽冷凝排水和旋流塔废水一同排入新建的污水收集池后进入厂 区现有的污水收集罐体后再进入厂区现有渗滤液处理站,经处 理达标后排入填埋场场区底部的马架子河,向南自然流约 15km 进寒葱河,再向北流 30km 汇入小绥芬河。现有渗滤液处理车 间位于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管理区内的东北侧, 占地面积 0.2hm2 ,处理规模 150m3/d,采用两级碟管反渗透 (DTRO)工艺的处理工艺。 依托 新建 依托 噪声 治理措施 破碎设备、提升设备、微波消毒设备、废气处理系统和风机发 出的机械噪声,运营期使用低噪环保设备、并采取减振、降噪 和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 新建 固体废物 处理措施 生活垃圾和经微波消毒工艺处理后的医疗废物残渣、废过滤材 料、废防护用具经收集后由专用运输车运至绥芬河市南岭生活 垃圾处理场填埋区填埋处理;废活性炭、废紫外线固化灯管和 破碎医废周转箱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 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新建 污水 收集池 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内新建 1 座尺寸为 1.8m×1.4m×1.6m 污水 收集池。 新建 应急玻璃 钢罐 位于厂区东北侧,应急储玻璃钢罐容积为 30m3,污水处理站发 生事故不能正常运行时,污水将直接排入应急储玻璃钢罐,并 应立即停产进行检修,尽快恢复运行,杜绝污水事故排放。当 新建 59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污水处理站恢复运行后,将事故池内的污水处理后排放。 防渗工程 本项目重点防渗区为冷库、暂存间、清洗区、危废暂存间、医 废处理区地面、污水收集池,简单防渗区为休息室、办公室、 卫生间。其中重点防渗区地面及墙裙铺设 2mm 高密度聚乙烯 (HDPE)防渗膜进行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m,渗透系 数≤10-10cm/s,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 现有 防渗 区已 建;本 次防 渗区 新建 3.2.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1)原辅材料用量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情况见表 3-2-2。 表 3-2-2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情况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最大存储量 备注 1 医疗废物 t/a 730 6 收集绥芬河市、东宁市、绥阳镇 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 2 84 消毒液 L/a 3650 100 用于周转箱消毒、运输车辆消 毒、车间地面消毒 3 活性炭 kg/a 250kg/ 2次 500kg 用于废气处理环节 87.6 / 外购 916.004 / 厂区 1 眼自打井 33.1327 / 市政电网 4 5 生活用水 其他用水 电 m3/a 万 kwh/a (2)原辅材料性质 ①医疗废物 本项目收集范围为绥芬河市、东宁市和绥阳镇的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主要来自医院手术室、实验室、检验室、妇产室、注射室、各种住院病 房(含外科特护室、隔离病房)等,主要有感染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 物。根据绥芬河市、东宁市和绥阳镇的医疗垃圾现状及医疗废物组成分析的相关 资料,本项目收集处理的医疗废物成分见表 3-2-3。 6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3-2-3 医疗废物成分分析表 废物类别 纸类 棉纱 塑料 废组织 玻璃 易腐 有机物 金属 其它 手术室废物 5.10 37.50 7.25 30.05 9.24 0.00 3.26 7.60 病房废物 18.87 28.95 4.30 7.42 10.6 22.14 4.10 5.62 治疗室废物 16.31 28.63 7.51 6.49 27.18 2.74 6.27 4.87 门诊废物 16.17 12.44 9.86 6.30 28.43 11.85 5.17 9.78 内科病房废物 19.14 7.57 9.62 3.5 15.24 30.18 6.57 8.18 内科治疗室废物 17.43 18.05 15.47 4.24 27.38 3.76 6.91 6.76 外科病房废物 12.69 20.46 9.74 3.22 16.74 23.55 5.28 8.02 外科治疗室废物 8.22 32.29 20.54 7.26 16.71 3.91 5.84 4.63 妇幼保健病房废物 38.27 8.36 7.73 0.00 6.11 30.19 3.67 5.67 妇幼保健治疗室废物 26.76 15.17 8.39 14.84 23.42 2.68 4.13 4.61 平均病房废物 18.37 18.88 8.08 8.08 14.39 19.70 4.68 7.48 平均治疗室废物 17.33 23.51 12.98 8.21 23.67 3.27 5.78 5.22 表 3-2-4 医疗废物的成分表 标准组成(%) 可燃成分(%) C H O N S Cl 33.88 6.58 16.4 0.24 0.05 0.27 灰分(%) 水分(%) 9.98 32.6 ②84 消毒液 84 消毒液是一种以次氯酸钠为主的高效消毒剂,主要成分为次氯酸钠 (NaClO)。无色或淡黄色液体,且具有刺激性气味,有效氯含量 5.5~6.5%。 被广泛用于宾馆、旅游、医院、食品加工行业、家庭等的卫生消毒。 3.2.4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选用小型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设备,该设备具有自动化程度高、可 靠性高、无二次污染、占地面积小和高安全性等特点。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3-2-5。 6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3-2-5 序号 项 目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型号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医疗废物 收集车 0.5t , 外 形 尺 寸 4450×1580×2360(mm),货箱尺寸: 2550×1400×1500(mm) , 额 定 质 量 660kg,总质量为 1850kg,燃油种类 为汽油。 1 辆 2 医疗废物 收集车 1.0t , 外 形 尺 寸 : 5150×1700×2640(mm),货箱尺寸: 3260×1500×1680(mm) , 额 定 质 量 1170kg,总质量为 2020kg,燃油种 类为汽油。 1 辆 3 周转桶 600mm×500mm×400mm,100L 120 个 材料为高密 度聚丙烯 4 包装袋 尺寸:1050mm×850mm,材料:聚 乙烯。 2000 个 备用 利器盒 尺寸 200mm×160mm×135mm 材料为 全新聚丙烯 材料 200 个 备用 一、收集及运输系统 1 5 二、微波消毒主体设备 1 设备舱体 外形尺寸为 6300×3000×3250mm 1 台 高强度防腐 钢,处理量 200kg/h,微 生物灭活率 ≥99.9999% 2 液压上料系统 液 压 系 统 : 4KW , 14MPa , 650×450mm 1 套 / 储存料斗 容 积 为 800L , 尺 寸 为 6300×3000×3250mm 1 个 拨料器 SEW 电机减速机:功率 1.1KW 1 个 刀片:250mm×290mm 1 套 NORD 电 机 减 速 机 尺 寸 700mm×600mm×360mm , 功 率 为 15KW 1 个 微波发生器,消毒仓Φ480×4500mm 8 个 SEW 电机减速机:功率 1.5KW 1 个 Φ325×5068、材 质 304 不锈 钢防 腐 SUS 级 1 个 SEW 电机减速机:功率 2.2KW 1 个 3 4 破碎系统 5 微波消毒系统 6 出料系统 62 材 质 为 304-SUS 防 腐级 / 材质为 304 不锈钢 Φ325mm×5 000mm 304 不锈钢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废气处理单元 配置:初效、高效过滤器、活性炭 304 材质 8 电蒸汽发生器 型号:LDR0.09-0.7,蒸发量 90kg/h, 额定功率 54kw,额定压力 0.7Mpa 水容积 28L。 9 电气化自动 控制系统 西门子、PLC、施耐德器件 7 10 水软化系统 11 冷凝器 12 集风罩 13 人机界面 套 设备外置一 体 机 2700mm×50 0mm×2650 mm 1 套 1650mm×80 0mm×1300 mm 1 套 / 1 软化水配置:150L 小时 1 个 Φ225×1500 mm,304 不 锈钢 微波冷凝器 9KW 1 套 / JRX-2V(废气收集密封) 1 套 / 10 寸 1 套 / 三、废气处理系统 1 304 不锈钢 方型旋流塔 JRXL-3000、尺寸:2400×1500×3100、 循环水泵:3KW 1 个 一体机 2 干式过滤箱 JRX--GD 1 套 / 3 微波 UV 光氧 活性炭净化器 JRUV—25000 不 锈 钢 、 尺 寸 : 2750×1320×165、40 组 UV 光解发生 器、10 组二氧化钛光触媒 1 套 一体机 4 离心风机 4-72-7G,5000m3/h,15KW/380V 1 个 5 管道 直径:Φ650,材质 304 35 米 6 不锈钢提升箱 容积:650L,材质 304 1 个 四、清洗消毒区 1 高压水枪 / 2 支 1用1备 2 高压水泵 型号:24W-40 流量:2m3/h,扬程: 40m,功率:0.75KW。 2 台 1用1备 3 污水提升泵 型号:50WQ2-8-1.5,功率:1.5KW 2 台 1用1备 3.2.5 处理规模确定 本项目为医疗垃圾集中处置项目,服务区域为绥芬河市、东宁市和绥阳镇。 根据绥芬河、东宁市和绥阳镇相关部门调查统计,2020 年医疗废弃物产生量约 为 1.5t/d。其中绥芬河市 2020 年医疗废弃物产生量约为 0.5t/d,东宁市 2020 年 医疗废弃物产生量约为 0.5t/d,绥阳镇 2020 年医疗废弃物产生量约为 0.5t/d。 考虑到绥芬河市和东宁市均为边境城市,容易受疫情影响,医疗废物的实际 6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数量会有一定的浮动变化,因此确定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模为 2.0t/d, 处理规模可满足绥芬河市、东宁市和绥阳镇的医疗废物处理的需求。 3.2.6 处理医疗废物种类 按照国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 号),医疗废物分为感 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五种。具体见表 3-2-6。 表 3-2-6 类别 废物代码 医疗废物分类一览表 特征 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危险 特性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 品,包括①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 其他各种敷料; ②一次性使用的卫生用品,即为达到人体生 理卫生或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一次性日 携带病原微生 感染性 废物 物具有引发感 841-001-01 染性疾病传播 危险的医疗废 物 常生活用品;③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即临 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而用的 种类一次性使用的医疗、护理用 品;④一次性医疗器械,即用于病员身体的 In 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人或者疑 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菌种保 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损伤性 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 841-002-01 割伤人体的废 弃的医用锐器 诊疗过程中产 病理性 废物 841-003-01 生的人体废弃 物和医学实验 动物尸体等 化学性 废物 841-004-01 841-005-01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 备皮刀、手术锯等。 In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 人体组织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非传染性尸体 In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 块等 具有毒性、腐蚀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性、易燃易爆性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 T/C/ 的废弃的化学 剂。 I/R 物品 药物性 (1)医用针头、缝合针。 过期、淘汰、变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 64 T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废物 质或者被污染 处方类药品等。 的废弃的药品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包括:①致癌 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 环孢霉素、环 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漠司汀、三苯氧 胺、硫替派等;②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 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③免 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 依据《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29-2006), 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技术适用于处理《医疗废物分类名录》中的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人体器官和传染性的动物尸体等除外),不适用于处 理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因此,本项目仅处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和损 伤性废物(人体器官和传染性的动物尸体等除外)。 各医疗机构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必须对医疗废物进行妥善分 类,将不宜用或不适用于微波消毒处理的病理性人体器官、药物性和化学性废物 分出来,用红色袋盛装;能够处理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全部 采用专用包装袋、利器盒等包装,包装袋采用黄色,然后封好袋、盒口,统一存 放于医院内的储存间内,设置医疗废物专用标志。公司收运人员通过专用转运车 上门收集;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和《医疗废物登记 卡》,交接收运时分类登记交接双方签字。医疗废物集中收运至处置中心规范进 行处置或暂存后转移处置。 3.2.7 工艺选择及可行性分析 (1)工艺选择 医疗废物属于传染性废物,其中的污染物质是附着其上的病原微生物,因此 杀灭病原微生物并防止其与人群的接触是医疗废物污染控制的主要目的。医疗废 物处理的目的是使处理过的医疗废物变成无害化的生活垃圾,达到完全稳定化、 安全化(有毒有害物质分解去除,细菌病毒杀灭消毒)和减量化。目前国内外常 用的医疗废物处置技术方法主要包括高温蒸汽灭菌法、微波消毒法、热解焚烧法、 离子体灭菌法等。医疗废物处置方法优缺点比较情况见表 3-2-7。 6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3-2-7 医疗废物处理技术比较一览表 工艺 优点 缺点 高温蒸汽 消毒 不产生有害气体,操作简单,建 设和运行费用低,产生的残渣可 作为一般工业废物利用或处置。 消毒时间长,消毒后需粉碎,再填埋或焚烧 处理废物不减容。 微波消毒 不产生有毒气体,易操作,产生 的残渣可作为一般工业废物利用 或处置,运行费用合理。 消毒时间长,不适合对人及动物肢体进行处 置,需进行微波安全防护,需事先分离不可 处理的金属物,需处理产生的臭气和有机废 气。 高温焚烧 减容 80%~90%,完全消除废物 中的细菌和病毒,适用于医疗废 物产生量大的地区。 建设和运行费用高,对运行有较高的技术要 求和管理要求,需严格控制氯化氢、二噁英 及汞等污染物的排放,对大气造成污染。 等离子体 灭菌法 不产生废水、减容减量比大、消 毒杀菌彻底、使废物难以辨认、 摧毁细胞毒类药物和化学药剂等 优点。 初投资和运行费用远高于焚烧灭菌法;在处 理过程中会产生很高浓度的 NOx。 由上表可见,常见的消毒处理工艺中焚烧法灭菌效果最彻底,但其投资和运 行费用高、焚烧烟气处理复杂、焚烧过程中会产生剧毒物质,其余几种消毒工艺 均可满足相应技术规范要求的消毒效果。微波消毒法工艺设备和操作简单、一次 性投资少,运行费用低,适合小规模医疗废物的处理,废水废气排放量很小,对 环境污染小,场地选择方便、运行简单灵活,运行系统可以随时关停,在操作过 程中不需要“预热”或启动及“降温停炉”时间、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很小、灭菌杀 毒效果好等优点,缺点是不适宜处理药物性和化学性废物、对破碎系统要求较高。 建设单位在与医疗机构签订收集医疗废物种类时,与医疗机构方面明确收集 种类,医疗废物中除损伤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外,其余均进入本项目微波消毒系 统灭菌处理。因此本项目采用投资小、运行方式灵活、二次污染小、灭菌效果稳 定的微波消毒工艺。 (2)工艺可行性分析 根据《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29-2006) 中“9.2.5 的规定,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的最终产物是较为干燥的无害医疗废物, 可送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具体方式可根据当地生活垃圾的处置方式而定,禁止 再利用”。 6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29-2006) 中 7.1.6 微波消毒处理的消毒效果应能达到: a.对繁殖体细菌、真菌、亲脂性/亲水性病毒、寄生虫和分枝杆菌的杀灭对数 值≥6。 b.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B Subtilis ATCC 9372)的杀灭对数值≥4。 根据环评调研,河南固始、河南兰考、河南长垣、河南平顶山、山西临汾、 河北邢台、贵州金沙、贵州兴仁、河北唐山等地均采用微波消毒法处理医疗废物。 本次评价参考长垣县利盈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固始县蓼洁医疗废物处置有限 公司、鹿邑县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的灭菌效果的 监测报告。 上述三家单位采用的设备均由河南省利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设备 型号为 MDU-5B(其中蓼洁为 MDU-10B),安装台数均为 1 台。监测结果见表 3-2-8~表 3-2-10,相关检测报告见附件 8。 表 3-2-8 试验次数 长垣微波消毒设备对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的消毒功效试验结果 被测载体样片 阳性对照回收菌数(cfu/片) 残留菌数(cfu/片) 平均杀灭对数值 1 0 6.43 2.69×106 2 0 6.45 2.79×106 3 0 6.44 2.78×106 4 0 6.47 2.95×106 5 0 6.41 2.56×106 平均值 0 6.44 2.75×106 备注:杀灭对数值是指消毒前后微生物减少的对数值。如:阳性对照回收菌数 2.69×106 cfu/片,残留菌数 0,则杀灭对数值为 lg(2.69×106 -0)=6.43。 根据以上监测结果表明:MDU-5B 微波消毒设备对染有枯草芽孢杆菌的载体 各次试验的杀灭对数值 6.44,阳性对照组平均回收菌量是 2.75×106 cfu/片,消毒 结果符合 HJ/T229-2006 标准要求,故可判定为消毒合格。 6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3-2-9 固始微波消毒设备对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的消毒功效试验结果 试验次数 被测载体样片 阳性对照回收菌数(cfu/片) 残留菌数(cfu/片) 杀灭对数值 1 0 6.52 3.24×106 2 0 6.51 3.25×106 3 0 6.58 3.28×106 4 0 6.52 3.29×106 5 0 6.52 3.29×106 平均值 0 6.53 3.40×106 监测结果表明:该微波消毒设备对染有枯草芽孢杆菌的载体各次试验的杀灭 对 数 值 6.53 , 阳 性 对 照 组 平 均 回 收 菌 量 是 3.40×106cfu/ 片 , 消 毒 结 果 符 合 HJ/T229-2006 标准要求,故可判定为消毒合格。 表 3-2-10 鹿邑微波消毒设备对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的消毒功效试验结果 试验次数 被测载体样片 阳性对照回收菌数 残留菌数(cfu/片) 杀灭对数值 (cfu/片) 1 ≤10 ≥4.00 2.27×106 2 ≤10 ≥4.00 2.28×106 3 ≤10 ≥4.00 2.30×106 4 ≤10 ≥4.00 2.31×106 5 ≤10 ≥4.00 2.34×106 平均值 ≤10 ≥4.00 2.29×106 监测结果表明:该微波消毒设备对染有枯草芽孢杆菌的载体各次试验的杀灭 对 数 均 ≥4.00 , 阳 性 对 照 组 平 均 回 收 菌 量 是 2.29×106cfu/ 片 , 消 毒 结 果 符 合 HJ/T229-2006 标准要求,故可判定为消毒合格。 因此,本项目采用微波消毒法处理医疗废物是可行的,经微波消毒且满足消 毒效果检验指标的医废消毒残渣送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3.2.8 医废残渣抽检和消毒质量控制方案 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效果生物指示剂检测指标采用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 孢(ATCC9372)作为代表性菌种,采用《消毒技术规范》2002 中规定的方法对 消毒效果进行检测并不定期进行抽样测试,检测频率至少为 2 次/年。并每半年 向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一次。设备自动对微波输出功率、处理时间、温度 6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等参数进行记录,禁止将处理参数降低到标准规定的参数以下实施医疗废物消毒 处理。所存储电子数据至少应保存 5 年,以备环保部门检查。 3.3 公用工程 3.3.1 给水工程 (1)给水水源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生产用水包括运输车辆消毒清洗用 水、周转箱消毒清洗用水、车间地面冲洗用水、生产设备清洗用水、旋流塔用水、 电蒸汽发生器用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采用外购桶装水方式,生产用水依托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 垃圾处理场厂区现有的 1 眼深水井提供,水井深 100m,单井出水量为 20m3/h, 能够满足本项目的生产用水需求。供水水泵和储水池均利用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 活垃圾处理场现有设施,原水井引水至生产用水储水池,储水池有效容积为 38m3,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生产日用水量为 28m3/d,水池剩余容 积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本项目新建供水管道管径 DN25,管长 20m,管道材质 为 PPR。 (2)生活用水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3 人,根据黑龙江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DB23/T727-2021)规定的用水量,办公区用水定额为 80L/人·日,生活用水量 为 0.24m3/d,87.6m3/a。 (3)生产用水 本项目消毒清洗用水量参照“沈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二期扩建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相关系数计算。 ①运输车辆消毒清洗用水 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完成消毒后静置 30 分钟后,再利用新水进行 1 次清洗。 本项目设有 1 台 0.5t 和 1 台 1t 的医疗废物运输车辆,2 台运输车辆总表面积为 96.2016m2。消毒溶液用量以 1L/40m2 计,消毒溶液用量为 0.002m3/d,0.73m3/a; 清洗用水量以 0.5L/m2 计,则清洗用水量为 0.048m3/d,17.52m3/a。运输车辆消毒 清洗用水量合计为 0.05m3/d,18.25m3/a。 69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②周转箱消毒清洗用水 卸料后的空周转箱在清洗区进行消毒清洗,周转箱经消毒静置 30 分钟后, 再利用新水进行 1 次清洗。本项目配有 120 个医疗垃圾周转箱,尺寸均为 600mm×500mm×400mm,每个周转箱内外两面面积合计为 2.96m2。周转箱清洗 用水量参照以 0.5L/m2 计,则清洗用水量为 0.1776m3/d,64.824m3/a;消毒溶液用 量按照 1L/30m2 计,则消毒溶液用量为 0.012m3/d,4.38m3/a。周转箱消毒清洗用 水量合计为 0.1896m3/d,69.204m3/a。 ③车间地面冲洗用水 本项目微波消毒处理车间地面需定期消毒清洗,参照同类项目,车间地面每 周消毒冲洗 2 次,年消毒冲洗 104 次,车间地面消毒溶液用量以 0.3m3/次计,消 毒溶液使用量为 31.2m3/a;冲洗用水量以 3m3/次计,地面冲洗用水量为 312m3/a。 因此车间地面消毒冲洗用水量合计为 343.2m3/a。 ④生产设备清洗用水 本项目微波消毒设备需要定期清洗,采用高压水枪进行冲洗,每两周清洗一 次,参照同类项目,每台设备消毒用消毒溶液量为 1m3/次,清洗用水量为 1m3/ 次,年冲洗次 26 次。则 1 台微波消毒设备消毒溶液用量为 26m3/a,清洗用水量 为 26m3/a,微波消毒设备消毒清洗用量合计为 52m3/a。 ⑤微波消毒设备配套旋流塔用水(碱液喷淋洗涤) 本项目废气处理系统中的旋流塔采用碱液喷淋洗涤的方式处理有机废气的, 喷淋液在塔内循环使用,每 5 天进行一次更换。参照同类项目,每台旋流塔吸收 液用量为 0.5m3。循环水损耗量按 10%计,则平均每天补水量为 0.05m3/d;旋流 塔每 5 天进行一次更换,则每 5 天的补水量 0.5m3,平均每天补水量为 0.1m3/d, 排放量为 0.1m3/d。因此,旋流塔新鲜水补水量为 0.15m3/d,54.75m3/a。 ⑥电蒸汽发生器用水 参照“佳木斯佳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设备省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电蒸汽发生器最大用水量约 50L/h,按每天运行 16 小时计算,用水量为 0.8m3/d,292m3/a。由给水系统直接供给软化水。 ⑦绿化用水 7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绿化用水依托现有工程,绿化用水天数约为 150 天,每天洒水一次,现有厂 区绿化面积为 2775m2,绿化用水定额为每次 2.0L/m2,现有工程实际绿化用水量 为 5.55m3/d,832.5m3/a。 3.3.2 排水工程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 生活污水为员工产生的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NH3-N、 T-P;生产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水、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车间地面 冲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电蒸汽发生器排水、蒸汽冷凝排水和旋流塔废水, 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BOD5、SS、NH3-N、粪大肠菌群;初期雨水主要污 染因子为COD、SS。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 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192m3/d, 70.08m3/a。 (2)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水 本项目医疗废物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按用水量的 80%计,运输车辆消毒清洗用 水量合计为 0.05m3/d,18.25m3/a。则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水量为 0.04m3/d, 14.6m3/a。 (3)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 本项目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0%计,周转箱消毒清洗用水 量合计为 0.1896m3/d,69.204m3/a。则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量为 0.1517m3/d, 55.3705m3/a。 (4)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本项目车间地面消毒清洗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0%计,车间地面消毒冲洗 用水量合计为 343.2m3/a,则车间地面冲洗废水量为 274.56m3/a。 (5)生产设备清洗废水 本项目生产设备消毒清洗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0%计,微波消毒设备消毒 清洗用量合计为 52m3/a,则微波消毒设备消毒清洗废水量为 41.6m3/a。 (6)蒸汽发生器废水 7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蒸汽发生器一天排污一次,一次约 0.4m3/d,146m3/a。 (7)蒸汽冷凝水 微波消毒系统废气外排时烟气中的蒸汽部分会冷凝成水,类比已运行的同类 设备,每处理 1t 医疗废物蒸汽冷凝排水产生量约 0.6L。则本项目产生的蒸汽冷 凝水排放量为 1.2L/d,0.0012m3/d,0.438m3/a。 (8)旋流喷淋塔废水 喷淋液在塔内循环使用,每 5 天进行一次更换。参照同类项目,每台旋流塔 吸收液用量为 0.5m3。循环水损耗量按 10%计,则平均每天补水量为 0.05m3/d; 旋流塔每 5 天进行一次更换,则每 5 天的补水量 0.5m3 ,平均每天补水量为 0.1m3/d,排放量为 0.1m3/d,36.5m3/a。 (9)初期雨水 厂区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厂区占地范围内的初期雨 水,收集区面积约为 638.41m2,考虑收集暴雨时 15min 雨量,采用牡丹江地区 的暴雨强度公式: 初期雨水设计流量按下列公式计算:Q=qΨF 其中:Q—雨水设计流量(L/s);q—设计暴雨强度 (L/(s·ha)) Ψ—径流系数,Ψ=0.55(厂区排水);Ψ=0.90(屋面排水) F—汇水面积(ha) ① 设 计 暴 雨 强 度 按 牡 丹 江 地 区 暴 雨 强 度 公 式 计 算 q=2550(1+0.92lgP)/(t+10)0.93 其中:P—设计重现期(a),2 年;t—降雨历时,15 分钟 因此设计暴雨强度计算结果为:q5=163.17L/(s·ha) ②室外排水系统按下式计算:降雨历时 t=t1+t2 式中:t1—地面集水时间,10min;t2—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5min。 根据上式计算,则一次大暴雨中 15min 内收集区产生的初期雨水水量为 33.75m3。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排水系统,由于初期雨水产生时间具有不 确定性且污染物浓度较低,初期雨水量不计入厂区废水产生量,但污水处理系统 处理规模应考虑初期雨水的处理量。 72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用水、排水情况见表 3-3-1,水平衡见附图 3。 表 3-3-1 本项目用排水情况一览表 单位:m3/d 序号 名称 用水定额 用水情况 用水量 废水量 1 生活用水 80L/人·d 3人 0.24 0.192 2 运输车辆消毒清洗用水 0.5L/m2(清洗水)、 1L/40m2(消毒溶液) 2辆 0.05 0.04 3 周转箱消毒清洗用水 0.5L/m2(清洗水) 1L/30m2(消毒溶液) 120 个/d 2.96m2/个 0.1896 0.1517 4 车间地面冲洗用水 0.3m3/次(清洗水) 0.3m3/次(消毒溶液) 2 次/周 0.94 0.752 5 生产设备清洗用水 1m3/次(清洗水) 1m3/次(消毒溶液) 1 次/2 周 0.14 0.112 6 旋流塔用水 0.5m3/台 1 次/5 天 0.15 0.1 7 蒸汽发生器用水 50L/h 16h 0.8 0.4 2.5096 1.7477 总计 备注:总废水产生量中未考虑初期雨水量,年运行 365d。 3.3.3 供电工程 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现有两路供电电源,并配置柴油发电机组 作为备用电使用,现有 1 台容量 315KVA 变压器。本项目建成后现有配电室和控 制室移至现有渗滤液处理车间 B-C 轴房间。 7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用电负荷为二级负荷,现有供电电源能够满足本项目用电需求。本项 目在厂内新配电间内增设 1 台进线柜、1 台补偿柜及 1 台出线柜,为新增用电设 备提供电源。 3.3.4 供暖工程 本项目供暖面积为 439.5m2,供暖由新配置的电锅炉提供,电锅炉功率为 30kw。 3.3.5 制冷系统 本项目办公区制冷采用分体式空调,本项目收集的医疗废物运至医疗废物集 中处置中心后,原则上当天进行处置。本次新建 1 座建筑面积 17.5m2 的冷库, 主要用于储存当天未能及时处理的医疗废物。设计用冷量 3KW,用冷方式为间 断式。 贮存冷库未启动制冷设备时,可用作暂时贮存库,此时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 得超过 24 小时;当启动制冷设备,医疗废物贮存温度<5℃,贮存时间也不得超 过 72 小时。贮存设施地面和 1.0 米高的墙裙须进行了相应防渗处理。贮存设施 采用全封闭、微负压设计,并设置有防爆风机。门和窗附近设有醒目的危险警告 标志,避免无关人员误入;窗上安装有通风过滤网,可防止小动物钻入。周转箱 的码垛须留有足够的空间便于周转箱的回取和冷气的循环。 3.4 厂区平面布置 3.4.1 布置原则 根据《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29-2021),微波消 毒处理厂总平面布置原则如下: (1)集中处理工程人流和物流的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并应便利医疗废物 运输车辆的进出。 (2)集中处理工程平面布置应按照生产和办公生活的共嗯分区设置。 (3)集中处理工程生产区的平面布置应按照卸料、贮存、处理、清洗消毒 的功能分区设置。 (4)集中处理工程运输车辆及周转箱/桶清洗消毒设施宜临近卸料区设置。 7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4.2 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利用渗滤液处理间附属设施厂房,对其进行改造,改造面积 439.5m2。 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呈东北-西南方向三列布置,厂区进行充 分绿化。入口位于厂区的西北侧,厂区道路沿车间布置。厂区西侧为第一列,依 次为门卫室、车库、水井和消防水池,第二列为为渗滤液处理车间、医疗废弃物 处理车间、综合楼、锅炉房(闲置状态);第三列为 1 座容积为 500m3 的清水池 新建的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以微波消毒处理系统为主体进行布置,内含 1 套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冷库、清洗区、暂存区、配电区、休息间、办公室、 卫生间等附属用房。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西北侧依次布置清洗区、冷库、配电区、 办公室、休息间,暂存间紧邻办公室。微波消毒处理设备位于车间中心区域,废 气处理系统紧邻微波消毒处理设备;清洗区位于车间西北侧,包含生产设备、周 转箱和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微波消毒处理区与办公室和休息间设有墙体进行隔 离。因此,本项目平面布置符合《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置工程技术规范》 (HJ229-2021)中总平面布置要求,项目平面布置合理。 3.5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3.5.1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施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是利用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液处理间附 属设施厂房进行改造,改造成 1 座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改造面积为 439.5m2。 在改造后的车间内安装 1 套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新建冷库、清洗区、暂存间、 配电区、休息间、办公室、卫生间等附属用房。 本项目施工期是涉及土地开挖,主要施工活动是新建附属厂房涉及少量的土 建工程和设备安装,会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及包装废 弃物。少量土建工程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及施工固体废物。施 工期持续时间短,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见图 3-5-1。 7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 3-5-1 本项目施工期生产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2)施工期产污环节 本项目是利用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液处理间的 附属设施厂房进行改造,改造成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内设微波消毒处理区、冷 库、清洗区、暂存间、休息室、办公室、卫生间及地下污水收集池。因此本项目 施工活动较少,污染影响较小。 ①施工废气 施工期的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及施工 机械在运行中产生的尾气;施工扬尘的作业主要有部分土地挖掘平整回填、主体 工程及附属工程施工、建筑材料运输及搬运堆放,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在大风时, 施工扬尘将更为严重,将对该块周边地区产生一定的影响。 ②施工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产生的生产废水。施工废 水主要产生于混凝土养护及墙面的冲洗、构件与建筑材料的保湿、材料的拌制等 施工工序,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物等;施工人员生活区会产生生活污水。 ③施工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机械运行中的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还有一些 突发性、冲击性、不连续性的敲打撞击噪声,施工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 ④施工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⑤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土方工程量很少,产生的弃土量较小,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 7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小。为有效防止和补偿项目对生态的影响,产生的少量临时弃土不应随意堆放, 合理选择施工时期,避开多风、多雨季节施工,减少水土流失。做好绿化工作, 精心设计场内绿化方案,完善景观美感。 3.5.2 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3.5.2.1 运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理工艺由收运、处理和处置三部分组成。从各个医疗机构 收集的医疗废物通过自动上料装置将盛有医疗废物的料箱由提升机提升到进料 仓,仓门盖板感应打开;物料从料箱进入破碎系统,然后仓门盖板自动关闭,破碎 机将医疗废物粉碎成碎片,物料粉碎小于 3cm;然后通过转移料斗启动微波消毒系 统和螺旋输送系统,经过微波磁场辐射和蒸汽辅助升温,完成医疗废物消毒过程。 同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实现自动收集处理;医疗废物消毒完成后,经臭氧除臭 螺旋输送系统运送至设备外部的存储料仓。 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理的工艺流程见图 3-5-2。 图 3-5-2 本项目微波消毒处理工艺 一、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及贮运系统 1、收集 采用专用医疗废物转运车从各个医疗机构收集医疗废物,本项目的医疗废物 收集运输系统包括专用密闭式收集容器以及专用密闭转运车。 各个医疗机构的医疗工作人员必须将医疗废物妥善分类,将手术器械等尖锐 利器收集在利器盒中,将其他医疗废物采用包装袋收集,装满后妥善密封处理, 统一收集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待医疗废物转运车来收集转运时,及时放入医 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准备的周转箱中。本项目配置 120 个医疗废物周转箱,尺寸 7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 600mm×500mm×400mm,100L。同时配有 2000 个包装袋和 200 个利器盒作 为备用。医疗废物包装袋和利器盒为一次性使用,直接和医疗废物一起加入微波 消毒处理设备处理。 本项目建设单位在与医疗机构签订收集医疗废物种类时,与医疗机构方面明 确收集种类,只收集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人体器官和传染性 的动物尸体等除外),其余病理性废物(人体器官和传染性的动物尸体等)、药 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不予收集,并且不得进入微波消毒处理系统灭菌处理。 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检査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照规定进行 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并且做好转运 联单的填写,一式三份。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或未盛装于周转箱内的医疗 废物,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要求医疗机构重新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 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有权拒绝运送,并向当地环保部门 报告。 2、计量 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部进行各类医疗废物分类计量,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 心在收集时双方进行核对、登记和交接,一般采取每天接收、每月结算的方式。 但为了统计医疗废物的实际产生量,采用随车配备电子秤来实现医疗废物的计 量。在各个医疗机构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移交医疗废物时,双方就转移的医 疗废物进行清点袋数、测量重量、签字确认等流程。医疗废物的微波处理系统加 料处,医疗废物通过输送带及提升机进入混合给料斗,给料斗捕获医疗废物的净 重,输入计算机,并由计算机确定时间和日期。 3、运输 本项目配备 2 台具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密闭医疗废物转运车,其中 1 辆 0.5t 的医疗废物转运车负责收集绥芬河市医疗废物,1 辆 1.0t 的医疗废物转运 车负责收集东宁市和绥阳镇的医疗废物。 0.5t 的 医 疗 废 物 转 运 车 外 形 尺 寸 4450×1580×2360(mm) , 货 箱 尺 寸 2550×1400×1500(mm),额定质量 660kg,总质量 1850kg;1.0t 医疗废物运输车 外形尺 寸 5150×1700×2640(mm),货箱尺 寸 3260×1500×1680(mm), 额 定质 量 7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170kg,总质量 2020kg。 医疗废物装卸尽可能采用机械作业,将周转箱整齐地装入医疗废物转运车 内,尽量减少人工操作。医疗废物转运车装载时保证车厢内留有 1/4 的空间,以 保证车厢内部空气的循环流动,便于消毒。车厢内设置固定装置,以保证非满载 车辆紧急启动、停车或事故情况下,医疗废物不会翻转。车厢配备牢固的门锁, 转运车辆每次卸除医疗废物后,均需按照有关规程到清洗区进行严格的消毒清洗 处理后才能再次使用。转运车停用时,必须将车厢内外进行彻底消毒、清洗、晾 干、锁上车门和驾驶室。 医疗废物专用运输车将从各个医疗机构收集的医疗废物运至绥芬河市医疗 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开人群密集区(如主要街道或商业区附 近)和人群出没频繁时段(如上下班时间),并选择最短的运输路线,最大限度 的減小意外事故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病毒感染。 (1)收运频次 医疗废物由专用医疗废物转运车从各个医疗机构收集,日产日清。 (2)运输路线 医疗废物的运输路线应提前规划,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开人群密集区(如主 要街道或商业区附近)和人群出没频繁时段(如上下班时间),并选择最短的运 输路线,以最大限度的减小意外事故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病毒感染。 本项目主要运输来自绥芬河市、东宁市和绥阳镇卫生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 物,因此医疗废物转运车应安排专人、专车执行固定行程,使运输标准化。依据 目前卫生医疗单位情况及企业实际生产运行情况,大型卫生医疗单位每日收取运 输,医疗废物转运车当日运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收集绥芬河市医疗机构医 疗废物,单次运输距离约为 40km,收集东宁市、绥阳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单 次运输距离约为 150km。 (3)卸料 医疗废物转运车运至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内的处理设备进料口,将医疗废物 周转箱内的医疗废物卸入上料箱,卸空的医疗废物转运车至清洗区进行车辆的清 洗消毒,周转箱在清洗区进行消毒清洗。 79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贮存 卸下的医疗废物暂时堆放在进料口,等待微波消毒处理。医疗废物原则上当 天进行处置,若发生意外事故或医疗废物当天处理不掉,可在车间新建的冷库贮 存。医疗废物贮存温度<5℃,贮存时间也不得超过 72 小时。 医疗废物冷库内采用全封闭、微负压设计,并设置有防爆风机,暂存库的上 部空间应装设多组紫外线杀菌灯,用以对库内空气中病菌的消毒杀菌。门和窗附 近设有醒目的危险警告标志,避免无关人员误入;窗上安装有通风过滤网,可防 止小动物钻入。周转箱的码垛须留有足够的空间便于周转箱的回取和冷气的循 环。冷库地面和 1.0m 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具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 于清洁和消毒,消毒清洗废水采用暗沟、管排入污水收集池。 (5)清洗消毒 本项目清洗消毒区位于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西北侧,用于运输车辆、周转箱、 生产设备等消毒清洗使用。本项目采用 2%的漂白粉澄清液(含氯 5000 毫克/升) 或 5000 毫克/升有效氯消毒剂溶液喷淋,消毒接触时间不小于 30min。消毒完成 后,要对车辆、周转箱、生产设备进行冲洗。本项目配备高压喷枪 2 支(1 用 1 备),高压水泵 2 台(1 用 1 备),污水提升泵 2 支。产生的清洗废水进行车间 新建的 1 座污水收集池内,然后进入厂区现有的污水收集罐体后进入厂区现有渗 滤液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填埋场场区底部的马架子河,向南自然流约 15km 进寒葱河,再向北流 30km 汇入小绥芬河。 二、微波消毒处理系统 a.微波消毒机理 微波是波长 1~1000mm 的电磁波,频率在数百兆赫至 3000MHz 之间,用于 消毒的微波频率一般为(2450±50)MHz 与(915±25)MHz 两种。本项目微波 消 毒 处 理 工 艺 和运 行 符 合 《医 疗 废 物微 波消 毒 集 中 处 理 工 程技 术 规范 ( 试 行)(HJ/T229-2006)的要求。微波 泄 漏 量 为 : 在 距 离 设 备 5cm 处 , 微 波 功 率 ≤5mW/cm 2(2450MHz)和微波功率≤1mW/cm2(915MHz)。物体在微波作用下 有吸收其能量产生电磁共振效应并可加剧分子运动,微波能迅速转化为热能,使 物体升温。微波加热可以穿透物体,使其内部和外部同时均匀升温,因此比一般 8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加热方法节省能耗,速度快、效率高。微波杀菌的原理一是热效应,二是综合效 应。而当微波能在介质中通过不易被介质吸收时,该类介质为微波的良导体,在 这种介质中产生的热效应很低。热能的产生是通过物质分子以每秒几十亿次振 动,摩擦而产生热量,从而达到高热消毒的作用。同时微波还具有电磁场效应, 量子效应,超电导作用等影响微生物生长与代谢。微波在介质中通过时被介质吸 收而产生热,该类介质被称为微波的吸收介质,如水就是微波的强吸收介质之一。 含水量高的物品最容易吸收微波,温升快,消毒效果好。 微波的消毒机理一般认为有以下几种可能: (1)热效应 微波照射热效应的产生是由分子内部激烈运动所致,极性物质(如水)的分 子两端分别带有正负电,形成偶极矩,此种分子成为偶极子。当置于电场中时, 偶极子即沿外加电场的方向排列,在高频电场中,物质内偶极子的高速运动引起 分子相互摩擦,从而使温度迅速升高。因此,微波加热与其他加热方式不同,不 是使热从外到内传热,微波加热时产热均匀,微波能达到的地方,吸收介质均能 吸收微波并很快将微波转化为热能,使微生物死亡。 (2)非热效应 微波的振荡改变了细胞胶体的电动势,改变细胞膜的通透性,因而影响细胞 及组织器官的某些功能;微波照射后,由于细胞核内物质吸收微波能量的系数不 同,致使细胞核物质受热不均匀,影响细胞的遗传与生殖;谐振吸收,微波中的 频率较接近于有机分子的固有振荡频率,当细胞受到微波照射时,细胞中的蛋白 质特别是以氨基酸、肽等成分可选择性地吸收微波的能量,改变了分子结构或个 别部分的结构,破坏生物酶的活性,因而影响细胞的生化反应,影响微生物的生 长代谢。 (3)综合效应 经过分析研究结果发现,单纯热效应或非热效应都不能解释微波的消毒特 性,微波快速广谱的消毒作用是复杂的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认为只存在热效应 或非热效应应观点的差异主要是各自实验方法都存在一定的不足。正确认识微波 消毒机理,应从如下几方面解释: 8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①微波快速穿透作用和直接使分子内部摩擦产热显示出良好的热效应作用, 消毒废物采用防热扩散密封包装有助于包内热量积累充分发挥热效应。 ②微波的场效应,生物体处于微波场中时,细胞受到冲击和震荡,破坏细胞 外层结构,使细胞通透性增加,破坏了细胞内外物质平衡,电镜下可见到细胞肿 胀,进而出现细胞质崩解融合致细胞死亡。 ③量子效应,微波场中量子效应波主要是激发水分子产生过氧化氢和其他自 由基,形成细胞毒作用。这种作用可使细胞内各种蛋白、酶、核酸等受到破坏。 另外,光子可以增加分子动能,促进热反应。 ④微波以外的因素,在充分保证微波能量和作用时间的条件下,消毒废物包 装,合适的含水量、负载量以及废物的性质等都是改变微波消毒效果的重要因素。 综上所述,微波消毒是以热效应为主,非热效应为辅,通过多种效应共同作 用的结果。 b.微波消毒影响因素 影响微波消毒效果的因素有:医疗废物的性质,含水率、温度、医疗废物量。 (1)医疗废物性质 各种不同医疗废物对微波的吸收能力有所不同,传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对 微波的吸收效果好。损伤性废物不吸收微波,而反射微波。如果将损伤性废物用 布包装后放在含水或水蒸气环境中,借水分子吸收微波,使温度升高,也可达到 消毒要求。损伤性废物与病理性废物和传染性废物混合破碎后加湿,和湿毛巾包 裹金属具有同样效果,可见微波也可以批量处理损伤性医疗废物。由于微波的热 效应会使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产生不同的化学变化,释放复杂的有毒有害物 质。因此,微波消毒不适于处理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2)含水率 水是最好的吸收微波材料,吸收微波是微波消毒的必要条件,所以待处理的 医疗废物的含水率对消毒效果影响明显。含水率影响具有三层意义: 不含水分的材料难以用微波消毒,这已被大量试验研究证明。细菌芽孢经过 脱水处理后微波照射很难将其杀灭,处于干燥状态的大肠杆菌比液体中的细菌芽 孢对微波抗力还强;含湿量过高也会使消毒效果下降,一般情况下,在其他条件 82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不变时,含湿量过大后即负载量过大,使能量分布密度降低,从而使微波消毒效 果降低。因此,医疗废物中含水量的大小与微波消毒处理效果具有密切的关系。 (3)温度 医疗废物的温度对消毒作用有影响,温度低,达到消毒温度所需热量多,因 而消耗微波能量高,照射时间长。 (4)医疗废物量 医疗废物量与消毒效果的关系主要取决于微波对废物的穿透深度,穿透深度 的含义是:电场强度或者功率减少到表面处的 36.8%的距离。需要对医疗废物进 行消毒时,其医疗废物的厚度一般不应大于微波对医疗废物的穿透深度。在厚度 适当的条件下,消毒处理的废物越多,需要照射时间长,才能达到消毒要求。 由于医疗废物中含有微波不能穿透的物质,单独微波处理效果较差,可能会 造成部分物料达不到消毒效果。而蒸汽可以提升物料温度及湿润物料,使物料处 于导通状态,增加微波的穿透能力,达到快速彻底灭菌的目的。因此,本项目微 波消毒设备配套电蒸汽发生器,以增加微波消毒效率。 c.医疗废物微波消毒的工艺流程 置于医疗废物周转箱内的医疗废物经医疗废物转运车运到医疗废物集中处 置中心后,转移至医疗废物贮存间,经上料系统将医疗废物投入微波处理设备的 料斗里进行破碎,粒径小于 5cm 的医疗通过筛网进入转动料斗,之后进入微波 消毒管道,同时蒸汽发生器向微波消毒管道内注入 70-95℃蒸汽预热及加温,之 后开启微波发生器,对医疗废物进行 45-60 分钟、95℃~99℃的微波杀菌、消毒, 杀菌完成后的医疗废物通过出料系统排出。 微波消毒处理设备样图见图 3-5-3,结构示意图见图 3-5-4,微波消毒处理系 统主要技术参数见表 3-2-5。 8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 3-5-3 微波消毒处理设备样图 图 3-5-4 微波消毒处理系统结构示意图 如上图可知,本项目采用微波消毒处理工艺,整个系统主要由上料系统、破 碎系统、微波消毒系统、出料系统、蒸汽供给系统、废气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 统、报警和应急处理安全装置 8 个子系统组成。各工序简要说明如下: (1)上料系统 上料系统用来将医疗废物装入储存料斗中,上料系统包括升降装置和一个可 密封的储存料斗,微波消毒设备通过可挂载装有医疗废物周转箱升降装置给储存 料斗装载物料。储存料斗盖板仅在上料时打开,上料完成后即关闭。待装载流程 完成后,操作人员通过触摸式控制屏将微波消毒处理系统的上料仓门关闭,进行 自动循环的微波消毒流程。微波设备开机预热时即打开上料口处集气罩风机,结 束生产且微波设备内部无物料后再关闭风机,保持上料口处内呈负压状态,防止 8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生产过程中的恶臭气体与蒸汽扩散至工作环境中。医疗废物在储存料斗内,采用 连续进料的方式进入下级破碎系统中。 此工序污染物为上料系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 NH3、H2S、臭气浓度、颗 粒物和病原微生物。 (2)破碎系统 破碎机采用特殊设计,与输送系统密封连接,破碎机主传动轴由一台三相异 步电动机、一台减速电机组成,电动机在控制系统的控制下,在一定的转速内带 动破碎机主轴上安装的 1 套刀片工作,后方的馈电臂将袋装医疗废物送入破碎混 合系统进行破碎。使医疗废物在封闭状态下进行粉碎,粉碎后的医疗废物小于 5cm,起到毁型的效果,破碎处理后可将废物减容 60~65%左右。破碎后的医疗 废物落入下方破碎装置自带的储料舱进行暂存,之后通过螺旋输送装置进入微波 消毒单元。该工序通过软件自动控制破碎机的启停,无需人工干预。 此工序污染物为破碎系统废气、噪声,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 NH3、H2S、臭 气浓度、颗粒物、病原微生物。 (3)微波消毒系统 破碎后的医疗废物通过自动控制系统控制螺旋输送装置电机转速,医疗废物 进入微波消毒单元进行消毒,微波消毒单元配套有 8 台 1.5kW 微波发生器的消 毒单元对破碎后的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微波消毒系统主要由设备舱体、螺旋输送 装置、温度保持装置、电蒸汽发生器、微波发生器和出料系统组成。本项目微波 泄漏量为:在距离设备 5cm 处,微波功率≤5mW/cm2(2450MHz)和微波功率 ≤1mW/cm2(915MHz)。同时蒸汽发生器向微波消毒管道内注入 70-95℃蒸汽预 热及加温,时间约 90-180 秒,之后开启微波发生器。本项目微波消毒螺旋输送 机在全速前进的输送速度下排出的时间为 45min,以确保消毒时间在 45min 以上, 并通过记录螺旋输送机的实时速度来记录消毒时间。微波消毒过程温度在 95℃~99℃之间。消毒过程连续进行,消毒参数通过软件自动控制,确保消毒效 果合格。本项目微波消毒的温度和时间可以满足《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 程技术规范》(HJ229-2021)中 6.3.4.1 的规定,即:消毒温度≥95℃,消毒时间 ≥45min。经相关资料显示,使用 8 台 1.5kW 的微波发生器、消毒温度在 95℃以 8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上、保持 45min 以上,可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杀灭率 99.999%以上。 此工序污染物为微波消毒系统废气,污染因子为 NH3、H2S、臭气浓度、非 甲烷总烃。 (4)蒸汽供给 蒸汽可以提升物料温度及湿润物料,使物料处于导通状态,增加微波的穿透 能力,达到快速彻底灭菌的目的。设备自带有小型的电蒸汽发生器,蒸汽向微波 消毒螺旋里注入,注入量由 PLC 控制电磁阀开启闭合来实现,蒸汽发生器需连 接进水管和污水管。蒸汽为间歇性通入,当蒸汽升温升压到医疗废物消毒要求后 蒸汽通入微波发生器即停止工作。随着蒸汽在医疗废物表面的冷凝,温度及压力 逐渐下降,当温度降至 100℃左右蒸汽发生器恢复工作,以此确保微波消毒螺旋 内湿度及温度保持在一定的水平。本项目使用的蒸汽发生器是一种自动补水、加 热,同时产生低压蒸汽的微型锅炉,小水箱、补水泵、控制操作系统成套一体化, 无需复杂的安装,只要接通水源和电源。使用过程中无需制备软水,只要定期对 设备进行清洗即可。 (5)出料系统 物料消毒完成后,由出料单元螺旋输送机将消毒残渣输送至残渣运输车车斗 内。此工序污染物为医疗废物消毒处理后医废残渣。 (6)废气处理系统 本项目在微波处理系统进料口设置半密闭式集气罩,采用不锈钢框架,集气 罩进料区域只留操作面,其余三面封闭,以增大集气效率;出料嘴采用软连接, 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下方加装软帘围合;破碎和微波消毒都在密闭的 环境中,采用密封的管道。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含有粉尘、氨、 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的气体。破碎微波消毒处理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的“二级过 滤+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进入“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 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二级过滤器过滤尺寸<0.2µm,耐温不低于140℃, 过滤效率>99.999%。 此工序污染物为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紫外线固化灯管。 (7)自动控制 8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自动控制单元是利用工业可编程控制器 PLC 自动控制系统对整个系统进行 控制,完成系统的各种控制功能。实现微波消毒整个过程自动运行控制,包括自 动上料,自动破碎、自动加热升温、自动注入蒸汽、微波自动开启消毒、物料自 动输送以及自动排料。 (8)报警系统 对设备的故障、供气气压等设有“声”、“光”报警,并将故障信号送至中控室。 本系统还设有进料报警、温度报警、压力报警及设备故障报警等功能。报警时, 声光报警器工作,以提示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处理。另外还有联锁保护项目,比如 提升机、微波发生器,破碎机器的连锁;突然停电时的安全停止保护;异常时的 报警和安全停止保护;误动作报警停止保护。 (9)冷库 冷库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非甲烷总烃由管道引至“方型旋流塔+ 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冷库与微波消毒 设备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 三、医废转运车、医废周转箱等清洗、消毒 医疗废物转运车进入汽车卸料区卸下周转箱后,进入消毒清洗间进行消毒清 洗,医疗废物转运车消毒清洗间进出口均设有密封门,内设有一套消毒、清洗装 置。卸空的医疗废物转运车在消毒清洗间内以 1:500 的 84 消毒液喷洒消毒,并 密闭 30min 左右,然后再用清水喷洒清洗。医疗废物转运车应在每次使用后进行 清洗消毒。当车厢内壁或外表面被污染及运输车辆每次运输完毕后,必须对车厢 内壁和外表面进行清洗消毒。严禁在社会车辆清洗场所清洗医疗废物运输车辆。 卸掉医疗废物的空周转箱送到消毒区。周转箱消毒采用电动喷雾器喷洒消毒液, 空箱喷洒消毒液后静置 30min,消毒采用 1:100 的 84 消毒液。消毒后箱体放入洗 箱机用清水清洗两次,清洗后的空箱晾干储存在暂存间备用。在空周转箱清洁并 干燥后,要检査确认无残留,保证运回医疗单位的废物周转箱尽可能清洁。周转 箱每使用一次都要进行消毒、清洗。汽车卸料区、医疗废物消毒车间、冷库地面 要定期消毒,亦采用 1:500 的 84 消毒液。 此工序污染物为破损医废周转箱、转运车清洗废水、周转箱清洗废水、生产 8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pH、COD、BOD5、SS、NH3-N、 粪大肠菌群。 四、医疗废物消毒残渣处理 医疗废物经微波消毒处理完成后,最终处理后排出的残渣尺寸≤5cm,处理 后的医疗废物容重变化较小,但最终体积将减少 60%~65%,且无法辨认。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中第“6.1” 条的规定,按照 HJ/T228、HJ/T229、HJ/T276 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消毒处理并满 足消毒效果检验指标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感染性废物,可以直接进入生 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微波消毒设备处理后的医废残渣用专用残渣 运输车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禁止再利用。 8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5.2.2 运营期产污环节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污环节见表 3-5-1。 表 3-5-1 类型 产生环节 污染物 主要污染因子 排放特征 冷库(贮存间) 恶臭气体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非甲烷总烃 间断 恶臭气体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非甲烷总烃、病原微生物 连续 恶臭气体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病 原微生物 连续 工作人员 生活污水 COD、BOD5、SS、NH3-N 连续 医疗废物转运车 转运车消毒清洗废水 周转箱清洗 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 贮存间(冷藏库)、生产车间 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清洗废水 微波消毒处理系统 蒸汽发生器废水、蒸汽冷凝水 废气处理系统 旋流塔废水 上料系统 废气 废水 固体 废物 本项目主要产污环节分析 微波消毒处 理系统 破碎微波消毒 系统 废气处理系统 间断 COD、BOD5、SS、NH3-N、 粪大肠菌群 间断 间断 间断 COD、BOD5、SS、NH3-N 连续 连续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间断 废紫外线固化灯管 危险废物 间断 89 措施及去向 微波消毒处理间为全密闭、微负压运行, 废气经设备自带“二级过滤+活性炭装 置”吸附处理后与进入“方型旋流塔+干 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通 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冷库产生的氨、 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由管道 引至“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 性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 排放。 生活污水与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水、周 转箱消毒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电蒸汽发生器排水、 蒸汽冷凝排水和旋流塔废水一同排入新 建的污水收集池后进入厂区现有的污水 收集罐体后进入厂区现有渗滤液处理 站,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填埋场场区底部 的马架子河,向南自然流约 15km 进寒 葱河,再向北流 30km 汇入小绥芬河。 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噪声 医废收集工序 破损周转箱 危险废物 间断 职工防护 废防护用品 危险废物 间断 周转工序 废过滤材料 危险废物 间断 生产车间微波消毒处理系统 消毒处理后的医疗废物残渣 一般固废 连续 员工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间断 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微波消 毒系统 风机、泵房、破碎微波消毒设 备运行噪声 设备运行噪声 连续 90 经微波消毒设备处理后的废防护用品、 废过滤材料及医疗废物残渣和生活垃圾 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填埋处理 采取隔声、减振后,达标排放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6 项目工程污染分析 3.6.1 施工期污染源强分析 施工期主要工作内容是:本项目利用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 内的渗滤液处理间附属设施厂房内建设 1 座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其中办公楼、 实验室、消防水池、废水处理系统均依托现有工程,施工期持续时间短,对环境 的影响较小,故不对施工期污染源强进行分析。 3.6.2 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 3.6.2.1 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冷库冷藏及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医疗废物微波 消毒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进出料工序、破碎和微波消毒处理工 序。 ①冷库废气 运至厂内的医疗废物原则上当天进行处置,如果不能立即处理,可将周转箱 暂时贮存在冷库内。冷库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H3、H2S、非甲烷总烃及病 原微生物。冷库为密闭、微负压状态,抽出的空气进入废气处理系统“方型旋流 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微波处理设备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采用自动提升机上料,进料前开启设备给料斗上方的风机, 保持料斗内呈负压状态减少污染物外溢。建设单位拟在进料口和出料口设置集气 罩,外溢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微波处理系统“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 氧活性炭净化器”进行处理。 破碎系统和微波消毒系统同在一个密闭箱体内,且消毒系统内部形成微负压 状态,产生的恶臭和废气不易向外扩散,有效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本 项目破碎微波消毒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二级过滤+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进入 “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③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核算 9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由于微波设备内部设置“二级过滤+活性炭吸附”无实测数据,本次环评只对 “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前后的废气产排情况进行分 析。 本次评价主要参考《石家庄环友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环友医废处置中心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018 年) 和《固始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检测报告》 (2020 年) 并结合其它类似工艺企业污染源强,综合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 与石家庄环友医废 处置中心项目的对比分析见表 3-6-1。 表 3-6-1 本项目与类比项目的对比分析 项目 石家庄环友医废处置中心 固始县医疗废物处置中 项目 心 本项目 工艺 微波消毒 微波消毒 微波消毒 规模 1×10t/d 1×10t/d 1×2t/d 工况 85% 75% —— 暂存库、进料系统、破 碎 暂存库、进料系统、破碎 集气 微波消毒设备废气、冷库废气、负 系统、消毒系统负压收集进系统、消毒系统负压收集 方式 压收集后进入废气治理系统 入废气治理系统 进入废气治理系统 微波消毒设备内部, 采 微波消毒设备内部采用“二级过滤+ 微波消毒设备内部,采 用 用二级过滤+活性炭吸 活性炭装置”处理工艺;冷库废气、 废气 冷凝+高效过滤吸附;其他 附; 其他废气收集后, 微波消毒设备废气经收集后采用 治理 废气收集后,采用旋流塔 再次经过旋流塔+UV 光 “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 工艺 +UV 光氧催化净化工艺, 氧催化净化后, 通过 性炭净化器”净化工艺处理后统一 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15m 排气筒排放 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 从两个项目对比分析,本项目与石家庄环友医废处置中心项目和固始县医疗废 物处置工艺和集气方式一致,废气治理措施基本相同,因此,石家庄环友医废处置 中心项目和固始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的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的 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作为本项目类比依据。 表 3-6-2 污染因子 本项目与类比项目的对比分析 单位:mg/m3 石家庄环友医废处置中心 固始县医疗废物处置 本项目出口 项目出口 中心 备注 颗粒物 23.67 —— <10 取设计值 非甲烷总烃 4.81 5.00 <5 类比 H2S 0.1 0.06 <0.1 类比 NH3 1.5 0.02 <1.5 类比 臭气浓度 737 —— <750 类比 92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a 冷库废气 医疗废物入场后未能及时处理的贮存在车间内的 17.5m2 冷库内,冷库为封 闭式结构,在医疗废物卸车、暂存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气主要成分为 NH3、H2S、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通过类比冷库废气产生浓度分别为 NH3: 6mg/m3、H2S :0.4mg/m3、非甲烷总烃:30mg/m3、臭气浓度 1800(无量纲)。 冷库循环风量:vc=nV 式中:vc—循环风量,m3 /min; n—循环次数,次/min,一般取 2~7 次每分钟,本次评价取 n=2 次/min; V—冷库有效容积,m3,V=55m3; 经计算得出 vc=2×55=110m3 /min,本项目冷库循环风量为约为 110m3 /min。 排风量取循环风量的 15%,排风量 Q3=110×15%×60=990m3/h,冷库的设计排放 量为 1000m3/h。 通过计算得出冷库产生的 NH3、H2S、非甲烷总烃产生量分别为 0.006kg/h、 0.0004kg/h、0.03kg/h。 b 微波消毒一体化设备废气 微波消毒一体化设备废气主要为进料废气、破碎消毒工序废气、出料(消毒 后医疗废物)废气等。通过类比,微波消毒一体化设备废气产生浓度为 NH3: 10mg/m3、H2S:0.6mg/m3、非甲烷总烃:50mg/m3、颗粒物:90mg/m3、臭气浓度 2500(无量纲)。微波消毒装置的风量为 4000m3 /h。通过计算得出,微波消毒 一 体 化 设 备 废 气 NH3 、 H2S 、 非 甲 烷 总 烃 和 颗 粒 物 的 产 生 量 为 0.04kg/h 、 0.0024kg/h、0.21kg/h、0.36kg/h。 c 废气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微波消毒一体化设备废气通过设备自带的“二级过滤+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后,与冷库废气一并通过“采用“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 器”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该环保装置风机风量为 5000m3 /h,颗粒物去除 效率约为 70%,NH3、H2S、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约为 90%,臭气浓度去除效率 约 为 70% , 去 除 效 率 满 足 《 医 疗 废 物 微 波 消 毒 集 中 处 理 工 程技 术 规 范 》 (HJ229-2021)中相关要求。处理后的 NH3、H2S、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 9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量为 0.004577kg/h、0.0002786kg/h、0.022885kg/h、0.0107kg/h;NH3、H2S、非 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为 0.92mg/m3、0.056mg/m3、4.56mg/m3、 21.4mg/m3、705(无量纲)。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NH3、H2S 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值标准。 (2)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核算 微波消毒一体化设备负压运行,并进行全密闭处理,尽管采取了相应的废气 处理措施,但仍不可避免地会有少量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根据国内同类厂家生产 废气排放的相关资料,全厂无组织废气排放量约为产生量的 0.5%,则废气无组 织排放量分别为 NH3 :0.00023kg/h、H2S:0.000014 kg/h、颗粒物:0.0018kg/h、 非甲烷总烃:0.00115kg/h、臭气浓度 11(无量纲)。 本项目废气排放情况见表 3-6-3。 9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3-6-3 本项目废气源强核算表 污染源 废气量 m /h 3 微波消 毒设备 冷库 4000 1000 生产 车间 (无组 织) / 核算 产生浓度 产生量 防治措施及去除率 方法 mg/m kg/h NH3 类比法 10 0.04 H2S 类比法 0.6 0.0024 非甲烷总烃 类比法 50 0.2 颗粒物 类比法 90 0.36 臭气浓度 类比法 NH3 类比法 6 0.006 H2S 类比法 0.4 0.0004 非甲烷总烃 类比法 30 0.03 臭气浓度 类比法 NH3 / / 0.00023 / H2S / / 0.000014 / 非甲烷总烃 / / 0.00115 / 颗粒物 / / 0.0018 / 臭气浓度 / / 11 (无量纲) / 污染物 3 2500 (无量纲) 1800 (无量纲) / / 核算 废气量 % 方法 m /h 设备密闭处理废气收 类比法 NH3 0.92 0.004577 集效率 99.5%,微波 类比法 H2S 0.056 0.0002786 非甲烷总烃 4.56 0.022885 21.4 0.107 消毒设备内部采用 3 污染物 “二级过滤+活性炭装 类比法 置”处理工艺;冷库废 类比法 颗粒物 类比法 臭气浓度 气、微波消毒设备废 气经收集后采用“方 型旋流塔+干式过滤 箱+光氧活性炭净化 器”净化工艺处理后 统一由 15m 高排气 筒排放,处理效率 90%。 95 5000 排放浓度 排放量 mg/m kg/h 3 705 (无量纲) /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6.2.2 废水源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水、周转箱 消毒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电蒸汽发生器排水、蒸 汽冷凝排水、旋流塔废水和初期雨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 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192m3/d, 70.08m3/a。 (2)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水 本项目医疗废物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按用水量的 80%计,运输车辆消毒清洗用 水量合计为 0.05m3/d,18.25m3/a。则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水量为 0.04m3/d, 14.6m3/a。 (3)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 本项目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0%计,周转箱消毒清洗用水 量合计为 0.1896m3/d,69.204m3/a。则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量为 0.1517m3/d, 55.3705m3/a。 (4)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本项目车间地面消毒清洗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0%计,车间地面消毒冲洗 用水量合计为 343.2m3/a,则车间地面冲洗废水量为 274.56m3/a。 (5)生产设备清洗废水 本项目生产设备消毒清洗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0%计,微波消毒设备消毒 清洗用量合计为 52m3/a,则微波消毒设备消毒清洗废水量为 41.6m3/a。 (6)蒸汽发生器废水 蒸汽发生器一天排污一次,一次约 0.4m3/d,146m3/a。 (7)蒸汽冷凝水 微波消毒系统废气外排时烟气中的蒸汽部分会冷凝成水,类比已运行的同类 设备,每处理 1t 医疗废物蒸汽冷凝排水产生量约 0.6L。则本项目产生的蒸汽冷 凝水排放量为 1.2L/d,0.0012m3/d,0.438m3/a。 (8)旋流喷淋塔废水 9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喷淋液在塔内循环使用,每 5 天进行一次更换。参照同类项目,每台旋流塔 吸收液用量为 0.5m3。循环水损耗量按 10%计,则平均每天补水量为 0.05m3/d; 旋流塔每 5 天进行一次更换,则每 5 天的补水量 0.5m3 ,平均每天补水量为 0.1m3/d,排放量为 0.1m3/d,36.5m3/a。 (9)初期雨水 厂区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厂区占地范围内的初期雨 水,收集区面积约为 638.41m2,考虑收集暴雨时 15min 雨量,采用牡丹江地区 的暴雨强度公式: 初期雨水设计流量按下列公式计算:Q=qΨF 其中:Q—雨水设计流量(L/s);q—设计暴雨强度 (L/(s·ha)) Ψ—径流系数,Ψ=0.55(厂区排水);Ψ=0.90(屋面排水) F—汇水面积(ha) ① 设 计 暴 雨 强 度 按 牡 丹 江 地 区 暴 雨 强 度 公 式 计 算 q=2550(1+0.92lgP)/(t+10)0.93 其中:P—设计重现期(a),2 年;t—降雨历时,15 分钟 因此设计暴雨强度计算结果为:q5=163.17L/(s·ha) ②室外排水系统按下式计算:降雨历时 t=t1+t2 式中:t1—地面集水时间,10min;t2—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5min。 根据上式计算,则一次大暴雨中 15min 内收集区产生的初期雨水水量为 33.75m3。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排水系统,由于初期雨水产生时间具有不 确定性且污染物浓度较低,初期雨水量不计入厂区废水产生量,但污水处理系统 处理规模应考虑初期雨水的处理量。 9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3-6-4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产生 工序/ 生产 线 运输车 消毒清 洗 W1 废水 装置 消毒清洗 系统 污染源 废水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 COD 300 0.00438 BOD5 160 0.002336 180 0.002628 污染物 核算 产生 量 方法 m3/d 产生量 m3/a SS 废水 1 氨氮 类比 0.04 14.6 0.1517 55.3705 粪大肠菌群 数 COD BOD5 周转箱 消毒清 洗 W2 SS 消毒清洗 系统 治理措施 氨氮 废水 2 粪大肠菌群 数 类比 m3/a 工艺 效率% 污染物排放 废水 排放量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m3/d 废水排入车 间新建的污 40 0.000584 水收集池后 进入厂区现 10000 1.46× 105 COD:0.83 COD:0.0000014 有的污水收 1.7449 MPN/L 集罐体后进COD:99.66% MPN/L m3/d, BOD5:0.29 BOD5:0.0000005 入厂区现有BOD599.78% 300 0.016611 639.1485 SS:0.0000012 渗滤液处理 SS:0.71 3 160 0.008859 m /a 站,经处理SS:99.67% 氮 180 0.009967 达标后排入 氨氮 0.02 氨 氨氮 99.94% 40 0.002215 填埋场场区 0.00000003 底部的马架 5.53× 子河,向南 10000 5 10 MPN/ 自 然 流 约 MPN/L 15km进寒葱 L 9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车间地 消毒清洗 面冲洗 废水 3 系统 W3 COD 300 BOD5 160 SS 150 氨氮 类比 0.75 274.56 10000 粪大肠菌群 数 微波消 毒设备 冲洗 W4 微波消 毒设备 配套旋 流塔 (碱液 喷淋) 蒸汽发 生器 废水 4 车间 车间 废水 5 废水 6 30 MPN/L COD 300 BOD5 160 SS 类比 0.11 41.6 150 0.082368 河,再向北 流30km汇入 小绥芬河。 0.041184 现有厂区渗 0.0082368 滤液处理站 处理工艺为 6 2.74× 10 两级碟管反 渗 透 MPN/L (DTRO)工 0.01248 艺,渗滤液 0.006656 处理规模为 150m3/d。 0.0439296 0.00624 氨氮 30 0.001248 COD 300 0.01095 BOD5 160 0.00584 150 0.005475 氨氮 30 0.001095 COD 60 0.008786 20 0.002929 400 0.05858 15 0.002197 SS BOD5 SS 氨氮 类比 0.1 类比 0.4012 36.5 146.438 99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COD 生活污 工作区 废水 7 水 BOD5 SS 氨氮 类比 0.192 70.08 300 0.021024 200 0.014016 200 0.014016 30 0.0021024 10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6.2.3 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有微波消毒设备、污水泵、引风机、制冷机组等,噪 声源的噪声值在 85-90dB(A)之间。各噪声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厂房内,且有相 应的基础减振、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各噪声 设备详见表 3-6-5。 表 3-6-5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及噪声级 噪声源强 降噪措施 噪声排放值 噪声 值 排放 时间 /h 25 60 5840 减震、隔声 25 55 5840 80 减震、隔声 25 55 5840 频发 80 减震、隔声 25 55 3740 1 频发 85 减震、隔声 25 60 3740 污水泵 1 频发 85 减震、隔声 25 60 3465 清洗区配 套水泵 1 频发 80 减震、隔声 25 55 3740 噪声源 数量 (台) 声源 类型 微波消毒 设备破碎 机 1 微波消毒 设备引风 机 核算 方法 噪声 值 工艺 降噪 效果 频发 85 减震、隔声 1 频发 80 废气处理 设施配套 引风机 1 频发 冷库配套 引风机 1 制冷机组 类比 核算 方法 类比 3.6.2.4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残渣、废气处理过 程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和废活性炭、废防护用具、废紫外线固化灯管。 (1)生活垃圾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3 人,生活垃圾按 0.5kg/人·d 计,生活垃圾每天产生 1.5kg/d,年产生量为 0.5475t/a。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 处理场填埋处理。 (2)消毒后的医疗废物残渣 本项目在微波消毒处理后会产生消毒后医废残渣,最大产生量约为 630t/a (1.73t/d)。 10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中第“6.1” 条的规定,按照 HJ/T228、HJ/T229、HJ/T276 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消毒处理并满 足消毒效果检验指标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感染性废物,可以直接进入生 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 依据《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29-2021)中 6.1.3 单独微波消毒处理效果检测应采用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ATCC9372)作为生 物指示物,集中处理工程的工艺设计应保持杀灭对数值≥4。 依据兰考县新义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和江苏启东市金阳光固废处置有限 公司检测报告,经微波消毒后,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的平均杀灭对数值均大于 4.0,符合消毒效果检验指标要求。因此,本项目收集的医疗废物经微波消毒后 产生的医疗废物残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由专用运输车运 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区填埋处理。 (3)废过滤材料 本项目废气处理系统所用的过滤材料每 3 个月更换一次,废过滤材料产生量 共约为 0.37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气处理设施产生 的废过滤材料属于危险废物(HW49 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 900-041-49 含有或沾 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考虑到本项目产生的废过滤材料不仅含有病毒微生物,也含有臭气污染物等 成分,因此送至微波消毒生产设备处理后随医疗废物残渣一同送至绥芬河市南岭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4)废活性炭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吸附饱和 的废活性炭需要定期更换。本项目活性炭的更换周期为 2 次/年,每次更换活性 炭重量约 0.25t/次,废活性炭产生量约 0.5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 险废物(HW49 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 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 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后,定 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102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废防护用具 本项目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佩戴的口罩及手套等防护用具需要定期更换,更换 下的废防护用具产生量约为 0.07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 更换下来的废防护用具属于危险废物(HW49 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 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本项 目产生的废防护用具送至微波消毒生产设备处理后随医疗废物残渣一同送至绥 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6)废紫外线固化灯管 本项目废气处理过程中采用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光氧净化过程中将产生废紫 外线固化灯管,紫外线固化灯管的更换频率为半年一次。经类比同类项目,废紫 外线固化灯管产生量约 0.003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产生的废紫外线固化灯 管属于危险废物(HW29 含汞废物中非特定行业 900-023-29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 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及废弃含汞电光源处理处置过 程中产生的废荧光粉、废活性炭和废水处理污泥)。废紫外线固化灯管暂存在危 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7)破损医废周转箱 本项目需要 120 个医废周转箱,年破损率取 2%,年产生破损周转箱 3 个。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产生的破损周转箱属于危险 废物(HW49 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 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 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破损医废周转箱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后, 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排放情况一览见表 3-6-6。 10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3-6-6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单位:t/a 产生工序 废物名称 产生量 固废类别 排放去向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0.5475 一般固体废物 生产车间 消毒后医废残渣 630t/a 一般固体废物 废过滤材料 0.375 危险废物 经微波消毒设备处理后的医 废残渣、废过滤材料和生活垃 圾一同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 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废活性炭 0.5 危险废物 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 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经微波消毒设备处理后的废 防护用具送至绥芬河市南岭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废气处理 职工 废防护用具 0.07 危险废物 废气处理 废紫外固化灯管 0.003 危险废物 医废收集 破损医废周转箱 3个 危险废物 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 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6.3 微波消毒设备辐射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使用的微波消毒处理系统的微波频率为 2450MHZ,微波设备为屏蔽空间内,不向外辐射,等效辐射功率远小于 100W, 理论为零。参照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可知,本项目属 于可豁免的电磁辐射体的等效辐射功率。 本次评价引用江苏启东市金阳光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对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 备微波泄漏量的辐射监测报告,见表 3-6-11。用于说明微波消毒设备开启状态下, 对周边电磁辐射环境的影响程度。 江苏启东市金阳光固废处置有限公司采用的设备由河南省盈利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型号为 MDU-5B,安装台数为 1 台,本项目微波消毒处理 设备台数为 1 台,型号为 MUD-8B。 表 3-6-7 序号 1 监测区域 办公楼南侧 1F 厂 房机房内侧 微波消毒设备开机状态下周围环境辐射水平 编号 监测点位 功率密度(μW/cm2) 备注 1 距设备 5cm 52.064 / 2 距设备 5cm 24.701 / 3 距设备 5cm 20.729 / 4 距设备 5cm 16.263 / 5 距设备 5cm 19.755 / 6 距设备 5cm 11.138 / 7 距设备 5cm 17.019 / 10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2 8 距设备 5cm 24.548 / 9 距设备 30cm 18.318 北防护门 10 距设备 30cm 15.402 南防护门 1 距设备 30cm 0.044 / 2 距设备 30cm 0.032 / 3 距设备 30cm 0.054 / 4 距设备 30cm 0.066 / 5 距设备 30cm 0.049 / 6 距设备 30cm 0.034 / 办公楼南侧 1F 厂 7 距设备 30cm 0.025 / 房内机房外侧 8 距设备 30cm 0.021 / 9 距设备 30cm 0.011 / 10 距设备 30cm 0.045 / 11 距设备 30cm 0.031 / 12 距设备 30cm 0.036 / 13 距设备 30cm 0.045 北防护门 14 距设备 30cm 0.040 南防护门 1 距设备 30cm 0.045 / 2 距设备 30cm 0.032 / 3 距设备 30cm 0.054 / 4 距设备 30cm 0.066 / 5 距设备 30cm 0.045 / 6 距设备 30cm 0.040 / 办公楼南侧 1F 厂 7 距设备 30cm 0.021 / 房外侧 8 距设备 30cm 0.011 / 9 距设备 30cm 0.019 10 距设备 30cm 0.025 / 11 距设备 30cm 0.017 / 12 距设备 30cm 0.019 / 13 距设备 30cm 0.056 厂房北门 14 距设备 30cm 0.047 厂房南门 备注:1、MDU-5B 微波消毒设备工作电源 380V/260A,工作频率 2450MHZ; 2、未开机状态下,厂房内功率密度 0.031μW/cm2,厂房外 0.047μW/cm2; 3、1μW/cm2=10-3mW/cm2。 10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监测结果表明,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微波泄漏功率密度 为 0.011~52.064μW/cm2,符合《电热装置的安全第 6 部分:工业微波加热设备 的安全规范》中相关规定,即:距“正常运行”状态下的微波加热设备距离等于或 大于 0.05m 处的任何接近处,其微波泄露功率密度影不大于 5mW/cm2 的标准要 求。本项目采用 MUD-8B 微波消毒设备,工作电源及工作频率均与江苏启东市 金阳光固废处置有限公司采用的设备基本相同。本项目投运后,在采取防护措施 的情况下,微波处理车间外侧设备功率密度处于较低水平,对外界电磁环境影响 很小。 3.6.4 非正常排放情况 本项目采用国内较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在工艺流程设计中为最大限度的 避免事故发生,根据该项目的情况,结合国内同类生产装置的运行情况,确定以 下几种非正常状况:全厂性紧急停车(如停电)、临时性故障开停车、大检修开停 车、废水处理系统故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异常等。针对本项目而言,事故状态 下主要涉及废气及废水排放,下面对项目运营后容易造成污染的几个非正常工况 进行分析。 1、废气 (1)事故状态下废气排放情况分析 废气非正常工况主要考虑废气治理设施故障情况下,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破碎微波消毒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的“二级过滤+活性炭装置” 吸附处理后进入“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本次环评非正常工况为废气处理设施全部失效,即处理效率为 0。 因微波消毒过程废气排放量较大,本次评价考虑微波消毒废气治理设施非正常排 放污染物排放情况。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情况见表 3-6-8。 表 3-6-8 项目 污染物 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情况 排放浓度 排放速率 排放标准 (mg/m3) (kg/h) (mg/m3) (kg/h) 微波消毒设备 颗粒物 90 0.3618 120 3.5 非正常工况 NH3 10 0.046 / 4.9 H2 S 0.6 0.0028 / 0.33 非甲烷总烃 50 0.23 120 10 10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由上表可见,在废气治理设施故障时,废气均可达标排放。评价建议,一旦 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应立即停产,并将医疗废物暂存于贮存冷库,于 5℃以 下在在冷库暂存不得超过 3 天。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出现异常情 况时及时检修,保障设备正常运行,避免非正常工况发生。 2、废水 (2)事故状态废水排放分析 为防止项目事故情况下对地表水产生较大影响,建设一座容积为 20m3 应急 事故储罐,事故状态下的废水、消防废水通过废水收集系统进入应急事故储罐, 可确保事故时,事故废水可完全被收集处理,不会通过渗透和地表径流污染地下 水和地表水。 3.7 清洁生产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实施)中指出:本 法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 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 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 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因此,清洁生产要求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及环境管理水 平,把保护环境的着眼点从末端治理转移到生产工艺的全过程,从源头减少污染 物的产生量,采取工艺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污染防治措施,达到节约资 源、较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目标。 3.7.1 生产工艺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医疗废物消毒系统属于微波消毒,微波消毒法主要是利用微波和蒸汽 共同作用达到医疗废物消毒灭菌的目的。该系统可以实现连续操作,并可以在运 行中随时进行调节。医疗废物存放在可循环利用的容器周转箱中。医疗废物通过 自动输送装置送入料斗,经破碎系统破碎后进入医疗废物消毒区域,在 95-99℃ 高温蒸汽与 2450MHz 微波共同作用 45-60 分钟以后达到消毒灭菌的效果。消毒 后从系统中排出的医疗废物可以按照一般固体废物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 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与其他相方法相比,该方法具有占地面积小、处理效率高、 10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速度快等特点。微波消毒法工艺流程短、设备简单、一次性投资少,医疗废物处 置过程中原材料和能源消耗较少。 由以上分析,该方法能够实现对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要求,符合清洁生产 要求。 3.7.2 处置方法清洁生产分析 目前国内外常用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方法主要包括高温焚烧法、高温灭 菌法、化学消毒法、微波灭菌法和卫生填埋法等,根据几种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工 艺比选结果可知,在当前应用的诸多医疗废物处置方法中微波消毒法具有对医疗 废物处理适应范围广、消毒杀菌彻底、设备和操作简单、一次性投资少、运行费 用低、不会产生废液或废水、污染很小、场地选择方便、运行简单灵活(可以为 移动式)、运行系统可以暂停、操作人员劳动强度小,减容效果好等多方面的优 点,且已通过省级疾控中心严格测试,符合相应标准,是首推的医疗垃圾处理方 法。 结合绥芬河市市医疗废物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本项目选用最为稳定可靠的微 波消毒技术方法处理医疗废物,与其他方法相比微波消毒法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可 直接作为一般固体废物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不会对 地下水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选择微波消毒处理方法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3.7.3 节能措施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采取的具体节能措施: (1)本项目所用机电设备均采用国家新发布的节能新产品,选用发光频率 高的电光源,在生产车间内选配接能灯既节能又较好的照明效果。 (2)本项目在满足各建筑物防火规范的前提下,尽可能是厂方紧凑以节约 能源和原材料。 项目采取的节能措施,可以有效降低能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7.4 自动控制水平清洁生产分析 微波消毒系统采用西门子和施耐德公司生产的原件对整个系统进行控制,完 成系统的各种控制功能,控制柜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操作形式,操作十分方便。 电器设计以用电安全、动作可靠、操作方便为原则,能实时记录设备运行状 10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态和运行参数情况,一旦发生设备或电器故障,计算机能立即指出故障所在并提 出排除故障的方法。本计算机系统按照工艺要求和生产经验要求可以在线设定可 靠的安全指数指标,并能自动调结最新需要的数据。本控制系统设备采用三级保 护,漏电保护,操作安全,控制部分采用隔离保护,系统维护十分方便安全。 本系统设有温度报警、压力报警及设备故障报警等功能,报警时声光报警器 工作,以提示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处理。 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关键信息被系统内置电脑记录下来,包括该医疗机构 的识别名称、地址、处理废物的日期和地点。对于每次装料计算机都记录下精确 的投料时间等,这些信息被内建打印机打印在清单上,在全部废物被处理完毕以 后打印出清单并由操作员签名、存档。 综上所示,本系统采用的进口 PLC、PC、抗干扰能力和安全可靠性极高, 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3.7.5 污染治理措施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因素,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减少对环境污染的危害,具体措施如下: (1)废气 本项目破碎微波消毒工序与进出料口产生的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和非甲烷总烃经设备自带的“二级过滤+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一同经“方型旋 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冷库产生 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和非甲烷总烃由管道引至“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 氧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冷库与微波消毒设备共用1根 15m高排气筒。 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 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 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 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 109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 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 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房外监控点 处 1h 平均浓度值和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 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与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水、周转箱消毒清洗废 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电蒸汽发生器排水、蒸汽冷凝排水 和旋流塔废水一同排入新建的污水收集池后进入厂区现有的污水收集罐体后进 入厂区现有渗滤液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填埋场场区底部的马架子河,向南 自然流约15km进寒葱河,再向北流30km汇入小绥芬河。现有厂区渗滤液处理站 处理工艺为两级碟管反渗透(DTRO)工艺,渗滤液处理规模为150m3/d。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风机及微波消毒设备等运行发出的机械噪声,采 用低噪环保设备、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经微波消毒设备处理后的医疗废物残渣、废过滤材料、废防护用具收 集后和生活垃圾一同由专用运输车辆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填 埋处理;废活性炭、废紫外消毒灯管和破损医废周转箱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 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负责上门清运处置。 3.7.6 清洁生产分析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该项目拟采用的工艺技术起点较高、工艺先进、技术可 靠、适应性强,符合日益发展的医疗废物处置要求;通过节能措施降低了能耗, 减少的处理成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完善,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 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在清洁生产水平可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1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1 自然环境概况 4.1.1 地理位置 绥芬河市隶属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地理坐标东经 130°57′至 131°13′,北纬 44°18′至 44°32′,南、西、北三面与东宁县相接,东侧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接壤。 本项目拟选厂址位于绥芬河市大外环路南,红岭路与南绥路交叉转弯处的绥 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液处理间附属设施厂房内,医疗废 弃物处理车间中心坐标为东经 131°10′43.30″,北纬 44°19′11.59″。项目区有乡间 公路通往绥芬河市区,交通较为方便,本项目所在区域地理位置见图 4-1-1。 图 4-1-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 11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1.2 地形地貌 评价区大部分为低山,属太平岭支脉。总的地形特点是四周高,中部低。四 周为太平岭支脉低山,海拔 500m-888.1m,最高点位于市区东南端的鹿窖岭,海 拔 888.1m。工作区中部为山间河谷,海拔 400m-420m。见绥芬河市地貌图(图 4-1-2),工作区地貌特征(见表 4-1-1)。 表 4-1-1 绥芬河市地貌分区说明表 成因 构造 地貌 流水 地貌 形态 岩性-特征 特征描述 褶皱剥 蚀低山 岩浆岩、变 质岩、沉积 岩浑圆状 低山 整个工作区均有分布,海拔 500-888.1m,相对高差 388.1m,地形四周高,中部低,山体多呈浑圆或半 浑圆状。主要由中生界火山岩、火山碎屑岩、上元 古界浅变质碎屑岩及印支晚期侵入岩组成。 I 冲积 平原 泥砂砾石 质山间平 原 分布于工作区中部小绥芬河及北寒葱河河谷,河谷 较狭窄,其间分布狭长条带状河漫滩,海拔 400-420m,滩面较平坦,组成岩性为全新统粉质粘 土、砂、砂砾石。 II 图 4-1-2 绥芬河市地貌图 112 代号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1.3 评价区地质特征 (1)区域地层 区域新生代地层只有分布在现代河谷中的第四系全新统堆积物,绥芬河市地 层表见表 2.2-1。评价区出露的前第四纪地层主要为中生界、侏罗系下统绥芬河 组的一套中-基性熔岩及火山碎屑岩。上段为安山玢岩,安山质凝灰岩、凝灰砂 砾岩组成;下段为玄武岩、凝灰角砾岩、流纹斑岩组成,本区地质构造具有地块 区边部陆缘增生扩展带的特征;上元古界黄松群浅变质碎屑岩构成结晶基底,黄 松群为一套陆缘优-冒地槽型沉积建造,晚元古代晚期的张广才岭运动,使其隆 起褶皱固结成陆,并产生轻变质。古生代以来基底长期隆起遭受剥蚀,缺失沉积, 中石炭世末,市区以南的东宁一带开始拉张裂陷,沉积有二叠系盖层,绥芬河市 则于晚三叠世-早侏罗世伴随裂陷的扩大才形成上三迭统罗圈站组及下侏罗统 绥芬河组中-酸性火山岩、火山碎屑岩盖层。 表 4-1-2 界 新 生 界 中 生 界 系 统 第 全 四 新 系 统 组 漫滩冲 积层 侏 下 罗 统 系 绥芬河 组 三 上 叠 统 系 罗圈站 组 古 生 界 二 下 叠 统 系 上 元 古 界 黄 松 群 / 平阳镇 组 / / 阎王殿 组 绥芬河市地层层序表 厚度 (m) 分布及岩性特征描述 2-13 分布于小绥芬河、北寒葱河河谷及其支流河谷中。小绥 芬河 建设下 游段及 北寒 葱河南 寒村下 游段略 厚,为 5-7m,局部可达 13m,岩性上部为粉质粘土及含砂砾粉 质粘土下部为含泥砂砾石层。河谷上游及各支流沟谷厚 度一般小于 4m,岩性为含砾砂粉质粘土为主,底部为 薄层含泥砂砾石。 2070 大面积分布于市区中部天长山、地久山、南大岭、小团 山一带。岩性为一套中-基性熔岩及火山碎屑岩。上段为 安山玢岩、安山质凝灰岩、凝灰砂砾岩组成,下段为玄 武岩、为整合于罗圈站组之上。 >1907 分布于庙岭、大黑山及长山一带。其岩性为一套酸性火 山熔岩及火山碎屑岩。主要包括流纹质熔岩、凝灰岩、 凝灰角砾岩、流纹斑岩组成。 400 主要分布于鸡东县平阳镇及东宁县老黑山附近岩性为 绢云千枚岩、炭质板岩,沉积厚度及碳酸岩夹层由南而 北增加(72-691m)局部为千枚岩。可与玉泉组中上部 对比,时代为早二叠世至晚二叠世早期。 / 零星分布于市区东部边界。岩性主要为一套浅变质的石 榴炭质绢云千枚岩、二云石英片岩、变粒岩、变粒砂岩。 构成本区结晶基底。 11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地质构造 按照“黑龙江省区域地质志”大地构造单元划分观点,绥芬河市位于张广才岭 -太平岭边缘隆起带中的老黑山断陷,一级构造单元属老爷岭地块区,见表 4-1-3。区内侵入岩为印支晚期侵入岩。分布于市区北部及西北部的五花山、金 鱼背及红花岭一带。由花岗斑岩岩组及二长花岗岩岩组构成。呈岩株或岩墙状产 出。 绥芬河市地质构造较为复杂,整体上看,绥芬河市属于一近南北向的中生代 槽(盆)地,以沉积绥芬河组及罗圈站组地层为特征。主要褶皱构造有小绥芬河 向斜,轴部近东西向与小绥芬河谷位置相近,核部为绥芬河组,两翼罗圈站组, 产状较为平缓,轴部略向西倾伏。断裂构造多沿现代水系展布。小绥芬河断裂为 市内一条规模较大的逆断层(压性断裂),沿小绥芬河近东西向展布、北倾,倾 角 60°-70°,长约 5000m,断层带宽约 20m 沿该断裂带两侧次级水系发育有一组 北北东向和北北西向断裂,规模较小,长度 1000-2000m 不等,断裂带宽 10-20m, 多为正断层,包括黑瞎子沟断裂,建东村断裂、建设断裂、北沟断裂、头道沟断 裂、朝阳沟断裂等。 表 4-1-3 绥芬河市大地构造位置分级说明表 构造单位分级 一级 二级 构造单元名称 老爷岭地块区 张广才岭-太平岭边缘隆起带 三级 老黑山断陷 4.1.4 评价区水文地质特征 (1)评价区含水层 评价区内地貌大面积为低山,仅在其间分布有狭窄的山间河谷,这种特点决 定了区内地下水的赋存、分布与运移规律。广大低山区各类岩层与岩体普遍发育 有不同深度的网状风化裂隙带,赋存基岩风化裂隙水;区内断裂构造较为发育, 在断裂带两侧,尤其是张性断裂带上,岩石破碎,构造裂隙发育,赋存脉状基岩 构造裂隙水。山间河谷中堆积有厚度较小的第四系粉质粘土、砂及含泥砂砾石, 含有松散岩类孔隙水。地下水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和基岩风化裂隙潜水。 ①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 分布于评价区南部小绥芬河、北寒葱河及其支流山间河谷中,含水层为第四 11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系全新统砂砾石及含泥砂砾石。含水层厚度较小,小绥芬河谷下游段及北寒葱河 下游厚 3-5m,上游 1-3m,支流山间河谷多数 lm 左右。一般上覆 1-4m 厚的粉质 粘土,水位埋深 1-4.5m。渗透系数 10-30m/d。小绥芬河河谷及北寒葱河下游单 井 涌 水 量 ( 管 径 225mm)100-200m3/d , 河 谷 上 游 及 各 支 谷 单 井 涌 水 量 小 于 100m3/d,多为 10-50m3/d。水化学类型为重碳酸钙或重碳酸钙钠型水。 ②基岩风化裂隙潜水(评价区主要含水层) 分布于广大低山区,含水层(带)为中生界火山岩、火山碎屑岩及晚印支期花 岗岩风化带.风化带厚度主要与岩性有关:晚印支期花岗岩风化带较厚,为 28-58m,多为 30m 左右,风化裂隙发育,张开性较好;中生界火山岩及火山碎 屑岩风化带薄,一般 10-20m,且风化裂隙多被充填。风化裂隙水的富水性与降 水、植被、岩性、风化带厚度及地形有关,由于区内降水、地形等因素无大差异, 故富水性主要与岩性和风化带厚度有关。分布在市区北部及西北部的五花山、金 鱼背及红花岭一带的风化裂隙水,含水岩组由晚印支期花岗岩组成。该区植被较 发育,花岗岩风化带较厚,泉流量 10-30m3/d。其余广大低山区风化裂隙水水量 贫乏,含水岩组主要由中生界火山岩及火山碎屑岩组成。泉流量小于 10m3/d。 风化裂隙水水位埋深变化较大,5-10m 不等,且富水性极不均匀,开发利用比较 困难,水化学类型为重碳酸钙型水。 (2)地下水补给、径流及排泄条件 大气降水入渗是基岩风化裂隙水的唯一补给来源。基岩裂隙水迳流通畅,在 接受降水补给后,多数经一定距离的迳流后以泉的形式排泄于河流,在河谷附近 则可以潜流方式补给河谷区孔隙潜水。风化裂隙水的泉流量多数具有较明显的季 节性;降水充沛的季节,泉流量较大,降水少的季节,泉流量较小。 河谷区孔隙潜水以接受大气降水入渗补给为主,其次为基岩风化裂隙潜水的 侧向迳流补给。山间河谷孔隙潜水含水层上覆粘性土较薄,地下水位埋藏浅,有 利于降水入渗。其水位动态主要受气象要素控制,反映了该含水岩组主要接受大 气降水补给。据有关调查资料,地下水水位均高于河水位。因此,孔隙潜水向河 流迳流是主要排泄方式。此外,蒸发也是排泄途迳之一,地下水径流方向由东南 向西北方向迳流,地下水水力坡度约为 0.037,评价区等水位线图见图 4-1-4。 11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 4-1-3 评价区水文地质图 11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 4-1-4 评价区丰水期等水位线图 11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1.5 水文 绥芬河市境内河流,均属绥芬河水系。主要河流有小绥芬河、寒葱河、北大 河、黑瞎峙子河、朝阳河等。流域面积 423.23km2,小绥芬河和寒葱河于洛河桥 处汇合后,沿滨绥铁路向西经红花岭处向南流入东宁境内,入口处年平均径流量 在 5m3/s 左右。流经城区主要是小绥芬河和其支流黑瞎峙子沟。 1.小绥芬河(也称夹板河) 发源于绥芬河市与俄罗斯交界处的乌赫苏尔巴亚山,在马林园予以东流入绥 芬河市境内,全流域面积为 159km2,河长 15km,河道比降为 1/150 左右。 2.寒葱河 发源于东宁县南天门林场东部北天山 3km 处,流经南天门林场、新屯子、 马架子、南寒、北寒等地,流域面积 283km2,河长 39km(绥芬河市境内 16 km), 河道比降为 1/120-1/250。 3.黑瞎峙子沟 该河是在小绥芬河左岸汇入的一条支流,汇水面积 18.3km2,河长 7.4km, 河道比降为 3.1%左右。 水资源总量为 5559.29 万 m3,地表水总量占 4444.17 万 m3,年平均降雨量 为 570mm,年平均径流深 141-160mm,其水文特点为:河流结冰期长,河流水 量年际变化大,年内各月分配不均,河流泥沙含量增加。地下水的埋藏深度多为 120-150m 之间,地下水总量为 1115.12 万 mm,主要分布于河谷地带。 4.1.6 气象特征 绥芬河市地处寒温带,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夏季凉 爽、无霜期短、大风日数多。年平均风速 2.22m/s,累年最大风速为 30.40m/s; 年平均气温 4.89℃,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38.20℃,累年极端最低气温-35.30℃;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为 64.95%,年平均降水量为 644.55mm。 绥芬河市气象站最近 20 年(1999 年-2018 年)各月平均气温见表 4-1-4,各 月平均风速统计见表 4-1-5,各风向出现频率统计见表 4-1-6。绥芬河市多年主要 风向夹角为 W(20.38%)-WNW(23.13%)-NW(9.11%),风频之和为 52.62%, 其中 WNW 风频最大。 11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4-1-4 近 20 年平均温度的月变化 单位:℃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平均 气温 -15.81 -12.07 -4.36 5.1 11.71 16.56 19.6 19.18 13.48 5.47 -5.02 -13.77 表 4-1-5 近 20 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 月份 平均 风速 单位:m/s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4.44 4.23 4.05 3.57 3.09 2.4 2.2 2.32 2.58 3.45 3.83 4.56 表 4-1-7 近 20 年各风向频率统计表 单位:% 风向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频率 1.02 1.11 2.92 7.01 7.27 2.74 2.16 1.73 1.5 2.39 7.02 20.38 23.13 9.11 3.21 1.21 5.91 图 4-1-5 WNW NW NNW N 绥芬河市多年风玫瑰图 降雨蒸发:市年平均降水量为 570mm,主要集中在夏季。春季降水少,4-5 月平均降水量为 82mm,只占全年总降水量的 14%。6-8 月降水量为 317mm,占 全年总降水量的 56%,降水峰值月多出现在 8 月份,最大曾达到 345.1mm(1938 年)。 光照:市年平均日照时数 2614 小时,北部山区平均日照时数 2500 小时左右。 平均无霜期为 119 天。 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6环境空气质 量现状调查与评价中6.1.2二级评价项目要求”,二级评价项目需调查项目所在区 119 C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作为项目所在区域是否为达标区的判断依据;调查评价范 围内有环境质量标准的评价因子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或进行补充监测,用于评价 项目所在区域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的判定采用《牡丹江市环境质量公报 2020 年度》(2021.2)数据来作为判断依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 气环境》(HJ2.2-2018)中“6.3 补充监测”要求,对于本项目排放的其他特征污染 物 TSP、NH3、H2S、臭气浓度和非甲烷总烃进行补充监测,特征污染物的环境 质量现状数据委托黑龙江省瑞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项目检测报告见附 件 9。 4.2.1.1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断 根据《牡丹江市环境质量公报 2020 年度》,牡丹江市空气自动监测项目为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 和臭氧六项,2020 年牡丹江市区全年监测天数为 366 天,达标天数为 337 天, 占全年总监测天数的 92.1%。市区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 氮年均值,一氧化碳日均值及臭氧日最大 8 小时平均值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 二级标准。2020 年牡丹江市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 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 31μg/m3、51μg/m3、9μg/m3、23μg/m3。各污染物 平均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项 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表 4-2-1 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ug/m3) 标准值 (ug/m3) 占标率 (%) 达标 情况 细颗粒物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1 35 88.57 达标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51 70 72.86 达标 二氧化硫 年平均质量浓度 9 60 15 达标 二氧化氮 年平均质量浓度 23 40 57.5 达标 一氧化碳 第 95 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 4mg/m3 / 达标 臭氧 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值 第 90 百分位数 / 160 / 达标 12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2.1.2 项目所在区域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本项目所在区域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情况见表 4-2-2。 表 4-2-2 点位 名称 监测点 坐标/m X Y 污染 物 PM2.5 PM10 牡丹江 市环境 监测站 -12 500 0″ SO2 327 42 NO2 CO O3 本项目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年评价指标 评价 标准 ug/m3 现状 浓度 ug/m3 最大浓 度占标 率% 超标 率% 达标 情况 年平均质量浓度 35 31 88.57 0 达标 第 95 百分位数 日平均质量浓度 75 / / / / 年平均质量浓度 70 51 72.86 0 达标 第 95 百分位数 日平均质量浓度 150 / / / / 年平均质量浓度 60 9 15 0 达标 第 98 百分位数 日平均质量浓度 150 / / / / 年平均质量浓度 40 23 57.5 0 达标 第 98 百分位数 日平均质量浓度 80 / / /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 / / / 第 95 百分位数 日平均质量浓度 4 mg/m3 / / 0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 / / / / / 0 / 第 90 百分位数 8h 平均质量浓度 160 4.2.1.3 项目所在区域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监测点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6.3 补充监测补充监测点位以近 20 年统计的当地主导风向为轴向,在厂址及主导风向下风向 5km 范围内设置 1~2 个监测点,补充监测应至少取得 7 天有效数据”。 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特征污染物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分别在厂址及主导风 向下风向设置 2 个补充监测点位,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情况见表 4-2-3 及图 4-2-1。 12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4-2-3 监测点名 称 监测点坐标/ 经纬度 X 本项目特征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 监测因子 监测时段 Y 131°10′ 44°19′ TSP:24 小时平均值,每天采样时间 NH3、H2S、 42.54″ 11.40″ 24h;NH3、H2S、非甲烷总烃:1 小时 臭气浓度、 平均浓度,每天采样 4 次,时间为每 厂址东南 131°10′ 44°19′ 非甲烷总 日 02、08、14、20 时,每次至少有 45min 侧空地 55.08″ 7.62″ 烃、TSP 的采样时间。 厂址 图 4-2-1 相对厂 相对厂 界距离 址方位 /m — — SE 约 220m 本项目特征污染物的现状监测布点图 (2)监测时间 本项目大气特征污染物委托黑龙江省瑞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2021 年 9 月 12 日,连续监测 7 天。 (3)监测频率 TSP 的 24 小时平均值,每天采样时间 24h;NH3、H2S、非甲烷总烃 1 小时 平均浓度,每天采样 4 次,时间为每日 02、08、14、20 时,每次至少有 45min 的采样时间。 (4)现状监测结果 本项目特征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见表 4-2-4。 122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4-2-4 监测 点位 厂址 厂址 东南 侧空 地 各点 位平 均值 监测点坐标/ 经纬度 X 131°10′ 42.54″ 131°10′ 55.08″ / Y 44°19′ 11.40″ 44°19′ 7.62″ / 本项目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 污染 物 平均 时间 评价 标准 mg/m3 监测浓度范 围mg/m3 最大浓 度占标 率% 超 标 率% 达标 情况 TSP 24h平均 0.3 0.172~0.187 62.33 0 达标 NH3 1h平均 0.2 <0.01 / 0 达标 H2 S 1h 平均 0.01 <0.001 / 0 达标 非甲 烷总 烃 1h 平均 2.0 0.43~0.59 29.5 0 达标 臭气 浓度 / / <10 / / 达标 TSP 24h平均 0.3 0.172~0.187 62.33 0 达标 NH3 1h平均 0.2 <0.01 / 0 达标 H2 S 1h 平均 0.01 <0.001 / 0 达标 非甲 烷总 烃 1h 平均 2.0 0.60~0.74 37.00 0 达标 臭气 浓度 / / <10 / / 达标 TSP 24h平均 0.3 0.1765~0.18 25 60.83 0 达标 NH3 1h平均 0.2 <0.01 / 0 达标 H2 S 1h 平均 0.01 < / 0 达标 非甲 烷总 烃 1h 平均 2.0 0.53~0.655 32.75 0 达标 臭气 浓度 / / <10 / / 达标 (5)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根据《牡丹江市环境质量公报 2020 年度》,项目所在区域 PM2.5、PM10、 SO2、NO2、CO、O3 总体达标,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 项 目 排 放 的 其 他 特 征 污 染 物 TSP 现 状 监 测 值 满 足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NH3、H2S 现状监测值满足《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要求,非甲烷总烃现状监测 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 12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根据《牡丹江市环境质量公报 2020 年度》,2020 年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优 于Ⅲ类水质比例为 75%,达到年度考核目标 75%。与 2019 年同期相比,考核断 面水质达标比例相同,达标断面相同。2020 年西水源和铁路水源两处饮用水水 源地水质均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与 2019 年同期相比,水源地水 质无变化。 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系为绥芬河,所在河流为寒葱河和小绥芬河,因寒葱河无 水体功能,本项目参照小绥芬河水体功能类别,项目位于小绥芬河(老莱营村大、小绥芬河汇合口断面),根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 年)》,水质类别为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 类水体标准。 4.2.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2.3.1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1)监测点位布设 调查评价区内周围分布有企业生产用水井和垃圾场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场地 周边现有水井数量较少,受场地山区交通条件影响,水文地质勘探井施工困难,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8.3.3.3(f)节:“监 测井较难布置的基岩山区,当地下水质监测点数无法满足(d)要求时,可视情 况调整数量”。本项目在待建项目周边和下游方向共设置 5 个地下水水质和水位 监测点,评价区内含水层以基岩风化裂隙水潜水含水层为主,基岩风化裂隙水含 水层呈网状风化带形式分布于评价区表层,具有潜水的水力性质,故为本次现状 监测的主要监测层位为基岩风化裂隙水潜水含水层。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对水质 进行了一次取样检测,并分别对各监测点水位进行了测量。 本项目地下水水质水位监测点位见表 4-2-5 及图 4-2-2。 12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4-2-5 监测点 类型 地下水 水质、水 位监测 点 监测点含 水层类型 潜水水 质、水位 监测点 本项目地下水水质水位监测点位表 编号 坐标 井深 (m) 水位标高 (m) 监测层位 YS01 131°10′12.52″ 44°19′2.09″ 60 631.16 基岩风化裂隙潜水 YS02 131°10′24.34″ 44°18′55.54″ 40 596.23 基岩风化裂隙潜水 YS03 131°10′17.35″ 44°18′50.41″ 40 604.35 基岩风化裂隙潜水 YS04 131°10′29.05″ 44°18′45.85″ 40 609.94 基岩风化裂隙潜水 YS05 131°10′17.39″ 44°18′37.43″ 40 574.66 基岩风化裂隙潜水 图 4-2-2 地下水水质水位监测点位图 12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监测因子 pH、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总硬度、 铅、镉、铁、锰、砷、汞、六价铬、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 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K+、Na+、Ca2+、Mg2+、CO32-、HCO3-、Cl-、SO42-、石 油类共 30 项。 (3)监测时间及频率 2021 年 9 月 6 日,采样 1 天,每天 1 次。 (4)监测方法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法见表 4-2-6。 表 4-2-6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法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 pH 便携式 pH 计法 铅、镉 水质 铜、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 总大肠菌群 多管发酵法 方法来源 《水和废水监测分 析方法》(第四版)国家 环境保护总局(2002 年) GB/T5750.4-2006 总溶解性固体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硫酸盐 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铬酸钡分光光度法 HJ/T342-2007 氯化物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GB11896-1989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硝酸盐 硝酸盐氮的测定 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GB 7480-1987 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 7493-1987 HJ 503-2009 挥发酚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邻分光光度法 氰化物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4.1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GB/T 5750.5-2006 氟化物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7484-1987 汞、砷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694-2014 六价铬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67-1987 总硬度 钙和镁总量的测定 EDTA 滴定法 GB7477-1987 铁、锰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1911-1989 高锰酸钾指数的判定 酸性法 GB11892-1989 细菌总数 水质 细菌总数的测定 平皿计数法 HJ 1000-2018 K + 、Na + 水质 可溶性阳离子(Li+、Na+、NH4+、K+、Ca2+、 Mg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812-2016 高锰酸盐指数 Ca 2+ 、 Mg 2+ 12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硫酸根离子 水质 无机阴离子(F-、Cl-、Br-、NO2-、NO3-、 PO43-、SO32-、SO4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氯离子 碳酸根 酸碱指示剂滴定法 碳酸氢根 酸碱指示剂滴定法 HJ84-2016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 法》(第四版 增补版) 国家环保总局(2002) (5)监测结果统计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见表 4-2-7。 表 4-2-7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监测项目 YS01 YS02 YS03 单 位 : mg/L YS04 YS05 pH 值 7.25 7.34 7.44 7.52 7.25 溶解性总固体 98 90 110 106 104 总硬度 65 58 71 59 53 硫酸盐 8L 8L 8L 8L 8L 氯化物 2L 2L 2L 2L 2L 碳酸根 0 0 0 0 0 碳酸氢根 60.0 52.0 55.3 59.8 65.0 硝酸盐 2.24 2.03 2.65 2.09 2.19 亚硝酸盐 0.003L 0.003L 0.003L 0.003L 0.003L 氟化物 0.09 0.09 0.09 0.09 0.09 高锰酸盐 1.8 2.0. 2.3 2.2 1.9 钠 6.12 5.88 6.11 6.24 6.30. 钾 0.22 0.22 0.22 0 0 镁 3.53 3.43 3.41 3.66 3.58 钙 16.0. 14.4 14.7 16.5 17.5 硫酸根 7.47 7.45 7.51 7.54 7.50. 氯离子 1.96 1.92 1.98 2.01 1.97 氨氮 0.252 0.262 0.268 0.254 0.270. 挥发酚 0.0003L 0.0003L 0.0003L 0.0003L 0.0003L 氰化物 0.002L 0.002L 0.002L 0.002L 0.002L 铁 0.65 0.61 0.23 0.58 0.59 锰 0.01L 0.01L 0.01L 0.01L 0.01L 铅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镉 0.0004 0.0003 0.0002 0.0002 0.0002 六价铬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12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汞 0.00004L 0.00004L 0.00004L 0.00004L 0.00004L 砷 0.0003L 0.0003L 0.0003L 0.0003L 0.0003L 总大肠 <2 <2 <2 <2 <2 细菌总数 82 37 44 59 73 石油类 0.01L 0.01L 0.01L 0.01L 0.01L 注:单位为 mg/L, pH 无量纲,总大肠菌群单位为 MPNb/100mL,细菌总数单位为 CFU/mL 4.2.3.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评价因子 评价因子同现状监测因子。 (2)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石油 类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限值指标。 (3)评价方法 采用标准指数法,其标准指数计算公式如下:Pi=Ci/Csi 对于评价标准为区间值的水质因子(如 pH 值)其标准指数计算公式: PpH  pH  7.0 7.0  pH ,pH  7时 ,pH  7时 PpH  pH  7 . 0 7.0  pH sd su , 式中:Pi –第 i 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指数,量纲为 1; Ci --第 i 个水质因子的监测质量浓度值(mg/L); Csi --第 i 个水质因子的标准质量浓度值(mg/L); pHsd—pH 值标准规定的下限值; pHsu-- pH 值标准规定的上限值。 水质参数的标准指数>1,表明该水质参数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已经不能 满足使用要求 (4)评价结果及分析 ①地下水化学类型 评价范围内地下水中八大离子的检测结果统计计算见表 4-2-8。评价区范围 内地下水阴离子以重碳酸根离子为主;阳离子则以钙离子为主。按舒卡列夫分类, 地下水水化学类型为HCO3-Ca型。各监测点位阴阳离子摩尔质量大致相当,阴阳 离子处于平衡状态。 12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4-2-8 监测 点 YS01 YS02 YS03 YS04 YS05 浓度 Ka+ Ca2+ Na+ Mg2+ mg/L 0.22 16.0 6.12 3.53 meq/L 0.006 0.800 0.266 0.294 meq% 0.413% 58.570% 19.481% mg/L 0.22 14.4 meq/L 0.006 meq% 阳离子 总计 八大离子的检测结果统计表 HCO3- CO32- SO42- Cl- NO3- 60 0 7.47 1.96 9.92 0.984 0 0.156 0.055 0.160 21.537% 72.621% 0 11.490% 4.076% 11.813% 5.88 3.43 52 0 7.45 1.92 8.99 0.720 0.256 0.286 0.852 0 0.155 0.054 0.145 0.445% 56.821% 20.176% 22.558% 70.641% 0 12.862% 4.482% 12.016% mg/L 0.22 14.7 6.11 3.41 55.3 0 7.51 1.98 11.74 meq/L 0.006 0.735 0.266 0.284 0.907 0 0.156 0.056 0.189 meq% 0.437% 56.956% 20.586% 22.021% 69.305% 0 11.961% 4.264% 14.471% mg/L 0 16.5 6.24 3.66 59.8 0 7.54 2.01 9.26 meq/L 0.000 0.825 0.271 0.305 0.980 0 0.157 0.057 0.149 meq% 0.000% 58.874% 19.361% 21.765% 72.978% 0 11.694% 4.215% 11.113% mg/L 0 17.5 6.30 3.58 65 0 7.50 1.97 9.70 meq/L 0.000 0.875 0.274 0.298 1.066 0 0.156 0.055 0.156 meq% 0.000% 60.460% 18.926% 20.614% 74.321% 0 10.898% 3.870% 10.910% 1.366 1.267 1.290 1.401 1.447 129 阴离子 总计 离子误 差率 地下水化 学类型 1.354 0.42% HCO3-Ca 1.207 2.44% HCO3-Ca 1.308 -0.68% HCO3-Ca 1.343 2.11% HCO3-Ca 1.434 0.47% HCO3-Ca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②地下水评价结果 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结果见表4-2-9。 表4-2-9 本项目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结果 (P值) 监测项目 YS01 YS02 YS03 YS04 YS05 pH 值 0.167 0.227 0.293 0.347 0.167 溶解性总固体 0.098 0.090 0.110 0.106 0.104 总硬度 0.144 0.129 0.158 0.131 0.118 硫酸盐 0.032 0.032 0.032 0.032 0.032 氯化物 0.008 0.008 0.008 0.008 0.008 硝酸盐 0.112 0.102 0.133 0.105 0.110 亚硝酸盐 0.003 0.003 0.003 0.003 0.003 氟化物 0.090 0.090 0.090 0.090 0.090 高锰酸盐 0.600 0.667 0.767 0.733 0.633 钠 0.031 0.029 0.031 0.031 0.032 氨氮 0.504 0.524 0.536 0.508 0.540 挥发酚 0.150 0.150 0.150 0.150 0.150 氰化物 0.040 0.040 0.040 0.040 0.040 铁 2.167 2.033 0.767 1.933 1.967 锰 0.100 0.100 0.100 0.100 0.100 铅 0.100 0.100 0.100 0.100 0.100 镉 0.080 0.060 0.040 0.040 0.040 六价铬 0.080 0.080 0.080 0.080 0.080 汞 0.040 0.040 0.040 0.040 0.040 砷 0.030 0.030 0.030 0.030 0.030 总大肠菌群 0.667 0.667 0.667 0.667 0.667 0.820 0.370 0.440 0.590 0.730 细菌总数 4.2.3.3 包气带现状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对建设项目地 下水评价的要求,本项目对包气带污染现状进行调查,本项目在厂区内现有生产 厂房附近地表以下 0-20cm 埋深位置取 1 个土壤样品,在厂区外不受厂区影响位 置取一背景值对照样,分别进行浸溶试验,分析浸溶液成分,监测项目有 BOD5、 COD、氨氮、石油类、硝酸盐、亚硝酸盐、铅、镉、六价铬和汞,包气带现状 13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调查点位见图 4-2-3,检测成果见表 4-2-10。 表 4-2-10 采样点位 背景土壤 厂址土壤 包气带监测点监测成果表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单位 化学需氧量 20.8 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 57 mg/L 氨氮 2.24 mg/L 石油类 0.13 mg/L 硝酸盐氮 2.52 mg/L 亚硝酸盐氮 0.064 mg/L 铅 0.003 mg/L 镉 0.0035 mg/L 六价铬 0.004L mg/L 汞 0.00105 mg/L 生化需氧量 20.6 mg/L 五日化学需氧量 54 mg/L 氨氮 2.32 mg/L 石油类 0.15 mg/L 硝酸盐 2.44 mg/L 亚硝酸盐 0.063 mg/L 铅 0.005 mg/L 镉 0.0031 mg/L 六价铬 0.004L mg/L 汞 0.00102 mg/L 表 4-2-3 包气带监测点位置图 13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2.3.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由评价结果可知:项目区周边各监测点水质整体较好,绝大部分指标标准指 数值小于 1,仅铁出现超标现象,其余点位各项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 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监测点铁超标原因主要受原生地质 条件影响。检测结果表明厂区内包气带各种污染物含量与区域背景值含量大体相 当,表明厂区内包气带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目前未受到厂区生产活动影响。 4.2.4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2.4.1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1)监测点位 本项目拟在厂界四周及厂房四周布设噪声监测点位,声环境监测点位见表 4-2-11 及图 4-2-4。 图 4-2-4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图 132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4-2-11 本项目噪声现状监测点位布设情况 采样地点 检测项目 采样天数 采样频次 2天 连续监测 2 天,分 别选取昼、夜间的 代表性时段。 1#垃圾填埋场东北侧厂界外 1m 2#垃圾填埋场东南侧厂界外 1m 3#垃圾填埋场西南侧厂界外 1m 4#垃圾填埋场西北侧厂界外 1m 5#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置厂房东北侧外 1m 等效连续 A 声级 6#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置厂房东南侧外 1m 7#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置厂房西南侧外 1m 8#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置厂房西北侧外 1m (2)监测因子 监测因子为厂界 Leq[dB(A)] (3)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规定的监 测方法。 (4)监测时间及频率 2021 年 9 月 7 日~9 月 8 日,连续监测 2 天,分别选取昼夜间时段。 (5)监测单位 黑龙江省瑞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监测结果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见表4-2-12。 表 4-2-12 本项目噪声监测结果 检测地点 单位 LeqdB(A) 2021 年 9 月 7 日 昼间 Leq 夜间 Leq 2021 年 9 月 8 日 昼间 Leq 夜间 Leq 1#垃圾填埋场东北侧厂界外 1m 51.1 50.5 43.2 41.9 53.7 50.5 43.1 40.2 2#垃圾填埋场东南侧厂界外 1m 51.5 53.6 43.5 43.1 50.3 54.4 42.8 42.9 3#垃圾填埋场西南侧厂界外 1m 52.3 52.6 43.4 41.0 51.0 52.5 41.1 43.4 4#垃圾填埋场西北侧厂界外 1m 51.9 54.6 40.3 40.2 50.3 53.7 43.1 42.1 5#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置厂房东北侧外 1m 53.1 52.8 41.0 41.4 50.6 52.6 40.4 41.0 6#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置厂房东南侧外 1m 52.6 51.6 40.6 40.7 53.6 54.7 42.6 42.6 7#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置厂房西南侧外 1m 53.2 53.3 41.5 42.7 53.5 50.3 42.7 42.6 8#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置厂房西北侧外 1m 53.1 54.6 40.6 40.7 54.3 51.5 42.5 41.7 13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2.4.2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评价方法 采用与评价标准直接比较的方法对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2)评价标准 以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eq 为 评 价 量 ,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3)评价结论 结合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监测点的噪声值昼间在 50.3~54.7dB(A) 之 间 , 夜 间 在 40.2~43.5dB(A) 之 间 , 噪 声 监 测 值 满 足 《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4.2.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2.5.1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1)监测点位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7.4.2 布点原则”要求,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点布设应根据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 评价工作等级和土地利用类型确定,采用均布性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调查评 价范围内的每种土壤类型应至少设置 1 个表层样监测点,应尽量设置在未受人为 污染或相对未受污染的区域。涉及大气沉降影响的,应在占地范围外主导风向的 上、下风向各设置 1 个表层样监测点。 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类型为污染影响型,土壤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土壤类 型分布图,项目评价范围内土壤类型为暗棕壤土,同时项目涉及大气沉降影响。 因此,本项目厂址占地范围内布设 3 个柱状样点、1 个表层样点,占地范围外布 设 2 个表层样点,土壤监测点位情况见表 4-2-13 及图 4-2-5 13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号 布点类型 表 4-2-13 土壤现状监测布点情况一览表 采样点位 检测因子 0-0.5m 1 柱状点 占地范围内 0.5-1.5m 1.5-3m 0-0.5m 2 柱状点 占地范围内 0.5-1.5m 1.5-3m 0-0.5m 3 柱状点 占地范围内 0.5-1.5m 1.5-3m 4 表层样点 占地范围内 0-0.2m 5 厂界外表层 样点 占地范围外 0-0.2m 6 厂界外表层 样点 占地范围外 0-0.2m 铜、铅、砷、汞、镉、镍、六价铬、四氯化 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 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 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对二 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 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 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 [1,2,3-cd]芘、萘、pH 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六 价铬、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 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 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 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 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 苯乙烯、甲苯、间-对二甲苯+对-二甲苯、邻 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 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 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13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 4-2-5 土壤监测点位图 (2)监测项目 厂界内建设用地监测因子: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 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 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 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 氯乙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硝基苯、苯胺、2-氯酚、 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又名 1,2-苯并菲)、 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 苯、pH。 厂界外监测因子: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锌、四氯化碳、 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 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 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 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 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又名 1,2-苯并菲)、二苯并[a,h] 蒽、茚并[1,2,3-cd]芘、萘、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pH。 13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监测时间与频次 2021 年 9 月 6 日进行监测,取样监测 1 天,每天采样 1 次。 (4)监测单位 黑龙江省瑞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土壤理化特性调查 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理化特性见表 4-2-14。 表 4-2-14 点号 场 记 录 时间 2021.9.6 50-150cm 150-300cm 颜色 黑色 黑色 黑色 结构 团状 团状 团状 质地 砂粒、粉粒为主 砂粒为主 砂粒为主 砂砾含量 40% 35% 30% 其他异物 无 无 无 pH 值(无量纲) 7.16 7.27 7.68 阳离子交换量(cmol/kg) 28.6 30.1 28.9 氧化还原电位(mv) 242 241 241 土壤容重(g/cm3) 1.35 1.47 1.31 实 验 室 测 定 1#(厂区内柱状样) 0-50cm 层次 现 土壤理化特性调查表 注 1:根据 7.3.2 确定需要调查的理化特性并记录,土壤环境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还应 调查植被、地下水位埋深、地下水溶解性总固体等。 注 2:点号为代表性监测点位。 (6)现状监测结果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见表 4-2-15~4-2-18。 13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4-2-15 占地范围内 1#~4#监测点土壤监测结果表 单位:mg/kg(pH 值无量纲) 监测点位 序 号 监测项目 1# (0-0.5m) 1# (0.5-1.5m) 1# (1.5-3m) 2# (0-0.5m) 2# (0.5-1.5m) 2# (1.5-3m) 3# (0-0.5m) 3# (0.5-1.5m) 3# (1.5-3m) 4# (0~0.2m) 1 pH 7.16 7.27 7.68 7.39 7.30 7.41 7.18 7.26 7.30 7.13 2 铜 23 26 26 17 16 14 29 28 30 31 3 镉 0.13 0.15 0.17 0.14 0.13 0.13 0.17 0.17 0.17 0.15 4 铅 22 22 22 29 23 22 22 22 22 22 5 镍 39 45 52 24 15 16 61 55 64 46 6 砷 8.49 7.04 7.86 8.60 8.88 10.2 5.55 5.35 5.72 8.08 7 汞 0.075 0.080 0.077 0.057 0.055 0.055 0.064 0.057 0.088 0.069 8 六价铬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9 四氯化碳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0 氯仿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 氯甲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2 1,1-二氯乙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3 1,2-二氯乙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4 1,1-二氯乙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5 顺-1,2-二氯乙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6 反-1,2-二氯乙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3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 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1# (0-0.5m) 1# (0.5-1.5m) 1# (1.5-3m) 2# (0-0.5m) 2# (0.5-1.5m) 2# (1.5-3m) 3# (0-0.5m) 3# (0.5-1.5m) 3# (1.5-3m) 4# (0~0.2m) 17 二氯甲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8 1,2-二氯丙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9 1,1,1,2-四氯乙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0 1,1,2,2-四氯乙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1 四氯乙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2 1,1,1-三氯乙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3 1,1,2-三氯乙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4 三氯乙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5 1,2,3-三氯丙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6 氯乙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7 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8 氯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9 1,2-二氯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30 1,4-二氯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31 乙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32 苯乙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33 甲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39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监测点位 序 号 监测项目 1# (0-0.5m) 1# (0.5-1.5m) 1# (1.5-3m) 2# (0-0.5m) 2# (0.5-1.5m) 2# (1.5-3m) 3# (0-0.5m) 3# (0.5-1.5m) 3# (1.5-3m) 4# (0~0.2m) 34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35 邻二甲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36 硝基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37 苯胺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38 2-氯酚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39 苯并[a]蒽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40 苯并[a]芘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41 苯并[b]荧蒽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42 苯并[k]荧蒽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43 䓛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44 二苯并[a,h]蒽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45 茚并[1,2,3-cd]芘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46 萘 14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4-2-16 序号 监测项目 1 占地范围外 5#、6#监测点土壤现状监测结果表 单位:mg/kg 监测点位 5#(0-0.2m) 6#(0-0.2m) pH 6.38 5.61 2 镉 0.13 0.14 3 汞 0.069 0.094 4 砷 9.43 7.66 5 铅 23 22 6 铬 ND ND 7 铜 24 16 8 镍 12 23 9 锌 81 123 10 四氯化碳 ND ND 11 氯仿 ND ND 12 氯甲烷 ND ND 13 1,1-二氯乙烷 ND ND 14 1,2-二氯乙烷 ND ND 15 1,1-二氯乙烯 ND ND 16 顺-1,2-二氯乙烯 ND ND 17 反-1,2-二氯乙烯 ND ND 14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8 二氯甲烷 ND ND 19 1,2-二氯丙烷 ND ND 20 1,1,1,2-四氯乙烷 ND ND 21 1,1,2,2-四氯乙烷 ND ND 22 四氯乙烯 ND ND 23 1,1,1-三氯乙烷 ND ND 24 1,1,2-三氯乙烷 ND ND 25 三氯乙烯 ND ND 26 1,2,3-三氯丙烷 ND ND 27 氯乙烯 ND ND 28 苯 ND ND 29 氯苯 ND ND 30 1,2-二氯苯 ND ND 31 1,4-二氯苯 ND ND 32 乙苯 ND ND 33 苯乙烯 ND ND 34 甲苯 ND ND ND ND 35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36 邻二甲苯 ND ND 37 硝基苯 ND ND 142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8 苯胺 ND ND 39 2-氯酚 ND ND 40 苯并[a]蒽 ND ND 41 苯并[a]芘 ND ND 42 苯并[b]荧蒽 ND ND 43 苯并[k]荧蒽 ND ND 44 䓛 ND ND 45 二苯并[a,h]蒽 ND ND 46 茚并[1,2,3-cd]芘 ND ND ND ND 47 萘 表 4-2-17 占地范围内 1#~4#监测点土壤评价结果表 单位:mg/kg(pH 值无量纲) 监测点位 序 号 监测项目 1# (0-0.5m) 1# (0.5-1.5m) 1# (1.5-3m) 2# (0-0.5m) 2# (0.5-1.5m) 2# (1.5-3m) 3# (0-0.5m) 3# (0.5-1.5m) 3# (1.5-3m) 4# (0~0.2m) 1 铜 0.0013 0.0014 0.0014 0.0009 0.0009 0.0008 0.0016 0.0016 0.0017 0.0017 2 镉 0.002 0.0023 0.0026 0.0022 0.002 0.002 0.0026 0.0026 0.0026 0.0023 3 铅 0.0275 0.0275 0.0275 0.0363 0.0288 0.0275 0.0275 0.0275 0.0275 0.0275 4 镍 0.0433 0.05 0.0578 0.0267 0.0167 0.0178 0.0678 0.0611 0.0711 0.0511 5 砷 0.1415 0.1173 0.131 0.1433 0.148 0.17 0.0925 0.0892 0.0953 0.1347 6 汞 0.0020 0.0021 0.002 0.0015 0.0014 0.0014 0.0017 0.0015 0.0023 0.0018 14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监测点位 序 号 监测项目 7 1# (0-0.5m) 1# (0.5-1.5m) 1# (1.5-3m) 2# (0-0.5m) 2# (0.5-1.5m) 2# (1.5-3m) 3# (0-0.5m) 3# (0.5-1.5m) 3# (1.5-3m) 4# (0~0.2m) 六价铬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8 四氯化碳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9 氯仿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0 氯甲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1 1,1-二氯乙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2 1,2-二氯乙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3 1,1-二氯乙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4 顺-1,2-二氯乙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5 反-1,2-二氯乙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6 二氯甲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7 1,2-二氯丙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8 1,1,1,2-四氯乙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9 1,1,2,2-四氯乙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0 四氯乙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1 1,1,1-三氯乙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2 1,1,2-三氯乙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3 三氯乙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4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监测点位 序 号 监测项目 1# (0-0.5m) 1# (0.5-1.5m) 1# (1.5-3m) 2# (0-0.5m) 2# (0.5-1.5m) 2# (1.5-3m) 3# (0-0.5m) 3# (0.5-1.5m) 3# (1.5-3m) 4# (0~0.2m) 24 1,2,3-三氯丙烷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5 氯乙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6 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7 氯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8 1,2-二氯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29 1,4-二氯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30 乙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31 苯乙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32 甲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33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34 邻二甲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35 硝基苯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36 苯胺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37 2-氯酚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38 苯并[a]蒽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39 苯并[a]芘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40 苯并[b]荧蒽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14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监测点位 序 号 监测项目 41 1# (0-0.5m) 1# (0.5-1.5m) 1# (1.5-3m) 2# (0-0.5m) 2# (0.5-1.5m) 2# (1.5-3m) 3# (0-0.5m) 3# (0.5-1.5m) 3# (1.5-3m) 4# (0~0.2m) 苯并[k]荧蒽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42 䓛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43 二苯并[a,h]蒽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44 茚并[1,2,3-cd]芘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45 萘 表 4-2-18 序号 监测项目 1 占地范围外 5#、6#监测点土壤现状监测结果表 单位:mg/kg 监测点位 5#(0-0.2m) 6#(0-0.2m) 镉 0.43 0.467 2 汞 0.038 0.052 3 砷 0.236 0.192 4 铅 0.256 0.244 5 铬 ND ND 6 铜 0.48 0.32 7 镍 0.171 0.329 8 锌 0.405 0.615 9 四氯化碳 ND ND 14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氯仿 ND ND 11 氯甲烷 ND ND 12 1,1-二氯乙烷 ND ND 13 1,2-二氯乙烷 ND ND 14 1,1-二氯乙烯 ND ND 15 顺-1,2-二氯乙烯 ND ND 16 反-1,2-二氯乙烯 ND ND 17 二氯甲烷 ND ND 18 1,2-二氯丙烷 ND ND 19 1,1,1,2-四氯乙烷 ND ND 20 1,1,2,2-四氯乙烷 ND ND 21 四氯乙烯 ND ND 22 1,1,1-三氯乙烷 ND ND 23 1,1,2-三氯乙烷 ND ND 24 三氯乙烯 ND ND 25 1,2,3-三氯丙烷 ND ND 26 氯乙烯 ND ND 27 苯 ND ND 28 氯苯 ND ND 29 1,2-二氯苯 ND ND 14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0 1,4-二氯苯 ND ND 31 乙苯 ND ND 32 苯乙烯 ND ND 33 甲苯 ND ND ND ND 34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35 邻二甲苯 ND ND 36 硝基苯 ND ND 37 苯胺 ND ND 38 2-氯酚 ND ND 39 苯并[a]蒽 ND ND 40 苯并[a]芘 ND ND 41 苯并[b]荧蒽 ND ND 42 苯并[k]荧蒽 ND ND 43 䓛 ND ND 44 二苯并[a,h]蒽 ND ND 45 茚并[1,2,3-cd]芘 ND ND ND ND 46 萘 注:其中:厂区占地范围外的监测因子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参照执行《土壤质量环境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 , 其余因子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 14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2.5.2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内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监测值满足《土壤环境 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标准,厂界外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监测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149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1.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施工厂房内建筑材料(白灰、水泥、沙子等)的 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现场道路扬尘。其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 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本次评价采用类 比法对施工期扬尘进行分析,类比资料来源于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建筑 工程施工工地的扬尘情况监测数据,见表 5-1-1。 表 5-1-1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TSP)对环境的污染状况(mg/m3) 工地下风向距离 防尘措施 20m 50m 100m 150m 200m 250m 1.303 0.722 0.402 0.311 0.270 0.210 有(围金属板) 0.824 0.426 0.235 0.221 0.215 0.206 无防护措施 工地上风 向(对照 点) 无组织排放 监控浓度限 值 0.204 1.0 由表 5-1-1 可以看出,在无任何防尘措施的情况下,施工现场对周围环境的 影响较严重,污染范围在 200m 范围内,TSP 最大污染物浓度是对照点 TSP 浓度 值的 6.39 倍;而在有防尘措施的情况下,污染范围降至 20m 范围内,最高污染 浓度是对照点的 4.04 倍,最大污染浓度较无防尘措施降低了 0.479mg/m3。 施工扬尘对环境有一定影响,其影响将在 1.0mg/m3 以上,通过在厂界周围 设置 2.5m 高金属档板后,扬尘(TSP)浓度低于 0.824mg/m3,低于《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的要求。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5.1.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机械为先进设备,施工机械不进行现场维修,定 期送至维修点维修,不产生含油废水。土建施工砂石骨料冲洗、混凝土养生将产 生工业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SS,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压 尘,禁止散排。因此施工生产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施工人员入驻施工现场,将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SS 和氨 15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氮。本项目施工活动少,施工人员 20 人,用水量按 30L/人·d 计算,用水量为 0.6m3/d,污水排放量为 0.48m3/d,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 生影响。 5.1.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微波消毒设备等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它对 外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根据《大型机械噪声源分析》(华 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等有关资料,将主要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状况列于表 5-1-2。 表 5-1-2 施工机械噪声源源强 单位:dB(A) 施工设备名称 距设备 5m 处平均 A 声级 切割机 85 焊接机 80 钻孔机 87 空压机 90 由 5-1-2 可以看出,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很高,而且实际施工过程中,往 往是多种机械同时工作,各种噪声源辐射的相互叠加,噪声级将更高,辐射范围 亦更大。施工噪声对周围区域声环境的影响,采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523-2011)(昼间 70dB(A),夜间 55dB(A))进行评价。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主要属于中低频噪声,因 此,只考虑其扩散衰减,即预模型可选用:L2=L1-20lgr2/r1 (r2>r1) 式中:L1、L2—距声源 r1、r2 处的等效 A 声级,dB(A); r1、r2—接受点距声源的距离,m。 由上式可推出噪声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量△L:△L=L1-L2=20lgr2/r1 由上式可计算出噪声值随距离衰减的情况,结果见表 5-1-3。 表 5-1-3 噪声值随距离的衰减关系 距离(m) 1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400 500 △L dB(A) 6.0 20.0 26.0 29.5 32.0 34.0 35.6 38.1 40.0 工程施工噪声随距离衰减后的情况如表 5-1-4 所示。 15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5-1-4 施工噪声值随距离的衰减值 距离(m) 5 1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400 500 切割机 85 79 65 59 55.5 53 51 49.4 46.9 45 焊接机 80 74 60 54 50.5 48 46 44.4 41.9 40 钻孔机 87 72 58 52 48.5 46 44 42.4 39.9 38 空压机 90 84 60 54 51.5 49 47 45.4 42.9 41 由上表 5-1-4 计算结果可知,昼间施工机械超标范围为 100m 以内,夜间施 工机械超标范围为 250m 以内。随着施工竣工,施工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 5.1.4 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施 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堆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经 妥善、及时处置后不会产生环境影响。 5.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2.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8.1.2 规定二级评 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本项目大气污 染物排放量核算情况见表 5-2-1~表 5-2-4。 表 5-2-1 序号 1 排放口 排气筒 有组织排放总计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核算排放速率 (kg/h) NH3 核算排放浓度 (mg/m3) 0.92 0.004577 核算年排放量 (t/a) 0.02673 H2S 0.056 0.0002786 0.001627 非甲烷总烃 4.56 0.022885 0.1336484 TSP 21.4 有组织排放总计 NH3 0.107 0.62488 污染物 0.02673 H2S 0.001627 非甲烷总烃 0.1336484 TSP 0.62488 152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 号 产污环节 表 5-2-2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污染物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4554-93)中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要求 / H2S 生产车间 标准名称 年排放量 (t/a) 浓度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 1.0mg/m3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 度限值 NH3 1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非甲烷 总烃 0.0013432 1.5mg/m3 0.000082 0.06mg/m3 0.006716 0.010512 TSP 无组织排放总计 无组织排放总计 表 5-2-3 1 排气筒 2 0.0013432 H2 S 0.000082 非甲烷总烃 0.006716 TSP 0.010512 本项目污染源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污染物 1 NH3 0.0280732 2 H2S 0.001709 3 非甲烷总烃 0.1403644 4 TSP 0.635392 表 5-2-4 序 污染源 号 NH3 非正常 排放原 因 设施失 灵 排放量 本项目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污染物 非正常 排放浓度 (mg/m3) 非正常 排放速率 (kg/h) NH3 / 0.046 H2S / 0.0028 非甲烷总烃 / 0.23 TSP 0.3618 单次持 续时间 /h 年发 生频 次/次 2 2 2 2 应对 措施 日常 维护、 及时 检修 (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评价等级判定 及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要求,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无需进 15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5.2.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5.2 评价等级 确定”章节中“表 1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评价等级判定”注 9、注 10。本项目地表 水环 境评 价等 级 为三 级 B 。 根据 《 环 境影 响 评 价 技 术导 则 地 表 水 环 境 》 (HJ2.3-2018)规定,本项目只需进行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 评价和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1)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 生活污水与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水、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 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电蒸汽发生器排水、蒸汽冷凝排水和旋流塔废水一同排 入新建的污水收集池后进入厂区现有的污水收集罐体后再进入厂区现有渗滤液 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填埋场场区底部的马架子河,向南自然流约 15km 进 寒葱河,再向北流 30km 汇入小绥芬河。 (2)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本项目在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新建 1 座污水收集池,收集池尺寸为 1.8m×1.4m×1.6m。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渗滤液处理 车间。厂区现有渗滤液处理车间位于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管理 区,处理工艺为两级碟管反渗透处理工艺(DTRO),处理规模为 150m3/d,处 理后的废水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 2 现有 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图 5-2-1 两级 DTRO 工艺流程图 (3)水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果 15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的要求 “间接 排放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量核算依据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控制要求核算确定”。 所以本项目根据污水量和排水标准核算了本项目最终的排放量。废水类别、污染 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见表 5-2-5,废水间接排放口信息表见表 5-2-6,废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执行表见表 5-2-7,水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见表 5-2-8。 表5-2-5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污染治理设施 序 号 废水 类别 生活 污 水、 生产 废水 1 污染物种 类 COD、 BOD5 SS、NH3 动植物 油、粪大 肠菌群数 排放 去向 排放规 律 渗滤 液处 理站 连续排 放,流 量不稳 定,但 有规 律,且 不属于 周期性 规律。 表5-2-6 排 放 序 口 号 编 号 1 / 排放口地 理坐标 经 度 纬 度 编 名 号 称 / / 排放 口编 号 工艺 两级碟 管反渗 透处理 工艺 (DTR O) / 排放口 设置是 否符合 要求 排放口 类型 是√ 否□ √企业总排 □雨水排放 □清净下水 排放 □温排水排 放 □车间或车 间处理设施 排放口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废水排 放量(万 m3/a) 639.148 5 排放 去向 厂区渗 滤液处 理站 排放规律 连续排放, 排放期间 流量不稳 定,但有周 期性规律 155 间歇 排放 时段 / 名 称 / 污染物 种类 国家或地方 污染物排放 标准浓度限 值/(mg/L) COD 100 BOD5 30 SS 30 氨氮 25 粪大肠 菌群数 100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5-2-7 序 排放口 号 编号 污染物种类 1 COD 2 BOD5 3 / SS 4 氨氮 5 粪大肠菌群数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标准协议 名称 排放口 编号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表 2 现有和新建生活 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3 / 4 30 30 25 10000(个/L)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 (mg/L) 日排放量/(t/d) 年排放量/(t/a) COD 0.83 0.0000014 0.00053 BOD5 0.29 0.0000005 0.000185 SS 0.71 0.0000012 0.000454 NH3-N 0.02 0.00000003 0.000013 1 2 浓度限值/(mg/L) 100 表 5-2-8 序 号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全厂排放口 合计 COD 0.00053 BOD5 0.000185 SS 0.000454 NH3-N 0.000013 因此,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水质可以达到《生活垃圾填 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 2 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 物排放浓度限值,且本项目所采取的工艺成熟、运用广泛,因此本项目的废水处 理措施是可行的。 5.2.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对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主要是针对项目建设期、生产运行期和服务期满三个 时期,综合考虑本建设项目可能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建设期仅产生生活 废水和施工废水,产生量较小,含有害物质较少,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服务 期满之后停止生产不产生污染物,故预测分析主要针对在生产运行期地下水水质 的污染问题。依据本次水文地质调查结果,本项目区周边区域地下水类型主要为 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和基岩风化裂隙水,即为本次预测的层位,预测的范围 与调查评价的范围一致,面积为 8.5km2。 15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2.3.1 地下水环境影响条件概化 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含水岩组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和基岩风化裂隙潜水。 大气降水入渗是基岩风化裂隙水的唯一补给来源。基岩裂隙水迳流通畅,在接受 降水补给后,多数经一定距离的迳流后以泉的形式排泄于河流,在河谷附近则可 以潜流方式补给河谷区孔隙潜水,地下水径流方向由北向南方向迳流,地下水水 力坡度约为 0.037。 本次主要针对项目生产运营期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进行影响分析,包括正常 状况和非正常状况两种。 (1)正常工况下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计地下水污染 防渗措施,设计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根据地下水导则 9.4 节“已依据相关规范 设计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的建设项目,不进行正常状况情景下的预测”。正常状 况下,建设项目对各类污染源场地及设施按照相关规范进行了严格的防渗措施, 污染物从源头和末端均得到控制,阻隔了污染地下水的通道,在防渗措施下,项 目污染物渗漏量甚微,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2)非正常工况下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在非正常状况下,项目污染物发生渗漏,污水收集池储存有一定量的污废水, 由于污水收集池防渗层老化或腐蚀,污油缓慢渗漏导致地下水污染。由于渗漏量 较小,渗漏缓慢,渗漏过程不易被发现,渗漏发生后持续进行。 ①预测因子确定 本项目污废水的成分的主要成分为 BOD5、COD、NH3-N、SS、粪大肠菌群、 动植物油,本次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中要求,预测因子选取污染物标准指数较大的作为特征污染因子,本次模拟预测 选取浓度相对较高的有机污染物 BOD 和无机污染物无氨氮为预测因子。标准指 数表见 5-2-9。 15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5-2-9 污染因子 污水标准指数表 污水浓度(mg/L)环境标准(mg/L) 标准指数 排序 备注 BOD5 139 4 34.75 1 有机污染物 COD 416 20 20.8 2 有机污染物 NH3-N 22 0.5 44 1 无机污染物 粪大肠菌群 1.5 30 0.05 2 无机污染物 SS 25 —— —— —— —— 动植物油 2.0 —— —— —— —— ②源强的确定 根据《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混凝土池允许 最大渗水量按池壁和池底浸湿面积计算,钢筋混凝土结构最大允许渗漏量不得超 过 2L/(m2·d)。在非正常状况下,以污水收集池防渗层破坏为例进行预测,含 油污泥收集池的有效浸润尺寸为 1.8×1.4×1.6m。 则污水收集池渗漏面积为: 池底面积+池壁面积=1.8×1.4+1.8×1.6×2+1.4×1.6×2=12.76m2 则污水收集池每日的最大允许污水渗透量 Q 计算如下: 渗漏量=渗漏面积×渗漏强度=2L/(m2·d)×12.76m2=25.52L/d 非正常状况下,工艺设备或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因系统老化或腐蚀,污水收 集池取最大允许渗漏量的 10 倍,为 255.2L/d。单位时间注入示踪剂的质量为: BOD5:139mg/L×255.2L/d=35.47g/d; 氨氮:22mg/L×255.2L/d=5.61kg/d,见表 5-2-10。 表 5-2-10 污染 源 污水 收集 池 尺寸 本项目地下水源强分析 正常状况 非正常状 况泄漏量 渗漏量 10 倍 污染物质 污染物 进水水质 进水水质 渗漏量 量 质量 渗漏面积 BOD5 氨氮 m m2 L/d L/d mg/L g/d mg/L g/d 1.8×1.4×1.6 12.76 25.52 255.2 139 35.47 22 5.61 注:BOD5 污染物以 35.47g/d,氨氮污染物以 5.61g/d 连续渗漏进入含水层。 15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③预测模型 假定渗漏的污染物连续注入含水层中,形成点状污染源,其污染方式为直接 污染,污染途径为径流型。污染物通过地下水径流进入含水层,直接污染该区含 水层,进而污染地下水。确定本次评价预测模型采用解析模型,由于在此渗漏状 况下,渗漏现象无法第一时间判断和处理,因而采用连续注入示踪剂——平面连 续点源。污染物在地下水环境迁移预测的解析式如下: C ( x, y , t )  β mt 4Mn DL DT e  xu  u 2t ,β``)   2 K 0 ( β ) W ( 2 D L  4 DL  u2 x2 u2 y2  2 4 DL DT 4 DL x,y—计算点处的位置坐标; t—时间,d; C(x,y,t)—t 时刻点 x,y 处的示踪剂浓度,mg/L; M—含水层的厚度,m; mt—单位时间注入示踪剂的质量,kg/d; u—水流速度,m/d; n—有效孔隙度,无量纲; DL—纵向弥散系数,m2/d; DT—横向 y 方向的弥散系数,m2/d; π—圆周率; K0(β)—第二类零阶修正贝塞尔函数; W( u 2t , β ) —第一类越流系统函数。 2 DL ④模拟参数确定 根据水文地质调查和收集资料确定公式所需参数值: mt—单位时间注入示踪剂的质量: M—含水层厚度,预测区含水层为基岩风化裂隙潜水含水层,含水层的厚度 由《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确定,厚度在 28-58m 之间, 计算中取保守值为 58m; 159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n—有效孔隙度取 0.30; u—水流速度根据达西定律取渗透系数和水力梯度的乘积,取 0.0363m/d;其 中渗透系数由《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确定,为 0.32-0.98m/d,取最大值为 0.98m/d,水力梯度由 1:5 万等水位线图上量取,取 0.037; DL—纵向弥散系数,m2/d;根据《水文地质学》对于弥散系数的经验值, 同时考虑地层结构、含水层岩性,确定论证区纵向弥散系数为 0.2m2/d; DT—横向 y 方向的弥散系数,m2/d;按照 DT/DL=1/5,确定为 0.04m2/d。 ⑤预测结果 对 BOD5 和氨氮污染物渗漏进行污染扩散预测,分别预测 100d、1000d 和 10a 该地区污染物扩散状况,本次模拟渗漏的氨氮污染物超标范围按 0.5mg/L 确定 (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BOD5 污染物的超标范围按 4mg/L 确定(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预测污染情况见图 5-2-2~5-2-11 和表 5-2-11。 16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注:红色区域代表超标范围 图 5-2-2 非正常状况下 BOD5 污染物渗漏 100d 扩散预测图 注:红色区域代表超标范围 图 5-2-3 非正常状况下 BOD5 污染物渗漏 1000d 扩散预测图 16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 5-2-4 非正常状况污废水渗漏 1000d 后 BOD5 扩散范围图 注:红色区域代表超标范围 图 5-2-5 非正常状况下 BOD5 污染物渗漏 10a 扩散预测图 162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 5-2-6 非正常状况污废水渗漏 10a 后 BOD5 扩散范围图 注:红色区域代表超标范围 图 5-2-7 非正常状况下氨氮污染物渗漏 100d 扩散预测图 16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注:红色区域代表超标范围 图 5-2-8 非正常状况下氨氮污染物渗漏 1000d 扩散预测图 图 5-2-9 非正常状况污废水渗漏 1000d 后氨氮扩散范围图 16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注:红色区域代表超标范围 图 5-2-10 非正常状况下氨氮污染物渗漏 10a 扩散预测图 图 5-2-11 非正常状况污废水渗漏 10a 后氨氮扩散范围图 16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5-2-11 非正常状况下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预测结果 预测时限 污染物 BOD5 以每天 35.47g 连续 渗漏 氨氮以每天 5.61g 连续渗漏 中心点浓度(mg/L) 迁移距离(m) 扩散范围(m2) 100d 65 11.9 132 1000d 50 46.3 985 10a 56 140.1 4704 100d 9.5 12.4 147 1000d 8 51.3 1176 10a 9 149.7 5355 从表 5-2-11 可见,在渗漏状态下,随着时间的增长,渗漏点位置污染物通 过地下水径流向下游迁移,在渗漏发生 100d 之后污染物(以超标限值为界)扩 散距离为 12.4m,在渗漏发生 1000d 之后污染物(以超标限值为界)扩散距离为 51.3m,在渗漏发生 10a 之后污染物(以超标限值为界)扩散距离为 149.7m。项 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布设于污水收集池地下水下游方向 10m 处,监测周期为每 季度一次,可监测反映污水收集池渗漏现象,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避免对下 游其他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根据现场踏查可知,本项目下游评价区范围内 无饮用水水源,距离项目区最近居民区距项目区 9725m,在污水收集池发生渗漏 情况下,在监测周期内污染物最大运移距离内没有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最大运移 远小于最近居民区距离,不会对项目区下游居民区饮用水水质造成影响。 5.2.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噪声源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微波消毒设备、污水泵、引风机噪声,本次评 价考虑主要高噪声源,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强见表 3-6-8。 (2)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评价标准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评价方法为噪声源经治理后所确定的发声建筑物外 1m 处虚拟点声源强 度,按照点声源随距离增加的衰减规律预测至厂界外 1m 处的噪声强度,分析其 是否达标。 (3)预测模式 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16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 Q L p1  Lw  10 lg   2 R  4r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 式中 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 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R=Sα/(1−α),S 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 i 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 N 0.1L p1ij   L p1i T   10 lg  10  j 1    式中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室内 j 声源 i 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的基本公式是: L p r   L p r0   20 lg 式中 r r0 Lp(r)、Lp(r0)—距声源 r、r0 处的等效 A 声级,dB(A); r、r0—接受点距声源的距离,m。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 1  Leqg  10 lg  t i 10 0.1LAi  T i  式中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 声源在 T 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Leq  10 lg(10 0.1Leqg  10 0.1Leqb ) 式中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5)预测结果 噪声预测采用网格布点法,建立直角坐标系,以 20m×20m 间距为步长,将 16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影响值与现状值进行叠加,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表 5-2-13,噪声等值线分布图见 5-2-12 。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在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情 况 下 厂 界 昼 间 噪 声 预 测 值 在 54.70dB(A)~54.71dB(A)之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在 42.72dB(A)~42.92dB(A)之间, 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标准要求。 图 5-2- 12 本 项 目 噪 声 贡 献 值 预 测 图 表 5-2-1 3 预测点 厂 界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单 位 : dB(A) 现状值 贡献值 预测值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5#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置厂房 东北侧外 1m 29.86 29.86 54.7 42.7 54.71 42.92 6#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置厂房 东南侧外 1m 22.13 22.13 54.7 42.7 54.7 42.74 7#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置厂房 西南侧外 1m 20.08 20.08 54.7 42.7 54.70 42.72 8#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置厂房 西北侧外 1m 22.74 22.74 54.7 42.7 54.70 42.74 168 执行标准 《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 准》 (GB123482008) 2 类标准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2.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残渣、废气处理过 程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和废活性炭、废防护用具、废紫外线固化灯管、破损周转箱。 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经微波消 毒后产生的医疗废物残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由专用运输 车运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区填埋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 名录》(2021 年版),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材料、更换下来的废防护用 具、废活性炭、破损医废周转箱均属于危险废物(HW49 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 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 质),废紫外线固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HW29 含汞废物中非特定行业 900-023-29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及废弃含 汞电光源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荧光粉、废活性炭和废水处理污泥)。 其中废过滤材料和更换下来的废防护用具送至微波消毒生产设备处理后随 医疗废物残渣一同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废活性炭、破损 医废周转箱、废紫外线固化灯管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 的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及其修改单)要求,本项目利用厂区东南侧的锅炉 房,在锅炉房内设 1 个 20m2 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后委托有危废处 理资质单位统一处理。本项目危废暂存间的贮存能力能够满足危险废物的贮存要 求。危废暂存间做好基础防渗工作,贮存过程中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 物,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保存好危险废物情况的 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 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确保危险废物不非法流失, 合法利用或处置;危废暂存间贮存多种危险废物的,应根据本项目所产生的危险 废物类别和性质进行分类贮存。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能够预防危险废物对环境的 影响。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及贮存场所情况见表 5-2-14~表 5-2-15。 169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5-2-14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处置情况表 序 号 危险废 物名称 危险 废物 类别 危险废 物代码 产生 量 (t/a) 产生工 序及装 置 形 态 有害 成分 产废 周期 危险 特性 1 废活性 炭 HW49 900-04149 0.5 废气 处理 固 态 病菌 等 半年 感染 性 2 废紫外 固化灯 管 HW29 900-02329 0.003 废气处 理 固 态 汞 半年 毒性 3 破损医 废周转 箱 HW49 900-04149 3个 医废收 集 固 态 病菌 等 / 感染 性 4 废过滤 材料 HW49 其他 废物 900-04149 0.375 废气 处理 固 态 病菌 等 约3 个月 感染 性 5 废防护 面具 HW49 900-04149 0.07 职工 工作 固 态 病菌 每天 感染 性 表 5-2-15 贮存 场所 危险 废物 暂存 间 危险 废物 类别 危险废物代 码 废活性炭 HW49 900-041-49 废紫外固 HW29 900-023-29 HW49 900-041-49 破损医废 周转箱 危废暂存 间暂存后 交由有危 废处理资 质的单位 处理 送至微波 消毒生产 线处理后 随医废残 渣一同送 至绥芬河 市南岭城 市生活垃 圾处理场 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危险废物 名称 化灯管 污染防治 措施 位置 厂区东 南侧现 有锅炉 房内改 建 占地 面积 贮存方式 20m2 使用符合标 准的专用容 器盛装,容器 内留有足够 的空间。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半年 20m2 半年 半年 5.2.6 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土壤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所产生的物质(污染物),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土壤, 其数量和速度超过了土壤的容纳能力和净化速度的现象。土壤污染可使土壤的性 质、组成及性状等发生变化,使污染物的积累过程逐渐占据优势,破坏土壤的自 然动态平衡,从而导致土壤自然正常功能失调,土壤质量恶化,影响作物的生长 发育,以致造成产量和质量的下降,并可通过食物链危害生物和人类健康。 17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工业企业的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污染影响型,污染物对土壤产生污染物的途 径主要是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涉及大气沉降影响的,占地范围内应 采用绿化措施,以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涉及地面漫流影响的,应 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形特点优化地面布局,必要时设置地面硬化、围堰或围 墙;涉及入渗影响的,应根据标准规范要求,对设备设施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以防止土壤环境污染。正常状况下,本项目采取充分的防渗措施,正常状况下不 应有物料暴露而发生渗漏至地下的情景发生。本项目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是事故 情况下,污水收集池泄露工况下下渗将会对土壤造成垂直入渗影响,影响源及影 响因子识别见表 5-2-16。 表 5-2-16 土壤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 污染源 工艺流程/节点 污染途径 全部污染指标 特征因子 备注 生产车间 医疗废物微波处 理及冷库 大气沉降 废气 无特征因子 正常工况,敏 感目标林地 污水收集 池 生产及生活污水 处理 垂直入渗 废水 无特征因子 正常工况,敏 感目标林地 本项目场地土壤为粘壤土、细沙,分布连续稳定,污染物不易向下部运移。 建项目应严格按本评价提出的防渗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并对各类池体做好渗漏检 测工作,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且在发生事故后及时清理污染土壤,可减弱污染事 件对土壤的影响,进一步保护项目场地的土壤环境。在有效落实这些措施后,本 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被接受。 5.2.7 环境风险预测与分析 5.2.7.1 环境风险识别 (1)物质危险性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重点关注 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对本项目原辅材料、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危险性识别,本项目 涉及的危险物质为 84 消毒液(主要成分为次氯酸钠)。其理化性质情况见表 5-2-17。 17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5-2-17 次氯酸钠溶液特性表 理化及危害特性表 标识 理化 特性 危害 特性 及应 急措 施 防护 措施 中文名:次氯酸钠溶液 化学式:NaClO 结构式 英文名:Sodium hypochlorite solution CAS 号:7681-52-9 危编号:83501 危险性类别: 化学类别 相对分子质量:74.44 外观与形 状 微黄色溶液,有似氯气的气味。 主要用途 用于水的净化,消毒剂、纸浆漂白等,医药工业中用制氯胺等。 熔点(℃) -6 稳定性:稳定 禁忌物:碱类 沸点(℃) 102.2 相对密度:(水 =1)1.10 相对密度:(空气=1)无资料 溶解性: 易溶于水。饱和蒸气压:无资料 侵入途径 吸入 危险特性 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具有腐蚀性。 健康危害 健康危害:经常用手接触该品的工人,手掌大量出汗,指甲变薄, 毛发脱落。该品有致敏作用。该品放出的游离氯有可能引起中毒。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 现场至空气新鲜 处。保持呼吸道通 畅。如呼吸困 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防护 高浓度环境中,佩戴直接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腐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沐浴更衣。注意个人清 洁卫生。 食入 车间卫生标准 泄漏 应急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 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 可能切断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 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灭火 方法 采用雾状水、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储运 措施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 30℃。应与碱类 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 不损坏。严禁与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 172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 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废弃 其他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用安全掩埋法处置。 包装方法 耐酸坛或陶瓷瓶外普通木箱或半花格木箱;玻璃瓶或塑料桶(罐)外 普通普通木箱或半花格木箱;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 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金属桶(罐)外普通普 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锌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 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2)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汇总情况见表5-2-18。 表 5-2-18 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表 风险识别范围 事故种类 风险类型 防护措施 危险性 医疗机构 分类收集不全、 贮存不当 有害物流失、扩 散流失、渗漏 加强管理,设专人、定点收 集、贮存 小 运送医疗废物事 故性停车 有害物质散落 或泄漏 车辆完好、正常、有专业收 运人员管理 小 运送医疗废物时 重大交通事故 有害物质散落 或泄漏 车厢和废物周转箱双重保 护配有消毒液和石灰,即时 消毒封闭现场、报警处理。 中 消毒设备泄露炸 对人体造成危 害、对环境造成 污染 设计中保证消毒设备安全 运行 小 有害物质放散 和泄漏 系统设有自动控制系统,该 系统具有应急保护功能,如 遇突然断电、断水、断汽以 及员工误操作等情况,系统 将自动停止运行。 小 有害物质放散 和泄漏 厂区东北侧有 1 座应急储玻 璃钢罐,容积为 30m3。当废 水处理装置发生故障时,项 目产生的废水先存入事故 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恢复正 常后,再将事故池的污水引 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 排入防渗储池。加强污水处 理站运行管理及监控,废水 均经消毒处理,存在致病菌 可能性小。 小 工程 设施 风险 贮运 过程 处理 过程 废气 污染 物 废气事故性排放 物质 风险 废水 污染 物 废水事故性排放 5.2.7.2 风险事故情形影响分析 本项目次氯酸钠为液态,使用蓝色胶桶储存。本评价确定次氯酸钠胶桶、冷 17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藏库为本次风险评价的主要功能单元,经对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标准,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综上所述,本项目没有重大危险源,风险发生概率相对较小,因此本次环评 风险分析内容仅对发生的风险进行定性的分析,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 预案。 (1)医疗废物分类过程中事故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微波消毒处置工艺适用于处理《医疗废物分类名录》中的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人体器官和传染性的动物尸体等除外),不适用于处 理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因此建设单位在与医疗机构签订收集医疗废物种类 时,与医疗机构方面明确收集种类,只收集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病理性废 物(人体器官和传染性的动物尸体等除外),其余病理性废物(人体器官和传染性的 动物尸体等)、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不予收集,并且不能进入本项目微波消 毒灭菌系统灭菌处理,严格分类后对本项目运行风险影响不大。 (2)医疗废物运输过程中事故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①医疗废物运输对沿途环境的影响 医疗废物分布在绥芬河市、东宁市、绥阳镇,交通运输需穿越部分城区和河 流,医疗废物运输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是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发生医疗废物 撒落对附近居民和地表水产生的影响,其中以医疗废物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 护区的影响程度最大,范围最广。 ②运输事故影响分析 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全过程密闭,采用专用袋装,外加专用硬质周转箱包装, 专用厢式运输车辆运输,一般撞击下,不会造成医疗废物散落。发生交通事故情 况时,会有部分周转箱破裂,但都在车辆内,仅有少量周转箱医疗废物散落在车 厢外,大部分不会发生大面积散落、飞扬事故。一般医疗废物撒落面积不会超过 100m2 范围,按照有关医疗废物(特别是具有传染性废物)在医疗机构收集包装时 已经过消毒杀菌处置,因此事故情况下,医疗废物不会造成大面积病菌传播。另 外车辆、周转桶都有明显危险废物标志,有明显告示,也会引起路人注意,只要 控制路人拾遗,不会发生扩散影响,而且医疗废物不会发生爆炸事故,因此运输 17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车辆交通事故环境风险影响不大。 (3)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事故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可能存在①医疗废物贮存废气无法正常接入两级过滤 装置形成事故排放;②过滤装置失效,贮存废气、微波消毒处理废气未经过过滤 和装置处理直接排放;③微波辐射可能对员工身体造成危害。由于项目生产废气 中主要含有的污染物为病菌(芽孢)、恶臭,这些污染物直接进入环境会产生较 大的污染。 为防止废气事故发生,本项目设置自动监测系统,并制定详细的应急计划, 当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设备故障时,运来的医疗废物 将得不到及时处理,本项目设置有医疗废物冷藏库,以便在进场后的医疗废物不 能及时得到处理时进行保存。 为防止微波辐射污染,本项目微波发生器安装在一体化微波消毒设备密闭箱 体内部,设备工作时,箱体为密闭状态,且微波发生器外部有不锈钢外壳,可有 效避免工作人员与微波接触。一体化设备自带有微波检漏仪,测量每个微波发生 器的放射物泄露,以保障泄露不超过 0.2mW/cm2。一体化微波设备采用 PLC 自 动控制系统,可实现微波消毒整个过程自动运行控制,若微波检漏仪检测到微波 泄露超过 0.2mW/cm2,一体化设备将会报警并自动停机。因此,本项目微波辐射 污染风险较小。 表 5-2-19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 (绥芬河)市 (/)县 地理坐标 经度 131°10′43.30″ 纬度 主要危险物质及 分布 (/)镇 (/)园区 44°19′11.59″ 本项目危险物质主要为次氯酸钠。 环境影响途径及 ①发生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后产生的消防废水没有及时收集处理,扩散 危害后果 进入地表水,从而对地表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大气、地表水、 ②次氯酸钠及含消毒剂污水泄露、危险废物收集或处置不当时将对周围 地下水等) 环境和人群的健康产生影响。 风险防范措施要 求 1、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①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由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②危险化学品根据《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毒 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进行储存; ③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和出库登记记录,明确去向; 17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制定严格的工作守则和个人卫生措施,所有 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有害作用及对患者的急救措施, 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2、泄露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 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不 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 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 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 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17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6.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6.1.1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利用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液处理间附属 设施厂房新建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施工土建活动少,施工期较短。在建筑施工 场地四周建设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 2m,并严禁在围挡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 垃圾和渣土;施工区地面洒水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运输时对运输车 辆加盖苫布,选择远离人群密集区的形成路线,并在城区内运输时减速慢行;合 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建设工期;对施工管理者和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方 面的培训,加强施工操作规范, 通过采取上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扬尘浓度贡献值满足《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1.2 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施工生产废水主要特点是 悬浮物含量高,混凝土浇筑废水、土石方工程及雨天引起的水土流失、雨污水等 悬浮物浓度高的废水,含砂量大,其中 SS 经沉淀后可以大部分去除。施工生产 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制砂浆与道路降尘,不外排。 6.1.3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在施工机械选型上,应选用正规厂家、噪声较低的环保型机械,确保 施工机械正常运行。 (2)运输车辆在城区内行驶时禁止鸣笛,并限速行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严格杜绝夜间施工现象,施工机械不得重载作业,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产生的噪 声影响。 (3)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高噪声施工机械的放置要注意对厂区外 环境的影响。 通过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17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1.4 施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施工产生的弃土和建筑垃圾应送至指定地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较 少,可设置固定垃圾箱存放,运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6.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6.2.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6.2.1.1 废气收集处置工艺 本项目冷库冷藏及医疗废物微波消毒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医疗废物微波 消毒工艺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微波消毒工序和进出料工序,污 染物主要为恶臭气体和非甲烷总烃。本项目微波消毒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的“二 级过滤+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进入“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 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冷库产生的废气进入“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 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冷库和微波消毒设备共用 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6.2.1.2 废气处理工艺可行性论述 本项目在微波消毒处理系统进料口设置半密闭式集气罩,采用不锈钢框架, 集气罩进料区域只留操作面,其余三面封闭,以增大集气效率;出料嘴采用软连 接,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下方加装软帘围合;破碎和微波消毒都在密 闭的环境中,采用密封的管道。同时使消毒系统内部形成微负压状态,产生的恶 臭和废气不易向外扩散,有效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 图 6-2-1 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17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 6-2-2 本项目拟采用的集气装置 (上:微波消毒处理设备,下:废气处理装置) 179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二级过滤+活性炭吸附 微波消毒工艺处理医疗废物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是废物中的有机物质分解 产生的,其产生源主要来自混合破碎过程中。本项目在主处理设备进料口外设置 密闭集尘罩,集尘罩采用不锈钢框架,镶嵌透明软帘围合。将医疗废物从周转箱 内向上料斗的翻转过程、上料过程及进料过程都集中在密闭环境中,使得产生的 恶臭和废气等不向外扩散,减小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强。同时因为采用的是透明 材料,所以集尘罩外可以直接观察到整个处理流程的操作流程。集尘罩外接引风 管,通过 4000m3/h 引风机将破碎产生的恶臭气体及少量粉尘通过引风管抽出。 使消毒系统内部形成微负压状态,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 引风管排出的气体经“二级过滤+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 气筒排放。二级过滤膜过滤尺寸≤0.2μm,耐温不低于 140℃,过滤效率 99.999% 以上,活性炭广泛用于臭气与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 二级滤膜为二级活性炭纤维滤膜,对恶臭气体有吸附和净化作用。活性炭纤 维滤膜是采用纤维状非织布与活性炭粉经特殊工艺加工而成,该滤膜是由高效吸 附的活性炭纤维、扩张金属网及纤维状非织布贴合,密合于耐用铝框中。活性炭 纤维过滤膜在基材上添加椰壳活性炭,椰壳活性炭经过特殊的“活化处理”(所谓 的特殊活化处理是指在制造活性炭的过程中,将活性炭的孔隙率予以明显的提 高,使其比表面积增加,具有更强的吸附能力),可广泛用于恶臭气体及粉尘杂 质的吸附。 该处理工艺主要是利用活性炭比表面积大吸附能力强的特点,可以吸附空气 的有害气体以达到净化的目的。但由于活性炭对不同气体的吸附容量会有所不 同,所以该工艺对 NH3、H2S 及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也有所差异。外排废气经 过滤净化和活性炭吸附后,废气中的 NH3、H2S 等臭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病原微生物排放满 足《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29-2021)中规定的病原微 生物去除率达到 99.999%要求,能有效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2)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 ①旋流喷淋塔(本项目采用碱液喷淋塔)是采用液体吸收法处理有机废气的, 18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能有效去除氯化氢气体、硫化氢气体、氨气、福尔马林等、并能过滤废气中的粉 尘。旋流喷淋塔所用的碱性溶液为 1:500 的 84 消毒液,使用 5L 的蓝色胶桶储存。 本项目废气经过引风机将废气输送到废气处理系统的方型喷淋塔内,气体在 喷淋塔塔内经过 84 消毒剂溶液的喷淋洗涤过程,对废气中所含有的 NH3、H2S 气体成份与碱液水雾接触混合并且充分中和。经过喷淋后的水雾再在洗涤塔内的 填料层内形成一个多孔接触面较大的处理层,进一步使气体处理。水雾经过填料 层后全部回到洗涤塔底部的水箱内循环利用,洗涤外加装一套自动搅拌加药系 统,它具有对中和液自动检验其酸碱性并会根据中和液的浓度进行自动的加注药 水作用,使中和液保持在一定的弱碱性状态,不会造成废气因为中和液偏差而造 成处理效果出现不均匀或漏处理等现象。废气由下而上穿过填料层循环吸收济由 塔顶通过液体分布器,均匀地喷到填料层中,沿着填料层表面向下流动,进入循 环水箱。由于上升气体和下降吸收济在填料中不断接触,上升气流中流质的浓度 愈来愈低,到塔顶达到排放要求。 旋流喷淋塔采用最新的高科技填料,阻力损失少,化学反应完善,气液比选 用合理,吸收净化效率高,耐腐蚀,耐老化性能好,便于安装维护等特点。过滤 面积依处理量而定,中和去除效果 95%;排放口<10PPM。为了减小从旋流喷淋 塔带出的水分对后续光氧活性炭净化器的影响,评价建议,在旋流喷淋塔后增加 干式过滤器,去除从旋流喷淋塔带出的水分,减少 UV 灯管的损耗。 ②光氧活性炭净化器 光氧活性炭净化器是利用细菌的分子链,破坏细菌的核酸,利用特制的高能 高臭氧 UV 紫外线光束照射废气,裂解废气如: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氢、 甲硫醇、甲硫醚、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二甲二硫、二硫化碳和苯乙烯,硫化物 H2S、VOC 类,苯、甲苯、二甲苯的分子链结构,使有机或无机高分子恶臭化合 物分子链,在高能紫外线光束照射下,降解转变成低分子化合物,如 CO2、H2O 等。利用高能高臭氧 UV 紫外线光束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游离氧,即活性氧, 因游离氧所携正负电子不平衡所以需与氧分子结合,进而产生臭氧。UV+ O2→O-+O*(活性氧)O+O2→O3(臭氧),臭氧对有机物具有极强的氧化作用,对医 疗处理装置废气及其它刺激性异味有明显的清除效果。医疗处理装置废气利用排 18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风设备输入到本净化设备后,净化设备运用高能 UV 紫外线光束及臭氧对工业废 气进行协同分解氧化反应,使工业废气物质其降解转化成低分子化合物、水和二 氧化碳,再通过排风管道排出室外。 该设备可高效降解挥发性有机气体,脱臭效率达到 90%以上,可将医疗废物 的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排放浓度降低到远低于 80mg/m3。经处理后恶臭污 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值。 6.2.1.3 无组织废气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在储存期间、卸料及进料的过程均将散发出一定的气味。 本项目冷藏库拟采用的防治措施为:采用全密封、微负压设计,产生的废气 通风排气风机进入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废气经净化后 由 15m 高排气筒外排。 本项目微波消毒生产线采用的防治措施为:设备全密封、微负压设计。另外, 减少医疗废物在厂内的储存时间和卸料时间,降低进料操作集气罩打开时间,减 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在厂区范围内喷洒除臭剂,除臭剂的去除效率为 60%。 综上所述,经采取上述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建设项目营运期废气排放对周围 大气影响较小,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6.2.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6.2.2.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与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 水、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电蒸汽发生 器排水、蒸汽冷凝排水和旋流塔废水一同排入新建的污水收集池后进入厂区现有 的污水收集罐体后再进入厂区现有渗滤液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填埋场场区 底部的马架子河,向南自然流约 15km 进寒葱河,再向北流 30km 汇入小绥芬河。 6.2.2.2 废水处理系统达标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在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内新建 1 座地下污水收集池,收集池尺寸为 1.8m×1.4m×1.6m,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渗滤液处理 车间处理,现有渗滤液处理车间处理量可满足项目废水及初期雨水处理需求。 182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废水处理工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以冲洗废水为主,主要污染物质为 COD、BOD5、SS、 NH3-N、动植物油以及粪大肠菌群等,浓度较低。 工业废水主体处理工艺可采用的方法分为物化、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两大 类,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 (HJ1033-2019)附录 D 废水治理可行技术中表 D.4 医疗废物处置排污单位废水 治理可行技术参考表,现有渗滤液处理车间处理工艺为两级碟管反渗透处理工艺 (DTRO) (2)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现有渗滤液处理车间位于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管理区,处理 工艺为两级碟管反渗透处理工艺(DTRO),处理规模为 150m3/d,处理后的废 水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 2 现有和新建生 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图 6-2-3 两级 DTRO 工艺流程图 两级碟管反渗透(DTRO)工艺具体操作过程如下: 膜系统为两级反渗透,第一级反渗透需要从芯式过滤器后进水,第二级反渗 透处理第一级透过水。经过芯式过滤器的渗滤液直接进入一级反渗透高压柱塞 泵。DT 膜系统每台柱塞泵后边都有一个减震器,用于吸收高压泵产生的压力脉 冲,给膜柱提供平稳的压力。经高压泵后的出水进入膜组件,膜组件采碟管式反 渗透膜柱,抗污染性强,物料交换效果好的优点,对渗沥液的适应性很强,一级 DTRO 膜寿可达 3 年以上,二级 DTRO 膜寿命长达 5 年。一级反渗透系统拟设 两组,为串联连接方式,第一组反渗透的浓液进入串联后置的第二组,各组处理 18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浓液 COD 浓度及盐含量依次增加。二级反渗透设一组。 由于渗滤液中含有一定的溶解性气体,而反渗透膜可以脱除溶解性的离子而 不能脱除溶解性的气体,就可能导致反渗透膜产水 pH 值会稍低于排放要求,经 脱气塔脱除透过液中溶解的酸性气体后,pH 值能显著上升,若经脱气塔后的清 水 pH 值仍低于排放要求,此时系统将自动加少量碱回调 pH 值至排放要求。由 于出水经脱气塔脱气处理,只需加微量的碱液即能达到排放要求。出水 pH 回调 在清水罐中进行,清水排放管中安装有 pH 值传感器,PLC 判断出水 pH 值并自 动调节计量泵的频率以调整加碱量,最终使排水 pH 值达到排放要求。 (3)污水处理效率 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渗滤液处理车间,污水处理效率引用《黑龙江省绥芬河 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的监测数据,通过计算 可知,渗滤液处理车间 COD 处理效率为 99.66%、BOD5 处理效率为 99.78%、氨 氮处理效率为 99.94%、SS 处理效率为 99.67% 6.2.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源位于封闭的车间内,噪声主要来源于微波消毒设备、 引风机、污水泵、制冷机组等。噪声防治对策应该主要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 声传播等途径上进行,建议企业采取如下降噪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 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使用吸音材料降低撞击噪声;选用低噪声 阀门;强烈振动的设备、管道与基础、支架、建筑物及其它设备之间采用柔性连 接或支撑等。采用操作机械化和运行自动化的设备工艺,实现远距离的监视操作。 (2)隔声、消声、吸声 各噪声设备均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等综合控制技术措施。 ①风机:在风机出风口加装消声器,在风机和基础之间安装基础隔振垫(如 金属弹簧隔振器、橡胶隔振垫、玻璃纤维板等),减少扰动,防止共振,能有效 降低源强。 ②泵类、制冷机组:采用单台独立基础,制冷机组设备加装橡胶减振、隔振 措施,泵的进出口接管做挠性连接或弹性连接,并增加惰性块(钢筋混凝土基础) 18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重量以增加其稳定性,从而有效地降低振动强度。 ③微波消毒设备:本项目微波消毒设备为一体化设备,破碎机、微波发生器 均设置在微波消毒一体化设备箱体内部,可有效降低设备噪声。 (3)个人防护 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工作场所的噪声级仍不能达到标准要求,则应采取个人 防护措施和减少接触噪声时间。对流动性、临时性噪声源和不宜采取噪声控制措 施的工作场所,主要依靠个人防护用品(耳塞、耳罩等)防护。 (4)加强管理 ①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 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③对于厂区流动声源,要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笛,进 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采取上述隔声、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外昼夜间噪声值可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的要求,不会 对周边环境及周边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6.2.4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医疗废物在各医疗机构已进行分类,分别放入做好标签分类的周转箱中,由 医疗废物转运车送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本项目采用微波消毒法处理医疗废物, 主要固体废物有消毒后的医疗废物残渣、废过滤材料和废防护用具,废活性炭, 废紫外线固化灯管,破损医废周转箱,员工生活垃圾。 (1)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分析 本项目针对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特点,本着“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原 则,实行不同的处置方式,在减少外排环境数量的基础上,力求实现环境效益、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现将处置措施具体分析如下: ①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②经微波消毒工艺处理后的医疗废物残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为实现固废减 量化,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本项目设有专用运输经 18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杀菌处理后医疗废物的密闭厢式货车,待车辆装满后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 垃圾处理场填埋区。 ③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 防护用具、废紫外线固化灯管、破损医废周转箱均为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废防护用具可进入微波消毒生产线处理后,送至 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废活性炭、废紫外线固化灯管和破损医 废周转箱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综上 所述,企业对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的处置方案总体上是可行的,各种固体废物都 能够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本项目新建的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位于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填埋区的西北侧约 280m,生活垃圾处理场总处理规模确定为 250t/d,本项目消 毒后医废残渣约占其总处理规模的 0.7%。因此,本项目消毒后产生的医疗废物 残渣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是可行的。 (2)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分析 本项目根据不同固体废物的性质,分别建设有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点 等固体废物储存设施,具体储存方案如下: ①一般固体废物存放及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用垃圾桶进行暂存,定期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 置;经微波消毒工艺处理后的医疗废物残渣由垃圾专用转运车运至送至绥芬河市 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②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及环境影响分析 少量的废过滤材料、废防护用具、废活性炭、废紫外线固化灯管、破损医废 周转箱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废过滤材料及废防护用具及时送至 微波消毒生产线处理,处理后残渣随医疗废物残渣一同送至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 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废活性炭、废紫外线固化灯管及破损医废周转箱在危废 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本项目利用厂区 东南侧的锅炉房,在锅炉房内设 1 个 20m2 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 18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设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危险废 物暂存间地面及墙裙铺设 2mm 高密度聚乙烯(HDPE)防渗膜进行防渗,渗透 系数 K≤1×10-10cm/s,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危险废物贮存 设施已按 GB15562.2 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周围已设置防护栅栏、围堰;现有 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环发[2003]206 号)的相关要求。 a.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 相应的强度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 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 70mm 并有放气孔的桶中;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有必要时将袋子盛入不锈钢制的容器内,盛放的容器内应清楚地标明内盛物的类 别与危害说明,以及数量和装进日期。 b.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原则 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必 须有泄露液体收集装置;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厂内环保科室应 对贮存库及危险废物进行定期检查;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态危险废物容器的 地方,必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缝;应设计堵截泄露的裙脚,地面与 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量的 1/5;不相容的危险 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c.危险废物的堆放 暂存间应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等效 6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 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 确定;贮存设施应封闭,以防风、防雨、防日晒;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设施 内应有危险废物要放入符合标准的容器内,加上标签;贮存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 到的范围,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 18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止 25 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 (3)固体废物转运分析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全部靠外部力量运输,运输过程中有可能对周围环境产 生影响的环节主要是固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臭味以及渗滤液等对周围环境 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消毒后的医废残渣由专用转运车运输,采用密闭车厢,因此外 运过程中不会有垃圾洒落或渗滤液泄露,路面扬尘会在短时间内消散,不会对周 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环评要求危险废物应及时转运,废物的转运过程中应装入密闭残渣转运车 中,以防散落路面。运输过程中仅产生路面扬尘,会在短时间内消散。因此,运 输过程中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固废转移时要作好固 废处置去向的记录登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 报登记,接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4)小结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 物,项目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处置。只要建设单位在厂区内储存、转运等环 节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380 号)《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 处理 工 程技术规 范 》( HJ229-2021)以 及 《危险废 物贮 存 污染 控 制标准 》 ( GB18597-2001 ) 、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和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9-2020)进行规范处置,杜绝二次污染的发生。落实好上述的措施和 建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综上所述,在加强管理,并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固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 影响较小。 6.2.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6.2.5.1 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要求,根据场 地各生产功能单一可能泄漏至地面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场地 18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见图 6-2-4,防渗措施见表 6-2-2。 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地表防渗处理。 现有厂区已进行分区防渗措施,本次工程新建的地下污水收集池、危废暂存 间、冷库、清洗区、处理车间为重点防渗区,其余为简单防渗区。 1、重点防渗区(重点污染防治区) 指位于地下或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污染物泄漏后不容 易被及时发现和处理,或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相对较差的区域和部位。主要包括污 水收集池、清洗区、冷库、暂存区、医疗废物处理区地面、污水收集池、清洗池、 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区的污水收集池和清洗池结构厚度不小于 250mm,且水 池的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聚脲等防水材料,或在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 透结晶型防水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不应小于 1.0mm,喷涂聚脲防 水材料厚度不小于 1.5mm,当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时,掺量为 胶凝材料总量的 1%-2%;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和厂房地面应采用高密度聚乙 烯 HDPE 膜处理作为其防渗层,土工膜厚度不小于 2mm,防渗系数不大于 10-10cm/s。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 6.0m 厚渗透系数为 1×10-7cm/s 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2、简单防渗区(非污染防治区) 对可能会产生轻微污染的其他建筑区,如厂区休息区和值班室等,进行地表 硬化。 189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6-2-2 防渗 分区 防治部 位 污水收 集池 清洗区 冷库 暂存区 重点 防渗 区 简单 防渗 区 医疗废 物处理 车间地 区 污染防治措施分区一览表 防渗要求 防渗设计 重点防渗区的污水处理池和清洗池结构厚度不小于 250mm,且水池的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聚 脲等防水材料,或在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 重点污染防治区 型防水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不应小 防渗层的防渗性 于1.0mm,喷涂聚脲防水材料厚度不小于1.5mm,当 能应等效于 6.0m 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时,掺量为 厚渗透系数为 胶凝材料总量的1%-2%;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和 1.0×10-7cm/s 的黏 厂房地面应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处理作为其 土层的防渗性能。 防渗层,土工膜厚度不小于2mm,防渗系数不大于 10-10cm/s。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 6.0m厚渗透系数为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危废暂 存间 渗 透 系 数 为 危废暂存间应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处理+抗渗 1.0×10-10cm/s 的黏 混凝土结构,土工膜厚度不应小于2mm,抗渗混凝 土层的防渗性能。 土厚度不小于250mm,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cm/s。 休息区 简单污染防治区, 防 渗 性 能 应 不 大 地表粘土做夯实处理,处理深度不小于 150mm。 于 1.0×10-6cm/s。 图 6-2-4 地下水分区防渗图 19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2.5.2 地下水监测措施 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20),为检查建设项目是否按 设计要求安全运行,需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控。本项目共设 3 眼水质监测井,在 建设场地地下水流向的上游厂界处,设本底监测井 1 座,为新建监测井;分别场 地在医疗废物处理车间和危废暂存间地下水流向的下游 10m 处设一眼污染跟踪 监测井,为新建监测井,厂区内监测井位置图见图 6-2-5,监测井监测项目见表 6-2-3。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对地下水水质进行长期监测,以检验建设项目是否安 全运营。跟踪监测报告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所在场地及其影响区地下水环境跟踪 监测数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 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设施的运营状况、跑冒滴漏记 录、维修记录;信息公开计划应至少包括建设项目特征因子的地下水环境监测值。 表 6-2-3 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布置表 监测 井编 号 井用途 地点 坐标 JC01 上游本 底监测 井 厂区地下水流 向上游厂界处 131°10′14.51″ 44°19′4.95″ JC02 下游污 染监测 井 危废处理厂房 地下水流向下 游 10m 处 131°10′15.58″ 44°19′2.42″ JC03 下游污 染监测 井 危废暂存间地 下水流向下游 10m 处 131°10′15.78″ 44°19′0.61″ 191 井 深 监测 层位 30m 基 岩 风 化 裂 隙 潜水 30m 基 岩 风 化 裂 隙 潜水 30m 基 岩 风 化 裂 隙 潜水 监测项目 监测 频率 pH、浊度、 氯化物、硝 正常情 酸盐、亚硝 况下, 酸盐、氨 每季度 氮 、 SS 、 监测一 COD 、 次 BOD5 、 石 油类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 6-2-5 厂区内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布设位置图 6.2.5.3 地下水监测措施 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风险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 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对地下水的污 染。针对应急工作需要,参照相关技术导则,结合地下水污染治理的技术特点, 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治理程序见图 6-2-6。 (1)防止事故液体污染物向环境转移防范措施 拟建项目在防止事故液体污染物向环境转移上采取了充分措施,建立了三级 防范体系,从总体出发,建立完善的生产废水、雨水、事故消防废水等切换、排 放系统,分级把关,防止事故污水向地下水环境转移。 除采取上述防控措施外,还结合全厂总平面布局、场地竖向、道路及排水系 统现状,合理划分事故排水收集系统。事故排水利用污水系统收集,排放采用密 闭形式。 (2)事故液体污染物进入环境后的消除措施 一旦事故液体污染物进入陆域环境,采取构筑围堤、挖坑收容或分层拦截等 措施,把液体污染物拦截住,并用抽吸软管移除液体污染物,或用防爆泵转移至 192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处置;少量液体污染物可用防爆泵 送至相关污水站处理。迅速将被污染的土地收集,转移到安全地方,并进一步对 污染陆域环境作降解消除污染物处置。 图 6-2-6 地下水污染应急治理程序框图 6.2.6 土壤污染环境防护措施 本项目污水排放系统跑、冒、滴、漏等造成的污水渗漏,以及固体废物渗滤 液下渗污染,这些物质通过渗漏可能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因此项目建设过程中必 须考虑土壤保护问题,对物料的贮存场所、加工场所、污水收集池底部必须采取 防渗措施,建设防渗地坪。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水 质复杂,经相应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回用,本项目对给排水管道、污水收集池等 采取严格防渗防泄漏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经过微波消毒后的废物。生活垃圾 和经过微波消毒处理过的医疗废物运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19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项目污水排放情况和当地市政条件情况分析,项目在正常情况下对项目所在 地土壤的影响很小。医废处理单位应把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医废车间、污水处 理站池底部等作为重要的污染风险点加强其防渗设计和基础施工,将其作为重点 防渗单元做好防渗工作。应采用混凝土铺砌底面和四周,铺砌混凝土采用配筋混 凝土加防渗剂。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环评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提出以 下要求: (1)医疗废物和残渣尽量保证“日产日清”,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地面必须采 取防渗漏措施。 (2)进一步完善对厂内污水处理等设施的防渗措施,确保不会发生渗漏而 污染地下水。 (3)输送管道的防渗工程比较可靠,一般不会发生渗漏现象,但也可能由 于防渗层破裂、管道破裂,造成事故性渗漏。因此,在加强防渗层本身的设计与 建设外,应考虑对异常情况下所造成的渗漏问题进行设计,这样能够及时发现渗 漏问题,并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 (4)进一步加强院区绿化,保持植物草木的持水能力,维持区域生态平衡。 综上,在采取了有效的防渗漏措施后,本项目发生污染地下水的事故概率很 小,正常的运营不会对所在区域地下水以及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6.2.7 生态保护措施分析 本项目土建工程仅为在施工期新建污水收集池及危废暂存间,对于施工过程 开挖地基的土方应及时回填,需临时堆放不能及时运出的应有专门的堆放场所。 施工弃土的临时堆放场要进行必要的覆盖,并设置围档,防止水土被雨水冲刷。 本项目绿化依托现有厂区绿化,厂区围墙内侧的绿化带主要种植高大乔木, 车间周边绿化主要种植低矮灌木。项目运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6.2.8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2.8.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原材料使用风险防范措施 19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次氯酸钠消毒液存于蓝色胶桶内,在运行时有可能发生次氯酸钠泄漏 事故,主要是由于次氯酸钠容器破损或其管道腐蚀而导致盐酸、氯酸钠、次氯酸 钠泄漏。根据次氯酸钠的物化性质可知,次氯酸钠消毒液具有腐蚀性,经常用手 接触该品的工人,手掌大量出汗,指甲变薄,毛发脱落。该品有致敏作用,该品 放出的游离氯有可能引起中毒。因此盐酸、氯酸钠、次氯酸钠贮存中一旦发生泄 漏事件,可能影响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及人身安全。 为了避免发生次氯酸钠泄漏事故,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加强次氯酸钠储存间通 风,在储存间设立报警系统,配备必要的面罩,化学防护服;对生产设备、原料 容器及管道阀门定时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制定严格的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对操作工人进行上岗培训和事故应急措施培训,尽量杜绝 危险事故的发生。 (2)医疗废物运输、贮存、处理和管理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表 6-2-4 序号 医疗废物风险防范措施一览表 类别 内容 分类的应 急措施 本项目仅对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人体器官和传染性 的动物尸体等除外)进行处理,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不能进入本项 目消毒系统处理。若发生收集不属于本项目处理的医疗废物,应安全 检出,分类暂存并安全送至有处置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2 运输过程 中的应急 措施 本项目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路线沿途无重点保护文物区,村庄、学校等 环境保护目标较少,本项目运输路线不经过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 护区、二级保护区)。运送过程中当发生翻车、撞车导致医疗废物大 量溢出、散落时,运送人员立即向本单位应急事故小组取得联系,请 求当地公安交警、环境保护或城市应急联动中心的支持。同时,运送 人员还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请求公安交通警察在受污染地区设立隔离区,禁止其它车辆和 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②对溢出、散落的医 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吸附材料吸 附处理。③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 靴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④如果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 处理措施,并到医院接受救治。⑤清洁人员还须对被污染的现场地面 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对发生的事故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处置单 位必须向当地环保和卫生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3 重大传染 病疫情期 间医疗废 ①医疗废物由专人收集、双层包装、包装袋特别注明是高度感染性废 物,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场所为专场存放、专人管理, 不得与一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装。暂时贮存场所由专人使 1 19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物的管理 和处置措 施 用 200ppm 次氯酸钠消毒液喷洒墙壁和拖地消毒,每天上下午各一次。 ②处置中心在运送医疗废物时使用固定专用车辆,由专人负责,并且 不得与其它医疗废物混装、混运。运送时间错开上下班高峰期,运送 路线避开人口稠密地区。运送车辆每次御装完毕,必须使用 200ppm 次氯酸钠消毒液喷洒消毒。③运抵处置中心的医疗废物尽可能随到随 处置,在处置中心的暂时贮存时间最多不超过 72h。处置中心内设置 医疗废物处理的隔离区,隔离区设置明显的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处理厂隔离区由专人使用 200ppm 次氯酸钠消毒液对墙壁、地面或物 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每天上下午各一次。④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 的医疗废物收、运和处置的操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的一级防护要求 防护,即必须穿工作服、隔离衣、防护靴、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近 距离处置废物人员还应戴护目镜。每次收运或处置操作完毕后进行手 清洗和消毒,并洗澡。手消毒用 0.3%~0.5%磺伏消毒液揉搓 1~3 分钟。 ⑤当重大疫情时的医疗废物超出处置能力时,可启动应急预案,并采 取相关的措施,具体如下:当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处置能力无法 满足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要求时,经环保部门批准,可采用其它应 急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如各大医院配备的医疗废物焚烧炉等,增加临 时医疗废物处理能力;无法当时处理的医疗废物临时贮存在暂存库中; 和临近处理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联系,运往临近的处置中心代处理; 及时和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联动,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援。 4 厂区突发 情况应急 措施 系统设有防止如因突然断电、断水、断汽及错误操作等导致的特殊工 况下的安全应急保护功能。如遇上述情况,系统将自动停止运行;同 时装载门与卸载门的互锁功能可以防止未经完全消毒灭菌处理的和物 料从处理容器中排出。如遇下面突发情况,操作人员立即向应急事故 小组报告,并采取下述应急措施: (1)突然停电:在遇到检修必须中断供电时,须提前通知,以便提前 应对。在发生紧急停电故障时,该备用电源会自动启用。如果出现外 接电源和备用电源都无法正常供电的情况,控制系统还配套有专门的 UPS 电源,可以在无任何供电电源的情况下保证控制系统运行 30min, 使得系统有足够的时间运行至安全状态。 ①立即启动应急电源。②自动启动应急安全系统,使灭菌设备恢复正 常运转。 (2)设备突发故障:立即断电,并明示“停电检修,不得通电”标牌: ①长时间检修时,应将已经推出暂存库的医疗物重新推回暂存库,气 候温度高于规范要求时,立即启动冷藏库。冷藏库温度在 5℃以下, 冷藏时间不得超过 72h。②检修人员进入处置设备检修前,应对设备 内强制输送新鲜空气并测定设备内氧含量,要求含量氧量大于 19%; 同时应对处置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消毒,并经检测确认无病毒病菌后, 才能对设备进行检修。待故障解决后,重新进行消毒灭菌处理及后续 的循环工作。 (3)应急照明:处置中心主厂房的主要出入口、通道以及主要工作场 所设事故照明,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 5 贮存过程 应急防范 (1)转运车卸箱区、消毒区进出口应设有隔离密封门。 (2)医疗废物尽可能做到当日进当日处置。当日不能立即处置的医疗 19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措施 废物在车间内的冷库储存。 (3)废水处理设施风险防范措施 废水处理设施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处理系统发生故障,影响正常生产。评价建 议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1)严格按照废水处理系统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2)加强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完善废水监测管理制度, 加强废水处理过程水质监测,避免废水事故性排放。在生产检修期间应对污水处 理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使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将事故风险降至最小程度。 (3)设立废水事故池,确保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各类废水不外排。根据项 目的工程分析,运营期项目废水产生量为 1.7449m3/d,因发生风险事故或污水站 出现故障,废水无法处理,需进入事故池。厂区建设容积为 20m3 事故池。以接 纳事故生产废水的需要,事故池内的废水分批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待 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采用上述安全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将尽可能减少 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电磁辐射防护管理 对于微波系统电磁辐射,评价建议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①微波消毒自动控制单元应当具有自我检测功能,异常情況下(微波泄露、 主要设备工艺参数和正常值偏离、电源气源等主要辅助装置故障等)紧急停车, 并能实现操作为完成时消毒单元舱门闭锁功能。 ②进入辐射区的工作人员需要穿戴微波屏蔽服、防护帽、防护眼镜等可防止 微波辐射。 ③合理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微波消毒设备,严格控制设备本身的微波泄 和辐射电平。 ④远距离操作和降低操作处所的辐射强度。 ⑤建立规章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对从事微波作业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 行安全技术的教育,使他们掌握必要的防护指施和正确的操作规程,正确地认识 19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做波对人体的影响,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养成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 ⑥加强卫生保健工作,对长期从事微波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 建立职工健康检查档案。 (5)建议加强风险防范管理 按照医疗废物处置管理规定,处置中心应制定相关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如 《医疗废物管理条件》、《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 保管理制度》、《收集运输规章制度》,并成立应急事故领导小组,加强日常的 风险防范管理。 6.2.8.2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为减小突发事故的影响,处置中心应及时制定相应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性环 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相关部门备案。应急预案内容见表 6-2-5。 表 6-2-5 事故应急预案内容 序号 项目 本项目应急预案内容及要求 1 应急计划区 冷库、处理车间、污水收集池 2 应急组织 企业:成立指挥部,负责现场全面指挥,建立专业救援队伍,负 责事故控制、救援、善后处理 3 应急状态分类及 应急响应程序 规定事故的级别及相应的应急分类响应程序 4 应急设施、设备 与器材 a 防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措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 b 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主要是喷淋设备、消毒液 5 应急通讯、通知 和交通 规定应急状态下的通讯方式、通知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 6 应急环境监测及 事故后评估 由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 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7 应急防护措施、 清除泄漏措施方 法和器材 事故现场:控制事故、防止扩大、蔓延及连锁反应,清除现场泄 漏物,降低危害,相应的设施器材配备。 邻近区域:控制防火区域,控制和清除污染措施及相应设备配备。 8 应急剂量控制、 撤离组织计划、 医疗救护和公众 健康 事故现场:事故处理人员对毒物的应急计量控制规定,现场及邻 近装置人员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 工厂邻近区:受事故影响的邻近区域人员及公众对毒物应急剂量 控制规定,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 9 应急状态终止与 恢复措施 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措施;邻近区 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 10 人员培训及演练 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人员培训及演练。 11 公众教育信息纪 对企业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设置应急 19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录和报告 事故专门纪录,建立档案和专门报告制度,设专门部门负责管理。 6.2.9 病菌疫情防控 (1)收运系统 ①医疗废物的收集及临时储存 各个医疗废物的产生机构设置固定的危险废物暂存处,每日进行定时消毒, 采用专用的盛装容器、专用包装袋,分类收集。整个过程中医疗废物不暴露、不 与外界接触。危险废物暂存处设可靠的防雨、防蛀咬、通风及消毒等手段,有醒 目的危险警告标志,有专人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误入,便于周转箱的回取和转运 车辆的通行。 ②医疗废物的收集容器 本项目采用专门定做的周转箱进行医疗废物收集,颜色全部为黄色,并标注 醒目的“医疗废物”标志,专用容器及其标识应满足《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 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环发[2003]188 号)的要求。 专用容器中包装袋和利器盒为一次性使用,直接和医疗废物一起处理;周转 箱为重复使用,每次卸出医疗废物后和医疗废物转运车一起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 后才能再次使用。 ③医疗废物的运输 本项目医疗废物的运输采用公路运输的方式,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医疗废物 转运的规定组建专业运输车队进行运输,运输车辆的采购采用向专业生产厂家定 购的方式,即委托厂家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2003) 进行定做,其气密性、隔热性、防渗性、排水性能符合出厂检验。 医疗废物转运人员严格按照收集人员的同等要求穿戴相应的防护衣具;转运 车辆配备有应急消毒用具以防备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废物泄漏事故,如适当的 容器、消毒剂等。车上还应备有急救药箱,所有使用过的物品均按医疗废物进行 收集和处理。 周转箱和转运车辆每次卸下医疗废物后,均按照有关规程到清洗区进行严格 的消毒处理后才能再次使用。转运车维护和检修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清洗 等工序。转运车停用时,必须将车厢内外进行彻底消毒、清洗、晾干、锁上车门 199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和驾驶室,停放在通风、防潮、防暴晒、无腐蚀性气体侵害的专用停车场所,停 用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的运输。 在医疗废物装车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与处置中心接收人员应负责办理废物 的交接手续。处置中心工作人员应将所收存的医疗废物如数装进处置中心的运输 车厢,并负责运输途中安全,使医疗废物处于全程监控之下,避免医疗废物流入 社会造成危害。医疗废物运输车应为专用车,密封盛装的医疗废物必须放置在运 输车辆的密封仓内。医用垃圾运输车不允许配备压缩装置,以免收集容器被挤压 破裂。在医疗废物运输上,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小运输过程中可 能出现的失误。 为了保证危险废物运输的安全无误,医疗废物的转接文件设跟踪系统,并形 成制度。在其开始即由医疗废物生产者记录医疗废物的产地、类型、数量等,然 后交由运输部门清点并填写装货日期、签名并随身携带,运输至处理中心后再行 交接手续。使医疗废物在产生、运输、处理全过程中处于完全的控制之下,彻底 杜绝医疗废物被不法分子利用牟取暴利、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垃圾的运输时间应 避开上下班的高峰时间,运输完成后,运输车辆应在厂区内规定的地点对车辆进 行清洗消毒。 ④收运管理 制定周密的收运计划,选择路况较好的道路作行驶路线和备选路线;各司机 收运路线不固定,便于熟悉每条收运路线。 公司安排人员负责收听电台交通消息,如有塞车及时通知司机改走备选路 线;收听天气预报,如有大风、暴雨,及时提醒司机小心驾驶。 建立收运安全操作规程。装运废物之前必须检查专用包装袋是否破损,如有 则要求医疗机构更换,收运途中,必须按规定限速行驶,司机和护送人员严禁吸 烟、喝酒,应密切注意车辆行驶情况和路面状况,在处置中心卸载后,对车辆进 行统一清洗、消毒。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应当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 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可能 20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在医疗废物转运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制 定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2)厂区内处置系统的消毒保证 ①计量 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部进行各类医疗废物分类计量,处置中心在收集时双 方进行核对、登记和交接。 ②贮存系统 医疗废物周转箱运抵处理中心后,首先卸到医疗废物待处理间中,然后进入 微波消毒系统进行处理;医疗废物待处理间内设有通风措施,且保持微负压状态, 抽出的空气送入“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 如不能立即进行处理,可将周转箱贮存于冷库中。冷藏温度≤5℃,贮存时间 也不得超过 72h。冷库地面和 1.0m 高的墙裙须进行了防渗处理,地面具有良好 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采用暗沟、管直接排入污水收集消毒 处理设施;贮存设施采用全封闭、微负压设计,并设置有事故排风扇。门和窗附 近设有醒目的危险警告标志,避免无关人员误入;窗上安装有通风过滤网,可防 止小动物钻入。周转箱的码垛须留有足够的空间便于周转箱的回取和冷气的循 环。 ③微波消毒系统 本项目选用微波消毒技术处理绥芬河市医疗废物。微波是波长 1~1000mm 的 电 磁 波 , 频 率 在 数 百 兆 赫 至 3000MHz 之 间 , 用 于 消 毒 的 微 波 频 率 一 般 为 (2450±50)MHz 与(915±25)MHz 两种。微波在介质中通过时被介质吸收而 产生热,该类介质被称为微波的吸收介质,如水就是微波的强吸收介质之一;而 当微波能在介质中通过不易被介质吸收时,该类介质为微波的良导体,在这种介 质中产生的热效应很低。热能的产生是通过物质分子以每秒几十亿次振动,摩擦 而产生热量,从而达到高热消毒的作用,同时微波还具有电磁场效应,量子效应, 超电导作用等影响微生物生长与代谢。一般含水的物质对微波有明显的吸收作 用,升温迅速,消毒效果好。 201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整个处置过程中均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微波消毒处理的医废残渣经专业检测 部门检测满足消毒效果检验指标、并满足填埋场入场要求后送绥芬河市南岭城市 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因此,在采取微波消毒后,医疗废物中的致病感染细 菌绝大部分能够被杀死,对外环境的致病影响有限。 (3)厂区二次污染内致病感染细菌控制影响分析 厂区内微波消毒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的“二级过滤+活性炭装置” 吸附处理后进入“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冷库产生的废气经“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 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冷库与微波消毒车间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厂区 设置了雨污分流系统,对污废水和初期雨水进行消毒处理;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 进行“三防”处置。 (4)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及时制定及修订项目事故应急预案,和当地环保局、环境监测部门、卫生防 疫部门有应急沟通和处置方案。配置事故应急处置装置,如消毒药品、收集装置 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医废收集至处置的整个过程中,病菌疫情可得到妥善控制, 病菌疫情风险较小。 6.2.10 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304.8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5 万元,占总投资的 21.32%, 具体建设内容见表。 202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6.3-1 名称 治理措施 环保投资 (万元)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现有渗滤液处理车间处理能力150m3/d,两级碟 管反渗透处理工艺(DTRO)。 依托 废气 微波消毒工序 废气 进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微波消毒工序废气经设 备自带的“二级过滤+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 进入“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 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冷库产生 的废气经“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 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冷库 与微波消毒车间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 25 噪声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措施,风 机需消声 5 类别 废水 运 营 期 本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消毒后医疗废物 残渣 废过滤材料 固体 废物 经微波消毒处理后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 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废防护面具 生活垃圾 送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10 废活性炭 废紫外固化灯管 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 位处理 破损医废周转箱 地下 水 对污水收集池、医疗废物处理区、冷库、清洗 区、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做重点防渗处理,休 息室、办公区、卫生间做简单防渗处理。 15 环境风险 容积为30m3应急玻璃钢储罐 5 绿化 厂区已有绿化 依托 防渗 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费用 5 65 合计 203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是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预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损益, 应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立统一的关系。 本项目建设的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包括项目环保设施投入产生的直接的收益 与损失,以及项目运行过程中处置绥芬河市的医疗废物带来的间接收益与损失。 在对本项目投入的环保设施所产生的环境经济效益与损失以及项目整体建设上 对信阳市医疗废物处置所产生的环境经济效益与损失进行简要分析,从而体现本 项目投产后的环境经济损益及趋势。 7.1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如果本项目不配置污染治理设施,废气直接排入大气环境、污水直接排入当 地地表水环境,固体废物若不能按环保标准要求进行有效的处置,势必会对地表 水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该损失无法用货币来度量。项目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 对周边的环境影响甚至会引起环境纠纷,其环境污染的损失是潜在的,无法用货 币进行衡量。 因此本项目采用有效的污染防治设施,可有效避免或减少工程可能造成的污 染和损失,可以大量减少城市医疗废物污染,为促进城市景观改善方面具有直接 或间接的环境效益。同时也能阻止疾病的传播和蔓延,对区域环境有较好的环境 效益。 7.2 项目对绥芬河市医疗废物处置环境效益 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是一个处理特殊固体废物的环保工程项目,目前已成为区 域不可或缺城市基础设施。其特点不同于产品生产,而是为众多服务对象提供持 续稳定的卫生环保特殊服务,项目公司已获得特许经营权。 项目建成后,可处置绥芬河市、东宁市和绥阳镇医疗废物 2t/d,即 730t/a, 医疗废物是一种危害极大的特殊废物,这些废物主要来自于病人的生活废弃物、 医疗诊断、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它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 和其它有害物质。在我国,医疗机构大多集中在城市中心区域,如果对这些医疗 20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废物不加以管理并合格处理,其中含有的传染性物质、有毒有害性物质等必然会 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给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生存环境带来巨大危胁。项目 建设不仅改善和加强了服务区范围即绥芬河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水平和处理 能力,且进一步保障牡丹江市区域整体城市卫生和环境质量,提升了城市形象, 促进经济进一步繁荣,对区域环境的有巨大贡献 7.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根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 304.8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5 万元,占总 投资的 21.32%,能满足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地表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 噪声防治的要求。由于本项目是基础环保工程,其特点不同于产品生产,而是为 社会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本项目的建设改善和加强了服务区范围的医疗废物处理 水平和能力,改善了绥芬河市整体城市的环境质量,提升了城市形象,促进经济 进一步繁荣。 7.4 小结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后,提升绥芬河市医疗废物处理整体生产运行能力, 且满足绥芬河市区域医疗机构以后若干年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需求。将进一 步对绥芬河市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同时也保证项目公司间接产生持 续稳定的经济效益。本项目是医疗废物处理项目环境保护工程,采用的微波消毒 工艺系统建成运行后,将会产生明显的环境效益,更好地实现企业社会效益、环 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20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8.1 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是指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限制人类损害环 境质量的活动,通过全面规划使经济发展与环境相协调,达到既要发展经济,满 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又不超出环境的容许极限,这些内容概括起来就是环境管理 8.1.1 环境管理的意义 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相应的环境管理计划与监测计划,可以促进污染治 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排污达标;可以避免许多因管理不善而产生的环境 风险和对人群健康造成的危害,使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8.1.2 环境管理体系 为确保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真正得到落实,其环境管理体系由施工期的环 境管理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组成。 1、环境管理机构 环境管理体系作为本项目企业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应与之相协调统一。企业 应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实行经理(厂长)领导下的“一人主管,分工负责;职 能部门,各负其责;落实基层,监督考核”的原则,建立以经理(厂长)领导为 核心,环保职能部门为基础的全员责任制的环境管理体系,并配备 1-2 名专职环 境管理人员,使环境管理很好的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整个过程,并落实到企业的各 个层次,分解到生产的各个环节,把企业管理与环境管理紧密的结合起来。不但 要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和各种规章制度,也要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使 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环境管理职责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对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按要求 储存处理,避免垃圾污染环境;负责制定和实施事故应急计划,一旦火灾或跑、 冒、漏事故发生,能够及时而且有条不紊的开展救灾活动,使人、财损失降到最 低限度。 8.1.3 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 1.环境管理机构对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履行施工期各阶段环境管 206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理职责。 2.对施工队伍实行职责管理,要求施工队伍按要求文明施工,并做好监督、 检查和教育工作。 3.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环评中有关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程序和场 地布置实施统一安排。 4.对产生的扬尘应及时洒水,及时清除弃土,避免二次扬尘。 5.合理布置施工场内的机械设备,把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布置到远离居民地 点。 表8-1-1 监理 项目 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 技术要求 实施 机构 环境空 气污染 (1)施工作业场地应采取定时洒水降尘措施 (2)料场和贮料场采用遮盖或洒水以防止扬尘污染,运送建筑 材料的卡车加盖苫布,以减少抛洒。 承包 商 地表水 污染 (1)施工营地及施工管理区需设置隔油池及生活垃圾集中堆放 场地,以使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不得以渗坑、渗井或 漫流方式排放。 (2)加强施工人员环境意识教育,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抛入 地表水体。 承包 商 施工噪 声 (1)尽量采样低噪声机械 (2)强噪声机械夜间严禁施工 承包 商 固体废 物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长期堆存,做到日产日清,车辆用苫布 遮盖,防治沿途洒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承包 商 生态保 护与防 止水土 流失 (1)对施工期临时占地,应将原有土地表层堆在一旁,待施工 完毕,将这些熟土再推平,恢复到土地表层,以利于还耕或绿化 (2)施工营地应尽量选择设置在非耕地上,以减少耕地损失 (3)在场区平整过程中做到边取土边平整,有计划取土,及时 平整 (4)在主体工程完成后及时对厂区进行绿化 (5)教育施工人员爱护附近农田,保护施工场地周围的生态环 境 承包 商 监控 机构 委托 有资 质单 位进 行 8.1.4 运营期环境管理计划 1、根据国家环保政策、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制定该项目运行期环境管理 规章制度、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 2、对本项目厂区内的公建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公建设施的正常 运行及管网畅通。 20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生活垃圾收集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对分散布置的垃圾桶应定 期清洗和消毒,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 单位处理。 4、应将环保设施运行维护费用计划列入环保投资计划中,确保环保设施运 行。 8.1.5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排污口是企业污染物进入环境或污染环境的通道,强化排污口的管理是实施 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工作,也是区域环境管理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科学化、定 量化的重要手段。 (1)排污口规范化管理的基本原则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必须规范化;排污口应便于采样与计量监测,便 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 (2)排污口技术要求 排污口的位置必须合理,按环监[1996]470号文件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排 放污染物的采样点设置应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布设。 (3)排污口立标管理 企业污染物排放口的标志,应按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 (15562.1-1995)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15562.2-1995) 的规定,设置规范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见图8-1-1。 图8-1-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20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排污口建档管理 要求使用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 污口标志登记证》的要求填写项目有关内容;根据排污口管理档案内容要求,本 项目建成后,应建立各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达 标情况的台账,并按环保部门要求及时上报。 8.1.6 信息公开 (1)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的信息。 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开工日期、设计单 位、施工单位和环境监理单位、工程基本情况、实际选址选线、拟采取的环境保 护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清单和 实施计划等,并确保上述信息在整个施工期内均处于公开状态。 (2)公开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信息。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中期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 施进展情况、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期环境监理情况、环境监测 结果等。 (3)公开建设项目建成后的信息。 建设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 护设施和措施执行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针对主要排放的污 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应当定期向社会特别是周 边社区公开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8.2 环境监测 8.2.1 环境监测的意义 环境监测是企业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的一项规范化制度。通 过环境监测,进行数据整理分析,建立监测档案,可为污染源治理,掌握污染物 排放变化规律提供依据,为上级环保部门进行区域环境规划、管理执法提供依据。 同时,环境监测也是企业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做到清洁生产的重要保证手段之 一。 209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2.2 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9环境监测计划—二级评价项目按HJ819的要求,提出项目在生产运行 阶段的污染源监测计划。 本项目运营期污染源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 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033-2019)中监测要求制定,若企业不具备监测条件进行上述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监测,可委托有资 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监测。污染源监测计划内容见表 8-2-1。 表 8-2-1 类别 废气 废水 本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 监测布点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微波消毒工序排气筒P1 颗粒物、NH3、H2S、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定期监测1次/半年 厂区边界 颗粒物、NH3、H2S、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定期监测1次/半年 流量 自动监测 pH值 2次/日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周 粪大肠菌群数 月 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其他 季度 生活污水单独排放口 pH值、流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季度 雨水排放口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月 废水总排放口 21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pH值、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钾、钠、钙、镁、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 正常生产时,每年监测一次。 盐、氯化物、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氟化物、氰化物、铁、 非正常情况发生时,随时安排必 锰、铅、六价铬、镉、汞、砷、耗氧量、总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 要的监测。 地下水 厂址 噪声 厂界外1m处 厂界噪声 1次/季度 土壤 厂区渗滤液处理车间附近、车 间附近、地下水下游林地 厂区内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中的基本项 目;项厂区外农田:pH、镉、汞、砷、铜、铅、铬、锌、镍。 定期监测1次/3年 8.3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总量控制 8.3.1 污染物排放清单 项目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环境保护措施能够和生产工艺“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本项目工程分析,待本项目建成后,确定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清单情况汇总见 表 8-3-1。 表 8-3-1 类 别 污染源 排放 位置 污染物名称 H2S — — 臭气浓度 — NH3 废 气 微波消毒 工序 处理 车间 排放浓度 mg/m3 颗粒物 — 排放量t/a 0.0013432 0.000082 ≤20 (无量纲) 0.010512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清单 排放标准及限值 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恶臭 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 211 限值 1.5mg/m3 0.06mg/m3 ≤20 (无量纲) 1.0mg/m3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排放 去向 废气经设备自带的“二级过滤+活 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进入“方型 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 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 筒排放,未被收集的以无组织形 式排放。 大气 环境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排放限值 非甲烷总烃 排气 筒P1 废水 废 生活污水、 总排 水 生产废水 放口 — 0.006716 NH3 0.92 0.02673 H2S 0.056 0.001627 臭气浓度 705 (无量纲) ≤2000 (无量纲) 颗粒物 21.4 0.62488 非甲烷总烃 4.56 0.1336484 COD 0.83mg/L 0.00053 SS 0.71mg/L 0.000454 BOD5 0.29mg/L 0.000185 NH3-N 0.02mg/L 0.000013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 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 限值中厂房外监控点处 1h平均浓度值 10mg/m3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 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 限值中厂房外监控点处 任意一次浓度值 30mg/m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2 恶臭 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4.9kg/h 0.33kg/h ≤2000 (无量纲)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 120mg/m3 3.5kg/h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 控制标准》 (GB16889-2008)表2现 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 100mg/L 212 120mg/m3 10kg/h 30mg/L 30mg/L 25 生活污水与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 水、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车间 地面冲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 水、电蒸汽发生器排水、蒸汽冷 经厂区 现有渗 滤液处 理车间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 值 设备噪声 昼间 ≤65dB(A) 夜间 ≤55dB(A)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生产车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标准 昼间 ≤65dB(A) 夜间 ≤55dB(A) 安装隔声窗等吸声材料,机座设 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厂区边界进 行绿化。 — 0.5475t/a — — 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 处理场处理 消毒后医废 残渣 — 630t/a — — 废气处理 废过滤材料 — 0.375t/a — — 职工 废防护用具 — 0.07t/a — —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 0.5t/a 废气处理 废紫外固化 灯管 — 0.003t/a 医废收集 破损医废周 转箱 — 3个 微波消毒 噪 设备、污水 声 泵、引风机 固 体 废 物 凝排水和旋流塔废水一同排入新 建的污水收集池后进入厂区现有 的污水收集罐体后再进入厂区现 有渗滤液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 排入填埋场场区底部的马架子 河,向南自然流约 15km 进寒葱 河,再向北流 30km 汇入小绥芬 河。 设备 间外 处理后 外排 周边 环境 送至微波消毒生产线处理后送至 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场处理 绥芬河 市南岭 城市生 活垃圾 处理场 处理 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 处理 危废处 置单位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 (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 213 — —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3.2 总量控制 (1)排放总量削减措施 为减少各控制指标的排放总量,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将预防和治理污染贯穿于整个过程, 把医院的污染削减目标分解到各主要环节,最大限度减轻或消除对环境造成的负 面影响。 2)加强管理,提高全院职工环保意识,落实各项清洁生产内容,实现最佳 生产 状况和最大污染削减量的统一。 3)加强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确保各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各污染物达标 排放, 并落实污染物排放去向的最终处理,避免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2)总量控制因子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对总量控制的有关要求,并结合项目污染物排放及周围 环境状况,确定本项目评价中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为:COD、NH3-N、颗粒物、 VOCS。 总量控制指标 1)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核定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表 2 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即 COD:100mg/L,氨 氮 25mg/L。 COD:639.1485t/a×100mg/L×10-6=0.064t/a NH3-N:639.1485t/a×25mg/L×10-6=0.016t/a 2)本项目废气污染物预测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处 理 车 间 有 组 织 颗 粒 物 排 放 量 为 0.62488t/a , 无 组 织 颗 粒 物 排 放 量 为 0.010512t/a;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 0.13364844t/a,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为 0.006716t/a; 颗粒物:0.62488t/a+0.010512t/a=0.635392t/a VOCS:0.13364844t/a+0.006716t/a=0.14036444t/a 3)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核定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214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处理车间排气筒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颗粒物 12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风机量为 5000m3/h(29200000m3/a), 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 0.010512t/a,无组织 VOCS 为 0.006716t/a。 颗粒物核定排放量:120mg/m3×29200000m3/a÷1000000000=3.504t/a 颗粒物总核定排放量:3.504t/a+0.010512t/a=3.514512t/a VOCS 核定排放量:120mg/m3×29200000m3/a÷1000000000=3.504t/a VOCS 总核定排放量:3.504t/a+0.006716t/a=3.510716t/a 根据《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 告》,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0.584t/a、NH3-N:0.077t/a。 综上,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 8-3-1 污染物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单位 t/a) 现有工程 本工程 总体工程 许可排放量 核定排放量 预测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 水 COD 0.584 0.064 0.648 +0.064 氨氮 0.077 0.016 0.093 +0.016 废 气 颗粒物 0 3.514512 3.514512 +3.514512 VOCS 0 3.510716 3.510716 +3.510716 8.4 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内容 根据国家“三同时”的有关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需对项目环境保护设 施进行验收检查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 收内容与要求建表8-4-1。 215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8-4-1 类别 废水 污染源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内容 治理措施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 拟达到的要求 生活污水与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水、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 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电蒸汽发生器排水、蒸汽冷凝排水和旋流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塔废水一同排入新建的污水收集池后进入厂区现有的污水收集罐体后再 (GB16889-2008)表 2 现有和新建生活垃 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进入厂区现有渗滤液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填埋场场区底部的马架 子河,向南自然流约 15km 进寒葱河,再向北流 30km 汇入小绥芬河 NH3 H2S 微波消毒工 序排气筒P1 臭气浓度 颗粒物 微波消毒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的“二级过滤+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进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入“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 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大气污染 筒排放;冷库产生的废气“方型旋流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冷库与微波消毒设备共用 1 根排气筒。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非甲烷总烃 废气 NH3 H2S 车间 臭气浓度 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 噪声 固体废 物 微波消毒设备、污水泵、引风 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机等 消毒后医废残渣、废过滤材料、 送至微波消毒生产线处理后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废防护用具 生活垃圾 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废紫外固化灯管、废活性炭、 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21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挥发性 有 机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 (GB37822-2019)表 A.1 中排放限值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全部合理处置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破损医废周转箱 必须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发生火灾爆炸应全院紧急停电,根据火灾原因、区域等因素迅速 事故风 确定灭火方案,避免对周围保护目标造成较大的影响;定时检查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 保障厂区安全,减轻事故排放、泄漏等造 险防范 状况,确保各处理设备正常运转,并且注意防范其它风险事故的发生;编制应急预案;设置 30m3 应急 成的影响。 玻璃钢储罐。 绿化 排污口 规范化 环境管 理(机 构、监 测能力 等) 院区绿化,种植树木、花草 / 厂区污水排放口、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 专职、兼职环保人员 确保环保措施正常运行 217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9 结论 9.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选厂址位于绥芬河市大外环路南,红岭路与南绥路交叉转弯处,利 用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区内的渗滤液处理间附属设施厂房新建 1 座医疗废弃物处理车间,车间占地面积 439.5m2。配备 1 套医疗废物微波消毒 设备、冷库、清洗区、暂存间、配电室、休息间、办公室、卫生间等附属用房。 并配置 1 辆 0.5t 和 1 辆 1.0t 的医疗废物转运车,120 个周转箱,包装袋 2000 个 (备用)和利器盒 200 个(备用)。本项目主要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医疗废物 主要来自绥芬河市、东宁市和绥阳镇辖区内的卫生机构。每天运行 16h,日处理 医疗废物为 2t/d。 9.2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9.2.1 环境空气 根据《牡丹江市环境质量公报 2020 年度》,牡丹江市区细颗粒物、可吸入 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一氧化碳日均值及臭氧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值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各污染物平均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 标区。 本项目排放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TSP 现状监测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NH3、H2S 现状监测值满足《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要求,非甲烷总烃现状监测 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 9.2.2 地表水环境 根据《牡丹江市环境质量公报 2020 年度》,2020 年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优 于Ⅲ类水质比例为 75%,达到年度考核目标 75%。与 2019 年同期相比,考核断 面水质达标比例相同,达标断面相同。2020 年西水源和铁路水源两处饮用水水 218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源地水质均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与 2019 年同期相比,水源地水 质无变化。 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系为绥芬河,所在河流为寒葱河和小绥芬河,因寒葱河无 水体功能,本项目参照小绥芬河水体功能类别,项目位于小绥芬河(老莱营村大、小绥芬河汇合口断面),根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 年)》,水质类别为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 类水体标准。 9.2.3 声环境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四周噪声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本项目营 运期噪声主要为微波消毒设备、引风机、污水泵、制冷机组产生的交通噪声等。 建设单位拟采用隔声、消声、减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等措施,厂界噪声预测值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的要求。 9.2.4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区周边各监测点水质整体较好,绝大部分指标标准指数值小于 1,仅 铁出现超标现象,其余点位各项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监测点铁超标原因主要受原生地质条件 影响。检测结果表明厂区内包气带各种污染物含量与区域背景值含量大体相当, 表明厂区内包气带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目前未受到厂区生产活动影响。 9.2.5 土壤环境 本项目厂界内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监测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厂界外土壤 环境监测点位监测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15618-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9.3 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9.3.1 废水 生活污水与运输车辆消毒清洗废水、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 219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电蒸汽发生器排水、蒸汽冷凝排水和旋流塔废水一同排 入新建的污水收集池后进入厂区现有的污水收集罐体后再进入厂区现有渗滤液 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填埋场场区底部的马架子河,向南自然流约 15km 进 寒葱河,再向北流 30km 汇入小绥芬河。 9.3.2 废气 本项目微波消毒过程及冷库冷藏过程中的有组织废气以及冷库、车间的无组 织废气。 本项目微波消毒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二级过滤+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进 入“方型旋流喷淋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化”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 筒排放;冷库废气进入“方型旋流喷淋塔+干式过滤箱+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化”处理 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冷库与微波消毒设备共用 1 根 15m 高排气筒。 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 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 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 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 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 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房外监控点 处 1h 平均浓度值和厂房外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 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9.3.3 噪声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的要求。 9.3.4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残渣、废过滤材料、废防护用 220 绥芬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具、废活性炭、废紫外消毒灯管、生活垃圾、破损医废周转箱。 其中废过滤材料和更换下来的废防护用具送至微波消毒生产设备处理后随 医疗废物残渣一同送至绥芬河市南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废活性炭、破损 医废周转箱、废紫外线固化灯管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 的单位处置。本项目的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均有相应的、安全的处置处理,对环 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9.3.5 地下水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收集池各构筑物、清洗区、冷库、车间、休息 区按防渗要求做好相应工程,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渗漏问题,及时解决, 防止出现事故性排放。同时做好相应的应对计划,合理有效快速的解决非正常工 况下产生的泄露。综上,在企业做好相应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9.4 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风险物质为次氯酸钠。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表 2 确定环境风险潜势,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 析。经建设单位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预案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9.5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预测排放量:颗粒物:0.635392t/a;VOCS:0.14036444t/a 核定排放量:COD:0.064t/a;NH3-N:0.016t/a;颗粒物:3.514512t/a;VOCS: 3.510716t/a 9.6 综合结论 综合对本项目建设概况、环境质量现状、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环境影响、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 划等内容的分析论证,结合项目所在位置环境质量现状和目标要求,在全面严格 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 测,杜绝事故排放,所排污染物均能作到达标排放,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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