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文〔2021〕309号关于印发《黄淮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黄淮学院文件 院文〔2021〕309 号 关于印发《黄淮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修订)》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现将《黄淮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2021 年 12 月 20 日 - 1 - 黄淮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科建设管理,切实发挥学科建设在 学校实践五大职能中的主导作用,稳步推进学科和硕士专业 学位授权点一体化建设,推动学校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结合 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科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申报硕士学位授权单 位为导向,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选择重点方向 进行重点建设,建设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和校级一 般学科,努力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的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优 势突出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整体提升学科综合实力。 第三条 学科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筹规划、突出 重点、分类发展、有序推进、聚焦应用、塑强特色、动态管 理、整体跃升。 第四条 学科建设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紧紧围绕我校“建 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发展目标,遵循学科发 展规律,整合资源,汇聚力量,按照“扶优扶特扶新”的建 设思路,以学科为统领,打破学院和部门界限,促进学科深 度交叉融合,构建富有特色和竞争力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 科体系,为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造条件,进而推动学 - 2 - 科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学科建设实行“学校——二级学院——学 科带头人”三级建设与管理体制,形成以学科点为基本单元, 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学科建设组织构架。学科建设实行目 标绩效管理,以学科的自我管理为基础,实行学科带头人具 体负责、二级学院日常监管、学校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学科建 设运行机制。 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 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科建设领 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科研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 称“学研办”)。 学科建设的行政事务由分管副校长协调处理,学科建设 涉及的学术问题由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重大事项由校长办公 会研究决定。 第七条 主要职责 (一)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学科建设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和处理; 2.审定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项目方案; 3.审查学科评估、检查情况。 (二)学研办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学科建设规划; - 3 - 2.建立和完善学科相关的管理制度; 3.组织各类学科的遴选、考核与验收等工作; 4.指导二级学院进行学科发展与建设规划的制定; 5.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学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 困难。 (三) 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人事处:参与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 遴选、考核与津贴发放;引进高水平、高层次人才,改善和 优化学科梯队结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支持学科的人才培 养和梯队建设;支持二级学院、学科点广泛联系和聘请国内 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指导学科建设。 2.科研处: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制定科研激励政策;多 渠道争取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与科研经费加强学科和科 研平台建设;在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和维护等方面为学科 建设提供条件和服务,对重点学科予以倾斜;鼓励各学科积 极开展科技服务,承接横向科研项目;对重点学科所承担的 重大课题提供优良的管理和服务;积极组织各学科申报省级 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组织和支持各学科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3.教务处:支持和指导各重点学科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 改革,在教学经费投入、各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以及省级教学 成果奖申报等方面为学科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提升 重点学科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 负责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教 - 4 - 学水平,提升各学科的人才培养水平。 4.财务处:做好年度学科建设经费预算安排,保障学科 建设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和按计划使用,并对经费收支进行 财务核算和监督。 5.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做好学科建设的对外交流与合 作,积极引进海外资源特别是智力资源推进学科建设。 6.图书馆:负责学科建设所需的图书资料和学术期刊资 源库建设工作,为学科建设所需的资料查阅、论文检索、项 目查新等提供优质服务。 7.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为学科建设提供信息技术的支撑 和服务保障。 8.学校其他各职能部门均应全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学科建 设工作。 (四)二级学院主要职责 1.负责成立本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成 员由主管科研、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相关学科(术)带头人、 专家组成; 2.负责学科建设总体工作,对学科建设进行指导,开展 本学院学科建设的规划、建设、管理、评估和考核等工作; 3.指导学科带头人做好本学科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统筹学科点建设资源,确保建设所需的人财物到位; 5.推荐学科(学术)带头人,督促、检查学科建设项目 计划的实施情况,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和目标实现; - 5 - 6.配合学校做好各类学科的遴选、考核、验收等工作; 7.负责组织完成或落实上级交办的与学科建设相关的其 他任务。 (五)学科点主要职责 1.各学科点是学科建设具体实施单位,其负责人为学科 带头人,学科队伍按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三 级梯队建设; 2.根据学科建设的总目标,提出本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 年度建设计划,经二级学院、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组 织实施; 3.根据建设期间经费的安排,制定年度经费预算报告和 完成计划,并提交上年度经费决算报告; 4.组织各项学术交流活动,扩大学科影响力,圆满完成 科研和教学任务; 5.学科点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专业技术职务、学位、 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梯队; 6.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提出合理添置仪器设备、图书 资料等改善学科建设条件的建议; 7.完善学科建设档案,提供学科建设的各种资料和统计 信息。 第三章 学科建设体系及主要内容 第八条 加强学科建设工作,努力构建由省级重点学科, 校级重点学科和校级一般学科组成的学科建设体系。其中省 - 6 - 级重点学科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校级学科按照 本办法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九条 校级重点学科分为优势、特色、新兴三类,按 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和黄淮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每三年遴选一次。 第十条 校级重点学科(优势类)申报条件 (一)重点支持基础比较好,有领先优势,前景广阔的 学科,须为服务地方(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的硕士专 业学位授权点支撑学科; (二)须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 紧密对接新能源、防水材料、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医 药、高端装备、文旅文创、食品深加工等区域主导产业和战 略性新兴产业,设置符合硕士专业学位点申报基本条件要求 的若干个相对稳定的学科领域(方向); (三)建有省级以上研究平台/基地/智库,并依托产教 融合型企业建设有联合培养基地,并聘请一定数量的培养基 地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研究生兼职导师; (四)具有成熟的产教融合联合培养人才的体制机制, 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有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设实践课程, 共同编写有精品教材,并初步形成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 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育需求的教学案例; (五)学科队伍结构合理,满足专业学位审核申请基本 条件的相关要求。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方向带头人原则上须为 - 7 - 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荣 获过省部级及以上教研、科研成果奖; (六)在培养环境与条件方面接近或已达到硕士专业学 位授权点申报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 校级重点学科(特色类)申报条件 (一)符合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黄淮学院教育事 业发展规划要求,体现并服务于河南省、驻马店市经济社会 发展的特色需求; (二)围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电子信息、 网络安全、生物医药、现代物流、教育和历史文化等本区域 特色产业形成相对稳定的学科方向,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三)与区域内的特色产业共建联合培养基地,并初步 形成了产教融合联合培养人才的体制机制; (四)学科带头人原则上须为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 教授,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荣获过省部级及以上教研、 科研成果奖;学科方向带头人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有相关 的教科研成果。 第十二条 校级重点学科(新兴类)申报条件 (一)瞄准学科发展前沿,并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 地方特色产业之间形成紧密合作,通过基础学科之间、基础 学科与应用学科、科学与技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 交叉与融合,构建跨学科平台,开展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和 社会服务工作,寻求先机实现突破; - 8 - (二)设置相对稳定的学科方向,有一定的基础; (三)学科带头人原则上须为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 教授(个别学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主持省部级 科研项目或荣获过省部级及以上教研、科研成果奖;学科方 向带头人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有相关的教科研成果。 第十三条 校级学科遴选程序 1.各学科依托二级学院按要求组织申报,向科研处(学 研办)提交申报材料; 2.科研处(学研办)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校学 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 委会审批,由学校发文公布。 第十四条 推荐省级重点学科原则上从上述学科中遴选 产生。 第十五条 学科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科定位(学科方 向、发展层次)、学科队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 科梯队)、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基地(重点实验室、 工程中心等)、学科管理等方面。 第十六条 学科方向作为学科建设的基本要素,直接决 定学科梯队组建、科研领域确定等事项,须多方论证、精准 凝练,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强,人强我 特”,并保持学科方向的长期相对稳定。 第四章 学科建设经费划拨及使用 第十七条 学科建设经费进行专项管理,由学科带头人 - 9 - 负责,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除管理费和设备费外,学 校原则上不对其余科目设置限额,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 要自主决定使用。 经费使用不得偏离学科建设方向,经费开支按《黄淮学 院经费审批权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报批、审核、签批 和审支。 第十八条 学科建设经费采取分批拨款的办法,省级重 点学科资助期以河南省教育厅重点学科立项通知中规定的 建设周期为准,校级学科的资助期为 3 年。每年预算下达后, 省级、校级学科先期发放建设经费的 80%,剩余 20%作为年 度考核调剂经费。 第十九条 学科建设经费及使用 (一)学科建设项目经费(仅为学校专项经费) 1. 省级重点学科经费 理工科 60 万元/年,人文社科 35 万元/年。 2. 校级重点学科经费 优势类:理工科 50 万元/年,人文社科 25 万元/年; 特色类:理工科 40 万元/年,人文社科 20 万元/年; 新兴类:30 万元/年。 3. 校级一般学科经费 理工科 8 万元/年,人文社科 5 万元/年。 (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 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学科队伍建设经费、学校管理费 - 10 - (总经费的 5%)、设备购置费(不超过总经费的 20%)、 资料购置费、维修费、业务费(包括学术成果资助费、国内 外学术交流与合作费、分析测试费、专家差旅与劳务费)等。 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1. 学科队伍建设:主要用于促进本学科学术团队科学研 究与人才培养能力的提升。包括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学术 骨干访学、教师培训以及研究生联合培养经费等。 2. 设备和资料购置费:包含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 耗材、数据库和专业软件等,主要用于仪器设备购置、公共 图书资料、实验耗材、专业数据库及专业软件购买等费用。 设备购置坚持需求导向,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 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3. 维修费:主要用于仪器设备、公共实验室、校内外试 验基地、观测站(点)等维修改造。 4. 学术成果资助费:主要资助高水平科研成果奖;资助 权威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高水平期刊论文等。 5. 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费:主要资助举办全国性或国 际性学术会议;资助骨干教师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 议;资助校外专家来校学术交流的酬金、差旅费、住宿费等。 6. 分析测试费(含测序费):凡学校具备分析测试条件 的须在校内测试,校内测试不能及时完成或者校内缺少相关 设备的可以到具备条件的其他高校、中科院所属科研院所以 及拥有相关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或服务公司进行测试;校外 - 11 - 测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7. 专家差旅与劳务费:主要用于学科建设专家的讲座、 论证、评审、咨询等费用,开支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 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科建设资助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技术成果均 属职务成果,归学校所有,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行成果转让。 第五章 学科建设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一条 省级、校级学科的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建 设期满考核,按照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和校级一般 学科三个层次进行考核。 (一)考核原则 遵循“学科发展规律,聚焦立德树人,彰显应用特色” 的原则,使用“黄淮学院学科建设考核表”(见附件一)及 “黄淮学院学科建设考核指标清单”(见附件二)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依据黄淮学院学科建设考核表,由学科带头人提供符合 “指标清单”的业绩成果及支撑材料,从人才培养质量、师 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艺术/设计实践)水平、社会服务与 学术交流、学科管理水平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级 1.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级 别。满足“重要标志性指标”(见附件二中“*”号标注)1 项以上的学科直接认定为优秀,考核得分在 60 分以下的学 - 12 - 科,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它学科的考核结果以其在当年度 的学科量化考核情况为依据,参考其申请书中的年度实施计 划,由专家排序确定,其中优秀总数不超过在建学科总数的 20%,良好总数不超过在建学科总数的 40%。 2.建设期满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级 别。由专家参考黄淮学院学科建设考核表排序确定学科考核 结果,量化考核表中一级指标下取得“重要标志性指标”时, 该一级指标得分记为满分。学科考核结果以其在当年度的学 科量化考核整体得分为依据,由专家结合学科申请书中的建 设目标和要求,排序确定,其中优秀总数不超过在建学科总 数的 20%,良好总数不超过在建学科总数的 40%。 (四)考核程序 1.学科点自评。学科带头人具体负责学科的自评工作,全 面总结学科各项建设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填写黄淮学院学科 建设考核表,提供支撑材料,形成学科建设自评报告。 2.学校评审。科研处(学研办)组织专家采取实地查看、 审阅材料、听取汇报或答辩等形式对学科点进行评审,评审 结果报学校审定,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第二十二条 结果使用 (一)年度考核等级按照排序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 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未完成计划和目标任务的或无故 逾期不报学科建设年度进展报告的学科,学校将暂停经费资 助,给予 6 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停止资助。 - 13 - (二)将年度考核调剂经费用于对本层级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和良好的进行奖励,其中 50%用于奖励优秀等次,50% 用于奖励良好等次。 (三)最后一个年度考核与建设期满考核合并进行。结 果作为评定学科建设成效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学科,不得申 报下一期学科建设项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以上”均包括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学研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黄淮学院学科建设考核表 2.黄淮学院学科建设考核指标清单 - 14 - 附件 1 黄淮学院学科建设考核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A1.思政教育 A.人才培养 A2.培养过程 质量(20 分) A3.在校生 A4.毕业生 B.师资队伍 B1.师资队伍 与资源(20 分) B2.平台资源 三级指标 S1.思想政治教育特色与成效 3 S2.出版教材质量 S3.课程建设与教学质量 S4.在校生代表性成果 S5.学生培养质量 2 10 2 3 S6.师德师风建设成效 5 S7.师资队伍建设质量 10 S8.支撑平台和重大仪器情况 5 S9.学术论文/学术著作质量 10 C.科学研究 C1.科研成果 S10.发明、专利获批(件)及转化情况 (与艺术/设 (与转化) /咨询报告采纳情况 计实践)水平 C2.科研项目与 S11.科研/艺术实践项目情况 (40 分) 获奖 D.社会服务 D1.社会服务 与学术交流 (15 分) D2.学术交流 分值 指标完成情况 得分 备注 10 S12.科研获奖/艺术作品获奖情况 10 10 S13.社会服务贡献 5 S14.学术交流情况 10 - 15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E.学科管理 E1.管理水平 水平(5 分) 三级指标 分值 S15.带头人履职 3 S16 学科经费使用情况 2 指标完成情况 得分 备注 注:在进行年度量化考核时,若三级指标依据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计算得分≧100 分,则该三级指标记为满分;不足 100 分,则按 照(实际得分/100)×分值计算该项三级指标得分。期满考核则按照建设期 n 年,以 100 × n 为满分,封顶项封顶分值× n。 - 16 - 附件 2 黄淮学院学科建设考核指标清单 一级指 二级 三级指标 标 指标 A1. 思政 教育 A. 人才培 养 质量 A2. 培养 过程 计分原则 (1)机构获奖:国家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 (2)国家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思政司示范微党课* S1.思想 (3)学生、辅导员获教育部颁发的最美大学生、优秀辅导员等荣誉称号* 政治教育 (4)机构获奖:省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100 分) 特色与成 (5)省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思政司示范微党课 (100 分/项) 效 (6)学生、辅导员获教育部颁发的大学生、辅导员年度人物等荣誉称号(100 分/人) (7)获得省级优秀班集体、五四团支部等集体荣誉 (50 分/项) (8)学生、辅导员获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颁发的荣誉称号(50 分/人) (9)学生、辅导员获校级文明学生、优秀辅导员等荣誉(20 分/人,此项最高 50 分) (1)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 S2.出版 (2)主编省级规划教材(100 分/部);校级规划教材(30 分/部);与行业企业共同编写精品教 教材质量 材(20 分/项) (1)国家级教研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S3. 课 程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含课程思政类)* 建设与教 (3)省级教学成果奖(含课程思政类)特等奖*、一等奖(100 分/项) 学质量 (4)国家级一流课程(100 分/项) (5)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含课程思政类)(60 分/项) 得分及得 分依据 指标填写要求 学生获奖不包括按照学 生人数均摊的奖学金、三 好学生等荣誉。 (1)限本单位主建、由 教育部、教育厅立项课 程、项目。 (2)国家级、省级教学 成果奖(高等教育类)。 - 17 - 一级指 二级 三级指标 标 指标 计分原则 得分及得 分依据 (6)省部级教研项目、一流课程教学、质量工程项目(30 分/项) (7)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方案,并依据方案共同开设实践课程(20 分/门) (8)拥有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的典型教学案例(10 分/个) A3. 在校 生 A4. 毕业 生 B. B1. 师资队 师资 伍 队伍 与资源 - 18 - (1)国家级(A 类): 一等奖(特等奖、冠军、金奖)(100 分/项);二等奖(亚军、银 奖)(60 分/项);三等奖(季军、铜奖)(40 分/项) S4.在校 (2)国家级(B 类)、省部级(C 类):一等奖(特等奖、冠军、金奖)(40 分/项)、二 生代表性 等奖(亚军、银奖)(20 分/项) 成果 (3)学生发表 SCI/EI 收录、CSSCI 权威期刊论文(限前两名) (50 分/篇) (4)学生发表核心期刊(限前两名)(30 分/篇) (1)学生获得国家级优秀毕业论文* S5.学生 (2)学生获得省级优秀毕业论文(100 分) 培养质量 (3)学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50 分) (4)学生考研录取率超过 30%(100 分);超过 10%(20 分,每超过 1 个百分点另计 3 分) (1)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教学名师、模范教师、道德模范* S6.师德 (2)省级教学名师、模范教师、道德模范(100 分) 师风建设 (3)正教授上课比例达到 80%(60 分) 成效 (4)获省级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40 分);二等奖(20 分/人);三等奖(10 分/人) (1)国家级人才项目或学术称号、国家级创新团队* S7.师资 (2)获批省级教学团队(100 分);省级创新团队(60 分/项);地厅级创新团队(50 分/项) 队伍建设 (3)担任国家级学会、协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100 分/人);担任省部级学会常务理事职 质量 务(30 分/人);省部级行业协会常务理事职务(20 分/人) (4)新增硕士生导师(以实际培养学生为准)(10 分/人);教师晋升正高级职称(10 分/ 指标填写要求 (3)使用 100 字描述与 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 的相关情况。 学科竞赛分类说明: 大学生 A 类赛事:由教 育部主办;B 类赛事:由 省教育厅主办;C 类赛 事:由教指委或全国性学 会(协会)主办。 (1)仅填写本学科专任 教师。 (2)所引进的人才需担 任我校至少一门课程的 教学任务。 一级指 二级 三级指标 标 指标 B2. 平台 资源 C. 科学研 究 (与艺 术/设 计 实践) 水平 C1. 科研 成果 (与 转 化) 得分及得 指标填写要求 分依据 人);学科新增博士(10 分/人);新增副高级以上技术人员担任兼职导师(10 分/人) (3)使用 100 字描述学 (5)省级人才项目或学术称号(30 分/项);地厅级人才项目(20 分/项) 科队伍和学科方向的建 (6)引进 A 类学科带头人*;B 类学科带头人(100 分/人);C、D 学科带头人(50 分/人) 设情况。 (7)柔性引进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等高层次学科人才(60 分/人) (8)学科队伍和学科方向紧密对接地方(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30 分) (9)学科专任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满足专业学位审核申请基本条件的相关要求(30 分) (1)国家级科研平台、河南省实验室* (2)河南省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100 分/项) 需为当年新增平台和设 (3)其他省级科研平台、重点产业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60 分/项);省厅级科研平 S8.支撑 备,平台批准文件中列出 台(40 分/项);地市级科研平台(20 分/项) 平台建设 的各“依托单位/组建单 (4)原有省级以上平台考核(优秀 100 分,良好 60 分) 情况 位/所属单位/承建单位” (5)与地方行业企业共建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科研创新平台(20 分/个) 均可填写 (6)学科建设经费投入情况:理工类(不足 200 万元不得分,200 万至 600 万之间按照(经 费总投入-200)/8 计分,600 万以上得 50 分);人文社科类学科建设经费减半计算 (1)Nature*、Science*、Nature Index 期刊论文(100 分/篇) 代表性论文总数年度考 S9.学术 (2)SCI 一区、SSCI/A&HCI、人文社科权威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20 核时不超过 10 篇,期满 论文/学 分/篇);SCI 二区、CSSCI 期刊(15 分/篇);《光明日报》专业版论文,被 SCI/EI 期 考 核 时 总 数 不 超 过 20 术著作质 刊论文,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或被摘编论 篇,同一教师第一作者论 量 文(10 分/篇);梯队期刊、高起点新刊、集群化试点项目刊物论文 (5 分/篇) 文不超过 3 篇。 (3)权威出版社学术专著(50 分/部);字数≧20 万字的学术专著 (20 分/部) S10. 成 果 (1)专利授权并转化,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单项到账经费 100 万元* “发明专利(含国防专 转化情况 (2)智库报告被中央有关部门采纳*、被省政府部门采用(100 分/项)、被市级政府部门采 利)”和“国际专利”, 计分原则 - 19 - 一级指 二级 三级指标 标 指标 C2. 科研 项目 与获 奖 D1. D. 社会 社会服 服务 务 D2. 与学术 学术 交流 交流 - 20 - 计分原则 得分及得 分依据 用(40 分/项) (3)授权国际发明专利(50 分/项),中国发明专利(10 分/项) (4)专利授权并转化,为本校实现技术收入单项到账经费 10 万元以上(40 分/项) (5)成果转化 (4 分/万元,单个成果最高计 40 分) (1)国家级重大项目*、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 (2)国家级一般项目(100 分/项)、青年项目(80 分/项)、教育部项目(60 分/项) (3)河南省重大专项、重大横向项目(理工到账经费:≧100 万元,人文减半)(50 分/项) S11. 科 研 (4)一般省部级项目 (30 分/项) 项目情况 (5)纵向到帐经费(理工:3 分/10 万元;人文:6 分/10 万元) (6)横向到帐经费(理工科:到账低于 30 万元不计分,50 万至 200 万之间按照(到账经费 -30)/3 计分;人文:4 分/10 万元;此项最高计 50 分) (1)国家级成果奖* 、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100 分/项)、省 部级哲学社科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100 分/项)、三等奖(60 分/项) S12. 科 研 (2)省自然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科普奖一等奖(15 分/项);二等奖(10 分/项) 获奖情况 (3)地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10 分/项) (4)全国行业类获奖:一等奖(100 分/项);二等奖(50 分/项);三等奖(30 分/项) (1)主持制定国家标准*;主持制定行业标准(70 分/项)、团体标准(40 分/项) S13. 社 会 (2)本学科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符合河南省经济社会和黄淮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 服务贡献 划要求 (30 分/项) (1)承办国际性、全国性本专业学术会议*、承办省部级学术会议(100 分/次) S14. 学 术 (2)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作报告(60 分/次)、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作报告(40 分/次)、 交流情况 省级学术会议上作报告 (30 分/次) 指标填写要求 仅限第一专利权人单位 仅填本单位牵头的科研 项目(不含教研课题、教 育学项目) 指标(2)需用 100 字以 内的文字,对符合要求的 贡献进行描述。 一级指 二级 三级指标 标 指标 计分原则 (3)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我校讲学 E.带头 人履职 E1.管 及学科 理水 经费使 平 用情况 得分及得 分依据 指标填写要求 (10 分/人次) S15.带头 (1)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积极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无重大管理失误。 (50 分) (2)完成学科建设规划年度计划 80%以上(50 分);完成年度计划 60%以上 (30 分) 人履职 S16 学 科经费 (1)学科经费使用:专款专用,经费使用合理,支出当年预算经费的 80%以上(100 分); 支出当年预算经费的 60%以上(80 分);超过 40%不足 60% (40 分) 使用情 况 注:1、表中“*”号标注的即为“重要标志性指标”; 2、与外单位联合申报获得相关指标的,仅将排在前三名的计入,并按指标得分的 30%计分,若所获奖项为重要标志性指标的按 100 分计算; 3、艺术/设计实践类获得的科研项目及科研奖励由相关学科填报,并注明计分依据,最终由考核专家确定得分情况。 - 21 - 黄淮学院院长办公室 - 22 - 2021 年 12 月 2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