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院字35号 济宁医学院传统特色学科建设实施意见(试行)2021-04-06.pdf
济医院字〔2021〕35 号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 指导意见》《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 精神,加快我校传统特色学科建设步伐,增强学科实力,不断提 升学科对接我省“八大发展战略”需求及重点产业发展的紧密度, 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统筹兼顾国家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学校 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实 施非均衡发展战略,体现“扶需、扶优、扶特”,把我校传统特 色学科真正打造成高水平优势特色学科,带动全校学科整体实力 提升,在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传承 - 1 - 创新优秀文化、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实现学校发展目标等方面发 挥重要作用。 第三条 本实施意见适用的建设传统特色学科包括:精神病 与精神卫生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药学、 中西医结合等。 第四条 通过五年建设,传统特色学科达到山东省优势特色 学科建设标准,学科方向明确,优势突出,特色鲜明,话语权显 著增强。 第五条 强化建设我校传统特色学科,认真分析各学科在全 国及区域内所处的位置,与省内同类高水平优势特色学科进行比 较,发现优势与特色,找出差距与不足;通过调整、整合和优化 学科队伍、学术资源,瞄准建设目标,确立发展方向,通过持续 强化优势,弥补短板,不断实现学科进位与提升。 ——着力加强医学学科建设,以已有学科积累沉淀为基础, 紧密结合学科发展的前沿方向及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重大需 求,精心凝练学科方向,集聚学科建设实力,体现“大健康”理 念和新科技革命内涵,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医工、医理、医 文等多学科协同和交叉融合,打造一批相互促进、交叉协同、集 群发展的优势特色学科群,全面释放办学活力。 ——坚持“学科建设、人才第一”理念,紧扣学科建设方向, 加大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国家级人才1~2名,着 力引进和培养省级人才1~2名,大力培养优秀骨干人才3~5名, - 2 - 有序选派5~7名优秀教师进修访学,培育建设衔接有序、梯队结 构合理的高素质人才团队,建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创新团 队1~2个。 ——坚持学科各方向通用性原则,优化整合现有学科平台资 源,建设一批功能完备、开放有序、运转高效、效益显著的高水 平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好“1+Χ”科研平台:1个公共科研平台 和精神医学、预防医学、生物医药等学科科研平台。获批山东省 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1个,或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力争建成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为实现学科提升计划奠定坚实基础。 ——牢固树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结合学科内在要素建设,引领各层次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注重科 教结合、产学研结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 人才为主题,全面优化医学人才培养机构,深化精神医学人才培 养改革,加快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大全科医学 人才培养力度,深化法医学人才、临床药学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 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教育,全力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 健康中国建设、保障人民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以国家和区域重大需求为导向、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着 力提升解决重大问题能力和原始创新能力,提高基础研究水平与 应用研究能力,充分利用学科平台,集聚学科人才队伍、资源优 势,开展高层次科学研究。通过五年建设,力争推出系列标志性 成果,获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1~2项,国家级重点科研 - 3 - 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1~2项,获批 省部级科研项目8~10项,国家级科研项目4~8项,省部级及以 上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总额超过200万元。 ——充分利用学校根植儒家文化沃土的地域优势,秉承“明 德、仁爱、博学、至善”的校训,结合学科发展方向,深入挖掘 自身学术底蕴和文化内涵,以墙报、论坛、学会、博物馆等多种 载体形式,展示学科建设发展成就,建立润物细无声的学科文化。 净化学术环境,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形成坚守学术诚信、遵守学 术规范、维护学术尊严的良好风气。 ——制定学科对外交流合作计划,通过国内外进修、合作研 究、专家教授互聘、联合培养研究生等途径,提高学科队伍建设 的整体研究水平;打造“微山湖”学术会议品牌,主办“微山湖” 系列学术论坛——“微山湖”精神医学高端论坛、“微山湖”预 防医学高端论坛、“微山湖”法医学高端论坛、“微山湖”生长 发育疾病高端论坛等;鼓励参加更多的国内国际性学术会议,使 学科建设朝着国际化、开放式的方向发展。努力推进国际协作, 加快学科建设的国际化发展进程。 ——面向行业发展和经济建设主战场,深化产教融合,将学 科建设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着力提高学科对产业转型 升级和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促进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 动,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与产业化的快车道。强 化科技与经济对接、创新项目与现实生产力对接、创新成果与产 - 4 - 业对接,提升学科与我省“八大发展战略”需求和重点产业发展 的对接紧密度,推进科研成果务实转化、服务社会发展需求,不 断提高学科社会服务能力。 第六条 构建学校、学院、学科三层学科管理体系。学校成 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科建设工 作的组织与实施。学校设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学科规划设计、 学科遴选、建设过程监督与绩效考核。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学 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学科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实 施。学科设一名学科带头人,直接负责本学科建设具体工作,任 务包括:学科方向构建,学科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建设方案的 制定,以及学科建设计划中的项目申请书、年度建设报告、中期 建设报告、终期考核报告的撰写等。 第七条 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药学、中西医结合学 科所在二级单位在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制定具体实施 方案,确定路线图,绘好时间表,确保学科建设取得实效。学校 与学科建设单位签订建设责任书,将学科建设作为二级学院领导 班子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二级学院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 学科带头人作为直接负责人。学科带头人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学 校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学科建设实施方案,依法依规依纪有 序推进学科建设。 第八条 学校积极争取各方资源进行传统特色学科建设,形 - 5 - 成合作共建、多元投入的格局,围绕建设目标,在人才引进、经 费投入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强化学科平台建设,加大考核与监 督。 第九条 学校对传统特色学科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重点 考核学科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经费使用情况,分为年度评 估、中期评估、终期考核。年度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下拨 依据;2023 年进行中期评估,评估达标的继续支持,不达标的 相应扣减专项资金;未列入支持范围的学科,在此期间建设成效 突出、达到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标准的,择优遴选进入支持范围; 2025 年底进行终期验收考核,建设成效显著的继续支持。因经 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目标任务严重滞后,学校停止 下拨经费或暂停项目经费使用。 第十条 本轮传统特色学科建设时间为 2021~2025 年,5 年为一周期。 第十一条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济宁医学院 2021 年 4 月 2 日 - 6 - 附件 1 评价指标 主要内容 任务指标 代表性教学科研成 新增(新获奖)的代表性 新增 5 个以上代表性 果 代表性成果转化采 用案例 教学科研成果简介 新增的代表性科技成果转 化和社科类成果被市级以 上政府部门采用情况简介 教学科研成果 新增 2 个以上代表性 成果转化采用案例 在校研究生代表性 新增(新获奖)的代表性 新增 5 个以上代表性 创新创业成果 与重点产业发展对 接紧密度 教学科研成果简介 学科与我省“八大发展战 略”需求和重点产业发展 的对接紧密度 创新创业成果 对接紧密,提供证明 支撑材料 学科研究有重大发现或取 经济社会发展贡献 度 得重大突破情况,以及学 经济社会发展贡献 科新增的成果转化应用并 度高,提供证明支撑 取得重大社会经济效益情 材料 况 注:以上指标参考《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山 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申报书》。 - 7 - 附件 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内容 任务指标 学位点建设 拥有一级、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拥有专业学位硕 士学位授权 力争拥有 1 个 硕士授权点 国家级教学 科研平台 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 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 验室、国家临床医学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 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双创示 范基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虚拟仿真实 验教学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全国三全育人试 点高校、其他高水平教学科研平台 力争建成国家 级教学科研平 台1个 省部级教学 科研平台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国 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 作创新发展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 建成省部级教 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临床 学科研平台 1 医学研究中心、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创新创业示 个 范基地、省级公共实训基地、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省级人文社科基地、全国三全育人试点学院、省级高 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等 国家级人才 住鲁院士(人事关系在我省和经认定长期在鲁的院 士,含省《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列 明的相关国家最高学术机构会员)、全职“长江学者” 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教学 引进国家级人 名师等国家级人才、全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 才1人 家、全职中央和国家部委认定的其他行业顶尖人才、 全职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 者等国家级青年人才、全职中央和国家部委认定的其 他行业国家级青年顶尖人才等 省级人才 全职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泰 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青年专家、齐鲁文化名家 工程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等省级人才、全职其他省份认定的省级顶尖人才、青 年人才等 一、学科 基础 二、人才队 伍建设 - 8 - 引育省级人才 1~2 人 骨干人才 曾经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建设期间立 项、在研、结题项目,下同)的人员、曾经主持承担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 引育骨干人才 3~5 人 博士人才及 教师交流情 况 博士学位人员、海外留学背景人员、中外籍教师、赴 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交流访学达到 6 个月 及以上时间的人员(同一教师多次访学交流的,按 1 人统计) 引育博士人才 及选派教师交 流 5~7 人 国家级教学 科研奖励 以第一、二、三完成人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一、二等奖 (仅限以本校为完成单位的成果奖励,下同);第一、 力争获批国家 二、三完成人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级教学科研奖 奖(人文社科)奖励一、二、三等奖;以第一、二、 励 1 项 三完成人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 省部级教学 科研奖励 以第一、二、三完成人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国 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何梁何利科技奖和省科技奖、省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等省部 获批省部级教 级教学科研奖励的特等奖(最高奖)、一等奖(金奖); 学科研奖励 以第一、二、三完成人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1~2 项 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以 第一、二、三完成人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的成果 国家级科研 项目经费 以第一位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 研究项目等到账经费额度(不含配套经费和自筹经 费,下同) 获批国家级重 点科研项目 1~2 项,国家 级科研项目 4~8 项,经费 总额超过 100 万元 以第一位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 社科研究计划等项目到账经费额度 获批省部级重 大研发计划 (重大科技创 新工程)1~2 项,省部级科 研项目 8~10 项,经费总额 超过 100 万元 三、高水平 成果产出 四、承担高 水平科研 项目 省部级科研 项目经费 - 9 - 重点教学科 研项目 以第一完成人承担教育部教学改革研究(实践)项目 (含以教育部或教育部办公厅文件发布的建设或改 革试点项目、示范项目等)、以第一完成人承担省部 级重大教学科研项目、以第一完成人承担国家级重大 教学科研项目子课题、以第一完成人承担国家级重点 教学科研项目子课题、以第一完成人承担自然科学类 100 万元及以上横向科研项目、以第一完成人承担人 文社科类 30 万元及以上横向科研项目、以第一完成 人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联 合实施的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数(以政府批文或以双方 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阶段成果为准为准,含期间立 项、在研、结题项目) 获批重点教学 科研项目 1~2 项 本学科在校研究生参加全国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和学科竞赛,在决赛阶段获得一等奖(金奖)、二等 奖(银奖)、三等奖(铜奖)(在校研究生以当年教 育事业统计中研究生数为准,竞赛统计范围以高等教 育学会发布的最新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和 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统计范围为准,获奖以 获奖项数为准,下同) 本学科研究生获得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五、人才培 养 研究生培养 质量 本学科研究生获得省级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专业 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等的 一、二、三等奖 教育部、省学位办对本学科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论文 篇数 本学科获批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 究生教学案例库 本学科在校研究生中受邀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并 作会议发言的学生人次(同一学生多次受邀参加会议 发言的,按实际次数统计) 研究生培养质 量高 注:以上指标参考《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 《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申报书》 。 济宁医学院办公室 - 10 - 2021 年 4 月 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