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 外国语学院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pdf
外国语学院 2023 年学术学位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学院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一级学科拟招生 计划 已接收硕博 连读生数 已接收直博生 数 复试比例不超过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5 0 0 1:4 备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可能根据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拟招生计划进行适 当调整。 二、资格审查安排 时间 地点 5 月 15 日 9:00 莎士比亚研究方向 北一区外语楼 613 会议室 5 月 15 日 13:00 外国诗歌翻译和研究以及俄罗斯文学及文化方向 北一区外语楼 309 教室 5 月 16 日 12:30 翻译与跨文化研究方向 北一区外语楼 409 教室 三、复试时间、地点及内容安排 时间 地点 复试内容 北一区外语楼 5 月 15 日 9:30 莎士比亚研究方向专业和二外面试 613 会议室 北一区外语楼 外国诗歌翻译和研究以及俄罗斯文学及文化方向 309 教室 专业和二外面试 5 月 15 日 13:30 北一区外语楼 5 月 16 日 13:00 翻译与跨文化研究方向专业和二外面试 409 教室 四、考生复试材料评定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复试材料评定侧重于对考生学术水平占 30%、培养潜质占 50% 和创新能力占 20%的综合考查。 五、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复试内容 考核方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随面试一起考核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随面试一起测试 3.专业面试 面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笔试 六、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 10 %; 2.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 90 %; 3.复试材料评定分数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初试、复试总成绩权重分配 初试成绩占 50%,复试总成绩占 50% 2.录取总成绩合成 初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复试总成绩×50% 八、录取办法 1.按各方向的录取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