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怀集县坤盛石业有限公司深坑石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pdf
广东省怀集县坤盛石业有限公司深坑石场 饰面用花岗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评审意见书 二〇二一年二月六日 广东省怀集县坤盛石业有限公司深坑石场 饰面用花岗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专家评审意见 2021年2月6日,怀集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五位专家(名单附后)在怀集县对 采矿权人广东省怀集县坤盛石业有限公司申请并委托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有限公司编制的 《广东省怀集县坤盛石业有限公司深坑石场饰面用花岗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评审。专家 组成员会前通过实地踏勘并认真审阅了《方案》和有关图件,在会上听取了 编制单位对《方案》主要内容的介绍,经认真质询和充分讨论,形成如下意 见: 一、矿山概况 怀集县坤盛石业有限公司深坑石场位于怀集县城东北 78°方向,直距 约 22.5km,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12°29′23″,北纬 23°57′50″。 行政区划隶属怀集县凤岗镇管辖。矿区有8.5km简易公路与县道衔接,往北 约10.0km与国道G358衔接,矿区至怀集县城总运距约35.0km,交通较便利。 矿山为在开采矿山,于2011年6月由怀集县国土资源局首次颁发采矿证。 2015年12月21日原怀集县国土资源局根据矿区核查实际范围重新颁发采矿 证,并于2016年3月重新编制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新采矿证采矿 权人为怀集县坤盛石业有限公司,采矿证号:C4412002009067230024651; 采矿证有效期:2015年12月21日至2019年6月9日;矿山开采矿种为饰面用 花 岗 岩 , 开 采 方 式 为 露 天 开 采 , 生 产 规 模 为 3.90万 m3/a ; 矿 区 面 积 为 0.0492km2,开采标高为+1122.0~+964.0m。 二、编制依据 《方案》的编制主要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 号)、《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 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6〕 21号文)及其附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广东 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广东省国土资 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 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17]4号),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 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粤自然资发[2020]6号)的要求、该矿山储量年报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以 及编制单位收集的资料和实地调查的数据。《方案》的编制依据充分,符合 相关规定。 三、完成的实物工作量 编制单位在收集和分析评估区区域地质、矿产地质、环境地质和储量年报 与开发利用方案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了评估区综合地质环境和土地损毁调 查,主要实物工作量见下表。《方案》编制工作基础资料基本齐全,数据基 本满足编制要求。 编制《方案》的主要工作量表 项目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1:20 万怀集幅区域水文地质普查报告 份 1 1:20 万区域地质调查(怀集幅) 份 1 《广东省怀集县凤岗镇深坑石场饰面用花岗岩矿 2019 年度矿山储量年报》, 2019年12月; 份 1 份 1 份 1 《广东省怀集县凤岗镇深坑石场饰面用花岗岩矿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份 1 怀集县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 幅 1 怀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局部 幅 1 其它资料 份 2 矿山 地质 环境 与土 地利 用综 合调 查 地质调查面积 km2 0.2378 调查线路 km 5 露天采场实测剖面 m 500 水工环综合地质调查点 个 10 水样采集和分析 个 2 地形地貌景观测点 个 10 现场拍照片/报告附照片 张 30/6 主要 成果 广东省怀集县坤盛石业有限公司深坑石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与土地复垦方案(含相关图件) 份 5 《广东省怀集县坤盛石业有限公司深坑石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收集 方案》,2016年3月; 资料 《广东省怀集县凤岗镇深坑石场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方案》 四、主要工作成果 1、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方案》确定了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 程度为中等(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工程地质条件中等,地质构造简单,环境 地质问题简单,矿山开采情况复杂程度简单,地形地貌条件中等);确定评 估区重要程度分级为较重要区,矿山生产规模为中型;据此,将本次评估等 级确定为二级评估合理。依据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矿业活动可能的影响范围, 确定评估区界线,据此确定评估总面积约0.2378km2。确定的评估范围基本合 理。 2、《方案》现状评估情况:评估区现状条件下评估地质灾害对矿山地质 环境影响程度较轻;现状评估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程度较轻,对地形地 貌景观的影响程度较严重,对水土环境污染的影响程度较轻,综合现状评估 矿山建设和开采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严重。现状评估分区将评 估区划分为1个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Ⅱ)和1个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 轻区(Ⅲ)共2个区,其中较严重区(Ⅱ)面积约0.0166km2,占评估区总面积 的6.98%;较轻区(Ⅲ)分区面积0.2212hm2,占评估区总面积的93.02%。现 状评估结论符合矿山实际。 3、《方案》预测评估情况:预测采矿活动可能引发或遭受的地质灾害为 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综合预测评估地质灾害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 预测矿山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程度较 严重,对水土环境污染的影响程度为较轻,因此综合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对矿 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严重。预测评估分区将评估区划分为2个矿山地质环 境影响较严重区(Ⅱ-1、Ⅱ-2)和1个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Ⅲ)共3个区, 其中较严重区(Ⅱ-1)分区面积约0.0320hm2,占评估区面积的13.46%;较严 重区(Ⅱ-2)分区面积0.0176hm2,占评估区面积的7.40%。较轻区(Ⅲ)面积 分区面积0.1882hm2,占评估区总面积的79.14%。评估结果基本正确。 4、《方案》对土地损毁评估情况:矿山生产现状已损毁土地面积 3.255hm2,损毁方式为挖损和压占。损毁土地地类及面积为:有林地3.255hm2。 损毁程度为中度挖损损毁、中度压占损毁。损毁土地单元及面积为:其中露 天采场1.440hm2、原排土场1.800hm2、办公生活区0.015hm2,土地复垦责任范 围为3.255hm2。 矿山后期开采均按有关规定在矿区范围内开采,矿区开采范围内露天采 场将新增损毁面积约1.760hm2,损毁方式为挖损,损毁土地地类及面积为: 有林地1.760hm2;排土场新增损毁面积约1.000hm2,损毁方式为压占,损毁 土地地类及面积为:有林地1.000hm2;矿山公路新增损毁面积约0.280hm2, 损毁方式为挖损,损毁土地地类及面积为:有林地0.280hm2;办公生活区无 新增损毁面积。矿区后续开采拟将新增损毁土地总面积约为3.040hm2。土地 损毁现状调查和预测评估结果基本可信。 5、《方案》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将评估区划分为2个矿山地 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Ⅱ-1、Ⅱ-2)和1个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Ⅲ)共3 个区,其中较严重区(Ⅱ-1)分区面积约0.0320hm2,占评估区面积的13.46%; 较严重区(Ⅱ-2)分区面积0.0176hm2,占评估区面积的7.40%。较轻区(Ⅲ) 面积分区面积0.1882hm2,占评估区总面积的79.14%。根据土地损毁评估及复 垦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共损毁土地面积6.295hm2,损毁方式为挖损和压占。损 毁土地地类及面积为:有林地6.295hm2。损毁土地单元及面积为:其中露天采 场3.200hm2、原排土场1.800hm2、新设排土场1.000hm2、办公生活区0.015hm2、 矿山公路0.280hm2,损毁程度为中度压占、中度挖损。土地复垦责任范围为 6.295hm2,复垦为有林地6.295hm²,土地复垦率为100%。防治分区和土地复 垦区的划分依据较充分,划分基本合理。 6、《方案》确定的矿山地质环境防治目标和任务较明确,提出的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治理措施、复垦与植被恢复方案和监测方案等部署合 理可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实施计划分3个阶段进行实施:近 期第1~5年、中期第6~11.5年、远期第12.5~14.5年,工作部署基本合理;矿山 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方案估算总投资共计151.04万元,其中地质环境 保护费用32.24万元,动态土地复垦费用118.80万元。经费预算基本合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矿山名称 怀集县坤盛石业有限公司深坑石场 法人代表 古新智 矿山企业名称 怀集县坤盛石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古新智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尹水清 2 永久性建设用地(hm ) 0 损毁土地面积(hm2) 6.295 项目用地面积 3.90万m3/a 生产能力(或投资规模) 生产年限(或建设期限) 11.0年 方案服务年限 14.5年 一、《方案》合理性审查 (一)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方案》确定了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 (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工程地质条件中等,地质构造简单,环境地质问题简单,矿山开采情 况复杂程度简单,地形地貌条件中等);确定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为较重要区,矿山生产规 模为中型;据此,将本次评估等级确定为二级评估合理。依据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矿业活动 可能的影响范围,确定评估区界线,据此确定评估总面积约0.2378km2。确定的评估范围基 本合理。 (二)《方案》现状评估情况:评估区现状条件下评估地质灾害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 专 家 度较轻;现状评估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程度较严重, 评 对水土环境污染的影响程度较轻,综合现状评估矿山建设和开采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 审 结 度为较严重。现状评估分区将评估区划分为1个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Ⅱ)和1个矿山 论 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Ⅲ)共2个区,其中较严重区(Ⅱ)面积约0.0166km2,占评估区总面 积的6.98%;较轻区(Ⅲ)分区面积0.2212hm2,占评估区总面积的93.02%。现状评估结论符 合矿山实际。 (三)《方案》预测评估情况:预测采矿活动可能引发或遭受的地质灾害为崩塌、滑坡 和泥石流,综合预测评估地质灾害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预测矿山采矿活动对含水层 的影响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程度较严重,对水土环境污染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因此综合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严重。预测评估分区将评估区划分 为 2 个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Ⅱ-1、Ⅱ-2)和 1 个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Ⅲ)共 3个区,其中较严重区(Ⅱ-1)分区面积约0.0320hm2,占评估区面积的13.46%;较严重区(Ⅱ -2)分区面积0.0176hm2,占评估区面积的7.40%。较轻区(Ⅲ)面积分区面积0.1882hm2,占 评估区总面积的79.14%。评估结果基本正确。 (四)《方案》对土地损毁评估情况:矿山生产现状已损毁土地面积3.255hm2,损毁方 式为挖损和压占。损毁土地地类及面积为:有林地3.255hm2。损毁程度为中度挖损损毁、中 度压占损毁。损毁土地单元及面积为:其中露天采场1.440hm2、原排土场1.800hm2、办公生 活区0.015hm2,土地复垦责任范围为3.255hm2。 矿山后期开采均按有关规定在矿区范围内开采,矿区开采范围内露天采场将新增损 毁面积约1.760hm2,损毁方式为挖损,损毁土地地类及面积为:有林地1.760hm2;排土场 新增损毁面积约1.000hm2,损毁方式为压占,损毁土地地类及面积为:有林地1.000hm2; 矿山公路新增损毁面积约0.280hm2,损毁方式为挖损,损毁土地地类及面积为:有林地 0.280hm2;办公生活区无新增损毁面积。矿区后续开采拟将新增损毁土地总面积约为 专 3.040hm2。土地损毁现状调查和预测评估结果基本可信。 家 (五)《方案》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将评估区划分为2个矿山地质环境影 评 审 响较严重区(Ⅱ-1、Ⅱ-2)和1个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Ⅲ)共3个区,其中较严重区(Ⅱ 结 2 2 论 -1)分区面积约0.0320hm ,占评估区面积的13.46%;较严重区(Ⅱ-2)分区面积0.0176hm , 占评估区面积的7.40%。较轻区(Ⅲ)面积分区面积0.1882hm2,占评估区总面积的79.14%。 根据土地损毁评估及复垦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共损毁土地面积6.295hm2,损毁方式为挖损和 压占。损毁土地地类及面积为:有林地6.295hm2。损毁土地单元及面积为:其中露天采场 3.200hm2、 原排土场1.800hm2、 新设排土场1.000hm2、 办公生活区0.015hm2、 矿山公路0.280hm2, 损毁程度为中度压占、中度挖损。土地复垦责任范围为6.295hm2,复垦为有林地6.295hm², 土地复垦率为100%。防治分区和土地复垦区的划分依据较充分,划分基本合理。 (六)《方案》确定的矿山地质环境防治目标和任务较明确,提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措施、工程治理措施、复垦与植被恢复方案和监测方案等部署合理可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和土地复垦工作实施计划分 3 个阶段进行实施:近期第 1~5 年、中期第 6~11.5 年、远期第 12.5~14.5 年,工作部署基本合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方案估算总投资共计 151.04 万元,其中地质环境保护费用 32.24 万元,动态土地复垦费用 118.80 万元。经费预算 基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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