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公选课学分申请表.pdf
东华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 学 院 专 业 姓 名 学 号 身份证号 班 级 时间 事 由 申请理由 学院意见 辅导员签字: 审批项(事由) 学院领导签名: 课程号 年 课程名称 月 日 学分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教务处 意 见 日 备注:1.学校每学期第 12 周—16 周受理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申报和认定工作。 2.学分的认定:学科竞赛类课程学分,实验班(特长班、基地班等)学分由学院直接认定, 以上三种途径获得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不需申报。学生通过其它途径获取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时,须 经由学生申报、学院(体育竞赛类由体育运动委员会)审核获通过专家评审、学校认定。 3. 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申报材料包括课程计划、申报书(表)成果证明及相关原件、复 印件、扫描件等(办理时须提供原件)。学院审核后,原件返还学生本人,复印件留学院存底,扫 描件收齐后由学院随统计表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