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关于2010 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报送材料的通知(学位中心[2009]65号).pdf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关于 2010 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报送材料的通知 学位中心[2009]6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中 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做好 2010 年全国优秀 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09]6 号)文件精神,教育 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承担本次全国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通讯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省级学位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中国科学院 人事教育局,根据教研司[2009]6 号文件规定的初选范围、初选名额 及有关要求组织初选,并将初选后的博士学位论文及有关材料寄(送) 到学位中心。 一、材料报送 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请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每篇论文对应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 1) 、3000 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格式见附件 2) 、作者简况表(附 件 3)。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3.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省级初选汇总表(附件 4) ,需专家联名 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 (附件 5) 。 以上纸质材料均只需提交一份,请于 2009 年 12 月 5 日前寄(送) 到学位中心。 (二)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 4.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5.简况表汇总数据库(DBF 格式)。 以上电子文档请于 2009 年 11 月 20 日至 12 月 5 日登陆网上申报 系统(http://www.cdgdc.edu.cn/pgsh)进行提交。文档的命名格式、 数据库文件格式说明及申报方式见附件 6。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0502)外,均应以中文撰写; 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再报送该学位论 文不少于 5000 字的详细中文摘要;学位论文申报的学科代码及名称应 与授予学位的学科一致。按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的要求, 可能随机抽取国家图书馆保存的博士学位论文代替各单位报送的部分 博士学位论文送评。 2.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 5 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 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 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单 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 询到该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 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单位自负。 3.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应由单位保密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 定进行认真审查,并盖章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 无保密委员会的单位可盖单位公章代替。 4.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三、有关说明 1.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学科名称的栏目,均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七年六月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 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填写。原“马克 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按调整后的代码及名称填写。 2.请另提供一套与推荐表中所填 5 项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 料,并单独装订,该材料仅供备案使用,不随论文送审。成果若为公 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 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 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 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3.本通知(含附件)、数据库文件格式、评选办法、学科代码及 名称均可在学位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dgdc.edu.cn)下载或 查询。 联 系 人:龚桢梽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同方科技大厦B座18层评估处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10)82378808、82378735 传真号码:(010)82379489 电子邮件: ybpx@cdgdc.edu.cn 附件: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论文中英文摘要格式 3.作者简况表 4.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省级初选汇总表 5.校外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表 6.网上申报操作说明(随文发送)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主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 会,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抄送: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