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pdf
西法大办发〔2022〕2 号 关于做好 2021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年度考核工作文件规定和相关要求,现将我校 2021 年度 教学科研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和服务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处级 干部年度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通知印发你们,请认真 学习考核办法和考核规定,掌握考核的原则、要求和程序,做好 宣传,精心组织,确保各项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党政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28 日 关于开展 2021 年教学科研单位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北政法大学教学科研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要求,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开展 2021 年教学科研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等次评定 考核对象为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经济学院,法治学院、法 律硕士教育学院,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刑事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国际法学院,反恐 怖主义法学院(国家安全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 主义学院,公安学院(公共安全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 播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体育部,人权研究中心。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教学科研单位 年度考核优秀指标不超过参加考核单位总数的 25%,2021 年度 考核优秀指标不超过 4 个。 二、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内容为 2021 年学校向教学科研单位下达的《年度 事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书》和各考核单位下达的《年度目标责任 考核指标》 。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 2 - (一)单位自评(3 月 1 日-3 月 6 日) 教学科研单位对照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撰写 对应的业绩总结报告,业绩总结报告要有量化对比,并分别报送 至各考核单位。 (二)考核单位审核评分(3 月 7 日-3 月 9 日) 各考核单位根据日常统计和掌握的情况,对业绩总结报告进 行审核评分并反馈核对,确认评分情况。 (三)汇总得分(3 月 10 日- 3 月 11 日) 教学科研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 汇总审核各考核单位的打分结果,计算出各教学科研单位加权总 分。 (四)审定结果(3 月 12 日-3 月 18 日) 考核办将考核得分情况提交教学科研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 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小组结合党建 和思政工作考核情况,研究提出考核评价等次建议。校党委会研 究审定各教学科研单位年度考核结论及结果使用。 四、其他事项 (一)考核周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二)教学科研单位在考核过程中,凡遇有特殊问题需要研 究处理的,应采用“一事一文”的形式,正式报告考核办。 联系人:张红利 联系电话:88182591,13201553099 附件:各考核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3 - 附件 各考核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一级指标 考核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1 学科建设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李泽西 88182309 nwuplxkjs@163.com 2 本科教学 教务处 高楠 88182262 250392321@qq.com 3 研究生培养 研究生院 张棉 85385437 yjsypy@126.com 4 科研创新 科研处 赵军 88182863 414910949@qq.com 5 师资队伍建设 人事处 刘卫波 88182596 nwuplszk@163.com 6 国际化水平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陈梦琦 88182512 32724733@qq.com 7 学生管理 学工部 高佳敏 88182283 1053069299@qq.com 8 日常管理 党政办公室 李辉 88182820 1006909867@qq.com - 4 - 关于开展 2021 年度管理和服务部门 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北政法大学管理和服务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 法》 (西法大党政联发〔2021〕14 号),现就开展 2021 年度目标 责任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机构 2021 年度管理和服务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小组人员 构成如下。 组 长:郭武军 副组长:张军政 成 员:李 燕 赵全宇 董 玮 考核办设在组织部。 二、考核分类 依据部门考核办法,将管理和服务部门分为三类进行考核。 第一类为以党群工作为主的工作部门(9 个单位)。包括党 政办(稳定办、防线办,巡察办,法治办)、党委组织部(党校)、 纪委内设室、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机关党委、校工会、校团委。 第二类为以行政职能为主的工作部门(17 个单位)。包括发 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研工部)、教务处、科研处、 - 5 -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 教育学院)、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审计处、教师发展中心、 保卫处(保卫部)、财务处、后勤保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 建处、经济开发处、离退休管理处。 第三类为其他直属单位(7 个单位)。包括继续教育学院(培 训中心、律师学院)、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学报编辑部、高 教研究所(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司法鉴定中心、门诊部。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党建工作、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三个部分。党 建工作考核按照《西北政法大学管理和服务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 核办法》和学校相关要求进行,凡党建工作考核没有确定为“好” 的等次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 重点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以当年学校向管理和服务部门下达的 年度目标责任书为准,根据目标责任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百分制 由考核组和校领导分别进行考核打分。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得分= 考核组打分×60%+校领导打分×40%。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准备(3 月 1 日-3 月 4 日) 各部门对照年度目标责任书,梳理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形成 总结报告报党委组织部。 (二)分组考核(3 月 5 日-3 月 11 日) 成立考核工作组,分三组进行交叉考核。各工作组对照部门 - 6 - 年度目标责任书和工作总结,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质 量,进行分析评价和考核打分。必要时可要求部门提供支撑材料、 与部门干部开展个别谈话核实情况。 (三)校领导打分(3 月 7 日-3 月 10 日) 校领导结合部门工作总结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打分。 (四)情况汇总(3 月 11 日-3 月 12 日) 考核办分三类对部门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第一类为党建考核 情况,第二类为考核组打分情况,第三类为校领导打分情况。同 时,计算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得分。 (五)征求意见(3 月 11 日-3 月 12 日) 考核办分别征求党政办(稳定办、防线办,巡察办,法治办)、 纪委内设室、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审计处、财 务处、国资处等部门对被考核部门的意见。 (六)确定考核等次(3 月 12 日-3 月 18 日) 考核办将各类考核情况与征求意见情况向考核工作小组汇 报,分别提出三类管理和服务部门考核等次建议,报考核工作领 导小组同意,提交校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 (七)公示 考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结果有 异议的,可向考核办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办进行复核后提出复核 意见,并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校党委会会议决定后,向申 请复核的部门反馈。 - 7 - 五、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管理和服务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设优秀、合格、不合 格三个等次。年度考核总分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优秀 名额按管理和服务部门总数的 25%确定。奖惩按照部门考核办法 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考核周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二)考核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由各部门采用“一事一 文”形式报各小组,再由考核办统一研究处理,其他形式不予受 理。 联系人:严芳 - 8 - 联系电话:88182248,18502989312 关于做好处级干部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 2021 年度处级干部考核,现就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 下。 一、考核对象 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对象为全校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 部) 。 二、考核内容 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内容是领导干部 2021 年度“德、能、 勤、绩、廉”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内容是工作任务完 成情况及成效,全面考核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 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内容包括: 一是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学 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 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 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 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等情况。 二是完成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部署的工作任务和本单位 年度工作计划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 9 - 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工作创新和特色亮点。 教学单位处级干部考核主要内容为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 伍建设,提升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科研水平和学术交 流水平,加强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情况。 管理和服务部门处级干部考核主要内容为落实学校党政部 署的工作任务,深化改革、推动工作创新,增强服务意识、提高 治理效能等情况。研究机构要突出研究成果,创收单位要突出经 济效益。 副职考核主要内容为分管和负责的工作完成情况及支持配 合正职工作情况。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考核主要内容为所负责的 业务工作、专项工作和单位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情况。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保密工作责任情况;个人学法用法、依法履职情况; 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三、撰写述职报告 处级干部按照考核内容认真撰写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填写《西 北政法大学处级干部考核登记表》。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能够 量化的任务须用数据说明完成情况,不能量化的任务须说明进展 情况和成效,未完成的目标任务或成效不明显的须如实说明情 况;要开门见山,只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不讲套 话、虚话、空话;要直面问题,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 误及差距,分析原因,勇于担责;要简明扼要,突出工作实绩和 - 10 - 工作亮点,字数控制在 2000 字以内。年度内提拔或交流任职的 处级干部,在现单位、现岗位述职,述职报告中应包括原单位、 原岗位工作情况。 3 月 10 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将所属处级干部的述职报告电 子版交党委组织部,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后续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冯斐 联系电话:88182248,15991451741 - 11 - 关于做好 2021 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 相关要求和《西北政法大学年度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开 展我校 2021 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的对象为我校正式在职在岗教职工。学校处级干部 年度考核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安排,其他正式在职在岗人员考核由 各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进行。临时聘用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考 核,可参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主要考核政 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工作能力、管理能力和 创新能力,以及知识更新情况;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 劳动纪律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 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 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指标数见附件。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3 月 1 日- 3 月 2 日) 各单位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负责召开考核工作动员会议,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组 - 12 - 织实施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评议(3 月 3 日-3 月 10 日) 1.考核对象进行个人总结,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2.工作小组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集中考核测评,组织考核对 象进行个人述职,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3.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 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工作小组在群众评议 意见和单位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 本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 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三)结果审定(3 月 11 日-3 月 18 日) 1. 各单位将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报告以及“考核结果汇总表” “未参加考核人员汇总表”“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报送至教 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审核。 2. 考核办审核后将考核结果拟定意见报教职工年度考核工 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公布考核结果和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此次年度考核工作。 (二)年度考核要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和平时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应突出政治表现、岗位贡献。考核 工作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平均主义、“轮流坐庄”和“论资排辈” - 13 - 等现象。 (三)师德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不能 评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年度考核 应评定为不合格。 (四)年度考核工作中应对负责或涉及保密工作的相关人员 进行保密考核。如有违反保密工作规定,造成泄密的,其年度考 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造成严重后果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五)按照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聘用在以 教学为主的教师岗位的教学科研人员应完成面授 160(公共外语 260、公共体育 280)计划学时的教学工作任务;聘用在以科研 为主的教师岗位的教学科研人员应完成面授 80 计划学时的教学 工作任务。教学科研人员本年度因主观原因未完成额定教学工作 量 70%以上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聘用 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由各单 位负责考量。 (六)参加考核人数为 1-3 人的单位,由本单位确定考核分 数,在符合优秀等次分值的人员中推荐 1 人参加部门联评。管理 和服务部门联评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进行。 (七)各学院对专职辅导员的考核,应征询学工部的意见建 议。在专职辅导员的《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应加盖学工部 签章。 (八)“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汇总表”“未参 - 14 - 加考核人员汇总表”可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教 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应使用 A4 纸双面打印,各学院应将“教 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按教研室归类上报;“考核结果汇总表” “未参加考核人员汇总表”可根据实际人数增加表格行数;考核 总结报告应包括考核工作时间安排、考核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参 加考核人员具体考核分值(等次)、公示情况、未参加考核人员 名单及原因等。以上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版应于 3 月 10 日 前 报 考 核 办 ( 校 务 楼 B310 室 ), 电 子 版 发 送 至 nwuplrsk@163.com。 (九)各单位在考核过程中,凡遇到有特殊问题需要研究处 理的,要采用“一事一文”的形式,正式报告考核办。 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 2021 年度校内绩效工资发放和 2022 年度薪级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 动员宣传,认真组织填报考核材料,落实考核工作要求,确保考 核结果公平公正。 联系人:史国义 联系电话:88182594,18740436124 附件:2021 年度各单位及单位联评考核优秀指标划分表 - 15 - 附件 2021 年度各单位及单位联评考核优秀指标划分表 部 门 优秀指标 校纪委内设室 党委统战部 机关党委 1 校工会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经济开发处 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 2 教师发展中心 司法鉴定中心 党政办公室(稳定办、防线办)、党委巡察 工作办公室、法治工作办公室 2 党委组织部 1 党委宣传部 1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 校团委 1 教务处 3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1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3 - 16 - 科研处 1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 2 招生就业处 1 保卫处(保卫部、武装部) 2 后勤保障处 7 财务处 2 审计处 1 国有资产管理处 1 基建处 1 离退休管理处 1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7 经济学院 11 法治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6 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7 刑事法学院 8 民商法学院 9 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9 国际法学院 8 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国家安全学院) 5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8 公安学院(公共安全法学院) 8 - 17 - 外国语学院 14 新闻传播学院 10 商学院(管理学院) 12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律师学院 2 体育部 4 信息网络中心 2 人权研究中心 3 《法律科学》编辑部 1 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1 图书馆 6 门诊部 3 抄送:校党政领导,校党委委员,校长助理。 西北政法大学党政办公室 - 18 - 2022 年 2 月 2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