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pdf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3 年部门预算 目 第一部分 录 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3 年部门 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3 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的拟定和 指导乡(镇)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区公共租赁住房、负 责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经营的指导、人才住房建管、负责 区保 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审核;负责区保障性住房(含人才 住房)申请审核及动态管理;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等保 障性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组织和实施全区范围 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物业管理、住房维修资金的交存 和日常管理、房地产市场数据管理;全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各 类产别房屋权属的交易、转让、租赁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 着物转让、租赁审批;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备案工作; 全区白蚁防治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 年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 1 个,包括: 编制人数小计 62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0 人,参照公 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11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44 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 0 人。实有人数小计 55 人,其中:在 职人数小计 55 人,行政在职人数 0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 业单位在职人数 11 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44 人。离休 人数小计 0 人,退休人数小计 30 人,退职人员 30 人,遗属人 数 1 人。 第二部分 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3 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 年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 826.05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 财政拨款收入 826.05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 上年预算数据;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 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本单 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国库集中支付网上 结转 0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 年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 826.05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799.65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716.39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8.6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 24.66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26.40 万元,本 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其中:工资福利 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6.4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4.66 万 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卫生健康 支出 37.37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 据;城乡社区支出 598.71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 无上年预算数据;农林水支出 15.00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 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住房保障支出 70.31 万元,本单 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716.39 万元,本单 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商品和服务支出 85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对个人 和家庭的补助 24.66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 年预算数据;资本性支出 0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 无上年预算数据;对企业补助 0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 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 年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 算总额为 826.05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 预算数据;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4.66 万 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卫生健康 支出 37.37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 据;城乡社区支出 598.71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 无上年预算数据;农林水支出 15.00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 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住房保障支出 70.31 万元,本单 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799.65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716.39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8.6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 24.66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26.40 万元,本 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其中:工资福利 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6.4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 年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无政府性支出基 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 年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 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 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58.60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据。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 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 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 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 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80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80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 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 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 0 辆。 2023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 年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对部门整体支出 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 年部门整体支出 预算金额 826.05 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 2023 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 年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项 目 2 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 26.40 万元,其中:保障性住房 管理工作经费项目 11.40 万元,白蚁防治工作经费项目 15.00 万元。 (十)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1.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经费项目 ⑴项目概述:做好全区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日常 管理和维护工作。 ⑵立项依据:历年项目 ⑶实施主体: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⑷实施方案:管理全区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以 解决贫困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为抓手,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 管理水平确保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⑸实施周期:2023 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11.40 万元。 ⑺绩效目标: 经济成本指标: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经费=11.40 万元 数量指标: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11.40 万元 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性=合规 时效指标:资金下达及时性=及时 经济效益指标:资金投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有效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满意度≥90%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2.白蚁防治工作经费项目 ⑴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 作,有效控制白蚁危害,减少社会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 财产安全。 ⑵立项依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2022〕61 号) ⑶实施主体: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⑷实施方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 针,全面加强白蚁防治工作的指导服务工作。 ⑸实施周期:2023 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15.00 万元。 ⑺绩效目标: 经济成本指标:白蚁防治工作经费=15 万元 数量指标:白蚁防治工作费=15 万元 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性=合规 时效指标:资金下达及时性=及时 经济效益指标:资金投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有效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满意度≥90%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二、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赣县区"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6.70 万元, 其中: 因公出国 0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年预 算数据。。 公务接待 6.70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 年预算数据。 公务用车运行 0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 年预算数据。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本单位为 2023 年新增单位,无上 年预算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 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 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反映机关事业 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 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 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 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 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 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 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 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 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 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 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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