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试行).pdf
中大南方教务〔2014〕101 号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 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广泛、及时地收集、反馈教学与教学 管理信息,及时了解并改进教学、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促进我院教风、学风的建设。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学生教学 信息员制度。 第二章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任职条件 第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任职条件如下: (一)政治思想表现良好,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二)学习自觉主动性较强,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 (三)善于与老师和同学沟通,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 (四)责任心强,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学院教学管理工作; (五)具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和信息处理能力; (六)坚持原则性,能客观、公正、及时反馈教学和教学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和情况; (七)关心学院发展,热心教育教学改革,愿意担任学生教学信 息员工作。 1 第三章 第三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拨和聘任 各系办公室根据要求每个班级选拔一名学生教学信息 员,以系为单位组成学生教学信息小组,由各系学生教学信息小组组 成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团队。 第四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聘任工作一般每年 9 月份进行。 第五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届聘期一年,学生毕业自动解聘。 第六条 对聘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不能履行职责者,予以解聘。 第四章 第七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收集、汇总本年级或本专业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与 水平、教学过程和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作业批改、 辅导答疑、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考核等)的意见和建 议。 第八条 收集、汇总本年级或本专业学生对培养方案、课程设置、 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评估、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收集、汇总本年级或本专业学生对教学管理门(包括教 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的监控等)的 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及时反映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学风问题。 第十一条 及时反映在教学过程中的优秀教师典型和事迹。 第十二条 反映学生及家长对学院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协助学院进行课程评教、调查问卷等。 2 第十四条 参加学生座谈会或其它教学评估活动,或按教务与科 研部要求,组织开展教学专项调查。 第十五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通过书面、网络或电话形式向系办公 室或教务与科研部反馈信息。教务与科研部门对学生的反馈情况给予 保密。 第五章 第十六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工作由各系办公室和教务与科 研部共同负责。 第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召开学生信息员会议,制定 工作计划,提出工作要求。 第十八条 根据工作表现,每学期对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评比, 按照优 30%、良 30%、合格 40%,由各系推荐,教务与科研部审批, 对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学院将授予“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 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章 教学信息的处理 第十九条 教务与科研部负责学生教学信息的汇总、分析和通报 工作。 第二十条 各系负责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 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教务与科研部负责对各系的整改督办和效果进 行考核。 3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与科研部负责解 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