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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部门预算(2023年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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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 部门预算 (2023 年) 二〇二三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 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文学文艺研修院基本情况 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是中国文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 推动“加强文艺队伍建设”,为“造就一大批德艺双馨名家大师, 培育一大批高水平创作人才”贡献力量,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 艺事业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为使命;以不断 提高学员的学养、涵养、修养,不断提高研修培训工作对文艺队 伍建设和文联党组工作的贡献率为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是: 1.以研修培训为载体,最大限度地将广大文艺工作者紧密团 结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积极推动文艺界学习宣传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文艺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 重要论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观贯彻 教学始终,紧紧围绕党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好中国文联文艺培 训主阵地、主渠道作用。 3.坚持按需施教、科研引领、跨界融合、名师导引、延伸服 务、以人为本的培训理念,不断加大对全国文艺领军人才、中青 年文艺人才、新文艺群体拔尖人才和少数民族地区文艺骨干的培 养力度。 4.以博文求是、弘德修艺为院训,以桃李芬芳、百花为民为 愿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艺培训向基层倾斜的精神,努力 将研修院打造成为全国文联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的重要基地 和文化艺术国际研修交流的重要窗口。 第 3 页 第二部分:2023 年部门预算表 第 4 页 第 5 页 第 6 页 第 7 页 第 8 页 第 9 页 第 10 页 第 11 页 第 12 页 第三部分: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所有收入和支 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 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等。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 2023 年收支总预算 954.31 万元。 第 13 页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 2023 年收入预算 954.31 万元,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86 万元,占 61.40%;事业收入 90 万 元,占 9.43%; 其他收入 118.5 万元, 占 12.42%;上年结转 159.81 万元,占 16.75%。 第 14 页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 2023 年支出预算 954.31 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 610.25 万元,占 63.95%;项目支出 344.06 万元,占 36.05%。 第 15 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 2023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754.81 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 款和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年收入 586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年结转 159.81 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 出 228.56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62.43 万元、社会 保障和就业支出 105.5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9.27 万元。 第 16 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 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 结构,合理保障文艺事业发展等重点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 出科目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586 万元,比 2022 年执行数增加 133.56 万元,增长 29.52%, 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中文化和旅游活动增加。 第 17 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58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 面:教育支出(类)支出 80 万元,占 13.65%;文化旅游体育 与传媒支出(类)支出 362.43 万元,占 61.85%;社会保障和 就业支出(类)支出 94.3 万元,占 16.19%;住房保障支出(类) 支出 49.27 万元,占 8.41%。 第 18 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3 年预算为 80 万元,比 2022 年执行数增加 40.99 万元,增加 105.08%,主要原因:2022 年受疫情影响,培训项目执行率偏 低,2023 年将按照计划开展相关培训项目。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 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3 年预算为 362.43 万元,比 2022 年 执行数增加 70.57 万元,增长 24.18%。主要原因:编制内增人 增支等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 年预算为 8.84 万元,比 2022 年执 行数增加 0.92 万元。主要原因:相关支出所列科目调整,由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调整转列本科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为 56.97 万元,比 2022 年执行数增加 6.71 万元,增长 13.35%。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为 28.49 万 元,比 2022 年执行数增加 3.66 万元,增长 14.56%。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 年预算为 26.19 万元,比 2022 年执行数增加 2 万元,增 长 8.26%。 第 19 页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2023 年预算为 3.99 万元,比 2022 年执行数增加 0.09 万元, 增长 2.3%。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2023 年预算为 19.09 万元,比 2022 年执行数增加 0.99 万元, 增长 5.46%。 第 20 页 六、关于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文联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06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442.0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63.9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 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 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 备购置。 七、关于“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 2023 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 算。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 2023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的说明 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 2023 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 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 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 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预 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研修院共有车辆 1 辆,为机要 第 21 页 通信用车。 2023 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100 万元及以上设备。 (三)预算绩效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为:2023 年对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 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二级项目 1 个,为文艺人才 研修项目,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28.56 万元。 1.项目概述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 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国文 联党组中心工作,注重增强研修培训在文联工作中的抓手和平 台作用,以“加强文艺队伍建设,造就一大批德艺双馨名家大 师,培育一大批高水平创作人才,提升文联系统干部履职尽责 能力水平”为工作目标,把握规律、守正创新,重点做好针对 中青年文艺领军人才、文艺两新、基层和少数民族地区文艺骨 干、紧缺专业文艺人才的培训和针对全国文联系统干部的大规 模培训,开展铸梦计划等后续延伸活动,围绕研修培训主业开 展调研、科研等一系列配套活动,切实发挥文联培训的主渠道、 主阵地作用。 2. 立项依据 教育培训工作是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繁荣社 会主义文艺事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习近平总 书记高度重视文艺人才培养工作。在 2014 年文艺工作座谈会 第 22 页 上指出,要把文艺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努力造 就一批有影响力的各领域文艺领军人物,建设一支宏大的文艺 人才队伍。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文艺队伍建设,造 就一大批德艺双馨名家大师,培育一大批高水平创作人才。在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培育造就大批德艺双馨的文学艺术家 和规模宏大的文化文艺人才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人才 培养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做好研修培训工作提供了 根本遵循。 中央和有关部门对教育培训工作相继出台多个文件和政 策,提出明确要求。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中央在 2015 年印 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8 年印发《2018-2022 年 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在文艺人才培养方面,中央宣传部 印发《全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提 出把培养造就名家大师、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作为重中之 重,适应繁荣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创新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批 有影响力的各领域文艺领军人物,建设一支宏大的文艺人才队 伍,推动文艺创作从“高原”迈向“高峰”。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文联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 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完善培 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促进成果转化,健全制度机制,有计 划、分层次、多渠道推进全国文联系统教育培训工作高质量发 展。2013 年以来,中国文联组织各类线上线下培训班 897 期, 累计培训学员 19.13 万人次,其中参训基层及少数民族学员 3.3 万余人次。2018 年以来,中国文联及所属全国文艺家协会举办 第 23 页 直接面向“文艺两新”的线上线下培训班 105 个,累计培训学 员 2.1 万余人次,培训效果得到广大学员好评和社会认可。 党的二十大对“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 辉煌”作出专门部署。中国文联十一届三次全委会提出,要把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的二十大的 决策部署转化为推进文艺事业和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 举措,转化为“奋进新征程、铸就新辉煌”的强大精神力量, 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 献、展现新作为。 新时代新征程,文艺研修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文联工作的重要论 述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培育造就大批德艺双馨 的文学艺术家和规模宏大的文化文艺人才队伍”的战略部署和 中国文联决策指示,落实“强力度、大规模、超常规”的要求, 牢固树立“政治家办院”理念,立足“主渠道、主阵地”的工 作定位,牢牢抓住“做人的工作”这一核心任务,不断强化“组 织优势”和“专业优势”,发挥好教育培训培根铸魂、赋能助 力的重要作用,更好服务文艺事业发展。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坚持“一条主线,六大理念”。坚持一条主线,即是把马 克思主义文艺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 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德艺双馨的艺术人生观教育贯彻 第 24 页 于教学始终。坚持按需施教,把学员个人的需求、调训部门的 组织需求、做好文艺岗位的职业内在需求统筹起来。坚持科研 引领,强化科研的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着力研究新 时代文艺发展、文联工作的规律,研究新时代研修培训工作改 革创新的规律,研究新时代文艺人才、文联干部成长成才的规 律,以科研成果指引培训研修工作科学开展。坚持跨界融合, 集合多个艺术门类,开展跨门类跨领域的艺术研修。突出“四 个融合”的办学理念,即不同艺术门类的融合,艺术传承与时 代发展的融合,民族情怀与国际视野的融合,艺术与科技和市 场的融合。坚持名师导引,发挥德艺双馨艺术名家在为人从艺 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坚持延伸服务,面向广大校友举办“铸 梦计划”活动,通过开展主题研讨、作品交流、成果推介等活 动,拓展研修服务平台,搭建合作桥梁,筑牢感情纽带,开展 校友之间跨班级、跨地区、跨领域的合作,推动研修成果转化 和实现“出精品、出人才”的工作目标。首先是以学员为本, 在研修培训工作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从学员实际需求和文 艺人才成长规律出发,全心全意为学员服务,做好教学保障、 组织管理工作。加强内部人才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内训, 加强团队建设和团队凝聚力。 5.实施周期 该项目长期实施。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 年,拟安排项目一般公共预算 228.56 万元,主要用 于举办“中国文联第三期舞台艺术制作人高级研修班、中国文 第 25 页 联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文艺骨干培养工程(第 14 期):西藏和 四省涉藏州县中青年文艺拔尖人才创作研修班、中国文联第二 期全国中青年文艺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吉林省首期编导(影 视、舞台艺术)人才研修班、中国文联第十五期全国少数民族 地区文艺骨干研修班·新疆班、中国文联第六期全国新文艺群 体拔尖人才高级研修班”等培训及后续延伸服务项目的师资 费、食宿费等培训费用。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第 26 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 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 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指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指 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 出。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 文化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 休人员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部分事业单位的离退休职工离退休 费支出。 第 27 页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 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 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 出。 1、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 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00%,最高不超过 12.00%,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 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 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 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 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 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2、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 2000 年开始针 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 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 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 90.00 元。 第 28 页 3、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 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 号) 的规定,从 1998 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 4 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 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 2000 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 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 1999 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 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 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 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 号) 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 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 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 用的资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 第 29 页 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第 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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