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pdf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 序 号 1 2 处罚事项名称 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 动的 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 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 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 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 卫生管理档案的 免予处罚的情形 免予处罚的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补 办校验手续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 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7 号)(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 行政指导、行政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谈、行政回访等 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 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 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 其自觉守法。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改 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 危害后果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 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7 号)(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 行政指导、行政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谈、行政回访等 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 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 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 其自觉守法。 3 4 5 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 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 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培训,或者安排未经相关 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 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 从业人员上岗的 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 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 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 的 医疗卫生机构未履行报 告职责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改 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 危害后果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 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7 号)(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 行政指导、行政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谈、行政回访等 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 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 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 其自觉守法。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改 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 危害后果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 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7 号)(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 行政指导、行政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谈、行政回访等 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 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 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 其自觉守法。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改 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 严重后果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 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7 号)(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 行政指导、行政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谈、行政回访等 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 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 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 其自觉守法。 6 7 8 医疗机构未建立医疗技 术临床应用管理专门组 织或者未指定专(兼)职 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未建立医疗技 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规 章制度 医疗机构未按照要求向 国家和省级医疗技术临 床应用信息化管理平台 报送相关信息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改 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 严重后果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 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7 号)(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 行政指导、行政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谈、行政回访等 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 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 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 其自觉守法。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改 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 严重后果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 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7 号)(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 行政指导、行政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谈、行政回访等 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 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 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 其自觉守法。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改 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 严重后果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 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7 号)(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 行政指导、行政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谈、行政回访等 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 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 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 其自觉守法。 9 10 11 医疗机构未将相关信息 纳入院务公开范围向社 会公开 医疗机构未按要求保障 医务人员接受医疗技术 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权 益 投诉管理混乱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改 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 严重后果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 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7 号)(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 行政指导、行政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谈、行政回访等 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 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 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 其自觉守法。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改 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 严重后果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 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7 号)(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 行政指导、行政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谈、行政回访等 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 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 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 其自觉守法。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改 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 严重后果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 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7 号)(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 行政指导、行政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谈、行政回访等 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 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 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 其自觉守法。 12 13 14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医患 沟通机制 未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 员会或者工作组 未拟定临床用血计划或 者一年内未对计划实施 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改 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 严重后果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 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7 号)(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 行政指导、行政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谈、行政回访等 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 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 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 其自觉守法。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改 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 严重后果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 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7 号)(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 行政指导、行政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谈、行政回访等 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 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 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 其自觉守法。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改 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 严重后果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 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7 号)(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 行政指导、行政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谈、行政回访等 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 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 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 其自觉守法。 15 16 17 未建立医务人员临床用 血和无偿献血知识培训 制度 未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 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未建立职业病诊断管理 制度;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改 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 严重后果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 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7 号)(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 行政指导、行政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谈、行政回访等 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 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 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 其自觉守法。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改 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 严重后果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 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7 号)(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 行政指导、行政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谈、行政回访等 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 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 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 其自觉守法。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改 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 严重后果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 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7 号)(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 行政指导、行政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谈、行政回访等 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 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 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 其自觉守法。 18 未按照规定向劳动者公 开职业病诊断程序;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改 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 严重后果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 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 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7 号)(九)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 行政指导、行政约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 谈、行政回访等 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 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当事人 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 其自觉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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