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7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pdf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重要提示: 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中国中铁” )首次公开发行 不超过467,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96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 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结构的具体安排请参见 本公告中的“本次发行安排”之“本次发行结构”。 3、本次发行的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联席保荐人(主 承销商)通过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 过向配售对象进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4、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 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配售对象)中,只有 于2007年11月16日15:00时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 网下发行。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07年11月7日至15日每个交易日的9: 00至17:00,及2007年11月16日9:00至15:00。询价对象应在上述时间内将《中 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 (下称“初步询价表” ,该表 可从www.bocichina.com、www.ubssecurities.com网站下载)传真至(010) 66578980,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5、本次发行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同时进行。网下发行时间为 2007 年 11 月 20 日(T-1 日) (T 是指网上资金申购日,为 2007 年 11 月 21 日)9:00 至 17:00 及 2007 年 11 月 21 日(T 日)9:00 至 15:00;网上申购的日期为 2007 1 年 11 月 21 日(T 日),申购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正常交易 时间(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6、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以 2007 年 11 月 20 日(T-1 日)《中国中铁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中公告的发行价格区 间上限申购缴款。如果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 于 2007 年 11 月 26 日(T+3 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参与网上 发行的投资者。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应当遵守上证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 规定。 7、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 据总体申购情况于 2007 年 11 月 22 日(T+1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 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下称“《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 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本次发行安 排”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于 2007 年 11 月 7 日登载在上证所网 站(www.sse.com.cn),《招股意向书摘要》于 2007 年 11 月 7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安排 (一)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 T-10 11月7日 公告》 初步询价起始日 T-3 11月16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 T-2 11月19日 确定价格区间,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11月20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网 下发行公告》、《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2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 网上路演 网上资金申购日 T 11月21日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T+1 11月22日 确定回拨后(如有)的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T+2 11月23日 网下申购资金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T+3 11月26日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对应之“日”均指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 467,500 万股,A 股发行结束后总股本为不超过 1,747,500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 163,630 万股,约占本 次 A 股发行数量的 35%;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 303,870 万股,约占本次 A 股发行数量的 65%。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投资者在发行 价格区间内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价格区间上 限缴纳申购款。 (三)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 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用将 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 3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1%且低 于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的前 提下,从网下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A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23,375 万股)。 2、在网上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 初步中签率,则从网上向网下回拨,直至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最终 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 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 整。 (四)定价及锁定期安排 1、发行价格区间的确定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对象报价 情况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于11月20日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A股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中披露。 2、发行价格的确定 本次网下和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累计 投标询价情况,并参考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等,在发行 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和最终发行数量。 3、锁定期安排 网下配售部分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部 4 分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初步询价安排及预路演推介 (一)初步询价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7 号)的要求,询价对象 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 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与发行人或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以及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业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本 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 2007 年 11 月 7 日至 15 日每个交易日 9:00 至 17: 00 及 2007 年 11 月 16 日 9:00 至 15:00。询价对象应在上述时间内将《中国 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初步询价表》(该表可从 www.bocichina.com、www.ubssecurities.com 网站下载)传真至 010- 66578980,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二)预路演推介 1、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本次发行的预路演推介工作, 将于2007年11月7日至2007年11月16日期间,在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向询 价对象进行预路演推介。 2、为合理安排推介活动以及有效发放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请有意参加本次 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与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联系。咨询联系电话 010-66578990。 发行人: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 年 11 月 7 日 5 附件: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初步询价表 一、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基本信息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排名不分先后)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江禹、卢强 联系电话 接收询价表传真 (010) 66578990 (010) 66578980 二、询价对象基本信息 询价对象全称 通信地址及邮编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经办人传真 经办人电子信箱 三、询价对象报价信息 价格上限(元/股) 报价区间 价格下限(元/股) □ 申购 拟申购数量(万股) : □ 未确定 □ *在报价区间的申购意向 不申购 报价依据(可另附页说明) 对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银国际 投 资 价值 研究 报 告的 评价 (评分从高至低为 5-1) 瑞银证券 客观性 估值方法合理性 总体 客观性 估值方法合理性 总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单位公章: 我方特此确认并未以任一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作出投资决策,并确认已充分知悉、理解并 完全接受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各研究报告中就其内容、使用及责任等有关事项的提示、限制及约定。我方亦同意 并确认各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其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各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关联公司或各联席保荐人 (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和顾问)无需就我方依赖、信赖或使用该研究报告所产生的投资风险 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注1: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注2:报价区间上限不得超过报价区间下限的120%。 填表日期: 2007年 月 日 6 填表说明: 1、该表可从www.bocichina.com、www.ubssecurities.com网站下载。为清晰起见,建 议询价对象另行打印此表。 2、同一家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及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须作为单一询价对象参与初步 询价。 3、询价对象在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 料不实的初步询价表无效。 4、“询价对象全称”一栏中填写的名称须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名称一致。 5、本表除对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评价项之外,所有均为必填 项。 6、本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7、询价对象须于 2007 年 11 月 7 日至 15 日每个交易日 9:00 至 17:00 及 2007 年 11 月 16 日 9:00 至 15:00 将初步询价表传真至 010-66578980,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初步 询价。 8、在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布初步询价结果之前,询价对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表有 关询价区间的信息。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