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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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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 展 2021 年省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黑龙 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将依法依规公开本部门预算等信息,现制定 管理办法如下: 一、公开主体 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是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 负责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同时,向财政部门反馈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二、公开时间和形式 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应于省财政厅批复部门预算后二 十日内,在本部门网站(我部门尚未建立网站,在黑龙江省委统 战部网站“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和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 的“财政资金”专栏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一)在符合《预算法》关于部门预算公开时限要求的前提 下,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应于每年财政规定时间在本部门网 站上公开预算信息。 (二)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应于每年财政规定时间将 本部门公开预算信息在 2 日内将公开网址最末级链接报省财政 1 厅主管业务处,主管业务处审核汇总后报省财政厅预算处。省财 政厅负责将省直各部门公开的网址链接接入省政府统一公开平 台。 三、公开内容 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公开的预算为省财政批复的部门 预算,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开报表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1 年省本级部门预算公 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应将省财政批复 的报表必须全部公开,不能删减或变更报表及格式。没有数据的 表格要公开空表,并在文字说明部分和表下注明。部门预算支出 按功能科目公开的要细化到项级科目,按经济科目公开的要细化 到款级科目。 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应将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 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细 化公开到“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经 费支出情况当年无增减变化也要在文字部分注明“三公”经费增 加(减少)0 万元并写明原因。 (二)文字说明 2 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在公开上述报表的同时,应当一 并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情况、人员构成、预算收支增减变 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等情况 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部门职责。公开本单位承担的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 责任。 2.部门机构设置。公开本单位及所属部门名单。 3.部门人员构成。公布本单位人员编制人数及构成、现有退 休人员数量。 4.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对本年度与上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进行 对比分析,简要说明具体构成情况。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应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及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运转类中的公用经 费项目、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办 公水费、办公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一般维修费、专用房屋维修费、电梯维修费、 专用设备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 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 出。 3 6.政府采购情况。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应公开本单位预 算安排政府采购总体情况以及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预算分 项情况。 7.“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应 对本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及分项数额分别与上年度 对比,当年无增减变化也要在文明说明部分注明“三公”经费增 加(减少)0 万元并写明原因。 8.关于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应 公开本单位有无房屋、车辆及单价 50 万元(含)以上设备,并 具体说明数量。 9.专业名词解释。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应按照部门预算 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四、职责分工 (一)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办公室负责提前做好本单位 预算信息公开准备工作,参考省财政厅制作预算公开参考文本, 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将部门预算文件上传到部门网站并将 公开最末一级链接网址报送至省财政厅业务处。 (二)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办公室负责及时提出预算公开要求, 加强对预算公开指导力度,协调和督促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五、工作要求 4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要贯 彻落实《预算法》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1 年省本 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分别 在本部门网站(我部门尚未建立网站,在黑龙江省委统战部网站 “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和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财政 资金”专栏公开本单位信息。 (二)落实责任,注重反馈。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是本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 要求,切实履行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黑龙江省台湾同胞 联谊会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本单位信息公开的情况提供给省 财政厅。 (三)把握关切,及时回应。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要加 强社会反应评估和舆情引导,实事求是、准确、全面反映预算信 息。要高度关注近期社会公众热议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并对公开 后的反应进行预测,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 引导,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 黑龙江省台湾同胞联谊会 2021 年 3 月 22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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