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都市农业食品加工与食品安全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实验守则.pdf
北京农学院都市农业食品加工与食品安全实验教学中心 学生实验守则 学生进入本实验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实验前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的目的和要求,了解实验原理和方法步骤,熟悉实验设备的性 能及操作规程,写出实验预习报告。综合开放性实验项目,必须在实验教师的指导下拟定出 正确的实验方案。上实验课时要先认真听取老师讲课,未经老师允许不得随意开始实验。 2.遵守纪律,不迟到早退,不准无故缺席。不准在实验室内进行与本实验无关的事,未经批 准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设备器材。凡违反操作规定,擅自动用仪器设备致损坏者,事故 人必须填写实验事故报告,做出书面检查并办理赔偿手续。实验中人为损坏了仪器、器材等, 要照章赔偿;损坏仪器要及时登记补领。 3.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实验期间要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安静,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吃 零食,不准大声喧哗;及时清理污物。 4.爱护仪器设备及实验材料,要珍惜药品,节约用水、用电。注意安全,使用易燃、易爆等 危险品要在教师指导下进行,严防发生事故。实验过程中,若发生破坏性的异常现象,应立 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实验。 5.实验结束后,按规定办理仪器保养、清还手续,经实验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损 坏仪器需填写维修单或报损单,并按损坏仪器赔偿办法执行。 6. 实验完毕,学生应将仪器等实验物品复原,把桌面、地面收拾干净,实验台上的仪器、 试剂摆放整齐,保持台面整洁。公用仪器、工具、试剂等,用毕立即放回原处。经教师审查 测量数据、实验结果和仪器等还原情况并经签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