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济任政字〔2022〕21号 济宁市任城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pdf

Puberty26 页 147.857 KB下载文档
济任政字〔2022〕21号 济宁市任城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pdf济任政字〔2022〕21号 济宁市任城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pdf济任政字〔2022〕21号 济宁市任城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pdf济任政字〔2022〕21号 济宁市任城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pdf济任政字〔2022〕21号 济宁市任城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pdf济任政字〔2022〕21号 济宁市任城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pdf
当前文档共26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济任政字〔2022〕21号 济宁市任城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pdf

济任政字〔2022〕21 号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残疾人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 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济宁市任城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 2022 年 5 月 28 日任城区第三届人民政府第 9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印发。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6 月 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济宁市任城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和改 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 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 划的通知》(鲁政字﹝2021﹞156 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济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济政字 ﹝2021﹞71 号)和《济宁市任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 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济任政发﹝2021﹞6 号),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 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残疾 人为中心、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 -2- 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 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 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 用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坚持以人民为 中心,着力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 活的新期待;坚持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着力完善残疾人帮扶制 度,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 着力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坚 持依法依规,推动残疾人基本权益全面落实,提高残疾人事业法 治化水平;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 新,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事业,推动融入残 疾人事业大局。 (三)发展目标。到 2025 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 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 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 在全市前列,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1.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 得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 2.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健康状况不断 改善,受教育水平继续提高,文化体育有较大发展,实现更加充 -3- 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3.无障碍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全社会助残扶残氛围更加浓 厚,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和社会支持网络更加完善,残疾人平等 权利得到更好实现。 4.残疾人基础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 断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专栏 1 “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2020 年 2025 年 属性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100 预期性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6 预期性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7 >98 预期性 6.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0 >95 约束性 7.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 >85 >95 约束性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6 >99 预期性 9.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人数(人/次) --- >1200 预期性 10.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 >1500 约束性 11.镇(街道)残疾人服务机构设置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指标 二、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强化残疾人社会保障。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 5 年过 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 -4- 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易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及时发现、 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 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加强农村 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常态化帮扶,完善“一人一档”精准帮扶工作机 制,坚持开发式帮扶,加大精准培训、就业力度,增强有劳动能 力残疾人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加强对 残疾人的关爱服务。(牵头部门:区乡村振兴局;参与部门:区 民政局、区残联) 2.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 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资格认定申请“跨省 通办”。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 育等服务,合理确定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 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落实残疾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 或优惠开放等政策。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导盲犬等乘坐公共 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提供便利。落实伤残军人和伤残民警抚 恤优待。(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 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参与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 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 3.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推广将残疾人托养纳入 养老服务体系做法,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老 年残疾人。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充分发挥“如康家园”服务 -5- 功能,逐步完善扶持政策,不断扩大托养照护覆盖面。研究制定 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实施意见,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 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 护服务。(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卫生健 康局、区乡村振兴局) 4.扩大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政策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 费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安置残疾人就业单 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领取条件的 失业残疾人,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将严重精神障 碍纳入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继续为全区持证残 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财政局) 5.强化残疾人救助和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 中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稳步提高医疗救助水 平,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减轻困难 残疾人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加大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及时解决 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对重度残疾人依据困 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加强重大疫情、自 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应急方案 中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村(社区)探索建立结对帮扶制 -6- 度,帮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应急管理 局) 6.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农村危房改造优先解决符 合低收入群体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农村危房改造统 筹将无障碍设施设备施工安装纳入建设之中。(牵头部门:区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部门:区残联) 专栏 2 残疾人社会保障项目 1.“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 以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聚焦 16 周岁 以上困难且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群体,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集残疾 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化体育、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交流互助 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采用“平台+服务”的形式,汇集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 织等多方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的基本服务。 2.最低生活保障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低保边 缘家庭中的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3.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 村(居)委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 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协助解决。 4.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重度残疾人数量和服务需求较多的镇(街道)可建立集中照护服务机 构;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或日间照料、 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5.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 充分利用现有托养养老机构、福利设施、医疗机构、农村集 体闲置资源等,建立健全以居家照料服务为基础,社区、镇(街道)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机构照 护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6.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 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 络,让更多残疾人有“朋友圈”。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 指导。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7.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危急救助 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 帮包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 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村(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 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护措施。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7- 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资金投入 机制,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奖励补贴、就业服务等各项支出。 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保障残疾人依法享受 低保渐退、收入减扣、个税减免等政策,规范辅助性就业劳动报 酬管理,根据不同情形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可给予适当扣除。对残 疾人自主创业就业、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 补贴。对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和公益性岗位 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给予扶持。建立残疾人就业激励制度,对 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给予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 位给予奖励。(牵头部门:区残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与部门:区民政局、任城区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专栏 3 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项目 1.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补贴 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创业场所租赁 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费补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对求职创业的区内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2.残疾青年见习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青年在见习期间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基本生活费。 3. 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招录残疾人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 贴、职业培训补贴、无障碍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残疾人和毕业年度高校残 疾人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参加见习的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4.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并缴纳 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5.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对残疾人就业基 地按规定给予奖励。 6.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 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 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给予奖励。对为辅助性就业机构提供就业项目、经营场地等方面支持做 出显著成绩的企业或单位给予奖励。 -8- 7.残疾人技能人才奖励 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对参加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残疾人创业标兵,按照 2.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 业制度,规范按比例就业审核,实现“全程网办”。未按比例安排 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纳入用人单位信用 记录。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扶持政策,鼓励更多企 业集中吸纳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 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城 乡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安置规模。加大辅助性就业机 构支持力度,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近就便就业提供 服务。实施盲人按摩服务地方标准,扶持和规范盲人按摩产业发 展。开辟盲人在文化艺术、心理卫生和互联网服务等领域就业新 渠道。(牵头部门:区残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部 门:区委组织部、区卫生健康局、任城区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 务局、区社会信用中心) 3.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制定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深 入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非遗技能培 训,扶持建立一批残疾人非遗工匠工作室。利用省、市残疾人就 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建立职业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库。加强残疾 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参加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牵头部 门:区残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部门:区总工会、 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农业农村 -9- 局) 4.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立残 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完善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对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就业服务。深入开 展“就业援助月”“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等专项服务活动,将符合 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扶持残疾人及其家属 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动态清零。(牵头部门:区残 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 农业农村局) 专栏 4 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 编制 50 人以上(含 50 人)的区级党政 机关,编制 67 人以上(含 67 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 定比例的,2025 年前至少安排 1 名残疾人。区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 15%以上(含 15%) 的残疾人。 2.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依托企业、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培 训机构,建立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人搭建开放式、全要素、可复 制的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服务。 3.盲人按摩提升项目 鼓励扶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等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执业。完善盲人按摩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盲人按摩机构和盲人按摩从业 人员的扶持力度。实施盲人按摩服务地方标准,促进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 展。 4.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 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开展网络 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形态就业。 5.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 依托高校、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高校 残疾人毕业生提供职业素质培训、就业心理疏导、专场招聘、实习见习等专项的“一人一策”就 业服务。 6.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进项目 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引导 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加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力建设,有效提升辅助性就 业水平和质量。 7.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 政府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 - 10 - 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强化残疾人康复服务。 1.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原 则,实施残疾预防行动,推动残疾预防融入相关政策法规,纳入 各领域规划部署,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提升全社会残疾风险 综合防控能力。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做好婚前、孕前、围孕 期保健和产前筛查、诊断,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育障碍致残。 大力推进 0—6 岁儿童残疾早期筛查,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开 展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心理干预,预防和减少精神残疾发生。强 化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实施相关疾病预防干预措施,减少 重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疾病致残。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快公共场所急救设备 配备,减少老年人跌倒和儿童意外伤害,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 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提高饮用水和空气污染治理干预能 力。结合“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等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 传教育,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 区残联;参与部门: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 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任 城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市中交警勤务大队、任城交警勤务大 队、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 2.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稳步提升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 - 11 - 服务率,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康复护理 等个性化服务。建立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调查机制。 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强化残疾 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牵 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医疗保障局、区 妇联) 3.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 救助衔接机制,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及配套政策,建立残 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残疾儿童享有规范有效 的基本康复服务。加强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残疾儿童定点康 复机构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定点准入、协议管理、动态退出机 制,引导和激励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开展残疾儿童 早期干预试点,促进儿童在家庭获得康复服务。实施儿童青少年 视力低下、脊柱侧弯等中医干预专项和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 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特教学校开展康复服务, 整合资源构建“医疗+康复+教育”服务体系,延伸服务链条,促 进残疾儿童全面康复与发展。(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 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 4.提升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水平。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 服务行动,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推进“互联网+康复 - 12 - 服务”,实现有需求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开展中途致残残疾 人康复救助专项行动,推行“康复+培训+就业”一体化闭环式服 务。大力开展社区康复,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推广开展残 疾人自助互助康复。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广泛开展精神 障碍社区康复。完善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服务功能。加强康复机构 监管,推动康复项目规范化管理。发挥中医药在康复中的独特优 势,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 (牵头部门:区残联; 实施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 参与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乡村 振兴局) 5.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水平。构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 络,提升配置服务能力,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辅助器具。支持 社会力量及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机 构开展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出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 办法,强化适配政策保障。鼓励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 目。开展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回收、维修等服务。(牵头部 门:区民政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 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专栏 5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项目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 配及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 - 13 -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救助手术,为符合条件 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救助手术,为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儿童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为有 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等服务。 3.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提升项目 鼓励有条件的机构改扩建或新建示范性残疾儿童 定点康复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教育等资质,设施设备、技术人员达到一定规模,能为残疾儿 童提供医康教融合的规范高效救助服务。 4.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推动脑瘫儿童残疾预防、筛查诊断、康复医疗、康教融合 等全链条一体化救助,完善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体系,满足脑瘫儿童全面康复需求。 5.中途致残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探索和创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模式,为符合条件 的脊髓损伤、语后聋、中途失明等中途致残残疾人提供功能重建康复救助,帮助其融入社会; 推广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 (四)推进残疾人特殊教育融合发展。 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结合的残疾儿 童学前教育。建立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 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义务教育办学体系,提高义务教育 质量。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继续 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 和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参与 部门:区残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2.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扶持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 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单独设立特殊教育幼儿园(学前部、班)、 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部、班)。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政策和残疾人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 15 年免费 教育。建立完善送教(医、康)上门服务机制,提高上门服务质 量。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 - 14 - 人机制,推进特殊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评估。全面推进融合教育, 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 设,配齐配足特教教师。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卫生健康 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 专栏 6 残疾人教育项目 1.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 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 儿,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幼儿园。 2.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 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评估,实现“一人 一案”科学教育安置。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 质量。 3.融合教育推广项目 支持普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 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随班就读资源教室, 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4.手语盲文推广项目 加强手语盲文推广人才培养,开展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的国家通用手语 推广。 (五)提升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品质。 1.倡树新时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统筹推进“学听跟”专项活动,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时代精 神,鼓励残疾人自强自立、融入社会、参与发展。将扶残助残纳 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将 残疾人工作纳入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内容。加强残疾人事业全媒 体传播能力建设,开展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 活动,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支持残疾人题材图书、 影视作品出版发行以及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牵 - 15 - 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网信办、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融媒体中心) 2.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 周”“书香中国·阅读有我”、无障碍观影等残疾人群众性公共文化 系列活动,建设 1 处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点、站)。加强残 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特殊艺术师资培养,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学艺 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与残疾人就业有效衔接,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加强重度残 疾人文化服务,开展“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活动。政府设 立的公共图书馆开设盲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鼓 励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媒体等平台开设残疾人 专题节目,满足残疾人多元文化服务需求。参加第八届全市残疾 人艺术汇演。(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 委网信办、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 3.促进残疾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实施“残疾人 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将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施 计划,大力培育残疾人体育健身点,鼓励开展各类“残健融合” 群众体育活动,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身边化服务。建立完善 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强残疾人体 育人才培养,满足残疾人运动员更高质量训练需要,提升残疾人 竞技体育水平。积极选拔培养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全省第十 - 16 - 一届残疾人运动会。(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残联;参 与部门:区卫生健康局) 专栏 7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项目 1.“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 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 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基层文化 设施,增添必要的文化设备,建设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 2. 盲人文化服务 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观影等 产品和服务。完善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继续开展盲人数字阅读工程。鼓励电影院线等 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 3.聋人文化服务 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 4.网络视听媒体文化服务 加强融媒体平台建设,依托网络视听媒体开设残疾人文化宣传专 题节目。 5.特殊艺术推广项目 支持创编残疾人舞台演出剧目,培育特殊艺术品牌。鼓励残疾人参与 文化艺术创作,支持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 6.残疾人文创产业发展项目 扶持一批吸纳较多残疾人就业、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残疾 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项目。 7.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 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创建残疾人健身点,培养残疾 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进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活动。组织举办“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 日”“牵着蜗牛去散步”等活动。 (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1.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水平。落实《山东省无障碍环境 建设办法》,在新型城镇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镇老旧小区 改造及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无障碍设施 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 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开展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残疾人家庭 无障碍改造水平,与辅助器具适配做好有效衔接。加强无障碍监 督,保障残疾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牵头部门:区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 - 17 - 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市土地储备和规划事务中心任城 事务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政府、智慧 城市、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指标。 推动政府门户网站、办事系统实现无障碍服务。为听力、言语和 视力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活动提供无障碍支持 服务。鼓励食品药品添加无障碍识别标识。加快推广普惠便利的 电信服务,完善网络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 5G 在无障碍领 域的应用。扩大信息无障碍终端产品供给,鼓励支持无障碍技术 和产品的开发、应用、推广。(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 区委网信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中心、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综合行 政执法局) 专栏 8 无障碍项目 1.道路交通无障碍 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 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 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交通工具配备无障碍设备。 2.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 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 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 加快推动无障碍改造。 3.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 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 无障碍。推动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医疗健康、金融服务、学习教育、旅游出行等 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APP)的无障碍改造。 4.自助服务终端信息无障碍 推进医院自助就医设备、自动售卖设备、银行自动柜员机等自 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 5.食品药品说明信息无障碍 利用图像识别、二维码等技术加快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 6.应急服务信息无障碍 把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容,政府新闻 - 18 - 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手语,医院、疏散避难场所和集中隔 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 7.政务服务无障碍 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 务。 (七)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 1.强化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配合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相关配套法 规的立法、修订工作。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 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推动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加强 残疾人法治宣传工作,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推动完善残疾人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广 泛征询残疾人、残疾人组织和社会各方面意见。(牵头部门:区 司法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 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 重点对象,通过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服务,切实保障残疾人平 等充分参与诉讼活动。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依法 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培养助残公益律师队伍,为残疾人 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援助法》,持续深化“法律惠民生·助力残疾人”品牌活动,不断 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质量。发挥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作用,做好残 疾人重点群体信访工作,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 - 19 - 罪行为。不断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 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更多 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并提供 履职便利。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残 疾人取得职业资格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入职的体检条件, 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 待遇,创造更加包容、公平的社会环境。(牵头部门:区委统战 部、区司法局、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参与部门:区残 联、区信访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 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八)夯实残疾人事业基层基础。 1.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以党建引领残联建设,充分履行 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努力建 设让党和政府放心、让残疾人满意的群团组织。深化残联组织改 革和服务创新,强化区、镇(街道)残联建设,村(社区)残疾 人协会实现全覆盖。改善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专职 委员待遇,提高其履职能力。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发挥“代 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残 联;参与部门:区民政局) 2.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推进残疾人就业服 - 20 - 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基 地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导城镇残疾人服务资源向乡 村延伸,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村残疾人的区域中心。加强残疾人服 务机构能力建设,开展资质登记评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 行机制。(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 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区乡村振兴局) 3.抓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残联干部的培养、使 用和交流力度,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壮大残疾人工作力量, 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知残疾人、懂残疾人、爱残疾人、心系 残疾人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重视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与人才 储备。加强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事 业单位等培养残疾人事业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残联系 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自觉践行新时 代好干部标准,加强思想政治修养,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 提高履行职责、整合资源、服务残疾人的能力素质,全心全意为 残疾人服务。(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 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卫生 健康局) - 21 - 4.提高基层服务残疾人能力。实施区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 行动。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服务资源,形成区、镇(街道)、村 (社区)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所有镇(街道) 和有条件的社区普遍建立“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 开展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文化体育、志愿助残等 服务。将残疾人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村(社 区)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走访探视、社区照顾、邻 里互助等服务。为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 一次办等服务,真正让残疾人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牵 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 (九)创新开展助残服务。 1.加强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扶持管理。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 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场地、 设备、人才、技术等方面扶持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优先扶 持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支持残疾人服务机构连锁化、 品牌化运营。加强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行业管理, 强化质量控制和绩效管理,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参与服务评 价。开展残疾人服务需求评估和服务资源调查,为残疾人提供供 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 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和加载残疾人证的社会保障卡。 - 22 - 配合推动残疾人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跨省 通办”。 (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 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 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拓展残疾人社会化工作方式。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更 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 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规模、 放大效应,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支持在城 乡社区有序开展助残服务。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全区志愿服务总 体规划,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服务项 目化运作和制度化管理。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 组织,搭建志愿助残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落实 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民间资 本参与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 需求。(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 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任城区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3.深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5G 等新技术在残疾人服务中的应用。推动各类助残服务事项实现线 上线下业务协同服务,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跨省通 办”“全程网办”提供支撑。加强残疾人数据共享应用、趋势研究 - 23 - 和安全保护,健全数据辅助决策和数据互通机制,实现残疾人工 作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科技助残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服务 机制,适应社会化、市场化的服务模式,提升基层人员利用新技 术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牵头部门:区残联、区大数据中心、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参与部门:区委网信办、区民政局、区科技 局、区卫生健康局) 三、保障措施 (一)认真实施规划。各级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将扶残助残重点 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牵头部门:区政府残工委;参与部 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作 用,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的制定和实 施。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定期研究残疾人工作,对本规划 和政府重点助残实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各有关部门要将 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部门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统一部 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 每年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牵头部门:区政府残工委;参 与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级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 - 24 - 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保障和发展投入,按照 支出标准和责任合理安排经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形成多 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 政策。加强残疾人事业经费使用监督,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 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好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和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 审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和体育局、任城区税务局、经济开发 区税务局) (四)开展监测评估。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 要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 问题,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 结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接受社会监督。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在“十四五”期末对规划 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牵头部门:区政府残工委;参与部门: 区政府有关部门) - 25 -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6 - 2022 年 6 月 13 日印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