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院发〔2020〕7号: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pdf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建院发〔2020〕7 号 关于印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0 年 4 月 8 日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国家、省、 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有关政策等,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校内突然 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等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 1 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引起的严重影响师生员工等身心健康 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对新冠肺炎疫情 的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 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 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范 围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学校防控工 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各有关防控工作组、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按照预案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 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有关防控工作组、各部门、各单 位、各二级学院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 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 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 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 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要广泛组织、动员师生员工等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 理。 2 三、疫情发生应急处理流程 学校如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立即 启动校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和地方卫生部门制定的疫 情发生处置流程,及时管控上报卫生、教育主管部门,所有工作 务必在卫生疾控部门、专业医务工作者的指导下开展,及时隔离 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查询活动轨迹,封闭相关教学、活动、宿 舍区域,提升心理辅导等级,以上工作不得在无指导下自行处理。 学校疫情报告人:张衡宇(党政办公室主任;学校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3815307523 学校疫情就诊定点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徐州四院) 感染科主任:秦兆习 18952171498 发热门诊电话:0516-83956427 1.病例发现及送诊 (1)在校人员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本人 应及时通过信息报送系统上报。同班、同寝室学生也应第一时间 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报告;教职员工本人或同事也应第一时间告知 所在学院(部门)负责同志,真正做到早发现、早诊断。 (2)学校配备 7 座商务车(车牌号:苏 C91049,司机:李 旭东,联系方式:18952143129)送诊就医车辆及人员,不得乘 坐公共交通工具。除司机外,由所在学院或部门 1 名工作人员陪 同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陪同人员需做好必要防护措施,乘车 时务必保持一定间隔。 (3)诊断结果为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除按 规定隔离和治疗外,陪同就诊的人员需立即隔离观察。送诊车辆 3 须进行严格消杀,学校新增车辆及人员,以备其他人员送诊。 (4)诊断结果未明确但无需住院治疗的,须统一安排至学 校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5)诊断结果为非新冠肺炎患者的,返回学校宿舍或家中 自我隔离。在保证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正常参与学习活动。 2.确诊病例后校园管控升级 (1)协助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据国家最新公布的“新 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在其指导下, 分类处置。 (2)增加校内隔离医学观察区房间数量,病例(学生)所 在班级全体学生、同宿舍及宿舍所在楼层的学生、与其在同一教 室学习的学生、与其近距离接触过的教师、辅导员等其他人员均 需进入隔离医学观察区进行观察;病例(教职工)所在办公室同 事、与其近距离接触过的师生等其他人员均需进入隔离医学观察 区进行观察。 (3)明确病例的活动轨迹,封闭相关教学、活动、宿舍区 域,并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 区域的消杀工作。 (4)病例所在宿舍楼或办公室楼宇实行封锁,设置醒目的 警戒线。其他未进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进行隔离观察的人员, 需原地自行隔离观察,由后勤保障部门指定专门人员保障师生员 工日常生活需要,在隔离解除前,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5)严格禁止各类人群聚集性活动,停止使用中央空调、 厢式电梯和公共餐厅。 4 (6)出现病例的班级应停课 14 天,同班同学及在该教室上 课的老师均列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根据病例活动情况搜索其 他可能的密切接触者。校园内有 2 个班级出现无流行病学关联的 病例,采取全校停课 14 天的措施。 (7)停课期间,师生员工应居家或留在宿舍,尽量减少外 出,停止校外聚集性和其他集体活动。引导学生开展网络自主学 习,线上完成预习、作业布置、视频答疑、考核等环节,保证学 生跟上教学进度。学校指定专人做好与师生员工的联系,发现发 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8)非密切接触人员,原则上原地居家自行隔离观察,严 控校园内人员流动。 四、疫情发生后的联防联控措施 1.一旦校园疫情发生,学校需在第一时间徐州市疾控部门、 指定医疗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形成联防联控机制,由疾控部门、 指定医疗机构对学校相关工作给予全面专业指导,学校所有工作 应在指导下开展。 2.稳定师生员工思想,做好全校师生员工心理辅导。及时通 报准确信息,关注网络舆情发展。 3.加强全网疫情专题舆情监测,发现重大舆情及时在防控工 作群通报,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协同有 关部门跟进处理。 4.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的形势发展变化,利用校内媒体和官方 渠道,及时宣传疫情防控的注意事项、辟谣信息和重大舆情信息 等,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 5 五、应急预案保障 1.经费保障。学校应按上级规定保障新冠肺炎及其他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经费,用于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工作。 2.物资储备。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根据省、市相关的要求建立 处理新冠肺炎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储备。发生相应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 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3.隔离场所设置。疫情防控期间,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 将学生宿舍 15 号楼预设为符合新冠肺炎防控要求的隔离场所, 必要时增加相应的隔离场所。非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在校医院设 置医学隔离病房用于工作保障。 6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