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导师制(三师一体化)实施办法.pdf
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导师制 (三师一体化)实施办法 为顺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贯彻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 神,落实《西北师范大学一流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加大对 学生的思想引领、学业指导和生活辅导,努力培养高素质的一流 本科生,学院决定在本科生中实施集成长导师、学年论文和毕业 论文导师为一体的本科生导师制,为使本科生导师真正能给学生 在学习上以指导、思想上以疏导、学术思想和严谨学风上以熏陶, 特制定本办法。 一、导师的选聘 (一)导师任职条件 1、恪守教师的职业道德,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为人正派, 爱生敬业。 2、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或管理经验比较丰富,具 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熟悉所指导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教学环节, 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4、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 士)学历。 5、符合上述条件的班主任可兼任导师。 (二)聘任程序 1、教师自荐。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可自愿申请,填写《西 1 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导师申请表》。 2、学院学生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 请教师是否符合聘任条件。 3、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4、公布聘任导师及指导学生名单。 (三)聘期 本科生导师聘期一般为 4 年,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二、导师的职责 (一)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注重学生 的身心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以及专业素养 的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协调发展。 (二)注重因材施教,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知识结构优势, 对学生选课、选师、选时及学习方法、科学研究、职业生涯规划 等方面进行指导,当好学生的参谋。 (三)突出分类指导,对低年级学生重在帮助他们尽快完成 从中学生到大学生的角色转变,尽快融入大学的学习和生活,帮 助学生树立专业观和打牢专业基础;对高年级学生则重在培养专 业素质和专业精神,为学生考研、就业、创业提供的咨询、指导 和帮助。 (四)与学生保持相对稳定的接触,每学期初与每学期末必 须与学生见面。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 集体指导不少于四次,对每个学生的个别指导不少于一次。对有 2 特殊学业需求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指导。 (五)每学年初制定指导计划,学年末做好指导总结。并按 要求填写《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本科生导师指导活 动记录表》。 (六)负责完成对所指导本科生的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的指 导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指导本科生开展读书活动,督促学生完成 规定的读书任务,检查考核其读书情况,并给予 学分认定。 三、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应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 与帮助。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与导师见面,根据导师的意见和本人 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学习计划。 (二)主动、认真地参与导师组织的有关活动,完成导师布 置的各项任务。在科研训练中要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 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三)客观、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填写导师 指导情况评议表。 四、导师的考核与奖励 (一)考核时间。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 6 月初进行。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导师的工作态度、履行职责的情 况、指导学生的方式方法以及指导工作的效果等方面。 (三)考核计算办法。采取导师自评、学生评议、学院学生 工作领导小组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导师、学生、学院领导小组分 3 别填写《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本科生导师评议表》 进行评议打分,满分为 100 分,导师自评占 20%,学生评议占 60%,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评占 20%。 (四)考核等次及奖励。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三种: 以考核总分为依据,60 分以下为不合格,60 分以上为合 格,同时在合格范围内按总分成绩由高到低评选出不超过 20%比 例的优秀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本科生导师工作量按照每生每 学年 10 课时的标准计入津贴。获得“优秀导师”称号的教师上 浮 20%;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下浮 20%,并在下一学期取消其导师 资格。 (五)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计入教师年度考核档案,作为教 师工作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五、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