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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关于调整“大创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审批流程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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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 关于调整“大创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审批流 程的通知 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大创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实效,简化师生经 费使用报销流程。自 2017 年开始,学校对“大创计划”项目经 费报销审批流程进行调整,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审批流程 1.学生项目负责人整理票据并填写《项目经费支付明细表》; 2.指导教师复核签字; 3.学院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核签字; 4.财务处报销。 二、经费使用范围 1.参加创新创业相关活动产生的差旅费、 交通费; (不超 30%) 2.实验原料、试剂、电子元器件等材料费; 3.图书资料费; 4.发表论文的版面费、文献检索费(注明“大创计划”项目 资助) ; 5.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申请费; 6.需要在校外科研单位进行测试的实验费、检验费。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与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无关的日常办公开 支,不得用于支出劳务、基础设备维修改造、餐饮、通讯和旅游 等费用,也不得用于创新能力引导资金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支出。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学校 2017 年重点工作要求, “大创计划”项目管理工 作由学校统管逐步向学院管理下移。 2.学校考核各学院“大创计划”项目开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 况,考核结果作为学校下一年度“大创计划”项目的资助依据。 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7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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