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0〕11 号).pdf
苏教办科函〔2020〕11 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度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方属高校、独立学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 2020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教科技厅函〔2020〕20 号) 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 2020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 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遴选推荐、材料审核把关和提 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省、设区市和县(市)属高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教育厅 统一提名。提名数量不限。 二、提名要求 (一)提名书填写 1.各高校可于 2020 年 6 月 1 日起通过管理员账号和密码 (沿 用 2019 年度账号,如需新增账号或密码重置请联系省教育厅科 学技术与产业处) ,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 —1— 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 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 时间为工作日 8:00-17:00),生成通用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 按要求组织在线填写和提交。 2.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前,由所在高校至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进行成果登记,并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 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 (二)提名前公示 1. 通用项目按照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 于项目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如完成人工作 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公 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 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在线填报日期结束前应完成 公示。 2. 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 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 三、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截止 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 17:00。 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所在高校刻录成 1 张光盘,随 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 10 套(含 1 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 成册)按保密要求直接报送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