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体育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决定.pdf
体育学院政〔2020〕4 号 关于成立体育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决定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实现教学管理的科 学化、规范化、民主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 益,根据体育学院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经体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研究决定,成立体育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姚 磊 副主任:赵胜国 委 员:黄寿军 樊贤进 杨叶红 王成绩 钟 翔 兰顺领 苏家本 汪 健 巢湖学院体育学院 2020 年 7 月 20 日 — 1 — 体育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培养高素质的体育专业应 用人才,进一步深化体育教学改革,根据《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 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 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 《巢湖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 》等 有关文件精神,经体育学院研究决定,成立体育学院教学指导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一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巢湖学院学术委员会体育 学院基层委员会推荐,并经体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其 成员每届任期三年。 第二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院教学工作的指导、参谋、咨询机构, 负责对学院的教学重大问题进行学术和政策研究,提出指导、咨 询和审议意见,并参与教学管理的决策等。具体包括: 一、制定体育学院教学管理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 二、对体育学院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学科建设等工作中的 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 三、制订专业建设与改革、调整、规划方案。 四、优化专业设置与培养方案,指导教学计划的修订和课程 体系结构的优化改革工作,指导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 规格的确定。 — 2 — 五、指导各教研室(含安徽排球学院、体育综合实验室、场 馆竞赛中心)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研究、推广教学改 革经验。 六、推荐各类教学奖和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七、优化有关教学改革方案、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加强教材的规划与建设,重视教材质量,做好教材评估、 评选工作。 九、搜集有关教学及管理工作的信息、意见和建议,指导建 立和完善各类、各层次教学评价制度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参与 各种教学评估活动,为体育学院决策提供指导意见。 十、推荐、聘请校内外专家教授参与体育学院教学管理和学 术交流工作。 第三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实行表 决制,表决时参加会议人数应超过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并获得 超过参加表决人数半数票数,为表决有效。 第四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学期初、中、末 召开例会,研究有关教学工作。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第五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 1 人,负责收集、整理委员 提交的议案,处理日常事务,召集委员会议。 第六条 本规程从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体育学院教学指导委 员会负责解释。 — 3 — 巢湖学院体育学院办公室 2020 年 7 月 20 日印发 共印 6 份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