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印发《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pdf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文件 津中德政„2019‟20 号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印发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 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系) 、部、所、处、室、中心: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 责实施细则》 已经 2019 年 1 月 23 日第 3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 年 3 月 4 日 - 1 -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 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各方 面、全过程,加快推进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 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 革的意见》 (中发„2018‟4 号) 、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 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教师„2014‟10 号) 、 《高等学校教 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人„2011‟11 号) 、 《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 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 (教研„2018‟1 号)等文件要求,结 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 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落实立德 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研究生人才培养规律,明确导师的责任与 义务,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 仁爱之心的导师队伍,为学校“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提供有 - 2 - 力保障。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导师是指我校具有导师资格并经学 校选聘上岗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第四条 研究生教育是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是 我校构建“中高本硕”有效衔接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 的关键环节。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的核心力量,是研究生培养的第 一责任人。导师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首要 职责,坚持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以德立学、以德立身。 第二章 导师基本要求 第五条 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拥护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将思 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第六条 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 师表,爱岗敬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有责任心和使 命感,尽职尽责,能够在研究生指导上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能够做到言传身教、诲人不倦。 第七条 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 追求,秉承先进教育理念,不断提升指导能力,具有指导研究生 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条件,能够满足《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 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等文件的要求。 第三章 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 3 - 第八条 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 教育和专业培养两大基本岗位职责。导师要把思想政治教育与研 究生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指导工作有机结合。 1.加强思想政治指导。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 观、价值观,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培养报效祖国的远 大理想和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及时了解研究生思想动态,支持 研究生积极参加党团活动。 2.加强学术道德指导。培养研究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追 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强化对研究生的学术规范训练,培养研究生 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意识并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认真审 核研究生发表的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杜绝抄袭剽窃、实验作假、 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3.加强科学研究指导。按照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理念,积 极参与制定并执行研究生培养计划,统筹安排理论教学与科研实 践活动,强化学术指导。指导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深入开展研 究,并掌握研究生的科研进度。为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有利 条件,定期与研究生进行学术研讨。 4.加强创新实践指导。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 养,注重研究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强 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和专业赛事活 动,并给予时间、经费等方面的条件支持。支持研究生在学期间 - 4 - 到校外企业进行专业实践,做好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教育和专业 指导工作。 5.加强人生规划指导。注重对研究生进行家国情怀、国际视 野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鼓励研究生将个人的发展进步与国家和 民族的发展需要相结合,帮助研究生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涯规划。 6.加强心理健康引导。加强与研究生的沟通交流,关注研究 生的心理动态,掌握相关心理健康知识,具备发现基本心理问题 的能力,加强对研究生的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使研究生具备战 胜困难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质,引导有心理困难的学生,积极寻求 专业帮助。 7.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和就 业观念,及时为研究生提供相关的就业信息和推荐合适的工作岗 位,鼓励研究生开展创业实践,支持和指导研究生进行科研成果 转化和应用,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提升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 8.加强日常生活引导。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渠道,利用会议、 电话、微信、邮件等加强交流,引导研究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 活习惯,尽力帮助研究生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九条 导师应模范执行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反师德师 风行为的规定》 。 第五章 机制保障 第十条 学校依托党委教师工作部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 - 5 - 员会,领导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研究处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的相关事项。 主任委员:党委书记、校长 副主任委员:其他校领导 委员: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监 察室)、工会、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技处、质量监测与评估 中心、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牵头 师德师风建设的日常工作。研究生导师师德师风建设日常工作由 科技处牵头,协同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公 室(监察室)、工会、人力资源处、教务处、质量监测与评估中 心、法制办等部门共同开展导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将导师立德树人工作纳入到学校师德建设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中,由科技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全校导师立 德树人工作的部署和考核。各学院(系)将导师立德树人工作纳 入到本部门的师德建设工作中,加强指导和检查,逐步形成落实 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长效机制。 第十二条 学校注重对立德树人典型的激励,推进立德树人 榜样等评选,完善导师表彰奖励制度,将立德树人表现作为导师 遴选、评奖评优和高层次人才认定的首要条件。 第十三条 学校将导师师德培训、师德考核、师德评价及廉 - 6 - 洁从教等内容纳入导师师德档案,把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作为 导师资格年度审核、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年度考核、职称评聘、 岗位聘用、推优评先、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到位的导 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导师违反立德树人行为的处罚机 制,对于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导师视情况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 话、通报批评、责令检查、取消导师资格、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 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具体措施按照《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师 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 7 - (此页无正文)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办公室 - 8 - 2019 年 3 月 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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