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附件4: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pdf

Pretext(借口)6 页 183.722 KB下载文档
附件4: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pdf附件4: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pdf附件4: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pdf附件4: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pdf附件4: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pdf附件4: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pdf
当前文档共6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附件4: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pdf

安徽医科大学文件 校财字〔2022〕1 号 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2022 年修订) 》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科研“放管服” ,赋予科研人员经费使用更大自 主权,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安徽省 财政厅等部门印发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和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相关 管理意见和措施,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修订出台了《安徽医科大 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 》 ,业经 2022 年 3 月 22 日校 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医科大学 2022 年 3 月 24 日 - 1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科研经费管理,切实减轻科研人 员事务性负担,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21〕32 号) 、 《安徽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 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皖财教〔2022〕134 号) 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研经费是指学校用于科学研究、科技 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各类科研项目经费,按照经费来源 分为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和校级科研经费。 (一)纵向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经费” )是指以学校作 为承担单位从国家、省、市主管部门获得的项目经费以及学校作 为合作单位承担的上述来源的项目中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学校 的科研项目经费。 (二)横向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经费” )是指学校与企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通过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方式获得的,以及政府部门购买服务的 各类科研项目经费。 (三)校级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校级经费” )是指学校科研 基金、引进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等由校内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 - 2 - 第三条 学校各类科研经费均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 核算。学校科研、财务、资产、招标、审计等部门相互配合,按 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加强对科研经费 管理。 第四条 科研经费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任务的规律和 特点,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制,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一)收入预算是指同一项目不同来源渠道的经费预算。 (二)支出预算是指与科研项目活动相关的各项费用支出。 其中,纵向经费一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1.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 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三大类。 设备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相关费 用,含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 业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相关材料费用,发生的测 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 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劳务费是指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 者等和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含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 金等) ,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费用等。 2.间接费用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 支的相关费用。自然科学类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 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社科类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 - 3 - 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依据项目批复核定。间接费用主要用于 科研人员绩效支出和科研管理费等。 第五条 学校按照纵向经费、横向经费到账总额的 5%比例计 提科研管理费,用于相关管理费用支出。科研人员绩效支出根据 科研项目进展情况,经校科技产业处、财务处等单位审核后实施 分配。 第六条 科研经费支出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由项目负责 人根据科研活动需要,按照学校财务审批等制度要求审批经费支 出,科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进度。科研项目对外转拨科研协作经 费,需提供项目计划书、合同等必要资料。 第七条 科研经费支出涉及采购的,按招标和采购管理相关 规定执行。使用科研经费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按国有资产 管理相关规定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第八条 科研经费在执行过程中需预算调剂的,按以下规定 办理: (一)设备费预算调增,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校科技 产业处、财务处审核同意后办理调剂手续。 (二)业务费、劳务费预算调剂及设备费预算调减,由项目 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 第九条 实行“包干制”管理的纵向经费无需编制预算,按 照学校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相关规定,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决 定经费使用。横向经费按照学校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由 - 4 - 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使用经费。 第十条 科研项目验收结题须真实、完整、准确地编制经费 决算报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校财务处 根据结题项目清单办理结账手续。经费结余转入项目负责人科研 发展基金,用于科研活动相关支出。结余经费长期未使用的,由 学校统筹安排,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 第十一条 学校加强科研经费监督管理,规范科研经费使用。 对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 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校财务处、科技产业处负责解释,自发 布之日起实施。原《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财字 〔2017〕27 号) 、 《安徽医科大学科研经费预决算管理办法》 (校 财字〔2017〕29 号) 、 《安徽医科大学科研项目直接经费管理办法》 (校财字〔2017〕30 号) 、 《安徽医科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 暂行办法》 (校科字〔2017〕11 号) 、 《安徽医科大学省级财政科 研项目间接费用实施细则》 (校科字〔2017〕14 号) 、 《安徽医科 大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间接费用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 》 (校科 字〔2018〕4 号) 、 《安徽医科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间接费用实 施细则(2018 年修订) 》 (校科字〔2018〕5 号)同时废止。此前 学校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上级部门另有 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 5 - 安徽医科大学党政办公室 - 6 - 2022 年 3 月 24 日印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