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东莞城教〔2021〕13号关于印发《东莞城市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的通知.pdf

ン゛GangSter18 页 685.831 KB下载文档
东莞城教〔2021〕13号关于印发《东莞城市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的通知.pdf东莞城教〔2021〕13号关于印发《东莞城市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的通知.pdf东莞城教〔2021〕13号关于印发《东莞城市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的通知.pdf东莞城教〔2021〕13号关于印发《东莞城市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的通知.pdf东莞城教〔2021〕13号关于印发《东莞城市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的通知.pdf东莞城教〔2021〕13号关于印发《东莞城市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的通知.pdf
当前文档共18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东莞城教〔2021〕13号关于印发《东莞城市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的通知.pdf

东莞城市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了加强对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 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保证本科毕业生的培养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东莞城市学院学籍管 理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 最后一个综合性的教学环节,是整个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 分,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 基本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 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系统基础性训练。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是衡量教学水平、学 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 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管理,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 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水平。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主要分为选题、开题、 撰写、审阅、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等几个阶段,原则上毕 业论文(设计)集中于最后一个学期进行。用于毕业论文(设 计)的时间不得少于 12 周。 - 2 - 第二章 第五条 管理机构及职责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在分管校领导的 领导下,由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分工负责,共同完成。 第六条 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管理 及监控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 要求; 2.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相关文件; 3.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 施,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4.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组织检查全 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5.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和选编工作; 6.审核毕业论文(设计)的经费支出。 第七条 各教学单位成立以教学单位负责人为主任委 员,由教研室主任和教授、专家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指 导委员会,对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负责,主要 职责如下: 1.根据专业特点,组织制定本教学单位学生毕业论文 (设计)的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和质量标准,落实学校的相 关规定,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2.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并报教务处备案; - 3 - 3.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质量监控,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定期督促、检查各教研室毕业论文(设 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研究和处理毕业 论文(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4.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教师,组织管理与审查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5.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及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提出 整改意见,并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第八条 教研室是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组织者,对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负责,主要职责如下: 1.提前一学期进行调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要 求,结合经济社会热点问题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安 排指导教师,填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并做好其他 准备工作; 2.召开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分配会议,审定毕业论文 (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指导教师 和学生的执行情况; 3.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小组,根据规范化要 求组织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审查工作; 4.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审查,审查合格者, 方能参加答辩; 5.组织答辩小组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做好 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工作,向教学单位、教务处提交详 细的书面总结报告,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 4 - 第九条 督导办公室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监控者, 主要职责如下: 1.对学校及各教学单位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 观监控,监控该项工作是否认真执行了人才培养方案,是否 有利于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2.督促监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包括时 间安排是否合理,过程是否符合各个环节的规范化要求,指 导教师和学生是否认真投入; 3.及时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以利于 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改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 论文(设计)工作质量。 第十条 图书信息中心应积极配合各教学单位做好毕 业论文(设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积极为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提供信息咨询; 2.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学生的毕业论文 (设计)。 第三章 第十一条 程序及时间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程序及时间安排如 下: 1.选题,第七学期进行; 2.开题,第七学期中后期或第八学期期初进行; 3.撰写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通过后进行; 4 毕业论文(设计)审阅、评阅与答辩资格审查; - 5 - 5.答辩及成绩评定,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总体进 程安排,各教学单位根据各自情况在两周内完成; 6.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评审及汇编; 7.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与总结。 第四章 第十二条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资格: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原则上由有一定教学经 验,研究能力、责任心强,并对该课题内容熟悉的具有讲师 或以上相当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 (设计); 2.首次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各教学 单位须安排有指导经验的教师指导工作; 3.鼓励聘请具有实践经验且具有中级或以上相当职称 的科技人员或校外专家和学校教师共同担任毕业论文(设计) 指导、评阅及答辩等工作,校内指导教师为学生毕业论文(设 计)的第一指导教师,必须掌握和控制指导进度,保证质量, 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十三条 指导教师职责: 1.提出并帮助学生确定选题,拟定任务书,编写指导方 案,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 2.在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上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 指定主要参考资料,规定应完成的工作:查阅中外文资料、 - 6 - 开题报告、各项实验数据、计算工作(包括上机)、硬件制 作、绘制图纸等; 3.定期检查学生工作进度及质量,指导教师对每位学生 的指导次数不少于 8 次,其中选题、开题、初稿、二稿、定 稿等指导过程需做好相应记录; 4.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审查论 文(设计)的质量,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教师评语,提出建 议成绩,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并指导学生做好答辩的准备工 作; 5.立德树人,严格要求和管理,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 育工作。 第十四条 指导教师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换;每位教师 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人数上限为 10 人。超过以上规 定的须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第五章 第十五条 学 生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 结合的办法选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学生除了在指导教 师提出的题目中选择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外,也可根据本 专业特点选择自己在实践中感兴趣的课题作为毕业论文(设 计)题目,但须经指导教师同意,报教学单位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 学生应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明确其 目的、意义和要求,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 规定和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 7 - 第十七条 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 工作的进展情况,刻苦钻研,独立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任务,严禁弄虚作假。凡抄袭、套用他人成果,其毕业 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所有毕业论 文(设计)的资料(包括图纸、实验记录、原始数据、调研 记录本、上机程序、实物照片、图片、录像带、设计手册、 样品实物等),学生不得自行带走,由各专业教研室负责收 回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 第十九条 对于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 需返校进行论文(设计)形式和质量的审查工作。 第二十条 逾期未选题的学生按自动放弃毕业论文(设 计)处理;特殊原因放弃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需填写 《学生自愿放弃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申请表》,报教务处 审批备案。 第六章 第二十一条 选 题 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 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为: 1.选题应有利于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有利于培养学 生创新能力,并使学生受到必须的专业综合训练; 2.选题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任务相结合,满足经济 建设和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难度和工作量适当;在实验、 - 8 - 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毕业论文 (设计)比例达到 50%以上; 3.题目要与内容相符,防止题目过大。其中,理工类专 业的学生应以选取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具有实际应用前景、 具有创新构思的工程设计性题目为主;文科类专业的学生应 以选取解决当前经济发展和社会现实生活热点、难点问题的 题目为主;经管法类专业的学生应以选取与企、事业单位生 产和管理等实际紧密结合的调查研究类题目为主;艺术类专 业的学生应以选取与大众文化建设和群众生活紧密结合,并 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和前瞻意义的题目为主; 4.选题要考虑到完成论文(设计)所需要的经费和其他 客观条件,充分发挥专业实验室和图书资料的作用,利用现 有条件,重视培养学生实验研究、工程实践的能力和理论联 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5.选题要鼓励不同学科(专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 选题的难度和份量要适中,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 满,经过努力可以完成。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鼓励学生 有所创新,使各类学生都能提高水平和能力; 6.保证每人一题,且近三届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重复 率不得大于 30%; 7.选题提出后,须经专业教研室、教学单位严格审核论 证后方可实施,选题确定后须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 9 - 8.题目一经选定,中途不得随意更改。选题经教学单位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指导教师给学 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9.选题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在第八学期 3 周前提 出变更申请,经指导教师、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务处审核批 准后方可变更。 第七章 第二十二条 开 题 学生接到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后,必 须通过开题论证,填报《东莞城市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 题报告》。开题论证工作在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委员会领导下,由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选题进行认真考察 和论证,鉴定其是否具备完成开题的能力。不具备完成开题 能力者,建议学生更换选题。更换选题必须填写《东莞城市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变更申请表》,报教学单位毕业 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批准方可执行。连续三次开题未通 过者,推迟一年毕业。 第八章 第二十四条 撰 写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 行的一项独立工作。学生应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对自 己全面素质培养的重要性,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自己专业的特点制定关于提纲和论文(设 - 10 - 计)撰写的时间安排和各环节要求,教师要按规定的时间与 学生见面,对其写作进行指导。学生须按学校要求逐一完成 各个环节的工作,不得直接提交论文(设计)正文。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正文由中英文摘要及关 键词、目录、主体内容、参考文献、致谢等几个部分构成, 各部分的具体格式及打印要求详见附件《东莞城市学院本科 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 第九章 第二十六条 中期检查 为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各教 学单位必须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 查时间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中期,即第八学期第 6 周 左右。 第二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主要是检查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前期进展情况,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并对下一阶段的撰写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第二十八条 在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中,学生 要填写《东莞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指导教师要在表上签署具体的指导意见,教学单位毕业论文 (设计)指导委员会要在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第十章 第二十九条 答 辩 各教学单位在答辩前成立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 5-7 人组成,成员须具 - 11 - 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应不少于 2/3,并设秘书一 名。答辩委员会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 负责制订答辩分组、答辩规程及评分细则,研究和处理答辩 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协调和平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 定。 第三十条 凡取得答辩资格的毕业生必须参加小组答 辩。答辩小组一般由 3-5 人组成,组长原则上由高级职称教 师担任;答辩小组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领导下, 负责并组织实施本小组的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1.学生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取消答辩资格: (1)没有按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进度安排完成各 阶段工作任务者; (2)不能按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者; (3)毕业论文(设计)定稿重复率超过 30%者; (4)毕业论文(设计)审阅成绩或评阅成绩不及格者; (5)毕业论文(设计)出现购买、他人代写、抄袭、 剽窃等作假情形者。 2.学生有一下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二次答辩: (1)一次答辩成绩不及格者; (2)对一次答辩成绩有异议者。 第三十一条 各教学单位必须提前两周做好答辩安排, 并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毕 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报送教务处实践办,教务处将 - 12 - 随机抽查答辩情况;学生要提前一周将毕业论文(设计)复 印件送达本人所属答辩小组成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答辩内容包括选题目的、意义、论 文(设计)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创新点;答辩小组要对主要内 容进行提问和质疑。 第三十三条 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秘书根据记录 和讨论结果起草答辩评语,并向小组成员宣读,经答辩小组 认定后认真填写答辩小组意见,该小组成员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四条 各教学单位对答辩成绩不及格者要组织 二次答辩,严格把关,确定最终成绩。 第十一章 第三十五条 考核程序 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程序分为审阅、 评阅、资格审查和答辩四个环节。 1.审阅:学生应将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有关图纸 及附件按规定时间交给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 提出审阅意见,写出评语和评分; 2.评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经指导教师审阅后, 在答辩前一周交答辩小组负责人,由答辩小组负责人组织教 师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应认真评阅,评定成绩,写出评语; 3.资格审查:学生所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经形式审 查小组通过,审阅、评阅成绩均达到 60 分,方能获得答辩 资格; - 13 - 4.答辩:凡取得答辩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答辩。答辩由 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统一安排和负责,成 立若干答辩小组,小组成员不得少于 3 人,直接负责答辩和 成绩评定。答辩一般安排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最后一 周进行。各教学单位应在组织答辩前发布答辩会信息,将答 辩会向全校学生开放。 第三十六条 答辩完成后,由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论 文(设计)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并签字,上报教学单位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 第十二章 第三十七条 成绩评定及提交 毕业论文(设计)的综合成绩由平时成绩 (占 10%)、指导教师审阅成绩(占 40%)、评阅教师评阅 成绩(占 20%)、答辩成绩(占 30%)四部分组成。综合成 绩按五级记分制提交,即优秀(90-100)、良好(80-89)、 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59 分以下)。 第三十八条 平时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学习态度、 过程表现及任务进度完成等情况进行评定;指导教师审阅、 评阅教师评阅及答辩等工作按照《东莞城市学院毕业论文 (设计)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第三十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审阅成绩低于 60 分者, 不能参加评阅;评阅成绩低于 60 分者,学生不能参加答辩; 答辩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能参加综合成绩评定,毕业论文 (设计)成绩记为不及格。 - 14 - 第四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作结业处 理。结业学生须在离校后申请重修,随下届毕业生重做毕业 论文(设计);重修仍未合格的,可再次申请重修。结业学 生最多可在离校后两年内重修 2 次毕业论文(设计)。经重 修合格,结业学生可根据《东莞城市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要 求申请办理换发毕业证手续。学生补做毕业论文(设计)由 原所在专业教研室安排。 第十三章 第四十一条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评定完成以后, 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院 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比例控制在 10%以内,良好比例 控制在 50%以内,其中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定稿重复率不 超过 20%。各教学单位要精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积 极参与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工作,推荐比例为本 科毕业生人数的 3%。 第十四章 第四十二条 总结及归档工作 各答辩小组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 行小结,各教学单位答辩委员会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进行总结。通过总结,分析教学质量,总结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经验。工作总结须在答辩工作结束后两周内交教务处。 第四十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在答辩结束 后由各教学单位负责整理。归档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 - 15 - 指导委员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中期检查总结、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包含毕业论文(设计)正式 文本及附件)、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安排表、 成绩汇总表、质量分析、优秀论文(设计)推荐表及汇总表 等。其中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按专业、班级、学号 顺序归档,毕业论文(设计)正式文本交图书信息中心保存 一份。图书信息中心保存四年后统一交学校档案室按有关规 定归档。 第十五章 第四十四条 附 则 毕业论文(设计)的知识产权属于东莞城 市学院。 第四十五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教务处 负责解释。原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 16 - 附件:1.东莞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 2.东莞城市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标准 3.东莞城市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4.东莞城市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变更申请表 5.东莞城市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6.东莞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 7.东莞城市学院本科生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8.东莞城市学院本科生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汇总 9.东莞城市学院 届本科生结合教师科研课题的毕业 论文(设计)一览表 10.东莞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11.东莞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考核评议表 12.东莞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13.东莞城市学院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 14.东莞城市学院 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推荐汇总表 15.东莞城市学院 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16.东莞城市学院 学院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 17.东莞城市学院 学院 届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 计)答辩安排表 18.东莞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封面) 19.东莞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附件(封面) - 17 - 20.东莞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21.东莞城市学院学位论文版权授权书 22.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23.学生自愿放弃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申请表 - 18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