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宁医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pdf
济医党办字〔2021〕3 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济宁医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职责》业经学校 2021 年第 10 次党委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 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26 日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精神,学校 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安全方针政 策、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 一、党委书记职责 (一)履行全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学习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 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安全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践行以人民为 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 (二)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安全工作决策部 署和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重点工作和向党委会报告工作的 内容,每半年研究 1 次安全工作。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听取汇报, 作出处置决定。 (四)加强安全监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 建设。支持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监督促进安全工作,统筹协调各方 面重视支持安全工作。 -2- (五)督促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对负有安全职 责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组织有关方 面严格追责问责。 (六)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教 育教学、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处级领 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安全宣传教育纳 入党的宣传思想范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 1 次安全工 作集体学习。 二、党委副书记、院长职责 (一)与党委书记共同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点工作和院长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 制定安全工作规划并纳入学校发展规划。每季度安排院长办公会 听取 1 次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突 出问题。 (二)推动建立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行政 责任制,组织制定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年度安全工作重点工作责任 清单。 (三)组织设立安全工作专项资金并列入学校财政预算、与 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 障安全监管必需的人员、经费等。 (四)推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 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3- (五)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 巡查、考核等工作。 (六)组织领导学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工作。 三、党委副书记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 指导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 于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履行“一岗双责”,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 统战、人事等部门、单位支持保障安全工作,动员群团组织以及 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工作。 四、党委其他委员职责 党委其他委员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 行业领域和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 (一)履行监督执纪监察职责,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实施责任追究,推动落实安 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济 宁医学院专员) (二)组织实施安全巡查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 导分管领域和部门、单位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要点并指导组织实 施,至少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分析安全工作形势,研 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 -4- 防体系,指导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安全工作应急救援体系建 设,组织领导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统筹推进 安全工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 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党委委员、副院长) (三)加强安全工作监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 机构建设,将安全工作纳入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 核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将安全工 作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和学校党校教育培训内容。(党委委员、党 委组织部部长) (四)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纳入 省委宣传思想工作范畴,安排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组织 1 次 安全生产集体学习;指导重特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 作;将安全生产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开展安全生产公益 宣传。(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五)引导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 全工作。推动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学院发展”活 动。(党委委员、党委统战部部长) 五、分管安全工作副院长职责 (一)督促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负责领 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每年第一季度召开全校安全工作会议。 -5- (二)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 会议、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 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巡查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推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 系,贯彻落实高危领域安全规程和强制性标准。 (四)针对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 动,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和督导调研,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解决存 在问题。 (五)牵头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会议、工作报告、警 示、通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制度。每年向学校党政主 要负责同志报告分管安全工作的履职情况。 (六)指导各部门、单位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要点并指导组织 实施,至少每半年主持召开 1 次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安 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七)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风险 监测预警信息化。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诚信体系 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八)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应急救援 演练,组织领导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严格追 究事故责任。 -6- 六、副院长职责 (一)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分管领域和部门、单位 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分管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制,将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 核。 (二)指导分管领域和部门、单位把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 计划,加强和支持安全工作。 (三)统筹推进分管领域和部门、单位安全工作,制定年度 安全工作要点并指导组织实施,至少每半年主持召开 1 次专门会 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每年 向院长报告分管领域、部门、单位安全方面履职情况。 (四)推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 组织开展分管领域、部门、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落实安 全工作主体责任。 (五)加强分管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 设,组织开展相关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指导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抢 险救援,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7- 济宁医学院党委办公室 -8- 2021 年 4 月 2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