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海职院工〔2023〕3号关于印发《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文件 厦海职院工〔2023〕3 号 关于印发《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经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分工会、全体会员: 现将《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9 日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经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印发的《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 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 号)的规定和《厦门市教育 工会关于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发放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的 批复》 (厦教工〔2019〕9 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 办法。 第二条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会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 会和福建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 使用,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管理。 (二)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经费年度 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 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审批或备案。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 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2-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 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 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 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 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 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 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 告,建立经费收支预决算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 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 工会经费支出 第三条 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教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 第四条 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 动。 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教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 -3- 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 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 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 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学员 的奖励。授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对优秀学员 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基层工会举办的培训课 时在 40 课时以上的培训班,可以按照参加培训人员的 10%评选优 秀学员并给予优秀学员每人不超过 300 元奖品。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 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 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 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费。 文体比赛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谁举 办谁奖励,每次举办比赛奖励范围不得超过项目参与人数的三分 之二。奖金(或奖品,下同)标准:最高名次奖励每人不超过 500 元,其他名次作相应递减。不设置奖项的文体活动,可为参加人员 发放人均不超过 100 元的纪念品。全年文体活动奖励(含纪念品) 总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全部职工人均 800 元。 -4- 基层工会举办的文体比赛,如需统一着装,可为参加人员(含 领队,下同)购买服装(含鞋帽,下同),每次每人不超过 500 元,全年举办文体比赛购买服装总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全部职工人 均 500 元。基层工会组队参加省市工会举办的文体比赛,举办单 位如有统一着装要求,可按举办单位要求购买服装,每次每人不 超过 800 元。 基层工会举办文体比赛或组织参加上级工会文体比赛的赛 前集训,如有需要的,可安排工作餐,每餐每人不超过 50 元(含 活动用食材) ,工作餐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经单位领导批准到外地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文体活动,按同 级财政或本单位行政规定的差旅费标准报销(不可报销差旅补 贴);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同级财政规定的最低一档会 议标准或本单位行政规定执行,费用由举办单位负责。 基层工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可为参加人员购买短期一次性 意外伤害保险;可购买点心、饮料等食品,每天每人不超过 20 元。 举办文体活动需聘请教练、裁判员、评委等工作人员的,参 照福建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支付劳务费,支付标准:教练、裁判员、 评委每半天不超过 500 元;其他工作人员每半天不超过 150 元; 学生裁判员、评委每半天不超过 60 元。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 -5- 作时间活动的不得领取劳务费,在非工作时间活动的可参照上述 标准发放。晚上举办活动的按每晚不超过半天标准支付劳务费。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 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基层工会 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应尽量统一组织。 因会员工作性质、时间等原因不能统一组织的,可发放同等价值 观摩凭证。 基层工会可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 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可根据需要开支交通费、门票费、讲解费等;可购买短期一次性 意外伤害保险;可安排工作餐,每餐每人不超过 50 元,工作餐 费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可购买点心、饮料等食品,每天每人不 超过 20 元。活动总费用控制在实际参加人员每天每人 300 元以 内。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户外拓展活动的,视同开展春游秋游 活动。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 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 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 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 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 -6- 活动支出。 基层工会开展宣传活动,聘请教练、裁判员、评委等工作人 员劳务费支付参照文体活动标准。基层工会开展知识竞赛、宣讲、 演讲等比赛的,奖励人数和奖励标准参照文体比赛标准,奖励金 额计算在文体比赛奖励年度总额中;如需统一着装,购买服装费 用参照文体比赛标准并计算在文体比赛购买服装年度总额中;参 加上级工会举办的比赛,如有统一着装要求,参照文体比赛标准; 安排工作餐参照文体比赛标准。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 日、婚丧、退休的慰问支出等。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 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 3100 元,先从基 层单位行政按工资总额 2%足额提取拨缴的工会经费的留成部分 中列支,不足部分可向行政申请经费补助,但要做好年度预算, 专款专用。对未按规定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但有行政补助工会经费 的,行政补助经费应先用于弥补拨缴工会经费不足部分,并按规 定办理经费分成上缴。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 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月饼、粽子、米、面、油、肉、蛋、 奶、水果、干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 -7- 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可发放指定商家指定物品的领取券,但不可 发放现金、购物卡。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不超过 300 元的生日蛋糕等实 物慰问品(含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符合政策生育时,可以给予不超过 1000 元 金额的慰问金或慰问品,生育的男方会员和女方会员可同时慰问。 工会会员退休,可以发放不超过 1000 元金额的纪念品。可 组织召开座谈会予以欢送,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费用控制 在实际参加人员人均 20 元以内。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或因重大疾病(按社会医保统筹的界定标 准)未住院的,可给予不超过 1000 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含水 果、花篮等)。同一个人同一病种多次住院的,每年只能慰问一 次。工会会员去世时,可以给予其家属不高于 2000 元的慰问金; 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以给予不高于 1000 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除给慰问金外, 可另外凭据报销不高于 200 元的花圈费用。工会会员岳父母、公 婆去世时,可凭据报销不高于 200 元的花圈费用。 基层工会应严格鉴定会员身份,避免非本工会会员重复享受 工会集体福利。凡工资未纳入拨缴工会经费工资总额或未缴纳会 费的会员,不得享受集体福利。借用、挂职等人员原则上享受工 -8- 资关系所在单位工会集体福利。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 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基层工会组织开展疗休养活动,应按照省总工会、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 一步加强和规范福建省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工 〔2018〕116 号)执行,疗休养活动优先安排劳动模范。 第六条 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 扶费、送温暖费和其他维权支出。 (一)劳动关系协调费。用于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 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咨询活动、集 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与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二)劳动保护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 业病防治活动、加强群监员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维护等 促进安全健康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为宗旨开展职工劳动保护 发生的支出等。 (三)法律援助费。用于基层工会向职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 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四)困难职工帮扶费。用于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 -9- 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 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 时,基层工会可给予帮扶、救助或慰问。具体帮扶救助标准由工 会根据实际情况经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 (五)送温暖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 金秋助学和冬送温暖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其他维权支出。用于基层工会补助工会会员参加互助 互济保障活动等方面的维权支出。 第七条 业务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 设以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 (一)培训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培训 发生的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有关部门制定的培训费管理办法 为准。 (二)会议费。用于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委 员会、常委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及其他专业工作会议的各项支 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有关部门制定的会议费管理办法为准。 (三)专项业务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建家活动、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等创建 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办的图书馆、阅览室和职工书 屋等职工文体活动阵地所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专题调 - 10 - 研所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女职工工作性支出,用于基 层工会开展外事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合理化 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 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出及其奖励支出。 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 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可进行适当 奖励,最高名次奖励每人不超过 1000 元,其他名次作相应递减, 奖励范围不得超过项目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及聘请教练、 裁判员、评委等工作人员劳务费支付参照文体比赛活动标准。 (四)其他业务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发放兼职工会干部补贴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编制内的工会干部不可发兼职补贴) 和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补贴,用于经上级工会或同级党组织批准 评选表彰的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支出,用于基层工会 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用于基层工会支付代理记账、中介机构 审计等购买服务方面的支出。 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五年时间限二次。基层 工会评选表彰的,表彰数占单位总会员数的 15%内,每人奖金或 奖品不超过 500 元。获评校级先进教工小家补助 3000 元的建家 经费,获评省级教工小家补助 5000 元的建家经费。 第八条 资本性支出是指基层工会从事工会建设工程、设备 - 11 - 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第九条 事业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 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第十条 其他支出是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各 项支出。包括: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赞助等。 第三章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 基层工会应根据国家和全国总工会工会的有关 政策规定以及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依法、 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工会经费年度预算,依法履行必要程序 后报上级工会批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使用工会经费。年度预 算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调整预算的编制审批程序与预算编制审 批程序一致。 第十二条 基层工会应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积极组织各项 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并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 科学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准确办理经费收支核算,定期向工会 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基层工会经费年度 财务决算需报上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第十三条 - 12 - 基层工会应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财 务报销、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基层工会应依法 组织工会经费收入,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支出,各项收支实行工会 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收支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工会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与分级 管理相结合”的财务管理体制。各二级工会经费由各二级工会负 责人审核,要以工会当年给各二级工会下达的预算项目、额度为 基准,未列入预算或未经预算调整后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开支。因 工作实际需要,确需调整预算的,应办理审批手续。 审核人要认真履行审核权限和责任,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 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专款专用和相关的经费开支标准,并 对所审核经费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负责,发现违法违纪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基层工会要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一)财务报销附件要齐全:举办活动要有通知、活动方案 和实际参加人员签到表;对个人发放奖励、补助、慰问金、奖品、 纪念品、慰问品、蛋糕券、货物领取券、观摩凭证、劳务费等, 必须实名制发放,签领审批手续齐全;购物发票要写明具体品名、 数量、单价、金额或附购物清单。 (二)举办活动不可违反规定发放补贴、纪念品,比赛竞赛 活动不可普发安慰奖、鼓励奖、参与奖等,不可对参加上级工会 - 13 - 或其他部门举办的文体比赛的获奖人员再配套发放奖励,举办部 门没有发放奖励的,参加单位不可另行奖励。 (三)基层工会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根据学校或其他 法定的招标采购方式执行。 第十六条 基层单位职工体检、职工食堂、职工和劳模疗休 养、职工教育、行政方面的表彰等工作,属单位行政的福利费、 教育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范围。受单位行政委托,基层工 会组织可协助或承办上述工作,但经费由行政负担。离退休干部 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经费从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中支 出,或按有关规定列支。 第四章 第十七条 监督检查 基层工会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 内部会计监督和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并 主动配合国家审计监督。内部会计监督主要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 合法性、会计账簿与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财产物资的安全 性完整性进行监督,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审查审计监督主 要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第十八条 - 14 - 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 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 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十九条 本办法核定标准为上限标准,基层工会在执行中 不得擅自突破,可在标准内执行。各级工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 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问题,应及时纠正。违规问题情 节较轻的,要限期整改;涉及违法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 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 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第二十条 附则 本办法自 2023 年 3 月 9 日起执行。厦门海洋职 - 15 - 业技术学院工会关于印发《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经费使用 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海职院工〔2018〕9 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工会经费报销应按照“工会财务报销指南”提 供相应票据、材料。 第二十一条 负责解释。 - 16 - 本办法由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附件 工会财务报销指南 报销必读 1.开票信息:名称应为“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税号“81350200513662050N”、日期及金额等信息 须准确完整,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一致; 2.票据印章: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3.明细清单:发票内容若能体现单价、数量等支出明细,可不需要提供明细清单;若原始发票内容无明细时, 需取得明细清单; 4.金额等于大于 3 万元的,报销时须提供合同; 5.个人垫付项目,无论金额大小,须附支付凭证; 6.三家比价按照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办理,比价要体现物品品牌、单价、型号与规格信息,同品牌、同型号、同规 格进行比价; 7.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闽工[2018]158 号文执行; 8.票据应按“一事一单”或“一类一单”原则分类整理。报销原则上不跨学期、年度报销票。活动结束 10 个工 作日内,应完成该项活动的报销; 9.除慰问金、奖金、劳务费外,都应填写“工会日常报销单”; 10.每年只能发一次纪念品; 11.无特殊说明的,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12.报销流程:分工会经办人+证明人→分工会负责人→校工会财务→校工会副主席→校工会财务报销。 - 17 - 材料清单 序号 活动类别 1 2 报销项目 实体物品 文体活动 所需材料 发票、清单、三家比价材料 奖金 奖金表、比赛报名汇总表、赛制(可在方案中体现)、比赛选手签到表、各环节 成绩记录表、比赛照片 奖品 参照奖金与实体物品,并附签领表 纪念品 参照实体物品,并附签领表 活动方案(盖章)、通知(盖章)、活动报道(或总结)、活动照片、参加人员签到表 3 春秋游 工作餐 发票、菜单、就餐人员签到表 点心 发票、清单、活动签到表 门票 发票 交通费 发票、清单 讲解费 发票 保险 发票 文体活动 见上 活动方案(盖章)、通知(盖章)、活动报道(或总结)、活动照片、活动签到表(与点心费合用) - 18 - 序号 活动类别 4 岗位练兵 报销项目 所需材料 奖金 参照文体活动奖金 劳务费 劳务费支出表、邀请函(盖章)、工作现场照片、工作签到表 活动方案(盖章)、通知(盖章)、活动报道(或总结)、活动照片、参加人员签到表 5 6 集体观影 职工退休 影票费用发票、活动方案(盖章)、通知(盖章)、活动报道(或总结)、活动照片、 参加人员签到表 纪念品 参照实体物品,并附签领表、退休文件复印件。大家电发票不能用,食品类不建 议购买,纪念品应能使用至少一年以上、有纪念意义 座谈会支出 干鲜水果发票、清单,并附照片、活动签到表、活动报道 7 慰问 慰问花圈 收据或简要说明 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住院补助金申请:3 个月内持申请表(工会盖章)、出院记录复印件、医疗费用凭据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由个人到厦门市职工服务中心办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光路 2 号,电话:0592-12351 工会日常报销单、奖金表、慰问申请表、劳务费支出表、住院补助金申请表请到工会网站“资料下载”版块下载 - 19 -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 20 — 2023 年 3 月 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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