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罗山县莽张镇集中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pdf
罗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罗山县莽张镇集中供水工程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罗山 县莽张镇集中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即公示期 为 2023 年 7 月 27 日-2023 年 8 月 2 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方式:电话:2178768,传真:2178768,通讯地址:罗山县 行政大道 28 号 项目信息 受理编号 202317 受理时间 2023-7-27 项目名称 罗山县莽张镇集中供水工程 申请人(单位) 罗山县莽张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 罗山县莽张镇规划路和南山街交叉口西北角 邮编 464200 联系方式 13569766625 公示期 2023-7-27——2023-8-2 环评报告 拟审报告表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 号 1 项 目 名 称 罗 山 县 莽 张 镇 集 中 供 水 工 程 建 设 地 点 罗 山 县 莽 张 镇 规 划 路 和 南 山 街 交 叉 口 西 北 角 建 设 单 位 罗 山 县 莽 张 镇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建设项目 概况 河 南 省 华 工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施工期: 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道路运输、物料堆存及土方开 挖等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车辆尾气。通过加强施工现场管 理,设防风抑尘墙网,配备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 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期间周围 道路的交通组织,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和推土机需安装尾 气净化器等,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措施等,可以有效减少 施工期的大气影响。 废水:施工废水以及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 池(共设 1 座 5m3),澄清处理后回用于设备清洗和道路降尘。 莽张镇新 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施工生活区居民现有生活设施,不排入地表 建取水泵 水体。 站 1 座,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挖掘机、推土机等设 规 模 为 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 5000m3/d, 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及输运时间等措施 占 地 约 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的结 0.252 亩; 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结束。 新建地表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 / 水厂 1 座, 弃土弃渣及施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送至市政部门指定的消 规 模 为 纳场地,开挖土方用于院区其他地方需要;生活垃圾经垃圾桶 5000m3/d, 收集后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经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施 占地 11.66 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亩;输水 营运期: 管道 6km,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本项目建成投运后,食堂 配水管网 油烟排放浓度可以分别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21.688km (DB41/1640-2018)表 1 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污水、反冲洗废水、排泥 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反冲洗水水质较简单,可返回絮凝阶段重新处理。排泥水沉淀 脱水后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场地喷洒用水。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泵、一体化净水设备等设备运行时 产生的噪声。通过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可有效降低高噪声源强,预测结果表明各厂界昼间噪声可分别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象和措施 公 众 参 与 情 况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 等。污泥脱水后暂存污泥池中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 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