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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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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校教字〔2020〕18 号 关于印发《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单位) : 经学校 2020 年 5 月 14 日校长办公会审议、6 月 12 日党委 会审定,现将《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 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中医药大学 2020 年 6 月 23 日 - 1 - 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 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尊重学生的 兴趣,拓展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更有效的满足学生的全面发展 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令第 41 号) 、 云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云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云中校教字〔2020〕4 号),结合我 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确保各专业的良性发展和教学秩序的稳定,学校 将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社会需求情况对转专业学生和人数实行 宏观调控。 第二条 工作原则 学生转专业按“自由申请、宏观控制、规定时间、公开考核、 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教务处负责组织转专业工作,审核各学院转专业工作 实施方案;审核各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报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 实施学生学籍异动。 (二)各学院负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转专 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转专业考核和选拔工作。 第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有两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在第一学 年末或第二学年末均可提出申请。 第五条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二)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身体要求; (三)在学习期间对其它专业有兴趣或专长,转专业后更有 - 2 - 利于学生个人发展的; (四)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专 业学习或者不满足本专业学习要求,但尚可在其它专业学习的; (五)经学校批准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其创业经历与转 入专业相关且转专业后更有利于学生发展的; (六)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第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转专业: (一)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二)专科升本科、订单定向等特殊形式录取的; (三)在校未注册、未缴费的; (四)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五)已有转学或转专业经历的; (六)其它有失公平、公正的。 第七条 转专业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教学资源配置状况,预报转入学生 计划数,制定接受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接收申请截止时间、 考核时间、考核形式、考核内容、考核小组成员构成、考核成绩 构成形式、拟通过原则等),报教务处审批,按批准后的方案, 公示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各学院应优先考虑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学生的转入申请。 (二)教务处公布各专业转入学生人数。 (三)接收学院公布咨询时间,安排专人或通过学院网站等 方式接受学生咨询。 (四)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计划和自己 的意愿进行报名,填写《云南中医药大学转专业申请表》连同相 应的证明材料(如可证明本人兴趣、爱好的证书复印件等),送 交拟转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五)拟接收学院组织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 - 3 - (六)拟接收学院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将拟接收转专 业的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核。 (七)教务处将审核后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分管校领 导审批后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经公示 无异议后,学校印发转专业决定书,由教务处进行学籍异动。 (八)学生原所在学院与拟转入学院应做好学生管理的交接 工作。 第八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费缴纳、毕业审核、成绩认定按《云 南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四十一条、四十 二条、四十三条执行。 第九条 对弄虚作假、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取消其转专业资 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 2019 级及以后入校的本科生,由教 务处负责解释,原《云南中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云 中校教字〔2017〕47 号)废止。 附件: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云南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 4 - 2020 年 6 月 2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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