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三江学院“吴其瑾学生奖助金”评选办法.pdf
附件 1 三江学院“吴其瑾学生奖助金”评选办法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三江学 院创办人之一、名誉理事丁承憼先生在我校设立“吴其瑾学生奖助 金”。根据个人意向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助资金来源 名誉理事丁承憼先生每年向学校提供人民币 6 万元作为奖助金。 二、奖助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重点资助贫困地区家庭经济特困学生或家庭突 发重大变故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奖励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突 出成绩的学生。 三、奖助标准和名额 资助贫困学生 10 名,每人人民币 5000 元; 奖励创新创业学生 5 名,每人人民币 2000 元。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注社会,关心集体,诚信待人,课 余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和志愿活动; 2、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评选学年内无课程考试或考核不及格 记录; 3、评选学年内未受过处分; 4、经过贫困生认定(不含评选的创新创业奖励对象)。 五、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吴其瑾学生奖助金申 请审批表》见附件(正反打印),学生签字后拍照传给辅导员打印; 2、学院在广泛征求同学及有关教师的意见后,根据评选条件评 选,初评结果向本院同学公示,征求意见; 3、学院将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申请审批表、成绩单)送学生 发展与服务中心资助办公室; 4、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审核材料,将初评名单在全校范围予以 公示,确定无异后,提交捐赠人,并由捐赠人和学校进行评定。 六、设立评审小组 为了做好该项奖助学金的评审及管理工作,成立评审小组负责管 理。 评审小组组长:周学军 副组长:刘正涛 戴 浩 成 员:蒋 壮 孙 妍 七、奖助学金的发放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按照奖助名单,进行一次性发放。 八、其他事项 “吴其瑾学生奖助金”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资助名额、金 额和年限。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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