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狮子会宪章及附则la2[1].pdf
憲章及附則 國際獅子會 標準版分會憲章及附則 2010年7? 2? 修訂 國際獅子會 目的 創設督導獅會,落實社會服務。 協調會務活動,建立運作準則。 增進國際了解,促進世界大同。 宏揚仁政理論,培育優秀公民。 關懷社會福祉,恪守道德規範。 加強會際交流,鞏固獅子友誼。 熱心討論公義,勿涉政教紛爭。 不求個人利益,提升工商水準。 願? 宣言 成為社區和人道主義服務的全球領導人。 任務宣言 透過獅子會,賦予志願者能力服務於他們的社區, 滿足人道主義的需求,鼓勵和平並促進國際間之 理解。 憲章及附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會 接受授證 並隸屬於 國際獅子會 建議各分會使用本標準版作爲分會官方憲章及附則。 本憲章及附則標準版一經採用即需由分會秘書入檔。 無另定憲章及附則之分會必須完全遵照此標準版分會憲章 及附則和所有修憲後的規定行事。 國際理事會在此聲明以下規定:任何遵照國際憲章及附則 運作之分會事宜,若未列入該分會之憲章及附則,而可依 據本標準版之分會憲章及附則者,均應以此標準版本為准。 標準版分會憲章 第? 條 – 名稱 ................................................................2 第? 條 – 目的 ................................................................2 第? 條 – 會員 第1節 – 分會會員資格 ..................................................2 第2節 – 邀請入會 ..........................................................2 第3節 – 撤銷會籍 ..........................................................3 第四條 – 標誌、顏色、標語? 座右銘 第1節 – 標誌 ..................................................................3 第2節 – 名稱及標誌之使用 ............................................3 第3節 – 顏色 ..................................................................3 第4節 – 標語 ..................................................................3 第5節 – 座右銘 ..............................................................3 第五條 – 最高權威 ........................................................3 第六條 – 分會大? ........................................................4 第七條 – 幹部 第1節 – 幹部 ..................................................................4 第2節 – 撤職 ..................................................................4 第八條 – 理? 會 第1節 – 會員 ..................................................................4 第2節 – 法定人數 ..........................................................4 第3節 – 職責和職權 ......................................................4 第九條 – 國際年會? 區年會? 表 第1節 – 國際年會代表的資格 ........................................5 第2節 – 區/複合區年會代表的資格 ................................5 第3節– 分會代表及副代表的選舉 ..................................6 第十條 – 分會糾紛調停之? ? 第1節 – 糾紛應按程序調停 ............................................6 第2節 – 申請糾紛調停及申請費 ....................................6 第3節 – 回應抗議 ..........................................................7 第4節 – 保密 ..................................................................7 第5節 – 挑選調停人 ......................................................7 第6節 – 調停會議及調停人的決定 ................................7 第十? 條 – 分會? 部活動 第1節 – 成立支部 ..........................................................8 第2節 – 母會會籍 ..........................................................8 第3節 – 募款 ..................................................................8 第4節 – 解散 ..................................................................8 第十? 條 – 分會資? 第1節 – 公共(活動)資金 ................................................9 第2節 – 行政資金 ..........................................................9 第十? 條 – 修憲提? 第1節 – 修憲程序 ..........................................................9 第2節 – 通知 ..................................................................9 附則 第? 條 – 會籍 第1節 – 會籍類別 ..........................................................9 第2條 – 正常分會地位 ................................................11 第3節 – 雙重會籍 ........................................................12 第4節 – 辭退 ................................................................12 第5節 – 恢復會籍 ........................................................12 第6節 – 轉會 ................................................................12 第7節 – 不繳費 ............................................................12 第8節 – 出席 ................................................................12 第? 條 – 挑選? 填補空缺 第1節 – 年度選舉 ........................................................13 第2節 – 理事的選舉 ....................................................13 第3節 – 成爲幹部的資格 ..............................................13 第4節 – 提名會議 ........................................................13 第5節 – 提名委員會 ....................................................13 第6節 – 選舉委員會 ....................................................13 第7節 – 選票 ................................................................14 第8節 – 規定票數 ........................................................14 第9節 – 被提名人未能服務 ..........................................14 第10節 – 空缺 ..............................................................14 第11節 – 更換當選幹部 ..............................................15 第? 條 – 幹部之職責 第1節 – 會長 ..............................................................15 第2節 – 前任會長 ........................................................15 第3節– 副會長 ............................................................15 第4節 – 秘書 ................................................................15 第5節 – 財務 ................................................................16 第6節 – 會員發展主任 ................................................16 第7節 – 總管 ................................................................17 第8節 – 聯絡 ................................................................17 第四條 – 委員會 第1節 – 常設委員會 ....................................................17 第2節 – 會員發展委員會 ..............................................18 第3節 – 特別委員會 ....................................................18 第4節 – 會長是當然委員 ..............................................18 第5節 – 組成 ................................................................18 第6節 – 委員會報告 ....................................................18 第五條 – 會議 第1節 – 理事會例會 ....................................................18 第2節 – 理事會特殊會議 ..............................................19 第3節 – 分會例會 ........................................................19 第4節 – 特殊分會會議 ................................................19 第5節 – 年度會議 ........................................................19 第6節 – 其它會議形式 ................................................19 第7節 – 授證週年慶祝 ................................................19 第8節 – 法定人數 ........................................................19 第9節 – 以郵件處理會務 ..............................................20 第六條 – 費用及會費 第1節 – 入會費 ............................................................20 第2節 – 年度會費 ........................................................20 第七條 – 分會? 部的行政管理 第1節 – 分會支部的幹部 ..............................................20 第2節 – 聯絡人 ............................................................21 第3節 – 投票資格 ........................................................21 第八條 – 雜項 第1節 – 會計年度 ........................................................21 第2節 – 議會程序 ........................................................21 第3節 – 政治黨派/宗教 ................................................21 第4節 – 個人利益 ........................................................21 第5節 – 支薪 ................................................................21 第6節 – 資金的徵集 ....................................................22 第九條 – 修憲提? 第1節 – 修憲程序 ........................................................22 第2節 – 通知 ................................................................22 附註 A – 會籍類別表........................................................23 附註 B – 選? 表格樣本 ....................................................26 附註 C – 組織計劃的樣本................................................27 標準版分會憲章 第? 條 名稱 本組織的名稱應該為 _______________ 獅子會, 接受授證, 並隸屬於國際獅子會。 第? 條 目的 本分會之目的應爲: (a) 增進國際了解,促進世界大同。 (b) 宏揚仁政理論,培育優秀公民。 (c) 關懷社會福祉,恪守道德規範。 (d) 加強會際交流,鞏固獅子友誼。 (e) 熱心討論公義,勿涉政教紛爭。 (f) 不求個人利益,提升工商水準。 第? 條 會員發展 第1節 分會會員資格。以附則中第一條的規定為準,任何 品德高尚之法定成年人士,並在當地有良好信譽者,可以 獲得本分會的會籍。在本憲章及附則中任何位置出現之男 性用詞或代詞,應解釋為包括男性和女性。 第2節 ? 請? 會。 進入本分會的會員應僅限於受邀請才 可入會。提名入會應填寫國際總部提供的表格。該表格應 由一位正常付會費的推薦獅友簽署,並提交給會員發展委 員會主席或分會秘書。經會員發展委員會調查後,該主席 或秘書應將此表呈送給理事會。經上述理事會之大多數成 員的核准,該準會員即可被邀請成爲本分會的會員。在正 式被本協會認可和入檔成爲一名獅子會員前,入會表格要 填妥並簽名,而且入會費和會員費應已交給分會秘書。 第3節撤銷會籍。任何會員可因故在全體理事會三分之二贊 成票下被撤銷會籍。一旦從本分會撤銷會籍,則喪失一切 使用“獅子會”名稱及其標誌和本組織及本分會之其它徽 章的權利。如有違反國際憲章及附則和理事會政策或詆毀 獅子會員身份的行爲者,分會應通知國際總會將其會籍撤銷 ,否則該分會將被取消授證。 2 第四條 標誌、顏色、標語與座右銘 第1節 標誌。 國際獅子會及各分會之標誌均應如下: 第2節名稱及標誌之? 用。國際獅子會之名稱、聲譽及標誌 的使用必須符合不時修改之附則規定。 第3節顏色。國際獅子會及各授證分會均應採用紫色及金 色。 第4節 標語。本會標語爲:自由、智慧、我們國家的安全。 第5節 座右銘。本會的座右爲:我們服務。 第五條 最高權威 除非是因與國 皕鄐l會的區(單區、副區或複合區)及國際 憲章及附則和政策有衝突而作修訂以外,本標準版之分會 憲章及附則應為管理本分會的依據。任何情況下,若分會 的憲章及附則所規定的内容與區(單區、副區或複合區)的 憲章及附則有衝突或矛盾,則以該區的憲章及附作為依據 。 另外在任何情況下,若分會的憲章及附則所規定的内容 與國際憲章及附則或理事會政策有衝突或矛盾,則以國際 憲章及附作和理事會政策為依據。 第六條 分會大? 每一分會應努力維持20位會員;該數字為分會得到授證之 最低會員人數要求。 3 第七條 幹部 第1節 幹部。 分會幹部包括會長、前任會長、副會長、秘書、財務、總 管(非必要職務)、聯絡(非必要職務)、會員發展主任和所有 其他選舉產生的理事。 第2節 撤職。 本分會任何幹部可因故在分會全體會員三分之二(2/3)投票 同意下被撤職。 第八條 理? 會 第1節 成員。 理事會成員包括會長、前任會長、副會長、秘書、財務、 總管(非必要職務)、聯絡(非必要職務)、會員發展主任、分 會支部協調員(若有)和所有其他選舉產生的理事。 第2節 法定人數。 本會半數以上理事出席理事會例會為例會的法定人數規定。 除非有另行規定,實際出席的理事中半數以上所同意的決 定即為理事會的決定。 第3節 職責? 職權。 除了在本憲章及附則中對理事會的職責和職權所作的明文 或暗示之規定,理事會尚有以下 的職責和職權: (a) 理事會應為本分會之執行單位,透過分會幹部行 使分會核准之政策。本分會一切新決定及政策均須經 理事會審核、修改,再於分會例會或特別會議中提請 全體會員表決。 (b) 理事會負責審核一切開支,使其不可超過目前分 會的收入,亦不可核准分會的資金用於與本會目的及 政策不符之用途。 (c) 理事會有權修改、重寫或撤銷本分會任何幹部所 提出的議案。 4 (d) 理事會可於年度中對本分會的帳務及會務作一次 或多次的審核,並每年稽核由本分會任何幹部、委員 會或會員所經手之款項。本分會之任何正會員均可在 合理的時間及地點要求過目此類稽核報告。 (e) 理事會可根據財務委員會之建議,指定分會的存 款銀行。 (f) 理事會應指派本分會之任何幹部為保證金擔保人。 (g) 理事會不應將分會公開募款之方案或活動之淨收 入撥給任何行政方面的支出。 (h) 理事會應將新會務及政策之各項問題交給各常設 委員會或特殊委員會討論,再向理事會提出建議。 (i) 理事會應按普遍接受的會計慣例設置至少兩(2)項 不同的資金。 第一項資金用於記錄行政費用,比如會 費、聯絡收到的罰金和其它内部籌集的資金。 第二項 資 金則應記錄活動或向公衆徵集的資金。此類資金的支 出應嚴格按照本條(g)項所述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國際及區年會? 表 第1節 國際年會? 表的資格。 由於國際獅子會在年會中是 由各分會聚集而成,爲了讓本分會在本組織的會務上獲得 發言權,本分會將有權支付其派往國際年會之代表的必要 費用。本分會應按國際年會舉行前一個月第一天之會員月 報表上之會員人數計算,每二十五(25)位會員,或餘數為 此數之半數以上者可派出國 際年會正副代表各一(1)人。然而每一分會至少可選派正副 代表各一(1)人。本項之半數以上是指至少十三(13)位會員。 第2節 區/複? 區年會? 表的資格。 由於所有區務都在區( 單區、副區和複合區)年會中提出及通過,本分會將有權派 出全額代表參與這類年會,並有權支付這些代表出席這類 年會的必要費用。本分會應按區(單區、副區或複合區)年會 舉行前一個月第一天之會員月報表 上,入會超過一年又一天的會員人數計算,每十(10)位會 員,或餘數為此數之半數以上者,可派出正副代表各一(1) 人。然而每一分會至少可選派正副代表各一(1)人。親自出 席並經資格證明之正代表可在區年會中投一(1)票選舉區幹 部,並可爲區年會提案投一(1)票。本項之半數以上是指至 少五(5)位會員。 5 第3節 分會? 表及副? 表的選舉。 本理事會或其指定的委 員會經分會的核准,將提名和指派本會的正副代表出席區( 單區、副區或複合區)和國際年會。 和資格的代表必須爲本 分會正常繳會費的會員,並符合本憲章及附則之附錄A中 關於投票權利和資格的規定。 第十條 分會糾紛調停之? ? 第1節 糾紛應? ? ? 調停。所有來自任何會員間、會員與 前會 員間、會員與分會之間、或與分會理事會幹部之間的糾 紛,或與會籍、或者有關分會憲章及附則之詮釋、適 用、違反之糾紛,或因分會開除會員,及任何其他未能透 過分會內部其他方式解決之事件,可由糾紛調停之程序來 解決。此程序所規定之時限,若經出示正當理由後,總 監、調停人,或國際理事會(或其指派人),有權延長或縮 短。在糾紛調停程序中,糾紛各方不得採取行政或司法行 動。 第2節 申請糾紛調停及申請費。糾紛任何一方可以書面向 總監提出展開糾紛調停之程序。所有糾紛調停程序之申請 須於該會員知悉糾紛之事件發生日期,或理應知悉之日期 後的三十(30)天內向總監提出。各區自行決定是否收取提 出此類申請的費用。在收取申請費之前,交付給區的金額 必須由區內閣投票並取得多數贊同,但不可超過250美元 ,或該國等值貨幣。調停解決糾紛之所有費用由區負責, 除非區政策另有規定,該費用應由糾紛各方平均分擔。 第3節 ? 應? 議。 負責回應本次抗議者可於收到抗議通知 後的十(10)天内將書面回應提交給總監。而回應信函的副 本應發送給提出抗議人。 第4節 ? 密。 一旦有抗議案件被提交,抗議人與回應抗議 者、總監及調停人之間的來往信函應盡可能保密。 第5節 挑選調停人。總監接到糾紛調停申請後必須在十五 (15)天內指派中立調停人聽取該項糾紛。調停人必須為一 個正常分會正會員之前總監,且為發生糾紛之區中不屬於 6 涉及糾紛的分會之會員,並對糾紛各方或糾紛事宜不具偏袒 之意。調停人必須被糾紛各方接受,總監負責確保糾紛各 方簽名表示接受所指派之調停人。不接受此調停人之任何 一方必須以書面向總監說明其不同意之原因。若總監審查 後,證實被指派之調停人有偏袒之傾向,即應另指派一位 具有上述條件之調停人。一旦確定被指派,調停人具備依 照此調停程序在解決或決定此糾紛所須的適當及必要程序 之所有權力。 第6節 調停會議及調停人的決定。調停人被指派後即舉行 調停會議,討論糾紛解決辦法。該調停會議必須在調停人 指派後三十(30)天內舉行。調停人之責任是盡快找到最快 、最和諧之解決辦法。若商談沒有結果,調停人有權決定 解決辦法。調停人須於主要調停會議舉行後三十(30)天內 決定解決辦法。該決定必須是最終決定,而且對糾紛各方 具有約束力。該項書面決定的副本將發給糾紛各方和總監 ,並在國際獅子會法律司索取時提供一份。調停員的決定 必須符合國際、複合區、區之憲章與附則,及國際理事會 政策之規定,並隨時接受國際理事會或其指定人作進一步的 審查。 不遵守具有約束力的最終決定者視爲行爲不端之獅子會員, 將有可能失去會員資格及/或授證被取消。 第十? 條 分會? 部活動 第1節 成? ? 部。 分會可以成立支部,以便在未能成立授 證分會的地區和情況下發揚獅子主義。支部應像母會的委 員會一樣舉行會議並在其社區中進行服務活動。 7 第2節 ? 會會籍。 支部會員的會籍將適用於其母會和支部 。入會邀請則由其母會的理事會發出。其會籍應為附則第 一條所規定的類別之一。 第3節 籌? 。 由支部舉辦之服務活動或公益募款活動籌集 的資金應存放在專門記錄此用途的基金賬戶中。除非有特 別規定,這些款項應被發放到支部所在的社區。母會的理 事會可授權支部協調員在已經母會理事會核准的付款支票和 匯票中副署。 第4節 ? ? 。 支部可以在母會全體理事會三分之二贊成票 下被撤銷。 第十? 條 分會資? 第1節 ? ? (活動)資? 。 所有從公衆籌集的款項必須用回 給公衆,包括從公共投資基金積累的款項。唯一可以從活 動的帳戶中扣除的是募款活動的直接運作開支。 累積的利 息所得也必須用回給公 衆。 第2節 行政資? 。 行政資金是通過會員會費、罰金和其他 個人捐款獲得經費。 第十? 條 修憲提? 第1節 修憲提? 之? ? 。 本憲章的修憲提案只要已經分會 理事會事先斟酌過,可在任何有法定出席人數出席的分會 例會或特別分會會議中,以實際出席會員的三分之二(2/3) 贊成票獲得通過。 第2節 通? 。 只有書面通知過的修憲提案可以被投票。書 面通知必須説明修憲的目的,並在該修憲提案的投票會議 開始前至少十四(14)天,透過普通郵寄或電子版或親自遞 送給本會每個會員以示公告。 8 附則 第? 條 會員發展 第1節 會籍類別。 (a) ? 會員: 具有獅子會會員應享之一切權利,行使一切應 盡之義務。 此種權利和義務不具限制性。此種權利包括, 在符合資格的情況下,尋求和擔任分會,區或總會之任何 職務,以及在所有需要會員投票決定議案時進行投票;此 種義務包括出席例會,按時繳會費,參與本會活動並在社 區中保持良好的獅子會形象。符合於家庭會員活動之要件 規定之家庭會員可享有所有正會員之權利。符合學生會員 活動要件之學生、前青少獅及年輕會員屬於正會員,並擁 有所有正會員的權利。 (b) ? 籍會員: 因遷居至分會區域以外,或因健康問題或因 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按期參加本會例會但仍欲保留會籍之會 員,經本會理事會同意可成爲本會留籍會員。留籍身份每 六個月由本分會理事會審核一次。留籍會員不得擔任本會 職務,在區或總會例會或年會中亦無投票權。但仍應繳納 本會所規定之會費,其中包括區及總會之費用。 (c) 榮譽會員: 對社區或本會有卓越貢獻之非本會會員,經 本會決議頒贈特殊榮譽者,爲本會之榮譽會員。其入會費 、總會及區會費均由本會繳納。榮譽會員可以參加集會, 但不享有正會員的權利。 (d) 特別會員: 會籍達十五年以上之會員,因疾病,年衰或 其他理事會認爲正當的原因必須放棄其正會員身份者,爲 本會之特別會員。特別會員必須繳納本會所規定之會費, 其中包括區及總會之費用。除了不得擔任本會、區或總會 職務之外,具有投票權及其他所有正會員之權利。 9 (e) 終? 會員: 任何分會會員保有獅子會正會員會籍達20年 或以上,並在分會,社區或總會中有傑出的服務表現者; 或保有正會員會籍達15年或以上並至少年滿70歲者;或是 患有重病之會員,如具以下條件即可成爲終生會員: (1)分會向總會提出推薦, (2)分會一次繳納總會永久會費500美元或當地 等值之貨幣,並且 (3)經由國際理事會通過。 終生會員只要能履行其應盡的義務,就可享受正會員的一 切權利。終生會員若遷往他處並接受另一獅子會入會邀請, 即可自動成爲該會終生會員。分會仍可向終生會員收取適 當的費用。前女獅會員現今為正會員,或於2007年6月30 日當日或之前加入獅子會為正會員,則其前女獅會員之服 務年資可計入終生會員申請的年資。但於2007年6月30日 之後才加入一分會成爲正會員的女獅會員則不符合此規定。 (f) 副會員: 在一分會中持有正會員身份的會員,可在其住 所或就業地址的另一分會地區之內持有副會員身份。副會 員身份應由理事會授予,並由理事會每年審核一次。分會 不應在月報表上呈報副會員。 副會員在親自出席的會議中可對分會會務進行投票,但不 可成爲該分會的區(單、副、臨時及/或複合)或國際年會代 表。亦不可擔任分會、區、國際幹部,或區、複合區或國 際的委員職位。副會員不需繳國際及區(單、副、臨時及/ 或複合)會費;但分會仍有權向副會員徵收合理的費用。 (g) 關係會員: 符合一定條件的當地居民有興趣加入獅子會 服務社區,但因出席分會活動的機會有限不能成爲正會員 ,可以”關係會員”身份加入獅子會。 但必須由分會的理 事會正式邀請。 關係會員在親自出席的會議中可對分會會務進行投票,但 不可成爲該分會的區(單、副、臨時及/或複合)或國際年會 代表。 關係會員不可擔任分會、區、或國際幹部,亦不可接受區、 複合區或國際的委員會職位。他/她須繳區、國際、及本分 會徵收之會費。 第2節 ? 常? ? 。 任何會員在收到秘書寄送之書面通知後 六十(60)天内未能付清對該分會的任何欠款者,視爲放棄 其正常身份,直到他/她將欠款付清爲止。 只有保持在正 10 常身份的會員可以履行其投票及擔任分會幹部的權利。 第3節 雙? 會籍。 除榮譽或副會員之外,會員不得同時隸 屬一個以上獅子會。 第4節 ? 會。 任何會員均可退出本分會。此退會手續一經 理事會核准即生效。理事會可以在該會員付清所有欠款及 /或歸還所有分會資金和財物前,暫不核准其退出。一切使 用“獅子會”這個名稱、標誌和本組織及本分會之其他徽 章的權利都在會籍終止時停止。 第5節 ? 復會籍。 所有以正常身份退會的會員,經分會理 事會同意可恢復其會籍,並保留其退會前的服務記錄作爲 其總共服務記錄之一部分。退會超過十二(12)個月的會員 必須按照憲章第三條第2節的規定重新取得核准。 第6節 轉會。 只要該會員在轉會時保持正常身份,本分會 可提供會籍給這位已經終止或即將終止其在另一分會之會 籍的轉會會員。 如果從他/她終止另一分會的會籍到提交 填妥之轉會表格或尚未過期之會員卡之間的時間超過十二 (12)個月,則他/她只能按照憲章第3條第2節中的規定申 請加入本分會。 欲從本分會轉到其他分會的會員,必須提 交一份由秘書填妥的轉會表格。除非理事會因該會員尚未 付清對分會的欠款及/或尚未歸還任何分會資金或財務而擱 置批准其退會,否則秘書不得延誤轉會表格的填寫。 第7節 ? 繳費。 秘書應將任何收到書面通知起計,拖欠會 費超過60天的會員名單上報理事會。然後理事會決定是否 將該會員從會員名冊中除名。 11 第8節 ? ? 。 本分會鼓勵會員定期參加分會的例會和活動 。如果有會員連續未能出席例會或活動,分會將盡一切努力 聯絡該會員,鼓勵和勸其積極參加。會員如能連續十二個 月出席分會例會,或按照分會之彌補缺席會議的規定(如果 適用)作出相應彌補者,可以獲得年度全勤獎。 第? 條 選舉? 填補空缺 除了前任會長以外,本分會的幹部應按以下規定進行選舉: 第1節 年度選舉。 在同時亦符合本條第7和第8節的規定下 ,本會除了理事之外的所有幹部,均應在每年7月1日上任 ,任期一年,或直到其繼任者就任。本會秘書應迅速將新 選出的幹部在選舉後15天内報告給國際總部。 第2節 選舉理? 。 每年選出半數的理事,於選舉後的7月1 日上任,任期為兩(2)年,或直到其繼任者接任爲止。在本 憲章及附則被初次核准使用後的第一次理事的選舉屬於例 外,這次選舉中半數的理事將任期兩年,而另外半數任期 為一年。 第3節 成爲幹部的資格。 只有處於正常身份的正會員才可 以符合資格在本分會擔任幹部。 第4節 提名會議。 提名會議應在每年三月舉行,日期和地 點由理事會決定。 召開會議的通知,必須最遲在會議開始 前的十四(14)日,以正常郵寄或電子版的形式或親自遞送給 本會的每個會員。 第5節 提名委員會。 會長將指派一個提名委員會,負責在 提名會議上提交本會各幹部職位的候選人名單給本會。在 此會議上,也可以當場提名所有下年度幹部的職位空缺。 第6節 選舉委員會。 選舉會議應在四月舉行,日期和地點 有理事會決定。 召開選舉會議的通知,必須最遲在會議開 始前的十四(14)日,以正常郵寄或電子版的形式或親自遞 送給本會的每個會員。該通知應包括所有在之前的提名會 議上通過的被提名人名單,這些被提名人應符合上述第3 節的規定;及一份陳述,説明這些這次選舉會議上將對這 些被提名人進行投票競選。 選舉會議現場不再接受提名。 12 第7節 選? 。 選舉應由實際出席並具投票資格者以秘密的 書面投票方式進行。 第8節 規定? 數。 幹部候選人必須得到出席並參與投票的 會員中半數以上的選票才可以當選;這裡的半數以上是指 全部有效選票,即不包括空白或棄權選票的一半數目。如 果在第一次投票競選和接下來的投票競選中,沒有候選人 獲得超過半數選票,則獲得最低票數或並列最低票數的候 選人將被淘汰,然後繼續進行投票競選,直到有一位候選 人獲得超過半數的選票。 如果在選舉中出現並列票數,則 應繼續對獲得相等票 數的候選人進行投票競選,直到有一人當選。 第9節 ? 提名人? ? ? 務。 在提名會議和選舉會議期間, 如有被提名人因故未能擔任其被提名之職務,而沒有其他 被提名人的情況,則提名委員會應在選舉會議上為該職務 提交其他被提名人的名單。 第10節 空缺。 如因任何原因,本會會長或任何副會長出現 空缺,則副會長們依次遞補晉升。若此晉升規定未能滿足 填補會長或任何副會長之空缺則由理事會召開特別選舉會 議,在該會議上填補此空缺。理事會應將確定之會議時間 和地點連同空缺的職務在召開會議前至少十四(14)天發佈 給所有正常身份的會員。 如果是其他職務有空缺,理事會應指派一位會員擔任餘下 的任期。 若此空缺的數目造成理事會不足法定人數,則本會會員在 接到提前通知的情況下,有權在任何一次例會上為填補此 空缺舉辦一次選舉。選舉的方式按照以下第11節的規定。 這類通知可以由任何餘下的幹部或理事發出,如果沒有, 也可以由任何會員發出。 第11節 ? 換當選幹部。 任何當選幹部若在就任前因故未能 或拒絕就職,則會長可以召開一個特別的選舉會議,替補 該職位的空缺。該會議召開的十四(14)天前,應將會議目 的、時間和地點以郵寄或親自遞送的方式公佈給全體會員 。選舉應在提名結束後立即進行,且必須採用多數表決的 方式。 13 第? 條 幹部之職責 第1節 會長。 會長是本分會的首席執行幹部;主持所有的 分會會議和理事會會議;召集分會和理事會的例會和特殊 會議;指派本會的常設和特殊委員會,並與各委員會主席 合作,以使其發揮正常職能並定期向其取得報告;確保按 期召集、公佈和舉辦選舉;與本會所屬之分區的總監顧問 委員會合作並成爲其中的積極成員。 第2節 ? 任會長。 前任會長及其他前會長應在分會會議上 正式地向會員和賓客表示歡迎,並應代表本會歡迎所有接 受過本分會服務的本地有服務意識的人士。 第3節 副會長。 若會長因故不能執行其職務,其次一級之 副會長將代理其職位,並具有與會長同樣的職權。若會長 已經指派這類職能的委員會,則每位副會長應在會長的指 導下監管本會這類的委員會。 第4節 ? 書。 秘書應在會長和理事會的監管和指導下工作 ,充當分會和分會所屬的區(單區、副區和複合區)及總會之 間的聯絡人。 因此,秘書應: (1)定期使用國際總部提供之表格,向國際總部提交月 報表和其他報告。這些表格中可能會有國際理事會要 求的信息。 (2)向總監内閣提供所需的報告,包括定期的會員及活 動報告。 (3)與本會所屬分區的總監顧問委員會合作並成爲其中 的積極成員。 (4)保管、記錄和保存一般的分會記錄,包括分會會 議和理事會會議的記錄;出席記錄;委員會的指派記 錄;選舉記錄;會員資料、會員的地址和電話號碼; 會員之分會帳戶記錄。 (5)與財務合作,安排每季或每半年向每位會員發送會 費及其他對分會的欠款通知,收取和轉交這些欠款給 分會的財務並取得收據。 (6)秘書應為其職守提供擔保,保額及保人由分會理事 會決定。 (7)秘書在結束任期時,應及時地將本會之一般記錄遞 交給其繼任者。 14 第5節 財務。 職責如下: (1)將秘書交出及分會收到的所有款項之全額存入經財 務會員會推薦並由理事會核准之銀行。 (2)僅限支付理事會核准之各項分會費用。所有支票及 單據需經財務簽名及另一位由理事會指定之分會幹部 副署。 此兩位簽署者不得為同一家庭的成員。 (3)保管、記錄和保存分會的收據和支出的一般記錄。 (4)備妥和提交每月及半年一次的財務報告給本會的理 事會。 (5)財務應為其職守提供擔保,保額及保人由分會理事 會決定。 (6)財務在結束任期時,應及時地將本會之財務帳目、 資金及記錄遞交給其繼任者。 第6節 會員發展? 任。 會員發展主任即為會員發展委員會 主席。 其職責如下: (1)專門為本分會設計會員成長的活動計劃,並提交理 事會核准。 (2)時常在分會會議中鼓勵會員們引進優質的新會員。 (3)確保執行適當的招募會員及保留會員的程序。 (4)準備並舉辦新會員講習。 (5)向理事會報告其減少會員流失的方法。 (6)與分會的其它委員會合作以履行上述職責。 (7)是分區會員發展委員會的成員。 第7條 總管 (非必要職務)。 總管負責掌管分會的財物及工 具,包括旗幟、橫幅、會鍾、會槌、歌本及布告板。總管 應在每次會議開始前,將每項物件擺放在適當位置,並在 每次會議後將所有物件妥善保存。總管在會議中擔任中士 的角色,負責在分會及理事會會議中照看出席者是否適當 就座,並分發刊物、紀念品及有關資料。總管應特別注意 確保每位新會員在每次會議中作不同的座位安排,以便使 其更容易熟悉其他成員。 第8條 聯絡 (非必要職務)。 聯絡應透過在分會會議中進行 適當的遊戲及巧妙地徵收罰金等方式,推廣和諧、友善、 生動和熱情的氣氛。聯絡徵收罰金的決定並無硬性規定, 只要不超過分會理事會規定的金額,且遵循一位會員不得 在一次會議中被徵收兩次罰金的原則即可。除非所有出席 的會員一致投贊成票,否則聯絡(非必要職務)不會被罰。 15 聯絡(非必要職務)應立即將收集的所有款項轉交給財務, 並索取收據。 第四條 委員會 第1節 常設委員會。 以下常設委員會的成員,除了選舉產 生的會員和主席外,其他可由會長指派。 (見第四條,第6 和第7節) (a) 行政管理委員會: 出席 憲章及附則 財務 資訊科技 獅子會資訊 會員發展 活動 公關和溝通 接待 領導發展 (b) 活動委員會: 社區服務 災難防備及援助 環保服務 糖尿病教育及行動 維護聽力、防治教育及行動 維護視力、防治教育及行動 國際關係 獅子會塑造青少年機會 獅子會為兒童服務 第2節 會員發展委員會。 會員發展委員會應由三位被推選 的會員組成,任期三年。 開始時三位成員都是選舉產生。 一位會員將任期一(1)年,第二位會員任期兩(2)年,第三 位則任期三(3)年。之後的每一年,都選出一名新的成員。 每位成員在連續三(3)年中採取輪換制度擔任這一角色。理 事會可以每年一次確認該年度餘下任期之人選。第一年的 成員將是委員會的成員,第二年的成員將為副主席,而第 三年的成員將擔任主席兼任該分會理事會的會員發展主任 。第一年的成員最好能致力於會員的發展,第二年的成員 16 最好能致力於會員保留及領導發展,而第三年的成員(主席) 最好能致力於新會的擴展。 第3節 特別委員會。 經理事會同意,會長或理事會間或在 認爲必要時,指派特別委員會。 第4節 會長? 當? 委員。 會長是所有委員會之當然委員。 第5節 組成。 所有委員會應有主席一職,比照上述第2節 之規定,其餘成員數目由會長決定。 第6節 委員會報? 。 每個委員會的主席都應每月向理事會 作口頭或書面報告。 第五條 會議 第1節 理? 會例會。 理事會例會舉辦的時間和地點應由理 事會自行決定。(建議理事會成員至少每月開會一次。) 第2節 理? 會特別會議。 理事會特別會議應在接到會長通 知,或三(3)位理事會成員提出要求時召開,由會長決定召 開的時間和地點。 第3節分會例會。 分會例會應按理事會推薦的時間和地點 召開,經分會成員通過。所有會議應迅速及時地按設定的 時間表開始和結束。 除非在本憲章及附則中有其它特別的 規定,否則應使用以下經理事會認可的方法提出例會的通 知。(建議分會每月至少開兩次會議。) 第4節分會特別會議。 分會的特別會議可由會長按實際需 要召集舉行,也可應理事會要求,由會長召集舉行。會議 時間和地點由提出要求者決定。特別會議的通知,應闡明 會議目的、時間和地點,以正常郵寄、電子版或親自遞送 的方式,在會議召開前至少十(10)天公佈給本會的每一個 會員。 第5節 年度會議。 分會的年度會議應安排在每一獅子年度 結束時舉行。會議時間和地點由理事會決定。在會上,卸 任的幹部將宣讀年終報告,新當選的幹部將就職。 第6節 ? ? 會議? ? 。 分會及/或理事會的例會及/或特別 17 會議可以使用電視電話會議及/或網絡會議等其它會議形 式舉行。只要會長或理事會中任意三(3)位成員提出即可。 第7節 ? 證週年紀? 。 每年分會可舉行一次慶祝授證週年 的會議。會上應強調獅子主義的目的和道德信條及本分會 的歷史。 第8節 法定人數。 出席會議的人數佔處於正常身份之會員 數的一半以上的任何本會的會議均符合法定人數的規定。 除非有另行規定,實際出席的會員中半數以上所同意的決 定即為整個分會的決定。 第9節 ? 郵? 處理會務。 本分會可以使用郵件(包括信函、 電子郵件、傳真、電報)處理會務,但必須經過全體分會會 員總數的三分之二(2/3)的書面同意,才正式生效。處理形 式可由會長或理事會中任意三(3)位成員提出。 第六條 費用及會費 在年度會議? 經分會會員通過 第1節 ? 會費。 每位復籍、轉會和新會員應付入會費 $________,此費用包括本年度的國際入會費,需在該會 員加入本分會及秘書將其呈報至國際總會前收取。分會理 事會也可給任何在前一分會退會至如今復籍不到十二(12) 個月而轉會到本分會的會員提供部分或全部的入會費的減 免。 第2節 年度會費。 本會的每位會員應付以下指定之正常年 費,年費包括了國際和區(單區或副區及複合區)年費(以支付 國際總會及區發行獅子雜誌、行政管理費用及國際年會的 費用),並於理事會規定之日期預付: 正會員 $ ______ 留籍會員 $ ______ 榮譽會員 $ ______ 特別會員 $ ______ 終生會員 $ ______ 副會員 $ ______ 關係會員 $ ______ 本分會的財務應按照國際及區(單區或複合區)的憲章及附 則所規定的時間和匯款地址,分別將國際和區(單區或副區 18 及複合區)會費匯出。 第七條 分會? 部的行政管理 第1節 分會支部的幹部。 組成支部的會員們應選出支部的會 長、秘書和財務。這些成員和支部聯絡人一起,構成了支部 的執行委員會。支部的會員應推選在母會的理事會中任職的 會員為會長。該會長最好能參加母會的一般及/或理事會會議 ,以提供支部記錄和支部的活動計劃報告、財務月報表及相 互的合作進展,從而加強支部與母會之間的公開討論和有效的 溝通。支部的會員最好能出席母會預定的各個會議。 第2節 聯絡人。 母會應指定其分會中的一位會員監管支部的 進展,並在必要時提供協助。擔任這一職務者也應該是該支 部的第四位幹部。 第3節 ? ? 資格。 支部的會員可對支部的活動進行投票,在 出席母會的會議時,也具有投票權。支部的會員只有在實際 出席母會會議時,才被計入母會會議的法定人數中。 出席支 部會議也符合定期出席分會會議之要求。 第八條 雜項 第1節 會計年度。 本分會的會計年度由7月1日起至6月30日 止。 第2節 議會? ? 。 除非在本憲章及附則中有另行規定,所有 本分會的任何會議或行動的議會程序及其理事會或理事會指 派之任何委員會的議會程序都應符合最新版的羅伯特法則。 該法則時有變動。 第3節 政? 黨? /? ? 。 本分會不贊同也不推舉任何政府職 位的候選人,亦不在本會聚會中辯論政見或宗教信仰。 第4節 個人利? 。 除了進一步發揚獅子主義,本分會不得有 幹部或會員利用其會籍作爲進一步達成其個人、政治上或其 它方面的意願的手段;分會亦不可以其分會名義,參與任何 與其原始目的相違背的舉措。 第5節 ? ? 。 除分會秘書外,其他所有幹部不可因服務其職 19 守獲得支薪。分會秘書之薪水(如果有)應有理事會決定。 第6節 資? 的? ? 。 在分會聚會中,任何人或非會員不得 隨意徵集資金。在本分會任何會議上提出的任何非常規義 務的金錢支出的方案或建議,應轉交相應的委員會或分會理 事會作進一步審核。 第九條 修憲提? 第1節 修憲提? 之? ? 。 這些附則可以在本分會的任何例 會或特別會議上修改、修訂或廢止,條件是出席人數達到 法定人數,且超過半數的實際出席並投票的會員投贊成票 。 第2節 通? 。 只有書面通知過的修憲提案可以被投票。書 面通知必須説明修憲 漸堛滿A並在該修憲提案的投票會議 開始前至少十四(14)天,透過普通郵寄或電子版或親自遞 送給本會每個會員以示公告。 20 附錄A ? 續? 會員類別的? ? 榮譽會員– 不得超過實際會員總數的5%;如有小數,則榮 譽會員總數為該整數外加一位。 關係會員– 不超過實際會員總數的25%。 附錄B 選? 表格樣本 選舉會長:在? ? 選的? 選人名? ? 的? ? ? ? ? ■ 約? ? 密斯 ■ 薩利 鐘斯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 定期出席 是 否 是,主會 否,副會 否 否 否 否 類別 正會員 關係會員 副會員 榮譽會員 終生會員 留籍會員 特別會員 是 是,若有能力 是,若有能力 是 是 是,只繳分會會費 22 是 是,若有能力 是,若有能力 是,若有能力 是,只繳區及分會會費 不需繳國際會費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保持良好形象 否 否,分會付區及國際會費 參與分會活動 繳會費(分會、區和國際) 義務 附錄 A 會員類別圖表-義務 權利圖表 23 是,若能履行正會員的義務 否 是 是,若能履行正會員的義務 是,僅限分會會務 是 否 是,若能履行正會員的義務 否 否 終生會員 留籍會員 特別會員 否 否 否 榮譽會員 區年會(其主會) 分會會務 (主會和副會) 否 副會員 否 僅限分會會務 否 關係會員 是 是 是 正會員 作區或國際年會代表 有資格擔任分會、區或國際幹 部職位 類別 投票權 權利? 特權 24 25 附錄 C 標準獅子會 組織規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幹部和理事 (理事會) 會長 秘書 財務 第一副會長 第二副會長 第三副會長 總管(非必要職務) 聯絡(非必要職務) 前任會長 2位理事(第一年) 2位理事(第二年) 會員發展主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管理委員會 出席 憲章及附則 財務 資訊科技 獅子會資訊 會員發展 活動 公關和溝通 接待 領導發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活動委員會 社區服務 災難防備及援助 環保服務 糖尿病教育及行動 維護聽力、防治教育及行動 維護視力、防治教育及行動 國際關係 獅子會塑造青少年機會 獅子會為兒童服務 26 27 國際獅子會 ? ? ? 條 忠於所事 勤勉敬業 竭誠服務 爭取榮譽 守正不阿 光明磊落 取之以道 追求成功 誠以待人 嚴以律己 自求奮進 毋損他人 犧牲小我 顧全大局 爭論無益 忠恕是從 友誼至上 服務爲先 絕非施惠 貴在互助 言行一致 盡心盡力 效忠國家 獻身社會 關懷疾苦 扶弱濟困人溺己溺 樂於助人 多加讚譽 慎於批評 但求輔助 切莫詆毀 THE IN TERN A TIO N A L A SSO C IA TIO N O F LIO N C LUBS 300 W 22ND STREET OAK BROOK, ILLINOIS 60523-8842, USA 國際獅子會官方刊物 LA-2.CH 7-10 美國印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