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商院实教发〔2023〕13 号)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暑期学年论文(调查报告)教学安排的通知.pdf
贵州商学院实践教学中心文件 黔商院实教发〔2023〕13 号 关于做好 2022-2023 学年暑期 学年论文/调查报告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暑期社会实践是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根据《贵州商学院学年 论文/调查报告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现对 做好 2022-2023 学年暑期学年论文/调查报告教学安排通知如 下: 一、各教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第一学年完 成调查报告,第二学年完成学年论文。(相应模板见指导意见 附件) 二、各教学院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按指导意见要求, 完成指导教师的安排、指导学生完成选题、向学生介绍学年论 文/调查报告的调研、撰写方法等各项工作。 三、各教学院在 2023 年 9 月 15 日(下学期第四教学周) 前,组织指导教师完成学年论文/调查报告的批阅、成绩提交 及“一表一单一盒”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每名学生按封面、 已完成的学年论文/调查报告、《贵州商学院学年论文/调查报 告教师指导记录表》、《贵州商学院学年论文/调查报告成绩 评定表》的顺序进行装订成册,形成学生完整的《学年论文/ 调查报告》) 四、实践教学中心将于 2023 年 9 月 18-22 日(下学期第 五教学周)组织对 2022-2023 学年暑期各专业学年论文/调整 报告的完成情况(“一表一单一盒”)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申 报发放相应课酬。 五、报送指导教师课酬时,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指导学生 完成一篇学年论文/调查报告计 2 学时进行计算。 附件:贵州商学院学年论文/调查报告指导性意见 实践教学中心 2023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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