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5年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吉林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吉市科技字〔2014〕35 号 签发人:缴润利 关于印发《2015 年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 计划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5 年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指南》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5 年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指南 2014 年 11 月 6 日 附件: 2015 年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指南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计划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进项目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 1.支持方向 围绕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跃升发展,重点支持新材料、 健康及生物医药、生物化工、新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长白山 特产资源、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成果产 业化项目。 2.申报条件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 (2)所申报项目为纳入全市重点推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以上,已在发改部门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3)项目技术成熟,市场定位明确,产业化前景可观,两年 内能够建成投产,达产后产值达到 2000 万元以上。 (4)优先支持对区域经济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县(市)区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重点推荐的项目(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 字推荐) 。 3.申报材料 吉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进项目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申 报书。 4.受理与咨询电话 1 工业高新技术领域由工业与高新技术处受理,电话:62048908。 节能环保领域由社会发展与合作交流处受理,电话:62048682。 健康及生物医药领域由科技成果奖励与转化处受理,电话: 62048906。 长白山特产资源领域由农村科技处受理,电话:62048684。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大科技成果产业 化专项 1.支持方向 围绕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壮大,重点支持碳纤 维、有机化工新材料、金属与非金属新材料、健康及生物医药、生 物化工、新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与技术、长白山特产资源、节能 环保、新能源产业发展中,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重大 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2.申报条件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 (2)所引进的技术再次创新点明确,附有正式协议,知识产 权清晰。 (3)所申报的项目为近三年建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并 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前能够竣工投产, 累计实现销售收入达到 2000 万元以上。 3.申报材料 吉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大科技成果产 业化项目申报书。 2 4.受理与咨询电话 工业高新技术领域由工业与高新技术处受理,电话:62048908。 节能环保领域由社会发展与合作交流处受理,电话:62048682。 健康及生物医药领域由科技成果奖励与转化处受理,电话: 62048906。 长白山特产资源领域由农村科技处受理,电话:62048684。 (三)中科院、吉林大学科技合作专项 1.支持方向 我市企业与中科院、吉林大学联合开展的中试以上技术攻关及 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2.申报条件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 (2)企业与中科院或吉林大学已签署正式的技术开发合作协议。 (3)项目达到中试以上。 3.申报材料 吉林市与中科院、吉林大学科技合作专项申报书。 4.受理与咨询电话 社会发展与合作交流处,电话:62048682。 二、“双百”科技创新工程计划 1.支持方向 (1)重点支持 100 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社会发展 等领域开发的新产品。 (2)重点支持 100 项支柱产业和传统产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 3 项目。 2.申报条件 (1)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以企业为主体或以企业与高校、 科研单位联合的形式申报;重大技术改造升级项目以企业为主体 申报。 (2)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2015 年 9 月 30 日前开发出的新 产品,通过市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鉴定或验收,并完成中试或完成 样机制造的。 (3)重大技术改造升级项目:2015 年 9 月 30 日前能够完成 的技术改造项目,投入资金 500 万元以上,技术改造升级后产品质 量和消耗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3.申报材料 吉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新产品开发及重大技术改造专项 申报书。 4.受理与咨询电话 工业高新技术领域由工业与高新技术处受理,电话:62048908。 节能环保领域由社会发展与合作交流处受理,电话:62048682。 健康及生物医药领域由科技成果奖励与转化处受理,电话: 62048906。 长白山特产资源领域由农村科技处受理,电话:62048684。 三、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创新计划 (一)工业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专项 1.支持方向 4 围绕工业高新技术领域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创新项目,重点 支持能够明显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业高新技 术领域产业化前期的科技攻关项目。 2.申报条件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或以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的形式 申报。 3.申报材料 吉林市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工业高新 技术科技创新专项格式)。 4.受理与咨询电话 工业与高新技术处,电话:62048908。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1.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研成果中试转化项目。 2.申报条件 (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申报企业为 2010 年 1 月 1 日以后注 册,企业规模 300 人以下,年销售收入 2000 万元以下。 (2)申报项目为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市级以上科技部 门验收(鉴定)的科技成果,或已取得授权的专利项目。 3.申报材料 吉林市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型中 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格式)。 4.受理与咨询电话 5 科技成果奖励与转化处受理,电话:62048906。 (三)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专项 1.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农作物高效生产技术研究、动植 物规模化养殖(种植)技术研究等领域的科研攻关项目。 重点支持动植物新品种示范推广、农产品精深加工、智慧农业、 农业机械、高效环保肥料等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重点支持吉长特色农业科技示范走廊、旅游观光农业、粳稻贡 米、特色动植物种植(养殖)等领域的高效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建设项目。 2.申报条件 (1)科研攻关项目应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完成后可取得 自主知识产权、并可进入中试。以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含具有 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申报。 (2)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是已完成中试并具备转化条件的市 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验收或授予科技进步奖的成果、获国家专利授 权的成果及其他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以企业(含具有法 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申报。 (3)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应具有较高的科技创新水平并对 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以企业(含具有法人资格 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申报。 3.申报材料 支持方向 1: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现代农业 6 科技创新专项科研攻关项目格式) 。 支持方向 2: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现代农业 科技创新专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格式) 。 支持方向 3: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现代农业 科技创新专项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格式) 。 4.受理与咨询电话 农村科技处,电话:62048684。 (四)民生科技创新专项 1.支持方向 (1)围绕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整体技术水平所开展的重大医疗 卫生科研项目。重点支持重大疾病的临床诊断、临床诊治技术研究。 重点支持驻吉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市级以上重点专科。 (2)围绕全民健康、公共安全、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 城镇建设、城市矿产、旅游、文化等领域,重点支持新技术、新工 艺、新装备的科技研发项目。 2.申报条件 (1)以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 (2)项目有相应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研究团队稳定。 (3)项目具有创新性,申报单位能够提供必要的配套资金等 支撑条件。 3.申报材料 吉林市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书(民生科技 创新专项格式) 。 7 4.受理与咨询电话 社会发展与合作交流处,电话:62048682。 四、杰出青年人才培养计划 1.支持方向 围绕培养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重点支持有一定研究基础,具 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创新项目。 2.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为驻吉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具有博士 学位的科研人员,2015 年 1 月 1 日前年龄不满 40 周岁。 3.申报材料 吉林市杰出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 4.受理与咨询电话 发展计划处,电话:62048686。 五、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1.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科技大市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协 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其科技创新服务能力。 2.申报条件 通过市级以上认定的科技大市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 器、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3.申报材料 吉林市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 4.受理与咨询电话 8 科技大市场建设项目由行政审批办受理,电话:63103957。 大学科技园、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由社会发展与合作交 流处受理,电话:62048682。 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由科技成果奖励与转化处受理,电 话:62048906。 六、医疗卫生指导性科技计划 (一)支持方向 围绕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重点支持针对疑难病、慢性 病、多发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开展的技术研究、引进及应用。 (二)申报条件 1.此类计划项目没有科技计划经费扶持,需切实落实自筹经 费,并说明来源。 2.前期研究工作基础扎实,有阶段性成果,研究团队力量强。 3.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有明确的应用目标。 (三)申报材料 吉林市医疗卫生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四)受理与咨询电话 社会发展与合作交流处,电话:62048682。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1.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计划和“双百”科 技创新工程计划,应为在吉林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报其他计划类别项目,应为在吉林市市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 9 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实体单位。 2.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合作方式联合申报的项 目,需附正式合作协议(内容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 经费投入等) 。 3.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 4.各类计划项目负责人只设 1 人,即第一申请人,前 3 名为主 要参加人,其他为参加人员。 5.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整年,时间从立项签订任务书 之日起计算。 6.作为项目主要参加人(前 3 名)只允许申报 1 项;离法定退 休年龄不满 2 整年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7.项目负责人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 答辩的,不予立项。 8.未完成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参加人(前 3 名) ,不能申报 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9.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晰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不得 申报。 10.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故意违规申报 的,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材料、方式及受理时间 1.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件申报并行方式(未完成网上申报的 项目不予受理)。登陆吉林市科技局网站,进入吉林市科技计划项 10 目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信息系统确认网上提交 成功后,下载打印纸质申报书(最后一次在线提交成功的),与附 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A4 书装形式) ,一式两份,加盖申报单位 公章,报送吉林市科技局相关计划项目受理处室。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项目申报附件材料必须包含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2014 年上半年纳税证明。 3.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 2 年之内有效计。 4.受理时间:网上和纸件申报受理时间均从 2014 年 11 月 10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5 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渠道 1.中、省、市直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其它单位按隶属 或属地原则,须经由县(市)区、吉林高新区、吉林经开区科技局 或市直有关部门等组织申报。 2.组织申报单位或部门须提供《吉林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 表》,一式 2 份,加盖组织申报单位公章,分别报送市科技局各类 计划项目受理处室和发展计划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jlskjjh@163.com。 (四)其它 1. 吉 林 市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网 址 : http://www.jlst.gov.cn。 2.综合业务咨询电话:62048686(发展计划处)。 3.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66592908,15643202680。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