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商教文 〔2023〕27号关于做好2023年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商学院文件 广商教文〔2023〕27 号 关于做好 2023 年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 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年级学生: 为做好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 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 99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安 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2〕10 号)等文件要求, 我校将于 2023 年 6 月 3、4 日邀请新华社广东分社高校毕业 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组来校拍摄学历证书电子相片,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安排 1.拍摄对象:2020 级本科学生及 2021 级专科学生 2.拍摄时间和地点 序号 学院 日期 时间 地点 1 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 2023 年 6 月 3 日 9:30~12:00、14:00~16:00 一教 104 2 会计学院 2023 年 6 月 3 日 9:30~12:00、14:00~16:00 一教 108 3 外国语学院 2023 年 6 月 3 日 9:30~12:00、14:00~16:00 一教 206 4 法学院 2023 年 6 月 3 日 9:30~12:00、14:00~16:00 一教 209 5 经济学院 2023 年 6 月 4 日 9:30~12:00、14:00~16:00 一教 104 6 艺术设计学院 2023 年 6 月 4 日 9:30~12:00、14:00~15:00 一教 108 7 现代信息产业学院 2023 年 6 月 4 日 9:30~12:00、14:00~15:00 一教 206 8 数字经济产业学院 2023 年 6 月 4 日 15:00~16:30 一教 206 9 管理学院 2023 年 6 月 4 日 9:30~12:00、14:00~14:30 一教 209 10 国际学院 2023 年 6 月 4 日 14:30~16:30 一教 209 二、组织工作 1.各学院选派 1 名联络员负责对接学校教务处,联系所 在学院各班级,收集拍照费用和确定拍照人数。联络员应熟 悉本学院学生的情况,能准时组织学生有序地完成拍摄任 务,最好由所在年级辅导员或教务员担任。 2.每位学生摄影费为 15 元。各学院收齐费用后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7 时之前统一转账到支付宝账号 1119786746@qq.com,请各学院务必备注好人数及学院名称, 由教务处统一如数全部交新华社广东分社。 3.各学院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安排本学院 学生的拍照顺序。拍摄当天应提前组织好学生排队,维持现 场秩序,提高拍摄效率。 三、注意事项 - 2 - 1.每位拍照学生务必提前准备好学历电子图片采集码 (采集码查询方式详见附件)。 2.参加图像采集时应着“正装”,建议是有衣领、白色 的长袖上衣,避免无袖或露肩的服装。由于拍摄背景为浅蓝 色,建议学生拍摄时不要穿着黄色、绿色、蓝色或接近肉色 的上衣,也不要穿反光的上衣,不要戴眼镜、帽子和耳环之 类的饰物等物品,头发不要遮住额头和耳朵。 3.学生应按规定的拍摄时间提前 20 分钟到达拍摄地点, 按顺序排队,分批(5~8 人)进入摄影室拍照。 4.学生进入摄影室后,由工作人员填写“摄影编号”, 各位学生严格按照“摄影编号”的顺序逐一进行拍摄。请各 位学生按照摄影师的要求扫码拍照,不要站错位置,一旦站 错位置相片将与其本人的信息不相符(若出现此种情况,责 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5.学生等候拍摄时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保持良好的 秩序。拍摄现场请不要大声讲话和喧哗。拍完相片的学生请 不要在拍摄房外和楼梯口逗留,以保持教学楼安静和楼道的 畅通。 6.学生应按照规定的拍摄时间准时参加拍摄。凡因未准 时参加拍摄而影响其本人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延误毕业证书 的制作和发放等工作,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 3 - 7.个别错过集中拍摄时间的学生请务必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午 17 时之前到新华社广东分社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 采集点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 21 号 205(府前路 位于广州市人民政府西面 300 米,广东迎宾馆斜对面),联 系电话:020-83398378。自备:学生证、身份证、60 元照相 及邮寄费;学校代码涂:“13667”。 8.请参加拍摄的学生于拍摄日开始算起,40 天后登陆学 信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进行校对。若 相片信息有误,请及时向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勘误登记。 四、联系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2870990(外线)、8505(内线) 联系地点:行政楼 2 楼教务处 附件:查询采集码步骤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3 年 5 月 5 日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 4 - 2023 年 5 月 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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