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专转本”报名工作的通知.pdf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做好 2020 年“专转本”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 (苏教学〔2019〕 7 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 2020 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 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教考成〔2019〕16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 校“专转本”选拔报名工作,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从关心学生提升学历需求、切实推动 学院高质量就业出发,充分认识“专转本”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报名工作人员,严格资格审核,做好网上报名工作,确保 2020 年“专 转本”报名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2、加强宣传发动。“专转本”选拔考试面向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 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下同) ,专科学生所学专业必须满足本科接收 院校专业招生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招生政策、本专科专业对应要求等 宣传解释工作;做好生源组织发动,把报名要求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报考条 件的应届毕业生,并安排专人做好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3、严肃考风考纪。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树立“诚 信考试,违纪可耻”的应试氛围。如发现考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 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如考试 作弊行为触犯国家法律,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予以 惩处。 二、选拔计划 具体选拔计划详见江苏省教育厅官网。 三、报名、资格审核和填报志愿 1 (一)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 1.我校三年级在籍学生。具体报名条件为:(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 守法,身体健康;(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 能正常毕业。 2.我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学业后,经退役军人事 务部门审核,可参加“专转本”选拔考试。 (二)选拔方法 1.符合报名条件者,需首先在网上预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是否支付成功以报名网站“支付状态”为准,如出现重复缴费情况,多出 金额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自动统一退回到支付银行卡。考生报名信息经各 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名方可生效。 2.退役士兵须持身份证、学生证、退役证原件到教务处现场报名,审 核批准后,方可参加“专转本”考试,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 (三)资格审核 选派落实专门报名工作人员,负责考生需符合我校制订的推荐要求, 以及接收院校对考生所学专业或课程的要求,不得弄虚作假。退役士兵资 格还须经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审。由于报考学生在报名阶段尚未完成学 院三年全部学习任务,存在最终不能按时毕业的可能性,因此在网上报名 后,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填写附件(2020 年“专转本”报名承诺书) 。 (四)填报志愿 1.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在同一批次录取。录取志愿设有平行志愿、征 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平行志愿设置 A、B、C、D、E 五个志愿,征求平 行志愿设置 A、B、C 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具体的专业,录取时将 按专业进行投档(允许将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 平行志愿在报名时同步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 束后一并填报。 2.为有利于考生进校后的学习和教学,考生填报本科专业志愿时,须 符合接收院校对该专业提出的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和课程的要求;若接 收院校的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相关课程提出具体要求,考 2 生还须填写相关课程成绩。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详见 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选拔计划。专科专业名称及代码以专科入学时教育部 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 》为准。 3.退役士兵在填报志愿时,只能选报指定的接收院校和相关专业(具 体要求详见选拔计划)。 (五)报考流程 1.考生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jseea.cn/) ,通 过“当前热点”栏目选择报名链接进入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志愿信 息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2.各二级学院根据考生具体情况,以及接收院校对所学专业或课程的 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3.教务处将在校园网上对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公布举报 电话号码和信箱。公示期满后,将公示不合格考生信息反馈至相关二级学 院,各二级学院须通知该考生,告之其不合格原因。报考费用将于公示结 束后统一退回原支付银行卡。 4.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各二级学院通过“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 统,打印《江苏省 2020 年“专转本”考生报名表》 (以下简称“报名表” ), 或《江苏省 2020 年“专转本”退役士兵报名表》,盖章留存、备查。 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后,即视为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不利影响,由考 生本人负责。 (六)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 统一考试考生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5 日至 8 日。逾期不予补报。 (七)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报考类别及对应考试科目如下: 3 报考类别 考试科目 文科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艺术类 理工科类 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英语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英语类专业) 日语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日语 四、命题和考试 (一)命题 1.“专转本”全省统一考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有关 高校应在命题教师选派等方面给予支持与协助。 2.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日语等科目满分均为 150 分,计算机 基础科目满分为 100 分。每位考生参加统一考试科目为三门,即大学语文 或高等数学,英语或日语,计算机基础,总分满分为 400 分。 3.大学语文科目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阅读和写作,计算机基础科目 考试要求为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水准,英语、日语、高等数学等科目 考试要求均为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水准。英语专业和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 科目考试分别使用不同的试卷。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0 年 3 月 21 日。 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考试科目 9:00-11:00 英语、日语 13:00-15:00 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16:00-17:30 计算机基础 2.准考证打印 考前 3 天,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4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网上录取。 1.录取体制 “专转本”录取工作实行“院校具体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 取体制。对参加统一选拔考试并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 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院校招生计划数 1:1 的比例分报考类 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填院校及专业志愿投档;接收院校决定考生 录取与否,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 试院监督接收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 定的行为。 2.划线原则 根据“专转本”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考生报考类别分别 划定文科类、理工科类、英语类、日语类、艺术类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退役士兵考生单独划线录取。 3.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办法是:按 考生报考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 A、 B、C、D、E 志愿或 A、B、C 志愿,只要被检索的 5 所(或 3 所)院校及其 专业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及其专业,即直接向该院校的该专业 投档。 4.录取安排 录取工作安排在 2020 年 4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自主招生 对象在统考考生投档前,办理录取手续。统考考生的录取按平行志愿、征 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及降分录取等四个轮次进行。分别是: (1)平行志愿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 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并及时退回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 5 (2)征求平行志愿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 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情况,各推荐学校负责通知 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求 平行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 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3)服从志愿录取。在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 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 ,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填有 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4)降分录取。在服从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 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10 分(含 10 分)以内,且在平行志愿中填报该校(专业)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 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六、收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 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苏价费函〔2014〕26 号),考生报名时,须网上支付 报名考试费 145 元/人(其中报名费每人 10 元,考试费每人每科 45 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姜一波,联系电话:025-85395017 教务处 2020 年 1 月 2 日 6 附件: 2020 年“专转本”报名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我报名参加并已通过 2020 年江苏省“专转本”考试后, 如不能按期在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而导致无法进入相关本科院校深造学 习,责任由本人自负。 承诺人:__________ 2020 年___月___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