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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吸引集聚人才、创新人才管理模式,合理有效 的利用编制资源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发挥最大效用,现根据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合肥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及配套文件的通 知》 (合办〔2014〕2 号)、 《合肥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合 肥人才特区”的实施意见》 (合发〔2012〕17 号)等文件要 求,以及 2013 年 12 月清华大学与合肥市政府签署的《联合 建设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协议书》、市委编委《关 于将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纳入合肥市事业单位管 理的复函》 (合编〔2014〕2 号)、市委编办《关于反馈〈将 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的 报告〉意见的函》 (2019 年 11 月 26 日) 、市委编办《关于同 意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使用 15 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的批复》 (合编办〔2020〕20 号)的意见,结合清华大学合 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以下简称“清华合肥院”)实际,制定 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总量控制、按需补充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依法依规、德才兼备的原则。 1 二、遴选条件和标准 (一)遴选计划 经市委编办核准,明确此次遴选名额为 15 名,按 10% 的淘汰率参加遴选推荐人选不少于 17 名。 (二)基本条件 1.择优入编人员须是清华合肥院正式聘用人员。 2.已经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遴选标准 1.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2.国家或省学科、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3.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并属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 人员; 4.清华合肥院急需的具有各类正高职称或紧缺专业获 取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遴选方法及程序 (一)组织遴选 1.发布遴选公告 遴选方案在院内公开 7 天。 2.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填写《清华合肥院遴选申请表》。 3.人选推荐 参加遴选人员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推荐,若遴 2 选人员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须经分管院领导初审同意。 4.资格审查 清华合肥院按照遴选的标准条件和入编相关规定,对参 加遴选人员的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提出拟遴 选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清华合肥院根据 结果,经清华合肥院院务会研究确定拟遴选候选人,报市委 编办、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5.遴选规则 遴选工作由清华合肥院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遴选采 取专业技术水平及综合能力考核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考核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其中专 业技术水平及综合能力考核占 60%,面试占 40%。 (1)专业技术水平及综合能力主要考核拟遴选候选人 的资质条件、履历业绩和专业水平等情况。考核组共设 7 名 专家评委(外聘专家须占一半以上) 。 (2)面试主要考察拟遴选候选人的政策理论素养、综 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能力、工作组织能力、团结协作能力、 表达交流能力等方面,考官组共设 7 名考官(外聘考官须占 一半以上) 上述外聘的专家、考官须报市人社局备案。 (3)成绩按上述比例合成,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 10%的淘汰率确定拟入拟遴选对象。 3 6.审核和审定 清华合肥院将拟遴选对象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进行审 核,由市委编办提请市编委会审定。 7.审批和入编 经市编委会审定后,遴选对象经体检合格、公示程序后, 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入编手续。 (1)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 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3〕208 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 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拟遴选对 象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 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 1 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遴选对象在清华合肥院内网站及园区公示栏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遴选对象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 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纪律。遴选工作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清华合肥院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凡发现组织或个人在工作 中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严肃处 理并取消其遴选资格。 4 监督举报电话:清华合肥院党总支(0551-64367566) (二)严格规范程序。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贯穿遴 选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标准条件,严格规范程序,切实履 行好公开制度、保密制度、回避制度等纪律要求。 (三)做好宣传解释。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做 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 五、附则 本方案自合肥市人社部门批准之日起执行。 附表 1.清华合肥院遴选申请表 附表 2.清华合肥院遴选人员履历业绩评分表 附表 3.清华合肥院遴选人员面试评分表 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 2020 年 4 月 24 日 5 附表 1 清华合肥院遴选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 年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政 面 治 貌 参加工 作时间 健康状况 毕业院校及 专业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生 月 贴 1 寸电 子照片 全日制教育 学历学位 现工作单位 性 质 任现职时间 手机号码 任现职级时间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参加学习主要经历 起止年月 学历学位 主 起止年月 要 工 毕 业 院 作 经 历 校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6 所 学 专 业 专长及代表 性成果 (代表性专 著、论文、 专利、获得 的重要奖 项、在国内 外学术组织 兼职、在国 内外学术会 议做重要报 告等情况) 称 谓 姓 名 政治 面貌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成员及 重要社会 关系 本 人 承 诺 以上信息全部属实,如有虚假,自愿放弃遴选资格。 本人签字 资 格 审 查 意 见 (盖章) 年 7 月 日 附表 2 清华合肥院遴选人员履历业绩评分表 姓名: 序 考核项目及 号 权重系数 1 2 工作年限 (15 分) 评分标准 考评得分 备注 计算时间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从参加 工作时间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含连续工龄) 每满 1 年计 2 分,不满 1 年部分计分 1 分。 年度考核 近 3 年来(2016 年至 2018 年)年度考核结 (15 分) 果,优秀、合格等次分别每年计 10、8 分。 2016 年 1 月 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个人 3 表彰奖励 获得国家级奖励的计 12 分,获得省部级表 (12 分) 彰奖励的计 10 分,获得地市级表彰奖励的 计 8 分。 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或 SCI 期刊 1 篇 计 2 分;授权发明专利 1 个计 2 分;国家级 4 科研成果 课题立项 1 个计 5 分,省部级课题立项 1 个 (32 分) 计 3 分,市级课题立项 1 个计 2 分;组织管 理科研平台建设、重大课题、研发项目或科 研成果转化每一个计 3 分。 5 6 7 专业技术职 职称: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 务(14 分) 称分别计 14 分、12 分、8 分、4 分。 职务职级 院领导、部门正职、部门副职、项目负责人 (12 分) 分别计 12 分、10 分、8 分、6 分。 合计 满分为 100 分 考核人签名: 年 8 月 日 附表 3 清华合肥院遴选人员面试评分表 姓名: 时间: 测 评 要 素 政策理论素养 综合分析能力 专业水平能力 工作组织能力 团结协作能力 表达交流能力 合 计 满 分 20 20 20 15 15 10 100 等 级 优 15-20 分 中 8-15 分 差 8 分以下 优 15-20 分 中 8-15 分 差 8 分以下 优 15-20 分 中 8-15 分 差 8 分以下 优 10-15 分 中 6-10 分 差 6 分以下 优 10-15 分 中 6-10 分 差 6 分以下 优 8-10 分 中 5-8 分 差 5 分以下 优 30 分以上 中 21-29 分 差 20 分以下 面试人签名: 得 年 9 分 备 注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