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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师化环学院院字〔2021〕12号关于开展18级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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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师化环学院院字〔2021〕12 号 关于 开展 18 级本 科毕业 设计( 论文) 工作的通 知 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18 级全体学生: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计划安排,下学期 18 级学生将展开本科毕业设 计(论文)工作,现对 2022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工作进行 安排布置,请指导教师和学生按照进度安排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总体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的通知》(教督〔2020〕5 号)的精神,按照学校《上饶师范学院关于 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 (饶师院发〔2016〕 7 号)和《上饶师范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饶 师院发〔2014〕3 号)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进 度安排,加强毕业论文指导和过程管理,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 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严格要求,督促学生按时、保质、 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学生如期按质顺利 毕业。 二、进度安排 1. 2021 年 09 月 06 日—2021 年 09 月 10 日,毕业论文工作动员工 作、学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 2. 2021 年 09 月 11 日—2022 年 01 月 12 日,指导教师与学生联系、 学生进行资料查阅、开题报告、实验准备、前期探索,其中,2021 年 09 月 13 日—30 日为开题时间,10 月 04 日-10 月 08 日之前完成论文答 辩分组,2022 年 1 月 12 日对毕业论文工作进展进行摸底。 3. 2022 年 02 月 28 日—2022 年 04 月 30 日, 进行实验、论文撰写 并完成,其中,2022 年 03 月中旬学院对毕业论文指导情况进行督查, 2022 年 04 月 01 日—08 日为中期检查时间。 4. 2022 年 05 月 02 日前,学生申请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指导教师 汇总并提交毕业论文材料袋(内附具有代表性的两个阶段带有评阅意 见和建议的论文一稿和二稿纸质版、论文终稿纸质版、实验记录笔记 本、本科毕业论文手册)和论文终稿电子版给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组长 (具体人员另行通知)。 5. 2022 年 05 月 03 日—05 月 20 日,论文评阅、答辩准备和答辩 资格审查工作。 6. 2022 年 05 月 21 日周六,进行论文答辩,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影 响,则调整为 05 月 22 日或 28 日或 29 日。 7. 2022 年 05 月 30 日—06 月 10 日,进行毕业论文二次答辩。 8. 关于毕业论文手册填写说明 (1)毕业论文手册封面时间填写 2022 年 03 月。 (2)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部分(第 10 页):学生(签名)时间为 2021 年 09 月 13 日—09 月 30 日;指导教师(签名)时间为 2021 年 09 月 30 日;教研室主任(签名)时间为 2021 年 09 月 30 日。 (3)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部分(第 11 页):指导教师(签名) 时间为 2022 年 04 月 05 日;教研室主任(签名)时间为 2022 年 04 月 05 日。 (4)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的填写应由学生写好草稿,待指导教师 审阅通过后方可填写入毕业论文手册。 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 指导教师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进度安排、学生专业特 点、毕业意向及自身实际做好学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 预案。 2. 指导教师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确保质量。指导 教师应在平时通过面谈、QQ、微信、邮件、电话、短信等多渠道方式 主动联系学生,特别注重寒假期间的指导督促工作,充分利用计算机 网络工具、学校图书馆 VPN 资源和免费查阅文献的互联网资源,帮助 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收集、文献查阅等相关开题准备和 论文撰写工作。指导老师与学生沟通交流至少每周 1 次,及时了解学 生工作进度,提出评价和指导意见。 3. 以实验为主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指导教师应把握实验进 度,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能够顺利完成,如因不可抗外力影响无法 开展实验的,指导教师应及时与学生沟通,有必要时可重新调整选题 或调整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要求。 4. 至少保留两个不同阶段具有代表性且含有指导教师批阅记录的 论文稿件作为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 5. 指导教师要做好对毕业生的学术诚信教育,加强对学生论文的 全过程指导,严格杜绝学生抄袭、代写、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论文 查重率不得超过学校和学院设定的标准,否则,将按照《上饶师范学 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饶师院发〔2014〕3 号) 进行严肃处理。 四、对毕业生的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期间,学生应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 沟通交流,与指导教师确认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充分利用电子信 息技术与互联网工具,保证每周至少一次与指导教师的交流,做好开 展毕业论文的前期工作。 2.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期间,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 交流,按要求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定期向指导教师报告进展, 接受指导教师和学院的指导及检查。 3. 毕业生应及时主动关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安排,服从 学校、学院及指导教师统一安排和指导,严格执行过程管理中的各项 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情况应第一时间与指 导教师、学院或学校联系解决,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实施。 4. 毕业生在做毕业论文期间,有特殊情况离校须征求指导教师意 见,并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单必须经指导教师签字。 五、对于评阅教师的要求 1. 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委托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评 阅,同时,评阅教师对学生是否有资格参加毕业答辩进行初步审核, 未通过评阅教师审核的学生不得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2. 评阅教师应按照规范要求对被评阅的本科毕业论文进行评阅审 核,对于论文不规范或未满足毕业论文工作量等情况,应及时告知指 导教师和相关学生,由指导教师督促学生整改和修订。修订后的论文 通过评阅教师审阅合格后方可申请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六、对于毕业论文内容和查重的要求 1. 毕业论文字数不应少于 4000 字;非实验性毕业论文应准确查阅 整理国内外进展情况,参考文献引用应同时包含中文和英文的期刊、 书籍、会议或论文等,原则上不应出现只引用英文的情况。 2. 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统一采用中国知网的查重检测平台,学 生和教师的帐号密码在办理开通后获取(具体开通时间待教务处通 知)。每位学生的论文查重机会为 3 次,每次查重均应征得指导教师同 意后才可查重,且查重机会仅限本人使用,绝对禁止将本人帐号借给 他人使用,由此造成查重超标的后果将由学生本人承担。教师请在平 台上对学生的查重情况进行查阅、跟踪、指导管理。 3. 查重率不应高于 20%或为 0%,且校内互检结果不应大于 30%。 七、组织机构 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青 副组长:郑劼、黄海金 成 员:丁敏雰、胡久荣、舒陈华、叶红德、彭思艳、彭化南、 吕英英、朱峰 职 责:负责组织和管理毕业论文工作,审核毕业生的答辩资格, 监督检查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工作情况,组织安排论文答辩工作等。 八、补充说明 毕业论文工作安排若有调整,请参见最新通知。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1 年 06 月 22 日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办公室 2021年0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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