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申报项目评审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苏教办高函﹝2015﹞7 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 申报项目评审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苏政办发 〔2014〕86 号)和《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 办法》(苏教高〔2015〕2 号)精神,我厅日前组织了江苏高校 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申报。经研究,定于 5 月初在南京组 织专家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专业负责人汇报答辩 专家评审采用专业负责人现场汇报并答辩的形式。汇报内容 主要围绕专业建设的现状与基础、目标、建设思路与举措、经费 预算等。每个专业汇报限时 10 分钟,答辩 5 分钟。报告人使用 PPT 汇报,PPT 须使用 Office2003 及以上版本制作。各专业进入 答辩现场的人员不超过 3 人,鼓励行业企业代表参加。答辩时间 与地点将提前 2 天公布(http://www.jsppzy.com)。请各校认真组 织,做好相关准备。 二、关于评审专家推荐 评审专家主要由省外专家和省内高校推荐专家组成。 请各高校从本校推荐评审专家。评审专家要求坚持原则,客 观公正;学术造诣高,教学与评审经验丰富。本科院校专家应具 备教授职称,高职高专院校专家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得 为本次申报品牌专业的负责人。“985”、“211”高校每校推荐 2 位 专家,其他学校每校推荐 1 位专家。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样式详 见附件。请于 4 月 27 日前,将推荐专家名单的 PDF 文件(教务 部门盖章)和 EXCEL 文件发送至 jsppzy@126.com,以收到自动 回复为准。省内高校评审专家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产生,抽签时 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关于评审工作联络员推荐 为配合做好评审阶段材料整理、汇总与分析,以及评审筹备、 联络与服务等工作,请省内“985”和“211”高校,每校可推荐 1 位 评审工作联络员,要求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材料整理和评审 工作经验,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工作时间暂定从 4 月 27 日—5 月 10 日。如能派出适当人选,请于 4 月 24 日前将人员姓名及联 系方式告知我厅高教处(联系人:徐冰,联系电话: 025-83335559)。 附件: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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