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pdf
安徽医科大学处室文件 学位字〔2020〕1 号 关于做好 2020 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 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9 年 12 月 修订)》(校学位字〔2020〕7 号)和《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上半年毕 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 号)精神,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展好疫情防控期间学位授予工作 各培养单位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在有效防控疫情、保障 师生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展学位授予工作,最大程度降 低疫情对学位授予造成的影响。对于能够如期申请学位论文 评阅与答辩的学生,可于 6 月初申请学位;对于因疫情影响 无法按规定时间完成学位论文、无法按期申请学位的学生, 申请学位的时间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各单位要做好信息汇 总和处理预案,及时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工作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2019 年 12 月 修订)》(校学位字〔2020〕7 号)要求,各学位评定分委员 会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做好申请学位材料的审核工作, 确保申请学位材料的准确性,开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 员会要做好会议记录,有关材料要存档备查。 三、统筹好申请学位材料整理与报送工作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申请学位人员的材料后, 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的申请学位材料送 至校学位办公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材料送至继续教 育学院。 (一)分委会提交材料 1.申请学位人员纸质版材料 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见申请学位材料清单(附件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材料清单见继续教育学院通知。 递送学位材料时按如下方式: 学位申请材料袋(C4 牛皮纸起墙袋)正面打印贴标注 明院(系)、专业、学号、姓名、联系电话; 底部(底面上)打印贴标注明院(系)、专业、学号、姓 名、联系电话; 所有材料要求准确、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校学位办公 室将密封所有材料,所有材料请培养单位和学生各留存一 份,以备日后考博、研究使用。 2.申请学位人员纸质版汇总表 汇总表可在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 用方法详见附件说明)中直接导出打印,并仔细核对人数、 类别,各栏内容,不要缺项,特别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与身份证相同)、专业,将直接成为学位证书打印信息, 须加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单位公章。 (二)申请学位材料报送方式与时间 各分委会必须于 2020 年 6 月 5 日之前将统招硕士、博士 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报送校学位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各分委会须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材料报送继续教 育学院(见继续教育学院通知,联系人:徐老师;办公电 话:0551-65161180)。 四、安排好学位信息收集与报送工作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和省学位办的要求,各学位申请 人要填写学位信息上报信息,各项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信息 将上传至教育部学位中心,成为社会核实学生本人学位授 予信息的主要途径,请仔细核对,以防出错。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信息上报与管理工作,学校已建立学 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xwsq.ahmu.edu.cn)。其中,校学 位办公室统筹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位信息采集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统筹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信息采集工作。各单 位通知各学生按照附件中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用说明填写、 核对上报信息。 联系人:赵老师;办公电话:0551-65169496 附件:1.申请学位材料清单 2.安徽医科大学申请学位材料提交的有关事项说明 3.学院管理员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用说明 4.学生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用说明 安徽医科大学学位办公室 2020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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