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物流标准化动态.pdf
物 流 标 准 化 动 态 (2011 年 6 月) 目 录 【标准化工作动态】 02 全国物流标准化发展座谈会拟在北京召开 03 第七次宣贯《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暨 A 级 物流企业授牌大会在合肥召开 编委会: 【物流标准动态】 04《物流园区服务规范及评估指标》国家标准调研工作会议在 义乌召开 05《媒介购物物流服务质量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06《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06《物流服务合同准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07《物流统计标准体系研究》质检公益专项科研课题专家论证 会召开 08《物流单证标准化研究》质检公益专项科研课题专家论证会 召开 【相关标准动态】 09 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吉林召开全体会议 10 地服代理协议规范等三项行业标准通过民航局验收 10 黑龙江至俄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实施新标准 【相关新闻】 11 交通部发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提 出加强我国交通运输标准化建设 12 落实协调机制 完善铁水联运政策、标准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标准工作部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秘书处 地址: 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 26 号 恒华国际商务中心 C 座 邮编:10004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红梅 010-58566570 李 倩 010-58566588-161 胡 洁 010-58566588-126 传真: 010-58566588-126 邮箱: bzb1311@sohu.com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物流标委会)成立于 2003 年,是经国家标准化 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在物流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编号: SAC/TC269),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秘书处设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 化工作部。主要负责物流基础、物流技术、物流管理和物流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工作。 物流标委会下设六个分技术委员会,包括:物流作业分技术委员会(SAC/TC269/SC1)、 托盘分技术委员会(SAC/TC269/SC2)、第三方物流服务分技术委员会(SAC/TC269/SC3)、 物流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269/SC4)、冷链物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69/SC5)和仓 储技术与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269/SC6)。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秘书长:李红梅 电话:010-58566570 传真:010-58566588-126 Email: ttslhm8000@sina.com 标准制修订主管:李倩 电话:010-58566588-161 传真:010-58566588-126 Email: bzb1311@sohu.com 托盘分技术委员会 秘书长:唐英 电话:010-82381885 传真:010-82382112 Email: tangydl@public3.bta.net.cn 副秘书长(主要联系人) :孙熙军 电话:010-82535690 传真:010-51951704 Email: WL-BOOK@126.com 物流作业分技术委员会 第三方物流服务分技术委员会 秘书长:孙杰 电话:010-66095342 传真:010-66095342 Email: sunj_hyt@yahoo.com.cn 秘书长:晏绍庆 电话:021-54046869 传真:021-54045104 Email: yanshq@cnsis.info 物流管理分技术委员会 冷链物流分技术委员会 秘书长:王谦 电话:010-62521051 传真:010-82680834 Email: wangqian@gucas.ac.cn 秘书长:刘卫战 电话:010-68392605 传真:010-68392605 Email: liuweizhan888@126.com 仓储技术与管理分技术委员会 秘书长:安民 电话:0710-3252340 传真:0710-3223608 Email: wlsanmin@163.com -1- 【标准化工作动态】 全国物流标准化发展座谈会拟在北京召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标准化对于经济发展的规范 和引导作用越来越明显。近年来,标准化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在物流业体现得也十分突出。中 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成立以来,就一直在积极尝试通过标准化的推进实现行业自律、规范市 场和引导经营作用,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2003 年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秘书 处设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化工作部,将物流标准化发展与行业工作进行了有机的结 合,制定了一批重要的物流标准。 为了更好地发展物流标准化,在物流标准的制修订、标准基础研究、标准的宣传贯彻等 方面开辟新的发展平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与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物流标准化发展座谈会”,诚邀全国各省市地方的质量技术监 督局、标准化研究机构、相关院所等单位的标准化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共同商讨物流标准 化发展。会议的主要议题有: 一、交流各地方的物流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物流标准化制修订情况;物流标 准的基础性研究;物流标准的宣传贯彻措施及成果;政府对物流标准化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等 方面; 二、讨论标准化工作合作的可行性,包括:标准的制修订;标准基础研究;标准化试点 示范区建设;物流标准化联系机制、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等; 三、听取各地方对物流标准化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可登陆中国物流与采购网(www.chinawuliu.com.cn)首页,从“物 流标准”栏中查看。 联系人:胡洁、李红梅 联系电话:010-58566588-126、010-58566570 (来源: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 第七次宣贯《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 暨 A 级物流企业授牌大会在合肥召开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的“第七次宣贯《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暨 A 级物流企业授牌大会”于 6 月 24 日在安徽合肥召开。来自政府、行业组织的主要领导、物 流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知名的专家学者等 400 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大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 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忠付主持,安徽省省长助理邵国荷应邀出席会议并致辞,国家发改 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副局长王慧敏、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副局长景晓波、国务院国 资委行业协会办公室副主任武爱河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和安徽省发改 委、商务厅、质监局等部门、合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应邀莅临大会指导。中国物 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戴定一做了 A 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发展报告,首席顾问丁俊发、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分别就“十二五”我国物流业发展的变化趋势及政策 导向做了精彩演讲。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马鞍山长运集团长运物流港、厦门嘉晟供应链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A 级企业代表介绍了各自优秀供应链服务模式,并与部分专家和物流企业 围绕“产业物流发展模式”进行了对话交流。部分 5A 和 4A 级物流企业还在会议期间通过展 板进行了现场展示交流。大会隆重举行了第十二批新评及同期通过复核的 A 级物流企业授牌 仪式,表彰了 2010-2011 年度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的先进评估办公室和优秀审核员。 A 级物流企业的评估是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 国家标准自 2005 年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并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具 体实施以来,已经先后召开了七次宣贯会,评估出十二批共 1264 家 A 级物流企业。其中, 5A 级企业 84 家;4A 级企业 391 家;3A 级企业 548 家;2A 级企业 224 家;1A 级企业 17 家。 标准实施六年来的实践证明,此项标准在促进我国物流业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 用,是物流标准体系中最成功的一项基础性建设成果。标准将 A 级物流企业分成三种类型五 个级别,每种类型的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配套指标,这使物流企业可参照标准制定各阶段的 具体发展目标,规划发展方向。企业通过贯标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开拓国内、国 际两个市场,整合物流资源,通过兼并重组,做强做大,从而提高物流产业的集中度。 A 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正在逐步形成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 税务总局等部门,上海、河北、长春、浙江、宁波、安徽、合肥、福建、厦门、福州、泉州、 南安、南昌、烟台、济南、青岛、河南、漯河、信阳、湖南、长沙、广州、中山、海南、四 3 川、云南、西安、宁夏等各级地方政府,在出台的有关政策中均有惠及 A 级物流企业的措施。 有些地方政府,还督促检查本地区 A 级物流企业的发展、评估工作的进展情况,有力地推动 了评估工作保质保量的开展。 伴随着国家标准宣贯工作的推广,A 级物流企业的品牌价值、市场价值也在逐步增大。 A 级物流企业在投融资、招投标、扩大市场占有率、用 A 级物流企业设定市场准入门槛,规 范物流市场的作用越来越突显。A 级物流企业已成为我国物流企业的典范,代表了我国物流 企业的发展水平。A 级物流企业可以成为各级行业协会反映企业诉求,争取政策和融资支持 的主体;A 级物流企业评估即时反映物流业发展动态,可以为政府和市场提供有价值的监测 分析信息;A 级物流企业评估可以发现、总结、推广物流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和成功案例,发 挥引领示范作用等等。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物流标准动态】 《物流园区服务规范及评估指标》国家标准 调研工作会议在义乌召开 2011 年 6 月 29 日,《物流园区服务规范及评估指标》国家标准调研工作会议在浙江省 义乌市召开。义乌市委常委、副市长汤飞帆到会并致辞。中物联副会长、浙江省物流与采购 联合会会长孟伟林,中物联副会长、浙江传化公路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姚文通,中物联 评估办公室主任韩立新,浙江省运管局货运处处长胡奕军,浙江省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处副处 长黄哲明,义乌市现代物流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黄旭光主任、贝旭东科长,以及浙江地区的 物流园区企业负责人,此项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研究中心晏绍庆主 任,马娜副主任、研究人员路欢欢等 20 余位领导、专家、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 由中物联标准工作部副主任李红梅主持。 《物流园区服务规范及评估指标》(国家标准立项编号:20100352-T-469)是由全国物 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正在研制的一项国家标准,此项标 准是 2008 年发布的《物流园区分类及基本要求》国家标准(GB/T 21334-2008)的配套标准。 4 标准规定了物流园区的服务要求及评价指标,可作为物流园区进行自身规范与管理的依据, 也可作为政府部门管理物流园区、物流企业选择物流园区的依据。与会的各位专家不仅对物 流园区的现阶段情况、市场需求、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同时对标准中的重要技术内 容,如服务要求如何细化,评估等级的合理性,不同类型物流园区的基本指标、配套指标、 增值指标的确定,各指标值的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都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 标准的技术质量及标准今后的实施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会议得到了中物联评估办、浙江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义乌市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 大力支持及协助。 (来源: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媒介购物物流服务质量要求》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9 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20091368-T-469)要求, 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北京华储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海域投资有 限公司、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物流技术协会共同起草的《媒介购物物流服务质量要求》 (项目编号:20091368-T-469)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该标准规定了媒介购物物流服 务的术语和定义、物流服务企业基本要求、作业环节基本要求、服务质量要求、服务管理以 及物流服务质量评价指标要求等,适用于为媒介购物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按照《国家标准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请于 2011 年 8 月 20 日前将反馈意见填写 《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以信函、传真或 Email 的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国家标准《媒介 购物物流服务质量要求》(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征求意见表可从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www.chinawuliu.com.cn)首页“物流标准”栏下载。 联 系 人:张子琴;联系电话:(010)58493000 传 真:(010)88377707; E-mail:xiyunz@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36 号凯旋大厦 B 座 217 室;邮 编:100005 (来源: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5 《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根据 2009 年 7 月国标委综合[2009]59 号文件下达的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由全国物流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的《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项目编号:20090300-T-469)国家 标准项目已经由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松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等起草单位完成了 的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该标准规定了冷藏药品物流过程中的收货、验收、贮存、养护、发 货、运输、温度监测和控制、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冷藏药品在生产、 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物流服务。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向各相关单位和 专家发出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标准的修改意见。请将反馈意见填写《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 于 7 月 30 日前寄回标准工作组或冷链物流分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 范》(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征求意见反馈表可从中国物流与采购网 (www.chinawuliu.com.cn)首页“物流标准”栏下载。 联系人:刘琼,朱苗佳 电话/传真:0571-87063827 地址/邮编:杭州市莫干山路 110 号(310005 ) EMAIL: lq@intmedic.com liuweizhan888@126.com (来源: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物流服务合同准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研制的国家标准 《物流服务合同准则》(国家标准立项编号:20100352-T-469)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 工作。该标准规定了物流服务合同的基本要求、主要构成、条款设置及服务内容约定原则等, 适用于编写涉及各类物流服务活动的合同文件。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物流国家(行 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已向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发出征求意见函,面向社 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填写《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于 2011 年 7 月 30 日前以电 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物流服务合同准则》(征求意见稿)及其编 制说明、征求意见反馈表可从中国物流与采购网(www.chinawuliu.com.cn)首页“物流标 准”栏下载。 起草单位联系人:马娜 联系电话:021-54046821; 传真:021-54045124 电子邮箱:mana@cnsis.info; 6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1227 号 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 邮政编码:200031 (来源: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物流统计标准体系研究》质检公益专项科研课题 专家论证会召开 6 月 3 日,《物流统计标准体系研究》质检公益专项科研课题专家论证会在北京召开,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戴定一出席了本次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 调节局交通与物流处处长卫勇、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司处长李敏、北京市统计局新产业经济 统计处张小洁、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周思源研究员、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兰洪杰教授、 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等相关领域的专家,以及来自中国物流信息中心、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物 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和钢铁物流专业委员会的课题组成员。会议由中国物流与采购 联合会标准部副主任李红梅主持。 2009 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承担了由国家科技部、国家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下 达的《冷链物流等重点物流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研究》质检公益专项科研项目,由中国物流与 采购联合会委托中国物流信息中心承担的《物流统计标准体系研究》是其中的子课题之一, 目前课题组已完成了各项研究任务,形成了课题报告和《物流发展运行景气指数指标体系》、 《物流园区统计指标体系》、《汽车物流统计指标体系》、《钢铁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四项 国家标准的初稿。本次会议主要就该课题的研究成果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 与会的专家充分肯定了课题组的研究成果及研究意义,并就研究的目的、范围,研究成 果的完整性、充分性,物流统计标准体系框架及标准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提出的建 设性的意见。会上,物流统计政府管理部门及实施部门也从操作层面对物流统计标准的制定 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推动了课题成果的进一步完善。 下午,由中国物流信息中心何辉主持了四项标准项目的研讨,会议认真讨论了四个标准 的名称、范围、技术要素和具体指标的合理性、适宜性。通过讨论,确定了四项标准的主体 架构、主要技术要素和具体指标,标准起草组将针对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进行调研,进一步 修改完善标准。 (来源: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7 《物流单证标准化研究》质检公益专项科研课题 专家论证会召开 6 月 23 日上午,质检公益课题《物流单证标准化研究》专家论证会在北京召开。中国 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戴定一出席了本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来自中国物流技术协会专家 委员会、全国物流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交通 大学、北京吉利大学、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领域专家,以及课题组成员。会议由中 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化工作部副主任李红梅主持。 《物流单证标准化研究》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承担的由国家科技部、国家财政部、 国家质检总局下达的 2009 年质检公益专项科研项目《冷链物流等重点物流领域关键技术标 准研究》中的子课题之一,该课题由上海标准化研究院承担。作为物流流程关键数据的记录 文件,单证是物流信息高效流通与传递的重要载体,也是物流主体之间业务顺畅衔接的必要 工具,因此,建立物流单证标准体系,促进物流单证的标准化是物流行业发展的关键之一。 与会专家在认真听取课题组的汇报后,充分肯定了课题组目前的研究成果,并再次明确了此 项研究的重要意义。各位专家就课题报告和完成的《物流单证基本要求》、《公路物流主要 单证要素与格式要求》两项国家标准草案在编写内容和结构上的不足提出了补充和修改意 见。 最后,戴会长做了总结发言,提出单证标准今后的主要工作方向及思路。戴会长提出, 单证标准要解决三个层面的问题:首先要制定单证基本要求的标准,单证作为物流环节信息 传递的重要依据,要对所规范对象明确界定,避免歧义,要便于查询,在单证中能体现功能、 责任、物权等要求;其次是要进一步制定能统一数据项的单证标准,以减少差错、降低成本, 最终实现无纸化的目标;第三是要制定能实现与国际接轨的标准,要注重我国物流单证与国 际单证的衔接,或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或自行制定能与国际标准直接接轨的标准。 (来源: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8 【相关标准动态】 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吉林召开全体会议 6 月 16 至 17 日,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全体会议,对《快 递运单》国家标准、《邮件封面书写规范 第二部分:国际》国家标准、《城市快递服务专 用汽车》行业标准及《邮政业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四项标准和规划送审稿进行审查。 全国邮政业标准委主任委员、国家邮政局王渝次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委员兼秘书 长达瓦同志主持会议。吉林省邮政管理局刘英杰局长出席会议。 王渝次指出,标准是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组织生产、服务、管理的技术依据,也是主管 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更是保障公民安全和权益的重要基础。无论是质量评价、 市场准入还是服务监管,除了依靠国家法律和部门规章,还要充分发挥标准作为技术法规的 重要作用,以标准为依据,以标准为基础。 近 5 年来,国家邮政局共发布实施了 10 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于促进邮政业健康 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与邮政业快速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无论从行业发展、服务用户,还是自身发展,都要抓紧抓实,更进一步。 针对“十二五”期间的标准化工作,王渝次强调说,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国内 外新形势、新特点,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大局,实现协调发展,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 要把握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集中突破;二是要分清楚整个标准体系不同 标准的适用范围和责任主体,从更好地促进行业和企业科学发展的层面出发,分清层次地制 定标准;三是要注重实效,标准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推动服务标准的贯彻实施,创新地研 究技术标准的实施监督方法。 《快递运单》等标准和规划在起草过程中,都数易其稿反复征求意见。审查过程中,各 位委员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多有质量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各标准起草单位将对意见 和建议进行仔细研究和深入分析,尽快完成对标准文稿的修改,提交报批稿。 (来源:国家邮政局网站) 9 地服代理协议规范等三项行业标准通过民航局验收 由运输航空室承担的《民用航空地面服务代理协议规范》、《不正常航班服务规范》和 《民用航空地面保障服务规范》3 项行业标准已完成编写制定工作。6 月 8 日至 10 日,民航 局适航司在北京召开了审定会。审定会由适航司主持,参加审定会的专家与成员共计 54 人, 分别来自民航局运输司、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民航北京监管局、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国航、 东航、南航、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 《民用航空地面服务代理协议规范》和《民用航空地面保障服务规范》为规范航空运输 企业承运方与代理方地面服务代理协议和地面保障服务提供了依据,对进一步提高航空运输 生产与地面保障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不正常航班服务规范》为统一行业的航班不正常服务标准,规范行业服务水平提供了 依据,对保证航空运输正常生产和旅客的切身利益,对提升民航总体服务质量将起到积极作 用。 经过与会专家的认真审定,3 个标准通过了评审,将由民航局发布实施。专家们一致认 为:3 项标准的编写均参考了国内外最新相关技术规范,体现了民用航空运输的行业特点, 内容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将对提升航空运输安全水平与服务质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网站) 黑龙江至俄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实施新标准 由于俄方将于 7 月 15 日实施新的货物运输规则,改变了车辆外廓尺寸和载重标准。为 了保证双方的国际道路运输发展,双方同意,将如下标准作为黑龙江省与犹太自治州间(含 浮箱固冰通道)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 货物运输车辆,最大长度 20.5 米,最大高度 4.3 米,最大宽度 2.5 米(冷藏车 2.6 米)。 最大总质量限值 44 吨,其中总质量限值 40 吨(含 40 吨)的车辆轴数不少于 4 轴,总质量限 值超过 40 吨的车辆的轴数不少于 5 轴。旅客运输车辆最大长度 13.7 米。 会谈期间,双方协议将按照 2010 年 8 月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时的要求,分别于今年 7 月 和 9 月开通一条双鸭山至比罗比詹市和两条哈尔滨至比罗比詹市的国际客运班线, 并于 2012 年开通绥化至比罗比詹市的客运班线。双方将各自做好上述线路的开通准备。 10 此外,针对中方提出的经同江至下列宁斯阔耶口岸从事国际道路定期旅客运输的中方车 辆在俄方下列宁斯阔耶口岸通行不畅等问题,俄方承诺将由犹太自治州政府对外经济贸易局 和相关部门负责解决此问题。 (来源:中国交通报) 【相关新闻】 交通部发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提出加强我国交通运输标准化建设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深入实施科技强交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进步,充分发挥科技 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交通运输部编制发行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规划》共分为发展现状与需求、指导方针与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在主要任务中,《规划》提出要加强我国交通运输标准化建设,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标准规范制修订 促进标准化建设的协同管理,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化体系建设,形成基本适应现代交通运 输业发展需要的标准规范体系。加强标准规范的前期研究,促进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及时纳入 标准规范,加快标准规范更新。重点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养护以及运输管理、行业物流、城市 客运、智能交通、信息化、交通安全、节能环保等领域标准规范的制修订。鼓励结合区域特 点制定地方标准。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标准。积极吸纳重点领域的国外先进标准和国际 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提高我国交通运输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水平。 (二)标准规范监督实施 推进交通运输标准化建设的政策制定,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应用培训与经验交流,促进 标准的推广应用。研究建立标准监测系统,开展标准使用监测,监督标准的有效实施,促进 标准化建设质量与应用水平的有效提升。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组织推介国家标准,支持我 国标准“走出去”,提高我国交通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三)计量检测和产品质量监督 11 加强计量技术规范的研究与计量检定规程制修订,开展检测设备的计量校准技术研究, 加强检测计量技术交流。完善交通运输产品质量抽查制度,加强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建设,重 点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重点工程原材料、节能等方面产品的质量监督,推进交通运输产品质 量认证工作,保障工程建设和产品质量的提升。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落实协调机制 完善铁水联运政策、标准 6 月 17 日,沿海港口企业联系机制第二次会议在天津召开,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 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尽快落实协调机制,完善铁水联运政策、标准,做好示范项目推进工作, 促进集装箱铁水联运全面发展。与会代表重点围绕集装箱铁水联运展开商讨。 徐祖远首先肯定了沿海港口企业联系机制在加强政府和企业联系沟通中发挥的重要作 用。他指出,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降低物流成本,促进节能减 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交通运输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集装箱铁水联运既有利于提高运 输效率、缩短运输周期、降低运输成本,促进物流行业发展,也有利于提升运输保障能力。 目前,我国水路、铁路两种运输方式完成的货物周转量在综合运输体系中所占比重达 68%,但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占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的比重不到 2%,远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 需求。今年 5 月 10 日,交通运输部与铁道部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铁水联运发展合作 协议》。徐祖远强调,当前重点是落实好合作协议,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落实好铁水联运协调机制。两部合作协议中明确要求建立合作机制,密切双方联系 和合作。部水运局要与铁道部运输局加强研究,尽快建立两部推进铁水联运的协调机构,定 期研究解决基层铁水联运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是进一步完善铁水联运政策、标准。部水运局要会商铁道部运输局,加快起草铁水联 运的指导意见,尽快以两部名义联合印发,并与铁道部运输局积极开展铁水联运技术重大课 题、项目研究,在关键性技术等方面建立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三是做好集装箱铁水联运示范项目推进工作。部水运局要积极配合铁道部运输局,对集 装箱铁水联运示范内容和方式进行完善,使之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港口集团要充分发挥在铁水联运中的主体骨干作用。各港口集团要抢抓机遇,继续 发挥主体作用,在部水运局和铁道部运输局的指导下,积极落实合作协议内容,巩固壮大老 线路,挖掘培育新线路,努力提高铁水联运工作整体水平。 12 会上,部水运局局长宋德星通报了港口生产、铁水联运以及港口价格机制完善等有关情 况;中国船级社陈映秋顾问作了集装箱“轴幅式”运输的专题介绍;11 家港口集团介绍了 企业生产情况,并对港口重大问题、铁水联运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铁道部运输局和交通 运输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铁水联运相关工作发言。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