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发〔2019〕198号关于印发南宁师范大学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审计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南师发〔2019〕198 号 关于印发《南宁师范大学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审 计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审计工作,经 2019 年第 20 次校长办公会 审议通过,现将《南宁师范大学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审计实施办 法(修订)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南宁师范大学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审计实施办法(修 订) 》 南宁师范大学 2019 年 9 月 25 日 南宁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 年 9 月 25 日印发 -1- 南宁师范大学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审计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加强学校货物类、服务类采购的审计工作,提高 学校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 年)、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2018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 (2014 年)、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令)、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财 政部第 74 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审计是指审计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采购的真实性、合规性 进行的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制度规定的 各种货物、服务项目采购的审计。 第二章 第四条 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审计工作范围和职责 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审计工作范围 (一)货物类采购审计工作范围:学校使用财政性资金和非 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的采购活动。 (二)服务类采购审计工作范围:学校使用财政性资金及非 财政性资金采购服务的采购活动。 (三) “政采云”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等政府有明确规 -2- 定价格或者有明确收费标准的,按规定价格或收费标准采购,不 需要审计处审核价格。 第五条 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审计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审计的政策规 定,对采购管理部门、申请采购单位及有关人员执行采购法律法 规和制度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学校的采购政策、制度的制定提出意见、建议。 (三)对采购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提请相关部 门予以制止和纠正。 (四)要求采购管理部门、申请采购单位及有关人员提供与 审计有关的文件、资料。 (五)向申请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部门、供应商等调查了解 与审计有关的情况。 (六)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 审计。 第三章 第六条 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 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审计 主要内容 (一)审核采购预算; (二)审核招标文件; (三)采购合同。 -3- 第七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 商等方式进行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审计主要内容 (一)审核采购预算; (二)采购合同。 第八条 采用自行组织采购的方式(含协议采购、定点采购) 进行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审计主要内容 (一)审计金额起点 单价 5000 元(含 5000 元)以上或单价不足 5000 元但批 量金额达 10000 元(含 10000 元)以上的货物类采购,单次服务 金额 10000 元(含 10000 元)以上的服务类采购。 (二)审核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第四章 第九条 货物类、服务类采购审计程序及所需资料 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审计 主要程序 (一)学校同意立项后,申购单位将采购预算报学校审批, 审计处按规定审计; (二)学校同意采购预算后,采购管理部门将招标文件报学 校审批,审计处按规定审计; (三)采购管理部门将采购合同报学校审批,审计处按规定 审计。 第十条 -4- 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 商等方式进行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审计主要程序 (一)学校同意立项后,申购单位将采购预算报学校审批, 审计处按规定审计; (二)采购管理部门将采购合同报学校审批,审计处按规定 审计。 第十一条 采用自行组织采购方式(含协议采购、定点采购) 进行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审计主要程序 (一)用款金额在 3 万元(含 3 万元)以上的零星货物类、 服务类项目采购审计主要程序 1、申购单位向学校提出采购请示,并将填写完整的《南宁师 范大学采购报审表》、《南宁师范大学采购询价记录表》加盖电子 公章后作为附件,通过学校 OA 办文流程报送; 2、审计处按规定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建议; 3、办文流程结束后,申购单位到审计处办公室领取纸质审计 材料。 (二)用款金额在审计起点金额以上 3 万元以下的零星货物 类、服务类项目采购审计主要程序 1、申购单位通过学校 OA 办文系统二级单位专用流程填写“南 宁师范大学审计处零星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审计文、信处理 卡”,并将申请审计的函和填写完整的《南宁师范大学采购报审 表》、《南宁师范大学采购询价记录表》加盖电子公章后作为附件 上传; -5- 2、审计处按规定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建议; 3、办文流程结束后,申购单位到审计处办公室领取纸质审计 材料。 第十二条 申购单位凭审计材料到财务处报账,审计处不需 在转(借)款单上签字。书报杂志订购费、论文版面费、邮寄费、 会务费、参加学习培训费、接待费、考察费、差旅费、车辆维修 费等以及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开支,凭相关文件、合同、会议通知、 学习培训通知等证明材料,由经费管理部门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 报账手续,不需报审计处审核。 第十三条 货物类招标采购预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 内容、参考品牌(2-3 个) 、主要技术参数、单价、总价。服务类 招标采购预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内容、政府或行业收费 标准、单价,有政府或行业收费标准的须附上相关文件。 第五章 第十四条 附 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此之前与本办法相 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执行过程中, 《南宁师范大学经费审批管理 办法》经费使用审批权限有变化的按新的审批权限执行,上级有 新政策的按新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6- 本办法由学校审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南宁师范大学采购报审表 2.南宁师范大学采购询价记录表 -7- 附件 1 南宁师范大学采购报审表 填表日期: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送审价格(元)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审计核准价格(元) 数量 单价 合计金额 单价 合计金额 合计金额 备注: 审计员: 审计处负责人: 注:1、从《南宁师范大学采购询价记录表》中选取一家供应商填入本表。 2、本表经审计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审计处公章后生效,报账时由财务处存档。 -8- 核减金 额 附件 2 南宁师范大学采购询价记录表 询价日期: 采购部门: 询价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最少 2 人): 询价注意事项 1、采购询价人须为本校教职工。 2、询价人须认真履行询价职责,重大事项、重大金额采购询价方式除电话询价外还应采用实地询价方式,并对所询价 格真实性负责。 3、询价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询价供应商少于 3 家的必须提供加盖部门公章的说明。 4、提供的公司地址应尽量详细,便于审计审。 5、所询的供应商的商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材质或服务项目内容等必须一致。 供应商 1 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 供应商 2 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 供应商 3 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 序 号 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 品牌规格型号材质等或服务内容 数量 或项 XXX 供应商 报价(单 价) XXX 供应商 报价(单价) XXX 供应 商报价 (单价) 填写说明:1、XXX 供应商报价请填写供应商的名称。 2、物资采购的品牌、规格、型号、材质和服务采购的服务内容填写不下的,可以另附页。 3、本表格可自行编辑添行,但不得改变表格格式。 -9-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