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pdf
云中校教字〔2020〕9 号 关于印发《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核心 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本科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进一步理顺课程建设的管理体制,构建课程建设的“梯度推进、 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机制,教务处制定了《云南中医药大学 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并于 4 月 1 日经校长办公 会同 意 , 现 印发给 你 们 , 请 遵 照执 行 。 云南中医药大学 2020 年 4 月 13 日 - 1 - 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 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本科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和管 理工作,进一步理顺课程建设的管理体制,构建课程建设的“梯 度推进、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核心课程是指培养学生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 里的核心知识和核心能力,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性基 本课程。 第三条 加强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的目的是逐步确定能反映 各专业最基本知识点的核心课程群,强化学生专业核心能力的 培养。 第二章 第四条 核心课程设置与认定 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核心课程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课程,着 重培养学生在某一学科专业应用领域里的核心知识和核心能 力,充分体现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 (二)核心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核心知识与核心能力; 2.有利于学生掌握学科专业领域思维方法; - 2 - 3.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 4.有利于反映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与特色。 (三)每个专业一般设置 10 门左右的核心课程,建立符合 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结构合理的专业核心课程体系,综合形成 全校核心课程库。 第五条 课程认定 专业核心课程实行认定制,各专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 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质量标准》)和《普 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 (以下简称《专业介绍》) 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分析每一门课程在专业培养过程中的地位、 作用和贡献率来明确核心课程,原则上与《质量标准》和《专 业介绍》基本一致。 第六条 认定程序 (一)由各专业负责人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建设标准和学 科专业发展现状,组织确定 10 门左右本专业核心课程,并提交 专业承办学院; (二)各专业承办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本部门各专业提交 的核心课程进行认定; (三)各专业核心课程经专业所属学院认定后,报学校教 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教务处备案。 (四)专业核心课程一经认定,要形成相对稳定的专业核 心课程体系,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减;但可根据学校的学科专业 - 3 - 调整和规划,按照核心课程的设置原则和认定程序变更专业核 心课程体系。 第三章 第七条 核心课程管理 专业核心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原则上核心课 程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课程负责人组建 课程团队,全面负责课程的建设与教学活动,原则上一名教师 担任负责人的必修课程不超过两门。课程负责人职责如下: (一)及时掌握本课程的最新发展与教改动态,研究制定、 组织实施本课程的建设与发展规划。 (二)组织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等教 学文件。 (三)组织开展本课程的教学活动(包括落实课程教学计划、 集体备课和教学研讨、辅导答疑、命题组卷、试题审查、课程 质量分析等),组织整理本课程的教学资料,负责对本课程任课 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四)组织开展相关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组织申报相关教 学研究项目。 (五)负责组织本课程的网络教学平台建设。 (六)负责本课程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培养与指导工作。 第四章 第八条 - 4 - 建设内容 核心课程建设 (一)课程负责人。负责人为专职教师,原则上须具有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师德好,学术造诣高,教学效果好,教师教 学质量评价分排序位于本单位所有教师的前 40%之内。 (二)教学团队。团队中的教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 好,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科学 合理;团队成员整体教学效果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分排序位 于本单位所有教师的前 50%之内。 (三)教研活动。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推动教学改革,取 得明显成效,有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教学成果,发表高质量 的教研论文。 (四)课程理论内容能及时引入学科最新发展成果;课程 实践内容能有效结合行业前沿。 (五)教材建设。原则上选用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实 验教材配套齐全,能满足教学需要。 (六)课程应细化课程教学目标和任务,明确课程教学内 容、教学重点和难点、不同知识点的掌握程度,明确课程在人 才培养中的地位及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具体培养目标达 成度。 (七)各课程应按照课程的功能定位,优化教学内容,修 订教学大纲,课程内容设计要具有基础性、研究性、前沿性, 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引入教学。要按照新 格式撰写教学大纲。 - 5 - (八)推行教学方式改革。根据课程特点,积极开展小班 教学或大班授课、小班研讨,开展翻转课堂等多种形式混合式 教学方式改革,使学生逐步形成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 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积极开展网络教学。推进考核方式改 革。加大平时成绩的权重,平时考核可采取作业、答辩、课堂 测验、读书报告、课堂交流和讨论、期中考试、课程论文、社 会实践等多种方式进行。 (九)建立教学资源丰富、功能齐全、能有效共享的在线 开放课程。一般应提供课程介绍、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授课 计划、教学课件、题目测试、在线答疑和教学微课等。 第九条 建设要求及评估 (一)课程建设要求: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内容应符合学 校一流课程建设的相关要求,医药类专业课程分级原则上应达 到省级一流及以上的水平,非医药类专业课程分级原则上应达 到校级一流及以上水平。 (二)课程评估:学校每两年根据课程评估办法、制度组 织专业核心课程的专项评估,课程评估由高教评估中心负责, 对未达到学校课程建设评估标准的,必须限期整改。 第五章 第十条 为加强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对经认定的专业核心 课程学校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 - 6 - 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专业核心课程建 设,学校在立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教学成果奖、立项相 关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二条 课程所属学院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鼓励教 学质量高的相关教师承担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 并对先进 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第六章 第十三条 附 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7 - 云南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 8 - 2020 年 4 月 13 日印发 云中校教字〔2020〕9 号 关于印发《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核心 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本科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进一步理顺课程建设的管理体制,构建课程建设的“梯度推进、 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机制,教务处制定了《云南中医药大学 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并于 4 月 1 日经校长办公 会同 意 , 现 印发给 你 们 , 请 遵 照执 行 。 云南中医药大学 2020 年 4 月 13 日 - 1 - 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 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本科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和管 理工作,进一步理顺课程建设的管理体制,构建课程建设的“梯 度推进、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核心课程是指培养学生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 里的核心知识和核心能力,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性基 本课程。 第三条 加强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的目的是逐步确定能反映 各专业最基本知识点的核心课程群,强化学生专业核心能力的 培养。 第二章 第四条 核心课程设置与认定 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核心课程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课程,着 重培养学生在某一学科专业应用领域里的核心知识和核心能 力,充分体现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 (二)核心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核心知识与核心能力; 2.有利于学生掌握学科专业领域思维方法; - 2 - 3.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 4.有利于反映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与特色。 (三)每个专业一般设置 10 门左右的核心课程,建立符合 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结构合理的专业核心课程体系,综合形成 全校核心课程库。 第五条 课程认定 专业核心课程实行认定制,各专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 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质量标准》)和《普 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 (以下简称《专业介绍》) 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分析每一门课程在专业培养过程中的地位、 作用和贡献率来明确核心课程,原则上与《质量标准》和《专 业介绍》基本一致。 第六条 认定程序 (一)由各专业负责人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建设标准和学 科专业发展现状,组织确定 10 门左右本专业核心课程,并提交 专业承办学院; (二)各专业承办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本部门各专业提交 的核心课程进行认定; (三)各专业核心课程经专业所属学院认定后,报学校教 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教务处备案。 (四)专业核心课程一经认定,要形成相对稳定的专业核 心课程体系,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减;但可根据学校的学科专业 - 3 - 调整和规划,按照核心课程的设置原则和认定程序变更专业核 心课程体系。 第三章 第七条 核心课程管理 专业核心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原则上核心课 程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课程负责人组建 课程团队,全面负责课程的建设与教学活动,原则上一名教师 担任负责人的必修课程不超过两门。课程负责人职责如下: (一)及时掌握本课程的最新发展与教改动态,研究制定、 组织实施本课程的建设与发展规划。 (二)组织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等教 学文件。 (三)组织开展本课程的教学活动(包括落实课程教学计划、 集体备课和教学研讨、辅导答疑、命题组卷、试题审查、课程 质量分析等),组织整理本课程的教学资料,负责对本课程任课 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四)组织开展相关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组织申报相关教 学研究项目。 (五)负责组织本课程的网络教学平台建设。 (六)负责本课程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培养与指导工作。 第四章 第八条 - 4 - 建设内容 核心课程建设 (一)课程负责人。负责人为专职教师,原则上须具有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师德好,学术造诣高,教学效果好,教师教 学质量评价分排序位于本单位所有教师的前 40%之内。 (二)教学团队。团队中的教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 好,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科学 合理;团队成员整体教学效果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分排序位 于本单位所有教师的前 50%之内。 (三)教研活动。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推动教学改革,取 得明显成效,有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教学成果,发表高质量 的教研论文。 (四)课程理论内容能及时引入学科最新发展成果;课程 实践内容能有效结合行业前沿。 (五)教材建设。原则上选用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实 验教材配套齐全,能满足教学需要。 (六)课程应细化课程教学目标和任务,明确课程教学内 容、教学重点和难点、不同知识点的掌握程度,明确课程在人 才培养中的地位及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具体培养目标达 成度。 (七)各课程应按照课程的功能定位,优化教学内容,修 订教学大纲,课程内容设计要具有基础性、研究性、前沿性, 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引入教学。要按照新 格式撰写教学大纲。 - 5 - (八)推行教学方式改革。根据课程特点,积极开展小班 教学或大班授课、小班研讨,开展翻转课堂等多种形式混合式 教学方式改革,使学生逐步形成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 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积极开展网络教学。推进考核方式改 革。加大平时成绩的权重,平时考核可采取作业、答辩、课堂 测验、读书报告、课堂交流和讨论、期中考试、课程论文、社 会实践等多种方式进行。 (九)建立教学资源丰富、功能齐全、能有效共享的在线 开放课程。一般应提供课程介绍、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授课 计划、教学课件、题目测试、在线答疑和教学微课等。 第九条 建设要求及评估 (一)课程建设要求: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内容应符合学 校一流课程建设的相关要求,医药类专业课程分级原则上应达 到省级一流及以上的水平,非医药类专业课程分级原则上应达 到校级一流及以上水平。 (二)课程评估:学校每两年根据课程评估办法、制度组 织专业核心课程的专项评估,课程评估由高教评估中心负责, 对未达到学校课程建设评估标准的,必须限期整改。 第五章 第十条 为加强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对经认定的专业核心 课程学校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 - 6 - 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专业核心课程建 设,学校在立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教学成果奖、立项相 关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二条 课程所属学院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鼓励教 学质量高的相关教师承担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 并对先进 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第六章 第十三条 附 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7 - 云南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 8 - 2020 年 4 月 13 日印发 云中校教字〔2020〕9 号 关于印发《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核心 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本科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进一步理顺课程建设的管理体制,构建课程建设的“梯度推进、 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机制,教务处制定了《云南中医药大学 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并于 4 月 1 日经校长办公 会同 意 , 现 印发给 你 们 , 请 遵 照执 行 。 云南中医药大学 2020 年 4 月 13 日 - 1 - 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 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本科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和管 理工作,进一步理顺课程建设的管理体制,构建课程建设的“梯 度推进、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核心课程是指培养学生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 里的核心知识和核心能力,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性基 本课程。 第三条 加强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的目的是逐步确定能反映 各专业最基本知识点的核心课程群,强化学生专业核心能力的 培养。 第二章 第四条 核心课程设置与认定 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核心课程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课程,着 重培养学生在某一学科专业应用领域里的核心知识和核心能 力,充分体现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 (二)核心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核心知识与核心能力; 2.有利于学生掌握学科专业领域思维方法; - 2 - 3.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 4.有利于反映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与特色。 (三)每个专业一般设置 10 门左右的核心课程,建立符合 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结构合理的专业核心课程体系,综合形成 全校核心课程库。 第五条 课程认定 专业核心课程实行认定制,各专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 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质量标准》)和《普 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 (以下简称《专业介绍》) 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分析每一门课程在专业培养过程中的地位、 作用和贡献率来明确核心课程,原则上与《质量标准》和《专 业介绍》基本一致。 第六条 认定程序 (一)由各专业负责人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建设标准和学 科专业发展现状,组织确定 10 门左右本专业核心课程,并提交 专业承办学院; (二)各专业承办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本部门各专业提交 的核心课程进行认定; (三)各专业核心课程经专业所属学院认定后,报学校教 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教务处备案。 (四)专业核心课程一经认定,要形成相对稳定的专业核 心课程体系,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减;但可根据学校的学科专业 - 3 - 调整和规划,按照核心课程的设置原则和认定程序变更专业核 心课程体系。 第三章 第七条 核心课程管理 专业核心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原则上核心课 程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课程负责人组建 课程团队,全面负责课程的建设与教学活动,原则上一名教师 担任负责人的必修课程不超过两门。课程负责人职责如下: (一)及时掌握本课程的最新发展与教改动态,研究制定、 组织实施本课程的建设与发展规划。 (二)组织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等教 学文件。 (三)组织开展本课程的教学活动(包括落实课程教学计划、 集体备课和教学研讨、辅导答疑、命题组卷、试题审查、课程 质量分析等),组织整理本课程的教学资料,负责对本课程任课 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四)组织开展相关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组织申报相关教 学研究项目。 (五)负责组织本课程的网络教学平台建设。 (六)负责本课程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培养与指导工作。 第四章 第八条 - 4 - 建设内容 核心课程建设 (一)课程负责人。负责人为专职教师,原则上须具有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师德好,学术造诣高,教学效果好,教师教 学质量评价分排序位于本单位所有教师的前 40%之内。 (二)教学团队。团队中的教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 好,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科学 合理;团队成员整体教学效果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分排序位 于本单位所有教师的前 50%之内。 (三)教研活动。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推动教学改革,取 得明显成效,有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教学成果,发表高质量 的教研论文。 (四)课程理论内容能及时引入学科最新发展成果;课程 实践内容能有效结合行业前沿。 (五)教材建设。原则上选用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实 验教材配套齐全,能满足教学需要。 (六)课程应细化课程教学目标和任务,明确课程教学内 容、教学重点和难点、不同知识点的掌握程度,明确课程在人 才培养中的地位及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具体培养目标达 成度。 (七)各课程应按照课程的功能定位,优化教学内容,修 订教学大纲,课程内容设计要具有基础性、研究性、前沿性, 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引入教学。要按照新 格式撰写教学大纲。 - 5 - (八)推行教学方式改革。根据课程特点,积极开展小班 教学或大班授课、小班研讨,开展翻转课堂等多种形式混合式 教学方式改革,使学生逐步形成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 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积极开展网络教学。推进考核方式改 革。加大平时成绩的权重,平时考核可采取作业、答辩、课堂 测验、读书报告、课堂交流和讨论、期中考试、课程论文、社 会实践等多种方式进行。 (九)建立教学资源丰富、功能齐全、能有效共享的在线 开放课程。一般应提供课程介绍、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授课 计划、教学课件、题目测试、在线答疑和教学微课等。 第九条 建设要求及评估 (一)课程建设要求: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内容应符合学 校一流课程建设的相关要求,医药类专业课程分级原则上应达 到省级一流及以上的水平,非医药类专业课程分级原则上应达 到校级一流及以上水平。 (二)课程评估:学校每两年根据课程评估办法、制度组 织专业核心课程的专项评估,课程评估由高教评估中心负责, 对未达到学校课程建设评估标准的,必须限期整改。 第五章 第十条 为加强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对经认定的专业核心 课程学校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 - 6 - 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专业核心课程建 设,学校在立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教学成果奖、立项相 关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第十二条 课程所属学院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鼓励教 学质量高的相关教师承担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 并对先进 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第六章 第十三条 附 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7 - 云南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 8 - 2020 年 4 月 1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