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维修维护管理暂行办法.pdf
西南医科大学文件 西南医大校„2016‟134 号 西南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维修维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维修维护管理工作,提高资产 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促进学校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保证 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 资产的投资和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固定资产维修维护管理范围是全校房 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全部固定资产。 第三条 固定资产维修维护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充分发挥 校内各类技术人员的作用,适当引进校外维修力量,尤其施工单 位或生产厂家、供货单位的维修力量,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维修 —1— 维护。 第四条 固定资产维修维护是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坚 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修旧利废”的原则。 第二章 维修管理体制及部门职责 第五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工作实行归口管理部门和 使用部门各负其责的二级维修管理体制。各归口管理部门分工如 下: 1、后勤管理处:负责房屋及构筑物和师生生活保障有关的 维修管理工作。包括房屋和构筑物及与之不可分离的管网(含消 防管网)、栏杆等,供水、供电设施,电梯,餐饮设备,家具用 具装具(含窗帘),植物等需使用石工、泥工、木工、电工、管 工、焊工、漆工等工种承担的全校后勤保障系统固定资产的监测、 维修保养及检测维修管理。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全校多媒体设备、教室录播系 统、网络系统(含一卡通系统)、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与现代 教育信息技术有关的硬件、软件升级更新的监测、维护保养及检 测维修管理。 3、武装保卫部:负责全校消防(不含消防管网) 、交通安全、 校园安全、公共监控、人防工事等设施、设备的监测、维护保养 及检测维修管理。 4、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交通工具的维修保养工作。 5、体育学院:负责学校体育设施设备(不含场地、房屋构 —2— 筑物)的维修维护工作。 6、宣传部:负责宣传栏、标识标牌、户外广告等宣传设施、 文化景观项目的维修维护工作。 7、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后 勤保障等固定资产维修维护的统筹协调管理;承担教室、实验室、 办公室、学生公寓的电器、电子设备(含仪器仪表)等教学科研 办公设备及其他非归口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维修维护职责: 1、制定归口固定资产检测维修计划; 2、拟定归口固定资产维修经费预算并对维修经费进行使用 管理; 3、拟定归口固定资产的维修方案,负责归口固定资产维修 的内部审核、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4、建立健全归口固定资产的技术维修登记和统计制度; 5、负责制定所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七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维修维护职责: 1、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对其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保养和一般性故障的排除; 2、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拟定本 部门固定资产维护保养、检测维修计划; 3、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维修申报、验收等具体工作; 4、对维修项目所需维修预算经费进行初步审核。 —3— 5、负责通知和督促施工单位或生产厂家、供货单位对保质 期内的维修项目进行维修。 第三章 维修维护管理 第八条 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建立健全经常性固定资产 维修维护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工作,做好维修保养记 录和维修档案管理。同时,要指派专人负责技术维护保养和安全 管理工作,注重固定资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技术检测,以 便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防止固定资产带病运转。 第九条 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尽力降低维修成本,简化维修程 序,公布维修电话,提高维修效率。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办法确定 维修定点单位和常见故障的维修单价,并公布中标维修单位的联 系方式。各使用部门可直接联系维修单位进行预检测,然后按程 序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维修。 第十条 施工单位或生产厂家、供货单位应负责尚在保修期 内固定资产的维修。需保养维修时由使用部门负责、采购管理部 门协助联系免费维修。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卡由使用部 门保管。 第十一条 对使用年限过长,已无修复价值或维修费用达到 原值 50%的固定资产,一般应由使用部门申请予以报废,不再修 理。 第十二条 故障发生时,使用部门应进行预检测,不能排除 的可直接通知施工单位或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进行检测。所需维 —4— 修经费由使用部门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报销。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维修完成后,使用部门应填写《西南医 科大学固定资产维修验收单》,使用部门经办人和负责人应在验 收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维修归口管理部门应每年对定点维修单 位至少开展一次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实行优胜劣汰。对于 服务态度好、维修工作成绩良好的定点维修单位可继续保留;对 于使用部门满意度不高的定点维修单位应予淘汰。 第十五条 归口管理部门年度维修经费列入学校年初预算, 专款专用。维修费用报销时,须凭经费报销单、发票及维修结算 清单、维修验收单,由维修经费预算部门根据学校财务报销审签 办法办理。 第十六条 审计部门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经费预算和 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将其列入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 行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西南医科大学 2016 年 11 月 2 日 —5— 抄送:校领导。 西南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6— 2016 年 11 月 2 日印发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