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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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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苏科区发〔2021〕64号 关于组织申报 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才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建设,鼓励支持 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江苏企业兼任科技副总,积极推动江苏 企业科技创新和江苏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才办和省科技厅 研究,现将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 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农业、 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 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引进人才。 — 1 — 二、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我省各地区、各 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 投入高校院所 30 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 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三、申报组织 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请人才和人才派出单位协助),向企业 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请各地人才办、科技局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四、申报受理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负责申报材料受理工作(请各设区市汇 总后统一报送)。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 五、申报要求 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须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 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须上 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项目申报书有人才本人签名 和申报企业盖章即可上传),截止时间5月30日。网上申报完成 后,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将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的纸质申报 材料,胶装后报送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材料报送清单详见 附件2,一式两份,A4型纸张,注明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中的 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书必须为原件,副本可以 — 2 — 是原件的复印件)。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应客观、真实、完整 地填写申报材料,不要空项、漏项、缺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 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请各地区、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认 真审核,保证质量。请各设区市6月10日前将推荐报告和汇总表 对口报送省人才办和省科技厅,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25—83363139(省科技厅)。 附件:1.申报条件 2.申报材料清单 3.申报补充说明 4.真实性承诺书 5.项目申报书 6.合作协议书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印发 — 3 — 附件1 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国内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申报企业应为江苏境内 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本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入股的企业)。 2、申报人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 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申报人所在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 学科;高职院校申报人所在专业应为省级以上重点专业。 4、申报人应为2021年1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被申报企业聘任的 科技副总;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服务报酬合计不少于12万元。 5、申报人、申报企业、申报人派出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书》; 申报人应能积极协助申报企业完成相关合作任务(如:开展产学研合 作、推动校企资源共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技术需求研发、加强 研发机构建设、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引进培养人才团队、建立完善规章 制度、组织专题培训讲座、申报项目成果专利、制定创新发展规划等)。 6、申报企业应具备(或拥有)以下资质之一:国家或省级认定的创 新型(试点)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 业、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 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 民营科技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等;国家或省级认定的企业重点实验 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等; 市级以上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 7、2017年以来已获批科技副总项目的人才不得申报;2020年已获批 科技副总项目的企业本年度不得申报; 2017年以来科技副总项目检查考核 结果为“中止”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2017年以来承担省人才办、省科技 厅项目有“失信记录”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在任科技镇长团成员不得申 报;不得与2021年省“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项目同时申报。 — 4 — 附件2 申报材料清单 1、封面(同项目申报书首页) 2、目录 3、真实性承诺书 4、项目申报书 5、合作协议书(指企业、人才、人才派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 6、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申报人所在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 的证明材料(高职院校申报人所在专业应为省级以上重点专业的证明材料) 8、企业营业执照(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9、企业资质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10、已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 (特别说明:已签订合同的请提供,未签订合同的不需要提供) …………………………………………………………………………… 特别提醒:除需要提供以上申报材料外,不需要提供其它佐证 材料,特别是承担过的项目书、发表过的论文等。 — 5 — 附件3 申报补充说明 1、本《通知》电子版可在技联在线网站(http://jlzx.jspc.org.cn) →科技副总专区→下载。 2、本《通知》申报材料清单中,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 合作协议书参照样稿详见附件4、5、6。 3、本《通知》所称的高校院所,包括本科院校、高职院校、部属 院所、省属院所等。本年度优先认定省外高校院所选派的科技人才。 4、关于《合作协议书》中的科技副总具体职务说明:可包括总经 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 总监、研发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研发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等。 5、关于《合作协议书》中的签名盖章说明:甲方应为企业公章, 乙方应为人才本人签名,丙方应为学校公章或学校科技合同公章(丙 方如是科研院所应为单位一级法人公章)。 6、本《通知》支持政策中关于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 划立项支持的说明:①拟于2021年下半年发布《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 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②原则上应提供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书, 并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四技合同”认定登记(原则 上“四技合同”须为2021年1月以后签订的且至2022年12月还在研的合 同)。③如获立项支持,拟以省科技厅名义下达立项文件,项目期满 验收合格拟给予结题证书。④2020年获批的科技副总享受本《通知》 支持政策(原则上“四技合同”须为2020年1月以后签订的)。 — 6 — 附件4 真实性承诺书 本人(本企业)声明: 在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中,提交的申报材料(项 目申报书、合作协议书、证明、证书、执照、合同等)均真实、 合法、有效,所填资料均为最新资料。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 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人才本人签名: 申报企业(盖章) 2021年×月×日 — 7 — 附件5 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书 人才姓名: 派出单位: 兼职地区:××市××县(市、区)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联系人:××;手机:×× 申报日期:2021年××月××日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制 — 8 — 填表须知 一、本申报书适用于申报科技副总项目填写。 二、申报书中有关栏目需选择填写的,请在相应的“□”内打“√”。 三、 申报书内容要逐项填写, 实际内容不发生的, 请注明 “无” ; 涉及统计数据的,请取整数(四舍五入) ;有字数限制的,请严格 控制在限定字数以内。 四、本申报书一式两份,与其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 — 9 — 一、人才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职称 照片 现从事专业 执业资格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博士毕业学校 博士毕业时间 工作单位(高校院所) 现担任行政职务 所在院系 所在学科 所在学科情况 是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在企业兼任的具体职务 □博士点 □硕士点 □省级以上重点学科 □省级以上重点专业(特指高职院校) □是 □否 三方协议起止时间 企业给予的服务报酬合计 元 主要学习经历(从大学起) 起止时间 学校名称 所学专业 取得学历(学位)和执业资格情况 证书名称 发证机关 发证时间 本人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名称 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号 — 10 — 本人权益 二、人才及团队实力情况 本人工作经历、有关业绩、科研能力等 (300字以内) 本人所在学科团队(或研究团队)及实力情况 (300字以内) — 11 — 三、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注册时间 职工总数 科研人数 企业营业 执照类型 万元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是否上市 □是 □否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其他 企业简介及 主要经营范围 上市公司代码 上市地点 (300字以内) 企业所属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 □生物医药 □智能制造 □节能环保 □新能源汽车 □新 材料 □新能源 □生物农业 □数字经济 □文化创意 □现代服务业 □其他 企业所处载体 □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 □高新技术特色产业 基地 □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大学科技园 □软件园 □留学人员创业园 □科技创业园 □其他(上述载体均需为市级以上) 是否获 省科技成果 转化项目资助 □是 □否 近三年 承担市级以上 科技项目情况 获资助年份 获资助金额 万元 项目名称 立项编号 立项批准部门 产品名称 奖项名称 获奖时间 年度 2019年 2020年 销售收入 万元 万元 实现税收 万元 万元 研发投入 万元 万元 企业产品 获奖情况 企业效益情况 与 科技投入情况 — 12 — 四、企业为科技副总提供的保障条件 服务报酬合计 元 月均 元 (300字以内) 五、企业、人才、人才派出单位之间的关联情况 申报企业是否为申报人创(领)办 □是 □否 创(领)办时间 申报企业是否为申报人派出单位创(领)办 □是 □否 创(领)办时间 申报人是否在申报企业中占有股份 □是 □否 实际占有比例 申报人派出单位是否在申报企业中占有股份 □是 □否 实际占有比例 — 13 — 六、已签订的“四技合同”情况 申报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人才姓名 已签订的合同类型 □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高校院所名称: 合作双方名称 江苏企业名称: 合同起止时间 合同额 万元 已到账额 万元 是否在技联在线网站“校企联盟备案系统”完成备案登记 □是 □否 是否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合同认定登记 □是 □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手机号码 项目参加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总人数不超过5人,企业参加人员1-3人) 姓名 项目主要内容 和 主要完成指标 备注 工作单位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职称或职务 (300字以内) 申报科技副总项目的人才与企业已签订“四技合同”的请填写此表(未签订“四技 合同”的不需要填写此表)。本表填写的内容仅供省人才办、省科技厅了解掌握 人才与企业已开展的产学研合作情况,并不作为优先认定科技副总的依据。 — 14 — 七、申报及推荐意见 (盖章) 人才本人签名 申报企业意见 2021年 县(市、区) 科技局推荐意见 设区市 科技局推荐意见 (盖章) 2021年 月 日 县(市、区)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意见 日 设区市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意见 (盖章) 2021年 月 — 15 — 月 日 (盖章) 2021年 月 日 (盖章) 2021年 月 日 附件6 合作协议书 (参照框架)(2021版)(请加盖骑缝章) 甲方:企业全称 乙方:人才姓名(身份证号:××) 丙方:人才派出单位全称 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友好 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1、甲方聘用乙方兼任科技副总(具体职务: ××);乙方 同意受聘甲方;丙方同意选派乙方到甲方兼职。 2、甲、乙、丙三方合作期原则上为两年;合作期满后根据 需要协商续聘事宜。 3、合作期内,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完成以下具体合作任务: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 16 — 4、甲方承诺:注重发挥乙方作用;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 条件、科研条件和生活条件,并为乙方提供食宿费、交通费、劳 务费等服务报酬(合计金额:××元)。 5、乙方承诺:积极协助甲方完成相关合作任务;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遵守与甲方达成的保密 协议、知识产权协议等。 6、丙方承诺:积极支持乙方为甲方服务;保证乙方兼职期 间享有丙方在职人员同等权利和同等待遇。乙方考核合格视同完 成丙方相关工作量。 7、甲、乙、丙三方接受江苏省人才办、江苏省科技厅对组 织实施科技副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本协议 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报送江苏省科技厅一份。 9、本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月×日至2023年5月30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丙方(盖章) 2021年×月×日 2021年×月×日 2021年×月×日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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