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pdf
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BHC2020-11-02 招 标 人:随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 年 十 月 招标文件审核表 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公司代理的“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招标文件, 经审核符合我单位要求,同意发售。 招标人:随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人代表: 2020 年 10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5 1、总则 .......................................................................... 9 2、招标文件 ..................................................................... 11 3、投标文件 ..................................................................... 12 4、投标 ......................................................................... 14 5、开标 ......................................................................... 15 6、评标 ......................................................................... 16 7、定标 ......................................................................... 16 8、质疑和投诉 ................................................................... 17 9、合同授予 ..................................................................... 18 10、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 19 11、纪律和监督 .................................................................. 19 第三章 招标项目规格及要求 ......................................................... 21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24 一、评标方法 .................................................................... 24 二、评标步骤 .................................................................... 2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3 一、投标函及附件 ................................................................ 35 二、报价文件 .................................................................... 38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 41 四、拟投入项目管理结构 .......................................................... 48 五、企业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 51 六、承诺书 ...................................................................... 53 七、监理大纲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 56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57 九、企业声明函 .................................................................. 58 I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依据随县财政局随财采计【2020】411 号计划下达函,湖北浩成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随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委托,就 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 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的并符合本项目资格条 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2.2 项目编号:HBHC2020-11-02 2.3 项目概况: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共分 26 个工程施工标 段,根据上述工程施工标段,划分为如下 3 个监理标段: 第一监理标段为工程施工第 1-10 标段,项目区为唐县镇 9 个村(1 标段华宝山村、 2 标段江义村、3 标段桃源村、4 标段沙子岗村、5 标段迎鹤村、6 标段黄家庙村、7 标段金寨村、8 标段双稻香村、9 标段肖畈村、10 标段肖畈村),工程施工合同估算 价为 3073.11 万元,监理费拦标价为 52.24 万元; 第二监理标段为工程施工第 11-16 标段,项目区为尚市、万和、太白顶、殷店、 淮河等 5 镇 6 个村(11 标段苏家村、12 标段苏家村、13 标段社九村、14 标段倒峡村、 15 标段王店村、16 标段雄峰村/金家祠堂村),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为 1604.69 万元, 监理费拦标价为 28.88 万元; 第三监理标段为工程施工第 17-26 标段,项目区为三里岗、柳林、均川等 3 镇 11 个村(17 标段贾家湾村、18 标段杨家棚村、19 标段何家店村、20 标段古庙村、21 标段车拂村、22 标段栗树嘴村、23 标段大堰角村/金桥村、24 标段郭家岗村、25 标 段珍珠庙村、26 标段圆通寺村/珍珠庙村),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为 2532.74 万元, 监理费拦标价为 44.32 万元。 2.4、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 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 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监理工作。 2.5、计划监理服务期:约 180 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 结束止)。 2.6、服务质量:达到国家要求的技术规范标准为合格。 2.7、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一般事故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 1 数为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 用工程专业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事务所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 应的履约能力; (3)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 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班子其他成员至少 3 名具有执业资格证 书,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及近期至少 3 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8、2019 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期至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方法 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获取招标文件 5.1、1 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对上述 1 个监理标段进行投标报名,否则,均无效。 5.2、投标报名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委托代理人须为 本单位拟派项目总监)根据“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持以下资料原件,现场参加报 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的项目总监);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副本) ; 3)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项目总监的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班子有效的社保明细和劳务合同; 5)2018 及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最近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资金的发票或凭证; 7 )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或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网 站 (www.ccgp.gov.cn)企业信用记录查询记录截图。 上述报名资料需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注“与原 件无误”字样。 注: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投标人,将被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其报名,政府招标代 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 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时,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 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3、时间:2020 年 1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每天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5.4、地点: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 307 号(原东城派出所办公楼四楼财务室) 5.5、认购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 时间); 3 6.2 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2 开标大厅(随县厉山镇北岗村随县人 民政府东侧,0722-3339255)。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 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书) ,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其投标申请将会导致被拒绝。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签章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随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suixian.gov.cn/)“专题专栏”栏目中“公 共资源交易”版块和《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随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随县民生大道农业大楼 710 室 联系方式:邬传金 0722-3339902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 307 号四楼 联系方式:黄工 15377283923 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 标 人 须知前 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名称:随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随县民生大道农业大楼 710 室 联系人:邬传金 电话:0722-3339902 名称: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 307 号四楼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22-3949090 电子邮件:328682159@qq.com 1 招标人 2 招标代理机构 3 监督管理部门 4 招标项目名称、招 标编号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最高限价 8 投标人资格条件 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招标项目名称: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HBHC2020-11-02 招标人确定 3 个标段分别为 52.24 万元、28.88 万元、44.32 万 元,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3.1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 策。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没有处于有关行政 管理、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 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事务所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班 子其他成员至少 3 名具有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 合同及近期至少 3 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8、2019 年的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应有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至少六个月的缴 5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纳证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接受 接受 9 联合体投标 10 招 标 范 围 详见招标公告中“项目基本情况” 11 服 务 期 限 约 180 天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12 服 务 质 量 达到国家要求的技术规范标准为合格。 13 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湖北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舜井大道 307 号四楼) 时间:2020 年 1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 14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15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或者修 改的时间 16 踏勘现场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17 投标预备会 18 分 包 19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开标之日算起) 20 投标保证金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发〔2018〕26 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该 项目投标过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1 财务状况年份要求 2018、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22 备选投标方案 召开地点: 不允许 □ 允许 不允许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与副本应使用 A4 纸幅面按招标文件 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报;要求采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 23 投标文件份数 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必须胶装,不允许出现活页或 类似活页,否则作为不合格响应文件处理。 24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招标人: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25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 序号 条 款 名 称 26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27 开标时间和地点 28 开标顺序 29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30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五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从湖北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技术、经济专 家参与评审,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 算单位同意,招标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31 推荐中标候选人 每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3 家 32 定标原则 33 评标结果公示媒介 34 中标通知书领取 35 质疑期 36 质疑回复 编 列 内 容 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2 开标大厅(随县厉山镇北岗村随 县人民政府东侧,0722-3339255) 地点: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时间:2020 年 11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所有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文件递交,并 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否则视为弃权。 签名报到时,投标文件递交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经 审查认定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其 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作不合格处理。 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逆序 招标人从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 随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suixian.gov.cn/)“专题专栏”栏 目中“公共资源交易”版块和《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中标人即可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 通知书,并于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与招标 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 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 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有 37 履约担保 无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38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政策 39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产品发展 40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 2、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 %。 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 “政 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 7 序号 条 款 名 称 41 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2 招标代理服务费 编 列 内 容 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 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 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之规定向中标单 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8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的; 9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4.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1.5.2 经招标人同意,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和有关规定执行,中标人应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 构支付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10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政府采购政策 1.11.1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应当为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提供。 1.11.2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本项目投标人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将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3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 库[2004]185 号) 、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 〔2019〕18 号) 、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 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范围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证书,并进行单独分项报价。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 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 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11.4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 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 (4)评标办法; (5)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参考) ; 11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 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 的来源。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 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 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 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 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 的质疑。异议与答复应采取书面形式。 2.4.2 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 2.2 款、第 2.3 款规定办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报价说明) (5)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6)拟投入项目管理结构 (7)企业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8)承诺书 (9)监理大纲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10)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1)企业声明函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服务范围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对 报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投标人的风险。 3.2.2 本项目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合同约定的情况外,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要求予以价格调整。 3.2.3 投标人应在报价表上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以可调整的价格或可选择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3.2.4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采购预算价格,否则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相应证明资料。 3.5.2 “项目机构管理”中“拟派项目主要人员”应列明项目主要投入人员相关信息,须与报 名资料一致,否则做废标处理;“拟派人员简历表”一人一表,表后须附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扫描件。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表后应附业绩证明资料,时间要求近三年:2017 年 13 10 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提供项目承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中标通知书、签订 合同的关键页或批复文件等,须能清晰反映项目主体工作内容。 3.5.4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湖北浩成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当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发现投标人通过采取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方法而获得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中标 人的中标资格,对因取消中标资格所造成的投标人的损失,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一律不予补偿。 3.6 备选投标方案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 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 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每页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 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 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 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还需提交一份单独密封包括与投标文件正本完全 14 一致的投标一览表原件的封包,封套上应标注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封口处加盖公章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章) 。 4.2.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5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的地点,在本招 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 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要求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 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 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代 表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 容,并记录在案; (7)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当众公布后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5.3.1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 15 制作记录。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 文件密封、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 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5.3.2 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 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开标工作人员包括监督人员不应在开标 现场对相关投标作出有效或者无效的判断。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 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 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 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招标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 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系统地评审和比较。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 据。 7、定标 7.1 确定中标人 7.1.1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的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16 7.2 中标结果公告 7.2.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投 标 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 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7.3 中标通知 7.3.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 知未 中标的投标人。 7.3.2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即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于 30 日内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质疑和投诉 8.1 质疑 8.1.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 提出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 8.1.2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 进行修 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8.2 质疑回复 8.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2.2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17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8.3 投诉 8.3.1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 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 项的范围。 8.3.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 决定,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 要检验、检测、鉴 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 期限内。 9、合同授予 9.1 履约担保 9.1.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 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9.1.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9.1.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 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9.2 签订合同 9.2.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 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9.2.2 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 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9.2.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 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18 10、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10.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 个的; (4)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 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10.3 终止招标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 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 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1、纪律和监督 11.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1.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1.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 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 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 19 人的要求,不得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 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1.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1.5 投诉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开标、评 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 2.4 款、第 5.3 款、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或《湖北省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第三章 招标项目规格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HBHC2020-11-02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技术标准和要求 1、依据项目的要求,监理人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应执行现行国家的建设标 准、规范、规程(包括地方规程,下同)。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实施所引用的标准、规范、规程如有修改或新 颁,除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外,其他新颁标准、规范、规程是否采用 由委托人决定,监理人应监督承包人按委托人决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1、工程规模及概况: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共分 26 个 工程施工标段,见下表: 工程标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乡镇 唐县镇 尚市镇 万和镇 太白顶 殷店镇/淮河镇 三里岗镇 柳林镇 村名 华宝山村 江义村 桃园村 砂子岗村 迎鹤村 黄家庙村 金寨村 双稻香村 肖畈村 1# 肖畈村 2# 苏家村 1# 苏家村 2# 社九村 倒峡村 王店村 雄峰村/金家祠堂村 贾家湾村 杨家棚村 何家店村 古庙村 车佛村 栗树嘴村 大堰角村/金桥村 21 合同估算价 418.64 345.45 297.86 358.24 315.33 218.46 402.4 271.72 235.72 209.29 231.62 203.9 238.81 279.98 342.74 307.64 332.26 213.04 343.98 194.2 195.17 223.47 269.87 备注 24 25 26 郭家岗村 珍珠庙村 圆通寺村/珍珠庙村 均川镇 合 计 194.38 340.72 225.65 7210.54 根据上述工程施工标段,划分为如下 3 个监理标段: 第一监理标段为工程施工第 1-10 标段,项目区为唐县镇 9 个村,工程施工合 同估算价为 3073.11 万元,监理费拦标价为 52.24 万元; 第二监理标段为工程施工第 11-16 标段,项目区为尚市、万和、太白顶、殷 店、淮河等 5 镇 6 个村,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为 1604.69 万元,监理费拦标价为 28.88 万元; 第三监理标段为工程施工第 17-26 标段,项目区为三里岗、柳林、均川等 3 镇 11 个村,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为 2532.74 万元,监理费拦标价为 44.32 万元。 2、监理工作内容: ①本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 (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 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监理工作。 ②参与相关审查服务工作、负责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和投资的 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协助委托人核 审施工图纸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2.2、协助委托人控制工程进 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2.3、参与施工图会审。2.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 2.5、抽查、核验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对进场的材料、设备进行 验收;重要材料、设备应与委托人共同验收;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并将验收结果 报告委托人。2.6、做好巡视、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督和平行检验工作,项目实施 期间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全面控制并定期向委托人报告;施工安 全要定期向安监部门报告。2.7、参与施工单位每月完成工程量清单的审查。审 查施工单位进度款申请文件,对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所完成工程量的验收情况,进 行工程量计量,提出付款意见。2.8、参与建设工程的各分部分项施工和验收, 协助委托人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按照工程总控计划及时提醒委托人应办的 事宜,并积极协助委托人办理。2.9、负责工程保修期质量状态的检查以及责任 鉴定、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等的审查、督促施工单位保修、复核保修结算。审核 22 施工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理由的充分性和必要性,进行造价估算,分析其对工 程造价的影响,提出意见;若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 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对工程量 变更现场进行复核、签证。对施工方的工程索赔提出受理方案,及时向委托人提 出反索赔建议和方案,协助委托人进行反索赔。2.1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 其他监理内容。 3、计划监理服务期:约 180 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 修期结束止)。 4、服务质量:达到国家要求的技术规范标准为合格。 5、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一般事故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 人数为零。 6、主要人员要求: 主要人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 相应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 本单位注册。 具有 相应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 本单位注册。 员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 数量 1 3 总监理工程师按照片区对所辖区域监理工作负责,定期巡查各镇区施工监理 任务;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投入 3 人,长期驻地监理,对所辖乡镇监理工作负责。 7、付款办法: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 23 第四章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 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得分高低依次排序。 1、价格评审 2、技术评审 3、商务评审 4、评分办法细则附后 二、评标步骤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一)投标文件初审 1、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 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资格审查表》 。 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 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符合性 检查表》。 (二)澄清有关问题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 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修正(如有)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24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 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 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 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 标无效。 (四)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 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进行详细评分。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分标准》,本项目 评 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 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六)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25 附表 1:资格审查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形式评审 2.1.1 标准 报价唯一 装订及正副本要求 资格评审 2.1.2 标准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符合本文件要求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8 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8 项规定 项目班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8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8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8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8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8 项规定 需要补充的其它 符合第三章“招标项目规格及要求”规定 内容 2.1.3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 项规定 响应性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8 项规定 审标准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8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备注: (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 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 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项 评审。 26 附表 2: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商务标(53 分) 类似项目业绩:近 5 年(2015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0 1 企业主要业绩 月,以合同时间为准)独立完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12 分) 目类似业绩。每项 3 分,最多 12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 12 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的复印件) 投标人近 5 年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获得 “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 、“詹天佑奖”、 “全国 市政金杯示范奖”,每项得 3 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 2 工程奖项 (如楚天杯) ,每项得 2 分;获得区市(含省直管市、 (6 分) 林区)优质工程奖(如黄鹤杯、夷陵杯) ,每项的 1 分 6 本项最多得 6 分。 (以颁奖机构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颁 发时间为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 高的奖项奖励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4 分;专科学历,得 3 分; 任职资格 中专学历,得 2 分。其他不得分。 (8 分) 8 具有高级职称得 4 分,中级职称得 3 分,其他不得分 1、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满 业绩 (4 分) 3 足一项得 2 分,最多得 4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 合同、完工时间证明等的复印件); 总监理 注: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可与所提供企业业绩重复计分。 工程师 1、近 5 年总监获得国家、省级人民政府或住建部或中 4 国建设监理协会表彰;或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工 、 程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奖励 (4 分) “詹天佑奖” 、“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奖” ,每项得 4 分 2、近 5 年作为总监获得省级住建部门或省级建设监理 协会的表彰,或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工程获得省 级优质工程奖(如楚天杯) ,每项得 2 分; 27 4 3、获得地市级行业相关协会的表彰或作为总监理工程 师监理的工程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每项得 1 分。 本项最多得 4 分(以颁奖机构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颁 发时间为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 高的奖项奖励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配套合理得 3 4 其他 监理人员 3分;专业配套基本合理得2分 主要 配备(6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平均专业工作年 人员 分) 限5年(含5年)及以上得3分;3~5年(含3年)得2分; 3 3年以下得1分 试验检测 5 试验、检测仪器满足工作需要 3 分 试验、检 仪器 试验、检测仪器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2分 测仪器及 (3 分) 试验、检测仪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0 分 办公设施 办公设施 设施满足工作需要,现场配备电脑办公 2 分 (2 分) 设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0分 3 2 获 得 ISO9001(GB/T19001)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 6 认证体系 ISO14001 ( GB/T24001 )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 (3 分) OHSAS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3 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3 分,缺少其中一项得 2 分 履约信誉 近 3 年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其他信誉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的每个得 1 分,最多得 2 (2 分) 分(以颁奖机构表彰文件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 多个级别称号的不重复计分) 其他加分 7 项 疫情防控 表彰 (3 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投标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且受到当地 (县级及以上,下同)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 的得 2 分; ②投标人拟派监理机构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贡 献突出且受到当地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的得 1 分。 注:①表彰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得为准; ②投标人表彰证明: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人员 表彰证明: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在职单位近 1 个 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28 2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技术标(40分) 工程概况表述清楚,准确; 2 分 工程概况表述基本清楚、基本准确 1-1.5分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表述不清楚、不准确 0 分 (4分) 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分析清楚 2 分 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基本清楚 1-1.5分 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分析不清楚或未考虑 0 分 监理工作的范 范围、内容、目标明确 2 分 围、内容、目标 范围、内容、目标基本明确 1-1.5分 (2分) 范围、内容、目标不明确 0 分 监理工作依据正确 2 分 监理工作依据基本正确 1-1.5分 监理工作依据不正确 0 分 机构设置可行,满足工作需要 2 分 机构设置可行,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1-1.5分 机构设置不可行,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0 分 监理工作依据 (2分) 监理 1 大纲 监理组织形式、 与相 监理人员岗位职 关服 责 务建 (4分) 议书 (5分) 2 2 2 2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明确且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2 分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 0 分 质量控制目标明确 1 分 (40分) 工程质量控制 2 质量控制目标基本明确 0.5-0.8分 质量控制目标不明确 0 分 主要工序和关键部位控制措施合理 2 分 主要工序和关键部位控制措施基本合理 1-1.5分 主要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控制措施不合理 0 分 2 1 2 (主要工序和关键部位最多不超过5项) 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检测控制措施可行、跟踪检 测和平行检测方法可行 1 分 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检测控制措施基本可行、跟 踪检测和平行检测方法基本可行 1 0.5-0.8分 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检测控制措施不可行、跟踪 检测和平行检测方法不可行 29 0 分 各项工程验收方法和工作流程正确合理 1 分 各项工程验收方法和工作流程基本正确 0.5-0.8分 各项工程验收方法和工作流程不正确 0 分 1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最多不超过5项) 工程造价控制目标明确 工程造价控制 (3分) 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基本明确 0.5-0.8分 工程造价控制目标不明确 0 分 工程造价控制方法和措施正确、完善 1 分 工程造价控制方法和措施基本正确 0.5-0.8分 工程造价控制方法和措施不正确 0 分 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流程清晰 1 分 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流程基本清晰 0.5-0.8分 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流程不清晰 0 分 进度控制目标明确 工程进度控制 (4分) 合同与信息管理 (4分) 组织协调 (2分) 1 分 1 1 1 分 进度控制目标基本明确 0.5-0.8分 进度控制目标不明确 0 分 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正确、完善 2 分 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基本正确 1-1.5分 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不正确 0 分 进度控制工作流程正确合理 1 分 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基本正确 0.5-0.8分 进度控制工作流程不正确 0 分 合同管理措施具体、完善 2 分 合同管理措施具体、可行 1-1.5分 合同管理措施不可行 0 分 信息管理措施完备,合理 2 分 信息管理措施基本完备,可行 1-1.5分 措施不得当或未予考虑 0 分 内容考虑周全、措施得当 2 分 内容基本周全,措施基本得当 1-1.5分 内容不周全,措施不得当或未予考虑 0 分 30 1 1 2 1 2 2 2 安全生产管理 (6分)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明确 2 分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基本明确 1-1.5分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不明确 0 分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合理可行 2 分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基本合理可行 1-1.5分 安全监理工作程序不可行 0 分 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措施合理可行 2 分 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措施基本合理可行1-1.5分 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措施不可行 监理工作制度 (2分) 合理化建议 (2分) 监理工作制度完善,齐备 监理工作制度基本完善,齐备 1-1.5分 监理工作制度不完善,不齐备 0分 内容有针对性,合理可行。 2分 内容基本合理,可行。 1-1.5分 内容不合理,不可行。 0分 格评审,投标报价表上的投标总价为投标价格,满 10 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 10 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 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10%×100。 31 2 2分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 投标 报价 2 0 分 价格评审(10分) 1 2 2 2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按现行有关规定,具体在合同中约定,其中专用条款: 1、如超过合同工期,未按规定时间主体工程完工的每推迟 1 天,扣压总监理工程师证件 3 天,依次类推。超过合同工期 180 天的,扣减工程监理费 20%。 2、监理单位在进场时必须出具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 师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派驻《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监理机构,不得随意调换人员。 施工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保证一星期内至少有 2 天时间到施工现场指导,若缺少 1 天,扣压总 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 1 个月,依次类推。 3、监理人须按照《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固定至少 3 名专监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搞好监理 工作,控制好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造价。在检查中发现质量不合格或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 容的, “出现 1 次,扣除合同价款 1%资金;依次类推。且要求监理人和承包人承担所有整改的全 部费用”。 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 正/副本 (项目名称) (标段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33 (签字) 日 目 录 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编制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34 一、投标函及附件 1.1、投标函 致: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 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姓名、 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投标函文件; 2.报价文件; 3.商务文件; 4.技术文件; 5.资格审查资料。 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和货物(如有)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 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 2.我方接受本招标文件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 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个日历天。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 定 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本项目如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同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向采购代 理 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通讯请发往: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35 月 日 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年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6 月 日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表人,现授权委托 体)的名义参加 (单位) (投标人)的法定代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联合 (招标人)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授权委托人 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盖章) :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性别: 年龄: 职务: 年 联系电话: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提供牵头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7 二、报价文件 2.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资质类别及等级 小写: 投标报价(万元) 总 监 大写: 姓 名 专 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编号 从事监理年限 承担类似工程的名称 计划监理服务期(日历天) 质量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 其他 备注:1、该表供唱标时使用,供应商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该表内填写的数据等内容须与供应商 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评标时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该表除保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外,还须用信封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应 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等信息,并注明“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否则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38 月 日 2.2、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项 目 计算公式 1 主要监理 人员费用 — 2 辅助人员 费用 — 3 企业综合 管理费 (1+2)×A 4 利润 (1+2+3)×B 5 税金 (1+2+3+4) ×C 监理服务费合计 金额(元) 1+2+3+4+5 占施工阶段监理服 务费比例(%) 备注 — 备注:1. 监理人员(包括主要监理人员和辅助人员)费用的内容包括劳动工资(含个人应缴纳 的五险一金) 、工资性补贴(含交通、伙食、流动驻外等补贴) 、企业为监理人员缴纳的五险一 金、监理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商业)或工伤支出。 2.企业综合管理费的内容包括项目监理机构现场日常办公费、项目监理机构临时设施设 备的维修与维护费、租赁费、工程测试验工器具使用费、经营管理后勤人员工资和工资性补贴 (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交通、流动驻外等补贴)、劳动保险费、特殊性工资、劳动保护 费、职工福利费、经营管理后勤人员办公费、职工教育培训费、固定资产费、差旅交通费、业 务经营费、财产保险费、党、团、工会、妇女等组织活动经费、企业研发费、其他费用等。 3. 利润是指监理人完成合同工作获得的盈利;税金是指监理人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当缴纳 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4. 表中 A、B、C 分别为企业综合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税金税率。 5. 本表及下表,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39 月 日 2.3、报价说明(如果有) 40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3.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联系方式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其中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 关联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 备注 备注:1、在本表后应附申请人有效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020 年 1 月以后任意连续 6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等证书复印件。2、未披露或未真实披露投标人与 可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关联单位关系的相关情况视为弄虚作假。没有关联单位的明确填“无” 。 41 3.3、企业信誉情况 (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6、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0、法律法规和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 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42 月 日 表 3.3-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 备注:1、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 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 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43 表 3.3-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备注:1、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 285 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 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2、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 询。 44 表 3.3-3、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姓名)在近三年内( 年 月 (姓名) 、 日至 年 月 日)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45 月 日 表 3.3-4、近 3 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类别 序号 发生时间 情况简介 证明材料索引 诉 讼 情 况 仲 裁 情 况 备注:1、近 3 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 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2、近 3 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 3 年,如投标截止日为 2014 年 2 月 1 日,则近 3 年是 指 2011 年 2 月 1 日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以仲裁裁决或判决书时间为准。 46 表 3.3-5、信用(信誉)等级情况表 序号 信用(信誉)名称 信用(信誉) 获得日期 等级 备注:1、本表后应附信用(信誉)等级证书或颁级文件等复印件。 47 颁奖单位 备注 四、拟投入项目管理结构 4.1、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汇总表 名 称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注册 证书 标号 注册专业 技术职称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拟 专业监理工程师 派 项 目 主 …… 要 人 员 注:本项目共需投入总监 1 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 3 名,投标人根据投入人员自行扩展表格 填写。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48 (签字) 月 日 4.2、拟派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监理资质 证书编号 本工程拟出任职务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在项目中 委 托 方 项 目 名 称 委托方 开、竣工日期 担任的岗位 联系电话 类似 项目 经验 注:1、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列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参与人 员,每名参与本项目人员均需按照“拟派人员简历表”格式附相应的简历。 2、每名投入人员简历表后须附项目参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职称证书、 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培训证书等) 、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需与第 4.1 节表一人员对 应。 3、招标文件中有要求项目总监业绩的需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完工时间证明等的复印件) ,获奖证书等。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49 月 日 4.3、拟投入的办公设备、工具情况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国别/生产企业 备注 1 2 3 4 5 ... 注: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置的主要设备、工具、材料请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内 容详细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50 (签字) 月 日 五、企业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1、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项目总投资 监理合同价款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 1、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完工时间证明等 的复印件。 2、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附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51 (签字) 月 日 5.2、近年业绩获奖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获奖名称 获奖日期 颁奖单位 奖项级别 (省级/国家级) 注:本表后应附表彰文件、颁奖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以表彰文件、 获奖证书的时间为准,具体年份详见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前附表。 52 六、承诺书 6.1、诚信投标承诺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在此慎重作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我单位不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利益 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我单位不向招标人、磋商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行贿,牟取中标; 4、我单位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投标、骗取中标; 5、我单位不出借资质,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 6、我单位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7、我单位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 8、我单位在中标后不转包和非法分包; 9、我单位在中标合同履行中不违背合同实质性条款; 10、我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诚实守信。本单位如 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罚, 自愿放弃投标保证金要求退还的权利。同意取消“随州市投标企业会 员信息库”会员资格, 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上网公示,并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 律责任。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53 (签字) 月 日 6.2、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 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投标人自愿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任务。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湖北省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维护市 场经济秩序。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保证响应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 4.保证响应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5.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及时和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违 约处罚。 6.保证按照招标合同约定完成的全部内容。 7.保证中标之后不转让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8.保证中标之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项目配置承诺的资源。 9.若我公司一旦中标,我方将按【2002】1980 号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采购) 代理费,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我方全部承担,并接受招标人的处罚。 10.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条件,在投标期间未 被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 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响应文件的承诺。 若我单位做出的上述承诺不实,我单位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 54 月 日 6.3、不随意更换项目参与设计人员的服务承诺书 (内容自拟) 55 七、 监理大纲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格式自拟) 56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7 九、企业声明函 (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中小微企业参加的,应出具本声明函,同时提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2.非中小微企业不需出具本声明函。 58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序 号 行业 营业收入 (万元) 1 农、林、牧、 渔业 ≥20000 2 工业 ≥40000 3 建筑业 ≥80000 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1000 ≥5 <1000 <5 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1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20 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20 8 邮政业 ≥30000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20 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1 信息传输业 ≥100000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10 12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10 13 房地产开发经 营 ≥200000 14 物业管理 ≥5000 15 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 ≥300 16 其他未列明行 业 ≥300 从业人 总资产 营业收入 员(人) (万元) (万元) 从业人 员(人) 总资产 (万 元) ≥500 ≥1000 ≥2000 ≥80000 或, ≥10000 ≥1000 或, ≥120000 从业人 员(人) 总资产 (万 元) ≥50 ≥300 ≥6000 ≥300 ≥5000 且, ≥5000 ≥1000 ≥1000 营业收 入(万 元) ≥300 ≥100 ≥100 59 且, ≥8000 从业人 总资产 员(人) (万元) <50 ≥20 ≥300 <300 ≥300 且, ≥2000 ≥100 ≥500 营业收入 (万元) ≥100 ≥10 ≥10 <300 <300 或, <2000 <100 <500 且, ≥100 <20 <100 <10 <10 或, <100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或 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出具本声明函,同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 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定)。 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出具本声明函。 60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 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 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 》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 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