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2023-03-30.pdf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高职扩招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学校高职扩招专项经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根据《广东江门幼儿师范 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项经费管理办 法(试行)》《2020 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学前 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暂行)》之规定,结合学校和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高职扩招专项经费是指学校根据高职扩招项目要求和需要,特安排 用于高职扩招专项的经费。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经费、专业技术人员经费(含专兼 职教师课酬费、教师作业或成果指导费)、其它管理人员经费(工作安全与后勤保障 管理经费、班主任经费、辅导员经费、考务人员经费、招生宣传人员经费等)、公务 经费等支出。 第二条 高职扩招专项项目管理员经费。针对高职扩招专项工作要求,设置学工 部管理员、分教点管理员以及教务部管理员(原则上各 1 人)。 项目管理员薪酬标准为 300 元/月(视每月实际情况发放),工作职责如下: (一)学工部管理专员工作职责 1.汇总好各教学点高职扩招班级的报到情况,及时做好报到率的统计。 2.汇总好各教学点学费收缴情况,落实好班主任催缴学费工作。 3.汇总各教学点上交的学生资料,做好困难认定工作的申报。 4.汇总各教学点上交的学生资料,做好国家助学金,励志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 学校助学金等申报与审核工作。 5.做好各教学点每学年的综合测评工作,并评选出相关的奖项,为评选学校奖学 金做好准备。 6.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发布一切学校的相关通知。 7.收集各教学点上交上来的学生照片,做好学生证的办理工作。 8.收集各教学点上交上来的学生资料,组织办理毕业证,学生档案等工作。 9.解答教学点学生关于学习,生活等相关的问题,帮助学生开具相关的证明。 10.教学点返校学生在校期间,做好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及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相 关的活动。 (二)分教点管理员工作职责 1. 联系各教学点,收集验证各教学点办学资质,申报招生计划,制定合作框架协 议。 2.组织与协调办学点招生宣传工作,并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书。 3.落实教务部关于高职扩招报名、志愿填报、资格审核、入学考试、录取等工作, 协助分教点考生完成高职扩招报名、填报志愿、资格审核、入学考试、录取等信息传 达与资料提交工作。 4.组织各教学点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我校《高职扩招教学与管理服务相关 制度汇编》,严格学生学习和纪律管理。 5.搜集各教学点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相关信息与传达工作部署。 6.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向各教学点转发相关部门开学、开课、国家奖助学金 等相关通知,并及时指导完成相关工作。 1 7.负责规范各教学点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的监控,监督各教学点教学过程,定期 组织老师巡检,以确保各教学点的教学工作按计划进行,并达到学校教学质量目标。 8.对各教学点开班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进行及时答疑,协助各教学点处理高职扩 招专项工作的突发事件。 (三)教务部管理员工作职责 1.制定招生简章,按照省招办要求在校官网发布简章。 2.组织高职扩招资格审核工作,及时向上汇报,处理突发问题,落实报名审核工作。 3.组织报考考生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工作。 4.组织进行网上录取,负责招生录取数据的统计、分析与核对。 5.高职扩招学生学籍管理、教学征订工作。 6.高职扩招日常教学监督与管理。 7.高职扩招学生成绩汇总、归档。 8.高职扩招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毕业证发放。 第三条 高职扩招专项专业技术人员经费主要包括专兼职教师课酬费、教学指导 费、考核评审与研修成果指导费等。 (一)高职扩招专项聘任的学校教师或外聘教师集中面授讲课费标准(税前) :正 高级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 200 元;副高级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 150 元;中级及其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 125 元。 (二)高职扩招专项教学指导是指教师在学生集中学习、跟岗学习、网络学习期 间指导学生开展的问题诊断、跟岗、课程指导等现场实践活动以及各教学点巡检指导 等。 1.集中学习、跟岗学习、巡检指导:正高级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 600 元;副高级 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 500 元;中级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 400 元;助理讲师及以下人员 每半天 300 元。 2.网络学习:课程学时不超过 36 学时(含 36 学时)的,指导费最高不超过 1500 元/门;课程学时为 36 学时以上的,指导费最高不超过 2000 元/门。 (三)考核评审与研修成果指导费标准。学员考核评审一般由授课教师、教学指 导教师或班主任承担,按照 1.5 元/份计算。 (四)授课教师因分教点聘请而需跨城市授课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省直单位差 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住宿费、伙食费按照省直单位标准执行,原则上由办学点 承担。 第四条 高职扩招专项辅导员、班主任 300 元/人/月/班(视每月实际情况发放), 工作职责如下: 1.落实好确切报到人数,落实做好学费收缴情况,并做好学费催缴工作。 2.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 引导,化解矛盾与冲突。 3.收集学生所有的资料,做好困难认定的资料收集、资料审核和申报工作。 4.收集学生资料,填表,申报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校 助学金等申报和审核工作。 5.做好学生每学年的综合测评工作,并评选出相关的奖项,为评选学校奖学金做 好准备。 6.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发布一切学校的相关通知。 7.收集学生照片,做好学生证的办理工作。 8.组织学生办理毕业证,学生档案等工作。 2 9.解答学生关于学习,生活等相关的问题,帮助学生开具相关的证明 10.做好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及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相关的活动。 第五条 高职扩招专项入学考试人员经费主要包括考务费、命题费、试卷批阅费 等。 (一)考务费 1.主考:1000 元/人/场; 2.副主考、考务主任、后勤与保卫主管、巡考员:400 元/人/场; 3.监考员、机动监考员、验卷员、保密员、广播、电工、医生、设备维护人员、 考生咨询与资料审核人员、手机保管员:300 元/人/场。 (二)命题费 1.命题组长:500 元/人; 2.命题人员:400 元/人; 3.审题人员:200 元/人。 (三)试卷批阅费 阅卷人员、录像设备管理人员:300 元/人。 第六条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安全与后勤保障及其他辅助管理人员,包括:工作安 全与后勤保障管理经费、招生宣传人员经费、报名录取人员经费等,根据工作任务需 要在非工作日开展工作的,按非工作日实际参与时间按 50 元/小时计算劳务费。 第七条 高职扩招专项相关工作人员(除授课教师)因工作需要跨城市工作的, 城市间交通费按照省直单位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住宿费、伙食费按照省直单 位标准执行,原则上由学校承担。 第八条 高职扩招专项公务经费。包括办公消耗品费用(如钢笔、铅笔、墨水、 公文夹、订书机、电话机、档案袋、信封、账表、纸张、计算器、计算机软盘、打印 机粉末、色带、硒鼓、清洁用品用具、小额印刷费用等办公消耗用品费用)、书报杂 志订阅费、劳务费、邮电通讯费、进修培训费、办公水电费、考察调研费、差旅费、 会务费、加班费、复印誊印费、团体会费、办公设备维修费、设备租赁费、车辆使用 费、医药费及其它费用等,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因特殊情况需要,根据项目开展专项支出,由责任部 门向继续教育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继续教育中心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十条 如有未尽事宜,或上级部门颁布新的相关文件,则按新规定实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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