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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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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调整完善方案 金乡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七月 目 录 前 言 .................................................... 1 第一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 .................................. 2 第一节 区域概况 ........................................ 2 第二节 规划实施情况 .................................... 4 第三节 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 7 第四节 建设用地适应性评价............................... 8 第五节 土地利用现状、存在问题与面临的挑战 ............... 9 第六节 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12 第二章 总则 ............................................. 15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15 第二节 调整原则 ....................................... 15 第三节 调整依据 ....................................... 16 第四节 主要任务 ....................................... 18 第五节 调整范围 ....................................... 20 第六节 调整期限 ....................................... 20 第三章 规划目标调整 ..................................... 22 第一节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与指标.......................... 22 第二节 调整完善前后主要指标比较........................ 24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 25 第五章 土地整治挖潜 ..................................... 28 第六章 规划空间管控优化 ................................. 29 I 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 ...................... 29 第二节 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 30 第三节 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 36 第四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 37 第五节 优化土地用途分区 ............................... 43 第七章 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 ............................. 48 第一节 发展目标与方向 ................................. 48 第二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49 第三节 规划调整方案 ................................... 50 第四节 分区片布局调整 ................................. 53 第八章 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布局调整 ..................... 53 第九章 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 ........................... 55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57 第一节 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 57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8 第三节 加强实施监管与基础建设.......................... 60 附表 .................................................... 62 II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的新要求,推进新型城镇 化,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空间规划体系,维护现行土地利用规划 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和济宁市国土资源 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 编制《金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以 下简称“ 《方案》 ” ) 。 金乡县是“中国大蒜之乡”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十三五” 期间,由于济宁市大力度实施鲁西科学发展高地战略,推进我县西部 工业基地的发展与建设全国现代农业发展引领区,为我县带来了新的 机遇,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 为适应金乡县经济社会发展在新机遇、新常态下的新战略,本次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基于现行规划实施评估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 查成果,遵循“总体稳定、优化布局、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的基本 原则,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新任务,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调整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管制界线,为金乡县“十三五”发展提供 用地保障。 1 第一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一、区位与行政区划 金乡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行政区划隶属济宁市管辖。2014 年 全县辖 9 镇 4 乡(即金乡镇、羊山镇、胡集镇、霄云镇、鸡黍镇、王 丕镇、司马镇、鱼山镇、马庙镇、化雨乡、卜集乡、高河乡、兴隆乡), 659 个村(居),土地总面积 887.67 平方公里。 金乡县地处苏、鲁、豫、皖四省结合部,北依嘉祥、巨野,西邻 成武;南接单县、江苏丰县;东靠鱼台县。地理位臵介于东经 116° 7′-116°30′、北纬 35°52′-35°40′之间。 境内交通便利,G105 和 S324 贯穿全境,北距日东高速 60 公里, 规划建设中的济徐高速在县城东部穿过,拟建日菏高速在县城南部穿 过;距济宁(曲阜)机场 15 公里,近临微山湖、京杭运河等水系, 内河航道与京杭运河相连。 二、自然条件 金乡县属暖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光照充足,四季分明,雨量 充沛。年平均气温为 15.20 度,年平均降水量为 601.70 毫米。全县有 大、中、小河道 24 条,河流总长度为 307.60 公里,直接流入南四湖 的河道有 4 条,形成东鱼河、老万福河、新万福河、北大溜 4 个水系,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 2 亿立方米。 金乡县地貌特征为黄泛平原和低山丘陵两大地形,地势由西南向 东北方向倾斜,自然坡降在 1/6000-1/8000 左右。海拔高度在 34~40 2 米之间,南北高差 4.10 米,东西高差 3.90 米。 三、社会经济条件 2014 年末,全县总人口 65.10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27.39 万人, 占全县总人口的 42.08%,农村人口 37.71 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 57.92%。 2014 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74.14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 49.83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为 53.24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 71.07 亿元;实现地方财政收入 115766 万元,在岗职工年均工资 16049 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3471 元。 金乡县是“中国大蒜之乡”、 “中国圆葱之乡”、 “中国金谷之乡”、 “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荣获山东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先进县”、 “农 民增收先进县”等称号。 四、资源条件 境内矿产资源丰富,以煤炭为主。现有金桥煤矿、花园煤矿、霄 云煤矿,年产原煤达 300 万吨。煤质优良,主要是气肥煤,部分为焦 煤,含硫量低,发热量高,是理想的工业用煤。 金乡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夏商时代为有缗国,春秋战国时代 为宋国之缗邑,秦朝设郡县,西汉时凿墓出金而更名为金乡至今。拥 有汉初名将彭越、魏晋哲学大师王弼、东晋思想家张湛、唐代刑部尚 书郗士美、现代共产主义战士王杰等大批志士名人。是诚信文化的发 源地,被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命名为“中国诚信之乡”。拥有唐代文 峰塔、明代魁星楼、李白手书“壮观”碑等文化古迹。羊山景区被命 3 名为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国防教育示范基地,是中国最具 投资价值旅游名县。 第二节 规划实施情况 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截至 2014 年底,全县耕地面积 62668.33 公顷,执行比例 103.58%;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53654.00 公顷,执行比例 100.39%,均达到规划保 护任务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县共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16160.79 公顷,完成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16160.79 公顷)。 规划实施九年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累计 381.97 公顷,通 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至 2014 年全县累计实现补充耕地 845.41 公顷, 超额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 二、城乡建设用地可用空间不足,重大建设项目得到有力保障 至 2014 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 15324.21 公顷,城乡建设用 地规模 12562.45 公顷,分别完成规划目标的 94.11%、98.01%,建设 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可用空间不足。建设用地规模超出规划控制目标 的主要原因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城镇工矿用地提前供给,而农村 居民点挂钩复垦未能如期推进。 规划实施期间落实重点建设项目 48 个。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 城镇建设和重大民生类项目上,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重大突破。 重点项目的实施不仅保障了重点功能区的建设,也完善了交通网络, 为金乡县建设带新型工业基地提供交通支撑;还促进提升金乡县生态 旅游的发展。 4 三、年度计划指标执行良好 规划实施九年,国家下达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累计 462.67 公顷, 至 2014 年底全县实际完成审批新增建设用地累计 462.67 公顷, 年度计划指标执行率 100%,年度计划指标执行良好。规划实施的新 增建设用地量占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 39.41%,剩余指标量 711.33 公顷。由于年度计划指标下达较少,导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执 行比例较低。 四、土地利用布局逐步得到优化 规划实施至今,金乡县生态资源和保护空间维护良好。生态文明 建设和生态保护重点区域、基础性生态屏障用地等得到切实保护;实 现了区域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双赢。 城镇建设向主城区集聚,主城区提质发展。全县基本形成了“一 核、四心、四轴线”的城镇体系格局,主城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加明 显。 五、生态用地建设良好 规划实施过程中,金乡县积极推进生态区建设,加强生态保护, 搞好环境污染防治,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 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经济发达、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 相处的生态金乡。 5 表 1-1 金乡县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平方米 指 标 规划基期 2005 年 A 目标 2020 年B 现状 2014 年 C 2014 年 实施程 度 D=C/B 指标属 性 指标落 实情况 一、总量指标 (一)耕地保有量 63034.60 60503.00 62668.33 103.58 约束性 已落实 (二)基本农田保 护面积 52408.40 53445.00 53654.00 100.39 约束性 已落实 (三)建设用地总 规模 15209.40 16284.00 15324.21 94.11 预期性 在控制 范围内 1、城乡建设用地规 模 12155.90 12818.00 12562.45 98.01 约束性 在控制 范围内 (1)城镇工矿用地 规模 2349.10 3681.00 2291.39 62.25 预期性 在控制 范围内 (2)农村居民点用 地规模 9806.80 9137.00 10271.06 112.41 预期性 已突破 2、交通、水利及其 他用地规模 3053.50 3466.00 2761.76 79.68 预期性 在控制 范围内 二、增量指标 (一)新增建设用 地总量 / 1174.00 462.67 39.41 预期性 在控制 范围内 其中:新增建设占 用农用地规模 / 836.00 462.67 55.34 预期性 在控制 范围内 其中:新增建设占 用耕地规模 / 833.00 381.97 45.85 约束性 在控制 范围内 (二)整理复垦开 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 1297.00 845.41 65.18 约束性 在控制 范围内 104.35 约束性 未落实 三、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71 115 120 6 第三节 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 一、单要素评价 1、耕地资源承载力 按照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的战略要求,依据耕地面积、复种 指数、粮作比例、播面单产等不同条件,经多种发展情景分析,预测 2020 年金乡县耕地面积可保持在 6 万公顷左右。综合粮食生产条件 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2020 年粮食产量可达到 23 万吨,按照人均粮食消费标准 338 公 斤/人,可承载人口规模约 68 万人。但若以现状粮食自给率(95%) 水平计算,可承载人口规模约 61 万人。金乡县 2014 年常住人口已经 突破 61 万,根据“十三五”规划到 2020 年,全县常住人口控制在 68 万左右。故金乡县耕地资源承载力一般。 2、建设用地承载力 2014 年金乡县建设用地总规模 1.53 万公顷,土地开发强度 17.26%。全县开发强度有较大的区域差异,中心城区开发强度最高, 达到 39%左右;鱼山镇的开发强度次之,达到 20%左右,胡集镇、 肖云镇、鸡黍镇、王丕镇、司马镇、高河乡和兴隆乡的开发强度其次, 达到 16%左右,羊山镇、马庙镇、化雨乡和卜集乡最弱,达到 11% 左右。规划预期 2020 年全县开发强度将控制在 18%以内,故“十三 五”期间,县南部尚有一定空间但需进一步优化,县北部有一定的开 发空间,中心城区需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3、水资源承载力 7 预测到 2020 年,金乡县可供水量 2.42 亿 m3,人均综合用水指标 115 升/人.日,可承载人口数量 43 万人。远少于“十三五”规划预测 的 68 万人规模,用水形势严峻。尽管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大大提高了 金乡县的水资源供给能力,但根据金乡县国民经济发展预测的有关成 果,国民生产总值(GDP)增长年均递增 11%以上,人均 4000 美元 (按现行不变汇率计算)。由此带来的 GDP 耗水量激增,水资源承载 力弱。故今后,必须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区域外调水的力度,采 取污水回用等一些技术措施,以补充水资源的不足。 二、综合评价 金乡县经济比较发达。金乡县现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好,其中 建设用地承载力较高,耕地承载力中等,水资源承载力较弱。从自然 资源和生态环境等约束以及经济密度、城市化水平、建设用地条件等 发展需求看,全县可承载的人口未来还有一定增长空间,预期 2020 年综合适度人口规模为 68 万人左右。 第四节 建设用地适应性评价 一、建设用地适应性评价选择指标 按土地资源、地质环境、生态环境等资源环境要素,分析优质耕 地、生态红线区、采空塌陷、地面沉降等因子对土地开发建设的影响, 并根据影响程度与资料获取情况筛选要素,对各因子进行评价分级。 采用专家打分法对各评价因子赋值,并用限制系数法计算建设开发适 宜性分值,而且根据适宜性评价分值结果,通过聚类分析等方法将建 设开发适宜性划分为最适宜、基本适宜、不适宜和特别不适宜四类, 8 其中不受强限制性因子约束、且非强限制性因子分值最高的区域为最 适宜开发的区域。 二、金乡县建设用地适应评价的结果 1、最适宜建设用地面积为 20077.88 公顷,占总面积的 22.62%。 主要包括无占采煤塌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主要分布 在卜集镇、金乡镇、高河乡、胡集镇等。 2、基本适宜建设用地面积为 2207.19 公顷,占总面积的 2.49%。 分布比较零散,主要位于胡集镇、马庙镇、霄云镇等。 3.不适宜建设用地面积为 10368.77 公顷,占总面积的 11.68%。 位于金乡镇、胡集镇、卜集乡和羊山镇等。 4.最不适宜建设用地面积为 56112.91 公顷,占总面积的 63.21%。 规划区内主要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和采煤塌陷区不可建设用地, 禁止在以上不适宜建设地区进行一切建设活动。 第五节 土地利用现状、存在问题与面临的挑战 一、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金乡县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县土地总面积 88766.75 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如下: 1、农用地。农用地 71837.2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0.93%。其 中:耕地 62668.33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87.24%。水浇地 62665.76 公顷,占耕地面积的 99.99%。水田 2.57 公顷,占耕地面积的 0.01%, 耕地总体质量优;园地 71.64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0.10%;林地 2111.79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2.94%;其他农用地 6985.44 公顷,占 9 农用地面积的 9.72%。 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15324.2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7.26%。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12562.45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81.98%;交 通水利用地 2677.19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17.47%;其他建设用地 84.57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0.55%。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 2042.67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 16.26%;农村居民点用地 10271.06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 81.76%;采矿用地 248.72 公 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 1.98%。 3、其他土地。其他土地 1605.3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81%。 其中:水域 1557.95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 97.05%;自然保留地 47.39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 2.95%。 二、土地利用中存在问题与面临的挑战 (一)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全县土地资源总量较小,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约 0.14 公顷,远 低于全国 0.88 公顷平均水平;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全 县仅有耕地后备资源 70.79 公顷(其中,可开垦土地 0.48 公顷,占耕 地后备资源总量的 0.68%,可复垦土地 70.31 公顷,占耕地后备资源 总量的 99.32%),且分布零散,受资金、技术、生态保护等因素限制, 开发利用难度较大,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越来 越艰巨;近年来随着人口的增多,耕地总量逐年减少,人均耕地面积 已下降到 0.10 公顷左右,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二)优化“三生”空间,适应城市发展新战略 10 十三五期间,金乡县城市发展战略已转变为“一核、四心、四轴 线”的城镇体系空间战略,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 转变,发展成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为此需要按新的城市发展 战略,统筹生态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布局,切实推动产业经济 发展、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多规合一”,推进土地利用结构调 整优化,整合提升现有发展空间,合理增加生活、生态空间,加大绿 地、水域等生态用地保护,努力实现构建、优化“三生”空间的新目标。 (三)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难度加 大 “十三五”期间,金乡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依然较大,一方面至 2014 年底现行规划的建设用地指标已用达到 94%以上,另一方面大 量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经商,形成一定规模的城乡“两栖”人口,农村 低效建设用地得不到有效整治,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问题突出。为此 要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开展旧城改造,着力推进存量土地盘 活利用,提高建设用地综合效益,以有限新增量撬动存量,为全县稳 增长、调结构、加快创新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用地保障。 (四)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有待提高 在城镇内部,还存在闲臵和低效利用土地现象,2014 年金乡县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84 平方米,低于规划 2020 年目标 31 平方米;人 均农村居民点用地 272.37 平方米,高于《村镇规划标准》 (GB50188-93) 规定的 150.00 平方米/人的上限,全县用地相对粗放,土地节约集约 用地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11 第六节 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规划调整完善是强化耕地保护、促进集约用地的迫切需要。现 行规划实施以来,金乡县通过加强规划管控,较好地保障了经济社会 持续发展的用地需求。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改革发展的深 入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现行规划与实际情 况发展需求之间也存在一些不协调的情况,影响了规划的可操作性, 因此急需进行调整完善。 一、 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转变 (一)打造西部隆起带新型工业基地 随着济宁市提出大力实施鲁西科学发展高地战略,金乡县利用现 有产业基础优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 加强技术创新,以产业聚集推进结构提升,以总量扩张带动转型升级, 形成规模化生态产业集群,打造全国著名的生物食品加工基地、智能 输配电制造基地、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二)建设全国现代农业发展引领区 以“优、特、名、高”为总体定位,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物理农 业、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工厂化农业、观光农业、立体农业、订单 农业等现代农业形态,提档升级优质精品大蒜等主导产业,拓展农业 产业模式,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推进与二、三产 业融合,构建以“生产发达、产业融合、技术渗透、体制创新”为标 志的现代生态农业体系,把金乡打造成现代农业发展引领区。 (三)打造生态旅游胜地 12 紧紧围绕“中国江北水乡”的定位,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充分发 挥“山、水、人、文、物”五大资源优势,强化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 结合“点、线、面” ,构建“河湖贯通、湿地相连、城水相依、亲水 休闲”的生态湿地景观,充分把金乡县的深厚文化底蕴和自然资源转 变成独具特色的城市竞争力,把金乡县打造成为独具特色的生态旅游 胜地。 二、 相关规划修编陆续出台 “十三五”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位发生重大变化,各类各 业规划相继修编和出台。 (一)金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出台 根据金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金乡县以“打 造区域经济核心、休闲健康名城、绿色生态福地、城乡一体典范、全 民和谐高地”为总体战略,坚持“工业立县和经济强县” ,围绕“五 大板块”、 “六大产业”发展布局,转变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壮 大经济总量,为金乡县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中国江北水乡、千亿产 业园区、生态旅游胜地、区域中心城市”这五大目标。 (二)相关城乡规划的修编 《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年)》已批准实施,金乡县城 定位、规划用地和布局均作了重大调整,其余各重点镇也在同步启动 和推进新一轮城乡规划的修编工作。 (三)交通规划的出台 《济宁市“十三五”交通发展规划》、 《金乡县“十三五”交通发 13 展规划》等交通规划的陆续出台,金乡县将新建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 虽然《现行规划》在编制时,已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但是上述 相关规划修编的陆续出台,将不可避免地在原规划的基础上有所调整, 《现行规划》用地指标、布局的安排将与新提出的相关规划存在一定 偏差。 14 第二章 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部、省最新要求,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据土地 调查和规划评估结果,在“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的指导下进行金乡 县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通过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 布局,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为金乡县“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预留空间,提高规划的现势性、科 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构筑生产空间集约高效、 生活空间宜居适度,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努力建设新格局下的人 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城市。 第二节 调整原则 一、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兼顾的原则 按照耕地保护优先的要求,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认真落实 生态文明建设,严格保护林地、河流、湿地等生态用地,保障重要生 态屏障用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在保证不突破市级下 达主要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 和生态保护红线,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二、坚持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原则 本着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充分体现促进集中布局和集聚建设的 基本原则,按照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统筹的战略要求,遵循相关产业 政策和供地政策,根据土地供应能力和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社会发展 15 的实际需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 无序扩张,促进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 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优先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基础设 施建设,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总体布局,使土地资源与产 业布局达到最优配臵。 三、与相关规划协调原则 与金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交通规划、环境规划、 水利规划、农业规划、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处理好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 四、上下衔接、多方参与原则 坚持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强化上下级规划之间、部门之间的协 调和衔接,落实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任 务,并对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在相关部 门的共同参与下开展,广泛听取规划调整完善涉及区域社会各界的意 见,采纳合理性建议,并对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进行充分听证、论证, 努力提高规划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第三节 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二、政策文件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 ;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61 号,2014 年);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 土资发„2012‟2 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 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1‟41 号); 《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4‟18 号) ; 《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数据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 意见(试行)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9‟10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 ;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当前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工 作的意见》(鲁国土资发„2015‟6 号) ;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 17 知》(鲁国土资发„2016‟10 号);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 知》。 三、规程规范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TD/T1027-2010) ;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2010)。 四、地方或区域规划 《济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金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 《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年)》 ; 《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 《金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金乡县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 》 ; 其他相关交通、地质、水文、环境等规划资料等; 政府工作报告和统计年鉴等数据。 第四节 主要任务 一、编制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对金乡县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评估基期年调整为 2014 18 年,进一步摸清全县范围内土地利用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 明原因、提出措施,为金乡县规划调整完善提供依据。 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综合考虑金乡县及各乡镇资源环境承载力、规划剩余空间、新的 城市空间格局和发展目标定位,在市级下达指标的约束下,结合变更 调查数据,合理调整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 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等主要用地控制指标。 三、进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 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 要求,对现有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作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 局调整应与城镇周边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 作充分衔接。 四、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 要在不突破市级下达建设用地规模等前提下,结合金乡县新的城 市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和布局。 五、划定“三线”,推进“多规合一” 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强化 规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在具体划定过程中,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 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及时协商解决“三线”划定中的矛盾和问题。 六、合理布局重大基础设施用地 19 根据金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相关部门行业 规划,调整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布局,补充完善规划重点项目列表。 七、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十三五”期间,结合城市规划,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解决 “十三五”重点项目用地需求问题。中心城区应统筹旧城改造与新区 建设,促进产业升级,提升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均衡布局公共服务 设施,构建功能复合、生态宜居、内生活力的中心城区。重点解决城 区内十三五重点项目用地需求问题。 八、更新规划数据库 依据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 TD/T1027-2010 )、《 乡 级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数 据 库 标 准 》 (TD/T1026-2010),更新县级、乡级规划数据库。 第五节 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为金乡县行政管辖范围,土地总面积 88766.75 公顷, 辖 9 镇 4 乡(即金乡镇、羊山镇、胡集镇、霄云镇、鸡黍镇、王丕镇、 司马镇、鱼山镇、马庙镇、化雨乡、卜集乡、高河乡、兴隆乡)。 第六节 调整期限 现行规划基期年为 2005 年,2006-2020 年为规划期限,2010 年 为规划近期年,2020 年为规划目标年。 本《方案》是采用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土地利用年度变更 数据和相关权威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对规划期间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20 做出调整。现行规划基期年和目标年不变。 21 第三章 规划目标调整 第一节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与指标 一、调整完善目标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严格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新要求, 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 地利用结构布局,科学划定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为实施经济社会 发展新战略和新目标提供基础保障。 (二)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 的通知》 (鲁国土资发„2016‟10 号)和济宁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关 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的通知》精神,依据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实施评估和第二次土地调查连续变更至 2014 年数据,修订现行 规划的约束性指标,维护土地规划的现势性和严肃性,保障土地管理 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三)保障“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新战略、新目标,加快永久 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统筹全县城 乡建设、产业集聚区项目和生态廊道等用地。 二、调整完善指标 (一)总量指标 1、耕地 以 2014 年末实有耕地面积为基础,核减新增建设占用、生态退 耕、已纳入占补平衡储备库、采煤塌陷地(核减 21.61 公顷) ,作为 22 耕地保有量调整的基本依据。规划 2020 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62539.93 公顷。 2、基本农田 规划 2020 年全县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52519.33 公顷。 3、建设用地 规划 2020 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6284.00 公顷以内,其 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2818.00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控制在 3941.00 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466.00 公顷以内。 (二)增量指标 1、新增建设用地 参考全县 2006-2014 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合理预测未 来六年用地需求,调整完善后 2006-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 1174.00 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 833.00 公顷。 2、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2006-2020 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 1297.00 公顷。 (三)效率指标 规划至 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115 平方米以内。 (四)分解下达主要控制指标 按照市局下达的调整完善指标方案,在统筹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 展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十三五规划、城镇化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分 解下达各乡镇至 2020 年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设用 23 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等控制指标。 第二节 调整完善前后主要指标比较 一、耕地、基本农田 规划至 2020 年,耕地保护目标有所提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减 少。耕地保有量调整为 62539.93 公顷,较现行规划目标(60503.00 公顷)增加 2036.93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为 52519.33 公顷, 较现行规划目标(53445.00 公顷)减少 925.67 公顷。 二、园地、林地 园地面积为 2440.00 公顷,与现行规划指标一致;林地面积为 1479.00 公顷,与现行规划指标一致。 三、建设用地 根据“十三五”发展建设需求和现有建设用地量进行综合考虑, 到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16284.00 公顷,与现行规划指标一致。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2818.00 公顷,与现行规划指标一致;城 镇工矿用地规模 3941.00 公顷,比现行规划指标增加 260.00 公顷;交 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3466.00 公顷,与现行规划指标一致。 四、新增建设用地 至 2014 年, 现行规划安排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剩余 711.33 公顷。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合理预测未来六年用地需求,在推动增量撬动存量 基础上,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 1174.00 公顷,平均每年约 195.67 公顷,与原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一致。新增建设用地全部占用农用 地,是 836.00 公顷,与原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规模一致;新 24 增建设用地拟占用耕地 833.00 公顷,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 70.95%, 与原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规模一致。 五、补充耕地 按照占补平衡要求,安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1297.00 公顷, 与现行规划目标一致。 六、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综合《金乡县城镇化发展规划(2012-2020 年)》 、 《金乡县十三五 规划纲要》 、 《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年)》 ,预测 2020 年金 乡县常住人口规模为 68.00 万人,城镇化率 47.00%,城镇人口 32.00 万人,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 115 平方米,与现行规划指标一 致(详见附表 1)。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规划调整完善期间,全县农用地适当减少,建设用地理性增长, 其他土地得到适度开发和合理利用。到 2020 年,全县农用地面积减 少到 70190.3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2014 年的 80.93%减少到 79.07%;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 16975.3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由 2014 年的 17.26%增加到 19.13%;其他土地面积减少到 1601.09 公 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2014 年的 1.81%减少到 1.80%。 一、农用地内部结构调整 (一)耕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 整方向,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大 补充耕地力度,强化耕地质量建设,努力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和利用效 25 益。到 2020 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62539.93 公顷,比 2014 年 减少 128.4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2014 年的 70.60%减少到 70.54%。主要分布在鸡黍镇、胡集镇、马庙镇。 (二)林地。加强林地保护,加快植树造林,严格控制各项工程 建设征占用重点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林地。到 2020 年,全县林地面积达到 1479.00 公顷,比 2014 年减少 632.79 公 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2014 年的 2.38%减少到 1.67%。主要分 布在金乡镇、马庙镇、胡集镇。 (三)园地。加强特色园地建设与保护,推动园地适度集中发展。 到 2020 年,园地面积调整为 2440.00 公顷,比 2014 年增加 2368.3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2014 年的 0.08%增加到 2.75%。主要 分布在高河乡、王丕镇、胡集镇。 (四)其他农用地。合理安排养殖水面等其他农用地,支持农村 道路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产业化水平。到 2020 年,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为 3731.43 公顷, 比 2014 年减少 1646.8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2014 年的 7.87%减少到 4.20%。主要 分布在霄云镇、卜集乡、鸡黍镇。 二、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调整 规划期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得到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得 到有效控制,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到 2020 年,全县建设 用地控制在 16975.35 公顷以内,比 2014 年增加 1651.14 公顷,占土 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2014 年的 17.26%增加到 19.13%。 26 (一)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2818.00 公顷 以内,比 2014 年增加 255.5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2014 年 的 14.15%增加到 14.44%。主要分布在金乡镇、胡集镇、鱼山镇。其 中: 重点保障县城及重点镇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及工业产业用地,至规 划期末,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到 3941.00 公顷,比 2014 年增加 1649.6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2014 年的 2.58%增加到 4.44%。主要 分布在金乡镇、胡集镇、高河乡。 积极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整理缩并农村建设用 地,2015-2020 年农村居民点拆旧区 5789.59 公顷。至规划期末,农 村居民点用地 8877.00 公顷,比 2014 年减少 1394.06 公顷,占土地总 面积的比例由 2014 年的 11.57%减少到 10.00%。主要分布在胡集镇、 羊山镇和鱼山镇。 (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达到 4157.35 公顷,比 2014 年增加 1395.5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 例由 2014 年的 3.11%增加到 4.69%。主要分布在金乡镇、胡集镇、霄 云镇。其中: 2015-2020 年,安排新增交通水利等其他用地 1395.59 公顷,占 用耕地 1026.09 公顷。其中新增交通用地 874.82 公顷,占用耕地 687.86 公顷;新增水利设施用地 293.80 公顷,占用耕地 146.99 公顷;新增 其他建设用地 226.97 公顷,占用耕地 191.24 公顷。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7 本着生态优先、兼顾发展的原则,适度有序地开发其他土地。规 划至 2020 年其他土地保持在 1601.09 公顷,比 2014 年减少 4.30 公顷。 主要分布在司马镇、霄云镇、金乡镇。 (一)水域。规划 2015-2020 年水域净减少 0.23 公顷。主要分布 在司马镇、霄云镇、金乡镇。 (二)自然保留地。规划 2015-2020 年自然保留地净减少 4.07 公顷。主要分布在羊山镇、卜集乡和胡集镇。 第五章 土地整治挖潜 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模 (一)农用地整理工程 通过对耕地中的零碎地块、小片荒地、零星其他农用地和部分田 间道路、沟渠、田坎等的全面整理,形成适应规模化生产的耕地格局, 提高耕地利用率并实现新增耕地 1210.05 公顷,农用地整理项目重点 安排在金乡镇、高河乡、兴隆乡等乡镇。 (二)土地复垦工程 加快采煤塌陷地的废弃土地及及重大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复垦,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重大线性工程临时用地及时进行复垦。按照统筹规 划、突出重点、用途适宜和经济可行的要求,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 用方向、规模和时序。到 2020 年,新增耕地 86.95 公顷,土地复垦 重点安排主要在鸡黍镇、马庙镇、王丕镇、霄云镇等乡镇。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28 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利用,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 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用地布局更加合理。规划期内,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拟 确定城乡增减挂钩用地 876.00 公顷。 (一)拆旧区。规划 2015-2020 年拆旧区面积 5789.59 公顷,主 要分布在卜集乡、鸡黍镇、马庙镇、兴隆乡等。 (二) 安臵及建新区。规划 2015-2020 年建新区面积 747.79 公顷, 主要分布在金乡镇,规划 2015-2020 年安臵区面积 128.21 公顷,主要 分布在鱼山镇。 第六章 规划空间管控优化 依据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 力研究并与相关部门规划协调、衔接的基础上,划定“三线”,即“生 态保护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 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 十三五期间,是金乡县促进经济稳健发展、提质增效的攻坚期。 是建设西部隆起带新型工业基地、全国现代农业发展引领区和诚信蒜 都.生态水城的关键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凸显期。因此必须 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节约集约、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方针,实施 可持续土地利用战略和总体格局重点是: 1、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通过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确定 29 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引导耕地与基本农田向立地条件好、农田设 施完备、农业产业化水平高的区域集中布局,促进基本农田质量有所 提升,构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 2、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统筹城乡建设,统筹存量挖潜与增量集约配臵,以土地资源的集 约利用和功能提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按照新型城镇化和 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合理控制城镇发展规模,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围 绕“一核、四心、四轴线”城镇空间发展体系,协调城乡生产、生活、 生态空间的配臵,引导人口经济向生态环境容量较高的区域配臵,促 成相对集中、生态环境良好城乡建设格局。 3、加大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 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努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加快土地整治的 步伐和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 撑能力,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 4、划定“生态红线”,提高土地生态服务功能 以建立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为方针,明确“生态红线”空间 结构,将地质公园、重要水源保护地、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等 4 类重 点生态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保障城市圈的生态用地格局,提 高土地生态服务功能。 第二节 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一、农业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30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方向,严格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强化耕地质量建设,努 力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 (1)2014 年耕地现状 根据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 全县耕地面积为 62668.33 公顷。 根据最新的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成果,全县耕地质量等别跨 6-9 等 4 个 等别: 其中 6 等地占 3.57%,主要位于金乡镇和兴隆乡;7 等地占 30.06%, 主要位于金乡镇、羊山镇、鱼山镇和兴隆乡;8 等地占 56.81%,主要 位于胡集镇、霄云镇、鸡黍镇、马庙镇和卜集乡;9 等地占 9.56%, 主要位于马庙镇和化雨乡。 (2)耕地减少的流向及重点区域 全县耕地减少的主要流向:新增建设占用、因生态退耕、已纳入 占补平衡储备库、采矿用地压盖等。规划 2015-2020 年耕地减少规模 控制在 491.82 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302.71 公顷 以内,主要分布在金乡镇、卜集乡、胡集镇;其他原因减少耕地控制 在 189.11 公顷以内。 (3)耕地增加的来源及重点区域 全县耕地增加主要来源:农用地整理、土地复垦补充耕地。规划 2015-2020 年补充耕地 363.42 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 276.47 公顷,主要分布在鸡黍镇、胡集镇和马庙镇;土地复垦补充耕地 86.95 公顷,主要分布在金乡镇和司马镇。 调整后,耕地面积净减少 128.40 公顷,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 31 低于 62539.93 公顷,严格落实了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全县 耕地面积得到了有效保护。 2、园地、林地利用布局调整 依托现有格局,因地制宜地布局园、林等生产基地,推进特色农 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规划期内,园地主要分布在金乡镇,园地通 过调整改造现有园地,提高产品质量和调整品种结构,着力提高单产 和效益;林地布局主要分布在马庙镇的白洼林场、祭田苗圃等地区。 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强化河流周边 的生态涵养林保护,大力推进退耕还林、丘陵生态林、农田防护、生 态廊道网络、城市林业生态和村镇绿化等六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1、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方案》将通过审核论证后的金乡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直接 整体纳入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布局与全域基本农田划定成 果完全一致。遵循“大稳定、小调整” ,以布局调整促进质量提升的 原则,引导基本农田保护向立地条件好、农田设施完备、农业产业化 水平高,以及城镇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的优质耕地区域集中。 (1)已有基本农田情况 叠加经批准并报部备案的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中规 划基本农田调整图层和 2014 标准时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 库中地类图斑图层,规划调整前基本农田实际保护面积为 53654.00 公顷。已有基本农田中,耕地 53626.06 公顷,其他地类 26.94 公顷, 32 耕地占已有基本农田面积的 99.95%;耕地的坡度全部是≤15°;耕 地质量等别主要集中在 8.00 等地,其平均质量等别为 7.75 等地。 (2)基本农田调出 在已有基本农田的基础上,调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的,低 质量等别、田面坡度大于 25 度、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因损毁和污 染严重难以恢复、不宜农作的,以及零星破碎、区位偏僻的基本农田 3606.33 公顷,占全县基本农田总面积的比例为 6.87%,主要分布在 羊山镇、胡集镇、化雨乡和卜集乡。 (3)基本农田调入 调入位于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镇村周边集中连片的未列入基 本农田的优质耕地 2472.66 公顷,占全县基本农田总面积的比例为 4.71%,主要分布在高河乡、鱼山镇和金乡镇。 (4)调整优化的结果 规划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52519.33 公顷,保护面积达到了 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布局调整符合总体稳定、局部微 调、应保尽保的要求。调整后基本农田中耕地的比例从原来的 99.95% 增加到 100.00%,其他非耕地的比例从原来的 0.05%降低到 0.00%; 调整后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由原来的 7.75 等地调整为 7.74 等地; 调整后基本农田中耕地坡度全部是小于 15 度,保持不变。故调整后 全县基本农田质量略有上升。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红线 在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基础上,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充分运用 33 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及线形基础设施、自然地物 边界,综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的区域尽量 保持完整性,基本农田之间零星分布、面积较小的农用地、未利用地 以及建设用地一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红线内的零星建设用地 和其他农用地应当逐步整理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不能实施整理的, 可保留现状用途,不得扩大规模。除交通水利能源等单独选址建设项 目及规划安排的建设用地区域,红线内不得安排新的建设用地项目。 规划到 2020 年,金乡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面积为 52519.33 公顷,占 土地总面积 59.17%。 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和监管措施 (1)保护措施 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 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外,其 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不多预 留多划永久基本农田为建设占用留有空间,不随意改变永久基本农田 规划区边界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法定条件的,需占用 和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确实难以避让的,应 当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一并报国 务院批准,及时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 (2)建设措施 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 34 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开展高标准 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占 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 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 耕地的土壤改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土壤改良、地 力培肥与治理修复力度,不断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新建成的高标 准农田应当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作为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 基础。 (3)监管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实 际探索,完善耕地保护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措施。与整合有 关涉农补贴政策、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相衔接,与生态补偿 机制联动,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同时,鼓励建立耕地保护基金, 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管护、改 良和建设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补贴,调动广大农民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 积极性。 二是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网络, 做到县、乡(镇)有领导小组,有保护专人,村有协管员,组有信息 员。对基本农田实行重点巡查保护,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行政首长 问责制,严格考核审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 考核审计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严肃执法监督,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要严厉查 35 处、重点问责。 第三节 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一、 生态空间布局优化 设定核心生态网络体系,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形成基 本的国土生态屏障。根据我县的地貌特色和自然地理条件,维护自然 地貌的连续性,顺应自然地形地貌的形态,按最大适宜度安排各类生 态用地,构建以河流、湿地等为主体的陆、水生态脉络相互交融的国 土生态屏障。 重点在我县大沙河、老万福河、万福河湿地、金水湖等城区周边 水域及林地进行保护,加强岸线绿化,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 城市道路、工厂、高压走廊灯周边防护绿地建设;另外,加强我县公 园、街地的生态绿化。 二、生态红线划定范围 以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平台,结合生态重要性评价、生态重点区 域识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金乡县生态保护红线包括森林公园、地 质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区域。 1、划定要求 参照《济宁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金乡县生态红线划定范围: 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4 类重点区域,纳入生态红线保护区。 类型 名称 级别 分布 湿地公园 金乡金水湖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 城区 湿地公园 金乡彭越湖省级湿地公园 省级 羊山镇 36 地质公园 金乡羊山省级地质公园 省级 羊山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金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省级 王丕街道、化雨镇 森林公园 金乡白洼市级森林公园 市级 马庙镇 2、划定规模 根据《济宁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我县划入 2 处饮用水源区、2 处湿地公园、1 处地质公园和 1 处森林公园, 总共面积 1032.05 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 1.16%。 第四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一、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1、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1)城镇用地布局 落实“一核、四心、四轴线”的城镇体系空间框架,推动城市发 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发展成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 按照新型城镇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将近期急需建设的、不 在《现行规划》确定允许建设区内的重点发展区域用地调整为预留建 设用地,以保障金乡县城镇化、工业化建设需要。同时,将《现行规 划》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短期不具备开发条件、近期没有建设计划和项 目落地的部分规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调出,调整到近期急需建设的区 域,合理调整优化全县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本方案 2015-2020 年调入 城镇建设用地 1599.36 公顷,主要分布在金乡镇、胡集镇和鱼山镇; 调出城镇建设用地 225.07 公顷,主要分布在金乡镇、鸡黍镇、胡集 镇和羊山镇等。调整后,金乡县城镇用地规模为 3416.96 公顷。 (2)农村建设用地布局 37 按照“利于生产、便于生活、集中布局、集约节约”和保护耕地 的原则,科学安排新增农村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新增农村建设用地主 要用于中心村建设、征地拆迁回建和农村教育、医疗、文化和卫生、 休闲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本次调整完善后,农村居民点用 地指标 8877.00 公顷,比现行规划指标减少 260.00 公顷。 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为抓手,加 大闲臵废弃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利用和复垦力度。2014 年农村居民 点用地 10271.06 公顷,通过整治利用和复垦共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 5789.59 公顷,城乡增减挂钩腾出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城镇 用地和拆旧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挂钩主要用于城 镇新区内的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镇区内 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城乡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的约束,可依程序办理建 设用地审批手续。 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不改变的前提下,城 乡增减挂钩建新区可与允许建设区内其他土地相互调剂进行空间布 局调整。 (3)独立工矿用地布局 规划调整期间,全县独立工矿用地调整的主要方向是:继续加快 推进传统工业企业外迁和旧城改造,引导工业向园区集聚,提高土地 利用效率。在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范围内,合理安排新增用 地,保障独立于城镇和农村居民点以外的采矿、采石、采砂等采矿项 目用地,以及对气候、环境、建设有特殊要求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臵 38 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变电站、加油站和污染性工业项目等需单独 选址的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调整后,采矿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指标调整为 524.04 公顷,比 《现行规划》增加 188.14 公顷。 2、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为满足金乡县交通、水利、能源、旅游及其他项目用地需求,依 据金乡县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等相关规 划,并与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进行充分对接,合理调整《原规划》交通、 水利、能源、旅游及其他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清单及用地布局。省级以 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请使用省级规划预留的新增建设用地指 标。 2015~2020 年,主要保障日照(岚山)至菏泽公路枣庄至菏泽 段工程、G105 京澳线金乡胡集至金乡单县界段改建工程、金丰线南 延、金沙路、南谢线西延、袁徐路、马化线和金张线改造等交通设施 用地,金北新城水厂、羊山水库、金鱼河治理、北大溜河治理、老西 沟河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河水库、引黄西线等水利设施用地, 110KV 变电站、500KV 变电站、金乡马集 110KV 变电站、金乡霄云 220KV 变电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热电厂等能源设施用地, 羊山军事旅游度假区、羊山旅游项目、卜集中学、化雨袁集幼儿园、 金北中学、金乡县公安局看守所、东城区污水处理厂、育才学校等其 他建设用地需求。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优化 39 1、允许建设区 (1)规模调整 现行规划允许建设区面积为 15288.7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7.22%。规划调整完善后,允许建设区调整为 16578.30 公顷,调整 后比调整前增加 1289.60 公顷。 (2)管制规则 --允许建设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 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 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2、有条件建设区 (1)规模调整 现行规划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 408.7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46%。规划调整完善后,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 314.12 公顷,调整后 比调整前减少 94.58 公顷。 (2)管制规则 --针对具体的城市、镇、村,在不突破其对应允许建设区的规划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 设用地的布局调整,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 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4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定期评 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 经批准,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 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3、限制建设区 (1)规模调整 规划调整前金乡县限制建设区面积为 73069.40 公顷,占土地总 面积的 82.31%。因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的调整,导致限制建 设区面积发生相应变化。规划调整完善后,限制建设区面积调整为 71874.38 公顷,比调整前减少 1195.02 公顷。 (2)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 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 用地。 三、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综合考虑 金乡县的自然条件、环境特征、发展历史及区域的总体协调,结合城 市发展目标、充分衔接相关规划范围界线、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 红线,划定县级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和重点镇开发边界划定。 1、划定中心城区开发边界 41 县城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涉及主城区。以《现行规划》的允许建设 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在与《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年)》充分协调,并避让基本农田和重点生态保护区域、蓄滞洪区、 地质灾害区后,通过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的方式确定。 规划到 2020 年,金乡县县城开发边界主要分布在金乡镇,面积为 3300.47 公顷。 2.划定重点镇开发边界 重点镇开发边界的划定原则上应与《现行规划》的建设用地扩展 边界相衔接,同时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统筹。要 结合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目标,按照城镇规划体系,明确开发空 间的适宜性和限制性要素,合理确定城镇建设规模、结构和形态,体 现生态保护优先和节约优先理念。规划到 2020 年,金乡县重点镇开 发边界主要包括:胡集镇、羊山镇和鱼山镇等 12 个乡镇,面积为 3788.84 公顷。 四、严格管控,保障重点 1、加大建设用地规模管控 按照济宁市下达给金乡县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0 年规划全 县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 16284.00 公顷以内,与现行规划指标一致, 较 2014 年净增 959.79 公顷。面对“十三五”时期不断增长的建设需 求与总量控制的矛盾,必须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供给调节 和引导需求,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通过适度减少建 设用地增量指标,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 42 等流量指标,促进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发 展。 2、积极拓展发展新空间 依据生态保护区划等相关规划和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在不破坏 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进行旧城改造、拓展产业发展用地新空间。 积极推进地上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的有效供 给。 3、保障重点建设项目 积极保障各部门、各规划提出的“十三五”交通、水利、能源、 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对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 用省级规划预留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项目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将主要采用农用地整理、 土地复垦补充耕地的方式实施 (详见附表 9) 。 五、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全面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政策。扩 展土地资源利用空间,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 平,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积极支持开展以旧城镇、旧 厂房、旧村庄为重点的低效用地改造。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城 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总体要求、激励机制、保障措施等,促进存量建设 用地盘活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 式加快转变。 第五节 优化土地用途分区 43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规模调整 现行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约 56528.00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 面积的 63.68%,其中划定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 53445.00 公顷。规划 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约 55347.3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62.35%, 其中划定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 52519.33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 后面积比调整前少 1180.61 公顷。主要分布在马庙镇、鸡黍镇、胡集 镇等。 (二)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 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 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优先整理、复垦或 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不能复垦和调整的,可保留现状,但不得 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 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 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不得弃耕撂荒。 二、一般农地区 (一)规模调整 现行规划一般农地区面积约 9485.10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44 10.69%。规划调整后,一般农地区面积约 13084.18 公顷,占全县土 地总面积的 14.74%。一般地区调整后面积比调整前多 3599.08 公顷。 主要分布在霄云镇、鸡黍镇、马庙镇、卜集乡等。规划期内土地利用 方向为进一步推进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二)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蓄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 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 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 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 内土地。 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一)规模调整 现行规划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约 12586.20 公顷,占全县土地 总面积 14.18%。规划调整后,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约 12296.29 公 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13.85%。城镇村建设用地区调整后面积比 调整前少 289.91 公顷。主要分布在金乡镇、羊山镇、胡集镇等。 (二)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与经批准的城市、 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 --区内城镇村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臵地和废弃 45 地;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 芜。 四、独立工矿区 (一)规模调整 现行规划独立工矿区面积约 338.30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0.38%。规划调整后,独立工矿区面积约 524.32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 面积的 0.59%。独立工矿区调整后面积比调整前多 186.02 公顷。主 要分布在胡集镇、卜集乡、高河乡等。 (二)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用 地;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 --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臵地和废弃地;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 芜。 五、林业用地区 (一)规模调整 现行规划林业用地区面积约 2289.80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2.58%。规划调整后,林业用地区面积约 2161.86 公顷,占全县土地 总面积的 2.44%。林业用地区调整后面积比调整前少 127.94 公顷。 46 主要分布在胡集镇、马庙镇、金乡镇等。 (二)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 服务的营林设施; --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 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 但不得扩大面积; --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 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六、风景旅游用地区 (一)规模调整 现行规划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约 68.90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 的 0.08%。规划调整后,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约 115.48 公顷,占全 县土地总面积的 0.13%。风景旅游用地区调整后面积比调整前多 46.58 公顷。主要包括羊山镇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区。 (二)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 用途; --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 47 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第七章 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 为了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 管控,科学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结合济宁市批准《金乡县城 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年) 》,对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布局进行 调整优化。 第一节 发展目标与方向 一、 城市发展目标及方向 根据城镇发展定位,把金乡主城区建设成为全县政治、文化中心, 也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极,妥善解决城市建设发展空间,合理 规划老城区、新城区的空间布局;塑造中心城区特色,充分展现金乡 县历史文化、生态环境相结合的城市特色。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旧城改造步伐,强力启动新城区发展,建设具有影响力的区域性 城市。 在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以及与其他相关规划充分协调的基础上, 根据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和各方向发展条件的综合评价,确定 城区发展方向为重点向东,丰富中部,优化西部,适度向南。 老城区:主要集中在北至老万福河;南至南外环路;东至金济河; 西至大沙河规划建设用地。为了弘扬金乡古城神韵,激活老城区功能, 带动城区发展,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中心城市地段,规划目标将该地区 48 建设成为:以光善寺景区为核心,延续老城历史文脉,形成以休闲为 主题、以文化为内涵、以商业为主导、以居住为依托的市级综合商业 文化中心。 新城区:主要集中在北至老万福河;南至南外环路;东至莱河; 西至金济河规划建设用地。以青年路和山阳路作为新城区城市南北向 联系主要纽带,进一步完善新城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目标是将 该地区建设成为:以行政中心为依托,承接商务、商业、文化、服务 等主体职能,形成的县级行政管理与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金乡县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县中心城区总面 积 2963.72 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如下: 1、农用地。农用地 924.39 公顷,占中心城区总面积的 31.19%。 其中:耕地 703.51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76.11%。园地 6.66 公顷, 占农用地面积的 0.72%;林地 53.77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5.81%; 其他农用地 160.45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17.36%。 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1992.31 公顷,占中心城区总面积的 67.22%。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 1848.09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92.76%; 交通水利用地 143.81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7.22%;其他建设用地 0.41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0.02%。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 1430.24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 77.39%;农村居民点用地 394.75 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 21.36%;采矿用地 23.10 公顷,占城乡 建设用地面积的 1.25%。 49 3、其他土地。其他土地 47.02 公顷,占中心城区总面积的 1.59%。 全部是水域。 第三节 规划调整方案 一、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规划调整前,2020 年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3249.70 公顷, 其中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 2585.00 公顷。 ——规划调整后,规划 2020 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 21 万人。根据 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对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将金乡县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调整为 2963.72 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内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 2650.53 公顷。 二、空间管制分区调整 1、允许建设区 规划调整前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面积为 2585.00 公顷,占中心城 区规划控制范围总面积的 85.07%。规划调整完善后,中心城区允许 建设区为 2650.53 公顷,占中心城区内规划控制范围总面积的 89.43%。 本方案,调入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面积 207.31 公顷,主要分布 在金乡县建制镇、南楼村、王杰村。调出地块 141.78 公顷,主要分 布在金乡县建制镇、孙楼村、李楼村。 2、有条件建设区 规划调整前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 210.90 公顷,占中心城区规 划控制总面积的 6.94%。规划调整完善后,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面 积调整为 0.00 公顷,比调整前减少 210.90 公顷。 50 本方案,调入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 0.00 公顷;调出有条件建设 区 210.90 公顷,主要分布在金乡县建制镇、南楼村,变为允许建设 区和限制建设区。 3、限制建设区 规划调整前中心城区限制建设区面积为 453.80 公顷,占中心城 区规划控制总面积的 14.93%。因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 区的调整,导致限制建设区面积发生相应变化。规划调整完善后,限 制建设区面积调整为 313.19 公顷,占中心城区规划控制总面积的 10.57%,比调整前减少 140.61 公顷。 三、城镇周边基本农田调整 1、省国土资源厅、农业厅下发的我县城市周边划定任务 ——数量。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1459.60 公顷(其中:允许建设 区 708.13 公顷, 有条件建设区 198.67 公顷,限制建设区 552.80 公顷), 划定后城市周边基本农田 2540.40 公顷 (已有基本农田 1092.87 公顷, 新划入 1459.60 公顷,划出 12.07 公顷) 。 限制建设区拟划入面积 552.80 公顷,达到该范围内下发任务耕地 703.53 公顷的 78.58%,原有基本 农田拟调出 12.07 公顷,划入划出后限制建设区基本农田达到该范围 内耕地总面积 1796.40 公顷的 90.94%。 ——质量。平均质量等别为 7.41 等,全部是水浇地,全部处于 坡度≤15°。无严重污染耕地。 2、城市周边局部微调情况 因“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急需落地和不符合划定要求等原因对 51 基本农田布局进行局部微调。 ——划入划出数量。此次金乡县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局部微调 19.33 公顷,全部为已有基本农田,已在城市周边一般耕地中补划 19.33 公顷。 ——划入划出质量。划出与补划地块均为水浇地,划出耕地国家 利用等别为 7 等,补划地块为 6 等,微调后质量有提高。 ——调整原因。已有基本农田全部为不符合划定要求划出(未纳 入 2015 年变更调查实际为非耕地)。 ——调整布局。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划出全部为已有基本农田划出, 经过对已有基本农田现状进行内业判读和外业调查,基本农田划出主 要涉及金乡镇,补划部分主要分布于金乡镇。金乡县城市周边基本农 田布局调整后有效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同时也与原有的基本 农田集中连片,对中心城区进行了有效的合围和隔离,充分发挥耕地 的生态功能,进一步固定了城市开发边界。 3、划定后基本农田情况 ——数量。划定后城市周边基本农田 2540.40 公顷;限制建设区 拟划入面积与已有基本农田之和达到该范围内耕地总面积的 90.94%。 ——质量。划定后耕地全部是水浇地,全部处于坡度≤15°。划 定后基本农田耕地等别主要集中在 6-9 等,平均质量等别为 7.30 等。 划定调整后金乡县城市周边范围的基本农田质量有提高。 ——形态。与原有的基本农田连在一起,并结合金乡县河流公园、 湿地等生态边界,形成绿色城市生态边界。东部、西部和北部以拟划 52 入基本农田为主,南部以原有基本农田为主。通过城市周边永久基本 农田的划定,构建起生态屏障,对金乡县城进行了有效的合围和隔离, 进一步固定了城市开发边界,避免城市连片发展而影响生态、景观和 城市整体环境水平,有利于城市健康发展。 第四节 分区片布局调整 一、老城区片 调整思路。该区是城镇空间转型发展的重点区域,规划期内有序 疏解非中心城区功能,加大开展旧城改造以及工业园区和商贸物流园 区发展。 空间管制。该区范围 1502.21 公顷。划定允许建设区 1385.64 公 顷,由现状建设用地 1154.31 公顷和新增建设用地 231.33 公顷组成; 划定限制建设用 116.57 公顷。 二、新城区片 调整思路。该区是城市空间转型发展的次轴,规划期内进一步完 善新城区公共服务配套。 空间管制。该区范围 677.43 公顷。划定允许建设区 565.75 公顷, 由现状建设用地 302.58 公顷和新增建设用地 263.17 公顷组成;划定 限制建设区 111.68 公顷。 第八章 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布局调整 积极保障各部门、各规划提出的“十三五”交通、水利、能源、 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对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 53 请使用省级规划预留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一、交通设施项目调整情况 适应金乡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保障金丰线南延、南谢线西 延、袁徐路、马化线、金张线改造、山阳路北延等交通项目,依据城 市发展需要,支持公路用地的建设。省级以上的交通项目指标由省级 统一安排。规划 2015-2020 年安排市县级交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100.44 公顷,占用耕地 81.44 公顷。 二、水利设施项目调整情况 优先保障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水利建设用地,推动农村水利设施 建设,促进农业生产条件、农村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改善。规划期 间重点保障北大溜河治理、老西沟河治理、新西沟河治理、大沙河治 理、白马河治理、金鱼河治理等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省级以上的水利 设施项目指标由省级统一安排。规划 2015-2020 年安排市县级水利设 施新增建设用地 2.12 公顷,占用耕地 1.92 公顷。 三、能源设施项目调整情况 统筹安排能源建设,大力完善电力设施,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 优化能源用地布局。 重点安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10KV 变电站、 220kV 胡集变电站、金乡程楼 220KV 变电站、金乡淳集 110KV 变电 站等能源设施用地项目。省级以上的能源设施项目指标由省级统一安 排。规划 2015-2020 年安排市县级能源设施用地 29.99 公顷,占用耕 地 29.68 公顷。 四、其他建设用地项目调整情况 54 重点安排东城区污水处理厂、金北新城污水处理厂、金北新城医 院、司马垃圾处理站、卜集中学、金北中学、霄云中心小学、靳楼小 学等。省级以上的其他重点项目用地指标由省级统一安排。规划 2015-2020 年安排市县级其他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125.08 公顷,占 用耕地 107.47 公顷(详见附表 9)。 第九章 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 一、乡镇土地利用主导方向 金乡镇作为金乡县城驻地镇、中心城区,规划建成以大蒜交易为 龙头的鲁豫苏皖交界的商贸流通节点;鲁南新型工业化基地;鲁西南 特色文化旅游服务节点。重点向东、向北发展。 二、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金乡镇,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536.39 公顷,基本农 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2161.94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 在 189.63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 187.63 公顷以内; 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3611.86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2993.85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2399.51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 员工的规模控制在 618.01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 232.18 公顷, 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05 平方米以内,城乡建设用地增 减挂钩指标控制在 722.50 公顷。 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农用地结构调整:农用地面积从 2014 年的 4067.61 公顷调整 到 2020 年的 3234.90 公顷, 结构比例从 2014 年的 57.78%调整到 2020 55 年的 45.96%。其中耕地面积从 2014 年的 3328.61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2536.39 公顷,结构比例从 2014 年的 47.29%调整到 2020 年的 36.03%;园地面积从 2014 年的 30.98 公顷调整到 173.40 公顷,结构 比例从 2014 年的 0.44%调整到 2.47%;林地面积从 2014 年的 115.71 公顷调整到 234.43 公顷,结构比例从 2014 年的 1.64%调整到 3.33%; 其他农用地面积从 2014 年的 592.31 公顷调整到 290.68 公顷,结构比 例从 2014 年的 8.41%调整到 4.13%。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建设用地面积从 2014 年的 2778.65 公顷 调整到 2020 年的 3611.86 公顷,结构比例从 2014 年的 39.48%调整到 2020 年的 51.31%。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从 2014 年的 2384.58 公顷 调整到 2020 年的 2993.85 公顷,结构比例从 2014 年的 33.88%调整到 2020 年的 42.53%;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从 2014 年的 393.58 公顷调整 到 2020 年的 546.26 公顷,结构比例从 2014 年的 5.59%调整到 2020 年的 7.76%;其他建设用地从 2014 年的 0.49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71.75 公顷,结构比例从 2014 年的 0.01%增加到 2020 年的 1.02%。 在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从 2014 年的 1432.91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2399.51 公顷,结构比例从 2014 年的 20.36%调整到 2020 年的 34.09%。农村居民点用地从 2014 年的 909.60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594.34 公顷,结构比例从 2014 年的 12.92%调整到 2020 年 8.44%; 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从 2014 年的 42.07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 的 0.00 公顷,结构比例从 2014 年的 0.60%调整到 2020 年 0.00%。 3、未利用地结构调整:未利用地面积从 2014 年的 192.54 公顷 56 调整到 2020 年的 192.04 公顷,结构比例从 2014 年的 2.74%调整到 2020 年的 2.73%。其中水域从 2014 年的 192.54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 的 192.04 公顷, 结构比例从 2014 年的 2.74%调整到 2020 年的 2.73%。 四、土地综合整治 全面推进土地整治,以土地整理为主,大力开展土地复垦,适度 开发宜耕后备资源。调整后,2015-2020 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 补充耕地 31.00 公顷,主要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土地复垦项目补充耕 地。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 20.59 公顷,主要分布在王庄村、周庄 村;土地复垦补充耕地 10.41 公顷,主要分布在高庄村。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 一、切实落实规划目标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问责制,切实落实耕 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县政府、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 区域内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负总责。建立规划 实施评价考核办法,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实施纳入县政府、及乡 (镇)政府评价考核体系。 二、加强与相关规划的统筹衔接 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计划体系, 具体落实分解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制定相应政策措施,确 保规划目标实现。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 57 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相关规划在用地规模 和总体布局安排上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符合保护耕地和 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三、建立规划“红线”执行管理机制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规划“红线”强制执行机制, 严格“三线”划定的分类实施管理,满足相关管控要求:一是性质不 转换:保持保护区的主体对象相对稳定。二是功能不降低:维护保护 区内主体功能持续发挥作用。三是面积不减少:保护区域边界保持相 对固定,保护面积不可随意减少。四是责任不改变:保护区域的土地 利用按照相关规划和土地行政管理要求严格管理,政府和相关主管部 门共同履行监管职责。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积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按照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 补平衡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严格执行“以补定占、占补平衡”和“占 优补优,占水补水”规定,全面落实上级规划下达补充耕地义务。积 极探索耕地占补平衡实施方式,根据资源条件和实际情况努力拓展耕 地占补平衡的市场调剂途径。对于需要依靠市场调剂方式履行建设占 用耕地补偿法定义务的项目占用耕地,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筹协 调下,到市外寻找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解决耕地占补平衡问题。 二、激励增量撬动存量,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推行倒逼机制,促进存量用地再开发。按照节约集约用地政策, 58 积极推行以盘活存量、内涵挖潜为主的、增量(计划)配臵与存量挖 潜相结合的建设用地供给方式,形成撬动存量的倒逼机制;同时加大 政府调控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依据扩展边界内低效用地再开发、 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存量用地盘活情况,配套新增计划指标,辅以依 法收储、集中开发、自主改造等方式,鼓励对存量用地实施再开发。 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机制。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调查评 估,掌握规划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适时开展城镇、开发区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激励机制,奖励 超额完成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的用地行为,逐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考核 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中所占比重。 三、积极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完善城乡增减挂钩的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建立城乡增减挂钩指 标台账,将城乡增减挂钩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一管理,确保 实现先减后增。加大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资金投入,严格增减挂钩指标 有偿调剂资金的征缴和反馈使用,鼓励和引导各方资金共同投入增减 挂钩项目。 探索盘活闲臵低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机制。统筹发改、农业、旅 游等各部门政策资源,引导集体建设用地的再开发利用。以乡镇为单 位,明确下达需腾退集体建设用地腾退任务,遵循“腾退一部分、使 用一部分”的思路,在不突破建设用地总量目标的前提下,鼓励对旧 村和闲臵地加以改造再利用,带动地方特色产业经济发展。 四、继续推进耕作层剥离,提升补充耕地质量 59 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规划。在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以乡 镇为单位,规划好剥离取土区,分析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建设占用耕 地数量及其布局,制定取土区的近期和中远期规划;规划好堆土区, 明确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储备地块等具体位臵,确定堆放点的辐射范 围,注意防止水土流失;结合土地开发整理、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 规划好覆土区,剥离的耕作层优先用于新造耕地质量建设,确保补充 耕地质量得到提升,对于超过合理运距、不宜直接用于补充耕地的, 用于现有耕地质量的整治提升。 规范管理,强化政策保障。按照国土、财政等部门配套下发的《耕 作层剥离与利用工作实施细则》 、 《耕作层剥离与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要求,继续加强市、区级政府政策引导,结合区市实际情 况,出台《耕作层剥离与利用工作实施办法》 ,确保在全县范围内全 面实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与利用。 第三节 加强实施监管与基础建设 一、强化规划实施监管 健全规划实施监测与督察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规划目标、 主要调控指标等的执行情况,以及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行为 进行动态监测、实时跟踪和严肃查处。 推动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规划实施信息部门共 享机制,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信息的服务水平,探索应用卫星遥感等 先进技术手段,扩大规划实施监测范围,提高监测精确性和时效性。 二、完善规划实施基础建设 60 依据国家和省级规划实施管理政策要求,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实施管理制度,制定金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细则,明确监 管程序、考核办法和相关责任,切实提高规划实施管理工作效率。 61 附表 附表 1 金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调整情况表 指标名称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 面积 建设用地总规 模 城乡建设用地 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 规模 交通水利及其 他建设用地规 模 调整后 2006-2020 年规划指 标 单位:公顷 调整前后 变化量 指标 (调整后 属性 -调整前) 60503.00 总量指标 62668.33 62539.93 62539.93 2036.93 约束性 53445.00 53654.00 52519.33 52519.33 -925.73 约束性 16284.00 15324.21 16284.00 16284.00 0.00 预期性 12818.00 12562.45 12818.00 12818.00 0.00 约束性 3681.00 2291.39 3941.00 3941.00 260.00 预期性 3466.00 2761.76 3466.00 3466.00 0.00 预期性 调整前 2006-2020 年规划指 标 2014 年现 状 上级下达 调整完善 后指标 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 规模 建设占用农用 地规模 建设占用耕地 规模 整理复垦开发 补充耕地规模 1174.00 462.67 1174.00 1174.00 0.00 预期性 836.00 462.67 836.00 836.00 0.00 预期性 833.00 381.97 833.00 833.00 0.00 约束性 1297.00 845.41 1297.00 1297.00 0.00 约束性 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 用地(平方米) 115 84 115 115 0 约束性 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指标 (公顷) 876.00 446.33 876.00 876.00 0.00 约束性 62 附表 2 金乡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地类名称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城乡建 设用地 建设用 地 交通水 利建设 用地 其他建 设用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农用地合计 城镇用地 农村居民点 采矿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 地 小计 交通用地 水利用地 小计 风景名胜及特殊 用地 小计 建设用地合计 2014 年 面积 比重(%) 88766.75 100.00 62668.33 70.60 71.64 0.08 2111.79 2.38 6985.44 7.87 71837.20 80.93 2042.67 2.30 10271.06 11.57 248.72 0.28 调整前 2020 年 面积 比重(%) 88766.75 100.00 60503.00 68.16 2440.00 2.75 1479.00 1.67 6578.40 7.41 71000.40 79.99 3345.10 3.77 9137.00 10.29 78.00 0.09 调整后 2020 年 面积 比重(%) 88766.75 100.00 62539.93 70.45 2440.00 2.75 1479.00 1.67 3731.43 4.20 70190.36 79.07 3416.96 3.85 8877.00 10.00 80.79 0.09 单位:公顷 调整后-调整 前 0.00 2036.93 0.00 0.00 -2846.97 -810.04 71.86 -260.00 2.79 0.00 0.00 257.90 0.29 443.25 0.50 185.35 12562.45 726.03 1951.16 2677.19 14.15 0.81 2.20 3.01 12818.00 919.20 2405.00 3324.20 14.44 1.04 2.71 3.74 12818.00 1792.71 2178.41 3971.12 14.44 2.02 2.46 4.48 0.00 873.51 -226.59 646.92 84.57 0.10 141.80 0.16 186.23 0.21 44.43 84.57 0.10 141.80 0.16 186.23 0.21 44.43 15324.21 17.26 16284.00 18.34 16975.35① 19.13 691.35 63 地类名称 其他土地 ① 水域 自然保留地 其他土地合计 2014 年 面积 比重(%) 1557.95 1.76 47.39 0.05 1605.34 1.81 调整前 2020 年 面积 比重(%) 1433.80 1.62 48.55 0.05 1482.35 1.67 调整后 2020 年 面积 比重(%) 1553.64 1.75 47.40 0.05 1601.04 1.80 备注: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含市级下达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16284.00 公顷,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新增规模 691.35 公顷;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规模以实际占用为准。 64 调整后-调整 前 119.84 -1.15 118.69 附表 3 金乡县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金乡县 金乡镇 羊山镇 胡集镇 霄云镇 鸡黍镇 王丕镇 司马镇 鱼山镇 马庙镇 化雨乡 卜集乡 高河乡 兴隆乡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52519.33 2161.94 4127.46 5204.12 4869.02 5952.53 2221.97 3440.34 1924.87 6522.73 4584.18 4554.61 3119.32 3836.24 耕地保有量 62539.93 2536.39 4950.24 6140.36 5536.24 7043.99 2637.69 4001.16 2236.48 7625.14 5729.49 5825.07 3781.80 4495.88 建设用地总规模 16284.00 3611.86 1435.41 2059.89 1022.00 1137.58 424.91 671.83 1345.06 933.74 781.34 1283.24 1074.45 502.69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2818.00 2993.85 1188.26 1686.18 658.85 912.74 303.55 411.73 1147.87 740.96 594.57 1065.08 773.28 341.08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3941.00 2399.51 138.94 321.62 113.27 112.50 17.54 46.34 182.37 155.11 1.77 218.41 227.36 6.26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15.00 105.00 119.00 179.00 136.00 119.00 109.00 112.00 136.00 119.00 0.00 118.00 110.00 0.00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 地 3466.00 618.01 247.15 373.71 363.15 224.84 121.36 260.10 197.19 192.78 186.77 218.16 301.17 161.61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1174.00 232.18 74.84 246.12 51.82 54.21 5.02 0.08 149.05 5.65 12.60 254.91 81.41 6.11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 地规模 836.00 189.63 45.01 190.35 22.36 22.40 4.97 0.08 91.25 4.55 8.54 201.15 49.60 6.11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规模 833.00 187.63 45.01 190.35 22.36 22.40 4.97 0.08 91.25 4.55 8.54 200.15 49.60 6.11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规模 1297.00 0.00 0.00 0.00 140.63 257.47 123.67 150.83 0.00 188.78 122.65 55.75 21.93 235.29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 挂钩指标 876.00 722.50 2.83 0.00 0.00 0.00 2.84 1.69 0.00 0.00 0.00 0.00 146.14 0.00 65 附表 4 金乡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 行政 单位 金乡县 金乡镇 羊山镇 胡集镇 霄云镇 鸡黍镇 王丕镇 司马镇 鱼山镇 马庙镇 化雨乡 卜集乡 高河乡 兴隆乡 基本农田 城镇村建设 一般农地区 独立工矿区 保护区 用地区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88766.75 55347.39 62.35 13084.18 14.74 12296.29 13.85 524.32 0.59 7038.80 2258.64 32.09 713.18 10.13 2994.19 42.54 0.00 0.00 7201.74 4309.64 59.84 1138.69 15.81 1183.61 16.43 4.98 0.07 9243.03 5519.79 59.72 1254.14 13.57 1452.94 15.72 233.46 2.53 7380.98 5125.31 69.44 845.41 11.45 632.32 8.57 26.58 0.36 9058.15 6263.21 69.14 1297.63 14.33 911.17 10.06 1.39 0.02 3453.73 2335.34 67.62 542.27 15.70 301.62 8.73 2.13 0.06 5262.40 3625.93 68.90 684.09 13.00 411.51 7.82 0.25 0.00 4010.52 2025.04 50.49 491.99 12.27 1142.25 28.48 5.98 0.15 9710.93 6855.08 70.59 1406.56 14.48 738.75 7.61 2.54 0.03 7284.38 4854.42 66.64 1317.87 18.09 593.33 8.15 1.30 0.02 8031.75 4852.87 60.42 1654.04 20.59 852.40 10.61 213.03 2.65 5560.21 3295.46 59.27 925.27 16.64 742.25 13.35 31.32 0.56 5530.13 4026.66 72.81 813.04 14.70 339.95 6.15 1.36 0.02 辖区面 积 66 风景旅游 林业用地区 其他用地区 用地区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115.48 0.13 2161.86 2.44 5237.23 5.90 57.02 0.81 287.88 4.09 727.89 10.34 58.46 0.81 172.87 2.40 333.49 4.64 225.33 2.44 557.37 6.02 199.73 2.71 551.63 7.47 171.43 1.89 413.32 4.56 91.62 2.65 180.75 5.24 102.56 1.95 438.06 8.33 57.76 1.44 287.50 7.17 354.43 3.65 353.57 3.64 180.75 2.48 336.71 4.62 154.89 1.93 304.52 3.80 71.26 1.28 494.65 8.90 91.35 1.65 257.77 4.67 附表 5 金乡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金乡县 金乡镇 羊山镇 胡集镇 霄云镇 鸡黍镇 王丕镇 司马镇 鱼山镇 马庙镇 化雨乡 卜集乡 高河乡 兴隆乡 允许建设区 调整前 调整后 15288.70 16578.30 3737.50 3587.29 1002.70 1456.89 1708.00 2156.58 1036.50 986.66 1338.40 1217.93 501.10 424.26 741.80 644.31 790.60 1347.29 1010.40 969.78 678.10 850.46 877.40 1291.68 1282.60 1149.71 583.60 495.46 有条件建设区 调整前 调整后 408.70 314.12 210.9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14.12 197.80 0.00 0.00 0.00 限制建设区 调整前 调整后 73069.35 71874.33 3090.40 3451.51 6199.04 5744.85 7535.03 7086.45 6344.48 6394.32 7719.75 7840.22 2952.63 3029.47 4520.60 4618.09 3219.92 2663.23 8700.53 8741.15 6606.28 6433.92 7154.35 6425.95 4079.81 4410.50 4946.53 5034.67 67 禁止建设区 调整前 调整后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88766.75 7038.80 7201.74 9243.03 7380.98 9058.15 3453.73 5262.40 4010.52 9710.93 7284.38 8031.75 5560.21 5530.13 附表 6 金乡县耕地保有量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名称 金乡县 金乡镇 羊山镇 胡集镇 霄云镇 鸡黍镇 王丕镇 司马镇 鱼山镇 马庙镇 化雨乡 卜集乡 高河乡 兴隆乡 调整前 2020 年 2014 年现状耕 调整后 2020 年 耕地保有量调 耕地保有量 地面积 耕地保有量 整前后变化量 60503.00 2382.30 5147.70 6271.00 5390.40 6728.80 2506.40 3790.10 1771.20 7349.40 5674.10 5816.20 3304.80 4370.60 62668.33 3328.61 5252.78 6629.97 5271.46 6659.76 2519.04 3682.50 2651.32 7266.00 5466.60 6024.23 3841.28 4074.78 68 62539.93 2536.39 4950.24 6140.36 5536.24 7043.99 2637.69 4001.16 2236.48 7625.14 5729.49 5825.07 3781.8 4495.88 2036.93 154.09 -197.46 -130.64 145.84 315.19 131.29 211.06 465.28 275.74 55.39 8.87 477.00 125.28 附表 7 金乡县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 位 金乡县 金乡镇 羊山镇 胡集镇 霄云镇 鸡黍镇 王丕镇 司马镇 鱼山镇 马庙镇 化雨乡 卜集乡 高河乡 兴隆乡 调整 调整 调入基本农田 调出基本农田 调整前 前基 调整后 后基 基本农 本农 基本农 本农 田保护 田保 田保护 田保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目标 护比 目标 护比 例(%) 例 (%) 53654.00 85.61 52519.33 83.98 2472.66 100.00 3606.33 100.00 1815.90 54.55 2161.94 85.24 478.67 19.36 132.63 3.68 4577.40 87.14 4127.46 83.38 162.35 6.66 612.29 16.98 5589.60 84.31 5204.12 84.75 103.15 4.26 488.63 13.55 4921.00 93.35 4869.02 87.95 54.81 2.30 106.79 2.96 6120.50 91.90 5952.53 84.51 133.94 5.50 301.91 8.37 2221.80 88.20 2221.97 84.24 64.43 2.60 64.26 1.78 3417.40 92.80 3440.34 85.98 107.82 4.39 84.88 2.35 1406.20 53.04 1924.87 86.07 553.76 22.38 35.09 0.97 6694.40 92.13 6522.73 85.54 94.69 3.91 266.36 7.39 5136.70 93.97 4584.18 80.01 22.28 0.94 574.8 15.94 5163.50 85.71 4554.61 78.19 69.62 2.88 678.51 18.81 2754.20 71.70 3119.32 82.48 529.07 20.83 163.95 4.55 3834.40 94.10 3836.24 85.33 98.07 3.99 96.23 2.67 69 附表 8 金乡县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行政单位 金乡县 金乡镇 羊山镇 胡集镇 霄云镇 鸡黍镇 王丕镇 司马镇 鱼山镇 马庙镇 化雨乡 卜集乡 高河乡 兴隆乡 建设用地总规模 调整前 16284.00 3779.40 1011.80 1714.80 1069.60 1340.80 504.20 772.60 1588.40 1013.10 671.80 903.90 1308.90 604.70 调整后 16284.00 3611.86 1435.41 2059.89 1022.00 1137.58 424.91 671.83 1345.06 933.74 781.34 1283.24 1074.45 502.69 城乡建设用地 调整前 12818.00 3245.10 790.00 1353.10 724.20 1031.80 376.30 487.50 1372.90 763.70 490.30 715.60 1029.10 438.40 调整后 12818.00 2993.85 1188.26 1686.18 658.85 912.74 303.55 411.73 1147.87 740.96 594.57 1065.08 773.28 341.08 城镇工矿用地 调整前 3681.00 2597.00 150.00 256.40 95.70 114.00 22.00 45.00 124.00 146.50 1.20 82.70 44.00 2.50 70 调整后 3941.00 2399.51 138.94 321.62 113.27 112.50 17.54 46.34 182.37 155.11 1.77 218.41 227.36 6.26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调整前 115 105 119 179 136 119 109 112 136 119 0 118 110 0 调整后 115 105 119 179 136 119 109 112 136 119 0 118 110 0 单位:公顷,平方米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 规模 调整前 调整后 3466.00 3466.00 534.30 618.01 221.80 247.15 361.70 373.71 345.40 363.15 309.00 224.84 127.90 121.36 285.10 260.10 215.50 197.19 249.40 192.78 181.50 186.77 188.30 218.16 279.80 301.17 166.30 161.61 续附表 8 金乡县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行政单位 金乡县 金乡镇 羊山镇 胡集镇 霄云镇 鸡黍镇 王丕镇 司马镇 鱼山镇 马庙镇 化雨乡 卜集乡 高河乡 兴隆乡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调整前 1174.00 439.80 64.50 193.90 31.30 32.30 6.40 35.90 120.30 14.40 9.50 132.10 67.60 26.00 调整后 1174.00 232.18 74.84 246.12 51.82 54.21 5.02 0.08 149.05 5.65 12.6 254.91 81.41 6.11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 规模 调整前 调整后 836.00 836.00 297.50 189.63 53.50 45.01 162.80 190.35 6.30 22.36 24.90 22.4 0.00 4.97 4.90 0.08 104.30 91.25 2.00 4.55 1.90 8.54 113.40 201.15 59.80 49.6 4.70 6.11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 模 调整前 调整后 833.00 833.00 297.50 187.63 50.50 45.01 162.80 190.35 6.30 22.36 24.90 22.40 0.00 4.97 4.90 0.08 104.30 91.25 2.00 4.55 1.90 8.54 113.40 200.15 59.80 49.60 4.70 6.11 71 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 地规模 调整前 调整后 1297.00 1297.00 53.10 0.00 120.80 0.00 136.60 0.00 96.30 140.63 138.90 257.47 59.60 123.67 89.30 150.83 44.40 0.00 158.00 188.78 122.40 122.65 93.40 55.75 70.10 21.93 114.10 235.29 单位: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 钩指标 调整前 调整后 876.00 876.00 820.80 722.50 16.40 2.83 6.40 0.00 6.40 0.00 6.50 0.00 6.50 2.84 6.50 1.69 0.00 0.00 6.4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46.14 0.00 0.00 附表 9 金乡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年 项目 类型 1.能源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项目用地 建设年限 总规模 其中新增 建设用地 其中占耕地 涉及乡(镇) 上图 规模 级别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新建 2015-2020 5.16 5.16 5.16 羊山镇 5.16 市级 500KV 变电站 新建 2010-2015 3.46 3.46 3.46 卜集乡 3.46 市级 热电厂 新建 2015-2020 21.46 13.45 13.45 卜集乡、胡集镇 21.46 县级 220kV 胡集变电站 新建 2010-2015 0.89 0.89 0.81 卜集乡 0.89 县级 金乡程楼 220KV 变电站 新建 2015-2020 0.82 0.82 0.82 高河乡 0.82 县级 金乡淳集 110KV 变电站 新建 2015-2020 0.38 0.38 0.38 化雨乡 0.38 县级 金乡高河 110KV 变电站 新建 2015-2020 0.28 0.28 0.28 高河乡 0.28 县级 金乡江庄 110KV 变电站 新建 2015-2020 0.38 0.38 0.38 羊山镇 0.38 县级 金乡马集 110KV 变电站 新建 2015-2020 0.38 0.38 0.38 鸡黍镇 0.38 县级 金乡马庙 110KV 变电站 新建 2015-2020 0.38 0.38 0.38 马庙镇 0.38 县级 金乡庞庄 110KV 变电站 新建 2015-2020 0.38 0.38 0.38 兴隆乡 0.38 县级 金乡桑园 220KV 变电站 新建 2015-2020 0.82 0.82 0.82 鱼山镇 0.82 县级 金乡霄云 220KV 变电站 新建 2015-2020 1.06 1.06 1.06 霄云镇 1.06 县级 金乡新建 220KV 变电站 新建 2015-2020 0.82 0.82 0.82 兴隆乡 0.82 县级 金乡杨庄 110KV 变电站 新建 2015-2020 0.38 0.38 0.38 卜集乡 0.38 县级 金乡园区 110KV 变电站 新建 2015-2020 0.38 0.38 0.38 卜集乡 0.38 县级 金乡周楼 110KV 变电站 新建 2015-2020 0.28 0.28 0.28 鱼山镇 0.28 县级 110KV 变电站 新建 2010-2015 0.29 0.29 0.06 鱼山镇 0.29 县级 72 项目 类型 2.交通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项目用地 建设年限 总规模 其中新增 建设用地 其中占耕地 涉及乡(镇) 上图 规模 胡集镇、鸡黍镇、马庙镇、羊山镇、 G105 京澳线金乡胡集至金乡单县界段改建工程 改建 2017-2020 129.46 80.20 75.93 S328 丰长线金乡段绕城改建工程 改建 2015-2020 39.43 34.39 28.64 G105 改建 改建 2017-2020 11.11 11.11 济徐高速济鱼段 改建 2014-2016 37.73 济徐高速连接线 已建成 2010-2015 日照(岚山)至菏泽公路枣庄至菏泽段工程 新建 新万福河港口(马庙作业区) 级别 129.46 省级 化雨乡、鸡黍镇、金乡镇、王丕镇 39.43 省级 11.11 胡集镇 11.11 省级 36.94 35.76 胡集镇、卜集乡 37.73 省级 18.70 18.40 15.91 高河乡 18.70 省级 2017-2020 227.35 199.35 195.61 化雨乡、鸡黍镇、马庙镇、兴隆乡 227.35 省级 新建 2018-2020 26.60 26.55 24.31 马庙镇 26.60 省级 新万福河港口(羊山作业区) 新建 2018-2020 19.20 14.79 14.37 羊山镇 19.20 省级 新万福河复航工程 扩建 2015-2020 0.00 0.00 0.00 卜集乡、马庙镇、羊山镇、鱼山镇 0.00 省级 金乡港区胡集作业区 新建 2017-2020 58.02 47.72 44.29 胡集镇 58.02 省级 金桥作业区 扩建 2015-2020 8.44 4.61 2.62 金乡镇 8.44 市级 老万福河高河作业区 新建 2018-2020 19.92 14.17 13.41 高河乡 19.92 市级 霄云店子作业区 新建 2019-2020 35.15 31.37 30.98 霄云镇 35.15 市级 金丰线南延 新建 2017-2020 5.93 5.84 2.76 王丕镇 5.93 县级 金沙路 扩建 2017-2020 9.97 9.97 9.85 羊山镇 9.97 县级 金张线改造 扩建 2018-2020 0.00 0.00 0.00 化雨乡、霄云镇 0.00 县级 马化线 扩建 2016-2020 0.00 0.00 0.00 化雨乡、鸡黍镇、马庙镇、兴隆乡 0.00 县级 南谢线西延 改建 2017-2020 10.82 8.27 7.33 胡集镇、羊山镇 10.82 县级 山阳路北延 新建 2017-2020 18.00 16.48 4.90 卜集乡、高河乡、金乡镇 18.00 县级 袁徐路 扩建 2017-2020 9.96 9.73 9.59 胡集镇、羊山镇 9.96 县级 73 鱼山镇 项目 类型 3.水利 4.其他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项目用地 建设年限 总规模 其中新增 建设用地 其中占耕地 涉及乡(镇) 上图 规模 级别 高河水库 新建 2015-2020 83.88 69.91 49.39 高河乡 83.88 省级 东鱼河治理 扩建 2017-2020 0.00 0.00 0.00 司马镇、霄云镇、兴隆乡 0.00 省级 羊山水库 新建 2015-2020 100.00 33.33 33.33 羊山镇 100.00 省级 金北新城水厂 新建 2017-2020 0.78 0.78 0.58 胡集镇 0.78 市级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新建 2017-2020 1.34 1.34 1.34 霄云镇 1.34 市级 莱河—东沟河水系连通工程 改扩建 2017-2020 35.00 35.00 35.00 化雨乡、鸡黍镇、王丕镇、兴隆乡 35.00 市级 莱河治理 扩建 2015-2020 3.20 3.20 3.20 3.20 市级 北大溜河—吴河水系连通工程 新建 2017-2020 4.95 4.95 4.95 胡集镇、羊山镇 4.95 市级 引黄西线工程 新建 2017-2020 6.61 6.17 6.16 胡集镇 6.61 市级 白马河治理 扩建 2017-2020 0.00 0.00 0.00 司马镇、霄云镇 0.00 县级 北大溜治理工程 扩建 2010-2020 18.80 18.80 18.80 卜集乡、胡集镇 18.80 县级 大沙河治理 扩建 2015-2020 5.00 5.00 5.00 鸡黍镇 5.00 县级 金鱼河治理 新建 2017-2020 6.08 6.08 6.08 高河乡、化雨乡、金乡镇、王丕镇 6.08 县级 老万福河治理工程 扩建 2010-2020 5.00 5.00 5.00 高河乡、金乡镇 5.00 县级 老西沟河治理 扩建 2017-2020 0.00 0.00 0.00 鱼山镇 0.00 县级 新西沟河治理 扩建 2017-2020 0.00 0.00 0.00 鸡黍镇、马庙镇、鱼山镇 0.00 县级 金乡县公安局看守所 新建 2015-2020 6.54 6.54 6.40 金乡镇 6.54 市级 卜集中学 扩建 2015-2020 0.42 0.42 0.00 卜集乡 0.42 县级 曹庄小学 扩建 2015-2020 1.70 0.54 0.54 马庙镇 1.70 县级 大李小学 扩建 2015-2020 0.18 0.18 0.17 鸡黍镇 0.18 县级 店子小学 扩建 2015-2020 5.13 4.83 2.28 霄云镇 5.13 县级 高河乡、鸡黍镇、金乡镇、王丕镇、 74 兴隆乡 项目 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项目用地 建设年限 总规模 其中新增 建设用地 其中占耕地 涉及乡(镇) 上图 规模 级别 东城区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17-2020 3.54 3.54 3.54 高河乡 3.54 县级 胡集西郭小学 扩建 2015-2020 0.81 0.81 0.48 胡集镇 0.81 县级 化雨袁集幼儿园 新建 2015-2020 0.45 0.45 0.45 化雨乡 0.45 县级 鸡黍纪念堂 新建 2015-2020 1.32 1.32 1.32 鸡黍镇 1.32 县级 贾楼小学 新建 2015-2020 1.65 1.65 1.22 马庙镇 1.65 县级 焦杭幼儿园 扩建 2015-2020 0.17 0.17 0.12 鸡黍镇 0.17 县级 金北小学及幼儿园 扩建 2015-2020 4.29 4.29 4.29 胡集镇 4.29 县级 金北新城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17-2020 8.33 2.42 0.74 胡集镇 8.33 县级 金北新城医院 新建 2017-2020 5.69 5.63 5.33 胡集镇 5.69 县级 金北中学 扩建 2015-2020 4.26 4.26 4.22 胡集镇 4.26 县级 金水湖小学 扩建 2015-2020 3.06 3.06 3.06 鱼山镇 3.06 县级 金乡县殡仪馆 新建 2015-2020 17.58 14.92 14.92 鸡黍镇 17.58 县级 金乡县化雨镇国家电网爱心希望小学 扩建 2015-2020 0.30 0.30 0.30 化雨乡 0.30 县级 金乡县消防特勤中心 新建 2015-2020 2.81 1.88 1.88 高河乡 2.81 县级 金乡县中心小学兴隆校区 新建 2015-2020 2.58 2.58 2.58 兴隆乡 2.58 县级 靳楼小学 扩建 2015-2020 1.21 0.38 0.38 胡集镇 1.21 县级 李堂小学 扩建 2015-2020 1.02 1.02 0.74 化雨乡 1.02 县级 司马垃圾处理站 新建 2015-2020 0.25 0.25 0.25 司马镇 0.25 县级 万福湖旅游码头 新建 2017-2020 3.27 3.27 3.27 金乡镇 3.27 县级 王丕中学 扩建 2015-2020 0.53 0.53 0.53 王丕镇 0.53 县级 霄云谢集幼儿园 新建 2015-2020 0.48 0.48 0.48 霄云镇 0.48 县级 霄云中心小学 扩建 2015-2020 0.60 0.60 0.60 霄云镇 0.60 县级 75 项目 类型 合计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项目用地 建设年限 总规模 其中新增 建设用地 其中占耕地 涉及乡(镇) 上图 级别 规模 新金一小学 新建 2015-2020 2.31 2.31 2.24 金乡镇 2.31 县级 兴隆中学 扩建 2015-2020 1.75 1.75 1.75 兴隆乡 1.75 县级 羊山军事旅游度假区 新建 2017-2020 10.17 6.02 5.64 羊山镇 10.17 县级 羊山旅游码头 新建 2018-2020 2.17 1.39 0.86 羊山镇 2.17 县级 羊山旅游项目 新建 2017-2020 36.79 33.35 24.51 羊山镇 36.79 县级 羊山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15-2020 2.00 2.00 2.00 羊山镇 2.00 县级 羊山中学 扩建 2015-2020 1.30 1.30 1.30 羊山镇 1.30 县级 杨庙小学 扩建 2015-2020 1.62 1.62 1.22 霄云镇 1.62 县级 育才学校 新建 2015-2020 5.39 5.39 5.39 卜集乡 5.39 县级 张魏庄小学 扩建 2015-2020 1.16 1.16 0.00 胡集镇 1.16 县级 中心小学扩建 扩建 2015-2020 1.44 1.44 1.44 化雨乡 1.44 县级 周海小学 扩建 2015-2020 1.03 马庙镇 1.03 -- -- -- 1.03 ① 1139.73 ①备注:表格数据含有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模。 76 914.52 1.03 ① 833.35 ① -- 县级 ① 1139.73 -- 附表 10 金乡县中心城区管制分区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中心城区规 划控制范围 允许建设 区 有条件建 设区 限制建设 区 禁止建 设区 金乡县中心城区 2963.72 2650.53 0.00 313.19 0.00 77 附表 11 金乡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2014 年 调整后 2020 年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7038.80 100.00 7038.80 100.00 7038.80 100.00 0.00 耕地 3328.61 47.29 2382.30 33.85 2536.39 36.03 154.09 园地 30.98 0.44 173.40 2.46 173.40 2.47 0.00 林地 115.71 1.64 164.60 2.34 234.43 3.33 69.83 其他农用地 592.31 8.41 412.10 5.85 290.68 4.13 -121.42 农用地合计 4067.61 57.78 3132.40 44.50 3234.90 45.96 102.50 城镇用地 1432.91 20.36 2585.00 36.73 2399.51 34.09 -185.49 农村居民点 909.60 12.92 648.10 9.21 594.34 8.44 -53.76 采矿及其他独立用地 42.07 0.60 12.00 0.17 0.00 0.00 -12.00 小计 2384.58 33.88 3245.10 46.11 2993.85 42.53 -251.25 交通水 利建设 用地 交通用地 170.58 2.42 263.60 3.74 319.82 4.54 56.22 水利用地 223.00 3.17 268.40 3.81 226.44 3.22 -41.96 小计 393.58 5.59 532.00 7.56 546.26 7.76 14.26 其他建 设用地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0.49 0.01 2.30 0.03 71.75 1.02 69.45 小计 0.49 0.01 2.30 0.03 71.75 1.02 69.45 建设用地合计 2778.65 39.48 3779.40 53.70 3611.86 51.31 -167.54 水域 192.54 2.74 127.00 1.80 192.04 2.73 65.04 自然保留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土地合计 192.54 2.74 127.00 1.80 192.04 2.73 65.04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城乡建 设用地 建设 用地 调整前 2020 年 调整后-调整 前 地类 其他土地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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